桓台县中医院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血液透析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维护医疗秩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血透室内禁止吸烟、喧哗、食用及饮酒,保持室内清洁和安静。
二、所有医护人员必须遵守医疗操作规程,按照操作流程进行血透操作,保证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三、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规程,保证所有血透设备和用具的清洁和消毒。
四、患者在接受血透治疗时,必须按时到达,服从医嘱,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医护人员。
五、患者在接受血透治疗时,必须配合医护人员的操作,保持身体放松,避免不必要的移动和挣扎。
六、医护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尊重患者的人格和隐
私,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
七、血透室内设备和用具必须定期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八、医护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医疗水平。
九、患者在接受血透治疗时,如有不适或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告知医护人员,不得隐瞒或拖延。
十、血透室内禁止患者及医护人员私自调整治疗方案或操作程序,必须严格按照医嘱和规程执行。
以上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纠正,以确保血透室内医疗秩序和患者的安全。
2020年桓台县中医院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精品

1、严格执行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
杜绝差错事故,防止交叉感染,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2、医师要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积极收治病人,组织血液透析治疗的实施和对危重病人的抢救。
3、医师在透析前后要认真检查病人并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
4、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护士完成当日工作后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5、定期检查急救器材、药品,保证抢救工作正常进行。
6、加强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对新技术的开展应做到有指证、有把握、有准备。
7、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得外出吃饭。
8、保持室内肃静,不在室内会客,不高声喧哗。
1、严格执行员工守则及血透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血透室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通畅。
3、凡进入透析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章着工作衣、帽、鞋。
4、进入血透室应保持安静,室内定期进行消毒,做空气培养并记录。
5、定期做好透析液、反渗水的监测。
6、室内各种仪器、器械、家具、被服等物品放在规定的位置上,严格遵守物品、设备的使用保管及检查核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记录破损、维修、遗失情况。
7、爱护公物,室内器械、物品均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外借挪用,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
8、增收节支是每个员工的责任,注意节约水、电气,为了更好的提高经济效益,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
9、提高警惕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随时注意消除隐患。
10、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涉外活动中要做到内外有别。
11、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血液透析室消毒隔离制度1、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应着工作服、穿专用鞋。
2、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3、每日清晨病人透析前开窗通风30分钟,透析结束后,通风30分钟,紫外线照射1小时,并登记。
空气净化消毒机臭氧、负离子、紫外线、静电状态早晚各运行1小时。
4、地面每日于透析中、透析后湿式拖地各1次。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第一条,血透室的使用对象为患有肾脏疾病需要进行血液透析
治疗的患者,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血透室。
第二条,血透室的使用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早上8点至下午
5点,具体时间根据患者的预约情况而定。
第三条,患者在进入血透室前需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确保身
体状况适合进行血液透析治疗。
第四条,患者在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前,需按照医生的指导进行
充分的准备,包括饮食、药物使用等方面。
第五条,患者在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需遵守医护人员的指导,保持安静,不得随意离开治疗区域。
第六条,血透室内禁止吸烟、喧哗、食用食物,以及携带有刺
激性气味的物品进入。
第七条,医护人员在进行血液透析治疗时,需严格按照操作规
程进行操作,确保治疗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八条,血透室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需由专业人员进行,不得由非专业人员私自操作或更改。
第九条,患者在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后,需按照医生的指导进行饮食和药物的管理,以及定期复诊检查。
第十条,违反血透室规章制度的患者或医护人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理,严重者将被取消使用血透室的资格。
以上即为血透室的规章制度,希望所有使用血透室的患者和医护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血透室的安全和秩序。
血液透析中心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中心工作制度一、总则血液透析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专门为尿毒症等患者提供血液透析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为确保中心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透析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中心组织与管理1.中心设有一位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全面工作。
2.中心设有医疗、护理、技术、行政等相关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3.中心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岗位培训。
4.中心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医疗法规。
三、患者管理1.患者需经专业医师评估,确需血液透析治疗者,方可收入中心。
2.患者及家属应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并同意接受血液透析治疗。
3.患者在中心接受治疗期间,应遵守中心的各项规定,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4.患者资料应严格保密,确保患者隐私权。
四、医疗工作1.医师应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合理制定治疗方案。
2.血液透析治疗前,应详细了解患者病情,进行必要的检查。
3.血液透析过程中,医师应定期巡视患者,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4.医师应做好医疗文件的记录和保管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五、护理工作1.护士应严格执行医嘱,负责患者的日常护理和透析治疗期间的监护。
2.护士在操作过程中,应遵循无菌技术原则,确保患者安全。
3.护士应定期观察患者病情,及时发现并处理透析过程中的并发症。
4.护士应做好患者的饮食管理和生活指导,开展健康教育。
六、技术工作1.技术人员应熟练操作透析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技术人员应定期检查透析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确保患者安全。
3.技术人员应参与治疗方案的制定,为医师提供技术支持。
4.技术人员应参与科研和学术交流,提高技术水平。
七、感染控制与质量管理1.中心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2.中心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感染控制培训,提高感染防控意识。
3.中心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改进。
八、值班与应急处理1.中心应制定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医疗服务。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一、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护人员进入透析间必须穿隔离衣、戴口罩、帽子、更换室内鞋。
外来人员进入透析室应换鞋,经允许后方可进入透析间。
二、严格执行血液透析操作规程。
三、患者透析期间医护人员不得离开透析间。
四、透析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每小时测血压、脉搏、出水量,并详细记录,如病情变化随时测量,并通知医生。
五、定期检查抢救车及药品柜,过期物品及时更换。
六、透析结束后擦拭机器,整理病床。
七、患者接受透析前要进行肝功、肝炎系列,HIV及梅
毒检查,长期血液透析的患者要定期复查肝炎系类。
八、传染性疾病的患者都要专区、专机透析,使用一次性透析器、管路及穿刺针。
九、所有的透析患者使用一次性透析器、管路及穿刺针。
十、每日紫外线循环风机消毒,定期做空气培养,并做好记录。
十一、每周大扫除一次,检查消毒隔离。
1。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血透室的正常运转,维护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制定以
下规章制度:
1. 工作时间,血透室工作时间为每天8:00-20:00,如有特殊
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备并获得批准。
2. 值班制度,血透室实行轮班制度,每位工作人员需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部门请假并得
到批准。
3. 患者安全,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血透过程中
患者的安全。
对于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工作人员需严格保密,
不得泄露。
4. 设备维护,对血透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需定期进行,确保设
备的正常运转。
如有设备故障,需及时报修并进行维修处理。
5. 医疗废物处理,对于血透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工作人员
需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和处理,确保医疗废物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
害。
6. 突发事件处理,对于突发事件,如患者突发疾病或设备故障等,工作人员需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7. 纪律要求,工作人员需遵守血透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纪律。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8. 培训要求,血透室工作人员需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确保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以上规章制度,由血透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理,以确保血透室的正常运转和患者的安全。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为了保障血透室的正常运行,维护病人的权益和安全,制定以下规章制度:一、值班制度。
1.1. 所有血透室工作人员需按照排班表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请假或迟到早退。
1.2. 值班人员需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保证血透室的正常运转。
二、病人接待和服务。
2.1. 所有病人需提前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前来血透室接受治疗。
2.2. 接待病人的工作人员需礼貌待人,为病人提供良好的服务。
2.3. 在治疗过程中,工作人员需耐心倾听病人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三、设备和消毒。
3.1. 所有血透设备需按照规定使用,保持清洁卫生。
3.2. 每日开机前,工作人员需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3. 所有使用过的器具和设备需进行严格消毒,确保病人的安全。
四、安全防护。
4.1. 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感染控制规定,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交叉感染。
4.2. 在紧急情况下,工作人员需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保障病人和自身的安全。
五、医疗记录和信息保密。
5.1. 每位病人的治疗记录需及时、准确地记录在案,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5.2. 所有医疗信息需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六、纪律和奖惩。
6.1. 所有工作人员需遵守血透室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流程。
6.2.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七、其他事项。
7.1. 对于其他未明确规定的事项,需按照血透室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血透室规章制度

血透室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血液透析室的正常运行,维护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患者管理。
1. 患者需提供医生开具的血透治疗医嘱和相关检查报告,方可进行血透治疗。
2. 患者需按时到达血透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达,需提前通知医护人员。
3. 患者需遵守医嘱,如禁食、禁饮等治疗前后的相关要求。
二、医护管理。
1. 医护人员需对患者进行详细的健康评估,确保患者适合进行血透治疗。
2. 医护人员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血透治疗,确保操作安全
和卫生。
3. 医护人员需及时处理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如
低血压、出血等。
三、设备管理。
1. 血透室设备需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医护人员需对血透设备进行定期的消毒和清洁,保持设备的
卫生。
四、安全管理。
1. 血透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确保室内空气清新。
2. 医护人员需严格遵守消毒规程,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五、纪律管理。
1. 医护人员需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调整治疗方案。
2. 患者和医护人员需遵守血透室的相关规定,不得干扰治疗秩序。
六、其他。
1.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治疗时间或方式,需提前向医护人员做出申请,并经医生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希望所有患者和医护人员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血透室的正常运行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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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执行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及各项制度。
杜绝差错事故,防止交叉感染,保证机器正常运行。
2、医师要严格掌握血液透析治疗的适应症、禁忌症,积极收治病人,组织血液透析治疗的实施和对危重病人的抢救。
3、医师在透析前后要认真检查病人并做好医疗文件的书写。
4、严格查对制度,护士执行医嘱要三查七对,护士完成当日工作后须认真复查,并做好次日的工作准备,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5、定期检查急救器材、药品,保证抢救工作正常进行。
6、加强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对新技术的开展应做到有指证、有把握、有准备。
7、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工作期间不得外出吃饭。
8、保持室内肃静,不在室内会客,不高声喧哗。
1、严格执行员工守则及血透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血透室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通畅。
3、凡进入透析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按规章着工作衣、帽、鞋。
4、进入血透室应保持安静,室内定期进行消毒,做空气培养并记录。
5、定期做好透析液、反渗水的监测。
6、室内各种仪器、器械、家具、被服等物品放在规定的位置上,严格遵守物品、设备的使用保管及检查核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记录破损、维修、遗失情况。
7、爱护公物,室内器械、物品均有专人负责,不得擅自外借挪用,如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
8、增收节支是每个员工的责任,注意节约水、电气,为了更好的提高经济效益,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效益。
9、提高警惕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随时注意消除隐患。
10、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在涉外活动中要做到内外有别。
11、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
血液透析室消毒隔离制度1、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应着工作服、穿专用鞋。
2、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3、每日清晨病人透析前开窗通风30分钟,透析结束后,通风30分钟,紫外线照射1小时,并登记。
空气净化消毒机臭氧、负离子、紫外线、静电状态早晚各运行1小时。
4、地面每日于透析中、透析后湿式拖地各1次。
拖布专用,定期消毒。
消毒方法为:每天用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晾干。
5、透析机、床、桌在每日透析结束后用500mg/L 的含氯消毒液擦试1遍,毛巾专用。
血液污染透析机用1500mg/L的含氯消毒液一次性布擦拭去掉血迹后,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机器外部。
6、血压计、袖带、听诊器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1次,每次1小时;止血钳每日用后用75%酒精擦拭,有血污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冲洗干净;氧气湿化瓶用250mg/L 的含氯消毒液用浸泡30分钟后清洗晾干备用;吸氧管每人一根,不可混用;体温表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备用。
7、床单一人一次一更换,遇有特殊情况,随时更换。
8、除每日的常规清洁工作并行有效的通风外,每周1次大扫除。
9、每月空气培养1次,并做记录。
血透室医院感染控制制度1、从事血液透析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规范。
2、清洁区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空气培养细菌应<500cfu/m3。
3、为防止交叉感染,每次透析结束应更换床单,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
4、物品表面细菌数<10cfu/cm2。
明显被污染的表面应使用含有至少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消毒。
5、新入血液透析患者要进行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及艾滋病感染的相关检查。
对于HBsAg、HBsAb 及HBcAb 均阴性的患者建议给予乙肝疫苗的接种。
对于HBV 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 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于HCV 抗体阳性的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 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
每6 个月复查乙肝和丙肝病毒标志,每年复查梅毒和HIV 感染指标。
6、工作人员每年一次健康查体并设立健康档案,患传染病者调离,工作人员有意外锐器伤时应立即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
7、透析管路预冲后必须4 小时内使用,否则要重新预冲。
8、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应标明消毒有效期限,超出期限的应当根据物品特性重新消毒或作为废品处理。
9、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物品(包括穿刺针、透析管路、透析器等)的规章制度。
10、透析废水应排入医疗污水系统。
11、废弃的一次性物品具体处理方法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2 年11 月颁布的新版《消毒技术规范》。
透析液和透析用水质量监测制度1、透析用水每月进行 1 次细菌培养,在水路末端进入血液透析机的位置收集标本,细菌数不能超出200cfu/ml;2、透析液每月进行 1 次细菌培养,在透析液透析器出口处或透析液进入透析器的位置用一次性注射器抽取标本,细菌数不能超过200cfu /ml;3、透析液每三个月进行 1 次内毒素检测,留取标本方法同细菌培养,内毒素不能超过2eu/ml;4、透析用水的化学污染物情况至少每年测定一次,软水硬度及游离氯检测至少每周进行1 次,结果应当符合规则。
设备设施及一次性物品的管理制度1、有健全的管理组织,实行计划管理。
2、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购置要有适应性和可行性论证,使用有专人保管。
3、医疗设备有定期的保养,维修与更新制度,保证医疗工作需要。
4、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必须从药剂科领用,应确保合理使用,防止积压浪费,杜绝流失,所用医疗卫生用品应“三证”齐全。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只能一次性使用。
5、护士长或管理人员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储存管理,设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专柜,并保持柜内洁净、干燥;不同类型、型号用品分别存放,按有效期先后放置,做到生产日期、有效期明显,杜绝使用过期用品,室内无污染物品及腐蚀性气体。
6、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再次消毒易发生材料质地的变化,不提倡再次消毒重复使用,严禁进入体内用品使用再次消毒用品。
7、操作者在使用前注意检查:包装有否生产日期及有效期,包装有否破损、污染。
若发现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包装有破损、过效期和产品不洁时,不得使用。
8、使用过程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有关医疗事件,应立即停止使用,必须封存原物并按规定登记:发生时间、种类、受害者临床表现、结局,所有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生产单、生产日期、批号及供货单位、供货日期,并及时上报。
9、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按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处置。
严禁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文书管理,保证资料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制度。
1、加强对血透病人的管理,并完善登记制度。
对初次血透病人进行乙肝、丙肝、艾滋病标记物检查并登记造册,每半年进行复查。
2、对透析病人病历按规范书写。
(1)、对透析病例病人登记本记录: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传染病检查、首次透析时间、跟踪回访、电话等。
(2)、血液净化记录单填写:姓名、年龄、诊断、日期、住院号、透析前后体重、脱水量、透析中的各种检测记录。
(3)、每病人设有个人档案:姓名、年龄、首诊日期、电话、主诉、主要体征、检验项目、治疗方案、透析日期、诊断等。
3、严格医疗文书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除特殊说明外,应当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黑墨水书写。
4、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
通用的外文(目前主要指英语)缩写或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5、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医疗文书的责任。
修改和补充时需用红色笔,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6、因抢救急、危重病人未能及时书写文书的,须在抢救结束后 6 小时内据实补记录,并加以注明。
7、除涉及对患者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人员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查阅该患者的病历。
因科研、教学需要查阅病历的,需经医务处同意。
阅后应当立即归还。
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8、设立住院病历编号制度,住院病历应当标注页码。
9、在患者住院期间,其所有医疗文书由所在病区负责集中、统一保管。
病区应当在收到患者的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检查结果后24 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在患者出院后由病案室负责集中、统一保存和管理。
10、住院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
11、由病案室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①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②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③保险机构。
12、病案室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下列有关证明材料:①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③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④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⑤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病案室应当在公安、司法机关出具采集证据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予以协助。
14、病案室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出院记录。
15、复印或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病案室加盖证明印记。
病案室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1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务科应当在患者或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
封存的病历由医务科人员保管。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17、凡须新增病案内表格,必须与病案室联系,经医务科批准后方能装入病历内。
18、凡出院病历三个工作日、死亡病历五个工作日全部收回病案室,定期对病历进行清查,仔细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对体检资料进行整理保存。
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2、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手卫生设施,合格的防护用品如口罩、帽子、防水衣、防护面罩、防护眼镜。
3、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血液污染的锐器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