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附追索权的应收张开保理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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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理业务中的几大税收疑难点

商业保理业务中的几大税收疑难点

商业保理业务中的几大税收疑难点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企业把由于赊销而形成的应收账款有条件地转让给保理商,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由保理商为其提供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信用风险担保等综合性服务,其实质在于债权转让与债权实现。

目前很多金融机构纷纷开展此项业务,但新准则没有明确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何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账务处理十分重要,处理不当有可能形成重大的税务风险。

1保理业务的分类保理业务按照风险和责任的原则可以分为如下三类:(1)按是否融资分为融资保理与非融资保理。

保理商提供预付款融资,则为融资保理,又称为折扣保理。

因为企业将发票交给保理商时,只要是在信用销售额度内的已核准应收账款,保理商立即支付不超过发票金额80%的现款,余款待收妥后结清,如果保理商不提供预付账款融资,而是在赊销到期时才支付,则为非融资保理(到期保理),届时不管货款是否收到,保理商都必须支付货款。

(2)按债权转让是否通知欠款方分为公开型保理与隐蔽型保理。

公开型保理也叫明保理是指债权转让一经发生,企业须以书面形式将保理商的参与情况通知买方,并指示买方将货款直接给付保理商;隐蔽型保理也叫暗保理是指企业不将债权转让及保理商参与情况通知买方,买方仍将货款付给企业,企业收到货款后转付给保理商,即保理业务的操作过程只在企业与保理商之间私下进行。

(3)按是否带有追索权分为有追索权保理与无追索权保理。

有追索权保理是指保理商因债权转让向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后,在欠款方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或者无力支付交易款项的情形下,保理商有权要求企业偿还资金。

无追索权保理是指保理商因债权转让向企业提供一定的资金后,由保理商独立承担,欠款方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或者无力支付交易款项的风险。

现我们就最常见的是否附有追索权这一类的保理业务,在债权转让及债权实现过程中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进行分析说明。

2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应收账款保理会计处理的关键是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会计处理时应当判断应收账款的转移是否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即判断应收账款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了转入方。

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精简版)

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精简版)

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保理业务主要是为以赊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设计的一种综合性金融服务,是一种通过收购企业应收账款为企业融资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金融业务。

保理的一般做法是,卖方企业向保理商出售通常以发票所表示的对客户的应收账款,同时要求保理商提供与此相关的包括应收账款回收、销售分账管理以及坏账担保等单项或多项服务。

保理业务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可以有效地满足企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目前,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以及中信实业银行都公开对外宣称提供保理业务。

保理业务的迅速开展使规范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成为当务之急。

笔者试结合《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对企业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分析。

一、附追索权的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附追索权保理指保理商凭应收账款转让向卖方企业融通资金后,如果卖方企业的客户拒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卖方企业要求偿还资金。

在附追索权的保理业务中,卖方企业出售应收债权时,与之相应的坏账风险并没有转移,根据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当于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其会计处理为:1.出售时,借记“银行存款”、“财务费用”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尽管该笔应收账款已保理融资,但风险没有转移,所以不冲减应收账款。

同时,企业应设置备查簿,详细记录此项应收债权的账面金额、收款期限及回款情况。

2.发生销售退回时,借记“主营业务收入”、“财务费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3.经营保理业务的银行收回的应收账款可能高于、低于或等于原借给企业的部分。

如果收回的应收账款等于原借给企业的部分,可以直接对冲“短期借款”和“应收账款”;如果收回的应收账款高于原借给企业的部分,通过企业“银行存款”账户转回银行多收入的部分;如果收回的应收账款低于原借给企业的部分,银行会将此笔资金直接从企业账户扣除,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科目。

应收账款转让会计账务处理_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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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转让会计账务处理应收账款作为法律用语出现在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该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权利出质。

根据《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4号),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应收账款包括下列权利:(一)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二)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三)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四)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五)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

根据《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可见,上述定义的应收账款比会计上的应收账款范围要广。

根据上述定义,应收账款属于金钱债权。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应收账款转让的让与方一般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保理业务的前提。

根据中国银监会2013年12月10日发布的《关于就〈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和中国银行协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规定,保理业务是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坏账担保及融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无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 无追索权

国内保理业务合同无追索权1. 引言2. 定义3. 保理业务3.1 债务人的责任债务人应按照约定,将应收账款的权益转让给保理商,并配合保理商进行核对和管理。

债务人需按时履行应收账款的收款义务,确保应收账款的证实和真实性。

3.2 保理商的责任3.2.1 保理商有义务对债务人提供的应收账款进行审查和验证,并根据自身的判断决定是否接受转让。

3.2.2 保理商有权对转让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追索,以及代表债务人对应收账款的付款人进行协商和处理。

3.3 保理费用及利息保理商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保理费用和利息,具体费用和利率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4. 无追索权条款4.1 债权人在承购债权后,无权要求债务人对应收账款承担无条件支付的义务。

4.2 若发生对应收账款存在贷款、抵押、赔偿等纠纷导致无法回收的情况,债权人不得要求保理商承担任何责任。

5. 终止5.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债务人偿还全部应收账款及相关费用之日终止。

5.2 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收到违约通知后30日内予以纠正,则对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 争议解决本合同的解释与执行适用法律。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条款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结论本合同旨在明确保理商与债务人在国内保理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并约定了无追索权的条款,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合作关系的持续发展。

附:签署人信息甲方(保理商): [甲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署日期:乙方(债务人): [乙方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署日期:。

2023年注册会计师之注会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注册会计师之注会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精选试题及答案二

2023年注册会计师之注会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精选试题及答案二单选题(共30题)1、白桦树公司创始人在公司创立时就提出,最好的工作方式是将一件事情做到极致,即便没有西装革履也一样要严肃认真。

从公司使命角度来看,白桦树公司创始人的观点属于()。

A.公司目的B.公司宗旨C.经营哲学D.公司目标【答案】 C2、(2014年真题)甲公司是研发音乐耳塞的企业,其近期面向舞台表演者和音乐发烧友推出的 3 款“入耳型”音乐耳塞产品,虽然外形并不时尚,但凭借着先进的音频技术和舒适的佩戴感觉,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甲公司决定不断完善 3 款产品的制造工艺技术,降低产品成本并提高产品质量,从而能够继续保持这一部分耳塞市场份额。

甲公司宜采取的组织战略类型为()。

A.防御型战略组织B.开拓型战略组织C.分析型战略组织D.反应型战略组织【答案】 A3、为了有效控制零部件的成本及质量,确保生产经营稳步进行,甲汽车制造公司推出了向上游延展的新举措:与开发、生产、销售零部件于一体的乙公司签订协议,此举整合了甲公司汽车零部件的供应环节。

甲公司运用价值链分析自身的资源和能力而构筑其竞争优势体现在()。

A.确认那些支持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性活动B.明确价值链内各种活动之间的联系C.明确价值系统内各项价值活动之间的联系D.明确能够改善与客户关系的各类活动之间的联系【答案】 C4、华信公司是一家国内汽车生产企业。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产业及市场迅猛增长,华信公司决定进入新能源汽车制造领域。

为了更好的接触到新能源汽车的相关知识和系统,华信公司和国际一家知名新能源汽车企业达成了战略联盟,双方通过技术合作来共同开发专供国内市场的新能源汽车。

华信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

A.职能战略B.业务单位战略C.总体战略D.集中化战略【答案】 C5、W公司由甲、乙两位合伙人创立,主要从事管理咨询服务。

双方约定,甲负责公司日常业务决策,而重大事务则须由甲、乙两人同时决策。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应收票据的核算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应收票据的核算

浅谈新会计准则下应收票据的核算[摘要]通过案例分析不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和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以及应收票据的贴现与转让核算,特别是对其中应收票据在附有追索权和不附有追索权两种情况下的转让和贴现的账务处理流程进行了论述。

同时,指出原会计准则与新会计准则在应收票据核算中对转出方将应收票据转让或贴现时规定的不同。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应收票据;应收票据转让;应收票据贴现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在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时,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企业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所以应收票据按照取得时票面金额作为其入账价值。

商业汇票分为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两种,带息票据是在票据到期日不但要收回本金而且还能收回按票面金额和固定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而不带息票据是在票据到期日只能按票面金额收回本金。

一、不带息应收票据与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一)不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企业应当设立“应收票据”科目,用来核算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收到票据时,借记“应收票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贷记“应收账款”。

票据到期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票据”,如果票据到期日付款人偿还,应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收票据”。

不带息票据到期时的价值就是其票面金额。

例1:2010年3月7日,开原公司向远大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产品价款为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已办妥托收手续。

该公司的账务处理为:借:应收账款——远大公司117000贷:主营业务收入——A产品1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5日后开原公司收到远大公司寄来的一张商业承兑汇票,期限6个月,票面金额117000元,抵付所欠货款。

其账务处理为:借:应收票据——远大公司117000贷:应收账款——远大公司1170006个月后,该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收回票面金额117000元。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会计处理应收账款的管理已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在资本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减少应收账款给自身周转和债款偿还带来的负面影响,利用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来实现资金融通和存量资产的盘活,从而化解企业的债务危机。

关于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研究,国内已有不少成果。

因此,本文将在一些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先从必要性和发展现状方面简单地介绍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再从金融资产转移的角度,按照该项业务的实质是否符合终止确认的条件,提出其会计处理的方法,以及在资产负债表中需要披露的内容。

一、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必要性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为了提高销售额和市场份额,逐渐增加了赊销、分期付款等销售方式的使用,从而形成了大额的应收账款。

如果不能及时或足额地收回这些大额的应收账款,就会形成坏账,从而影响企业正常的资金周转和债款偿还;导致财务报表的虚假繁荣,影响企业的融资,严重时甚至会导致财务危机。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就是利用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应收账款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筹集资金的行为。

在商业信用发达条件下,比较活跃的资本市场上会产生一些专门从事资金融通业务的机构,通过收购企业的应收账款或以企业的应收账款作抵押向企业提供资金。

由于企业经营业务的需要,当企业出现暂时的货币资金紧缺,而又不能及时从银行取得信用借款或以其他财产抵押借款的时候,就可以利用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筹集所需资金。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一种符合商业原则的扩大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方式。

这种融资方式侧重于对企业信用度的考察,金融企业主要依据客户的赢利情况,以及在行业中的信用程度,以客户的供货合同为基础,通过承购应收账款为客户提供金额高达合同金额80%勺预付款融资和100%勺贴现融资,并伴随企业销售量的增加而自动增加信用额度。

所以,尤其适合那些具有成长性的中小企业。

同时,与银行贷款全部体现为企业负债,影响企业资本结构相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但可以使企业获得资金融通,还能有效盘活和利用资产负债表上存在的大量应收账款,提高企业的流动资金比例,改善了财务报表,有利于提高企业资信等级,便于中小企业再融资。

现行会计准则下应收票据核算的几个问题

义。现行会计准则对应收票据的核算 尤其是应收票据 的转让 和贴现处理与原会计准则规定 相比有较 大变化 ,但是 尚缺乏 实施细则 , 以致 实务 中还有一些疑难问题需要讨 论。


应收票据的计价
务人如期付款 , : : 现负债 ( 则 借 贴 转让时收到的对价 )财务费 , 用 ( 额 )贷 : 差 ; 应收票据( 账面余额 ) 。票据到期债务人无力偿 付, : : 则 借 贴现负债 ( 转让时收到的对价 )贷 : ; 应付账款 。借 : 应收账款 ; : 贷 应收票据( 账面余额 ) 。
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 固定或 可确定 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 。
的规定 , 商业汇票在背书转让后 , 书人对票据 的到期付款 负 背 连带责任 , 因此在实务 中, 收票据转让 和贴现都应属 于附追 应 索权 的金融资产转移 。鉴 于 目前对应 收票据背书转让 的会计 处理 尚无 明确 的规定 , 故笔者对此谈一些个人看 法。
() 2 企业 因急需 资金将所持 商业汇票 背书转让给银 行贴
根据《 企业会计 准则第2 号— —金 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 》 2 的 规定 , 企业 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 当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 ,
通 常以市场交易价格 为基 础确 定 ,因此应收票据在取得时仍
以票面金额作为入账价值 。 至于应而 将所持 商业汇票 背书转让给其他 单位或个人 时, 不宜直接将该 应收票据从账面转 销 , 而应将收 到 的对价确认为一项负债 。 其会计处理为 : : 借 原材料 , 应交税 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贷 : ; 贴现负债 。若票据到期债
我 国应收票据是 指商业汇票 。从商业汇票 的本身特点来 看, 目前在我国并不存在活跃市场 , 回收金额也是 固定或可确 定的,因此它完全满足贷款和应收款项这一类金融资产 的定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的通知(2016修订)

中国银⾏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业保理业务规范》的通知(2016修订)⽂号:银协发[2016]127号颁布⽇期:2016-08-23执⾏⽇期:2016-08-23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定义、特点及分类第三章银⾏内部管理要求第四章数据统计及信息披露第五章附则各会员单位:《商业银⾏保理业务管理暂⾏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5号〕中明确提出,中国银⾏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律、协调、规范职能,建⽴并持续完善银⾏保理业务的⾏业⾃律机制。

为引导商业银⾏建⽴保理业务理念,规范操作流程,防范业务风险,促进保理业务健康发展,中国银⾏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修订完成《中国银⾏业保理业务规范》。

现将《中国银⾏业保理业务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遵照执⾏。

原《中国银⾏业保理业务规范》(银协发[2010]28号)同时废⽌。

附件:《中国银⾏业保理业务规范》中国银⾏业协会2016年8⽉23⽇附件中国银⾏业保理业务规范第⼀章总则第⼀条为了确⽴保理业务管理基本原则,明确其业务属性,以规范和促进保理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民共和国银⾏业监督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商业银⾏法》、《中华⼈民共和国价格法》、《商业银⾏保理业务管理暂⾏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国际国内惯例,特制定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于中华⼈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并开办保理业务的银⾏业⾦融机构。

第三条银⾏在办理业务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如《商业银⾏保理业务管理暂⾏办法》;(⼆)遵守国际惯例,如《国际保理通⽤规则》等;(三)妥善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关系,审慎经营;(四)遵循平等⾃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并妥善处理同业合作与竞争的关系。

第⼆章定义、特点及分类第四条定义(⼀)应收账款本规范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提供商品、服务或者出租资产⽽形成的⾦钱债权及其产⽣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产⽣的付款请求权。

应收租金保理业务协议.

附件2:编号: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协议[有追索权/无追索权]融资申请人(甲方):xxxx有限公司保理银行(乙方):鉴于:甲方作为出租人以其与承租人之间形成的应收租赁款,向乙方申请办理有追索权 [有追索权/无追索权]应收租赁款保理业务。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有关用语定义1.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下列有关用语的定义是:1.1.1有追索权保理业务:指甲方将其在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的应收租赁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受让甲方未到期应收租赁款债权,若承租人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租赁款,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追索未偿款项。

1.1.2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指甲方将其在租赁合同项下未到期的应收租赁款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受让甲方未到期应收租赁款债权,若承租人因资信原因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偿付应收租赁款,乙方无权向甲方追索未偿款项。

1.1.3 租赁合同:指甲方与承租人及供货商签订的合法、有效成立并生效,且不存在争议的产生本协议项下所对应应收租赁款的融资租赁合同。

1.1.4 承租人: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也即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赁款的付款人。

1.1.5 应收租赁款:指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其与承租人在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唯一、具体、特定和排他的无争议合法债权以及行使、保全该债权的所有相关权益。

1.1.6 应收租赁款转让金额:指甲方将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应由承租人支付但尚未偿付给甲方的应收租赁款,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乙方的数额。

1.1.7 保理融资金额:指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转让明细表》中的保理融资金额之和。

1.1.8保理余款:指乙方实际收回的应收租赁款扣除融资本金、融资利息、逾期罚息及有关费用后的剩余资金。

1.1.9保理账户:指甲方根据本协议在乙方开立的用于应收租赁款回收、保理融资本息扣划、保理余款支付的专门账户,是收取本协议项下应收租赁款的唯一合法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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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附追索权的应收张开保理会计准则
【最新版】
目录
一、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的定义及目的
二、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的会计处理方法
三、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的实务案例分析
四、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对企业的影响
正文
一、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的定义及目的
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是指企业将持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由保理商向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包括信用风险担保、保理预付款和应收账款管理等。

企业在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后,可以提前收回现金,改善现金流,降低融资成本。

同时,保理商承担信用风险,对买方信用风险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担保付款。

二、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中,企业在转让应收账款时,需要对应收账款进行终止确认。

会计分录如下:
借:现金或其他资产
贷:应收账款
借:其他应收款 - 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议中约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现金折扣)
贷:现金或其他资产
三、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的实务案例分析
案例:A 公司与 B 银行签订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合同,合同约定 A
公司将收取应收账款现金流的合同权利转移给 B 银行。

合同中相关关键事项的约定如下:
1.无追索权保理,是指乙方作为保理商,在甲方将商务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2.乙方为商务合同的买方(即应收账款的债务方)核定的信用风险担保额度内,对于经乙方核准的应收账款,在该等核准应收账款因买方信用风险不能收回时,乙方承担担保付款的责任。

3.若已受核准的单笔应收账款发生争议导致买方未及时足额向乙方
付款,则乙方无担保付款责任,若乙方已就该笔应收账款向甲方支付保理预付款,则乙方有权无条件向甲方进行追索。

四、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对企业的影响
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对企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改善现金流:企业通过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以提前收回现金,改善现金流,降低融资成本。

2.降低信用风险:在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中,保理商承担信用风险,对买方信用风险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担保付款。

这有助于企业降低信用风险,提高经营安全性。

3.增加财务报表披露信息:在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中,企业需要对应收账款进行终止确认,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

总之,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是一种有利于企业改善现金流、降低信用风险和提高财务报表透明度的融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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