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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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和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效率,促进新员工适应环境,加速新员工的成长和进步,规范新员工的管理和辅导。

二、适用范围

公司处于试用期内的员工。

三、管理原则

(一)对新员工的管理采取“辅导、开发”和“管理、评价”的双重方式。

(二)新员工的管理以各用人部门为主,人力资源部协助。

四、试用期

新员工的试用期指签订劳动合同后三个月内,转正之前的期限,对表现突出的员工可以提前转正,但试用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五、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分工

(一)人力资源部

1、入职前

(1)由人力资源区域经理与新员工进行入职洽谈,明确对方岗位所在部门、薪资和福利待遇、工作时间、入职报到需准备事项及入职时间等要点。

(2)人力资源区域经理就新员工的入职时间、新员工辅导员等与用人部门做好协商。

(3)分公司人事专员在新员工报到前一天按照《入职流转单》准备好相关用品及资料。

2、入职当天

(1)由分公司人事专员审核新员工提交的入职报到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并装订备档,建立新员工档案。

(2)指导新员工填写相关人事表格,签订《薪资保密协议》、《考勤管理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姐补充协议,并讲解《员工手册》,解答新员工疑问。

(3)带领新员工领取办公用品,购买饭票,根据需要安排宿舍。

(4)介绍企业内公共场所的位置及为其引见公司同事,将新员工带至用人部门,并向新员工介绍其辅导员及部门负责人,由部门指导开展工作。

3、入职后的工作

(2)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新员工入职情况组织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内容为公司规章制度及企业文化、基础专业知识等。

(3)人力资源区域经理负责定期(1周、半个月、1个月、2个月、2个半月)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做好书面记录。

(4)新员工入职满个半月,人力资源部将对新员工的工作、生活、思想状况及新员工辅导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

(5)试用期转正面谈需邀请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将是否转正及原因告知新员工,如果转正则还要告知转正后的待遇情况,了解员工对公司或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6)人力资源区域经理负责全程了解新员工试用情况,督促转正手续的办理,须在关键时点(1个月、两个月、两个半月时)对辅导员进行提醒,督促其及时办理试用员工的转正事宜。

(二)用人部门

1、新员工入职前准备工作

(1)部门负责人指定新员工辅导员并准备好新员工入职后工作安排,辅导员应是新员工的直接上级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的骨干员工。

(2)辅导员要对新员工的培养负主要责任,并对试用期的结果负责,新员工辅导业绩作为其绩效考核中的重要参考。

(3)辅导员要事先了解新员工工作经历、教育程度与所受专业训练,并准备好新员工的岗位说明书及相关工作流程。

2、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

(1)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当天,由部门负责人向新员工介绍部门情况,认识部门同事,对照《岗位说明书》详细说明其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及工作安排。

(2)报到一周内,向新员工详细介绍工作现状,指导其学习工作流程,对工作中的关键点进行指导;并根据部门工作目标,与新员工共同制定试用期工作目标并明确试用期的具体工作安排。

(3)报到一月内,指导新员工认真阅读公司主要的制度规范和部门相关规范,并对新员工阅读情况进行抽查。

(4)每月与新员工至少正式沟通一次,及时与新员工共同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正确的鼓励和指导。

(5)部门应当安排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完成新员工入职培训,不参加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将不予转正。

(6)新员工试用期截止日前10天,辅导员应总结新员工整个试用期的综合工作表现,确定新员工试用期转正/终止的结果,同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员工,以便其提高和改进,并了解新员工的发展需求。

六、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

(一)制定工作计划及绩效目标

新员工到职一周内辅导员负责帮助新员工制定工作计划及绩效目标,填写《试用期月度绩效考核表》双方确认。

(二)绩效沟通与反馈

辅导员在新员工执行月度工作计划及绩效目标过程中,要给予过程监控与辅导,在新员工工作满1个月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月度考核结果交部门负责人(辅导员不是部门负责人情况下)签字确认最终考核结果后,辅导员应与员工进行绩效面谈,总结成绩与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并将月度考核表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三)考核结果应用

1、月度考核成绩将作为新员工转正定级工资的参考。

2、新员工的试用期考核成绩为“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

七、新员工转正

在新员工试用期届满10天前,人力资源专员将即将转正名单发给各部门负责人及辅导员,用以提醒部门及时办理试用期员工的转正/终止试用手续。具体手续办理如下:

(一)按时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满,部门认为其符合岗位要求,新员工与辅导员需在试用期截止日前半个月办理转正手续。

(二)提前转正

1、对于试用期间表现优异,事迹突出,试用期月度考核成绩为优秀的新员工,部门可申请为其办理提前转正。由辅导员填写《提前转正申请表》,并以实例详细说明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对公司或部门所作的突出贡献,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连同上述转正资料一起,最迟在转正生效日期前5个工作日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三)终止试用

1、员工试用期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部门应当于试用期满截止日前半个月开始办理试用期终止手续,并于试用期截止日前办理完毕。

2、辅导员填写《试用期辞退建议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于新员工试用期截止日前5个工作日交人力资源部。由辅导员或直接上级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请员工签署《试用期辞退建议表》,并按相关离职规定办理离职工作/物品交接手续。

八、附则

(一)本办法的修订和解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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