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员额制对法官的影响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f6091894.html,

浅谈员额制对法官的影响

作者:周然林

来源:《世界家苑》2018年第04期

摘要:在中国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逐渐丰富之后,大众的司法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司法

环境发生显著变化,司法工作出现以前没有的新矛盾,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人民的物质水平提高之后,其上层建筑尤其是司法体制方面的问题逐渐凸显,需要在改革中逐步完善和发展。中国从自下而上以及自上而下的方式收集群众对司法管理的态度,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方针,从法律制定和执行的特点出发,使得司法机关的体制更加完善、使得职权划分更加明确,相互协作的同时又相互牵制,从而使得司法机关运作更加高效。然而近期的员额制引发了大家的激烈讨论。

关键词:司法改革;精英化;遴选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表示,建立法官员额制,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员额制的本意是实现检察官法官精英化,让入员额的人真正到办案一线去。员额制效果不理想及运行不畅的原因是制度设计不合理,员额制引发了民众激烈讨论,可以看出员额制有利有弊。通过利弊对比分析来检测法官员额制对法官的影响,从而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保留员额制中的精华部分,不合理的地方继续改进,使其符合我国司法改革的精英化、专业化目标。

一、员额制目标偏差的表现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办案的数量大幅度的增长,但是真正存在着案如果通过员额制改革,把有效的、积极的办案力量吸引到一线去,办案效率相应就会提高,案多人少的相对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谢鹏程说:“这就意味着员额制将使得司法的生产力得到解放。”员额制的原意是将办案的生产力解放出来,原本是模仿借鉴国外的体制,员额制在国外虽好,但是却不太适合中国,原因则是忽略了中国国情和中国文化对体制的影响。对此应该将司法改革和中国特色主义结合起来

我们国家检察官在非业务部门工作,大部分法院和检察院中约有40%的法官、,而真正在一线办案的人少之又少,因而造成“法官人员数量减少后无法适应” 的假象。

主要是年轻人入不了额看不到希望,以往法院检察院很多人都有法律职务,但都不办案子。可以说除了一堆辛辛苦苦办案子的,其他都是管着办案子的人,甚至一个法院检察院办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