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照明专用灯具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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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照明专用灯具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一、特点和适用范围

本工程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电气照明装置安装

二、施工准备

1、技术准备

2.1.1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工作;

2.1.2配备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材料准备

2.2.1各型灯具:灯具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灯内配线严禁外露,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所有灯具应有产品合格证。

2.2.2灯具导线:照明灯具使用的导线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500伏特。其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应符合下表规定

导线线芯最小截面积(㎜²)

2.2.3塑料(木)台:塑料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受力后无弯翘变形等现象;木台应完整,无劈裂,油漆完好无脱落。

2.2.4吊管:采用钢管做灯具的吊管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应小于

1.5mm。

2.2.5吊钩:花灯的吊钩其圆钢直径不小于吊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8 mm。

2.2.6 支架:根据灯具的重量选用相应规格的镀锌材料做成支架。

2.2.7灯卡具:塑料灯卡具不得有裂纹和缺损。

2.2.8其它材料:胀管、木螺丝、螺栓、螺母、平垫圈,弹簧垫、灯头铁件、灯架、灯口、日光灯脚、灯泡、灯管、电子镇流器、吊盒、轵塑料管、自在器、吊链、线卡子、灯罩、焊锡、助焊剂、橡胶绝缘带、粘塑料带、砂布、抹布等。

3、主要机具

2.3.1卷尺、线坠、水平尺、扎锥。

2.3.2手锤、錾子、钢锯、扁锉、圆锉、剥线钳、扁口钳、丝锥、一字改锥、十字改锥。

2.3.3活扳子、电炉、电烙铁、锡锅、锡勺,台钳等。

2.3.4台钻、电钻、电锤、射钉枪、兆欧表、万用表等。

4、作业条件

2.4.1 3kg以上的大型灯具在结构施工中做好预埋工作,混凝土楼板预埋螺栓,吊顶内应预留下吊杆。

2.4.2接线盒、灯头盒口修好,木台、木板油漆完。

2.4.3对灯具安装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已拆除。

2.4.4顶棚、墙面的抹灰工作、室内装饰浆活及地面清理工作均已结束。

三、材料质量控制要点

3.1施工质量监控要点

3.1.1防水灯施工质量监控要点

(1)防水软线吊灯,常规有两种组合方式:一是带台吊线盒可以和胶水防水灯座组合;另一种是由瓷质吊线盒和瓷座防水软线灯座组合而成。

(2)普通的安装木(塑料)台时,与建筑物顶棚表面相接触部位应加设2mm厚的橡胶垫。

(3)安装瓷质吊线盒及防水软线灯时,先将吊线盒与灯座及木(塑料)台组装连接了,并应严格控制灯位盒内开关线与工作零线的连接。

(4)安装胶木吊线盒时,应把吊线盒与木(塑料)台先固定在一起,把灯位盒内的电源线通过橡胶垫及木(塑料)台和吊线盒组装好后固定在灯位盒上。

(5)防水软线灯做直线路连接时,两个接线头应上、下错开30~40mm。开关线连接于与防水灯座中心触点相连接的软线上,工作零线连接于与防水软线灯座螺口相连接的软线上。

3.1.2金属卤化物灯(钠铊铟灯、镝灯等)施工质量监控要点

(1)灯具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电源线应经接线柱连接,且不得使电源线靠近灯具的表面。

(2)灯管必须与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

(3)落地安装的反光照明灯具,应采取保护措施。

四、施工工艺

4.1工艺流程:

灯具检查→组装灯具→灯具安装→通电试运行

4.2具体操作

4.2.1灯具检查

(1)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检查灯具是否符合要求,在易燃和易爆场所应采用防爆式灯具:有腐蚀性气体及特征潮湿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灯具,灯具的各部件应做好防腐处理:潮湿的厂房内和产外的灯具应采用有泄水孔的封闭式灯具;多尘的场所应根据粉尘的浓度及性质,采用封闭式或密闭式灯具;灼热多尘场所(如出钢、出铁、轧钢等场所)应采用投光灯;可能受机械损伤的厂房内,应采用有保护网的灯具;震动场所(如有锻锤、空压机、桥式起重机等),灯具应有防震措施(如采用吊链软性连接);除开敞式外,其它各类灯具的灯泡容量在100w及以上者均应采用瓷灯口。灯内配线检查:灯内配线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规定:穿入灯箱的导线在分支连接处不得承受额外应力和磨损,多股软线的端头需盘圈,刷锡:灯箱内的导线不应过于靠近热光源,并应采取隔热措施:使用螺灯口时,相线必须压在灯芯柱上。特征灯具检查:各种标志灯的指示方向正确无误;应急灯必须灵敏可靠;事故明照灯具应有特殊标志;供局部照明的变压器必须是双圈的,初次级均应装有熔断器:携带式局部照明灯具用的导线,宜采用橡套导线,接地或接零线应在同一护套内。

(2)灯具安装

1)行灯安装:电压不得超过36伏;灯体及手柄应绝缘良好,坚固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紧固,灯头应无开关;灯泡外部应有金属保险网:金属网、反光罩及悬吊挂钩,均应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分上。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导电良好的地面上,或工作地点狭窄,行动不便的场所(如在锅炉内、金属容器内工作),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携带式局部照明灯具所用的导线宜采用橡套软线,接地或接零线应在同一护套线内。

2)水下灯及防水灯具安装:水池灯是用来照射喷水池中水柱的,设置在水面以下,所以要具有良好的水密性,适用的光源主要是白炽灯和卤钨灯,这两种光源可瞬时点亮,调光

容易,轮廓照明强,投光效果好。根据使用情况设计要求及灯罩型号不同,应予以外观检查,浇铸的灯体不应有破损、裂纹,硅橡胶密封圈及透明钢花玻璃必须完好无损,所选配的支架、紧固螺钉宜采用不锈钢件,外接变压器及电缆应有三级以上的绝缘,且电缆应采用氯丁橡胶电缆。无论是灯架或灯具的固定,PVC线管进水池内口时均应有防水封堵的措施。

3)金属卤化物灯(钠铊砚铡灯、镝灯等)安装:灯具安装高度宜在5m以上,电源线应经接线柱连接,并不得使电源线靠近灯具的表面;灯管必须与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

(3)灯具安装施工要点:

1)投光灯的底座应固定牢固,按需要的方向将驱轴拧紧固定。

2)事故照明的线路和白炽灯泡容量在100W以上的密封安装时,均应使用BV—105型的耐温线。

3)36V及其以上照明变压器安装:变压器应采用双圈的,不允许采用自耦变压器。初级与次级应分别在两盒内接线,电源侧应有短路保护,其熔丝的额定电流不应大于变压器的额定电流:外壳、铁芯和低压侧的一端或中心点均应接保护地线或接零线。

4)工作室内照明回路要求:照明配电箱内应装有专用的总开关及分路开关;室内灯具应分别接在两条专用的回路上。

5)公共场所的安全灯应装有双灯。

6)固定在移动结构(如活动托架等)上的局部照明灯具的敷线要求:导线应敷于托架的内部:导线不应在托架的活动连接处受到拉力和磨损,应加套塑料套予以保护。

(4)通电试运行

灯具、配电箱(盘)安装完毕,且各条支路的绝缘电阻摇测合格后,方允许通电试运行。通电后应仔细检查和巡视,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如果发现问题必须先断电,然后查找原因进行修复。

五、成品保护

5.2成品保护措施:

5.2.1灯具进入现场后应码放整齐、稳固。并要注意防潮,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以免碰坏表面的镀锌层、油漆及玻璃罩。

5.2.2安装灯具不要碰坏建筑物的门窗及墙面。

5.2.3.灯具安装完毕后不得再次喷浆,以防止器具污染。

5.2.4灯具安装完毕后,可用原包装塑料袋罩盖灯具防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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