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门放行条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外出放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外出管理,确保公司资产和人员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在职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高效、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需办理放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出差;(二)参加培训、会议、考察等;(三)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四)因私事请假外出。
第三章职责第五条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员工外出放行手续。
第七条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员工外出放行手续的办理和登记。
第四章外出放行手续办理第八条员工因公外出,需提前填写《员工外出放行申请表》,内容包括:(一)外出事由;(二)外出时间;(三)目的地;(四)联系方式;(五)预计返回时间。
第九条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员工外出放行申请表》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审批。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门对审批通过的《员工外出放行申请表》进行登记,并发放《员工外出放行证》。
第十一条员工持《员工外出放行证》外出,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行程,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重新办理放行手续。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二条员工外出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员工外出期间,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自身和公司利益。
第十四条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跟踪员工外出情况,确保员工安全。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五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扬或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人员外出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良好秩序。
公司出门放行条管理制度

公司出门放行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外出管理,确保公司的安全和效益,公司制定了出门放行条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任何外出行为必须符合公司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放行手续。
二、出门放行条的申请1. 员工在外出前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交外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外出时间、地点、事由等。
外出时间 5 天以内的,由直接上级审批;外出时间超过 5 天的,由部门领导审批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2. 外出申请必须提前提交至少 3 天,确保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审批和备案。
3. 外出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或提前返回,需及时向直接上级汇报并重新办理放行手续。
三、出门放行条的办理1. 经过上级审批后,员工可以向公司办公室申请办理出门放行条。
申请材料包括外出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目的地联系人电话等。
2. 公司办公室会核实申请材料,办理出门放行条,并在放行条上注明外出时间、地点及事由。
3. 出门放行条一式两份,一份由员工随身携带,另一份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4. 出门放行条的有效期为外出时间止,员工返回后需及时交还公司办公室备案。
四、出门放行条的使用1. 员工持有效的出门放行条可以顺利外出,但必须按照放行条注明的时间、地点、事由执行。
2. 外出期间如有突发事件导致无法按时返回,员工需立即向公司办公室汇报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办理放行手续。
3. 外出期间若需要改变原定的行程或活动,需事先向直接上级汇报并征得同意。
五、出门放行条的管理1. 公司办公室负责出门放行条的发放、备案和管理工作,确保出门放行条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 公司办公室定期对出门放行条进行审核和整理,及时更新外出员工的信息。
3. 出门放行条由员工个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4. 出门放行条遗失或损坏,员工需及时向公司办公室申请补办,并进行登记备案。
六、处罚规定1. 对于擅自外出或违反规定行使出门放行条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放行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有序的生产和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和访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访客、施工人员及其他需要进出公司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实行严格的放行制度,所有进出公司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人员放行第四条员工放行1. 员工凭有效身份证件(如工作证、身份证等)进出公司,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2. 员工出入公司时,需在门卫处登记个人信息,如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3. 员工在请假、出差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需向部门主管请假,并由部门主管向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条访客放行1. 访客需提前预约,由邀请部门负责向门卫处报备访客信息,包括姓名、单位、事由、来访时间等。
2. 访客进入公司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由门卫处登记个人信息。
3. 访客在参观、洽谈等活动中,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或保密区域。
4. 访客离开公司时,需在门卫处办理离场手续。
第六条施工人员放行1. 施工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件、施工许可证等证件进出公司。
2. 施工人员进入公司时,需在门卫处登记个人信息,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3. 施工人员需遵守公司安全规定,不得擅自进入非施工区域。
4. 施工人员离开公司时,需在门卫处办理离场手续。
第七条其他人员放行1. 公司合作伙伴、供应商等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证明材料进出公司。
2. 其他人员进入公司时,需在门卫处登记个人信息,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3. 其他人员需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或保密区域。
4. 其他人员离开公司时,需在门卫处办理离场手续。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八条门卫人员需严格执行放行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有权拒绝放行。
第九条门卫人员需定期对放行制度进行梳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需加强对放行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和访客的安全意识。
第十一条对违反放行制度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放行条例

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放行条例
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放行条例
一. 目的:为维护良好的上下班秩序,对上班时间内的干部、员工外出情况进行规
范化管理,特制定本条例。
二. 范围:全公司所有干部、员工。
三. 细则:
1.全体员工上班时间需外出的,须持《请假单》或《无事签卡单》,经本部门
课长级(含)以上干部签核后方为有效,进出均须打卡。
2.全体干部上班时间因私外出的,须持《请假单》,因公出差的,须持《外
出放行务》;《请假单》或《外出放行条》须经部门经理核签后方为有效。
3.以下人员因工作性质特殊,因公外出可不持《外出放行条》,但须在《干
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人员名单如下:
业务部:李坚强、李筹、游劳
品管部:外发厂QC
行政人事部:张利明、游初柏、王志刚、方焱明
以上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望全体干部、员工自觉遵守、配合执行。
行政人事部保安将严格按此条例执行,如有不服、甚至阻碍保安执行者,行政人事部将对其予以严肃处理。
附《员工外出放行条》
(审批人签名)
年月日
(日期)。
公司放行条管理制度

公司放行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放行条的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放行条是公司领导授权的凭证,用于员工在工作中的出差、外出等需要。
第三条公司放行条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规定,不得违规使用或转让。
第四条公司放行条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所有出差、外出人员。
第二章放行条的申请第五条出差、外出的员工需提前向相关部门填写出差申请或请假申请,并经部门领导批准。
第六条出差、外出申请得到批准后,需要填写公司放行条申请表,并提交给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第七条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公司放行条交给申请人,并告知使用注意事项。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司放行条,不得擅自或转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章放行条的使用第九条公司放行条仅限于单位工作需要,不得用于私人目的。
第十条出差、外出期间,员工必须随身携带公司放行条,以备需要出示。
第十一条若公司放行条丢失或损坏,需及时向行政部门进行报备,并重新申请一张。
第十二条出差、外出结束后,员工需将公司放行条交回行政部门,以备下次使用。
第四章放行条的管理第十三条行政部门负责公司放行条的发放、管理和归还工作。
第十四条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放行条台账,记录每张放行条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第十五条行政部门定期对公司放行条进行盘点,确保放行条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六条公司放行条严禁私自复印或涂改,一经发现立即撤销并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放行条的处罚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公司放行条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提出检讨等。
第十八条对于涉及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有权采取停职、降职、开除等处罚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因放行条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行政部门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并向全体员工宣传。
第二十一条公司放行条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门所有。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如有调整或变动,需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工厂人员出行放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工厂出入管理,确保工厂安全、有序的生产环境,保障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及临时来访人员。
三、管理组织1. 厂保卫科负责本制度的制定、解释和监督实施。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出入管理负责。
3. 门卫负责日常出入管理,包括人员、车辆及物品的核查与放行。
四、管理内容1. 人员出入管理(1)员工上下班需主动配合门卫进行身份验证,出示员工卡或有效证件。
(2)员工因事外出,需填写出门条,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出厂。
(3)车间主任以上管理人员出厂,需出示总经理签字的出门条。
(4)外来人员需进入工厂办理业务,应向门卫申明理由,签业务联系单入厂。
出厂时,需将联系人签字的回执交回门卫。
(5)因公司业务需要经常出入工厂的外来人员,应由公司经办人申请,按要求办理临时出入证。
2. 车辆出入管理(1)员工车辆需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2)外来车辆进入工厂,需经门卫核查,登记车牌号码、来访人员信息,并出示相关证件。
(3)外来车辆出厂,需将车辆驶出指定区域,并经门卫确认无误后放行。
3. 物品出入管理(1)携带物品出入工厂,需主动配合门卫核查,出示相关手续。
(2)出厂物品需有经办人和分管高管签字的出门条。
(3)货物出厂时,需有公司正式的出门条。
五、监督与考核1. 厂保卫科定期对各部门出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出入管理负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厂保卫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厂保卫科负责修订。
医院放行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放行条的管理,确保患者安全、有序地离开医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需要放行条的患者。
第三条放行条是患者离开医院的重要凭证,医院应严格执行放行条管理制度,确保放行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二章放行条种类及内容第四条放行条分为以下几种:1. 门诊放行条:用于门诊患者就诊结束后,经医生诊断确定可离院的患者。
2. 住院放行条:用于住院患者治疗结束后,经医生诊断确定可离院的患者。
3. 急诊放行条:用于急诊患者就诊结束后,经医生诊断确定可离院的患者。
第五条放行条应包含以下内容:1.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院号(如有)。
2. 诊断信息:疾病名称、主要症状、诊断结果。
3. 治疗信息:治疗方案、用药情况、治疗时间。
4. 出院医嘱:注意事项、复查时间、联系方式。
5. 医生签名及科室盖章。
第三章放行条发放及使用第六条放行条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填写,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发放。
第七条放行条发放时,患者或家属应仔细核对放行条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八条患者离开医院时,应携带放行条,并在医院大门处出示给保安人员查验。
第九条保安人员查验放行条后,确认患者信息及病情无误,方可放行。
第四章放行条回收及归档第十条放行条回收:患者离院后,医院应回收放行条,由科室负责人负责整理归档。
第十一条放行条归档:放行条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医院应定期对放行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违反放行条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出门放行条管理制度

公司出门放行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出门活动,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出门放行条的申请1. 员工在出差、外勤或其他需要离开公司工作地点的情况下,需要提前向所属部门领导提交出门放行条申请。
2. 出门放行条申请需包含出门时间、出门原因、出门地点等详细信息,并由员工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
3. 出门放行条需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提交,特殊情况下需提前向部门领导请假。
4. 出门放行条需经所属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生效,未经批准擅自出门者将受到公司纪律处分。
第三章出门放行条的审批1. 所属部门领导需在员工提交出门放行条后及时审批,并在出门放行条上签字确认。
2. 出门放行条需由所属部门领导汇总后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总经理批准后始具有效性。
3. 公司对于出门放行条的审批流程进行记录并建立档案,以备查证。
第四章出门放行条的使用1. 员工持有效的出门放行条可离开公司工作地点,并根据出门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合理安排行程。
2. 员工在外出期间需妥善保管出门放行条,如遗失需及时向所属部门领导报备并重新办理。
3. 在外出期间,员工需按照出门时间、地点等信息准时返回,并在第一时间归还出门放行条。
第五章出门放行条的管理1. 公司对员工提交的出门放行条进行归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核。
2. 出门放行条的使用情况、审批流程等进行记录并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
3. 对于出门放行条的违规使用或滥用,公司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出门放行条的作用1. 出门放行条是员工外出工作的合法证明,是员工在外出时与公司的联系桥梁。
2. 出门放行条的使用可以保障员工在外出期间的安全和权益,并为公司管理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
第七章其他事项1. 出门放行条的制度遵循严格的保密原则,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或利用。
2. 出门放行条的管理制度如有变动或调整,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八章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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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行条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物流监督,加强集团物资管理,决定实行放行条管理制度,提出如下具体规定:
一、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产成品、半成品、原辅料、辅助材料、包装物、工具、修理配件、工程物资、废渣、废品等所有权属于公司的财物。
二、所有进入集团厂区、生活区人员携带和运送物资出厂的均需办理放行条(公司免检车辆除外)。
三、检查的范围:驾驶室、车厢、后备厢。
四、放行条管理要求
(一)放行条由集团公司统一格式,统一印制,各部门单位按流程申领,由公司资金部门负责管理。
交旧换新,领取时要做好登记手续。
(二)放行条包括存根联、门卫联和随车联三部分,存根联由仓库开单员保存;门卫联为物资出厂唯一放行凭条,由值班保安保管;随车联由驾驶员随货同行,签单结算运费。
次日上午,保安需将前一日收集的放行条送交安保部门负责人转给财务部核对。
1.放行条填写内容包括:出货单位、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出门时间、车号、对应的货单号码、驾驶员姓名、填写放行条人。
另外,价值5000元以上的货物出门,还必须经过发货部门的主管签字批准,方可出门。
2.放行条由出货单位填写,出门时,由当班保安查验签名。
各有权填写放行条的人员的签名式样要预留保安一份。
五、放行条办理流程
(一)集团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均需指定放行条签批人,并将放行条签批人签字样原件的纸张加盖单位公章或放行专用章后,报人力行政中心安保部备案,由安保部对门岗保安进行培训,用作对放行条核对确认。
(二)所有物资离开集团公司均须由仓库或经营部门的经办人提出申请,到本部门办理放行条。
1.仓管员在开放行条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车牌号是否准确,车厢内和后备厢是否有本公司物品,仓管人员按要求填写好放行条后,需报部门指定的放行条签发人审核签字,同时在门卫联加盖本单位放行专用章或公章。
2.门卫对所有出门的货车和物资,需按照放行条注明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必须做到物、条、数相符。
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对手续不全、涂改放行条或者无放行条等手续不全者,禁止放行;须在第一时间向出货单位放行条签批人、财务部,安保部负责人汇报情况。
3.空车放行时也需填写放行条,由卸货仓库或联系车辆进入的接洽人填写放行条,货物名称填写“无”,其他内容按要求填写。
4.对外来施工人员与及其它自带的物资进入公司后车出门时,由相关部门自行确认后填写放行条。
如工程车辆进出由工程处确认填写,并注明数量,物品名称。
供应商或客户,出去时必先确认车上是否有本司相
关物品,确认后自行填写并签名。
5.对外来单位与及其他公司或个人进入公司的车辆出门时,也应由相关部门自行确认填写放行条。
6. 本公司各职能部门要将员工车辆号报给安保部存档,公司员工开车上下班出门时,车辆可以免检。
特殊需要,保安另有决定要检查的,公司员工要服从配合检查。
六、放行条领用、管理要求
(一)所有单位需加强放行条管理,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
(二)所有开出的放行条必需保存好存根,领放行条的部门要做到交旧领新。
放行条管理负责人在回收使用过的旧放行条存根时,必须核对放行条页数是否足够,与领用人登记的编号是否一致。
核对无误后方可更换。
(三)每天保安要把前一天的放行条交到安保部门负责人,转交公司财务部进行核查。
安保与财务双方办理交接手续时要登记交单日期、张数、并签名。
七、责任考核
1.对放行条填写不清楚的,保安有权拒绝放行。
审核签批不严格把关的,根据货物价值而定,对签批人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2.因门岗保安审核不严,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直至开除。
内外勾结,以权谋私,后果严重者,追求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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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