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重要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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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资料管理规定—【安全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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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资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部门、部室必须建立安全台帐、档案和安全活动记录,即安全会议台帐、安全组织台帐、安全教育台帐、安全检查台帐、隐患治理台帐、不安全分析事件台帐、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职业安全卫生台帐、安全防护用品台帐、应急预案台帐、重大操作台帐、安全风险评估台帐、设备台帐、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安全学习资料档案、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台账等。

台帐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不允许改写、保存完好。

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与考核。

第二章安全资料管理规定第三条安全会议按要求填写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处理结果等内容,主要记录厂、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如厂安全员月例会、车间安全例会等),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

第四条安全组织台帐(一)安全台帐要将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部门组成成员记入台帐;(二)车间安全组织台帐要将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网络记入台帐(例如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状况等)。

第五条安全教育台帐(一)厂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其它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等。

(二)部门安全教育台帐:应包括部门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三)安全教育台帐:应包括部门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对事故责任者的安全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

大唐南京发电厂厂级重点防火部位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厂级重点防火部位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厂级重点防火部位管理规定一、概述为确保大唐南京发电厂的安全运行,掌控火灾的发生,保障厂区内设施和工艺的完整性和牢靠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订立此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厂区内的重点防火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房、节能中心、变电室、燃油库等。

三、厂级重点防火部位的定义厂级重点防火部位是指大唐南京发电厂厂区内的对发电厂安全稳定运行具有紧要影响、可能发生火灾或者爆炸事故,或者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后果严重的区域或建筑物。

四、建立防火责任制大唐南京发电厂要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厂级重点防火部位由相关部门或班组设立专人负责,订立防火措施并实行监管责任。

五、防火设施设备1. 安全出口与疏散通道:全部厂级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应当时刻保持畅通,不得存在堆放杂物的情况。

出口应配备自动消防系统、安全标识和应急照明等设施。

2. 灭火器材:全部厂级重点防火部位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并由专人负责检查、保养。

3. 自动火灾探测系统:全部厂级重点防火部位应当配备自动火灾探测系统,并依照要求安装、使用、维护,确保发觉火灾的最短时间和精准率。

4. 煤气检测、报警系统:全部涉及燃气的设备、区域应当配备煤气检测、报警系统,并开展定期维护保养。

5. 常驻人员:全部厂级重点防火部位应有充足的常驻人员,确保设备和区域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六、日常安全生产管理1. 防火检查:应对厂级重点防火部位进行每天值班巡察和每月专项检查,记录并适时处理发觉的隐患。

2. 照明、通风:保证厂区内重点防火部位的照明和通风设施正常运行,无任何故障或积尘等异常情况。

3. 禁烟管理:全部厂级重点防火部位禁止任何人员在内吸烟,应设置专门场所,布置吸烟员工集中管理。

4. 防静电:涉及易爆、易燃设备和介质的厂级重点防火部位应当依照规定配置防静电设备和防控措施,确保静电不产生或不积聚导致爆炸、火灾事故。

七、应急处置1.应急预案:全部厂级重点防火部位应当建立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全部从业人员都应当参加应急演练。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本规定了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监督工作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二条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监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本企业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安全生产工作,对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监督本企业各部门对各级政府、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发电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五条监督本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监督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涉及防火、交通的安全管理状况;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限期解决,并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八条组织编制本企业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安措计划和安措费用的执行情况;监督劳保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监督特种设备的年审。

第九条监督本企业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组织年度《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安全网活动;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十条参加和协助本企业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第十一条掌握使用本企业专项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提出批评、处罚的建议或意见。

第十二条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例行工作,如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等。

协助企业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定期和不定期对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对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第十三条参与工程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三同时的落实。

第十四条积极推进安全风险评估和危险点分析等方法的应用,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提高安全工作的预见性。

大唐南京发电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的稳定,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1〕27号)和我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重大危险源按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范围(表1、表2)并结合本厂实际辨识确定。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值的场所和设施。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除国家规定重大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和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物品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及多种产业。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普查第四条根据表1和表2进行辨识,我厂属于国家规定和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共有19个,具体见下表:大唐南京发电厂重大危险源目录锅炉本体承压元件、部件及其连接件。

锅炉范围内主蒸汽管道、主给水管道、高温和低温再热蒸汽管道等。

锅炉安全保护装置。

锅炉主要承重构件。

启动锅炉定排膨胀器、#1、#2机组#1~#3高加、除氧器、高低压疏水扩容器、110m3疏水扩容器、50m3疏水箱等副组长:党委书记、生产副厂长、经营副厂长、总工程师、纪委书记组员:设备部、安监部、发电部、检修公司、厂办、经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思政部、厂工会、燃料部、物资部、粉煤灰运输公司、物业公司、总公司、大唐科技南京项目部第一负责人;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及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标准等规章制度,接受集团公司、分公司及地方政府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要求;(二)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落实预测、预警、预案工作,做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备案、评估,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三)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网络数据;(四)及时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工作;(五)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三级网络,规范企业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工作,对重大危险源做到可控在控;(六)做好重大危险源定期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七)每年第一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自查工作,提出《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八)及时如实汇报重大危险源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

大唐南京发电厂动火、用火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动火、用火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电厂动火、用火管理规定
一、在距重点防火部位,禁火区域围墙十米范围内,禁止使用明
火和进行可能导致燃烧的操作、爆炸的工作。

二、油区设备检修,应尽可能避免动火作业。

凡能拆开的设备,
都应拆下,移至安全地区动火。

三、因工作需要在重点防火部位动火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
票制度,不得随意降低动火级别,并严格遵守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四、易燃、易爆重点防火部位,所用电气设备、电源线路,开关
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规范的要求。

并禁止一切带电作业(包括换灯泡)。

五、禁止在无火区30米范围内修建临时简易违章建筑和临时工棚。

六、因工作需要,在室内使用电炉或火炉,需经厂防火委员会有
关领导同意,并指定专人管理,不允许在炉子周围堆放易燃物和烘烤
衣物。

七、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木柴炉,不准用酒精、汽油等挥发液
体做燃料。

使用煤炉、煤油炉时应确保安全,不出事故。

不得随地扔
烟头、火柴棒,防止火源酿成火灾。

八、重点防火部位,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落实到责任人,
消防器材必须清洁完好,随时可用,并定期进行维护、检验、更换药剂。

重点防火部位,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迅速扑救,抢救伤员,
疏散物资,保护好现场。

大唐南京发电厂重要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重要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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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京发电厂重要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储氨区防火防爆、防中毒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作人员进入氨区不能穿有铁钉的鞋。

第二条进入氨区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第三条不得把火机等火种带入氨区,严禁吸烟。

第四条氨区检修作业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

第五条在氨区进行检修工作或运行操作时,必须使用铜制或铜合金工具。

第六条氨区在线检漏仪发出报警后,必须戴正压式呼吸器或便携式防氨全面具方可进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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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为保障大唐南京发电厂的生产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以规范厂内安全生产工作。

一、组织机构1.安全生产委员会大唐南京发电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策划、组织、指导和监督本厂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厂长担任主任,生产、技术、安全、环保、供电、物资等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其中生产、技术、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应是正职领导。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大唐南京发电厂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副厂长、生产、技术、安全、环保、供电、物资等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和年度计划、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对涉及重要安全事项的决策会议进行安全评审,督促各部门做好疏散演练和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科学管理。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大唐南京发电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审核安全标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方案等文件,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追责,实施安全督查等工作。

二、岗位责任1. 操作岗位操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接受过工作规程和工作流程的培训,理解岗位职责和安全风险,并保证在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标准操作流程进行作业,避免影响环境安全。

2.工程和技术岗位工程和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工程技术、安全防护标准和操作流程知识,可以熟练安装、维护和改造设备,防止工程事故的发生。

3.安全岗位本岗位人员要具备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和心理素质,接受过安全培训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工作1. 安全生产规定大唐南京发电厂制定安全生产规定,明确各类事故情况的预防措施和应对方法,将规定制作成宣传资料,定期向全厂员工发布安全预警和安全需求。

大唐南京发电厂防火重点部位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防火重点部位管理规定

大唐南京发电厂防火重点部位管理规定一、概述大唐南京发电厂作为一家重要的电力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必须注重安全问题,特别是防火安全问题。

本文针对大唐南京发电厂的防火重点部位进行管理规定,以期保障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二、重点部位定义1.机组房间;2.燃煤和燃气管道;3.高温设备区域和高温介质管道;4.油箱和润滑油区;5.办公区域。

以上部位是大唐南京发电厂的防火重点部位。

三、防火措施1. 机组房间1.必须按照标准安装防火门,并保持密闭状态,确保机组房间内部的温度和压力平稳,同时防止火灾向其他区域蔓延;2.禁止在机组房间内使用明火、焊接机等高温设备;3.定期检查电缆与设备的接触情况,确保电缆的完整性;4.定期对机组房间内空调和电器设备进行清洁、检修、维护。

2. 燃煤和燃气管道1.燃煤和燃气管道必须具有自动防火装置,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切断燃气或燃煤供应;2.燃煤和燃气管道必须安装防火板,在火灾发生时可以起到良好的防火作用;3.定期对管道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管道的完整性。

3. 高温设备区域和高温介质管道1.高温设备区域和高温介质管道必须具有自动防火装置,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立即切断高温介质供应;2.高温设备区域必须设置防火隔离墙,保持高温区域和其他区域的隔离;3.管道必须安装防火保护层,能有效地隔离火灾。

4. 油箱和润滑油区1.油箱必须设立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油箱清洁、密封,同时注重气味处理;2.润滑油区域禁止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烟火类物品;3.定期对油箱和润滑油设施进行检查、修理和更换。

5. 办公区域1.禁止在办公区域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电饭煲、电热水壶等电器设备;2.定期对办公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纠正和处理。

四、防火安全措施的检查和记录1.防火安全措施的检查内容:包括防火设施、灭火器材、疏散通道等;2.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进行记录;3.发现防火隐患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及安全部门,隐患得到处理和消除后,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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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大唐南京发电厂重要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5727-49 大唐南京发电厂重要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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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储氨区防火防爆、防中毒管理规定第一条工作人员进入氨区不能穿有铁钉的鞋。

第二条进入氨区手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机。

第三条不得把火机等火种带入氨区,严禁吸烟。

第四条氨区检修作业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

第五条在氨区进行检修工作或运行操作时,必须使用铜制或铜合金工具。

第六条氨区在线检漏仪发出报警后,必须戴正压式呼吸器或便携式防氨全面具方可进入检查。

第七条在便携式检漏仪测定无残留氨气且确认风向后方可取下正压式呼吸器或便携式防氨全面具。

第八条氨区设备、管道进行检修,必须使用氮气进行气体置换。

第九条氨区设备、管道进行检修,必须戴正压式呼吸器或便携式防氨全面具方可进入。

在便携式检漏仪测定无残留氨气后方可取下正压式呼吸器或便携式防氨全面具。

第十条卸氨车辆进入氨区必须安装阻火器。

第十一条卸氨前必须确认接地线已安装好。

?第二章储氨区安全防护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为防止储氨区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安全、避免财产遭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十三条进入储氨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 进入储氨区进行维修、消缺工作,应事先与当班运行负责人联系,办理相应工作票后方可进入。

(二) 非当班人员进入储氨区,必须经过氨区值班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谢绝无关人员进入。

(三) 进入储氨区人员应熟悉有关安全知识并遵守《脱硫储氨区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四) 进入储氨区严禁携带火种,必须关闭手机、对讲机以及其他无线通讯工具电源。

(五) 凡进入储氨区工作的人员,应按照《安规》规定着装,进入储氨区后必须随手关门。

(六) 凡进入储氨区工作的人员,若不能遵守上述规定,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第十四条储氨区防火安全规定(一) 氨是一种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易发生爆炸,其下限为:氨16%、空气84%,其下限:为氨25%、空气75%。

(二) 储氨区设备管道冻结,只能用蒸汽或热水解冻,严禁用火烤。

(三) 储存、补充或置换氨气时,均应缓慢开关阀门,使气体缓慢放出,严禁急剧操作、排放,防止因冲击、摩擦引起自燃爆炸。

(四) 液氨系统气密性检查,应使用肥皂水或氨检漏报警仪进行,严禁用火检测。

(五) 储氨区应备有正压呼吸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石棉布等消防器材,值班员负责妥善保管,并应熟知使用方法。

(六) 储氨区管路、设施不许接触油脂和油类,以防剧烈氧化而燃烧,进行调整维护时,手和衣服不应沾有油脂。

(七) 氨区设备运行中进行操作和检修工作应使用铜或渡铜工具,以防止产生火花;工作中严禁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法兰盘等设备。

(八) 储氨区应备有2%稀硼酸溶液、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以备卸氨时和设备出现漏氨故障时防护用。

(九) 储氨区内严禁明火、吸烟以及进行可能产生明火的工作。

(十) 工作人员不准穿合成纤维或毛料工作服,进入氨区不准穿钉子鞋。

(十一) 外来人员进入储氨区应严格执行《脱硝储氨区安全防火管理规定》,服从值班员的管理。

(十二) 未装阻火器的运送氨气的机动车辆严禁进入储氨区。

第十五条储氨区动火工作规定(一) 储氨区检修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并且对工作区域氨气含量进行测定必须小于25ppm。

(二) 尽量避免在氨区动火,有些设备可以拆下来拿到禁火区外动火后再送回装上。

(三) 动火设备内氨气排放应彻底,确实排放彻底后与系统的隔离措施如加堵板或法兰脱开应及时进行,不能相隔太长时间,以免氨气漏入动火设备内。

(四) 动火期间密切注意设备参数,如储氨罐压力变化等,尽量避免运行操作。

(五) 办理动火工作票后还必须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

第三章供氢站安全防护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为防止供氢站发生泄漏、火灾、爆炸事故,保证职工生命安全、避免财产遭受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十七条进入供氢站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一) 进入供氢站进行维修、消缺工作,应事先与当班运行负责人联系,办理相应工作票后方可进入。

(二) 非当班人员进入供氢站,必须经过供氢站值班人员许可,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入,谢绝无关人员进入。

(三) 进入供氢站人员应熟悉有关安全知识并遵守《供氢站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四) 进入供氢站严禁携带火种,必须关闭手机、对讲机以及其他无线通讯工具电源。

(五) 凡进入供氢站工作的人员,应按照《安规》规定着装,工作人员不准穿有钉子的鞋,进入供氢站后必须随手关门。

(六) 凡进入供氢站工作的人员,若不能遵守上述规定,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

第十八条供氢站安全防火规定(一) 氢气是易燃易爆危险气体,如遇下列情况之一,有发生爆炸或起火的危险:1. 容器内(如储氢罐、氢冷发电机)氢气纯度降低到96%以下时;2. 容器内含氧量超过2%时;3. 氢系统漏氢,漏氢地点周围有明火时;4. 排氢速度过快,氢气流速摩擦产生着火和爆炸现象;5. 空气中氢气含量在5%~75%范围内。

(二) 运行和检修人员在供氢站内必须穿着防静电服装及鞋等。

(三) 运行和检修人职工作时使用铜制工具或渡铜工具进行操作。

(四) 供氢站周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五) 在供氢站附近,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

(六) 如必须在氢气管道附近进行焊接或点火的工作,应事先经过氢量测定,证实工作区域内空气中含氢量小于3%并经厂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工作。

(七) 供氢站内的管道、阀门或其他设备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热水解冻,禁止用火烤。

(八) 储氢设备(包括管道系统)进行检修前,必须将检修部分与相连的部分隔断,加装严密的堵板,并将氢气置换为空气或氮气,方可进行工作。

(九) 排出带有压力的氢气时,应均匀缓慢地打开设备上的阀门和节气门,使气体缓慢地放出或输送,禁止剧烈地排送,以防因摩擦引起自燃。

(十) 气瓶应直立地固定在支架上,不要受热,并尽量避免直接受日光照射。

(十一) 储氢管道上的安全门应定期校验,保证动作良好。

(十二) 由于漏氢而着火时,应用二氧化碳灭火并用石棉布密封漏氢处不使氢气逸出,或采用其他方法断绝气源。

(十三) 供氢站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装置,门窗应向外开,室外还应装防雷装置。

(十四) 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以及检修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应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规定(一) 在离供氢管道、氢发电机、排氢管道及其周围5m范围内氢危险区域,严禁明火入内,应避免动火作业,如必需动火时,应使用动火工作票。

(二) 参加氢系统动火的工作人员必须了解氢的性质,氢系统的运行情况以及防火要求,要经测氢仪测定氢含量在允许动火范围内方可动火作业。

(三) 氢气系统动火检修,必须保证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氢气的最高含量不超过0.4%。

(四) 检修需要动火时,必须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保证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氢气的最高含量不超过0.4%。

(五) 办理动火工作票后还必须办理《热力机械工作票》。

第一章油泵房安全防护规定一、消防管理第二十条任何人员进入油区之前,必须将随身携带的火种及可能产生火花的物品存放于门外专用火种保管箱内,如火柴、打火机、钥匙、铁钉、可燃性物质等能够引起火灾的物品。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员进入油区时,着装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要求,不准穿带铁掌、铁钉等易产生火花的鞋子进入,禁止穿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

第二十二条任何人员不得在油区内随意脱换衣服,杜绝任何静电火花的产生。

第二十三条任何人员在进入油区之前,应触摸专用的防静电装置,以释放人体静电。

第二十五条油区内应保持清洁,无杂草,无油污,不准储存其它易燃物品和堆放杂物。

第二十六条油罐喷淋水装置定期试验,确保管路畅通。

二、动火工作管理第二十七条进入油区进行检修、消缺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第二十八条油区动火作业时所需物品,必须凭动火工作票和工作人员的有效证件,经值班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携带入内。

第二十九条动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中规定的安全措施,消防器材完好齐全,监护人到位,并保证连续监护;工作结束时,及时清理现场,不留任何火种,并经运行值班人员验收合格。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离开油区前,应事先向运行值班人员申明,经运行值班人员检查确认现场无引起爆炸或燃烧的可疑物时,方可办理离开登记手续。

工器具管理第三十一条任何人员进入油区之前,必须关闭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

第三十二条在油区内使用的所有工器具、通风机、电机、照明灯具等必须为防爆型,手动工具必须选用铜制或其它不产生火花的材质。

外来参观人员管理第三十三条外来参观人员进入油区须经安全监察部批准,由相关生产人员陪同,办理出入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并接受运行值班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外来参观人员在5人以上的,须分批进入参观,每次进入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五章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未经许可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高低压配电室,经批准须进配电室的人员,必须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第三十六条进入高低压配电室对设备巡视,发现异常现象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对重大异常现象要及时报告。

第三十七条在维修和事故处理等情况下,除检修人员、操作者、监护人和电气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严禁入内,事毕后,在场人员必须做好登记。

第三十八条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按规定路线巡视,不准做与巡视无关的其它工作。

认真落实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的安全措施,值班员出入各工作室要随手关好门窗,以防小动物入室发生事故。

第三十九条高低压配电室内,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

第四十条保证高低压配电室内的门窗完整,开闭灵活,普通和事故照明应完整齐全,房屋不漏雨水,电缆沟无进水等。

第四十一条高低压配电室内照明应符合要求,应配备足够合格的消防器材,通风、通讯设备良好可用。

遇有影响工作的缺陷时,管辖责任部门应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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