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幼儿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学生幼儿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特别约定、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在依法成立的学校或幼儿园注册,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及幼儿,均可作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均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按以下规定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的,或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以该次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项身体残疾在该表中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时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身体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对应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保险人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的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保险人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烧伤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本合同所附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中该项烧伤所对应的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多项烧伤时,保险人给付对应各项烧伤保险金之和。

4、本保险意外残疾及烧伤保险金给付互不冲减。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负的给付上述各项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上述各项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可选)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是可选择投保的保险项目。若本项保障未在投保单及保险单上载明,则不发生效力。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而在县、区级以上(含)或二级以上(含)医疗机构治疗,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而在县、区级以上(含)或二级以上(含)医疗机构进行门(急)诊治疗,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扣除五十元人民币免赔额后,在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额内,按90%的比例给付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而在县、区级以上(含)或二级以上(含)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内,按90%的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而医疗,至保险期间届满时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续承担给付责任,住院治疗者最长可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九十日止,门诊治疗者最长可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十五日止。

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所负的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及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分别以保险单所载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保险金额及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该项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烧伤或治疗,保险人不负任何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伤害;

二、被保险人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精神失常;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品的影响;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七、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八、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助动交通工具;

九、被保险人进行潜水、跳伞、滑雪、滑水、滑翔、狩猎、攀岩、

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和活动;

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一、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以外的原因被法院宣告死亡的;

十二、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器官移植,或修复、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假眼、假牙等)的费用;

十三、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

十四、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五、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以上任何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保险人退还未满期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人同意承保后,保险期间自保险人收到保险费的次日零时开始,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第六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一、本合同保险金额由合同当事双方约定,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二、投保人应于投保时一次缴纳全部保险费,保险费未缴清前,保

险合同不生效。

第七条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保险人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条款内容,明确说明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第八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一、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或受益份额。

二、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并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予以批注。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_ 日 第一章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 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 ?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 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第五章除外责任

幼儿常见意外伤害的应急处理

幼儿常见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 幼儿在幼儿园里生活、学习和游戏,他们活泼好动,对任 何事物都充满极大的好奇心。但由于身体协调性差,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常常不能预见自己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而导致擦伤、磕碰、喉咙异物等常见的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幼儿发生意外事故后,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处理。做到快速反应,及时救治,将伤害降低到最低限度。一、跌倒蹭破皮肤的处理 幼儿奔跑、跳跃时不慎跌倒,很容易蹭破膝盖、胳膊肘,尤其是穿衣较少的夏季,更为常见。蹭破皮肤后应先观察幼儿伤口的深浅,若伤口较浅仅仅蹭破了表皮,只需将伤口处的泥沙清理干净即可。如果伤口较深有出血,应该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清洁伤口,并用酒精消毒伤口,处理后无须包扎。若伤势较严重,需去医院治疗。 二、剪刀、小刀等文具的划伤与切伤的处理 幼儿在使用剪刀、小刀等文具或触摸纸边、草叶和打碎的玻璃器具、陶器时,都可能会发生手被划破的事故。具体处理办法是:用干净的纱布按压伤口止血,止血后,在伤口周围用75%的酒精由里向外消毒,敷上消毒纱布,用绷带包扎。如果是玻璃器皿扎伤,应先用清水清理伤口,用镊子清除碎玻璃片,消毒后进行包扎。三、扎刺的处理 幼儿园周围的物品并非十分光滑,如带刺的花草、本棍、竹棍等。竹刺、木刺扎入皮肤后,有时有一部分露出皮肤,有刺痛感,应立即取出。具体处理办法是:先将伤口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清洗,然后,用消毒过的针或镊子顺着刺的方向把刺全部挑、拔出来,不应有残留,并挤出淤血,随后再用酒精消毒伤口。如果刺扎在了指甲里或难以拔除,应送医院处理。四、挤伤的处理 幼儿的手指若被门、抽屉挤伤,给幼儿造成痛苦,严重时,可出现指甲脱落的现象,应及时发现并处理。具体办法是:若无破损,可用水冲洗,进行冷敷,以便减轻痛苦;疼痛难忍时,可将受伤的手指高举过心脏,缓解痛苦。若有出血,应消毒、包扎、冷敷。若指甲掀开或脱落,应立即去医院。五、扭伤的处理 孩子扭伤后,立即停止活动,让孩子做下或平躺休息;将扭伤部位的衣服或鞋带松解;24小时内用凉毛巾或冰袋冷敷伤处15-30分钟,冷敷3-6次以减少局部出血和肿胀;24小时后改为热敷,加速血液循环;这两者切不可颠倒,否则会加剧炎性渗出,导致剧烈肿胀,而且不易恢复。注意不可用力按摩揉搓,以免加重损伤或造成骨折。六、烧烫伤的处理 烧烫伤紧急处理的五个基本步骤是冲、脱、泡、盖、送。当烧烫伤发生后,首先要将烧烫伤部位置于自来水下轻轻冲洗,或浸于冷水中,时间以受伤部位不再感到疼痛为止,无法冲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示范合同)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 款(示范合同) The clea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facilitate the cooperation of both parties, provide a basis for resolving disputes in the future, and prevent possible risks.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示范合 同)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

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投保方(甲方):供电公司公司保险方(乙方):

投保方:供电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保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单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谈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投保其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章合同标的及构成 第一条合同标的为甲方向乙方投保其年度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共计职工人。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员工人身意外保险期间为12个月,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甲方如提前申请退保或保单保险金额为零时,保险责任即时终止。 第二章合同的内容 第三条甲方就其公司在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委托给乙方进行运作管理,乙方收取元服务费用,对被保险人发生的人身意外费用,按甲方的报销规定在委托的人身意外保险金中给付。 第四条乙方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绿洲团体定

期寿险条款》等相关条款进行承保,承诺对委托的人身意外保险资金按合同约定进行保值增值,乙方承担人身意外费用理赔相关服务。 第三章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缴纳年度的保险费圆。保险金额为元/人,共计圆(¥元),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甲方在付清保险费后,乙方开始履行保险责任。 第六条保险费按年度计算。甲方应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甲方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乙方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甲方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且不退还保险费。对于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甲方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且足以影响乙方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乙方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并在本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仅按约定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第八条甲方应在订立合同时或按双方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乙方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幼儿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幼儿园意外伤害应急预案 预防办法 1、加强对幼儿进行行为觃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4、按照学校安全工作要求,确定安全责任包干区,签定安全承诺书,确保在校学生人身安全。 二、处理程序 1、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应尽快救护受伤学生,需送医院的尽可能送与科医院戒大医院。 2、及时通知受伤害学生的父母戒其他监护人。 3、争取在第一时间做好知情人的笔录,( 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调查时要有监护人在场),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的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戒水笔,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员要有签名。 4、如属重大伤害事故,学校要及时启劢事故处理应急预案,事故应急处理小组要及时开展工作。 ,1,学校要尽快不受伤学生家长接触,通报情况,安怃好家长。 ,2,学校要召开有关老师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稳定情绪,统一认识。 ,3,小组要及时研究处理意见,确定对策,和各方面沟通,每天要有与人记大事记,小组要确定对外发言人。 ,4,学校出面召开协调会,教育尿综治办、区未保办根据需要可一起参加协调。 ,5,协调期间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给各有关方面。

三、关于事故报告: 1、属于重大事故,死人,群伤丏伤情严重,应当即报区教育尿、托幼办、徐汇区妇幼保健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发生较大事故,伤情严重,学校应24小时内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报告备案。 2、报告分“口头”和“书面”两种。在事情还未了解清楚时可先打电话口头通报情况,待事情了解清楚后再书面报告。 3、书面报告中要写清楚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简洁地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及目前情况。 4、学校应及时不有关保险公司联系赔偿事宜。 四、事故处理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事故处理条例》中的有关条款觃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件事 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调解结果,可提醒家长通过司法途径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事故结尾阶段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 《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整理]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案例[整理] 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实例与分析 近年来,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幼儿园的孩子均是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幼儿园受到伤害或者是伤害了他人,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是幼儿园、幼儿家长,抑或是其他人?这是长期困扰着幼儿园及幼儿家长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图从实际发生的一个典型案例出发,对目前争议较大的一些相关问题谈谈看法。 一、个案描述 萌萌和飞飞是某幼儿园大班的同班小朋友。一日,教师王某带领幼儿到户外活动,在排队时,王老师一再交待:“小朋友排队下楼梯时,不要拥挤、打闹。”下楼梯时,飞飞站在萌萌的背后,两人均在队尾,趁队伍行走拉开距离时,二人嬉闹,萌萌背飞飞时摔倒,导致飞飞的左股骨中段发生斜形闭合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飞飞住院两个月后临床愈合。飞飞住院期间共花去医疗费5680元,飞飞的父母误工费、住宿费、医院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4450元。飞飞的父母与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就医疗费和赔偿问题多次进行协商,要求幼儿园和萌萌的父母赔偿上述费用共计10130元。 萌萌的父母认为,萌萌入园意味着自己己经将萌萌及对其的监护责任托付给了幼儿园;萌萌在幼儿园时,自己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能直接行使监护人责任,只有幼儿园才能监护孩子,因此,自己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幼儿园则提出,在孩子下楼之前老师已经一再强调“不要拥挤、打闹”,且事故发生之后幼儿园及时送飞飞到医院治疗,幼儿园主观和客观上都不存在过错,不应独自承担如此巨额的赔偿

费用。协议未果,飞飞的父母作为代理人,以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及萌萌的父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130元。 二、个案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要明确应由谁来承担这次意外事故的责任,我们首先应该从法律上弄清以下几个问题:幼儿园是不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对幼儿的监护职责是否随着幼儿入园转移到幼儿园?在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 (一)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 在当前的多起幼儿在园意外伤害事故中,幼儿园是否是在园幼儿的监护人,是否承担监护责任,已经成了幼儿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焦点问题。由于种种原因,公众舆论倾向于幼儿园理所当然地具有监护人的身份,应该对幼儿在园事故承担监护不力责任。其实,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情况并非如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但是,从现实情况以及监护制度的实质来看,幼儿园都不是在园幼儿的委托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非因法定事由不能免除。此外,该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见,法律并未规定幼儿园能够成为

幼儿园意外伤害的处理

幼儿园意外伤害的处理培训 一、烧烫伤的紧急处理 1.孩子烧烫伤时有衣物附着在患处,要剥去附着物。如衣物贴在儿童的皮肤上,千万不能强行撕下。 2.用冷水冲洗冷却患处 15 分钟左右或用冰块敷患处。 3.不要用任何药膏或药水去涂患处,只能用无菌纱布覆盖所有的患处,避免感染。 4.将孩子的烧烫伤部位抬高,使患处的血流减少。 5.如果伤较严重,就要将孩子平躺在床上,并抬高儿童的下肢,让儿童的头部倾向一侧,以保证血流向往内的重要器官,防止儿童休克。 二、碰伤 1.孩子受到的碰击不是很严重,患处没有出现肿胀或活动困难等症状,可以在皮肤的淤血斑处进行一小时左右的冷敷。 2.如果伤口出血,要用一块消毒的棉垫或卫生纸压迫伤口十分钟以上。如果伤口不大,在止血后,用冷开水洗干净患处,用创可贴盖住患处。 3.如果伤口较大,或碰击物可能带有破伤风杆菌,应当马上带孩子去医院对伤口进行处理,必要时要注射破伤风抗毒素,以防止破伤风的发生。 4.如果症状较重,患处出现肿胀或活动困难,或碰伤的部位是头部或胸部,尤其是出现了头晕、呕吐、意识丧失、耳鼻有淡黄色的液体或血流出时,必须立即将孩子送去医。 三、抽搐 抽搐多发于3岁以下孩子,有抽搐病史的患儿,家中要备有体温表、退烧药、安定,避免过久的抽搐造成氧气无法进入肺内而导致身体缺氧,进而造成大脑缺氧后遗症。抽搐造成的影响不同,处理方法也不同。 1.干扰呼吸:

因抽搐导致呼吸无法正常进行,10分钟以上会导致缺氧危机。 处理方法:立即解开衣扣、衣领,并采用物理降温;抽搐发作时要尽量保持头颈稍上仰的姿势,如能给予氧气是最好的;抽搐10分钟以上,可施予口对口人工呼吸,虽然很难把气吹进肺里,但多少会有帮助。 2.呼吸道阻塞: 全身抽搐时牙关紧闭,无法进行吞咽动作,会使口腔、咽喉处积满了唾液,造成呼吸道堵塞。 处理方法:切勿试图用手指扳开孩子的牙齿,以免被咬伤。可用外软内硬的物体伸入牙关即可,然后使孩子侧卧或俯卧,让唾液容易流出。 3.呕吐: 腹部及胃部很容易同时抽搐,所以胃内的食物会被挤压出来而呕吐。 处理方法:呕吐时将孩子的脸侧向一边或脸朝下,并使用毛巾类物品将口内的呕吐物尽量清理出来。 在施行人工呼吸时,一定要先确定孩子的口鼻腔内是通畅的,并无杂物存在。 四、鼻出血 幼儿鼻出血常因鼻外伤引起,但全身性疾病,如血友病、出血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急性传染病等也会引起鼻出血,可致贫血。 处理方法:立即将幼儿抱起呈半卧位,取消毒棉球擦去流出的血液,再用消毒棉球,填入出血的鼻腔,同时压迫出血侧的鼻翼5—10分钟,在头颈部、鼻根部冷敷。数分钟后血止取出棉球。如止血无效应立即将患儿送医院。五、脑震荡 幼儿头部受外力损伤后容易发生脑震荡。受伤后立即出现暂时性意识障碍,一般不超过半小时,轻者仅意识恍惚,重者可意识丧失;出现轻度休克、缓脉、面色苍白、躁动、恶心呕吐或晕眩等,甚至可能长久失去知觉,并发脑水肿、脑出血。 处理方法:要跟踪观察至少6小时,发现有呕吐、颅道出血等情况随时就医。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简易版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To Restrict Parties, And To Supervise Both Parties To Keep Their Promises And To Restrain The Act Of Reckless Repentance.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 同简易版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协议文件应用在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有约束力和可作为凭证,且对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都有约制性,能实现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的行为。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章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五

仟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又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远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幼儿园常见意外伤害的简单处理方法

幼儿园常见意外伤害的简单处理方法 1、跌倒蹭破皮肤的处理 幼儿奔跑、跳跃时不慎跌倒,很容易蹭破膝盖、胳膊肘,尤其是穿衣较少的夏季,更为常见。蹭破皮肤后应先观察幼儿伤口的深浅,若伤口较浅仅仅蹭破了表皮,只需将伤口处的泥沙清理干净即可。如果表皮擦伤,首先用双氧水或生理盐水冲洗伤口,清除污物和沙土后,涂红汞或龙胆紫。如伤口较深且出血多,立即止血,可用消毒纱布将局部包扎压迫止血后,送医院进一步处理。 2、扎刺的处理 幼儿周围的物品并非十分光滑,如带刺的花草、木棍、竹棍等。竹刺、木刺扎人皮肤后,有时有一部分露出皮肤,有刺痛感,应立即取出。具体处理办法是:先将伤口用自来水或生理盐水清洗,然后,用消毒过的针或镊子顺着刺的方向把刺全部挑、拔出来,不应有残留,并挤出淤血,随后再用酒精消毒伤口。如果刺扎在了指甲里或难以拔除,应送医院处理。3、剪刀、小刀等文具的划伤与切伤的处理 幼儿在使用剪刀、小刀等文具或触摸纸边、草叶和打碎的玻璃器具、陶器时,都可能会发生手被划破的事故。具体处理办法是:用干净的纱布按压伤口止血,止血后,在伤口周围用75%的酒精由里向外消毒,敷上消毒纱布,用绷带包扎。如果是玻璃器皿扎伤,应先用清水清理伤口,用镊子清除碎玻璃片,消毒后进行包扎。 4、挤伤的处理 幼儿的手指被门、抽屉挤伤时,给幼儿造成痛苦,严重时,可出现指甲脱落的现象,应及时发现并处理。具体办法是:若无破损,可用水冲洗,进行冷敷,以便减轻痛苦。疼痛难忍时,可将受伤的手指高举过心脏,缓解痛苦。若有出血,应消毒、包扎、冷敷。若指甲掀开或脱落,应立即去医院。 5、碰伤 碰伤多数都是头部,幼儿由于身体发育特点,2—4岁幼儿头颅占整个身体比重的四分之一,跌倒后头先着地,平地上一般只擦破皮,淤血,如果没有破皮,可迅速采用冷敷的方法,防止皮下继续出血,以达到止血、消肿、止痛的目的。具体操作方法为:用毛巾包上冰块、冰棒,或蘸冷水冷敷5—10分钟,然后将清油(生)涂在患处。破皮先清创并检查伤口深度,一般浅表性破皮处理用生理盐水清创,然后敷创可贴,这样,没有刺激感,幼儿不会因为跌倒后惊慌、疼痛再加上药物刺激而大哭不止。 6、跌伤 注意幼儿创伤部位和幼儿跌倒损伤后的反应,如果发现幼儿跌倒后,有一段时间意识丧失,几秒十几秒后才有反应,应该注意观察,有无呕吐、嗜睡等。幼儿园遇到这种情况应该立刻将幼儿平抱着送医院检查处理,观察数小时,严重跌伤昏迷醒来后,观察护理时应每隔一小时叫醒幼儿一次或遵从医嘱。 7、骨折 幼儿跌倒后,身体某部位着地,并且不能立刻爬起来,老师要了解着地部位及当时详情,不要牵拉或强行抱起幼儿,让他自己试着起来,并注意观察受伤部位。如腿部、脚等部位发生骨折,幼儿不能站立行走,这时教师应将其他幼儿迅速组织好,请保健医生或寻找硬板将孩子托起来送到医院救治,否则,孩子骨折移位将影响医生治疗。 8、头部摔伤 (1)出血时,马上用一块清洁的纱布轻轻按压伤口,以达止血的目的,并及时送医院。 (2)摔伤后未见出血,要对幼儿进行24小时的密切观察,如果出现以下症状应及时送往医院急救:①受伤后有恶心、呕吐的现象②受伤后有过意识丧失的现象,或正处于意识丧失的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范本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围 第二条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_,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应扣除前次已给付的保险金;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以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四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烧伤、残疾、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

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5356-24 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 同(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一、年龄在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不足16周岁或66周岁以上者,本公司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 二、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死亡或残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

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幼儿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幼儿在生活、学习和活动的过程中,如遇发生意外伤害事件 如:跌伤、骨折、烫伤等)时,主班教师要负责组织好全班幼儿,一方面稳定幼儿情绪,另一方面要及时打电话通知医务室做好接诊准备,配班教师则应负责在第一时间里将受伤幼儿以最佳方式送往医务室。 二、医务室在接到班级通知后,一名大夫(以最快的速度做好接诊准备工作,另一名大夫(要在第一时间里通知主管领导和园长,简要通报事故情况。 三、医务室大夫接诊受伤幼儿后,首先要仔细询问观察病情及伤情的严重程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必要的应急处理工作,如:清洗创伤部位、消毒制血等,为后期的急救工作奠定基础。 四、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里赶赴事故现场或医务室,同时指派专人负责及时调派人员前往事故班级协助主班教师组织其他幼儿的正常活动。 五、医务室大夫和领导小组要在最短时间视受伤幼儿具体病情做出紧急处理意见(如:送哪一家医院、是否需要及时通知幼儿家长等),并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幼儿送往就诊地点。 六、协同有关人员勘察出事地点,查找事故原因,并及时排除造成事故的各种隐患,避免事故的再一次发生。 七、应急小组名单 1、指挥组

组 长: 负责现场总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 作。 幼儿情绪,防止连带事故的发生。 组长: 组员:教研组长 各班主班老师 5、安全保障组:调集有关人员、车辆和抢险、救灾物资,协助 其他工作组输送救援人员和受灾伤病员。 组长: 组员:财务、门卫、后勤人员副组长: 负责兴趣班、家长中事故的发生。 组 员: 负责卫生保健、药品的安全、饮食安全 负责幼儿教育活动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负责设备设施的安全。 2、通讯联络组: 及时了解情况,负责上报信息。 组长: 组员: 3、医疗抢救组: 对伤者进行初步抢救,及时联系医院。 组长: 组员: 4、情绪安抚组: 按要求及时管理、安排好本班级的幼儿,稳定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范本

编号: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 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甲乙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二、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书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三、签订本合同书时,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五、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的构成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 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投保范围 第二条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 劳动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单位投保时,其投保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残 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 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二)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 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 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一》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 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意 外伤害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二》)所列烧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 意外伤害烧伤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 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 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伤保险金,即:后次烧伤保险

幼儿园意外伤害急救方法

幼儿意外伤害急救方法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美佳幼儿园教师培训(2)

美佳教师培训资料 一项最新的医疗调查结果显示,意外伤害事件已经成为中国儿童的第一“杀手”。去年因为意外事故导致死亡的孩子是1.6万人,已经超出了任何一种可以导致儿童死亡的恶性疾病年死亡人数的总和。 前言 很多意外是完全可以防范的,而出现意外之后的急救尤为重要。不少意外事故都需要及时处理然后再送往医院,限于经验和知识的缘故,很多教师在面对孩子的意外事故时,不知道怎样处理或者进行了错误处理,从而耽误了治疗的最佳时机。

美佳教师培训资料 幼儿的运动功能不完善 幼儿对危险因素缺乏认识幼儿好奇、好动、活泼环境中有安全隐患是指幼儿无法预见、不可抗拒的伤害事故 4 123什么是幼儿意外事故? 幼儿常见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

美佳教师培训资料 幼儿园内常见的意外事故 小外伤 食物中毒 突发疾病 异物入体烧烫伤 跌伤割伤挤伤刺伤咬(蛰)伤 鼻腔异物眼内异物外耳道异物气管异物咽部异物 惊厥(抽风)中暑鼻出血 热烧伤水烫伤 电击伤 食物中毒误服

美佳教师培训资料 跌伤 小外伤之 紧急救助方法 用冷毛巾或毛巾包冰块敷伤处,至少20分钟以上,以利镇痛和消肿。 瘀伤 先清洁伤口周围,如果伤口较深,用自来水或盐水洗伤口,并用酒 精消毒,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救治。 外伤 处理骨折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尽量不要移动受伤的肢体。若骨折处有伤口,应先止血,然后包扎伤口。最后用夹板或木板固定伤肢。固定伤肢时,必须固定骨折部位之上及其下的两个关节位。 骨折

美 佳 教 师培训资料 跌伤 小外伤之 预防方法 保持地面、特别是卫生间的干燥,发现有水迹要立刻抹干; 窗户要加设安全栏,窗户旁不摆柜子、椅子等,以防幼儿爬去后堕下;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地板上有凹陷、破损,应立即修补; 做好安全教育,上下楼梯、玩大型玩具时教师要维持秩序。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最新版)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08422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最Personal accidental injury insurance contract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最新版)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第一章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

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第五章除外责任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废,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的自杀或犯罪行为; 2.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诈骗行为; 3.战争或军事行动; 4.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或残废。 第七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残所支出的医疗和医药等项费用,保险公司不负给付责任。 第六章保险费率 第八条保险费率根据行业(工种)或工作性质分别订定。 第七章保险手续和保险费的缴付 第九条投保时,投保单位应填写投保单一份和全体被保险人名单一式三份,经

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试卷答案

幼儿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试卷答案 姓名:得分: 一、填空 1、体温超过38℃能引起惊厥。多发于6月到5 岁的孩子。 2、惊厥突然发作的表现有哪些全身肌肉抽蓄、双眼向上翻、频繁地眨眼、嘴唇苍白发坞、口吐白沫、牙关紧闭、四肢僵硬。 3、惊厥发生时间为1至2分钟不会对身体造成严重伤害。患儿持续抽搐5分钟或者短时间内反复发作,预示病情严重,马上送医院。 4、惊厥急救和护理知识:保持呼吸道通畅、保持安静环境、给予降温、 观察患儿、做好口腔护理、加强安全防护。 5、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被开水、热汤、热油、蒸汽等烫伤。轻者为皮肢潮红、疼痛,重者皮肤起水泡,表不脱落。 6、造成骨折的原因重物打击、被弹簧门挤压、跌倒。 7、胸外心脏按压的操作要点:在胸骨中下1/3交界处垂直下压3~4厘米,每分钟100次左右。 8、心肺复苏开始1分钟,或者连续操作四个循环后,检查一次呼吸和脉搏、瞳孔变化,以后每进行4~5分钟检查一次,每次不超过5秒钟。 9、孩子鼻子的出血部位绝大部分是在鼻腔前部,一般出血特点为:量少、次数多容易止住。 10、异物呛入气管的方法有:手指扣除法、倒提拍背法、腹部冲击法。 二、简答 1、惊厥发生时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答:第一步:患儿侧卧位头偏向一边。2、保持呼吸道畅通,解开衣领,用筷子牙齿中间防止咬伤舌头,同时清理口中、鼻腔异物。3控制惊厥,孩子昏迷用手指捏、按压患儿的人中、合谷穴2至3分钟,保持周围环境安静,经量少搬动孩子,减少不必要的刺激。4、降温,用冷敷、温水擦拭、温水浴等。5、及时就医。 2、怎么样预防孩子发烧高热惊厥? 答:1、由于高热惊厥多发于体质较差的孩子,所以要加强孩子的体质锻炼,增强孩子免疫力;2、注意及时增减衣服,预防上感;3、常被退烧药,一旦体温到38℃就要用药,4、密切观察病情,防止复发。 1 / 1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通用版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通 用版 Signing a contrac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8437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通用版 第一章保险对象 第一条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劳动的,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向保险公司集体办理投保手续(个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保险期限 第二条保险期限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时起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期满时,另办续保手续。 第三章保险金额 第三条保险金额最低为壹仟元,最高为壹万元。在此限度内,一个单位选定一个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一经确定,中途不得变更。 第四章保险责任

第四条本保险为定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废的,保险公司按下列各款规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1.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 2.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两肢永久完全残废,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时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全数。3.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残废的,给付保险金额半数。 4.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本条二、三两款以外的伤害以致永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身体机能,或永久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身体机能的按照丧失程度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间,不论由于一次或连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均按第四条的规定给付保险金。但给付的累计总数不能超过保险金额全数。给付金额累计总数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效力即行终止。 第五章除外责任

幼儿常见意外伤害及防护

1岁半到3岁幼儿常见意外伤害及防护 本文详细介绍了1岁半到3岁幼儿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12种意外伤害,及其应对措施和预防措施。非常实用。 一、1岁半到3岁幼儿身心发展特点: 大动作的发育加快,1岁半的宝宝走路自如,开始会跑、攀爬,2岁半左右的孩子基本上掌握了跳、跑、攀爬等复杂的动作,会单腿跳,3岁时,动作发育更加成熟,能较好地控制身体的平衡,会跳跃攀高爬低,动作相当灵活。这个时期的孩子对外界充满强烈的好奇心,2岁到3岁是语言和思维活动发展的重要时期,宝宝有了自己的主意,什么都想亲自尝试,总是东摸摸西走走,主要通过感官探索周围环境。 二、1岁半到3岁幼儿常见意外及防护: 1. 头部碰撞(一般碰撞):宝宝钻到桌子下面捡东西或玩耍时易发生头部碰撞。头部血管丰富碰到硬物会有淤血,鼓起大包。 应对措施: 1.立即冰敷(毛巾隔住)碰撞处20分钟以上,消肿止血 2.在碰撞处喷适量云南白药 3.不要让宝宝做剧烈运动,休息观察,如有呕吐、头晕症状速送医院检查 4.无其他异常症状,24小时内冷敷,24小时后热敷 预防措施: 保持室内房间通路畅通,尽量选择椭圆边的家具,避免尖锐角外露,或是给尖角加上护套;密切关注宝贝的动向,以便及时提醒和保护。 2.卡住喉咙 应对措施: 1.倒立拍背,将孩子倒立提起,轻拍孩子的背部

2、催吐法,用手指去抠孩子的喉咙,刺激她将异物吐出. 3、.腹部加压从孩子身后朋手交叉抱住患儿腹部,用力挤压,多得复几次,直至异物吐出. 预防措施: 1.不给幼儿食用花生米、果冻、多刺的鱼、小坚果等有危险的食物 2.提醒幼儿细嚼慢咽,不边吃东西边讲话,养成好的进食习惯 3. 误食异物 应对措施: 1、确认异物是否被吞入,如果还在口腔内及时催吐,并用清水漱口 2、如被吞入,赶紧送医院救护 预防措施: 1.细小物品,如弹珠、硬币等危险物品放在幼儿看不到、摸不着的地方 2.如果接触,需要在成人的引导和提醒下使用。 4.一般擦伤或撞击:摔倒或推挤时易发生皮肤软组织擦伤和身体部位的撞击。常伴有少量出血或淤青肿起。 应对措施: 1、浅表皮肤破损可用碘伏擦洗伤口周围并清理异物、外敷云南白药 2、摔了腿,站起来后尚能活动,说明未发生骨折,摔伤后,不能确认骨骼是否发生 损伤以前,不要按摩以及揉、搓,以免加重病情 3、局部出现肿胀、疼痛时,用冰袋冷敷受伤的部位10~20分钟,可有效止血、止 痛、消肿 4、若发生了骨折,应马上去医院,在等待运送过程中,应避免挪动骨折部位预防措施:尽量为幼儿提供开阔安全的环境,避免尖锐和障碍物的关注幼儿动向,及时提醒和保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