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论文之法律

合集下载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优秀范文5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优秀范文5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心得体会大学生活是丰富人生的一种历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成长平台,我们要抓住眼前的任何机会去锻炼自己,历练自己,充实自己。

一个学期下来,我经受了大学生活上的磨练、专业学习上的考验,在老师们的教导下、同学们的帮助下,特别是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于法律基础》课程后,我对大学生活和学习环境充满了热爱,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处事,通过一些有益的活动,锻炼了自己能力,增强了自己的人格素质,完善了自己人格魅力的修养和陶冶。

我一直都是很喜欢范老师的课的。

首先,范老师的第一节课给我留下了很深很好的印象,其次,范老师的课堂的确很生动,经常让很多同学忘记了看课外书。

其次,老师从我们的心理实际出发给我们传经授道,对同学们的心理塑造和自我认识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我们的大学生活增添了很多清新的气息,为我们今后的人生发展坐下了坚实的基础。

大学时期是人生道德意识形成、发展和成熟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个时期形成的思想道德观念对一个人的影响尤为重要。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这门课,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修养教育,使我们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将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其中,政治修养是核心,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是重点,心理修养是基础,学习成才修养是出发点和落脚点。

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它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体现着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面和对大学生思想的塑造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教材的第一章至第四章,主要阐述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内容,形成了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正确的人生目的、端正的人生态度、科学的人生价值标准为基本内容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体系;第五章和第六章集中阐述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制度,形成了以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为核心内容的知识体系;第七章主要结合公共生活领域、职业领域和婚姻家庭领域,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内在结合作了深刻阐述。

思修分析法律案例(3篇)

思修分析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三,男,30岁,某公司职员。

2021年10月某日,张三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市区行驶。

当行驶至某路段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张三未停车查看情况,也未报警,而是驾车逃离现场。

次日,警方根据现场痕迹和目击者证言,将张三抓获。

二、案例分析1.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张三在事故发生后,未停车查看情况,也未报警,而是驾车逃离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2.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张三在事故发生后逃逸,且未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3. 张三的刑事责任如何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张三在事故发生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张三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张三在事故中负有直接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张三应赔偿受伤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三、案例启示1.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驾驶员的疏忽和违法行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是预防交通事故的关键。

2. 发生事故后,及时停车、报警、救助受伤人员。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思修关于法律案例分析(3篇)

思修关于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分析是法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文以某公司涉嫌环境污染案为例,从思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角度进行分析,探讨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

二、案情简介某公司是一家生产化工厂,位于我国某市郊。

近年来,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当地居民反映强烈,纷纷要求政府部门介入调查。

经环保部门检测,该公司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该公司被当地人民法院以环境污染罪提起公诉。

三、案例分析1. 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本案中,某公司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排放超标污染物,严重侵犯了周边居民的环境权益。

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判决,体现了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

(1)法律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

某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排放超标污染物,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

(2)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法院判决某公司赔偿周边居民损失,并对公司负责人进行刑事处罚,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

2. 法律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案中,某公司涉嫌环境污染,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判决,体现了法律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

(1)法律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治理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2)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制裁,促使企业履行环保责任。

在本案中,法院判决某公司承担环境治理责任,并支付罚款,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保意识,履行社会责任。

3. 思修视角下的启示(1)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思修法律部分概要

思修法律部分概要

法律部分资料整理一、法律的概念1、法律的词源2、法律的一般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而且由国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3、法律的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通过三种形式实现:授权性指引,禁止性指引,义务性指引。

预测作用,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否定或肯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

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

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社会作用: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

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推动社会的改革与进步。

二、民法1、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事立法、司法和民事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约束功能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

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互不隶属,能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参加民事活动,做出民事行为,并自主地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与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强迫或胁迫。

公平原则,是指应当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时,应该善意无欺、讲求信用,不规避法律和约定。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2、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大学思修法律论文

大学思修法律论文

大学思修法律论文推荐文章大学生预备党员转正评议热度:应届大学生的自我评价热度:2017年大学入党志愿书范文热度:大学辅导员入党志愿书范文热度:大学生入党群众评议模板热度:法律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思修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大学思修法律论文篇1浅谈法律教育与法律思维培养一、法律思维培养的主要内容在进行法律教育的时候,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是其核心内容,想要更好的培养法律思维,便必须对思维培养的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这样才能够给学生法律思维培养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重视法言法语的运用在法律思维中,法言法语是重要的基本功,语言能够将一个人的思维很好的体现出来,在进行社会问题分析的时候,只有将法言法语运用进去,才能够将其转化成为法律方面的问题,将干扰因素以及非专业思考排除;与此同时,在抽象概况法律现象的时候,也应该将法言法语运用进去,这样才能够形成正确的法律概念,进一步形成法律思维。

(二)逻辑必须严密法律思维本身便是理性思维,这便要求法律思维逻辑必须严密,法律思维的整个过程便是将法律运用进去来对社会中的一些法律现象进行逻辑分析,逻辑判断以及逻辑推理的过程。

若是没有法律推理,那么便不可能具备法律适用以及法律论证。

通过推理得出来的结论必须是能够让社会和当事人信服的,这便要求这个过程必须理性,并且逻辑缜密。

(三)中正不阿,不偏不倚在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维必须是公正的,这是符合法律活动需要的,在对法律事实进行评价和分析的时候,必须排除自身的喜好和私心,不能够先入为主,必须保证裁决的公正性。

(四)程序正义应该优于实体的正义法律思维属于程序性思维的一种。

在我们生活的过程中,人们习惯用实事求是来进行法律现象的审视,重视实体公正。

但是,在法律上程序公正应该是优于实体公正的,与此同时,法律程序也具备正当性和其独特的价值。

并且法律程序本身也是自治的,这便要求法律人应该重视程序性思维习惯的养成。

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

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

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大学生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反映,即大学生对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情感和态度的总称,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如下是编辑为家人们整编的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学生法律论文篇一(一)缺乏法律理论知识法律理论知识是高校学生在现代的社会环境中对法律以及法律现象在一定的反应过程中形成的系统化以及整体化的一种理性思维体系,也是现代法律观念在理论上的表现。

具体来说,它具有形态系统化以及指导性地位等特性,它是高校学生能够树立起科学的法律意识并形成出色的法律能力的基础与前提、如果没有对于法律知识的全方位的了解与科学的认识,就无法形成较高的法律能力以及科学的法律意识。

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大部分高校学生整体上缺乏对于法律知识的全面了解,并且他们对于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部门法律的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都不容乐观。

(二)淡薄的法律意识随着在我国公民中深入进行,大部分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比以前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通过思修课的学习和其他的相关途径,他们了解并已经掌握了一部分的基础法律知识,能够了解到依法治国方针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

然而,在思修课程的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学时较少以及课程的安排不多等情况,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仍旧偏重于对于基础法律知识的讲授。

所以大部分的高校学生仍然缺乏对于法学中的理论知识的深层次的了解。

在发生日常纠纷的情况下无法用法律理论知识将其解决。

同时,大部分的大学生不仅缺乏对于法律本质的认识,还缺乏应有的权利意识。

一部分的高校学生错误的认为学生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也就是这部分学生只有被动的法律意识,并没有主动的法律意识。

(三)欠缺法律能力这里所说的法律能力指的是能够体现出大学生的具体的法律素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它主要包括了护法能力、守法能力以及用法能力三个要素。

在当下,大部分的高校学生在这三个能力上都有所欠缺。

思修课法律典型案例范文(3篇)

思修课法律典型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引言思修课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法律典型案例的分析,能够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条文,提高法律素养。

本文以“高空抛物”事件为例,分析该事件的法律问题,旨在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二、案例背景2018年6月,某城市一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一名女子从楼上将一个装有玻璃瓶的塑料袋扔下,导致楼下一位行人头部受伤。

经调查,该女子是因为家庭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一时冲动才做出了这一行为。

该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高空抛物这一法律问题的思考。

三、案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属于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高空抛物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故意性: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仍然故意为之。

(2)公共性:行为人实施高空抛物行为,危害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

(3)危险性:高空抛物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2.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刑罚包括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等。

(2)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人有权利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3)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 高空抛物事件的预防与治理(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2)完善法律法规:针对高空抛物行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加强监管:政府部门要加强对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管,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思修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思修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张某盗窃案”为例,分析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及预防措施。

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剖析,旨在提高人们对盗窃罪的认识,强化法律意识,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引言近年来,盗窃案件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本文以“张某盗窃案”为例,分析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及预防措施。

二、案例分析1.案情简介张某,男,30岁,无业。

2019年3月,张某因生活所迫,产生了盗窃他人财物的念头。

经调查,张某在2019年4月至6月期间,先后在A市、B市、C市等地实施盗窃,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万元。

2.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3)主体要件: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3.张某盗窃案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某盗窃公私财物,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预防措施(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窃犯罪行为。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4)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盗窃犯罪分子实施信用惩戒。

三、结论“张某盗窃案”揭示了盗窃罪的严重危害性。

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剖析,我们应认识到,预防盗窃犯罪,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确立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发展的。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有力保障。

在经济建设方面、政治建设方面、社会建设方面社会主义法律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需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3)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4)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5)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6)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

从法律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复杂关系。

一般说来,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总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等三个方面:
结构上的相关关系。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对立统一的。

法律这
一事物中两个分离的、相反的成分和因素,是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

同时,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又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总量上的等值关系。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在总量上是等值的。

首先,一个社会的法律权利总量和法律义务总量是相等的。

其次,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互相包含。

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各有其独特的、总体上又是相互补充的功能。

法律义务以其强制某些积极行为发生、防范某些消极行为出现的特有约束机制而更有助于建立社会秩序;法律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而更有助于实现人的自由。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

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

从个人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