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视台人员开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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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采访经费预算方案

媒体采访经费预算方案

媒体采访经费预算方案在进行媒体采访时,预算方案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一个好的预算方案有助于控制成本、提高效率,更好地完成采访任务。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媒体采访经费预算方案。

1. 人员费用媒体采访需要配备采访团队及相关人员,包括主持人、摄影师、化妆师、场务、翻译等。

在制定预算方案时,应根据人员的专业性和工作经验来统一核算费用。

下面是人员费用的具体预算标准:•主持人:一次采访一名主持人,按照每天2500元计算;•摄影师:按照每天1800元计算;•化妆师:一次采访一名化妆师,按照每天800元计算;•场务:一次采访两名场务,按照每天400元计算;•翻译:一次采访一名翻译,按照每天800元计算。

2. 设备费用媒体采访需要使用专业设备,如摄像机、麦克风、拍摄灯具等。

在制定预算方案时,应将设备的租赁和维护费用等全部计算在内。

下面是设备费用的具体预算标准:•摄像机:按照每天1500元计算;•麦克风:按照每天100元计算;•拍摄灯具:按照每天500元计算。

3. 餐饮费用媒体采访期间,对采访团队的补给是非常重要的,要保证精神和身体上的良好状态。

在制定预算方案时,应根据团队的人数和采访时间来统一核算餐饮费用。

下面是餐饮费用的具体预算标准:•早餐:每人每天30元;•午餐:每人每天60元;•晚餐:每人每天80元。

4. 交通费用媒体采访需要前往采访地,经常需要租车、打车或是乘坐公共交通。

在制定预算方案时,应考虑到不同采访地的交通费用差异,以及团队人员的乘车、住宿和工作地点的距离等因素。

下面是交通费用的具体预算标准:•租车:每天500元左右,根据车辆品牌和租车公司不同而有所差异;•打车:根据距离计算,一般不超过20元;•公共交通:根据策略规划来安排,尽可能选择较为便捷和经济的公共交通方式。

5. 其他费用除上述费用之外,还有一些零碎的费用需要作为预算的一部分,如道具购置费用、文案拟定费用、电话费、宾馆住宿费用等。

下面是其他费用的具体预算标准:•道具购置费用:按照需要购置并使用的数量计算;•文案拟定费用:按照广告公司报价计算;•电话费:按照采访期间使用电话的数量和时长计算;•宾馆住宿费用:按照宾馆的星级和单人间价格进行预算。

北京电视台广告费用标准

北京电视台广告费用标准

北京电视台广告费用标准1.引言1.1 概述北京电视台作为中国重要的电视媒体机构之一,每年都吸引了大量的广告资金投入。

与其他电视台一样,北京电视台也有一套广告费用标准,以确保广告资源的公正合理分配,同时为广告商提供明确的投放成本预估。

本文将围绕北京电视台广告费用标准展开介绍和分析。

首先,我们将概述广告费用标准的主要内容和背景。

随后,将重点探讨广告费用标准的要点,包括费用计算方式、不同时间段的费用差异、不同频道的费用差异等。

最后,通过总结文章的主要观点和结论,对北京电视台广告费用标准进行综合评价和展望。

北京电视台广告费用标准是北京电视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市场需求制定的一套规范性文件。

该标准主要参考了市场行情、业内经验和历史数据,并经过反复论证和修订,以确保广告投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广告费用标准的制定意在为广告商提供明确的价格体系,使其能够更准确地预估广告投放的成本。

广告费用标准的内容涵盖了多个方面。

首先,根据广告的内容形式和时长,标准对广告费用进行分类。

例如,电视台可能针对不同类型的广告(如30秒、60秒、片尾广告等)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其次,广告费用标准还考虑了不同时间段的影响因素。

一般来说,黄金时段的广告费用会高于其他时段。

此外,不同频道的广告费用也存在差异,比如新闻频道、娱乐频道、财经频道等。

总之,北京电视台广告费用标准对于广告商和电视台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广告商而言,了解和遵守广告费用标准可以帮助他们更好地掌握广告投放成本,制定合理的广告计划。

对电视台而言,合理制定广告费用标准可以确保广告资源的公平利用,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在未来,我们期待北京电视台广告费用标准能够不断完善和优化,为广告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文章结构部分是对整篇长文的组织和框架进行概述和介绍,它有助于读者理解文章的逻辑和条理性。

下面是文章1.2文章结构部分的一个例子:1.2 文章结构本文按照以下结构进行组织和呈现:1. 引言:在引言部分,我们将对北京电视台广告费用标准进行概述,并明确文章的目的和意义。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企业可参照执行的有关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京财工[1995]985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企业可参照执行的有关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京财工[1995]985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企业可参照执行的有关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企业可参照执行的有关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京财工(1995)985号1995年6月12日)市属各公司(局、办、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关于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工作餐,市内出差伙食补助,因公负伤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山区植树补助,无职工食堂伙食补助,婴幼儿补贴,治丧费,书报费补助等开支标准,企业可参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作餐等有关开支标准的通知》(京财行1994第2080号)、《关于调整书报费等有关开支标准的通知》(京财行1994年第2635号)中有关内容,制定企业开支标准和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也可由企业主管总公司(局、办、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制定指导性的统一的开支标准。

集体企业可以参照执行。

附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开支标准项目标准说明工作餐副市级及其以上,每人只限午晚餐每餐16元,局级及其以下,每人每餐12元。

市内出差每人每餐3.2元。

只限午晚餐伙食补助因公负伤住院每天6元。

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山区植树当天往返,每人每天5伙食补助元住宿的,每人每天8元。

无职工食堂不分民族,每按实际出勤天数伙食补助人每天1.5元。

计算婴幼儿补贴每月40元。

从出生七个月开始至上小学止(不超过七周岁)治丧费每人800元。

由家属包干使用书报费中级技术职务和副处级以上干部,每人每月27元。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和一般干部,每人每月25元。

工勤人员,每人每月23元。

——结束——。

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1996)

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1996)

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1996)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6.01.06•【文号】财文字[1996]2号•【施行日期】1996.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11月13日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废止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财文字[1996]2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重新制定的《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本规定自一九九六年二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一九九六年一月六日附件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出差的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发。

第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一)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见下表)。

(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等│火│轮│飞│其他│住宿费限额标准(元)级项目││││交通├──┬──────标│车│船│机│工具│一般│深圳、珠海、职务准│││││地区│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软│一│一│按││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席│等│等│实│100 │140人员│车│舱│舱│报││││位│位│销││─────────────────┼─┼─┼─┼──┼──┼──────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局)长,以及相当││││││职务人员。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制发《关于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制发《关于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制发《关于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公布日期】1992.08.10•【字号】京财行[1992]1384号•【施行日期】199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制发《关于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京财行(1992)1384号1992年8月10日)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受物价调整的影响,现行差旅费开支规定已不能适应变化了的实际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使之符合、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根据财政部(92)财文字第280号《关于差旅费开支规定制定权限的通知》精神,报经市政府批准,制定了《关于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北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正常需要,同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总额包干办法适应于局长及其以下人员,副市长以上干部及随行一人在各自规定标准内实报实销。

实行总额包干办法后,各单位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定包干费用控制数。

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否则,对其超过天数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下列出差人员不实行总额包干办法:(一)到基层单位实(见)习、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二)到外地参加会议的人员(除差旅费第九条规定的会议外),其食宿费应由会议主办单位开支,在途期间的开支只报销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三)各单位认为不宜实行总额包干的执行特殊任务的出差人员;第三条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一)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见下页表)。

关于调整北京市事业单位资产使用年限及配置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北京市事业单位资产使用年限及配置标准的通知

京财资产〔2011〕1714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的通知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备配置,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效益,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本着规范、高效、节俭、绿色环保的原则,我们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对资产配置标准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资产配置标准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主题词:财政资产配置标准通知抄送:财政部教科文司,市审计局。

北京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1年8月5日印发附件: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一、日常办公设备范围本标准所指日常办公设备为满足基本行政办公需要的办公设备和家具,不含特殊需求的专业类设备。

二、日常办公设备配置依据本标准主要根据市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确定资产配置数量限额;按照政府采购协议采购价格,确定资产配置价格限额;按照资产折旧的有关规定和设备的实际使用年限,确定资产最低使用年限标准。

三、办公设备配置标准(一)办公设备1.复印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5%的标准配置,单位不足20人的,按20人计算,每台最高限价35000元。

复印机的配置价格不含配件。

2.打印机:打印机分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一体机。

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45%的标准控制总量。

其中:打印幅面为A3纸的激光打印机、一体机按照不超过编制内实有人员15%的标准配置。

(1)激光打印机:打印幅面为A3纸的激光打印机,每台最高限价20000元;打印幅面为A4纸的激光打印机,每台最高限价3000元。

(2)喷墨打印机:打印幅面为A3纸的喷墨打印机,每台最高限价5000元;打印幅面为A4纸的喷墨打印机,每台最高限价2500元。

电视台栏目绩效方案

电视台栏目绩效方案

栏目薪酬核算办法一、核定岗位:由于《名医直播间》《夸夸我》《健康讲堂》三档栏目涉及的领域专业性强,且风格各异,因此,为保证三档栏目节目质量的稳定性和客户服务的连贯性,分别设定2个核心固定岗。

制片人:1人,全面负责《名医直播间》《夸夸我》《健康讲堂》的管理工作。

执行制片人:3人,分别协助制片人负责《名医直播间》《夸夸我》《健康讲堂》的节目摄制工作。

主持人:2人,1人负责《夸夸我》主持及串片、上载、刻碟等工作,另1人负责两档医疗栏目主持工作。

栏目其他人员根据个人特长及工作能力,承担栏目各项相应的摄制工作。

二、工资结构:为降低节目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在栏目内部形成激励机制,保质保量、奖优罚劣,栏目实行绩效工资制,取消基本工资。

所有人员工资按件计酬。

由于制片人、执行制片人、主持人承载比普通员工更多的职责及工作任务,因此在个人待遇上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如下:岗位补贴:制片人800元执行制片人450元主持人:200元三、任务分配:为确保栏目组《名医直播间》《夸夸我》《健康讲堂》安全、有序运转,现将栏目人员根据岗位进行分组分工:一组:少儿节目组成员:3人(名单略)执行制片人+主持人+编导职责:负责每周3期自采节目的策划、组稿、摄制任务二组:医疗节目组成员:5人(名单略)执行制片人2人+主持人+编导2人职责:负责两档栏目每周6期自采节目的策划、组稿、摄制任务三组:机动组成员:4人职责:随时响应、配合制片人及执行制片人的工作,完成指定的拍摄、编辑任务。

四、稿酬标准:所有人员按实际工作量核算个人基本工资,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各栏目具体分配标准如下:1、《健康课堂》15分钟每期稿件稿酬标准核定为775元。

含周六、周日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由频道承担)、办公费、汽油费。

2、《名医直播间》30钟每期稿件稿酬标准核定为380元每期。

含周六、周日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由频道承担)、办公费、汽油费。

3、《夸夸我》20分钟每期稿件稿酬标准核定为580元每期。

央视员工薪酬分三六九等编制内外待遇悬殊

央视员工薪酬分三六九等编制内外待遇悬殊

央视员工薪酬分三六九等编制内外待遇悬殊1鲁豫和李咏先后离开央视,两人现在可以光明正大地接商演。

图为两人为《超级演说家》做导师。

[保存到相册]1水均益(资料图)[保存到相册]1刘建宏(资料图)[保存到相册]信息时报讯对主持人来说,央视作为国内电视台中的“一哥”,它是主持人的成名捷径。

但还是有不少主持人选择离职,近日又有刘建宏、王涛等宣布离开央视,而在这个敏感时间段又有“央视系统全员降薪30%,未被告知原因”的传言在网上传开。

那么央视员工的工资收入到底有多少?能不能留住这些名嘴?某媒体日前解析了央视员工的薪酬水平,发现央视员工薪酬分三六九等,编制内外待遇较悬殊。

央视员工薪酬有多少?央视调薪传闻传出后,央视内部人士辟谣称全员降薪三成降的是奖金。

还有小道消息称央视要求所有频道传达“央视系统全员降薪30%”一事纯系造谣,“央视没有减薪,至于增收节支奖或绩效奖,每年都根据收入进行调整,与减薪无关”。

但央视足球解说员刘嘉远15日就发表微博称:“谣言止于工资卡,不是30%,是35%。

”似乎坐实了奖金下调的传闻。

综合其他媒体数据显示,2010年后,央视平均工资逐步升高,去年还是6143元,到今年已蹿升至8161元。

蹿升幅度大,是因为央视内部薪酬体制整改,取消部分福利和报销,转而体现在工资上。

就去年的数据,央视月均工资与北京市月均工资不相上下,相比互联网和金融行业有不小差距,但与北京市媒体平均工资相比,已经处于中上水准。

至于调薪传闻中所说的奖金,并非所有员工都有资格分。

据称央视的编制从员工出入门所佩戴的“门卡”中就可以看出端倪,门卡号前面的A、B、C、D基本上可以跟个人的编制等级画等号。

根据不同的级别和岗位,央视员工的薪酬也分“三六九等”。

编制内、台聘和企聘的员工每年年末还能够分到增收节支奖,这由每年的广告收入决定,一般在8万到10万不等。

项目聘用和栏目聘用的员工就没有这项奖金。

A 正式职工,有编制底薪1万以上代表人物:李咏(离职)、白燕升(离职)央视作为国家副部级事业单位,虽然早已开始企聘改革,但依然有着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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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视台文件京视发[2006]9号关于印发《2006年财务预算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各中心、部、室:为了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节目质量,增加我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台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2006年财务预算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00六年二月十七日主题词:财务2006年度管理通知北京电视台办公室2006年2月17日印发共印60份2006年财务预算管理补充规定(试行)为了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提高节目质量,增加我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财务预算管理补充规定如下:1、所有预算外支项目,根据具体情况,须经台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批准方可执行;2、对集入的社会赞助资金(社会赞助资金征集活动须经台领导批准)必须上交计财部统一管理,纳入台财务预算管理,扣除各种税费后按一定比例留给中心作为节目经费。

凡台里已拨款的栏目或节目,集入的社会赞助资金扣除各种税费后50%上缴台里,50%留给中心作为节目经费;台里没有拨款的,80%留给中心,20%上缴台里。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将社会赞助资金以各种名义存放外单位或私设小金库自收自支,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3、上级的节目专项拨款和政府机关的联合拍摄经费,须上交计财部统一管理,纳入台财务预算管理,扣除各种税费后90%留给中心用于拍摄节目开支,10%上缴台里。

4、为鼓励各节目中心积极支持配合广告经营工作,增加广告收入,各节目中心2006年栏目广告收入比2005年增加的部分,5%留给各中心作为节目经费,用于节目创新或制作特别节目等;如各节目中心2006年栏目广告收入比2005年减少,则按减少部分的5%核减该中心节目经费。

5、为奖优罚劣,提高收视率,各节目中心2006年节目经费将根据收视率的上升或下降情况在原预算基础上每半年实行增减浮动。

6、为鼓励各节目中心提高节目质量,创品牌、出精品,凡被台编委会评为优秀类栏目的(全台不超过15个),该栏目节目经费视具体情况可在原预处基础上增加5%---10%。

7、各节目中心固定栏目三个月以下劳务费支出占节目经费支出的比例,不能超过8%;报销的业务招待费和市内交通费等占节目制作费用实际支出的比例。

各中心应从严控制,不能超过15%(已核定的,按核定数额执行)。

8、大型节目(包括大型晚会、大型毓专题纪录片等)三个月以下人员劳务费、报销的业务招待费和市内交通费等个人部分支出,按节目预算额分为8档,分别乘以对应比例计算开支限额,不得突破。

大型节目个人部分支出占节目预算额的比例。

9、为了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正常进行以及当期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各种费用开支应当及时报账,当月的支出当月报账,外出出差人员应在回单位10天内报账。

正常栏目应按月报预算,报账时间需在预算周期结束的20日内完成,凡是在规定日期内未报账的,市内交通费、业务招待费等超过规定报账时间的有关费用,视同已报销完毕,不再予以报销。

10、不允许未正式调入我台的人员借用现金、支票,办理现金、支票业务。

11、文艺晚会以及其他大型活动,以晚会或大型活动正式播出或活动结束后30日内报账,凡是逾期未报账的,视同已报销完毕,节目或活动预算余额全部收回台里;2005年的文艺晚会以及其他大型活动,必须在2006年2月底之前报销完毕,逾期未报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专题片、纪录片拍摄完之后(以总编室签字入库日期为准)30日之内报账,逾期未报账的,按上述规定处理。

跨年度拍摄专题片、纪录片的,上年度的支出必须在次年1月底之前报销完毕,逾期未报的,不再予以报销。

12、为鼓励各节目中心节约支出,降低费用,实行节目经费预算节约奖励政策。

各节目中心2006年经费预算,凡年终有节余者,可提取节余资金的5%作为奖励,其余部分收回台里;不提取奖励者,节余资金可结转下年作为节目经费继续使用。

大型活动经费预算结余部分,5%留给有关节目中心。

13、节目预算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支出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由各中心主任签字报批;支出在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由主管副总编审批;支出在15万元-25万元(含25万元)由总编会签;支出在25万元以上的由台长会签。

14、职能技术部门及分管经费预算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支出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由各部门主任签字报批;支出在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由主管副台长、总工程师审批;支出在10万元以上的由台长会签。

上述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北京电视台文件京视发[2002]7号关于印发《北京电视台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北京电视台经费开支标准(试行)》的通知各部(室、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我台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促进增收节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规,结合我台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北京电视台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北京电视台经费开支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参照执行。

此规定从即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北京电视台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促进我台的事业不断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台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结合我台体制改革及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台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规章制度。

全台的各项资金和财产均应纳入台计财部的会计核算。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北京电视台财务收支预算(以下简称“总预算”)是根据我台事业发展计划和宣伟任务编制的全台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一切财务收支都必须纳入预算管理的范围。

第五条总预算的编制和执行:1、收支平衡原则。

总预算要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总预算编制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综合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

2、统筹兼顾和保障重点原则。

总预算应根据全台总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现有资源的配置情况,在财力可能的条件下,优先确保职工工资、节目制作经费及全台政党工作运转的费用,他轻重缓急,统筹安排各项经费预算。

3、总预算的周期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4、总预算编制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各职能、技术部门、各节目中心于每年10月30日前根据次年各自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需求提交部门、中心的年度预算建议数报计财部;由计财部根据全台人员及人员经费的各项标准,各职能、技术部门、各节目中心的计划需求,确需购置及更新物资、设备的数量,保证全台正常运转必须开支的公务费、业务费等各项内容进行汇总、综合平衡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全台总预算初稿,报台领导并提交台务会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于每年11月30日前最后完成全台年度总预算的审批工作并报集团核准。

5、总预算的执行。

年度总预算经集团、台务会审查和批准后,即具有权威性、严肃性。

各部门、各节目中心根据工作任务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计划开支,遵守财务制度及开支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要高度重视预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计划性和效益性,要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高度认真执行预算。

6、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予调整,但因事业发殿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影响较大的,须提交台务会讨论,经台务会批准后方可追加或调整总预算。

第六条节目预算是我台编播部门根据栏目(节目)每期每分钟制作经费标准而编制的制作节目经费预算。

(以下简称“节目预算”)。

1、栏目经费每分钏定额标准:综艺类:1500元(特殊情况除外)专题类:1000元新闻类:300元---500元包装类:300元---500元谈话类:600元—800元演播室直播(国内:600元—800元音乐会:800元录像类15000元/场直播赛事:20000元/场(数字转播车30000万元/场)音乐专题:同专题类音乐录像类:同录像类2、节目预算应严格按照台规定的标准进行核算和申报,经领导批准后,报计财部执行。

预算表中各项内容须认真如实、逐项填写。

凡有外地拍摄任务的,须在预算申报时注明所去的地点、人数、时间及拍摄内容。

对无预算、超预算的经费开支及出现赤字的部门(栏目),计财部有权停止其一切经费开支。

3、严禁未正式调入我台人员和不具备编导资格的在职人员以节目负责人的身份早报节目预算;积压中心主任应严格把关。

4、节目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周期。

(1)一般栏目(指按期播出的栏目)的节目预算应按月编制,并于每月26日前报送计财。

部,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为该预算执行有效期。

逾期没有报送节目预算的,应视为没有节目播出计划,原则上不能补报预算。

(2)大型晚会、专题片、纪录片、直播活动等节目预算可根据节目制作和播出的具体时间编制预算并报送计财部执行。

第七条节目预算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支出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由各中心分管节目的副主任和主任共同审批;支出在10万元-15万元(含15万元)由主管副总编审批;支出在15万元-25万元(含25万元)由总编辑汇签;节目预算支出在25万元以上的由台长汇签。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八条计财部为全台唯一的收入管理部门,各项收入必须纳入计财部的统一核算和管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收入存在台外其他帐户,如有违反者除没收全部收入外,还将处以该部门违规收入的3%-5%罚款,并对当事人及部门主任追究责任。

第九条广告收入的管理:广告部为我台唯一的广告经营管理部门,凡在我台播出广告、二类广告、节目标版、商业性节目等一律由广告部审查,根据广告合同办理收费手续。

实行频道专业化管理的由广告部委派广告人员帮助频道进行广告经营管理活动由广告部会同频道广告经营人员共同签订合同后,到计财部输收费手续。

其他部门一律不得经营广告,计财部按频道创收金额,扣除税费后,划归各频道使用。

第十条合作拍片收入的管理:合作拍片是提高电视事业发展活力的措施之一,全台凡有条件的部门都可以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征集社会合作拍片资金。

合作拍片收入必须交由计财部入帐统一核算管理,各节目中心可按合作拍片收入5%的比例提取作为中心的管理费用使用,其余应全部用于节目制作开支(广告公司交纳的收入不属于合拍性质资金)。

第十一条节目销售收入的管理:1、全台栏目或中心销售节目,应按照法顾委拟定的统一合同版本,经中心主任及主管的副总编审核签字后与购片单位签定正式合同,交计财部备案后到总编室办理版权登记等手续,收入汇到我台开户行(工商银行)的银行存款帐户。

2、由于版权丢失给台里造成损失,除责成责任人追回我台版权和台应得的收入外,参照台关于版权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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