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跟踪评级管理制度
大公国际 评级规则

大公国际评级规则大公国际是一家专业的信用评级机构,以其严谨的评级规则而闻名于业界。
本文将介绍大公国际的评级规则,以及其在金融市场中的重要性。
大公国际的评级规则是基于全面的信息收集和分析。
评级过程中,大公国际会收集相关企业或债券的财务数据、市场状况、行业竞争情况等信息,并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这样的评级规则确保了评级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大公国际的评级规则是独立公正的。
评级过程中,大公国际不受任何利益相关方的影响,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这种独立性是评级机构的核心价值,也是投资者能够信任评级结果的重要保证。
大公国际的评级规则还注重风险的评估。
评级结果不仅涵盖了信用风险,还包括了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个方面的评估。
这样的评级规则可以帮助投资者全面了解投资对象的风险状况,做出更明智的投资决策。
大公国际评级规则的透明度也是其优势之一。
评级过程中,大公国际会公开披露评级标准和方法,使投资者能够更好地理解评级结果的依据。
同时,大公国际还会定期发布评级报告,向市场提供及时的评级信息,帮助投资者做出决策。
大公国际的评级规则被广泛应用于金融市场。
投资者、发行人和监管机构等各方都会参考大公国际的评级结果来评估各类金融产品的风险。
评级结果也被用于信贷决策、债券定价、投资组合管理等方面,对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然而,大公国际的评级规则也存在一些限制。
首先,评级结果仅代表评级机构的观点,可能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局限性。
其次,评级结果是基于历史数据和当前情况的,不能完全预测未来的风险。
最后,评级结果并不是唯一的参考指标,投资者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大公国际的评级规则是一套严谨、独立、风险导向和透明的规则。
它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投资者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然而,投资者在使用评级结果时也需要注意其局限性,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大公信用评级文件规范制度

大公信用评级文件规范制度大公信用评级文件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用评级文件,控制评级报告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用评级文件规范制度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文件表格体系》以及大公信用评级原理等相关技术规范制定。
第二章主体评级报告框架及内容要求第三条主体评级报告由首页概述、声明、正文、跟踪评级安排、附件五部分构成。
第四条主体评级报告首页概述。
(一)评级报告标题(包括发行主体名称),标题的右下角注明大公文号。
(二)受评主体的信用等级。
划分为三等九级,符号表示为:AAA、AA、A、BBB、BB、B、CCC、CC、C,其中除AAA级,CCC 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
(三)评级展望。
大公评级展望分为正面、稳定、负面。
(四)受评主体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五)评级小组负责人、评级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等。
(六)评级观点,包括主要优势、主要风险等。
观点中提到的优势、不利因素与优势/机遇、主要风险/挑战中有对应的、具体的阐述,且与正文一致。
第五条声明。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受评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信用评级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见未因受评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信用评级报告的分析及结论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
(五)说明评级结论的时效限定。
第六条正文。
(一)受评主体。
概述受评主体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范围、行业地位以及重要子公司的情况。
(二)宏观经济和政策环境。
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以及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变化趋势进行分析,主要包括财政政策、税收政策、货币政策、政府投资政策等。
大公信用评级质量管理制度

大公信用评级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信用评级质量,防范信用评级质量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自律指引》、《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部门规章、自律规范等相关监管法规及公司业务部门职能与人员岗位职责而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序列各类融资工具评级报告及主体评级报告的质量管理。
第二章定义第四条评级质量管理是为实现评级项目从实地调查到评级报告正式出具的全程质量控制,协调各部门发挥质量管理职能,实现对评级业务的全面质量控制。
第三章组织与权责第五条数据管理总监:负责公司评级质量审核、监督与管理;制定或修订质量控制体系和操作标准,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评级流程质量,对报告质量发表独立意见以及处理方案。
第六条数据管理部:负责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等并监督各部门严格执行;完成对评级业务主要工作流程的质量管理、监督与考核;协调各级业务部门相关人员,协同对评级业务质量进行控制与监督。
数据管理具体岗位职责包括:(一)建立评级质量控制机制,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考核办法》、《质量管理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及流程;(二)制定评级报告质量标准;修订与改进各项评级技术标准,更新并发布《评级报告格式规范》文件;(三)监督和上报评级质量控制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根据解决方案监督落实与指导;(四)实地调查质量管理。
对项目调研流程、调研准备、访谈记录、访谈汇报、资料收集、审核情况等内容进行质量检查、监督和报告;(五)列席评审会。
审核评级项目的质量,并出具独立质量管理意见;(六)报告质量审核。
审核质量管理意见及评审委员会委员修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质量标准在评级部门的落实情况,定期出具质量审核报告;(七)科研工作。
评级结果质量检验(违约率、利差研究、迁移矩阵)等质量科研工作,定期对评级结果的一致性、有效性进行检验,并发布研究报告;(八)公司安排的其他质量管理工作。
大公信用评级结果公布制度

大公信用评级结果公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公资信(以下简称“公司”)信用评级结果公布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根据监管机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向投资者和其他市场主体,以及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交易商协会等监管机构披露或报备评级结果。
第三条评级结果必须经由大公资信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大公资信总裁等高管人员签字后,以公司名义发布,严禁任何员工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布。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公资信评级结果公布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评级管理部负责制定信用评级结果公布制度和流程,实施并检查考核公布管理工作,建立评级结果管理数据库。
第六条大公传媒负责将经审批的信用评级结果发布于大公资信官方网站。
第三章公布形式与时间第七条信用评级结果公布形式包括公告、报道和通告三种:(一)以报告或公告形式向相关投资人、承销人、交易市场以及专业媒体披露;(二)以新闻发布会、研讨会,接受记者专访,提供新闻稿和相关报告、公告等形式向新闻媒体公布;(三)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相关单位或个人。
第八条信用评级结果公布时间分为定期、即时、同步三种:(一)定期跟踪评级按监管机构、市场或合同约定时间披露。
(二)不定期跟踪评级和因突发重大事件出具的含有评级结果的评级公告,正式出具当日即发布。
(三)初次评级按发行时间或特定时间同步披露。
第四章公布流程第九条初次评级报告公布流程(一)评级管理部报备专员和业务部门数据分析师分别通过债券发行公布渠道筛选出由公司评级的新发行债券,经核对形成拟发布评级报告清单;(二)评级管理部将清单提交集团档案室,申请提供清单所列电子版评级报告;(三)评级管理部总经理对拟发布评级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报备专员根据债券种类将评级报告发送至相关监管机构指定的渠道进行发布。
第十条受评企业同时委托多家证券评级机构对同一评级对象进行评级或受评企业对评级结果不满意另行委托其他证券评级机构的,报备专员须在正式评级报告出具后,将其报送相关监管机构并于指定的渠道进行发布。
大公信用评级管理制度

大公信用评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信用评级工作质量及效率、控制信用评级工作内部风险并遵守监管的各项要求及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信用评级管理工作的总纲性制度,适用于大公所有信用评级业务。
第二章评级管理范畴第三条信用评级工作的主要流程包含:评级委托合同签订流程、评级任务下达与分派流程、尽职调查流程、撰写报告流程、等级评定流程、报告定稿流程、文件资料存档流程、数据管理流程、评级结果公布及报备流程和跟踪评级流程等。
第四条评级管理针对以上工作流程展开,分为评级项目管理、技术管理、评审管理、风险管理、数据管理、信息披露及监管报备、综合管理七部分。
一、评级项目管理是指对各类委托及主动评级项目的组织与实施的管理。
二、技术管理是指对各类评级方法和相关专题等研究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的管理,及在技术层面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验。
三、评审管理是指对评级和科研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的管理,以及对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的管理。
四、风险管理是指对评级报告与科研成果的质量监督,对格式、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把控,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进行鉴别、评估并采取预防性措施,对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五、数据管理是组织和实施评级分析数据库系统的长期规划和建设,为评级业务和产品研发提供数据支持,负责评级质量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检验,并根据行业操作体系开展内部数据评级管理和研究工作。
六、报备管理是指公司对外披露各类评级信息、申报各类资质、在监管机构报备各类运营数据及资料的管理工作。
七、综合管理是指绩效考核与分析师职称评定、资料存档等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评级管理组织与分工第五条评级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技术委员会、评审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工商企业一部、工商企业二部、公用事业部、金融机构部、结构融资部、评级管理部、评审管理部、技术产品部和数据管理部。
第六条主管评级副总裁统一负责评级管理工作,对总裁负责;评级总监、技术总监、评审委员会主任、风控总监和数据管理总监对主管评级副总裁负责。
大公信用评级数据管理办法

大公信用评级数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评级数据管理工作,提升评级数据管理水平,依据监管法规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评级数据,是评级人员开展评级业务或科研业务过程中采集、加工所形成的文档型、数值型与文本型数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评级数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权责第四条数据中心作为大公资信数据管理工作的统筹部门,负责统筹安排数据管理,落实数据管理规范。
负责整理、统计和分析评级数据;设计开发数字化管理平台,维护管理信用评级业务数据;数字化评级业务操作,审核分析平台数字化评级项目;规划、建设并维护评级数据库;负责业务数据存档、借阅及服务器电子资料管理;外部数据库账号日常维护、安全管理;调研外部数据库使用需求,协助数据采购。
第五条各业务部门数据组负责采集、审核、分析和应用部门数据,部门内新发行债券统计与违约率填报;协助评级项目分配,督促评级项目进度,配合评审部门,安排上会,复核报告出具流程;开展数字化评级业务,数字化评级系统使用、检验与调整;项目数据库的设计与需求提出,数据库日常维护与数据更新。
第六条评审管理部、评级管理部、技术产品部、风险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设置专人开展数据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内所用数据的采集、整理、审核、分析和应用;向数据中心提报评审、技术、风险和管理数据库开发需求,及上述各项数据库的日常维护和数据更新。
第三章数据管理内容第七条数据采集数据采集范围包括评级对象的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
(一)评级内部信息包括评级对象的财务及非财务信息、未来发展信息、管理信息和股东信息等数据。
(二)评级外部信息包括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或行业)发展趋势、技术环境、政策和监管措施等,由分析师独立收集的评级对象外部信息数据。
第八条数据审核数据审核内容包括工作底稿审核、业务类或科研类报告审核。
(一)工作底稿审核内容包括基本信息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财务指标勾稽关系是否正确无误、操作体系构建是否符合技术标准、数据资料是否完整、提供材料有效性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公开或第三方渠道数据引用规范性等。
大公信用评级管理制度

大公信用评级管理制度针对2013年以来监管机构对评级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监管内容不断深入的实际情况,总结2013年工作中内部风险的各类经验教训,对大公信用评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信用评级工作质量及效率、控制评级工作内部风险并在项目运行过程中符合监管的各项要求及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信用评级管理工作的总纲性制度,适用于大公所有信用评级业务。
第二章评级管理范畴第三条评级业务的主要流程包含:评级委托合同签订流程、评级任务下达与分派流程、尽职调查流程、撰写报告流程、等级评定流程、报告定稿流程、文件资料存档流程、数据管理流程、评级结果公布及报备流程和跟踪评级流程等。
第四条评级管理工作针对以上业务流程展开,分为项目管理、技术管理、评审管理、风险管理、数据管理、报备管理、综合管理七部分。
(一)项目管理是指对各类委托及主动评级项目的组织、实施与过程的管理。
(二)技术管理是指对各类评级方法和相关专题等研究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过程的管理,及在技术层面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验。
(三)评审管理是指对评级、科研项目评审工作的组织、实施与过程的管理,及对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的管理。
(四)风险管理是指对评级报告与科研成果的质量监督,对格式、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把控,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进行鉴别、评估并采取预防性措施,对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五)数据管理(六)报备管理是指公司对外披露各类评级信息、申报各类资质、在监管机构报备各类运营数据及资料的过程。
(七)综合管理是指绩效考核与分析师职称评定、培训与交流、档案、法律等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评级管理组织与分工第五条评级组织机构主要包括技术委员会、评审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工商企业一部、工商企业二部、公用事业部、金融机构部、结构融资部和技术支持部。
第六条主管评级副总裁统一负责评级项目管理、科研管理及综合管理工作,对总裁负责,评级总监、技术总监、评审委员会主任、风险总监对评级副总裁负责。
大公跟踪评级管理制度

大公跟踪评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跟踪评级管理,保证跟踪评级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债务工具类信用评级项目。
第二章跟踪评级定义第三条跟踪评级是指公司在信用等级时效限定期内对评级对象信用状况进行持续不断研究,通过连续监测影响评级对象信用风险因素的重大变化,及时分析该变化对评级对象信用等级的影响,对评级对象信用风险是否发生变化以及变化程度做出评判。
第四条跟踪评级关注范围应当包括评级对象的政策环境、行业风险、经营策略、财务状况等因素的重大变化。
第五条跟踪评级工作包括常规跟踪评级和日常风险监测两部分内容。
第六条常规跟踪评级分为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其中,定期跟踪评级是指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按期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是指通过日常风险监测发现影响评级对象信用风险的因素或事件而启动的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评级也需要出具评级报告。
第七条日常风险监测是指为发现和揭示评级对象信用风险变化,及时对信用风险等级作出研判而进行的持续监测工作。
第三章跟踪评级的基本要求第八条跟踪评级的人员安排根据各个行业组所负责的行业划分跟踪评级任务,由各行业组负责跟踪评级的具体职责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撰写常规跟踪评级报告;(二)保持对跟踪评级对象信用风险的关注,并撰写月度风险监测报告。
第九条跟踪评级范围包括所有已经出具正式评级报告的债务工具类委托项目(包含已经发行的和尚未发行的)。
第十条跟踪评级报告应当与前次评级报告保持连贯。
第十一条跟踪评级报告出具的时间须严格遵照监管要求执行,若监管机构没有明确要求则按公司规定执行。
(一)银行间市场1、对于主体评级,在受评企业年报公布后3个月内出具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2、对于一年期内的短期债务融资工具,在正式发行后6个月内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3、对于一年期以上债务融资工具,在评级有效期内每年应至少完成一次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发布时间应在受评企业年报披露后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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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跟踪评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跟踪评级管理,保证跟踪评级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债务工具类信用评级项目。
第二章 跟踪评级定义
第三条 跟踪评级是指公司在信用等级时效限定期内对评级对象信用状况进行持续不断研究,通过连续监测影响评级对象信用风险因素的重大变化,及时分析该变化对评级对象信用等级的影响,对评级对象信用风险是否发生变化以及变化程度做出评判。
第四条 跟踪评级关注范围应当包括评级对象的政策环境、行业风险、经营策略、财务状况等因素的重大变化。
第五条 跟踪评级工作包括常规跟踪评级和日常风险监测两部分内容。
第六条 常规跟踪评级分为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其中,定期跟踪评级是指根据监管机构要求按期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是指通过日常风险监测发现影响评级对象信用风险的因素或事件而启动的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评级也需要出具评级报告。
第七条 日常风险监测是指为发现和揭示评级对象信用风险变化,及时对信用风险等级作出研判而进行的持续监测工作。
第三章 跟踪评级的基本要求
第八条 跟踪评级的人员安排根据各个行业组所负责的行业划分跟踪评级任务,由各行业组负责跟踪评级的具体职责包括两方面内容:
1、撰写常规跟踪评级报告。
2、保持对跟踪评级对象信用风险的关注,并撰写月度风险监测报告。
第九条 跟踪评级范围包括所有已经出具正式评级报告的债务工具类委托项目(包含已经发行的和尚未发行的)。
第十条 跟踪评级报告应当与前次评级报告保持连贯。
第十一条 跟踪评级报告出具的时间须严格遵照监管要求执行,若监管机构没有明确要求则按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跟踪评级的业务流程遵照《大公信用评级业务管理办法》项目操作流程执行,实行三审一会制度。
第四章 跟踪评级部门和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 评级总监负责全部跟踪评级工作的统筹安排与管理。
第十四条 评级部门总经理负责部门内跟踪评级工作的具体安排、项目进度控制以及报告质量审核。
第十五条 技术支持部负责跟踪评级任务单的下发、报告出具以及与跟踪评级相关的统计工作。
第十六条 行业组分析师负责跟踪评级报告的撰写以及日常风险监测工作。
第十七条 评级部门技术支持处负责已发行债券和上市公司整体的日监测、周汇报及月度分析工作。
第十八条 客户服务管理中心和综合管理部负责跟踪评级报告的报备和披露工作。
第五章 跟踪评级业务流程
第十九条 跟踪评级业务流程包括常规跟踪评级业务流程和日常风险监测的业务流程。
第二十条 常规跟踪评级业务流程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业务流程两类。
1、定期跟踪评级业务流程的具体内容包括:
(1)每月由技术支持部负责统计跟踪评级项目清单,并提交评级总监审核。
(2)跟踪评级项目清单经评级总监审核通过后,技术支持部负责将跟踪评级任务下发至各评级部。
(3)各评级部门接到跟踪评级任务后,由部门总经理依照行业组分工与项目对应关系将跟踪评级任务在部门内进行分派,确定跟踪评级负责人,并成立项目小组。
(4)跟踪评级具体业务流程遵照《大公信用评级业务管理办法》项目操作流程执行。
2、不定期跟踪评级业务流程的具体内容包括:
(1)由负责日常风险监测的行业组分析师向部门总经理提出不定期跟踪评级申请。
(2)部门总经理接到申请后,组织部门技术总监等相关人员进行讨论是否同意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并以书面形式将部门意见上报评级总监和评审委主任,并由评审委主任召开评审会议决定是否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
(3)不定期跟踪评级启动后,其业务流程参照定期跟踪评级的业务流程。
(4)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若发生变化,应在不定期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 1 个工作日向评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的变化;若无变化,应在不定期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7 个
工作日内向评级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第二十一条 对于常规跟踪评级,如评级对象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有权调整信用等级。
第二十二条 日常风险监测业务流程的具体内容包括:
1、日常风险监测工作主要由行业组分析师和各评级部门技术支持处负责。
2、行业组分析师负责每日对其所承担行业的、经大公评级的企业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监测,重点关注对企业信用等级有重大影响的特殊事件,并定期形成月度风险监测报告。
3、行业组分析师在监测过程中,若发现对企业信用级别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发生时,需填写不定期跟踪评级申请单提交部门总经理;后续流程依照不定期跟踪评级业务流程进行。
4、各部门技术支持处负责每日对已出具正式评级报告的受评企业和上市公司的整体情况进行监测,并形成日监测记录、周汇报简报以及月度分析报告;技术支持处负责按期将周汇报简报与月度分析报告提交部门技术总监、部门总经理签字确认,最终提交评级总监及评审委主任。
5、如遇某债券或上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发生异常波动情况或有公开信息披露评级对象重大事件,技术支持处需向负责该债券评级的行业组分析师发出风险预警通知;行业组分析师收到风险预警通知后,负责对引起异常波动的事件或信息做出风险判断以及是否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的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提交部门总经理,后续流程依照不定期跟踪评级业务流程进行。
6、除行业组分析师和部门技术支持处外,其他人员若发现与受评对象相关的、影响其信用风险的重大信息,应向公司技术支持部报告,由公司技术支持部负责向相关部门传递该信息。
第六章 跟踪评级信息披露
第二十三条 跟踪评级报告出具后,技术支持部负责通知客户服务管理中心和企划部,由客户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向监管部门报备,综合管理部负责在公司外网及相关媒体披露。
第二十四条 跟踪评级结果与前次评级结果不一致的,评级机构应在指定媒体向社会发布变更后的债券信用等级并在监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月度风险监测报告出具后,技术支持部负责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提交报告,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发布。
第七章 跟踪评级考核
第二十六条 导致跟踪评级工作延迟的,扣除相关责任人当月5%的绩效工资;在信用评级时效内未开展跟踪评级工作的,扣除相关责任人当月10~100%的绩效工资。
第二十七条 因日常风险监测工作出现失误,导致不定期跟踪评级工作延迟,扣除相关责任人当月10~50%绩效工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技术支持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