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内的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和项目部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设各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和国家有关合同管理法律法规,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合同执行顺利、质量安全、合法合规。
第四条项目部应当健全合同管理组织架构,确保责任分工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组织架构第五条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部门,下设合同管理岗位,负责项目部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合同管理部门由合同管理主管负责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直接汇报给项目部负责人。
第七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配备足够数量的合同管理人员,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合同管理岗位的培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三章合同签订第九条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前,应当进行严格的合同评审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按照公司和国家的相关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签订程序,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
第十一条项目部签订的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条件、违约责任等内容,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第十二条项目部签订的合同应当加盖公章,并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管理。
第四章合同履行第十三条项目部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十四条项目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合同订立方面的问题,应当与对方协商解决,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条款。
第十五条项目部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定程序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书面变更。
第十六条项目部在合同履行中如有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章合同管理档案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签订的合同进行归档和管理。
第十八条各项目部应当按照归档规定,对合同文件进行分类整理、编号、盖章和归档管理。
第十九条合同管理档案应当做好保管工作,确保合同文件的安全和完整。
2024版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文库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文库本合同目录一览1.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概述1.1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的定义与范围1.2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与原则1.3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的适用对象与适用范围2. 项目合同的签订2.1 合同签订的程序与流程2.2 合同签订的主体与权限2.3 合同内容的完整性与准确性3. 项目合同的履行与监督3.1 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要求3.2 合同履行的监督与检查3.3 合同履行的变更与解除4. 项目合同的结算与支付4.1 合同结算的原则与方法4.2 合同支付的程序与时间4.3 合同支付的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5. 项目合同的违约责任5.1 违约行为的认定与处理5.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与计算方法5.3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6. 项目合同的争议解决6.1 争议解决的途径与方式6.2 仲裁或诉讼的程序与要求6.3 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与证据要求7. 项目合同的终止与解除7.1 合同终止的条件与程序7.2 合同解除的条件与程序7.3 合同终止与解除后的权利与义务处理8. 项目合同的保密条款8.1 保密信息的定义与范围8.2 保密责任的承担与期限8.3 保密条款的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9. 项目合同的知识产权保护9.1 知识产权的归属与保护9.2 知识产权侵权的责任与处理9.3 知识产权保护的争议解决10. 项目合同的风险管理10.1 风险识别与评估10.2 风险防范与控制10.3 风险责任的承担与处理11. 项目合同的变更与补充11.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11.2 合同补充的内容与形式11.3 合同变更与补充的效力12. 项目合同的验收与评估12.1 合同验收的标准与程序12.2 合同评估的方法与指标12.3 合同验收与评估的争议处理13. 项目合同的保密与信息安全13.1 保密与信息安全的要求与措施13.2 保密与信息安全的责任与处理13.3 保密与信息安全争议的解决14. 项目合同的整体规定14.1 合同的整体效力与解释权14.2 合同的整体修改与解除14.3 合同的整体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概述1.1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的定义与范围本制度旨在对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等环节进行统一规范管理,确保合同法律效力的充分发挥,提高项目管理效率,降低合同风险。
工程项目各类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各类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工程承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等各类合同。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合同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工作。
合同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第五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管理工作,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六条合同的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同的起草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第八条合同签订前,合同管理部门应进行合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一)合同对方的合法资格和信誉;(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三)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合理,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平等的情况;(四)合同是否符合公司利益和项目需求。
第九条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按照公司授权和批准权限进行,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十条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将合同文本归档管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分发合同副本,确保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的合法、合规,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合同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涉及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公司规章制度。
(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追求合同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相关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内容合理、可行。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合同起草人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六条合同签订时,合同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合同起草人应及时将合同报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符合要求。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应及时与合同对方沟通,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解决。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终止第十一条合同变更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需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合同双方应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第五章合同管理职责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
(二)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三)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对合同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章合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部应积极配合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1. 项目合同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目的:确保项目合同签订和执行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高效性,保护组织和项目利益。
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合作共赢。
2. 项目合同管理的责任和权限:
设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或岗位,明确责任和权限。
负责项目合同的招投标、审批、签订、履行和结算等工作。
3. 项目合同管理流程:
招标和投标:明确招标方式、招标范围和招标条件,组织投标活动,评审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单位。
合同签订:根据招标结果和项目需求,编制合同草案,经内部审批后与供方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履行:监督和管理供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任务。
结算和支付:审核供方提供的结算报告,核对合同款项,按约定支付款项并确保合同结算满足相关法律和财务要求。
4. 项目合同管理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合同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绩效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合同管理制度。
5. 合同管理的档案管理:
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保存和管理项目合同和相关文件。
6. 合同纠纷的处理:
建立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处理和解决涉及项目合同的纠纷。
7. 合同管理的培训和交流:
开展合同管理的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框架,具体实施时还需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细化。
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部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指的是在项目管理部门中,对合同签订、履行和终止等环节进行管理的规章制度。
通过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规避风险,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一、合同签订阶段的管理1. 审查合同内容:在合同签订前,项目管理部门应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审查,包括合同主体双方的资质、合同条款和附加条款等内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2. 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应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确保合同签订程序的合规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签订,并确保双方签字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归档合同:合同签订后,项目管理部门应将合同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归档,并设置合同档案的分类、编号、索引等,方便后续查阅和管理。
二、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1. 合同履行跟踪:项目管理部门应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管,及时检查和核实项目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项目进展和效果符合预期。
2. 变更管理:如果需要变更合同内容,项目管理部门应按照合同变更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变更事项进行审查、评估和决策,并及时与合同方进行协商和签订变更合同。
3. 风险防控:项目管理部门应对可能发生的合同风险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控,包括对可能引发风险的条款进行重点管理和监管,以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
4. 履约验收:项目管理部门应安排专人进行合同履约验收,确保项目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相应的工作,并达到预期的标准和要求。
三、合同终止阶段的管理1. 合同终止原因分析:如果合同需要提前终止或到期终止,项目管理部门应对终止原因进行分析,并评估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后果,及时与合同方进行沟通和协商。
2. 终止程序管理:项目管理部门应按照合同终止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合同的终止程序进行管理,确保终止程序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3. 结算和清理:合同终止后,项目管理部门应与合同方进行结算和清理工作,包括对项目进展、费用支出等进行核对和审核,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理化。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等各个环节,确保项目合同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权限和规定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一、合同签订阶段:1.项目合同的审批流程:明确项目合同的审批权限和流程,确保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的规定和要求。
2.合同模板的制定和使用:制定标准的合同模板,明确合同的格式和内容要求,避免合同的重复和错误。
3.合同的谈判和签订:明确合同谈判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合同谈判过程中的信息对称和合同的合理性。
二、合同执行阶段:1.合同履行的监督和评估:制定项目合同履行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项目合同的履行符合合同约定和公司的要求。
2.合同履行的问题处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合同履行中的问题,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和扩大。
3.合同履行的变更管理:明确变更合同的条件和流程,确保合同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合同验收和结算阶段:1.合同验收的流程和标准:制定合同验收的流程和标准,确保合同验收的对象、方法和标准的统一和合理。
2.合同结算的流程和方法:明确合同结算的流程和方法,确保合同结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合同结算的纠纷解决:及时解决合同结算中的纠纷和争议,确保合同结算的公正和合法性。
四、合同归档和管理:1.合同归档的要求和流程:制定合同归档的要求和流程,确保合同的归档及时和完整。
2.合同管理的责任和制度:明确合同管理的责任和制度,确保合同的管理及时和规范。
3.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合同管理的信息系统,实现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总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是保障项目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等各个环节规范和有效的重要手段,能够提高项目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保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为规范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部合同的执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二、合同管理机构本合同管理制度的组织机构如下:1. 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工程项目部合同管理工作;2. 合同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合同管理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助合同管理委员会进行具体工作;3. 合同管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结算等工作。
三、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管理流程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 签订阶段:项目部根据需求编制项目招投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流程,选定合作方并签订合同;2. 履行阶段:项目部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做好合同后续管理工作;3. 变更阶段:如有合同变更需求,项目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变更,确保变更合法有效;4. 结算阶段:合同履行完毕后进行结算,双方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四、合同管理内容1. 合同签订:项目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制定合同文本,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签订程序合法合规;2. 合同履行:项目部应当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保证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3. 合同变更:如有合同变更需求,项目部应当制定变更方案,与合作方进行沟通协商,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4. 合同结算:合同履行完毕后,项目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工作,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确保结算合理合法。
五、合同管理措施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2. 加强合同管理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素质;3. 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合同材料齐全完善;4. 定期进行合同管理情况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六、合同管理责任1. 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合同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最终责任;2. 合同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合同管理工作,按照委员会的指示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合同管理顺利进行;3. 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合同管理工作,按照委员会和办公室的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合同执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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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履约行为,保证合同依法、有效地执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人事聘用合同除外)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公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对于项目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
第四条合同管理原则:(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2)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严禁签订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3)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对外合同的分类第五条公司签订的所有对外合同(人事聘用合同除外)共分十一类,范围如下:(1)特许权协议――由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相关合同。
(2)设计合同――由公司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相关合同。
(3)施工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施工的承包商签订的合同。
(4)监理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
(5)监测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工程监测、试验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6)科研合同――为从事某项科学研究,由公司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或其它科研项目合作等单位签订的合同。
(7)招标咨询(代理)合同——由公司与具体从事招标咨询(代理)工作的咨询单位签订的合同。
(8)协调合同――为工程实施需要,由公司与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所签订的合同协议,如征地拆迁、堤防、水利、海事、航道等方面的合同协议。
(9)财务合同――由公司为融资或其他财务需要与银行或其他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及其他财务合同。
(10)行政事务合同――由公司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为满足公司行政事务需要的合同协议,如公司办公场所租赁合同、软件购买协议等。
(11)其他合同――上述十类合同之外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由公司与保险公司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对外合同。
三、签订合同的程序、权限和范围第六条所有合同必须以公司的名义签订,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或授权书)的法定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在委托(或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人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均无权对外签约。
第七条合同的签订程序(一)合同的策划、起草合同的策划、起草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本应做到条款清晰、标的准确、责任分明。
对外合同由要约事件的责任部门委派专人负责起草,经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有关部门会签。
(二)合同的会签1、合同提交领导批准前,必须实行严格的会签制度,未经会签的合同文件不得提交领导审批和对外发送。
2、合同会签制度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程序,会签部门应认真审阅合同文本,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
合同起草部门在收到不同会签意见后,应认真研究,并将研究结果通知会签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能合同的签订。
各部门会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24小时。
3、由合同另一方起草的合同文件在签订合同之前,仍应执行本办法规定的会签制度。
(三)合同的批准公司所有对外合同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
任何人未经授权不得在对外经济合同中签字,不得在未经批准的合同文件上签字盖章和对外发送。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分别牵头办理职责范围内的合同,负责组织合同的策划、起草、审核、谈判和监督实施。
所有合同谈判均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准备谈判文件,与中标单位或拟合作单位进行谈判。
谈判中议定的条款应列入合同文件中。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有合法的资格,即具有签订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符合法定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等原则,以下合同不得签订(包括但不限于):(1)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计划的合同;(2)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3)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4)法定委托人(或法定授权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5)与没有承担履行合同能力和承担经济责任能力的对方签订的合同;(6)单凭个人介绍担保签订的合同和假合同。
第十条凡签订没有法律和经济保证的合同或假合同,利用合同搞违法违纪活动,一旦发现应及时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合同文件应具备的条款和内容第十一条签订合同应具备的条款:(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包括姓名)、营业详细地址;(2)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3)合同的类型和合同标的种类、范围;(4)合同标的技术条件、质量、标准、规格、数量;(5)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合同履行双方的义务与责任;(6)价格条件、支付金额、支付方式和各种附带的费用;(7)违反合同的赔偿和其它责任;(8)合同必须有法人单位的公章和签字;(9)其他需要约定的。
第十二条除特殊情况外,合同应采用人民币结算,通过银行转账进行支付。
五、合同的审核和监督第十三条合同审核和谈判应以遵守法律为前提,以有利于项目实施为基础,目标一致,力争获得最合理的价格和最优惠的服务。
第十四条所有合同必须按合同审批单(附件一)经所有合同会签部门,牵头部门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才能签盖合同专用章生效。
重要工程合同和条文复杂合同须由计划合约部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并作相应修改。
第十五条计划合约部负责所有对外合同的签章、分类、编号和登记。
(合同编号说明按附件二)。
每年一月底前,合同部对上一年签订生效的合同进行整理编册并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一切生效的合同在履行中由财务管理部实行资金监督,在办理支付时必须遵守银行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必须按合同内容按规定程序进行支付。
第十七条合同双方协商变更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文书、传真等),并按第十四条规定审批。
新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在法律上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计划合约部审核合同时,应依据合同的有关条款精神审核:(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2)条框和内容上是否完备;(3)经济效益是否可行、价格是否合理等;(4)考察是否有执行本合同的能力等。
第十九条计划合约部在对合同进行审核中可以查阅有关资料,咨询有关问题,各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
第二十条签订合同,必须真实合法,不准弄虚作假,逃避监督,一旦发现查实,要予以纪律处分。
各部门未经法人授权委托擅自对外签约,一旦发现和查实属非法行为的,要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对所签订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释、索赔、终止等情况要密切关注,动态跟踪并按部门职责承担管理责任,杜绝只签订不负责现象。
六、合同文件的管理第二十二条各合同监督实施部门要建立合同登记簿,要注意督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做好合同的审核监督,合同终止后要归档备案。
第二十三条各合同监督实施部门对凡是签订生效的合同必须建立档案资料,按合同类别分别编号保管。
档案资料包括:(1)合同的协商记录(包括协商地点、时间、目的以及双方法人的姓名);(2)往来信函;(3)往来电话和传真记录;(4)有关文件资料;(5)合同变更和解除的重要资料;(6)合同的附件和图纸等;(7)合同履行记录和执行情况的记录等;(8)已签订生效的正式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
第二十四条各合同监督实施部门应在月(季、年)底提交月(季、年)合同完成情况月(季、年)报,同时提出下月(季、年)支付计划,由计划合约部汇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五条合同履行完毕时,各部门要及时检查相关遗漏问题,然后归档妥善保管备查。
第二十六条各部门涉及到合同的管理人员或执行人员,如发现对方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或有其它问题时,要及时向本部门经理反映情况,如发现有重大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反映问题和情况,避免重大经济损失。
第二十七条合同资料管理工作人员要注意合同等商业资料及数据的保密问题,未经批准,不得翻阅、借阅和复印。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八条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包括但不限于):(1)经过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单位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被修改或取消的;(3)当事人一方由于某种原因而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5)由于一方违约,使合同履行行为不必要的。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变更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填写变更申请单,经所有合同会签部门,牵头部门分管副经理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生效。
合同的解除程序与变更相同。
第三十条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当事人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
八、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三十一条经济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该经济合同的具体主办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并通知计划合约部,由计划合约部会同有关主办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所签署的经济合同及时与签约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在协商不成时,则计划合约部联系相关法律部门为牵头部门,公司相关部门配合,依据所签署的经济合同中所规定的仲裁条款或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第三十三条在处理经济合同纠纷时,经济合同争议处理过程必须向公司领导汇报,并报计划合约部备案;对于重大的复杂的个案或需要保密的个案,可向公司领导申请成立专案小组以利于经济合同争议的处理。
九、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与国家及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及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由沌口项目公司计划合约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合同登记编号说明合同登记编号为九位,左起前两位为合同归类代号,第三位至第八位为合同签订时间,第九位为计划合约部合同文件存档序号,编号由计划合约部负责填写。
合同归类代号:特许——TX ;设计——SJ;施工——SG;监理——JL;监测——JC;科研——KY;招标——ZB;协调——XT;财务——CW;行政事务——XW;咨询——ZX;其他——Q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