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起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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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起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大型起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大型起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大型起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工矿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地区使用的大型起重设备。

第三条主要责任:大型起重设备的使用单位是对设备的操作和管理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

第四条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大型起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设备使用的程序、要求以及安全措施,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更新。

第五条监督和执法: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大型起重设备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和评估。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六条设备登记:大型起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设备进行登记,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出厂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第七条设备定期检查:大型起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检查设备,包括设备的机械部件、电气部件、液压部件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设备维护和维修:大型起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设备的维护和维修方案,并按照定期维护计划进行维护和维修工作,及时更换磨损或失效的部件。

第九条设备保养:大型起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工作,包括清洁设备、润滑设备、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等。

第十条设备退役:大型起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和技术状况,及时进行设备的淘汰和退役,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三章人员管理及安全措施第十一条人员要求:从事大型起重设备操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证书和相关经验,严禁无证操作。

第十二条安全措施:大型起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设备操作的安全规程、防护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十三条人员培训:大型起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事设备操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管理:大型起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管理,包括现场人员的合理布置、现场秩序维护、作业区域的标识等。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5篇)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5篇)

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大型机械设备在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实施集团保障性住房建设“四保一控一树”工作目标。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是对参与芒市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项目部自有设备和租用设备。

主要范围是:1.大型起重吊装及制、运、架设备:汽车起重机、塔式起重机、轨道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及其他起重机等。

第三条项目管理机构组织和设备管理单位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养修并重,服务生产”的方针,建立健全大型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转。

第二章组织结构与职责第四条项目部成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总监为安全管理实施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安全管理实施人。

第五条项目部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应根据施工工程量,配齐设备管理需要的人员。

第三章安全目标第六条建立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保障体系,强化过程控制,实现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稳定的目标。

即:杜绝因大型施工机械事故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设备的管理要求及措施第七条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的使用前,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强制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租赁、使用。

1.属国家明令淘汰的或者禁止使用的;2.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3.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4.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5.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二)基础设计塔机、施工升降机、井架物料提升机基础设计由出租单位(产权)单位提供图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设计。

为确保满足基础承载能力,保证基础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任何人不得越权设计塔机基础。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大型起重机械是现代建筑、制造业和物流行业等各个领域的紧要工具,它的使用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和效益,然而,假如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不得当或者安全管理不规范,将会给人们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因此,对于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进行规范和管理,对于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紧要的意义。

针对这一问题,下面对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规定进行探讨。

一、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的依据大型起重机械作为一种特别的设备,其使用的安全管理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重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生产法》和相关配套规定《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对于大型起重机械的使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所述规定如下:(1)操作人员必需取得相应的操作证、资格证等合法证件,并依照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进行操作。

(2)起重机械必需具备良好的机械性能和运行状态,保证其安全牢靠的运行。

(3)厂家或者经营者必需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维护和修理和保养,确保其运行的安全性。

(4)合理布局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工具,防止各种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2. GB/T 3811-2008起重机械设计规范GB/T 3811-2008《起重机械设计规范》是我国起重机械领域的标准规范,其对大型起重机械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进行了认真的规定,其中包括了对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要求,对于规范其使用具有紧要的作用。

3. GB 6067-85不安全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GB 6067-85不安全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于大型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素养要求、操作规范和操作流程等进行了规定,对于提高操作人员素养,确保操作的安全具有紧要的引导意义。

二、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规定1. 起重机械的检修维护管理为了确保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和牢靠性,必需对其进行定期的检修、维护和保养。

其管理要求如下:(1)对于新机器,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应当进行严格的检测和监控,确保其生产质量符合国家的标准规范。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大型起重机械是用于吊装、运输、堆垛和装卸重物的专用设备,具有起重量大、作业范围广、作业高度高等特点,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保障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

一、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要求: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起重机械操作证书,了解起重机械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步骤。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了解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范,并接受定期的复审和考核。

3.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并且熟悉急救措施,以应对意外情况。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禁止酒后驾车或受毒品、催眠药等影响操作起重机械。

二、大型起重机械的检查和维护:1.在每次使用起重机械之前,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检查各个部件的正常工作情况和安全装置的完好性。

2.对于异常的工作情况和故障,必须及时通知相关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

3.对于起重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厂家的要求进行,特别是对于润滑和清洁工作要特别注意。

4.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工作性能和安全装置的功能正常。

三、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范:1.在起重机械操作之前,必须确认作业区域是否具备安全条件,包括地面是否坚实平整、没有障碍物、周围是否存在其他人员等。

2.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厂家的操作规程和标志牌上的指示进行操作,严禁超载、超高和超远程操作。

3.在起重物体吊起之前,必须先进行临时吊装试拉,确认起重物没有偏移和松动后,方可继续进行正式吊装。

4.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周围的人员和设备,确保安全距离,防止碰撞和伤害。

5.在起重机械停止工作之后,必须将其放置在安全区域,锁好并拆除遥控器,禁止未经授权的操作。

四、应急处理和事故报告:1.在起重机械操作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上级和相关部门。

2.在发生事故或意外伤害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安抚受伤人员,随后进行事故报告和调查。

吊装设备使用管理规定(3篇)

吊装设备使用管理规定(3篇)

吊装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吊装设备的使用管理,确保吊装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吊装设备是指用于吊装、悬挂、平衡或移动物体的机械、电动或手动设备,包括起重机、卷扬机、手动葫芦、电动葫芦、吊索具等。

第三条吊装作业是指通过吊装设备进行的物体的搬运、装卸、安装或拆卸作业。

第四条吊装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吊装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吊装设备的管理责任和操作规程,提高吊装作业的安全水平。

第二章吊装设备的选用和采购第五条吊装设备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一)能满足吊装作业的要求,具有足够的起重能力和高度限制。

(二)具有安全保护装置,如载荷限制器、起重限位器等。

(三)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四)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销售和安装。

第六条吊装设备的采购应符合下列程序:(一)明确吊装设备的使用需求。

(二)编制采购文件,包括技术要求、性能指标、数量等。

(三)进行招标或询价,选择合适的吊装设备供应商。

(四)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明确吊装设备的交付日期和质量要求。

第七条吊装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安装前应进行验收和测试,确保吊装设备安装正确、运行正常。

第三章吊装设备的维护与检修第八条吊装设备使用单位应制定定期检查和日常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和检修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九条吊装设备的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外观检查,发现变形、裂纹等异常情况及时报修。

(二)安全保护装置的功能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三)电气系统的检查,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

(四)润滑和清洁作业,确保吊装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吊装设备的日常维护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吊装设备的定期清洗和润滑。

(二)吊装设备的传动部分的检查和调整。

(三)安全装置和控制装置的检查和测试。

(四)填写维护记录,记录维护情况和维护人员。

第十一条出现吊装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修复后应进行测试和验收,确保吊装设备恢复正常工作。

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起重机是一种专业的大型设备,具有极高的危险性。

为了确保起重机的安全使用,保障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转,必须制定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份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的草案。

一、起重机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1.合理检验和维护:起重机必须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的运转状态良好,能够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2.完善的操作人员培训: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掌握起重机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3.安全防护设施:起重机的工作场所必须有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安全标识、防护圈、围栏等,以确保周围的人员的安全。

4.有效的通讯设备: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通讯设备,与指挥中心或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联络,以便及时应对突发情况。

5.安全作业规程:制定起重机安全使用的详细的作业规程,包括起重机的操作流程、行车路线、装载限制等,确保每次作业都遵循规程操作。

二、起重机安全使用的操作规范1.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起重机作业前,必须进行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设备的工作状况、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确认作业计划等。

2.定期检查和维护:起重机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包括起重机的结构、传动装置、制动器等各个部件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安全操作程序: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作业,在起重机运行过程中,必须保持稳定的操作动作和速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紧急情况的处置:如果在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或紧急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向指挥中心或其他工作人员报告,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

5.人员安全防控:起重机作业现场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栏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作业区域,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三、起重机安全使用的管理措施1.负责人的任命:制定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并明确责任人,由专门的负责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制度的实施。

2.操作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起重机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大型超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大型超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大型超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于大型超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预防和减少大型超重机械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大型超重机械的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相关管理机构。

第三条大型超重机械是指吨位在50吨以上的大型起重机、吊车、挖掘机、装载机等机械设备。

第四条大型超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应当以预防为主、责任明确、管理科学为原则。

第五条大型超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设立特定人员负责,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向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使用大型超重机械的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管理部门,设立安全管理规定,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七条使用大型超重机械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

第八条大型超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相关安全操作培训,并配备专门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章擅自使用大型超重机械,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大型超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职工大型超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对于大型超重机械,应当实行定期检查,保证其各项功能正常。

第十二条大型超重机械在使用前应当进行安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大型超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查设备的损耗情况。

第十四条大型超重机械的维修和保养应当由具有相应操作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人员进行,不得由无资质人员擅自操作。

第十五条大型超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处理。

第十六条大型超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消防安全,禁止在机械周围堆放易燃物品。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十七条大型超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和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大型超重机械发生事故时,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起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起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起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起重设备进行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起重设备使用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起重设备使用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合理和经济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第五条起重设备使用管理应强调预防为主,防止事故的发生,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六条起重设备使用管理应注重人员的培训和技术要求,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起重设备使用管理应依法建立台账,对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记录。

第二章起重设备的选用和购置第八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工作环境,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要求的起重设备。

第九条起重设备的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十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并完善设备购置及验收的记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商、购置日期等信息。

第三章起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起重设备的使用应遵循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起重设备操作证书。

第十二条起重设备的使用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起重设备的使用应在合适的工作环境下进行,确保地基坚实,设备平稳、不倾斜。

第十四条起重设备的使用期间,应加强对设备的监控与维护,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起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进行,建立维护保养计划,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第四章起重设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六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七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八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起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设备附近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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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起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1、目的为促使各作业部门,合理使用大型起重设备,强化设备使用者对设备的维护、保养责任意识,确保起重设备安全、正常运转,特制订本规定。

2、围适用于公司的600吨、300吨龙门吊和HM5070B-50吨门座吊等大型起重设备。

3、职责3.1设备部负责对公司围所有起重设备的宏观控制与管理,其主要职责:3.1.1对自制或外购起重设备协同生产管理部、设备使用部门编写技术规格书,并负责做好制作过程监控;3.1.2对起重设备的两年一次定检,负责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对接联系,并做好组织协调;3.1.3监督各部门做好起重设备的日常巡检和一级保养;3.1.4组织做好起重设备的二级保养和完好性整修;3.1.5协同安环部、设备使用部门定期对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性能作专检,并组织进行整改;3.1.6对起重设备的三期管理负责全过程跟踪控制与管理,并做好各项资料与记录的收集。

3.2物资部负责对自制起重设备所需外购件或整机外购的按程序组织采购,负责外购部件或设备制造过程质量控制点的跟踪协调和组织监检。

3.3生产管理部和项目组负责大型起重设备的使用调配,并负责吊运主机等大型设备及起重分段的申报工作。

3.4坞务科负责对所使用的起重设备的日常巡查点检、日检维护、一级保养、调派使用和日常管理。

3.5质量部负责对自制或外购起重设备及外购件的质量检验或监检。

3.6总师办负责对自制或外购起重设备的技术资料和图纸的评审。

4、实施4.1设备部格按照《设备三期管理制度》做好对公司各类起重设备的前期技术编制和组织认证、中期验收建帐和使用过程跟踪管理、后期吊重能力组织鉴定和判断等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4.2设备部负责对全公司起重设备的三级维护编制计划和组织实施、检查考核,格按照起重设备使用频率做好一、二、三级分类,对一类起重设备按每月进行一保、按每季度进行二保。

4.3全公司对大型起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专检,由设备部牵头组织,安环部配合督查。

4.4坞务科负责对所使用的起重设备的日常维护,做好每日动车前的班前点检和定期的一级保养,同时做好每日每班专检确认,并如实认真填写记录和交接。

4.5设备部负责对起重设备组织进行二级保养和完好性整修,由机械主修负责牵头,电器主修和操作使用者做好配合,按照二级保养标准和完好性整修容逐项做好组织实施,认真做好保养记录和完好性确认会签。

4.6坞务科根据设备部所编制的起重设备月度保养和整修计划,结合本部门的生产计划合理制订切合部门实际的起重设备月度保养计划,并对照设备实际使用情况安排做好保养保洁、润滑和自主巡检整修或报修工作。

4.7起重设备的操作、指挥人员均需持特殊工种作业可证,门座式起重机和塔式起重机操作、指挥人员需经专项重点培训,桥式、门式起重机操作、指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和指挥门座式起重机。

各作业部门需根据部门起重设备操作和指挥人员调整和变动情况及时与教育科对接联系培训取证,禁止无证上岗指挥和操作,安环部做好跟踪督查。

4.8起重设备的清洁清扫期一般是每日进行,至少应做到每大扫;一级保养期是按使用频率分四类进行,具体实施时应参照设备部所编制的月度计划进行;并根据生产节点作专项计划安排,利用船出坞和船出厂时做好设备维护保养。

4.9起重设备属特种设备,需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检。

设备部按照起重设备按月按季定检情况及时做好跟踪,按季度及时将需定检起重设备清单报当地质检所,质检所安排做好现场检验,下发整改单复检合格后发证。

4.10起重设备须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操作使用,门式、门座式起重机的操作规程不尽相同,各作业部门须及时将不同类型的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放大贴至设备现场,禁违规操作使用。

4.11船坞门式起重设备与塔式起重设备相邻设置,对设置区域较近的起重设备须由安环部牵头编制安全使用规定,防起重设备使用中的相互碰撞。

4.12起重设备的每日点检由使用部门操作者负责,遵循“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设备定期巡检由设备部机电修理人员负责,遵循“谁的责任区,谁负责巡查”的原则;点检按《起重设备日检记录》本上的容逐项检查确认,巡检按《起重设备安全确认》上的容逐项检查确认。

针对点检和巡检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及时反馈至设备部,由设备部负责组织安排人员实施和整改。

4.13起重设备上的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凡经检查合格的钢丝绳应涂上公司规定的色标,使用部门操作人员按每日每班班前点检确认和班中使用确认,发现问题及时逐级反馈并组织整改;对起重设备上所用的吊索具的安全完好确认由作业部门负责按《NCS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控制。

4.14起重设备操作使用与管理保养一般采用定人定机台管理控制。

4.15对于大型起重设备的检查控制与过程管理,除按照上述要施外,还需加强跟踪检查,分别由设备使用部门、设备维护部门、设备安全职能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日常管理、过程控制、重点跟踪等事项,其相关要求和实施法如下:4.15.1以日班为单位进行检查确认的项目由坞务科操作人员做好每班动车前的检查和操作运行中的监护,并认真做好记录和班与班交接;4.15.2坞务科需督促当班操作人员将现场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除认真做好记录外,需及时将信息反馈至部门领导,并及时与设备部对接确定处理案;4.15.3以为单位进行检查确认的项目由设备部指定的维护责任人做好定期巡检确认,并认真做好记录,每六提交记录,由设备部设备组收集汇总;4.15.4设备部指定的维护责任人在现场巡检中所发现的问题除认真做好记录外,需本着能当场解决的当场立即解决,需协调处理或协商处理案的,应及时向部门分管领导反映,由设备部确定处理案后按协调流程实施;4.15.5以月为单位进行检查确认的项目由设备部牵头,会同安环部、设备使用部门作专项检查确认,并认真做好纪要,每月28日前将纪要提交设备部保存;4.15.6在月专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负责进行项目责任分解和考核,对需要协调处理的事项,由设备部负责对接协调处理和跟踪检查;4.15.7在以班、日、、月检查确认中,如发现属安全隐患事项,各检查确认人要立即采取措施暂停使用,并将信息向上一级领导进行反馈,直到确认无问题或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能继续使用;4.15.8设备部将此三级检查确认记录形成一机一档,作为设备安全运行记录档案。

5、大型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定5.1上车前检查大车轨道有无障碍物,有无电焊机接地线搭接在轨道上,确保轨道行走畅通;5.2上车前把锚定和刹车装置松开,检查大车行走限位装置是否有效,大车行走机构外表有无异常状况,检查无问题后才能上车操作;5.3禁穿高跟鞋和拖鞋上班,上下吊车应双手拉好扶手栏杆,禁止无关人员登上吊车;5.4开车前应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可靠,行走前应先响警铃,有问题要及时反馈,安全附件失灵禁操作使用;5.5禁三个或三个以上的机构联合动作;5.6无论时,若司机要离开吊车,必须把车刹牢后可离开;5.7在工作中如遇雷雨天气,因控制部分有较多PLC电路和电子元件,为防高压电流侵入损坏,要及时切断电源;5.8如作业中发生电源中断时,应将操作手柄放到“0”位,并认真做好观望;5.9龙门吊上下小车主付钩不得超负荷使用,600吨门吊上小车两钩负荷差不超过70吨,300吨门吊上小车两钩负荷差不超过40吨。

上下小车三钩抬吊:600吨门吊抬吊额定载荷不超过600吨,空中翻身不超过400吨,抬吊大于400吨时两小车距离不能小于15米;300吨门吊抬吊额定载荷不超过300吨,空中翻身不超过200吨,抬吊达300吨时两小车要有一定距离;5.10凡吊运主机等大型设备及超重分段,生产管理部必须出具申请报告,经总师办、船研所、安环部、生产管理部(项目组)、运输部、船体部(居装部)、合拢队、坞务科、设备部等部门领导汇签,分管生产副总审核批准后可作业,同时上述部门领导需到现场监控;5.11在吊运物件过程中,应注意工件在吊运过程中的安全状况,通知吊物下人员和相邻吊车避让,禁行人和车辆从吊物下穿越,且不得长时间停留在空中,如发现危及他人和物件安全,应立即指挥将工件放到安全位置和区域,必要时拉好警戒围栏并设专人监护,待排除障碍后再继续工作,格执行“起重十不吊”的规定。

5.12吊车在使用中要密切注意风向、风速,遇有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并将门吊锚定位,没有可靠的防措施不得使用。

5.13龙门吊翻运分段时距柔性腿、刚性腿要留有安全距离,尽量不靠近门腿作业,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无论发生任碰撞,都必须停车,并立即汇报。

5.14大型龙门吊刚柔性腿均设有同步纠偏和保护装置,在操作中要随时监控刚柔腿同步运行数据,如出现同步纠偏保护动作,需将情况及时反馈做好检查确认消除故障后才能继续使用,设备部对刚柔腿同步纠偏保护装置每月都需作检查确认,并留有详细记录。

5.15吊卸重物时,钢丝绳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20度,以防脱钩,特殊物件起吊应选用专用吊排。

5.16吊索具使用后,应妥善保管,不得与腐蚀性物品或焊接物件混放,防发生扭结、压扁、弯折、碰电等现象。

6、考核细则6.1按照公司管理考核要求,对因设备保养不到位、使用违章违规所造成的起重设备损坏,按设备事故论处,原则上操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承担修理费用的50%;设备主管为第二责任人承担修理费用的20%;部门分管领导为第三责任人,承担修理费用的20%;部门领导为第四责任人,承担修理费用10%。

6.2对一年起重设备屡次出现保养不到位、违章违规使用发生设备事故的指挥和操作人员,将调离岗位;6.3部门在管理中不按设备管理规定做好自主管理和现场使用控制的,按实际检查情况考核,并对照设备考核条款扣分;6.4下列现象均属于因操作使用管理不到位引起的损坏,其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6.4.1因操作手柄不逐级加减档,造成操作手柄损坏以及机械传动齿轮箱冲击损坏,属违章操作,视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由操作者承担20%-100%的赔偿;6.4.2因操作不当,将各机构的限位当作正常停车开关使用而引起的设备损坏,由操作人员承担50%的赔偿;6.4.3因失油或不按时间加油,造成行走轮轴承损坏,属设备事故,视损失大小除向保险公司索赔外,设备操作人员承担50%的赔偿;6.4.4因一级保养不到位及检查不彻底,造成设备损坏,属例行检查和保养失责,视情节轻重作相应处罚。

6.4.5对无视设备管理制度,发现设备损坏既不报修又不自修,仍继续使用者,处以重罚。

附:《起重设备一级保养容》《起重设备二级保养及完好性整修容》《起重设备日检记录》《600T门吊日、、月检查确认容》《300T门吊日、、月检查确认容》《HM5070B-50T门座吊日、、月检查确认容》起重设备一级保养容和要求起重设备二级保养及完好性整修容600T龙门吊日检查确认表年月日... 600T龙门吊检查确认表... 600T门吊月检查确认表300T龙门吊日检查确认表年月日300T龙门吊检查确认表300T门吊月检查确认表50T门座吊日检查确认表年月日z. ..z. ..50T门座吊检查确认表50T门座吊月检查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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