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测绘学会章程
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章程

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章程
《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章程》
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章程是为了奖励和促进测绘学科技工作者在科研、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推动测绘科技事业的发展而设立的奖励制度。
该章程设有学会科学技术奖、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学会科学技术成就奖三大奖项,以表彰和奖励在测绘科技领域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
学会科学技术奖设有一、二、三等奖,以表彰并奖励在测绘科技领域做出重要技术研究和应用创新的团队或个人。
学会科学技术进步奖设有特等奖、一、二、三等奖,旨在鼓励并奖励在测绘科技领域取得重大技术成果和科研进展的团队或个人。
学会科学技术成就奖则以鼓励和奖励已在测绘科技领域做出杰出贡献并有较高影响力的科技工作者。
申报条件包括所获奖项的科研成果必须在中国境内完成,并已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获得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国际上获得良好影响,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上,被国际权威检测组织验收认可;且获得的科研成果必须具有一定的原创性和技术创新性。
此外,学会也设立了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由具有较高学术和社会地位的专家组成,负责对申报的科研成果进行评审,确保奖项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章程》的设立和实施,不仅激励了广大测绘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研究积极性,也推动了中国测绘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
相信在章程的不断完善和改进下,中国测绘科技事业将迎来更加辉煌的发展前景。
测绘工作总结

测绘工作总结测绘工作总结1在这忙忙碌碌的一年即将接近尾声,使自己回想起这一年中来。
回顾以往的工作,我有很多的事情需要不断的理清思路,在不断的成长中得到进步。
一年来我不断的总结我工作的经验,努力的进步。
一年来,认真学习贯彻公司及项目领导的精神,严格遵守项目规章制度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岗位职责,以项目为重点作为准则,以深化管理,认真落实实质性工作,使我们的工程在进度,质量,安全等均有较大的提高。
20xx年初以来我参与了连云港图河乡海宁社区地籍测量等41个项目的测量。
其中有20xx年邗江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规划文本编制,土地整理前期测量,竣工测量,宗地测量、项目库挂钩勘界,小比例尺地形测量等项目。
现将一年以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树立全局观念,做好本职工作首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技术以及人员和仪器配置方案;责任落实到个人。
在思想和工作上我们不断上进,刻苦钻研专业技术水平,使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
一年来,在公司领导下以及各位同事们的积极配合再加上以前几年的工作经验使我们在工作上克服了种种困难为我们的项目上做出了巨大的服务。
不管是在内业还是外业我们都严格要求自己,虽然在工地上我们很辛苦,但我们并没有因此而退缩,大家都战斗到最后。
不管是在内业还是外业我们都严格要求自己,严把质量关。
二、善于沟通交流,强于协助协调测量这项工作不是一个人能干的`,是一个团队合作的结果,所以我们经常一起交流思想,讨论工作,互相学习与帮助;充分体现出了大家的合作精神和凝聚力。
在现场中我们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还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有些时候是由于使用仪器操作或者数据计算不当等原因造成项目拖后、延期,这时候我们需要及时发现问题所在然后积极解决问题。
三、精于专业技能,勤于现场观察为了使现场的工作做起来更加有效率,节约时间,用最少的时间做更多的工作;要达到此目的必须得具备较强专业技术能力才能使我们的工作做起来更加有得心应手。
测绘的规章制度

测绘的规章制度测绘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涵盖面广,相关的规章制度也相对较多。
为了确保测绘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必须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测绘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从测绘的概念入手,分别探讨测绘的规章制度、测绘的重要性及影响、测绘技术的发展以及未来的展望等方面。
一、测绘的概念所谓测绘,指的是利用各种测量方法与手段,获得一个物理空间对象的几何形状、方位关系、距离大小等方面的几何属性数据,进而建立与这个对象相对应的地图、图表或三维模型等等。
测绘是离不开规章制度的,严格的过程和操作是保证测绘可靠性的基础,也是规章制度制订的重要方向。
二、测绘的规章制度测绘行业面临的规章制度非常多,如《国家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等等。
这些规章制度的出现是为了规范测绘行业的运作,保障数据准确性和相关人员的安全性。
其中一些规章制度还包含了相关的惩罚措施,在保护地球的同时,也保护了测绘数据和专业人员的工作环境。
例如,如果测绘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操作行为,有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或停止工作等惩罚。
三、测绘的重要性及影响测绘在各个领域都有应用,如地形图、海图、人造地球卫星地面控制点、灾害管理、精细耕地、城市规划、国土整治和物理探测等。
在工程建设中,对测绘的精确要求越来越高,因此测量技术则成为各类工程建设的基础。
测绘的数据准确性和信息性也影响到我们在其他方面的生活。
例如,在卫星导航方面,GPS定位的准确性就与测绘数据的质量直接相关。
四、测绘技术的发展测绘技术经过了长期的发展,从传统的地面观测、绘图到如今的卫星测量、三维建模等多领域应用,它不断地推进人类文明的进步。
随着计算机技术、遥感技术、空间技术的发展,测绘技术也呈现出日新月异的新状态。
五、未来的展望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测绘技术也必将迎来一场新的变革,从传统的人工测量向精密全球导航卫星定位或者在人工智能技术助力下更高精准地测绘信息获取、分析和处理方向转变。
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章程

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章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章程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测绘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推动我国测绘事业的进步,中国测绘学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中国测绘学会设立科学技术奖励,以表彰在测绘领域取得杰出成绩的科研人员和技术人才,鼓励他们继续在测绘科学技术领域深入研究,推动测绘事业的不断进步。
第三条科学技术奖励设立六个奖项,分别为“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测量技术进步奖”、“制图技术进步奖”、“地理信息技术进步奖”、“遥感技术进步奖”和“教育教学贡献奖”。
第四条科学技术奖励评选程序分为提名、初评、终评和公布四个阶段。
提名阶段由单位自主提名候选人,初评和终评分别由学术委员会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在中国测绘学会的官方网站上公布。
第五条获奖者将获得中国测绘学会颁发的奖状和奖金作为奖励,并将其成果和经验向测绘学会会员和广大科研人员进行分享,以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第六条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之前任何关于科学技术奖励的规定。
第七条对于章程的解释权归中国测绘学会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章程的修改和漏洞提出建议,中国测绘学会将认真进行研究并做出相应调整。
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章程的制定,为我国测绘科学技术的发展和推动我国测绘事业的进步奠定了基础,希望各界科研人员和技术人才能积极参与科学技术奖励评选活动,共同推动我国测绘事业的蓬勃发展。
第二篇示例: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章程一、总则中国测绘学会科学技术奖励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为了激励和表彰在测绘科学技术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个人和团队,推动测绘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发展,促进我国测绘事业的繁荣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奖励类别根据奖励的对象和项目的不同,本章程设立以下奖励类别:1. 科学技术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对应不同级别的科学技术成果,以鼓励和表彰在测绘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
中国测绘学章程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为中国测绘学会( 以下简称本会) ,英文译名为Chinese Society for Geodesy Photogrammetry and Cartography,缩写为CSGPC。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份;是由全国测绘科技工作者和有关测绘单位及相关学术团体依法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社会公益性质的全国性、行业性、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是进行国际测绘科技交流的学术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宏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材”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团结泛博测绘科技工作者,培养测绘科技人材;促进测绘科学技术的发展,推动测绘科学技术的普及;促进测绘科技与社会经济的结合,为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为加速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作贡献。
第四条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办事机构挂靠在国家测绘局。
本会接受上述部门的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测绘学会(以下简称地方测绘学会)是地方科协的组成部份,在管理上接受地方科协领导;在业务上接受本会指导。
第五条本会办事机构的住所在北京市百万庄国家测绘局办公楼内,邮政编码为100830。
第六条本会业务范围:(一) 开展测绘科技的国内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和高新技术的考察,促进测绘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二) 开展和促进民间测绘科技的国际学术交流与科技合作,加强同国外测绘科技团体及学者之间的联系与合作。
(三) 环绕测绘科技在国家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测绘科技工作者参预国家科技政策、科技发展战略、相关技术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国家事务的科学决策工作。
测绘质量规章制度

测绘质量规章制度测绘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前期性和公益性的工作,其成果质量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为了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提高测绘工作的水平,特制定本测绘质量规章制度。
一、质量管理目标测绘成果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测绘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具体目标包括:1、测绘成果合格率达到 100%。
2、顾客满意度达到 90%以上。
二、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与职责成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测绘项目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等工作。
1、质量管理小组组长职责(1)负责质量管理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和质量目标。
(2)审核测绘项目的技术设计书和技术总结,确保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3)协调解决质量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测绘成果质量负总责。
2、质量管理小组成员职责(1)参与测绘项目的质量策划和质量控制,制定质量检查计划和质量评定标准。
(2)对测绘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
(3)收集、整理和分析质量信息,提出改进质量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措施。
三、测绘过程质量控制1、项目承接(1)在承接测绘项目前,应对项目的合法性、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进行评估,确保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和条件。
(2)签订测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测绘成果的质量要求、交付时间和违约责任等。
2、技术设计(1)根据项目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编写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明确测绘的方法、精度指标、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要点等。
(2)技术设计书应经过审核和批准,确保其符合项目要求和质量管理的要求。
3、外业测绘(1)外业测绘人员应严格按照技术设计书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作业,确保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在外业测绘过程中,应做好仪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精度指标符合要求。
(3)对观测数据进行现场检查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内业处理(1)内业处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技术设计书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图形编辑,确保成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020年中国测绘学会测绘优秀工程奖奖励公告
2020年中国测绘学会测绘优秀工程奖奖励公告
尊敬的测绘学会会员:
2020年中国测绘学会测绘优秀工程奖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获奖项目
以下为2020年中国测绘学会测绘优秀工程奖获奖项目:
1. XX省XX市XX工程:该工程在测绘技术应用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性,对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 XX省XX市XX工程:该工程在测绘技术应用方面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奖励措施
1. 获奖项目将获得中国测绘学会颁发的荣誉奖牌和证书,并在中国测绘学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2. 对获奖单位或个人将进行公开表彰,并在相关行业刊物上进行宣传推广。
三、评选程序
1. 评选过程严格按照中国测绘学会相关规定进行,包括初审、评审、终审等环节。
2. 评选结果经中国测绘学会理事会批准后正式公布。
评奖结果详见中国测绘学会官方网站,特此公告。
中国测绘学会
日期:2020年X月X日。
测绘的规章制度
测绘的规章制度测绘工作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活动,它为国家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国防安全等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基础数据和信息。
为了确保测绘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建立一套完善的测绘规章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一、测绘人员管理规定1、测绘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国家规定的测绘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测绘工作。
2、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3、遵守职业道德,保守测绘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严格按照测绘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
二、测绘仪器设备管理1、测绘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和校准,确保其精度和性能符合要求。
2、建立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记录,详细记录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和保养情况。
3、对仪器设备进行妥善保管,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环境中,防止仪器设备受潮、受损或丢失。
4、在使用仪器设备前,操作人员应熟悉其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测绘项目管理1、测绘项目应在实施前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设计,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进度、质量控制、人员安排和经费预算等。
3、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对测绘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控和检查,确保测绘成果的质量符合要求。
4、项目完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和总结,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和反思,为今后的项目提供参考。
四、测绘成果管理1、测绘成果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成果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对测绘成果进行严格的保密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转让测绘成果。
3、建立测绘成果的质量检验制度,对测绘成果进行质量检验和评估,确保成果的质量符合要求。
4、测绘成果的提供和使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手续进行。
五、测绘安全管理1、在测绘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测绘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测绘质量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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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2
第二章、测绘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测绘单位应当对其所提供的测绘产品 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八条:测制测绘产品必须执行国家标准、行 业标准;用户有特定需求的 ,必须在测绘 合同中补充规定,并按约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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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2
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 大力宣传贯彻《办法》及测绘质量管理的法 规,开展质量管理培训。
• 加强测绘统一监管,建立健全测绘质量监督 管理体系,强化测绘质量监督管理。
• 充分发挥测绘质检机构的作用,加大抽检力 度。
• 开展测绘质量创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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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测绘法》的有关规定 3
★《测绘法》第三十四条: 测绘单位应当对其完成的 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测绘单位是测绘成果质 量的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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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测绘法》的有关规定 4
• 测绘成果质量出了问题,首先 对其负责的是测绘成果的施测 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和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测绘 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如停业整 顿、降低或吊销测绘资质等; 民事责任:按相应的法律规定 承担因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 求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修理 、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 等)。
实施《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意义
☆是强化对测绘质量的行业管理,规范质量行 为,营造良好测绘质量环境的有力手段。
《办法》是测绘质量管理的法规,具有 一定的规范性和强制性。
☆是引导测绘单位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产 品质量,规范测绘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
土木工程测绘单位规章制度
土木工程测绘单位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土木工程测绘单位的管理和工作流程,提高测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土木工程测绘单位的所有职工,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土木工程测绘单位是承担土木工程测绘任务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实力,保证服务质量。
第四条土木工程测绘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守信、独立自主、公平公正、服务社会的原则,维护单位形象和声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土木工程测绘单位设立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工作,设立专业技术部门负责测绘项目的设计和实施,设立市场营销部门负责业务拓展和客户联系,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设立人事部门负责人事管理及员工培训。
第六条土木工程测绘单位在实施大型测绘项目时,可根据需要设立项目组,由项目经理负责统筹安排工作。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测绘项目的接单:土木工程测绘单位接到客户委托的测绘任务后,应及时与客户联系,确认测绘需求,并签订合同。
第八条测绘任务的设计:根据客户需求和测绘要求,土木工程测绘单位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项目设计,确定测量方案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测绘数据的采集:按照设计方案和工作流程,土木工程测绘单位应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实地采集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测绘数据的处理:采集到的数据需经过加工处理,土木工程测绘单位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生成测绘结果。
第十一条测绘成果的提交:完成测绘任务后,土木工程测绘单位应将成果提交给客户,并进行验收确认。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土木工程测绘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确保测绘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土木工程测绘单位应定期对测绘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精确度。
第十四条土木工程测绘单位应建立质量档案,对测绘项目的每一步工作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查证。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土木工程测绘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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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测绘学会章程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2014年7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会团体名称:广西测绘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GuangXi Society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缩写为:GXSSM。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本会是广西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广西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广西区科协”)的组成部分,是依法登记的社团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发扬“奉献、求实、创新、协作”的科学精神,团结广大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积极开展学术交流与咨询服务活动,普及测绘地理信息科学知识,维护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西区科协和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挂靠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第五条本会的办公地点在广西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大院内,邮编:530023。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自治区内的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和技术考察活动,接受委托进行测绘地理信息科技项目论证、科技成果鉴定、咨询服务等,促进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二)开展和促进省区间的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同国内外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团体和学者的联系与合作;(三)组织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参与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科技政策、发展战略、相关法律法规的研讨、论证和制定,促进广西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发展;(四)编辑出版《广西测绘与遥感》及有关学术资料;(五)普及测绘地理信息科技知识,传播先进生产技术和科学管理经验,开展有关开发青少年智力和爱好测绘地理信息科技的活动;(六)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活动,举办讲习班、进修班,帮助在职科技工作者学习新知识,提高学术水平;(七)组织评审广西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广西优质测绘地理信息产品(工程)奖;评选和推荐测绘地理信息优秀科技论文及其它科技成果,表彰和奖励优秀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及有突出成绩的学会专兼职人员;(八)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由团体(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团体(单位)会员(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会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四)具有一定数量测绘与地理信息科技人员,从事科研、教学、生产的企事业单位、部队以及与本团体有密切联系的机关、团体,愿意参加本团体的活动,并支持本团体工作。
(五)超过6名个人会员的单位。
二、个人会员(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的;(四)具有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技师以上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科技人员;(五)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从事测绘地理信息工作1年以上,或大专毕业从事测绘地理信息工作2年以上,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独立工作能力的技术人员;(六)非高等院校毕业,但已从事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工作1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工作经验的自学成才者和技术革新成就突出者;(七)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从事测绘地理信息组织管理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 经本会会员介绍,个人会员填写入会申请表,超过6名会员单位可填写团体会员申请表;(三)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四)由学会办公室颁发个人会员证和团体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三)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学术活动和业务活动;(四)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和优惠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二)宣传本会工作,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缴纳会费;(五)积极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积极参加科普、咨询等活动,积极撰写学术论文。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的;(二)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三)个体言行对本会名誉造成重大损毁的。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制定或俢改本会会费标准;(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凡是有换届选举事项的会员代表大会,会前十五天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必须对会员代表资格和人数进行确认。
凡选举或修改章程的,均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其他表决事项,可采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第十七条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制定会议纪要,会后向全体会员公告。
第十八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4年(最长不超过5年)举行一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或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制定或修改本会会费标准;(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人选应是学术上或科技开发上有成就、学风正派、能参加学会实际工作,以及热心学会工作、从事测绘地理信息专业组织管理工作的会员。
(一) 理事会的组成原则:由会员中有学术成就、学风正派、能积极参加学会实际工作的会员组成。
理事在本专业或本业务领域应有一定的代表性;专家学者、在一线工作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以及团体会员单位理事的比例适当;能较好地体现学科平衡、分布合理的原则。
(二) 理事会的产生:由上届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根据理事会组成原则提出换届方案,由会员单位和理事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提名,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推荐,提交会员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三) 届中理事成员的更换:由理事所在单位提出更换要求,并征得本人同意后,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查通过,报理事会议确认。
第二十条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具体选举办法由会员代表大会确定。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制定本会阶段性工作计划和重大事项,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本会有关专业委员会;(七)领导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决定副秘书长、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制定本会内部管理制度;(九)奖励优秀学术论文及科技成果;(十)表彰学会工作积极分子和先进集体;(十一)决定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理事长签字确认,会后向全体理事公告。
第二十四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1/3)。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负责行使第二十一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六条常务理事会每年不定期举行若干次,由理事长或委托副理事长、秘书长召集。
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七条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组织协调能力强,在业界有较大影响,群众基础好;(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5周岁;(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二十八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九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4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条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参与有关重要活动。
第三十二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学会办公室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三条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的人选应是专业水平较高并热心学会工作的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工作者。
专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任委员由秘书长提名,并征得挂靠单位同意;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聘任。
委员由正、副主任委员与有关方面协商提名,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后聘任。
第三十四条为正常开展学会活动需要,本会设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学会办公室。
办公室除受常务理事会和秘书长直接领导外,行政上受广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的领导。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五条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挂靠单位拨款;(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六条本会按本《章程》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会费标准的制定或修改,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经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的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