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社区养老服务规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0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一、基本服务内容1、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做好辖区内居民健康普查。
全乐与医院及下属的各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开展辖区内健康普查,建立标准化电子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老年人身体状况信息表,尤其要为实现老年人在家享受“医养结合”创造条件。
2、健康体检全乐与医院及下属的各卫生服务中心联合,为辖区内6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体检。
其中全乐机构内所有的检测设备均对居民免费开放,并提供定期的、连续健康检测服务(血压检测、体脂率检测、内脏脂肪检测、骨量检测等),为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提供更科学的动态的检测数据。
3、健康管理全乐与医院及下属的各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开展老年人慢病健康管理工作,全乐员工协助或者承接健康管理具体工作,把老年人慢病健康管理工作落地。
对辖区内的老年人进行个人疾病史、家族史、生活习惯、用药情况、吸烟情况、运动情况、饮食营养状况与心理状况等信息调查、提供连续性的健康体检检测,并安排专业人员对老年人进行标准化的健康管理,提高老年人身体与心理健康素质。
4、慢病随访(上门服务/电话随访)全乐配合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辖区内居民的慢病随访工作。
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中,其辖区内居民的慢病随访工作可交由全乐承接,全乐指派专业团队(全科医生、护士、康复理疗师、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等)上门查体、电话回访等工作。
5、绿色就医通道“绿色通道”实现“老年人优先”打造15分钟医养服务圈,主要从两个方面推动“医养结合”工作,一就是在医院及下属卫生服务中心内设立老年人就医的“绿色通道”;二就是让全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老年人能通过多种不同形式获得更为便捷的医疗服务。
其中,老人就医“绿色通道”主要就是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对老年人特别就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瞧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在挂号、就诊、化验、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
6、专家咨询医院定期委派专家到全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健康咨询、专家讲座、专家会诊等工作。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和管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关爱老人,服务社区”为宗旨,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需求。
第三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尊重老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老年人的隐私权。
第四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主任一名,负责中心的整体运营和管理。
主任由社区居委会主任或其指定人员担任。
第六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副主任若干名,协助主任负责中心的日常运营工作。
副主任由主任任命。
第七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服务部、康复护理部、行政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服务内容第八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以下服务内容:1. 日常生活照料:包括清洁卫生、饮食照料、衣物洗涤等;2. 康复护理:包括健康咨询、慢性病管理、康复训练等;3. 精神慰藉:包括心理咨询、文体活动、社交互动等;4. 其他服务: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其他相关服务。
四、服务流程第九条服务流程如下:1. 老年人或其家属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出服务申请;2. 服务中心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3. 服务中心与老年人或其家属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 服务中心根据服务协议安排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服务;5. 服务结束后,服务中心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调整;6. 服务中心定期对老年人进行回访,了解服务需求和满意度,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人员管理第十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对服务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管理。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应当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熟悉服务内容和流程,掌握服务技能。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章制度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和相关合作单位。
二、服务内容(一)生活照料服务1、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洗漱、穿衣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确保老年人生活舒适、整洁。
2、协助老年人进行家务劳动,如打扫房间、清洗衣物、购物等。
(二)医疗保健服务1、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定期为老年人进行健康检查,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
2、协助老年人就医,为患病老年人提供护理和康复服务。
(三)文化娱乐服务1、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如书法、绘画、唱歌、跳舞、下棋等。
2、为老年人提供图书、报刊、杂志等阅读资料,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心理慰藉服务1、关注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定期与老年人进行交流和沟通,倾听老年人的心声,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和安慰。
2、组织志愿者为孤寡、独居老年人提供陪伴和关爱服务。
(五)紧急救援服务1、为老年人配备紧急呼叫设备,确保老年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2、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对老年人的紧急求助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三、服务人员管理(一)服务人员招聘1、服务中心根据服务需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服务人员。
2、招聘的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热爱养老服务工作,有责任心和爱心。
(二)服务人员培训1、服务中心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老年人护理知识、医疗保健知识、心理慰藉技巧、应急救援知识等。
(三)服务人员考核1、服务中心建立服务人员考核制度,对服务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服务质量、工作态度、业务技能、遵守规章制度等方面。
3、考核结果作为服务人员薪酬调整、晋升、奖励和辞退的依据。
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是指为了提供给老年人优质、专业且可信赖的居家养老服务,确保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
以下将从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流程等方面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进行详细介绍。
一、服务内容1.健康管理:对老年人进行健康评估,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方案,包括饮食、运动、药物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监督。
3.日常照料:提供老年人日常生活的照料,如饮食、洗漱、换洗衣物等。
保障老年人的饮食卫生和个人清洁。
4.康复护理:针对老年人的康复需求,协助老年人进行康复训练,帮助其提高功能恢复和生活自理能力。
5.社交活动:组织老年人进行社交活动,提供交流和交友的机会,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感和心理健康。
二、服务人员1.员工素质:服务机构应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员工,具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能够与老年人互动、沟通。
2.培训计划: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包括健康管理知识、老年心理学、康复护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
3.安全背景核查:对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的背景调查,确保其无不良记录,保障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服务流程1.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和健康状况,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确保提供针对性的服务。
2.定期、不定期访问:定期或不定期对老年人进行访问,了解其生活状况和需求,及时调整和更新服务计划。
3.服务记录和评估:服务人员应及时记录服务过程和效果,进行服务评估,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4.紧急情况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对老年人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进行处理,确保老年人的安全。
四、监督和评估1.建立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
2.接受老年人和家属反馈:建立反馈渠道,接受老年人和家属关于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服务。
3.立案处理投诉:对于老年人和家属的投诉,要及时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制度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的工作,更好地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服务站以“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为宗旨,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为目标,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心理关爱等全方位的居家养老服务。
第三条服务站的工作原则:(一)公开透明。
服务站的各项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二)自愿参与。
服务站的养老服务应当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充分调动老年人的积极性。
(三)专业规范。
服务站应当具备专业化的服务团队,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开展养老服务。
(四)持续发展。
服务站应当注重养老服务站的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和设施。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服务站设立站长一名,负责服务站的整体工作。
站长应当具备一定的养老服务经验和管理能力。
第五条服务站设立服务人员若干名,负责具体执行服务站的工作。
服务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服务站设立顾问团队,由专业人士组成,为服务站的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
第七条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八条服务站主要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一)生活照料。
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顾,包括饮食、清洁、休息等。
(二)医疗保健。
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咨询、健康管理、药物管理等医疗服务。
(三)心理关爱。
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社交活动、情感支持等心理关爱服务。
(四)文化娱乐。
为老年人提供文化、教育、娱乐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其他服务。
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提供其他相关的服务。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九条服务站的养老服务流程分为需求评估、服务计划制定、服务执行、服务质量评估四个阶段。
(一)需求评估。
通过与老年人及其家属沟通,了解老年人的需求,进行需求评估。
(二)服务计划制定。
根据老年人的需求评估结果,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标准

01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一、基本服务容1、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做好辖区居民健康普查。
全乐与医院及下属的各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开展辖区健康普查,建立标准化电子居民健康档案、建立老年人身体状况信息表,尤其要为实现老年人在家享受“医养结合”创造条件。
2、健康体检全乐与医院及下属的各卫生服务中心联合,为辖区60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体检。
其中全乐机构所有的检测设备均对居民免费开放,并提供定期的、连续健康检测服务(血压检测、体脂率检测、脏脂肪检测、骨量检测等),为老年人的身体健康提供更科学的动态的检测数据。
3、健康管理全乐与医院及下属的各卫生服务中心联合开展老年人慢病健康管理工作,全乐员工协助或者承接健康管理具体工作,把老年人慢病健康管理工作落地。
对辖区的老年人进行个人疾病史、家族史、生活习惯、用药情况、吸烟情况、运动情况、饮食营养状况和心理状况等信息调查、提供连续性的健康体检检测,并安排专业人员对老年人进行标准化的健康管理,提高老年人身体和心理健康素质。
4、慢病随访(上门服务/随访)全乐配合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辖区居民的慢病随访工作。
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中,其辖区居民的慢病随访工作可交由全乐承接,全乐指派专业团队(全科医生、护士、康复理疗师、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等)上门查体、回访等工作。
5、绿色就医通道“绿色通道”实现“老年人优先”打造15分钟医养服务圈,主要从两个方面推动“医养结合”工作,一是在医院及下属卫生服务中心设立老年人就医的“绿色通道”;二是让全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老年人能通过多种不同形式获得更为便捷的医疗服务。
其中,老人就医“绿色通道”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对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看病就医实行优先照顾,在挂号、就诊、化验、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
6、专家咨询医院定期委派专家到全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健康咨询、专家讲座、专家会诊等工作。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随着社区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居家养老服务成为了社区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质量,制定规范是必要的。
下面,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作一详细介绍。
第一条: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主要是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无工作能力,无家人照顾,生活自理能力较弱的老年人。
第二条:服务范围1.日常生活照料:提供老年人生活所需的饮食、洗浴、排泄等基本照料服务。
2.健康监测:定期为老年人量体温、血压等身体指标,及时了解老年人身体情况。
3.心理疏导:与老年人进行交流,关注老年人的心理状态,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慰。
4.保健按摩: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按摩服务,缓解老年人身体疲劳。
5.文体娱乐:组织老年人参与文体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生活。
第三条:服务人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服务经验;2.具备耐心、善心、敬业精神;3.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4.具备相关健康证明和良好的品行;5.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第四条:服务机构社区应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1.招募、培训和管理居家养老服务人员;2.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3.与社区医疗机构、社工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提供综合服务;4.组织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定期培训和考核;5.及时处理老年人和服务人员的投诉和纠纷。
第五条:服务质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应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具体要求如下:1.服务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提供规范的服务,不得懈怠工作;2.保证服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得出现服务中断和服务质量下降的情况;3.定期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4.加强对老年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老年人的安全和福祉;5.及时解决老年人和服务人员的投诉和纠纷,保证服务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服务费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费用应公开、合理,保证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同时也要避免过高的收费标准给老年人造成负担。
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1. 引言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旨在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权益。
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社区内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
2. 养老服务机构的要求2.1 养老服务机构应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按规定依法登记备案。
2.2 养老服务机构应设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服务的高效执行。
2.3 养老服务机构应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及时改进服务水平。
2.4 养老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紧急救助机制,保障居家老年人的安全。
3. 养老服务人员的要求3.1 养老服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
3.2 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尊重老年人的意愿和惯。
3.3 养老服务人员应保证服务的安全和隐私,不泄露老年人的个人信息。
3.4 养老服务人员应与老年人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关系,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状况。
4. 养老服务内容4.1 居家养老服务应包括日常生活照料、健康监护、社交陪伴等方面。
4.2 具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应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和意愿进行个性化制定。
4.3 养老服务应定期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方式,以满足老年人的变化需求。
5. 养老服务质量评估5.1 北京市将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指标和评估机制。
5.2 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应配合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并接受监督。
6. 备案和监管6.1 养老服务机构应及时按规定完成备案手续。
6.2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人员的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和老年人权益的保护。
7. 法律责任7.1 对于违反本规范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将依法进行处罚。
7.2 老年人和其家属有权利向相关部门投诉和举报不合格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人员。
8. 附则8.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8.2 其他相关事项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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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服务规范一、基本原则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遵循三个主要原则,即:以人为本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安全便捷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人为本原则是指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每个老年人不同的实际情况,提供贴合老年人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有针对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是指在服务内容个性化的基础上,不因老年人身体、经济、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等个体差异而产生服务歧视,做到一视同仁,确保公共服务资源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
3.安全便捷原则安全便捷原则是指在社区内部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队伍,能够就近就便向社区老年人提供有效服务,同时保护老年人及服务人员的安全。
二、服务对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有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服务等服务形式。
服务对象为本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依据《上海市老年人统一照护需求评估标准》,经第三方评估,有照料需求的老年人(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的老年人除外)。
三、主要内容(一)生活护理1.服务内容(1)个人卫生护理个人卫生包括洗发、梳头、口腔清洁、洗脸、剃胡须、修剪指甲、洗手洗脚、沐浴等护理项目。
(2)生活起居护理生活起居包括协助进食、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衣物、卧位护理等护理项目。
2.服务要求(1)个人卫生护理①洗发——控制水温至40℃~45℃,防止水流入眼睛及耳朵;——用指腹揉搓头皮及头发,力量适中,避免抓伤头皮;——洗净后吹干头发,防止受凉。
②梳头——由发根到发梢梳理,动作轻柔;——宜选择圆钝的梳子;——鼓励老年人每天多梳头,起到改善头部血液循环等作用。
③口腔清洁——老年人戴有活动性义齿的,先取下义齿后再进行口腔清洁;——操作时擦拭手法正确,擦拭用具切忌伤及口腔黏膜及牙龈;——擦拭时棉球(或纱布)不应过湿,防止引起呛咳。
④洗脸——水温适宜,擦洗动作轻柔;——颜面部干净,口角、耳后、颈部无污垢,眼部无分泌物;——眼角、耳道及耳廓等褶皱较多部位重点擦拭;——洗脸后适当涂抹润肤霜,防止干燥。
⑤剃胡须——保持颜面部无长须;——剃须用具保持清洁;——涂剃须膏或用温热毛巾敷脸,软化胡须;——动作轻柔,防止刮伤皮肤;——剃完后用温水擦拭干净,适当涂抹润肤霜;——定期消毒、更换剃须刀片,避免细菌滋生。
⑥修剪指(趾)甲——保持无长指(趾)甲;——动作轻柔,防止皮肤破损;——修剪后指(趾)甲边缘用锉刀轻磨。
⑦洗手、洗脚——洗手、洗脚用具分开,即时清洗;——将手(脚)放入调节好水温的脸盆或水桶中充分浸泡;——用适量肥皂或洗手液细致擦洗,去除手(脚)部污垢和死皮,动作轻柔;——洗后适当涂抹润肤霜,防止干燥。
⑧沐浴——水温控制在40℃~50℃,室温(24±2)℃,先面部后躯体,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沐浴前有安全提示,忌空腹或饱餐时沐浴,忌突然蹲下或站立;——沐浴前水温调节适宜,先开冷水,再开热水;——沐浴时取舒适、稳固的座位,肢体处于功能体位,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干洁;——沐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监护人在场,防跌防烫伤,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的通风。
(2)生活起居护理①协助进食——用餐前老年人和服务人员须洗手;——对有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的老年人,要将食物切碎、搅拌;——喂食时服务人员位于老年人侧面,由下方将食物送入口中;——每次喂饭前应先协助老人进汤或水;——协助进食时让老年人有充分时间咀嚼吞服,防止呛噎;——进食完毕后用清水漱口。
②协助排泄及如厕——对有能力控制便意的老年人适时提醒如厕,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扶助如厕及协助使用便器;——对失禁的老年人及时更换尿布,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无污迹;——对排泄异常的老年人观察二便的性状、颜色、排量及频次,作记录;——便器使用后即时倾倒,污染尿片即时置于污物桶内,防止污染环境;——保护老年人隐私。
③协助移动——器具性能良好,轮椅刹闸稳固,轮椅刹闸后定点放置;——将轮椅靠近老年人身体健侧,轮椅与床或椅子呈30°-40°,固定轮椅,将老年人稳妥地移到轮椅或椅子上,叮嘱老年人扶好轮椅扶手;——动作轻柔,为坐轮椅的老年人固定好安全保护带。
④更换衣物——了解老年人的肢体功能,注意更换的顺序;——保持肢体在功能位范围内活动,防止牵拉受损,防跌倒、坠地;——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时更换衣物;——保护老年人隐私。
⑤卧位护理——根据不同的身体状况及护理要求调整老年人体位;——翻身后适当按摩受压部位;——保持姿势稳定,并在受压部位垫海绵垫、气垫或垫衬枕头等;——翻完身后整理床单位,各肢体关节保持功能位;——保护老年人隐私。
(二)助餐服务1.服务内容(1)集中用餐集中用餐是指老年人到社区助餐点集中就餐。
(2)上门送餐上门送餐是指由助餐点或供餐单位派遣专人使用具有统一标识的送餐运输工具将膳食送至老年人家中。
2.服务要求(1)集中用餐①助餐点的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
②配置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配备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膳食设备(保温设备、消毒设备、必要的炊事用具和餐桌椅等)。
③在醒目处公示助餐服务时间、服务须知等,保持内外环境及餐桌整洁,餐具须每餐消毒一次(不得使用化学消毒剂)。
④助餐员须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才能从事膳食服务工作,每年定期体格检查一次,有记录;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理发、勤剪指甲,保持工作服清洁。
⑤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做到荤素搭配、干稀搭配、粗细搭配合理,每周有食谱。
⑥给予老年人充分的用餐时间,服务过程细致、周到、亲切;注意观察老年人用餐安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送餐上门①使用具有统一标识的送餐运输工具将膳食送至老年人家中。
②提前一周为老年人预定膳食,并作记录。
③送餐途中确保食物的卫生、清洁、保温。
④送餐时核对老年人的姓名、菜品及数量,确定无误后签收,服务时礼貌、周到、细致。
(三)助浴服务1.服务内容(1)上门助浴上门助浴是指由服务人员上门协助老年人沐浴。
(2)外出助浴外出助浴是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协助老年人沐浴。
2.服务要求(1)上门助浴①根据老年人身体状态确定助浴次数,时间以15~30分钟为宜,防跌防烫伤,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的通风。
②水温控制在40℃~50℃,室温(24±2)℃,先面部后躯体,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③沐浴前有安全提示,忌空腹或饱餐时沐浴,忌突然蹲下或站立。
④沐浴时取舒适的肢体功能位,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干洁。
⑤沐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监护人在场。
(2)外出助浴①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协助老年人沐浴。
②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准备手杖、助行器、轮椅,或其它辅助器具。
③备齐外出沐浴需携带的洗发露、沐浴露、毛巾、换洗衣物等用品。
④沐浴要求同“上门助浴”①~④。
(四)助洁服务1.服务内容(1)居室保洁居室保洁是指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居室清洁服务。
(2)物品清洁物品清洁是指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物具清洁服务。
2.服务要求(1)居室保洁①卧室、客厅整洁,地面洁净,无水渍、污渍,垃圾篓外观干净,篓内无垃圾。
②厨房洁净,抽油烟机外表无油污。
③卫生间马桶、浴缸、面盆洁净无异味,镜面无水雾。
④窗面无印痕,洁净光亮,阳台入室台阶、扶手、栏杆无灰尘。
⑤注意操作安全,踩梯作业时防止磨损地面、碰损室内的物品。
⑥清洁时应按照由里到外,由上至下的程序完成,完工后重新检查一次服务质量,防止疏漏。
(2)物品清洁①整理被褥、枕头、床单等床上用品,按季节及时更换被褥且翻晒,夏季凉席每日擦一次。
②家具表面无尘,居室物品洁净、摆放有序,沙发巾、靠枕、揽枕摆放整齐。
③清洁需移动物品时,须征得老年人或家属同意后方可移动,清洁完后第一时间将物品复原位。
④清洁用具及时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五)洗涤服务1.服务内容(1)集中送洗集中送洗是指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洗涤机构为老年人提供衣物等物品清洗。
(2)上门清洗上门清洗是指由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清洗衣物。
2.服务要求(1)集中送洗①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洗涤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②告知老年人或家属贵重衣物不在洗涤范围。
③送取衣物时,应做到标识清楚、核对正确、按时送还。
④疑似传染性衣物送取时要用专用污(洁)衣袋。
(2)上门清洗①被褥清洗至少一月一次。
②分类收集衣物、被褥、尿布,污、洁衣物分开放置。
③洗涤时根据衣物的质地和颜色分类洗涤,并做到洗净、晾晒。
④告知老年人或家属贵重衣物或不能水洗的衣物不在洗涤范围。
⑤疑似传染性衣物先消毒后清洗,消毒液浓度及消毒方式、浸泡时间应符合消毒隔离要求。
(六)助行服务1.服务内容(1)陪同散步陪同散步是指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
(2)陪同外出陪同外出是指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就近购物、探访等。
2.服务要求①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准备手杖、助行器、轮椅,或其它辅助器具。
②服务人员应掌握助行器、轮椅及其它辅助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③告知外出时的注意事项,取得老年人的理解和配合。
④助行过程中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⑤服务过程中注意保护老年人安全。
(七)代办服务1.服务内容(1)代购物品代购物品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采购日常生活用品。
(2)代领物品代领物品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领取养老金、邮局包裹等。
(3)代缴费用代缴费用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缴纳公共事业费用。
2.服务要求①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确认代购物品名称。
②代领时仔细核对养老金金额、物品的名称,发生异议当面核实。
③代缴公共事业费需持有水、电、燃气、电信等缴费通知单。
④提供完整的代购、代领、代缴完成凭证,钱款当面点清。
⑤服务过程中注意保护老年人隐私。
(八)康复辅助1.服务内容(1)群体康复群体康复是指借助社区卫生和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场地设施,组织和指导3人及以上老年人群体开展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
(2)个体康复个体康复是指由专业康复治疗(士)师上门为有康复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被动运动、辅助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以及保健性康复。
2.服务要求①根据需求配备相应的康复器具。
②项目设置需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群体康复有计划。
③个体康复由专业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按计划实施。
④告知老年人康复训练的目的及安全注意事项,量力而为。
⑤康复过程中注意观察老年人的身体情况,并予以记录、评估。
⑥康复过程中注意防跌、防过度,保护老年人安全。
(九)相谈服务1.服务内容(1)谈心交流谈心交流是指服务人员采取倾听、对话的方式,对老年人进行心理上的关爱,舒缓心情,排遣孤独感。
(2)读书读报读书读报是指服务人员采取读书读报(网络查阅)的方式,帮助老年人了解时事、激发兴趣、促进身心健康。
2.服务要求(1)谈心交流①以老年人感兴趣的话题为切入点,引导老年人倾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