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仲裁协议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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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为解决可能发生的纠纷而事先达成的协议,约定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解决的一种协议。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

本文将从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条件、内容及保障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条件包括,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定代表权的单位或个人的签署、合法的形式要素等。

在签订仲裁协议时,当事人应当明确自己的意思表示,确保签署的合同真实有效。

而对于单位或个人的签署,应当具备法定代表权,确保签署行为的合法性。

此外,仲裁协议的签订还应当符合法定的形式要素,如书面形式、明确的仲裁条款等。

只有当这些条件都得到满足,仲裁协议才能够具备法律效力。

其次,仲裁协议的内容是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仲裁的事项、仲裁的程序、仲裁的地点等关键要素。

在仲裁的事项中,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仲裁的纠纷范围,确保仲裁协议的具体适用性。

在仲裁的程序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仲裁的程序规则,确保仲裁过程的公平公正。

在仲裁的地点中,当事人应当确定仲裁的地点,确保仲裁程序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仲裁协议的内容的明确性和完整性是保障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重要保障。

最后,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的。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协议是独立于主合同的,即使主合同无效,仲裁协议仍然有效。

这一规定保障了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此外,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也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了明确规定,保障了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我国的法院也对仲裁协议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和保护,保障了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法律制度。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产生的条件、内容及保障等方面都是保障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重要保障。

我们应当充分认识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加强对仲裁协议的理解和应用,促进仲裁制度的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分析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分析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分析在商业活动中,仲裁作为一种常见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其重要性逐渐得到认可。

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得以运行的基础性文件,其法律效力备受关注。

本文将就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展开分析。

一、仲裁协议的认可1.法律上的认可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特定的争议范围订立仲裁协议。

而且《民事诉讼法》、《海事诉讼法》也对仲裁协议进行了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可仲裁协议是依法得以实现的。

2.人们的认可在商业活动中,当事人之间通过签署仲裁协议来选择仲裁制度来解决争议的方式已逐渐成为一种习惯性做法。

当人们对仲裁制度的优越性有所认知后,对于仲裁协议的认可程度也大大提高。

二、仲裁协议的效力1.法律效力仲裁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协议进行双方权利义务的调整,并在仲裁结果生效后获得法律保护。

2.约束力当事人签署仲裁协议时,就意味着双方同意接受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从而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受仲裁协议约束的当事人应当遵守仲裁裁决,否则将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3.独立性仲裁协议是与主合同相独立的协议,其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并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即使主合同失效,仲裁协议仍然具有效力。

三、仲裁协议效力的保障1.强制力我国法律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和约束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规定了仲裁协议的性质和适用范围,具有其本身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

2.司法支持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获得仲裁协议的保护和支持。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仲裁,以保障仲裁裁决的实施。

同时,人民法院还可以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对仲裁裁决进行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四、注意事项1.仲裁协议的签署应当充分考虑其效力和相应的风险。

2.在签署仲裁协议之前,双方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可行。

3.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仲裁规则和程序,不违反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仲裁协议作为商业争议解决的一种方式,其法律效力得到法律法规和人们的认可。

关于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2篇)

关于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2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核心,它是指当事人之间关于提交仲裁解决争议的协议。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指仲裁协议对当事人、仲裁机构和法院所产生的法律约束力。

本文将从仲裁协议的定义、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以及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仲裁协议的定义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争议解决方式达成的书面协议,包括仲裁条款和单独的仲裁协议。

仲裁条款是指合同中关于提交仲裁解决争议的条款;单独的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就某一特定争议达成提交仲裁的协议。

三、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1. 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1)约束力:仲裁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遵守仲裁协议的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2)排他性:仲裁协议具有排他性,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机构对争议享有管辖权。

(3)不可撤销性:仲裁协议一旦成立,除非当事人达成新的协议或者仲裁协议存在无效事由,否则仲裁协议不可撤销。

2. 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1)管辖权:仲裁协议赋予仲裁机构对争议的管辖权,仲裁机构有权对争议进行审理和裁决。

(2)独立性: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应保持独立性,不受当事人、法院和其他机构的影响。

3. 对法院的法律效力(1)管辖权限制:仲裁协议具有排他性,法院不得受理当事人之间基于仲裁协议的争议。

(2)承认与执行:法院应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不得以仲裁协议的效力为由拒绝执行。

四、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1. 形式要件(1)书面形式: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2)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仲裁协议必须反映当事人真实意愿,不得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2. 实质要件(1)仲裁事项:仲裁协议应明确约定仲裁事项,避免争议范围过宽或过窄。

(2)仲裁机构:仲裁协议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确保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

(3)仲裁规则:仲裁协议应约定仲裁规则,明确仲裁程序和仲裁员的产生方式。

(4)仲裁费用:仲裁协议应约定仲裁费用,确保仲裁程序的正常进行。

五、结语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仲裁制度得以运行的基础。

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协议的效力1. 引言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通常作为替代传统法院诉讼的方法。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用于明确双方在争议发生时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文将探讨仲裁协议的效力及其重要性。

2. 仲裁协议的定义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在合同或其他协议中约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条款。

该协议通常包括仲裁的程序、仲裁庭的人选、仲裁地点等具体细节。

仲裁协议的效力对于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 仲裁协议的效力原则仲裁协议的效力原则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3.1 独立性原则根据独立性原则,仲裁协议是独立于主合同的。

即使主合同被认为无效或被终止,仲裁协议仍然有效。

这一原则确保了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和持续性。

3.2 可分性原则可分性原则意味着仲裁协议是可独立执行的。

即使合同中的其他条款被视为无效,仲裁条款仍然有效。

这一原则确保了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来解决争议。

3.3 不可撤销性原则一旦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就不能擅自取消或撤销。

仲裁协议的不可撤销性保证了在争议发生时,双方必须按照协议进行仲裁。

3.4 约束力原则仲裁协议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协议中规定的方式进行仲裁。

仲裁庭可以根据双方的仲裁协议作出裁决,并要求当事人履行。

4. 仲裁协议的重要性仲裁协议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4.1 维护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仲裁协议确保了当事人有权选择争议解决的方式。

相比于传统的法院诉讼,仲裁协议给予了当事人更多的自主权和灵活性。

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仲裁机构和仲裁程序。

4.2 保护商业秘密和隐私仲裁过程相对于法院诉讼更加私密和保密。

仲裁庭的程序和裁决通常不公开,这有助于保护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隐私。

特别是在商业争议中,当事人更希望争议的解决过程不被公众知晓。

4.3 提高争议解决效率相比于法院诉讼,仲裁通常更加迅速高效。

仲裁庭的人员经验丰富,争议解决时间更加可控。

仲裁庭可以根据双方的需求制定合理的时间表,避免了法院诉讼中常见的案件拖延问题。

浅议仲裁协议的效力

浅议仲裁协议的效力

浅议仲裁协议的效力[内容提要]:仲裁是当今社会上公认并广泛采用的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

本文系统分析了仲裁协议的有效、无效、失效和效力代定四种情况。

[关键词]:仲裁仲裁协议法律效力一、引言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开始某一商事仲裁的前提条件,是整个仲裁程序得以完成,仲裁目的得以实现的主要依据。

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约定将其彼此之间将来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意思表示。

作为一种裁断民事,经济争议的方式,仲裁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与诉讼,行政裁决等公权力救济形式相补充,相得益彰的的“民间司法”形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采用。

仲裁协议一般表现为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的书两种形式。

仲裁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单独签定的,同意把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的专门性文件。

仲裁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签定合同时所订立的,同意将合同争议交付仲裁的条款。

仲裁协议从属于合同,同时,他的效力又独立于合同。

二、有效的仲裁协议依照我国仲裁法第四条第六条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应具有以下三个要素:(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对于仲裁协议来说在全世界各国都是不言而喻的前提条件。

(2)仲裁事项。

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事项,即法律规定的可交付仲裁的争议事项。

应该注意的是,这里的“争议事项”,并非仲裁协议所需包含的应有内容,而是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约定仲裁事项必须引以为据的法律规则,因为当事人约定仲裁事项首先必须明确法律允许就那些事项进行约定。

我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3条条规定:“婚姻、收养、抚养、监护继承纠纷”和“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的争议”不能仲裁。

我国的劳动仲裁则依法归于专署管辖,不在《仲裁法》规定使用之内。

现在我过法律规国际贸易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经济侵权纠纷,均可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选定的仲裁机构。

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作为当事人之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通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仲裁协议约定了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方式,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是当事人所订立的书面协议,而且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处理。

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仲裁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具备法律保护的能力。

其次,仲裁协议约定了仲裁机构的选择和程序,对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关系进行约束。

仲裁协议通常包括当事人选择的仲裁机构、仲裁程序的规定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争议提交仲裁机构处理,由仲裁机构根据协议进行仲裁。

此约定具有合同性质,一旦达成协议,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再次,仲裁协议对法院的管辖权具有限制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争议解决过程中选择仲裁,一般情况下,法院不得受理。

只有在仲裁程序不满足法定条件或者违反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当事人才能向法院申请上诉。

仲裁协议的存在和法律效力,限制了当事人绕过仲裁程序直接诉诸法院的行为,有效地保护了仲裁程序的进行和权威性。

最后,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使得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仲裁裁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执行力。

当事人一旦达成仲裁协议并接受仲裁裁决,对方就有义务根据裁决履行相应的义务。

如有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保证了仲裁裁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总之,仲裁协议是一种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通过当事人自愿的选择进行争议解决。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保护当事人的选择权、限制法院管辖权、保障仲裁裁决的执行力等方面。

作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争议解决方式,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为当事人提供了安全、高效和公正的争议解决途径。

试述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2篇)

试述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2篇)

第1篇一、引言仲裁作为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

仲裁协议作为仲裁制度的核心,其法律效力直接关系到仲裁程序的启动、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

本文将从仲裁协议的概念、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以及仲裁协议的效力限制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仲裁协议的概念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某一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决的一种书面或口头协议。

仲裁协议可以是单独的,也可以是合同中的一个条款。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以下要素:1. 当事人明确表示提交仲裁的意愿;2. 明确约定仲裁事项;3. 明确约定仲裁机构;4. 符合法定形式。

三、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1. 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不受当事人之间其他合同关系的影响。

即使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仲裁协议依然有效。

这一原则旨在保障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确保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 仲裁协议的拘束力仲裁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拘束力,当事人应当遵守仲裁协议的约定。

当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应当首先考虑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不得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拒绝履行仲裁义务。

3. 仲裁协议的约束力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具有约束力。

仲裁机构在受理仲裁案件时,应当审查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如果仲裁协议有效,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受理案件;如果仲裁协议无效,仲裁机构不得受理案件。

4. 仲裁协议的效力及于第三人仲裁协议的效力及于与争议有关的第三人。

第三人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人、合同担保人等。

当第三人与争议有关的权利义务受到仲裁协议的约束时,第三人应当遵守仲裁协议的约定。

四、仲裁协议的效力认定1. 仲裁协议的形式审查仲裁机构在受理仲裁案件时,首先应当对仲裁协议的形式进行审查。

仲裁协议应当符合法定形式,即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

如果仲裁协议不符合法定形式,仲裁机构可以认定仲裁协议无效。

2. 仲裁协议的内容审查仲裁机构在审查仲裁协议的内容时,应当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仲裁事项是否明确;(2)仲裁机构是否明确;(3)仲裁规则是否明确;(4)仲裁程序是否合法。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详解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详解

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详解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详解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受到他们所签订的仲裁协议的约束。

仲裁协议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即仲裁协议所具有的法律约束力。

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包括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对法院的约束力和对仲裁机构的约束力。

1.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表现为:约束双方当事人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权仲裁协议一经有效成立,即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受到他们所签订的仲裁协议的约束。

发生纠纷后,当事人只能通过向仲裁协议中所确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方式解决该纠纷,而丧失了就该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如果一方当事人违背仲裁协议,就仲裁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在首次开庭前依据仲裁协议要求法院停止诉讼程序,法院也应当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2.对法院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法律效力表现为:仲裁协议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订立于仲裁协议中的争议事项的司法管辖权,这是仲裁协议法律效力的重要体现,也是各国仲裁普遍适用的准则。

我国《仲裁法》明确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当然如果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当事人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推定当事人默示司法管辖。

3.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表现为:授予仲裁机构仲裁管辖权并限定仲裁的范围仲裁协议是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案件的基础,是仲裁庭审理和裁决仲裁案件的依据。

没有仲裁协议就没有仲裁机构对仲裁案件的仲裁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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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仲裁协议的效力
[内容提要]:
仲裁是当今社会上公认并广泛采用的解决
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

本文系统分析了仲裁协议的有效、无效、失效和效力代定四种情况。

[关键词]:仲裁仲裁协议法律效力
一、引言
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开始某一商事仲裁
的前提条件,是整个仲裁程序得以完成,仲裁目的得以实现的主要依据。

所谓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约定将其彼此之间将来可能发
生或已发生的争议交付仲裁的意思表示。

作为一种裁断民事,经济争议的方式,仲裁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与诉讼,行政裁决等公权力救济形式相补充,相得益彰的的“民间司法”形式,得到越来越广泛的采用。

仲裁协议一般表现为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
的书两种形式。

仲裁协议书是指双方当事人单独签定的,同意把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
争议提交仲裁的专门性文件。

仲裁条款,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签定合同时所订立的,同意将合同争议交付仲裁的条款。

仲裁协议从属于合同,同时,他的效力又独立于合同。

二、有效的仲裁协议
依照我国仲裁法第四条第六条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应具有以下三个要素: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对于仲裁协议来说在全世界各国都是不言
而喻的前提条件。

仲裁事项。

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事项,即法律规定的可交付仲裁的争议事项。

应该注意的是,这里的“争议事项”,并非仲裁协议所需包含的应有内容,而是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约定仲裁事项必须引以为据的法律规则,因为当事人约定仲裁事项首先必须明确法律允许就那些事项进行约定。

我国《仲裁法》第2条规定:“平等主题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纠纷和其他财产权
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3条条规定:“婚姻、收养、抚养、监护继承纠纷”和“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的争议”不能仲裁。


国的劳动仲裁则依法归于专署管辖,不在《仲裁法》规定使用之内。

现在我过法律规国际贸易纠纷,包括合同纠纷和经济侵权纠纷,均可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选定的仲裁机构。

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对于这种情况,当帮助当事人完成仲裁的意思,应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对存在瑕疵的仲裁协议进行完善:一、由
当事人自行完善。

这种方式最能体现意思自治原则。

二、由仲裁机构协助当事人完成。

当争议一方以有瑕疵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时,可有仲裁机构向对方发出通知,征求其意见,若其同意,仲裁机构可受礼并进行仲裁程序。

三、由法院完善。

法院可以通过对仲裁事项中不明确的事项予以明确。

法院对协议是否有效具有最终发言权。

仲裁协议的效力是指仲裁协议对以上仲裁
主体以及人民法院的约束力和有效性。

其中,仲裁协议对每个仲裁主体的效力是对仲裁
当事人和仲裁机构的效力。

仲裁协议由双方当事人合法签定,具备各项有效条件,即产
生如下效力:
约束当事人。

仲裁协议一旦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了直接的法律效力。

这种效力表现在:一、不得向法院起诉,除非双方当事人另外达成变更协议。

如果一方当事人就协议规定的事项提起了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则有权利向法院以仲裁协议提出异议。

二、履行裁决义务,双方当事人均有义务履行仲裁庭作出的裁决,这是仲裁协议设立的主要义务之一。

约束仲裁员和仲裁机构。

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依据。

仲裁协议对仲裁员和仲裁机构的效力表现在:一、授权效力。

仲裁员和仲裁机构的具体仲裁权有当事人授予。

在当事人委托仲裁机构对某争议进行仲裁时,就将特定的仲裁权授予了该机构。

二、对仲裁审理范围的限制效力。

仲裁员和仲裁机构只能受理按仲裁协议规
定了的争议,只能依据当事人提交的争议进行仲裁审理,并作出裁决。

1958年的《纽约公约》规定,当有关裁决所处理的争议不在当事人所提交的争议范围内,或者裁决载有关于交付的仲裁协议以外的时,有关国家法
院可以基于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拒绝承认和执行该仲裁决定。

《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规则》第3条也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发生之前或者争议发生之后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仲裁协议和一方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受理案件。


约束法院。

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对争端的管辖权。

1958的《纽约公约》规定:“如果缔约国的的法院受理一个案件,而这个案件所涉及的事项,当事人已经能达成本条意义内的仲裁协议时,除非该法院查明该协议是无效的,未生效的,不可能执行的,应该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仲裁。

《中国国际经贸仲裁委员会规则》第4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有权利对仲裁协议的存在、效力以及仲裁协议的管辖权问题进行决定。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如果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裁定,一方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院在处理管辖权问题上的规定是,凡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涉外、涉港澳台经济贸易纠纷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无效、失效、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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