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487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函〔2020〕48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12月22日附件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肿瘤药物,是指通过细胞杀伤、免疫调控、内分泌调节等途径,在细胞、分子水平进行作用,达到抑制肿瘤生长或消除肿瘤的药物,一般包括化学治疗药物、分子靶向治疗药物、免疫治疗药物、内分泌治疗药物等。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展肿瘤诊疗、应用抗肿瘤药物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以循证医学证据为基础,以诊疗规范、临床诊疗指南、临床路径和药品说明书等为依据,充分考虑药物临床治疗价值和可及性,合理应用抗肿瘤药物,以达到治疗肿瘤、提高患者生存率、改善患者生存质量的目的。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肿瘤和血液病相关病种诊疗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肿瘤和血液病相关病种诊疗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03•【文号】国卫办医函〔2022〕104号•【施行日期】2022.04.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诊断标准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肿瘤和血液病相关病种诊疗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提高肿瘤和血液病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维护患者健康权益,我委委托有关单位制修订了肿瘤和血液病相关病种诊疗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见附件,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做好实施工作。
附件:1.原发性肺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2.膀胱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3.胃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4.食管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5.胰腺癌诊治指南(2022年版)6.肾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7.乳腺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8.子宫内膜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9.宫颈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10.卵巢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11.前列腺癌诊疗指南(2022年版)12.甲状腺癌诊疗指南(2022版)13.脑胶质瘤诊疗指南(2022年版)14.淋巴瘤诊疗指南(2022年版)15.黑色素瘤诊疗指南(2022年版)16.弥漫性大B细胞淋巴瘤诊疗指南(2022年版)17.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伴原始细胞增多(MDS-EB)诊疗指南(2022年版)18.慢性髓性白血病诊疗指南(2022年版)19.血友病A诊疗指南(2022年版)20.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淋巴瘤诊疗指南(2022年版)21.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诊疗指南(2022年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2年4月3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8.07•【文号】国卫医发〔2018〕28号•【施行日期】2018.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2015年和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印发了《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地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作为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重要抓手,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取得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现就做好当前几项重点工作通知如下:一、加强统筹规划,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根据医疗服务需求科学规划、布局医联体。
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以规划为主,主要发挥地市级医院和县医院(含县中医院,下同)的牵头作用。
组建专科联盟和远程医疗协作网要充分调动医疗机构积极性,重点发挥国家级和省级医院专科优势,辐射和带动区域内、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医疗服务同质化。
在规划布局医联体过程中,要将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医联体,对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也可以牵头组建医联体。
(一)网格化布局组建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原则,以设区的地市和县域为单位,将服务区域按照医疗资源分布情况划分为若干个网格,每个网格由一个医疗集团或者医共体负责。
三级医院和康复、护理等慢性病医疗机构可以跨网格提供服务,检查检验、消毒供应、特殊临床专科技术等可以区域内资源共享。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等关于做好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医务工作【发文字号】国卫办监督发[2014]16号【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日期】2014.02.20【实施日期】2014.02.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总后勤部卫生部医疗管理局、武警部队后勤部卫生部关于做好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深入巩固阶段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公安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各军区联勤部、各军兵种后勤部卫生部,总参管理保障部、总政直工部、总装后勤部卫生局,国防大学、国防科技大学校务部卫生部(处),总后直属卫生单位,各武警总队,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6部门开展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部署,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扎实推进,三个月的集中整治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
目前,专项行动已进入深入巩固阶段,为做好本阶段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按照《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国卫办监督发〔2013〕25号)要求,扎实开展专项行动“回头看”,认真总结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分析梳理问题,及时交流经验。
严厉打击非法医疗美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以养生保健为名非法开展诊疗活动,严肃查处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出租承包科室、违法违规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外国医师来华违法开展医疗美容等行医行为,并将集中整治阶段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下大力气,坚决查处,不留死角。
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

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健局《关于印发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13号)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肿瘤诊疗规范化水平,提升肿瘤诊疗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2年至2024年,实施肿瘤诊疗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督促指导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肿瘤诊疗管理工作力度,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不断健全肿瘤诊疗管理制度,提升肿瘤诊疗质量和诊疗规范化水平,逐步形成肿瘤诊疗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全省肿瘤诊疗服务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实施内容(一)推进诊疗体系建设,提升肿瘤诊疗能力1.加强肿瘤诊疗相关专科建设。
各有关医疗机构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6)7号)要求,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合理设置肿瘤科、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放疗科、病理科、检验科、药剂科、放射科、影像诊断科、核医学科等相关科室,使科室布局、设备配备、技术水平等与开展的肿瘤诊疗工作相适应。
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设置肿瘤科,开展肿瘤诊疗工作,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
2.加大肿瘤相关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力度。
支持国家肿瘤区域医疗中心试点项目创建工作,打造国内一流的肿瘤医学高地。
各级卫健行政部门要结合辖区内主要肿瘤病种发病率、转外就医病种情况,统筹规划,将主要肿瘤病种的专业能力建设纳入“十四五”期间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规划。
3.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医疗机构要根据肿瘤诊疗需要,合理配置肿瘤相关专科医护人员、肿瘤专科临床药师及病理科、核医学科、放疗科医师(技师)和医学物理师等相关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制定并落实培养方案,保证培训质量。
依托省肿瘤质量控制中心、省临床用药质量控制中心、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编写全省肿瘤专科医师、药师、护士培训指南或手册,开展相关培训,全面提升肿瘤相关专业人员技术水平。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5.07.24•【文号】国卫办医发〔2015〕42号•【施行日期】2015.07.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有关要求,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严格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法规规定,加强抗菌药物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落实抗菌药物管理责任,健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流程,对抗菌药物品种、品规的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评价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与监控。
鼓励各地借鉴“负面清单”管理方式,创新模式,持续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
二、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综合管理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组织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能力。
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氛围;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分配、奖惩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医疗机构要制订完善抗菌药物品种数量、抗菌药物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比例、微生物送检率等管控指标,并严格落实。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见附件)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
某院抗肿瘤辅助用药医嘱点评分析

某院抗肿瘤辅助用药医嘱点评分析秦颖;高柏青【摘要】目的了解医院抗肿瘤辅助用药使用情况,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方法利用医院合理用药系统(PASS),选取医院2016年7月至12月抗肿瘤辅助用药病历801份,对抗肿瘤辅助用药医嘱进行点评.结果 801份病历中,有240份存在不合理用药,合理率为70.04%;不合理用药主要表现为适应证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溶剂选择不适宜及联合用药不适宜等;抗肿瘤辅助用药金额排名前10位医嘱点评合格率最高的为斑蝥维生素B6注射液(98.36%),合格率最低的为磷酸肌酸钠注射液(52.34%).结论医院抗肿瘤辅助用药存在不合理使用情况,应加强用药干预及行政监督,以规范抗肿瘤辅助用药的临床应用.%Objective To investigate the utilization of anti-tumor adjuvant drugs to provide references for rational use in the clinical. Methods Based on clinical pharmacy management system ( SPSS ) . 801 cases of anti-tumor adjuvant medication were selected and reviewed from July 2016 to November in our hospital. Results Among 801 medical records. there were 240 irrational medical records of anti-tumor adjutant drugs. with qualified rate of 70. 04%. The types of irrational drug use were inappropriate of indication. dosage. solvent and drug combination. Among Top 10 of anti-tumor adjutant drugs in the list of amount ranking. the qualified rate of Can-tharidinate and Vitamin B6 Injection was the highest ( 98. 36% ) . Phosphocreatine Sodium was the lowest ( 52. 34% ) . Conclusion It has irrational use of anti-tumor adjuvant medication in our hospital. we should strengthen the use of drug intervention and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to standardized the management for rational drug use.【期刊名称】《中国药业》【年(卷),期】2017(026)009【总页数】3页(P85-87)【关键词】抗肿瘤辅助用药;医嘱点评;合理用药【作者】秦颖;高柏青【作者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药学部,内蒙古包头 014010;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药学部,内蒙古包头 01401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969.3;R979.1随着恶性肿瘤发病率的增高,临床使用肿瘤辅助用药的也日趋增多,应从用药安全性角度探讨其应用合理性[1]。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印发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印发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布日期】2021.09.26•【文号】国卫办医函〔2021〕513号•【施行日期】2021.09.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质量正文关于印发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5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军队有关医疗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肿瘤诊疗管理,提高诊疗规范化水平,提升诊疗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决定自2021年起开展“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
现将《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可以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军队有关医疗单位要将“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作为2021-2024年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有关政策措施,形成本地区工作方案,加大监督指导和宣贯培训力度强化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推动形成常态化监管制度,持续提升肿瘤诊疗管理水平。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中医药局适时组织开展调研和阶段性总结推进工作。
各地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进展和意见建议,请及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
军队有关医疗单位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2021年9月26日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进一步提升肿瘤诊疗质量水平,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2021年至2024年,组织指导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大肿瘤诊疗管理工作力度,狠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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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6.03.01
•【文号】国卫办医发〔2016〕7号
•【施行日期】2016.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慢性病防控
正文
关于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求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国癌症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进一步提高肿瘤诊疗规范化水平,保障肿瘤诊疗质量与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就加强肿瘤规范化诊疗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肿瘤诊疗能力
(一)加强肿瘤及相关学科建设。
各地要加强医疗机构肿瘤科、内科、外科、妇科等相关科室的能力建设,使科室布局、人员配备、技术水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等与开展的肿瘤诊疗工作相适应。
要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对放疗科、病理科、检验科、药学部门、放射科、影像科、核医学科等相关学科加强规范管理,为保证诊疗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肿瘤诊疗人才培训。
各地要重视肿瘤诊疗相关人才的培训,组织开
展肿瘤筛查、诊断、手术、化疗、放疗、介入等诊疗技术的人员培训,使其掌握各种诊疗技术的适应证和诊疗规范。
将肿瘤诊疗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医务人员继续教育,提高肿瘤规范化诊疗能力。
加强中医药人才培训,提高肿瘤中医药诊疗水平。
(三)加强肿瘤紧缺人才队伍建设。
通过制订和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分配激励机制等措施,改善相关人才紧缺状况。
要大力培养与培训病理医师、病理技师,提高病理诊断能力和质量;加强肿瘤专科临床药师培训,增强抗肿瘤药物和辅助用药的审方、点评、调剂能力,指导临床用药;加强肿瘤护理人才培养,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开展放疗医师、放疗技师和医学物理人员培训,保证放疗质量。
(四)鼓励开展肿瘤防治科学研究。
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肿瘤防治科学研究,应用并推广使用安全有效的防治技术。
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重要肿瘤防治技术和药物研发的支持,规划建设重要肿瘤防治科研基地。
二、规范肿瘤诊疗行为
(五)落实肿瘤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
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肿瘤相关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实施规范化诊疗。
要根据患者基本情况、肿瘤病理分型、分期、分子生物学特征以及既往治疗等情况,合理选择手术、化疗、放疗、生物靶向治疗、中医药等治疗方式。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组织研究、制修订常见肿瘤的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指导各地贯彻实施。
(六)控制抗肿瘤药物和辅助用药品种品规数量。
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本机构抗肿瘤药物和辅助用药的品种数量,同一通用名称药物品种,其品规数量要作出限定。
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新农合药品目录收录及国家谈判的药品。
要明确抗肿瘤药物和辅助用药的分类使用原则、使用比例,不断降低辅助用药的使用比例。
(七)定期开展用药监测与评价。
医疗机构要定期收集、整理本机构及临床各科室抗肿瘤药物和辅助用药使用情况,评估药物使用合理性。
二级以上医院要组织制订抗肿瘤药物和辅助用药临床应用专项评价方案,明确评价指标。
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价。
大力倡导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肿瘤药物和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价。
(八)落实处方点评及公示制度。
二级以上医院要组织医学、药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对抗肿瘤药物和辅助用药处方(医嘱)实施抽查点评。
对用药适应证、用法、用量、疗程、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等情况进行点评和公示。
对点评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将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处方权授予及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优化肿瘤诊疗模式
(九)推行“单病种、多学科”诊疗模式。
将个体化医学、精准医学理念融入肿瘤的诊疗。
针对病情复杂的患者,三级医院和肿瘤专科医院要积极推行“单病种、多学科”诊疗,组织肿瘤科、内科、外科、放疗、病理、药学、影像、检验、核医学等相关学科进行会诊、病例讨论或联合查房,制订科学、适宜的诊疗方案。
中医医院要创新中医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中医肿瘤诊疗模式,综合、有机运用多种中医药技术和现代技术,提高临床疗效。
(十)丰富肿瘤诊疗服务内涵。
要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着力做好患者的康复指导、疼痛管理、长期护理和营养、心理支持。
继续推进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建设,提高肿瘤患者生存质量。
重视对肿瘤晚期患者的管理,开展姑息治疗和临终关怀。
加强肿瘤患者的健康教育和适时随访,结合随访结果,及时改进服务。
(十一)关注患者的心理和社会需求。
结合医学模式转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关心、爱护肿瘤患者,了解患者心理需求和变化,做好宣教、解释和沟通。
鼓
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和志愿者服务,为有需求的患者链接社会资源提供帮助。
四、建立科学管理方式
(十二)推进肿瘤全过程管理。
各地要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建设,与上级医院对接,建立长期对口合作关系,实现双向转诊、急慢分治。
鼓励上级医院出具诊疗方案,在康复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机构实施治疗。
逐步构建从诊疗到康复、从医院到社区,对肿瘤的全过程管理模式。
(十三)加强肿瘤登记报告和监测。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健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逐步掌握辖区内恶性肿瘤发病和死亡情况。
医疗机构要建立肿瘤病例信息监测体系,收集肿瘤临床诊治及预后信息,科学指导规范化诊疗。
对个案肿瘤病例信息采取管理和技术上的安全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十四)切实落实相关保障制度。
各地要认真学习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制度,使符合条件的贫困肿瘤患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最大限度减轻患者医疗支出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肿瘤诊疗管理工作,发挥肿瘤质控中心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加强质量控制和督导检查,不断提高医疗机构肿瘤诊疗水平。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对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并适时遴选肿瘤规范化诊疗示范医院。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