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仓储制度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出库复核制度

目的:保证本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在出库过程中避免差错
范围: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
责任:储运部、保管员、复核员
内容:
1.储运部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2.储运部复核员负责药品出库复核工作。
3.药品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4.药品出库必须进行数量复核和质量检查、保管员、复核员应按出库单对实物检查,数量、各项逐一核对,系统按照销售出库单自动形成出库复核单,核对无误后,在系统中审核出库复核单,方可发货。
5.保管员出库复核中,如发现以下问题停止发货和配送,并报质量管理部处理。
5.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液体渗漏。
5.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5.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5.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5.5药品出库后,如发现错发,应立即追回补换,并有记录,认真处理。
6.为便于质量跟踪,药品出库要做好出库复核记录。
7.药品出库复核记录由复核员在计算机系统中形成,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
期2年,但不得少于5年。
新版GSP企业管理方案之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储运安全管理制度

2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储运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储运安全管理,保障药品安全
二、依据:《反兴奋剂条例》、《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2013年版GSP及其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三、适用范围: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储运安全控制与管理
四、正文:
1、仓储部必须把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
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专帐记录,并定期巡视库区,严禁无关人员在库区逗留,遇有紧急情况立即处理并向上一级负责人报告。
2、仓储部应当经常检查维护药品库防盗、防火和报警装置,确保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3、运输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时应加强管理,应当采取适当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和丢失。
4、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在保管、运输损耗和损失时储运管理部门应写出书面报告,
进行实物核对,查明原因,经企业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做出处理意见。
5、销往医疗机构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业务员应及时与医疗机构的药房管
理人员进行清点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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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管理制度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质量管理制度×××医药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十一月目录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购进管理制度二、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验收管理制度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保管养护管理制度四、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售管理制度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运输管理制度六、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退货管理制度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毁、报损管理制度八、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丢失、被盗安全管理制度蛋白同化化制剂、肽类激素购进管理制度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购进必须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或指定经营单位采购。
二、制定购进计划应以市场需要为基准,以销定购。
三、首营品种必须严格按首营品种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四、签定购货合同时,必须注明质量条款、包装标识、运输注意事项等要求。
五、购进药品必须完整的做好记录,经办人、负责人应签名,记录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2年。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验收管理制度一、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时必须双人在场,如发现质量可疑,应报质管科复查确认,必要时送当地药品检验所检验。
三、验收时,若原件短少,验收人员应及时写出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附原装箱向供货单位索赔。
四、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因包装破损对其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药品。
五、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不合格药品应拒收。
六、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记录有双人核对签字并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2年。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保管、养护管理制度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保管、养护必须设置专库或专柜(加锁),同时应具有防火、防盗等设施。
二、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应专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专帐记录、定期盘点,做到帐货相符。
三、药品养护人员要做好药品养护工作,库内要通风并有温控及除湿装置,并认真做养护记录。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管理制度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质量管理制度×××医药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十一月目录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购进管理制度二、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验收管理制度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保管养护管理制度四、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售管理制度五、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运输管理制度六、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退货管理制度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毁、报损管理制度八、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丢失、被盗安全管理制度蛋白同化化制剂、肽类激素购进管理制度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购进必须向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合法生产或指定经营单位采购。
二、制定购进计划应以市场需要为基准,以销定购。
三、首营品种必须严格按首营品种管理制度办理有关手续。
四、签定购货合同时,必须注明质量条款、包装标识、运输注意事项等要求。
五、购进药品必须完整的做好记录,经办人、负责人应签名,记录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2年。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验收管理制度一、严格按照法定现行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
二、验收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时必须双人在场,如发现质量可疑,应报质管科复查确认,必要时送当地药品检验所检验。
三、验收时,若原件短少,验收人员应及时写出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附原装箱向供货单位索赔。
四、验收人员有权拒收因包装破损对其质量造成不良影响的药品。
五、验收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入库,不合格药品应拒收。
六、认真做好验收记录,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完整,记录有双人核对签字并妥善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2年。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保管、养护管理制度一、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保管、养护必须设置专库或专柜(加锁),同时应具有防火、防盗等设施。
二、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应专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专帐记录、定期盘点,做到帐货相符。
三、药品养护人员要做好药品养护工作,库内要通风并有温控及除湿装置,并认真做养护记录。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管理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储存质量,规范控制储存环境和操作,确保药品质量,制定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反兴奋剂条例》3范围: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仓储保管。
4责任:仓储部、质管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应储存于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专库中,并有专门的保管员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5.1.1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专库保管员应将验收合格的药品,移入专库相应的区域,冷藏药品应存放于专库内的冷柜中,合理堆码,搬运和堆垛药品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5.1.2 专库保管员应做好专库温湿度记录,当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确保储存温湿度符合储存要求,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5.1.3专库保管员应保持库房、货架和在库药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等工作。
5.2 药品养护员应根据专库药品的流转情况,每月按照电脑系统养护功能模块设定的养护计划,进行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养护工作,并做好养护记录,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及时上报质管部处理。
5.2.1养护人员应指导专库保管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配合保管员做好专库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
5.3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应实施动态盘点,确保账、货、物相符。
5.4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应实施出入库登记制度,有独立账本,实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并及时复核,确保账本与系统数据同步。
6文件修订记录:2003年10月1日制定,2006年12月第一次修订,2011年8月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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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管理制度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管理制度制(修)订人:制(修)订日期:审核人:审核日期:批准人:批准日期:执行日期:分发部门:仓储部、营销部、市场部、采供部、质管部、人事行政部、财务部1、目的:为确保所储存药品数量准确和质量完好,杜绝差错,制定本管理制度。
加强特殊管理监管,确保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合法性,规范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杜绝含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
2、依据: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关于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经营的全过程。
4、责任:企业负责人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经营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在公司经营全过程中,凡是与“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相关工作有关的人员均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管理人员。
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仓库管理员、验收员、养护员、复核员、司机、质量管理员等,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相关人员与工作进行监督。
公司质量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5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采购5.1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品种与供应商的资格审核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并且是经本公司质管部审核合格的合格供货方,不得从任何非法渠道购进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5.2、当供应商为首营企业时,按《首营企业审批程序》进行审核,采供部负责向供货方索取《营业执照》及其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公示情况、《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GSP/GMP》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
5.3当购进的药品为首营品种时,按《首营品种审批程序》进行审核,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法性证明材料:生产批文、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报告书、物价批文等资料以及样品、说明书等。
从经营企业购进并第一次经营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采供部也应向供应商索取证明药品合法性的相关证明材料交质管部审核其并建立质量档案。
蛋白同化制剂箮理制度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管理制度目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购进、收货、验收管理制度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出库复核、销售管理制度、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购进、收货、验收管理制度1、目的:为确保购进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的质量,把好购进、收货、验收质量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反兴备剂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责任:质箮部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业务部采购、收货中、验收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3、内容3.1严格按照公司《药品购进管理制度》规定,从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产或经营资质的生产或药品经营企业购进此类药品。
3.2收货员按照公司《药品收货、质量验收管理制度》进行收货,对其中有冷藏要求的药品按冷藏药品有关规定收货。
3.3蛋白同货制剂、肽类激素的质量验收由专职验收员负责,实行双人验收。
验收人员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4验收人员严格按照公司《药品收货、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验收,对其中的冷藏药品按冷藏药品有关规定验收。
3.5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蛋白同化制剂与肽类激素的分类,对蛋白同化制剂与肽类激素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3.5.1验收蛋白同化制剂与肽类激素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准文号民、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有法、有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3.5.2验收整件包装应有产品合格证;3.5.3验收外用蛋白同化制剂与肽类激素,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标签说明书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3.5.4验收进口蛋白同化制剂与肽类激素,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删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

CSPC/SMP/SC/002 01版1/7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出入库登记管理制度文件内容:一、目的------------------------------------------------------------------2二、适用范围----------------------------------------------------------- -2三、职责------------------------------------------------------------------2四、定义------------------------------------------------------------------2五、相关文件------------------------------------------------------------ --2六、内容--------------------------------------------------------------- --2七、罚则--------------------------------------------------------------- --3八、历史修订记录和原因-------------------------------------------------- --3九、相关业务流程图----------------------------------------------------- --4十、附录--------------------------------------------------------------- --6【目的】为加强“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出入库管理,规范出入库工作行为,确保本公司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的质量,杜绝不合格“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流通,特制订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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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保证本企业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在保管过程中的质量
范围: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
责任:储运部、保管员、养护员
内容:
1:仓库保管工作由储运部负责,保管员承担在库药品的保管工作。
2: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设专柜保管,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3:被盗、丢失要马上上报
4: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产品用专账记录。
5:药品保管养护的基本职责是安全储存,降低损耗,科学养护,保证质量,收发迅速,避免事故。
6: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
7:药品应按包装贮藏条件要求,储存于冷库。
8:冷库温度控制在2-8℃。
9:分开存放
9.1 内服药与外用药。
9.2药品与非药品。
9.3 易串味应单独存放。
9.4外包装易混应分别存放
10:分区管理
10.1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待验区、退货区、发货区。
10.2药品应按批号顺序分别码垛,严防混批,不同品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不能
混放,经免错发。
11:药品堆码要整齐有序,不倒置,实行色标管理。
12:销售退回购进退出的药品应按照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13:不合格药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14:保管员应配合养护员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及在库药品的巡查。
15:怕压的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控制数量。
16: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