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学好宪法学焦洪昌
焦洪昌《宪法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第五章 国家形式【圣才出品】

第五章国家形式5.1 复习笔记一、政权组织形式(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1.概念政权组织形式,是指一定国家的人民,为实现国家权力的有效行使和社会的有效治理而建立的不同类型的国家机关,以及由此形成的国家机关之间的权力配置关系。
2.实质政权组织形式解决的是同级各类国家机关(尤指中央国家机关)的设置和相互之间的权力划分关系。
(二)政体理论的演进及其实践1.古代政体理论及实践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君主制是基本形态。
根据君主掌握国家权力的程度不同,君主制分三种形态:(1)宗主附庸型君主制;(2)绝对君主制;(3)等级代表君主制。
2.近现代社会政体理论的发展及实践(1)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又称为有限君主制,是以君主为国家元首,君主依据宪法名义上掌握国家权力或实际上掌握有限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
根据君主掌握国家权力程度的不同可分为:①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典型国家是英国,还有日本、西班牙等。
这种政体的主要特征是:a.君主处于“虚位”只是作为国家和民族统一的象征。
b.议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由议会产生政府。
c.政府由议会中的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形式上对议会负责。
②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君主掌握主要国家权力,内阁不对议会负责,而是对君主负责,君主还拥有政府任命权,召集、解散议会权,但君主的权力也要受宪法和议会的适当限制。
现代国家,约旦、摩洛哥等极少数封建势力较强的国家仍实行二元制君主制。
(2)共和制共和制,是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由民选的国家机关或国家领导人依法以民主方式行使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
共和制政体可以分为:①总统制。
总统制的特点是:a.总统和议会均由选民依法选举产生,总统不对议会负责,而直接对选民负责。
b.总统领导和组织政府,独揽行政大权,集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于一身。
c.政府成员不得兼任议会议员。
d.总统不直接参与立法过程,但享有立法否决权、签署权。
e.总统不必取得议会信任,亦不能解散议会,但议会可弹劾总统。
宪 法 学PPT课件

宪法的定义:宪法是规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 是民主制度法律化,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 和利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反映政治力量实 际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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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宪法的分类
一、传统的宪法分类
(一)宪法是否具有 1、成文宪法 2、不成文宪法 3、刚性宪法 4、柔性宪法 (二) 1、钦定宪法 2、民定宪法 3、协定宪法 二、马克思主义的实质分类法 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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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人民 民主专政的领导核心
一、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者地位: 1、中国共产党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领导 核心,在国家生活中起着领导的作用。 2、党的领导方式——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 程序变成国家意志。 二、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巩固人民民主 专政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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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爱国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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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我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
各级人大每届任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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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选举制度的民主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的选举制度确认了普遍、 平等、直接、秘密这四项原则。 我国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也作了明确 规定。
一、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 四、无记名投票(秘密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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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作业布置
一、名词解释:
1、成文宪法 2、不成文宪法 3、刚性宪法 4、柔性宪法 5、钦定宪法 6、民定宪法 7、社会制度 8、国家制度 9、宪法规范 二、问答题: 1、为什么说宪法是根本大法? 2、宪法规范有哪些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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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本章的重点: 一、资本主义宪法发展的四个阶段; 二、建国以来宪法发展的历史以及四部宪 法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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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家性质
第二讲 宪法与宪政(焦洪昌) (1)

第二讲宪法与宪政一、宪政的概念宪政(constitutionlism)也称“立宪政体”、“立宪主义”,它是宪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概念。
从英文词源上看,宪政(constitutionlism)与宪法(constitution or constitutional law)有不解之缘,《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即将宪法、宪政作为同一词目诠释而并未将其明确区分。
从历史渊源看,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学》一书中即交替运用宪法、宪政、政体等词语。
西方学者对宪政的一些基本问题达成了一定的共识:第一,宪法是由一组用于制定规则的自足的或自觉的规范构成,是“法之法”;第二,宪政首先是由意识形态和文化决定的一系列特殊道德观点,如尊重人的尊严,承认人生而平等、自由并享有追求幸福的权利;第三,任何有意义的宪政必须考虑到“合法性”(国家权力、公共政策和法律的合法性)和“同意”(人民对政府及其行为的承认和赞同)这两个要素。
还有学者认为宪政是一种制度安排和较好的政治条件,诸如公民基本权利宣言,普遍、平等、秘密的选举制,分权与制衡,代议民主制,多党制,两院制,联邦制,司法独立等。
1我国学者对宪政的认识分歧较多,从不同角度作出了大相径庭的界定,但不外乎偏于民主的界定或不同于民主的认识。
(一)偏于民主的宪政界定毛泽东早在1940年发表的《新民主主义宪政》一文中就指出:“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是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在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
”我国很多学者认为宪法与民主政治有关显然深受毛泽东论说的启迪。
有学者认为,毛泽东的说法构成宪政的实质含义,“再加上形式要件的话,那么宪政应是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
2还有的学者认为:“宪政就是民主政治、立宪政治或者说宪法政治,它的基本特征就是用宪法这种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已争得的民主事实确定下来,以便巩固和发展这种民主事实,宪政就是由宪法确认和规范的民主制度及其实施。
焦洪昌《宪法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第四章 国家性质【圣才出品】

第四章国家性质4.1 复习笔记一、阶级性质1.国家性质的内涵(1)概念国家性质就是国家的本质。
国家性质是国家制度的核心,它决定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是组织和管理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基本依据。
(2)决定国家性质的因素①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包括两个方面:a.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也就是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b.统治阶级内部各阶级、阶层之间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
②国家政权的经济基础,国家性质从根本上说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
③社会的精神文明。
2.国家阶级性质与宪法(1)对国家阶级性质的规定是宪法的重要内容无论是资本主义宪法还是社会主义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规定都是宪法的重要内容。
这是由国家性质的重要性和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决定的。
(2)世界各国宪法对国家阶级性质的规定①新中国成立后历部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规定我国宪法在宪法序言或总纲中确认社会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②西方国家宪法的规定。
西方国家宪法多用“国民”、“国家主权属于人民”之类词句以抽象的“人民主权”原则来表明它们的阶级性质。
3.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家性质(1)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的特点①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历史阶段。
②人民民主专政有着广泛的阶级基础。
③从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看,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是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
4.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1)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①工人阶级领导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根本标志。
②工人阶级成为我国的领导阶级是由它的阶级本质和所担负的历史使命决定的。
(2)工农联盟是我国政权的阶级基础工农联盟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基础,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最高原则。
(3)知识分子是国家的依靠力量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焦宏昌14年宪法学重点划线

你懂得焦宏昌的东东,4页纸帮你搞定23分宪法中的20分(1)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这是宪法学的基础问题。
关于这个考点,考生须记住两点:①宪法是法律;②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规范不能与宪法相抵触,所以宪法是“法律的法律”。
(2)宪法的分类。
尤其须掌握几部典型的宪法。
如《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英国宪法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日本明治宪法》和清政府的《钦定宪法大纲》是典型的钦定宪法,而法国1830 年宪法是典型的协定宪法等。
考生尤须掌握各国宪法的特征,如英国宪法的不成文性,法国宪法提出的《人权宣言》,美国宪法的成文性,以及苏俄宪法作为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的特点等。
美国宪法在颁布时并没有规定人权条款,而是后来通过《权利法案》的形式规定人民权利。
1.世界上最早的宪法产生于英国,但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是1787 年美国宪法。
2.《人权宣言》颁布于1789 年,而法国第一部宪法颁行于1791 年。
虽然《人权宣言》被后来多部法国宪法列为序言,但其本身并不是法国第一部宪法。
1.1908 年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1912 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1949 年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当时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2.1954 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制定并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1954 年宪法。
1975 年宪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二部宪法,1978 年宪法是第三部宪法,1982 年宪法即现行宪法是我国第四部宪法。
3.现行宪法的修正。
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后,对于促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进行,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等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由于现行宪法是在改革开放初期颁布的,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其中有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因此,对现行宪法中个别条文的修改也势在必行。
焦洪昌法理学讲义

焦洪昌宪法讲义宪法修订的重点是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入宪,以及确定私有财产的法律地位。
这些内容将是司法考试的热点。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一、宪法的概念宪法的概念部分应重点掌握两个问题:一是宪法具有法的共性,二是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讲宪法具有法的共性,是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看宪法的特点。
宪法和法的关系实际涉及两个层面,一是作为根本法的宪法,一是作为部门法的宪法。
作为根本法的宪法是从法律效力和法律位阶角度来看,宪法效力最高、位阶最高;从部门法的角度,宪法也是法的一个部门,包括宪法和宪法性法律,在这个角度宪法和其他部门法的性质一样,具有司法适用性,尽管目前我国宪法并未进入诉讼领域。
关于宪法和普通法的区别,一是宪法的内容不同于普通法律,二是宪法的效力不同于普通法律,三是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律。
在效力上:宪法是普通法得以制定的基础和依据;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原则。
以往谈宪法的最高效力主要指前两个方面,现在增补了第三点,即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活动的最高准则。
宪法在制定上的特点是往往要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如制宪会议、制宪议会或宪法起草委员会等,并且这个专门机构是临时性机构。
在宪法修改方面,两个方面有权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现在我国修宪实际上惯例是中共中央提出建议,但它无权向全国人大直接提出修正案,其建议可以提到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然后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到全国人大。
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请注意全体代表同出席会议的代表是不一样的,三分之二多数亦有别于“三分之二以上多数”。
二、法的历史发展及其分类在宪法产生的问题中首先讲英国宪法的产生。
英国是最早进行工业革命的国家,也是最早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国家,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宪法性文件并实行宪政的国家。
英国最早制定宪法性文件,但到目前仍没有成文的宪法典。
焦洪昌《宪法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 第一章~第三章【圣才出品】

第一部分复习笔记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上)一、宪法的概念1.宪法的语称(1)中国古代宪法的含义①国家的法律、法令或制度,如《国语•晋语》中的“赏善罚奸,国之宪法”。
②效法、法令的公布、法律的实施等,如《周礼•秋官•小司寇》中有“宪,刑禁”。
③在近代中国,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一词的出现无不受日本的影响。
一般认为,改良主义思想家郑观应首次使用宪法。
(2)西方宪法的含义①古希腊使用的宪法用语有“公民身份”、“公民权”、“公民的生活”、“政府”、“行政”、“政策”、“宪法”、“民主”、“国家”等意思,它代表了一种“主体际关系”的宪法观。
②亚里士多德的宪法观念与现代人不同:首先,宪法比现代人理解的宪法小,不包括非城邦国家的宪法;其次,宪法的主体的范围比现代宪法的主体小;最后,宪法的外延比现代人理解的要大。
③而对于现代人而言,宪法只是国民生活的一部分,或曰法律的部分中之至高者。
还应当指出的是,在现代,也并非所有国家都将国内的最高法律称为宪法。
宪法最初作为一个组织法上的概念,经过历史的演变,成为今天具有“最高法”、“根本法”意义的概念,既有词源学上的关联,同时还离不开各国的实践,特别是近代早期英国、美国的实践。
近代日本明治维新,通过借用“宪法”一词,赋予之新内涵,进行了创造性转换,可是在它传入中国以后的百年时间里,则历经沧桑。
确立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仍是今日之重任。
2.宪法的界定(1)实质意义的宪法实质意义的宪法是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界定宪法的。
①实质意义的宪法亦可被称为广义的宪法,它能解决诸如“英国没有宪法”这样的问题。
②实质意义的宪法,其范围往往较为广泛。
就宪法的实质说,宪法的特性,在于规定国家根本的组织。
(2)形式意义的宪法形式意义的宪法是根据宪法作为法律的形式特征来界定宪法的,即宪法是指其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并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的成文法典,形式意义的宪法其范围较窄。
3.宪法的形式特征(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其内容具有重要性和权威性。
焦洪昌《宪法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第十二章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圣才出品】

第十二章基层群众自治制度12.1 复习笔记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概述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概念和特征基层群众性自治是指处于基层的城市和农村居民群众通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进行的、管理自己事务的制度。
它具有下列特征:(1)基层性。
基层群众性自治的主体为处于最基层的城市居民和农村村民,而自治组织的职责也立足于基层。
(2)群众性。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群众性组织。
其组成人员由选举产生,其职权也不具有国家强制力。
(3)自治性。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自行决定有关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处理。
(4)直接性。
直接民主是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的内在要素。
2.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宪法和法律渊源(1)宪法。
包括《宪法》第111条和其他宪法规范。
(2)法律。
主要包括《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3)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4)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5)其他规范性文件。
基层群众性自治的法律渊源并不包括规章以下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但在不违反高位阶规范的前提下,地方政府可通过抽象行为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村民自治1.村民自治的确立发展过程1982《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为我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从而为村民自治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
1987年、1998年分别颁布新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村民自治机关(1)村民会议村民会议是村民自治体的权力机关和村民直接行使自治权的组织形式。
①村民会议的召集和召开a.它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由村民委员会召集;1/10以上村民提议的,应当召集村民会议;b.召开村民会议应当由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由2/3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过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c.必要的时候,可以邀请驻在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
②村民会议的职权a.讨论和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b.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和调整范围的变化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否则不得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c.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d.对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可以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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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学好宪法学焦洪昌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
实行()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A.立法B.执法C.司法D.守法2、下列行为中国家应负赔偿责任的是()A.某市公安局的违法拘留行为B.某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行为C.某市银行的违法划拨存款行为D.某市卫生局在法律范围内的裁量行为3、1995年8月5日上午,田某和朋友在家喝完酒后骑车去商场买东西,从商场出来后,听见有人说:“你车胎没气了。
”田某低头看车胎有气,随与其(张某)争吵并厮打在一起。
民警赵某正在执勤中,见状即上前将田某抱住,并说:我是派出所的,别动。
田某想要挣脱,赵某便将田某的腰带抽出,将其左手套住,正欲套右手时,田某向反方向用力,失去平衡,头部着地倒下,赵某遂将田某送至医院。
经鉴定,田某视神经萎缩。
田某于是向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
则本案中:()A.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田某伤害,公安机关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B.赵某的行为是正当的职权行为,不具有违法性C.赵某的身体伤害与民警赵某的行为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公安机关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D.如果公安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赵某只能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4、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相比,下列不是依法行政存在的差距的是()A.行政管理体制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还不适应,依法行政面临诸多体制性障碍B.制度建设反映客观规律不够,难以全面.有效解决实际问题C.行政决策程序和机制不够完善D.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增强5、2004年11月10日,郝甲之子郝乙因无证驾驶郝甲的汽车被警察张某扣留。
张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
郝甲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法院可能采用的理由是:()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C.损害是由郝乙的行为导致,国家不承担责任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6、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不要求做到( ) A.提出法律议案和地方性法规草案,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质量,内容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内在逻辑要严密,语言要规范.简洁.准确。
B.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C.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D.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7、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主体是()A.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B.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所在的行政机关C.国家D.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及其所在机关8、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下列行为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是:()A.对桥梁管理欠缺B.因军事演习发生损害C.行政裁量不当D.乱摊派9、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
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与( )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
A.检察B.法院C.人事D.法制10、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内容的是()A.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B.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C.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D.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加强行政复监察工作11、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
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与( )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
A.检察B.法院C.人事D.法制12、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国家不予赔偿的是:()A.某地政府为挽救当地一濒危倒闭的国有企业,强令另一企业与该国有企业订立订购合同,该企业不服,政府将其银行帐户冻结B.税务局工作人员钱某与一个体户赵某素有嫌隙,以赵某偷税为名借税务局名义没收其价值5000元财物C.工商局张某骑自行车上班途中与人相撞,发生争执后将人打伤D.狱警梁某的朋友被犯人陆某打伤,梁某指使同监犯人将陆某打伤1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下列行为时,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的是:()A.对桥梁管理欠缺B.因军事演习发生损害C.行政裁量不当D.乱摊派14、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主体是()A.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B.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所在的行政机关C.国家D.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及其所在机关15、焦某为县公安局民警,与李某为好友。
在一起案件侦破中,焦某怀疑系本县村民王某所为。
李某举报王某正在非法贩运药品,焦某遂将路途中的王某截住并带回公安局审查。
此后,焦某将王某车内的药品私自交给李某到外县卖掉,将所得钱财与李某平分。
后经县医院举报,查明此药品系县医院委托王某运送,并非王某非法贩运。
则,本案中,县医院能否向焦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A.以,因为焦某违法行使职权并给县医院造成损失B.不能,因为焦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是个人行为C.能,因为公安局是焦某所在单位D.不能,因为县医院的损失是由焦某的职权行为与李某的共同行为造成16、林某于1995年8月某日早晨4时许,到县火车站仓库中盗窃化肥1包,价值约100元。
在用自行车载回家的路上,被乡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后,关押在乡政府一间办公室内。
联防队员见林某态度不老实,遂对其拳打脚踢,导致林某全身多处外伤,因心脏休克抢救无效死亡。
本案中,不正确的说法是:()A.乡政府的治安联防队享有行政职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应当由乡政府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乡政府是委托治安管理权的行政机关C.林某死亡后,其父母有权要求赔偿D.如果林某生前还抚养了一个丧亲的侄女,该侄女也可以要求赔偿17、我国国家赔偿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为前提条件。
A.个人过错B.公务过错C.行为违法D.无过错责任18、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政府立法不仅要考虑立法过程成本,还要研究其实施后的执法成本和()。
A.社会成本B.守法成本C.运行成本D.成本收益19、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
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要与( )机关密切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监督合力。
A.检察B.法院C.人事D.法制20、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不是()A.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B.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C.增强管理透明度,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D.以创造一个完善的法制环境为指导思想21、1995年8月5日上午,田某和朋友在家喝完酒后骑车去商场买东西,从商场出来后,听见有人说:“你车胎没气了。
”田某低头看车胎有气,随与其(张某)争吵并厮打在一起。
民警赵某正在执勤中,见状即上前将田某抱住,并说:我是派出所的,别动。
田某想要挣脱,赵某便将田某的腰带抽出,将其左手套住,正欲套右手时,田某向反方向用力,失去平衡,头部着地倒下,赵某遂将田某送至医院。
经鉴定,田某视神经萎缩。
田某于是向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
则本案中:()A.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田某伤害,公安机关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B.赵某的行为是正当的职权行为,不具有违法性C.赵某的身体伤害与民警赵某的行为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公安机关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D.如果公安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赵某只能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22、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内容的是()A.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B.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C.加强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监督D.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加强行政复监察工作23、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面不属于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方面内容的是()A..加大政府管理成效的力度B.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政府立法工作计划。
C..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D.积极探索对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24、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主体是()A.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B.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所在的行政机关C.国家D.实施了违法侵权行为的公务员及其所在机关25、依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要求 ( ) A.健全行政决策机制B.完善行政决策程序C.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D.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6、下面选项中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是()A.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和权限比较明确B.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
C.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
D.政府各职能明确分工,互不干涉,各自执法。
27、2004年11月10日,郝甲之子郝乙因无证驾驶郝甲的汽车被警察张某扣留。
张某将汽车开往公安局时不慎将汽车撞坏。
郝甲单独就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法院可能采用的理由是:()A.原告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B.张某的行为系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C.损害是由郝乙的行为导致,国家不承担责任D.请求赔偿的程序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