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职工各种休假制度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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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工休假制度

医院职工休假制度

医院职工休假制度一、医院现阶段假期医院在职正式职工(包括聘用制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分别享有不同假期。

包括,法定节假日、教学假、探亲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回国假、丧假、放射假和学术活动时间等。

经批准,可以休病假和事假。

二、教学假具体规定1、参加工作满一年的本院正式职工(含聘用制)可享受教学假。

2、休假天数:(1)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每年可享受教学假10天(不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下同)。

(2)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者,每年可享受教学假14天。

(3)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者,每年可享受教学假18天。

(4)工作年限满30年者,每年可享受教学假22天。

特别说明:(1)当年未休完教学假,可XX到次年二月底,过期作废。

当年存休假可保留至次年二月底,过期作废。

(2)上述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是,不考虑哪个月满10年,均算至年底。

如1999年8月新参加工作的职工,2009年年底前均视为工作年限10年以内。

3、新职工休教学假的规定:(1)无工作经历当年毕业的新职工(含八年制、本科生、大专生),在见习期或试用期期间不享受教学假。

次年见习期和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可按转正后工作时间的比例享受教学假。

(2)有工作经历的新职工及新调入人员,来院当年按在院时间比例休教学假。

4、当年退休人员休教学假的规定:按当年办理退休手续之前的实际工作月比例享受教学假。

5、教学假与其他几种假期的关系:(1)享受寒暑假待遇的,不再享受教学假。

(2)同一年度内,按照有关规定,既可享受教学假也可享受探亲假者,可由本人任意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假期,同一年度内不得享受两种假期。

(3)享受放射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家者,除按有关规定给假外,仍可享受教学假(以上假期须在当年休完,不可存)。

(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22个工作日)者,只能享受一半教学假;病事假超过一个半月(或33个工作日)者,当年不再享受教学假。

各科考勤员每年年终12月份核定本科职工当年可享受教学假的期限,如核定某职工当年教学假超休或属于不能享受教学假之列,应将已超休的教学假根据实际情况补记为病假或事假。

医院休假制度

医院休假制度

医院休假制度一、背景介绍休假制度是为了保障医院员工的歇息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同时也是医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休假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具体操作流程。

二、休假类型1. 年假:医院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

年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来确定,通常为5-15天不等。

2. 病假: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可以申请病假。

病假的天数根据医生的诊断结果来确定,通常为3-15天不等。

3. 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可以申请事假。

事假的天数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通常为1-7天不等。

4. 婚假:员工结婚时可以享受带薪婚假,婚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来确定,通常为3-7天不等。

5. 产假: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可以享受带薪产假。

产假的天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政策来确定,通常为98天。

6. 陪产假:男性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以享受带薪陪产假。

陪产假的天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政策来确定,通常为15天。

三、休假申请流程1. 员工在需要休假时,应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汇报,并填写休假申请表。

2. 主管审核休假申请表,并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和休假类型来确定是否批准休假。

3. 主管将休假申请表上的休假天数记录在员工的考勤表上,并将休假申请表交给人力资源部备案。

4. 人力资源部将休假记录录入员工的档案,并将休假信息通知财务部门,以便进行工资计算。

5. 在员工休假期间,所在部门应安排其他员工进行替班工作,以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转。

四、休假期间的权益保障1. 员工在休假期间仍享有医院的各项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 员工在休假期间如有紧急情况需要联系,可以通过医院提供的紧急联系方式与所在部门进行沟通。

3. 员工在休假期间如有工资或者其他权益方面的问题,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咨询和投诉。

五、休假制度的管理与改进1. 医院应建立健全休假制度,并将其纳入医院的管理体系中。

2. 医院应定期对休假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适应员工的实际需求和医院的运营情况。

医院休假制度

医院休假制度

医院休假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为了保证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效能,需要建立一套合理的休假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休假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休假类型、休假申请流程、休假期限和休假福利等。

二、休假类型1. 年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医院将提供不同长度的年假。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工作安排,在事先与上级沟通的情况下,申请年假。

2. 病假:医院将提供合理的病假制度,员工在生病或者因身体不适无法工作时,可以申请病假。

申请病假需要提供医生的证明或者诊断报告。

3. 事假:员工可以根据个人原因,如婚丧嫁娶、家庭事务等,申请事假。

事假需要提前向上级汇报并获得批准。

4. 婚假:员工结婚时可以享受一定长度的婚假,具体假期根据员工的婚假政策确定。

5. 产假: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可以享受一定长度的产假,具体假期根据员工的产假政策确定。

6. 陪产假:男性员工在妻子分娩时可以享受一定长度的陪产假,具体假期根据员工的陪产假政策确定。

7. 丧假:员工家庭成员去世时可以享受一定长度的丧假,具体假期根据员工的丧假政策确定。

三、休假申请流程1. 员工需提前向上级提出休假申请,说明休假类型、休假起止日期和原因。

2. 上级将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和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休假申请。

3. 如果休假申请被批准,员工将收到一份休假批准函,上面详细说明了休假期限和其他相关事项。

4. 员工在休假期间需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如有需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休假期间的情况。

四、休假期限1. 年假: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医院将提供不同长度的年假。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工作安排,在事先与上级沟通的情况下,申请年假。

2. 病假:病假期限根据员工的具体疾病情况而定,普通不超过30天。

3. 事假:事假期限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而定,普通不超过7天。

4. 婚假:婚假期限根据员工的婚假政策而定,普通不超过15天。

5. 产假:产假期限根据员工的产假政策而定,普通不超过180天。

2023医院职工休假管理规定制度

2023医院职工休假管理规定制度

2023医院职工休假管理规定制度目录一、适用范围 (2)二、请假程序 (2)三、休假期间的待遇 (4)四、其他情况说明 (5)为进一步规范职工休假管理,提高全院职工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劳动纪律,根据国家关于职工休假的有关政策,结合医院实际,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制订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凡我院在职职工,因病、事、产、婚、丧、公休等需要休假者均应执行本规定,无故缺勤或虽有正当理由而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程序(一)计划生育假、产假、婚假、丧假、公休假:按国家及医院规定执行,职工休假前须填写职工休假申请表,由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组织人事科盖章备案。

(二)事假:职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批;连续请假2-14天须填写职工休假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报组织人事科盖章备案;连续请假15天及以上者,个人写出请假申请,经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院务会研究决定。

(三)病(伤)假:1、职工因患病(受伤)需要休假者,每次不得超过2周,每月累计病休超过7天者,须携带本院或其它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并附相应的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及检查缴费单据等有效资料提请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病假经审批同意后有效,先休后补者不予审批。

病假诊断证明作为考勤依据每月由所在科室负责人随科室考勤报组织人事科。

2、院内医师出具的门诊病休证明必须由两名主治及以上医师(其中一名须为该专业科室行政主任)签字,严格按照诊断依据客观真实开具,严禁弄虚作假开人情病假条;门诊部审核盖章时要严格按规定审核门诊病历、检查报告、缴费单据等有效资料,并登记备查。

对在病假的开具、审核过程中违规操作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严肃处理。

3、职工因病住院治疗的,应在出院后持医师开具的住院证明及病历首页(复印件),经所在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组织人事科备案。

4、职工因病连续休假达到3个月以上,确因患病丧失劳动能力需长期休假者,必须经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后,经院务会研究批准。

医院休假制度

医院休假制度

医院休假制度一、背景介绍医院作为一个重要的医疗机构,为了保障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需要制定合理的休假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休假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休假类型1. 年假:医务人员在累计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

年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进行递增,普通为10至30天不等。

2. 病假:医务人员如因疾病需要休假,可享受带薪病假。

病假的天数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和医生的诊断进行确定,普通为5至30天不等。

3. 事假:医务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可享受带薪事假。

事假的天数根据请假事由和工作需要进行审核,普通为1至5天不等。

4. 婚假:医务人员如结婚,可享受带薪婚假。

婚假的天数根据结婚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普通为3至7天不等。

5. 产假/陪产假:女性医务人员如怀孕或者生育,可享受带薪产假;男性医务人员如妻子怀孕或者生育,可享受带薪陪产假。

产假/陪产假的天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普通为98至158天不等。

三、休假申请流程1. 请假申请:医务人员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提交请假申请,申请中需明确请假类型、请假起止时间、请假事由等信息。

2. 审批流程:请假申请将经过上级主管的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赋予批准或者驳回。

若申请被驳回,医务人员可提出申诉或者重新提交申请。

3. 休假通知:一旦请假申请获得批准,医务人员将收到休假通知,其中包含休假开始和结束的具体日期、休假期间的注意事项等。

四、休假期间的工作安排1. 人员调配:医院将根据请假人员的职务和岗位需要,进行相应的人员调配,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2. 代班安排:对于请假期间的工作岗位,医院将安排其他医务人员进行代班,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3. 工作交接:请假人员需要提前将自己的工作发展情况、重要事项和待办事项等进行详细记录,并与接替自己工作的人员进行充分的交接。

五、休假期间的权益保障1. 薪资待遇:医务人员在休假期间,将继续享受正常的薪资待遇,不会因休假而受到任何减少。

医院职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

医院职工各类假期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医院职工各类假期的管理规定,规范假期的申请、审批和使用流程,既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又确保医院运营的正常进行。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医院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医生、护士等。

2. 假期种类及申请2.1 年休假2.1.1 年休假的计算与使用•按照职工在医院工作的年限,年休假的天数由人事部门进行核定。

•职工可申请使用年休假,但需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所在科室或人事部门提交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与上级领导进行协商。

•年休假可分为连续假期或单日分散使用。

在尽量满足职工要求的前提下,由所在科室或人事部门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安排。

2.1.2 年休假的结余与转移•每年度结束时,职工未使用的年休假将自动结余至下一年度。

•职工离职时,未使用的年休假天数将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工资,结算时与离职费一并支付。

2.2 病假2.2.1 病假的需要与申请•病假仅限于职工因疾病无法履行工作职责时使用。

职工应出具符合医院规定格式的病假证明,并及时向所在科室或人事部门提供。

•申请病假时,职工需提前告知所在科室或人事部门,如遇急病,需在事后24小时内提供病假证明。

•单次病假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病假期限,需要提供医院指定医生的书面意见。

2.2.2 病假的审核与记录•所在科室或人事部门将对病假申请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可要求职工就医院指定的医生进行复诊。

•出现多次病假、长期连续病假或不合理的病假情况,医院将进行调查,并可以要求职工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

2.3 事假2.3.1 事假的申请与审批•职工可申请事假,但需提前向所在科室或人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事假的原因和期限。

•事假的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如需延长期限,需提供合理的理由并得到上级领导的批准。

•职工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前做好备案和交接工作,确保医院运营的正常进行。

2.4 婚假2.4.1 婚假的享受与申请•在职期满一年的职工可享受婚假。

具体婚假天数根据医院规定进行核定。

医院休假制度

医院休假制度一、背景介绍休假制度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份,旨在保障医务人员的合理歇息和工作生活平衡,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休假制度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二、休假类型及权益1. 年假:医院员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假。

年假的天数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和职位等级而定,普通为10至30天不等。

2. 病假:医院员工在遭受疾病或者意外伤害时,可以享受带薪病假。

病假的天数根据医生的诊断证明和医院规定的病假期限而定。

3. 事假:医院员工可以根据个人需要申请事假,如家庭原因、私事等。

事假的天数根据医院的规定而定,普通为1至3天。

4. 婚假:医院员工在结婚时可以享受带薪婚假。

婚假的天数根据医院的规定而定,普通为3至7天。

5. 产假/陪产假: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后可以享受带薪产假,男性员工可以享受带薪陪产假。

产假/陪产假的天数根据国家法律和医院规定而定。

6. 丧假:医院员工在家庭成员去世时可以享受带薪丧假。

丧假的天数根据医院的规定而定,普通为3至7天。

三、休假申请流程1. 提交申请:员工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或者人事部门提交休假申请,并注明休假类型、休假起止日期和休假事由。

2. 审批流程:主管或者人事部门将对休假申请进行审批,并根据医院的规定和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3. 通知员工:主管或者人事部门将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员工,包括批准的休假天数和起止日期。

4. 休假安排:员工按照批准的休假日期进行休假,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医院在需要时能够联系到员工。

5. 假期返岗:员工在休假结束后需按时返岗,并向主管或者人事部门报到。

四、休假制度的限制和注意事项1. 休假天数:不同类型的休假有不同的天数限制,员工需按规定合理安排休假时间。

2. 休假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根据国家法律和医院规定,员工在休假期间可以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3. 休假补偿:如果员工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医院将按照像关规定赋予相应的休假补偿。

附属医院病休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病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完善附属医院员工病假的管理制度,减少员工因病请假带来的影响,提高医院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附属医院全体员工。

三、请假的种类及规定1. 事假(1)事假是指员工因私事需要而请假的请假假期。

(2)请假时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并获得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请事假的累计天数不得超过3天。

2. 病假(1)病假是指员工因病需要而请假的请假假期。

(2)请病假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备,并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

(3)员工请病假需按照医院规定的病假制度进行操作,病假累计天数不得超过30天。

3. 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其他特殊假期需按照《附属医院假期管理制度》执行。

四、病假管理流程1. 请假申请员工在请病假前应提前将请假事由告知主管领导,并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注明假期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2. 请假审批主管领导在接到员工的请病假申请后,应尽快审批,并决定是否同意员工请假。

3. 提交医疗证明员工请病假需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医院可按照规定要求员工进行体检,确保员工病情真实。

4. 病假期间员工在病假期间应按照医疗建议进行休养,积极配合治疗,如需延长病假期间,需提前向主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报备。

5. 回岗手续员工病假期满后需向主管领导提交回岗申请,并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医院可安排复查,确认员工已康复。

六、病假条例1. 因私事需休假的员工,应提前向主管领导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

2. 病假天数累计达到5天以上的员工,将根据医院规定的病假制度进行核定和处理,累计病假超过30天者,医院将停发工资。

3. 员工休病假期间如非因病不能提前返岗,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长病假期间。

七、违规处理1.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员工,医院将按照《附属医院纪律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2. 对于违反病假管理制度的员工,医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严重者将开除。

以上即为附属医院病休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能够遵守规定,做到自觉请假,合理安排假期,确保医院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

医院职工劳动纪律请假休假制度规定

医院职工劳动纪律请假休假制度规定一、背景介绍医院职工作为医疗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劳动纪律和请假休假制度对于医院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医疗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职工劳动纪律请假休假制度的规定,以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二、总则2.1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职工,包括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2.2 定义•请假:职工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必须经过批准。

•休假:职工享受法定假期或其他有薪假期的情况。

2.3 原则•请假要事先申请并经批准,确保各科室工作不受影响。

•休假应合理安排,保证职工休息与医院工作需要的平衡。

三、请假制度3.1 请假分类根据请假原因和时长的不同,可分为短期请假和长期请假两类。

3.1.1 短期请假短期请假是指请假时间不超过三天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病假:职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产生的请假。

- 事假:职工因临时个人事务无法提早打卡时产生的请假。

- 探亲假:职工探望亲人的请假。

3.1.2 长期请假长期请假是指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 产假:女职工因孕期和分娩需要请假的情况。

- 陪产假:男职工因陪伴配偶分娩需要请假的情况。

- 婚假:职工因举办婚礼需要请假的情况。

- 矿工假:职工在经国家批准、进入矿区工作的条件下离开本岗位到矿区务工的请假。

3.2 请假流程职工在需要请假前应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请假手续:1.提前申请:职工应提前一天以上向所在科室主管或行政部门提交请假申请。

2.请假审批:所在科室主管或行政部门负责审批请假申请,并及时告知职工申请是否获批。

3.请假登记:单位在职工档案中登记请假期间及请假类型。

3.3 请假规定3.3.1 请假时间限制•短期请假:每人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

•长期请假: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具体请假时间另行协商。

3.3.2 请假期间工资待遇•病假:提供带薪病假,工资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事假、探亲假:提供带薪假期,工资待遇按正常工资支付。

医院各类假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假期管理,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医院员工假期管理遵循公平、合理、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假期种类第四条医院员工假期分为法定假期、带薪年假、病假、事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调休假、学习培训假、年休假、工伤假等。

第五条法定假期包括:(一)元旦:1天;(二)春节:7天;(三)清明节:1天;(四)劳动节:1天;(五)端午节:1天;(六)中秋节:1天;(七)国庆节:3天。

第六条带薪年假:(一)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二)员工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三)员工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

第七条病假:(一)员工因患病需要休息的,可申请病假;(二)病假分为短期病假和长期病假,具体期限根据病情和医院规定执行。

第八条事假:(一)员工因家庭、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可申请事假;(二)事假期限根据具体情况和医院规定执行。

第九条产假:(一)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二)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十条陪产假:(一)男员工配偶生育的,可享受7天陪产假;(二)男方父母死亡的,可享受7天丧假。

第十一条婚假:(一)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二)符合国家规定再婚的,可享受7天婚假。

第十二条丧假:(一)员工直系亲属死亡的,可享受3天丧假;(二)丧假期限根据具体情况和医院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探亲假:(一)员工探望父母可享受20天探亲假;(二)每4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假。

第十四条调休假:(一)员工因工作需要,可申请调休假;(二)调休假期限根据具体情况和医院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习培训假:(一)员工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进修等,可享受相应假期;(二)具体假期安排根据培训内容和时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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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职工各种休假制度的有关规定
一、干部年休假制度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累计工作”的时间,均按工作年限计算。

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一年度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⑴职工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的;
⑵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⑶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⑷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按照职工年休假条例,医院决定取消寒暑假,从2008年开始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5、各科室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年休假的“年度”从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6、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于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其中包含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职工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7、已安排年休假,职工因个人原因未休年休假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二、病假制度
1、职工因病不能工作时,需持门诊出具的诊断书向科室请假,无诊断书休病假的不按病假对待。

(除急诊者,外院诊断书一律无效)
2、职工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时,要向科室出具住院通知单复印件(此复印件随考勤报给人事处备案)。

3、职工休病假期间如遇双休日、节假日,诊断书时间要求连续计算。

4、病假期满如需续假,必须本人来院就诊,待复诊明确后出具病志和诊断书,方可续假。

5、对长期休病假职工及工伤病休职工,医院要定期进行会诊,根据会诊结果,由医院各相关职能科室出具会诊病情诊断意见。

病休职工根据诊断意见方可进行休假。

6、病休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见《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7、全年病休超过半年者,不参加本年年度考核。

对没有考核结果的人员,不予晋级与调资。

三、事假制度
1、休事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七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八至十四天由科主任签字同意报所属职能科室批准;十五天以上者报主管院长批准。

事假最多不可超过六个月。

2、休事假者除按上述要求办理手续外,还需到人事处办理离科手续。

3、休事假期间按日扣发工资。

4、休事假者,当年内累计事假六个月者,不能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不能连续计算工龄。

5、干部休事假规定
①院级领导因事不能正常来院上班,按照学校干部请销假制度执行。

②正科级干部(科主任)、副科级主持工作的干部因事不能正常来院上班,3天以内须向医院主管部门及主管院长请假;3天以上须向医院院长或党委书记请假。

③副科级干部(副主任、护士长)因事不能上班,3天以内须向本科室正职领导及主管部门请假;3天以上须向主管院长请假。

④凡医院副科级以上干部请假1天以上(包括节假日),特别是离开沈阳到外地者,要求本人以电话方式通知人事处登记请假事由,待假满上班后,要求本人以电话方式通知人事处,以做好销假登记。

⑤关于请假期间的工资、津贴发放问题,按照医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产假及计划生育假制度
1、产假90天(正常产),剖腹产105天,外加计划生育假60天(办理独生子女证后享受),非独生子女不加60天计划生育假,生育多胞胎不享受计划生育假,但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2、带环后怀孕做人工流产的,根据病情需要,休假最长不超过30天,不带环怀孕做人工流产不享受计划生育假的待遇。

3、晚婚且生育独生子女,男方休15天护理假做为计划生育假。

4、育龄女职工带环,休计划生育假3天,产假期间带环,产假顺延。

5、女职工婴儿哺乳时间为十二个月,每天上、下午各给哺乳假一次,时间为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6、非育龄女职工取环,休计划生育假二天。

7、休产假满一个月者,扣发当月的保健费、出勤补贴、交通费及误餐费四项补贴。


8、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休计划生育假期间工资照发。

9、产假及计划生育假如遇公休日及假日连续计算。

五、婚假制度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凡达到规定的结婚年龄,可享受婚假三天,男女双方符合晚婚年龄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另增加计划生育假七天(包括公休日),双方谁达到晚婚年龄谁享受计划生育假。

2、休婚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根据享受出勤补贴标准,扣婚假工资。

3、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休计划生育假期间工资照发。

4、婚假及计划生育假如遇公休日及假日连续计算。

六、探亲假制度
1、凡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符合休探亲假人员范围的,严格执行休假审批手续,方可休探亲假,工作满一年后,从下一年度起享受相应的探亲假期。

2、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一方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三十天,另根据需要给路程假。

3、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二十天,另根据需要给路程假。

4、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二十天,另根据需要给路程假。

5、休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假日,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

6、休探亲假按实际休假天数,根据享受出勤补贴标准,扣探亲假工资。

休探亲假满一个月者,扣发当月保健费、出勤补贴、交通费及误餐费四项补贴。

七、丧假制度
1、职工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后,享受丧假三天,外地的可根据路途远近给予路途假。

2、休丧假期间可实际休假天数,根据享受出差补贴的标准,扣丧假工资。

3、丧假如遇公休日及假日连续计算。

八、关于值班或加班补休的说明
各科室要根据科室人员和工作岗位做好合理排班工作,非特殊情况一律按排班表到岗,个人不得擅自调班。

如属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值班或加班,条件许可时安排补休,补休时间隔月作废。

如科室工作繁忙,不能当月补休,最多不可超过三个月,否则作废。

值班或加班如享受报酬的不得补休。

以上各种休假制度,请全院职工认真阅读,如有不明确情况,请与人事处协商。

人事处
201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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