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转包分包法律风险防控
转包和违法分包风险防范措施

转包和违法分包是建筑行业中的违法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
以下是一些防范措施:严格控制承包商的资质和信誉。
在选择承包商时,应核实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了解其过去的业绩和信誉情况。
避免与不具备相应资质和信誉的承包商合作。
签订严谨的合同条款。
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不得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并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
这样可以增加承包商违约的成本,从而减少其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动力。
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原材料的采购、施工过程的控制、成品的质量检验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承包商的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导致工程质量问题。
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督。
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和监督,确保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如发现有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建立承包商黑名单制度。
对于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的承包商,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并禁止与该类承包商合作。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不良承包商的行为带来的风险。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
对于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减少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
总之,防范转包和违法分包风险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严格控制承包商的资质和信誉、签订严谨的合同条款、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现场管理
和监督、建立承包商黑名单制度以及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等措施。
这样可以有效地减少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转包分包法律风险防控

(三)挂靠的相关 法律法规
中 大 至 正 文 以 载 道
伦 理 求 是 德 信 为 本
(五)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 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 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六)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
(四)劳务分包、专业分
包、内部承包与转包、违法 分包、挂靠的联系与区别
中 大 至 正 文 以 载 道 伦 理 求 是 德 信 为 本
二、 判断转包与分包的参照标准 1.核实原承包主体是否变更
2.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履行技术、质量、安全等 合同义务
3.大型机械、主材料是否由承包人拥有或购买
(四)劳务分包、专业分包、
(二)违法分包的相关法 中 大 至 正 律法规 文 以 载 道
(一)违法分包的概念
伦 理 求 是 德 信 为 本
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
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行为。 (二)违法分包表现形式 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该工程2年后竣工交付,后因结算工程款发生争议。原告王某认为除
被告已支付给原告现金及以房屋折抵工程款以外,扣除应摊的款项 后被告至今仍欠原告工程款60多万元。被告七局则称其是与市建设
总公司三处签订的合同,原告只是分包人指定的工地负责人,而不
是合同当事人,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案例二、三
中 大 至 正 文 以 载 道
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 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问题法律风险分析及对策

农民工
某工程局
工 资 发 放 监 督 不 力
2008年5月,某工程局将一部分混凝土浇筑工程分包给一包 工队施工,包工队负责人为刘某。工程局对刘某所代表的包 工队付款时一直采取预借款的方式,再由刘某发放农民工工 资。后刘某因施工组织不当导致亏损,擅自携款而逃。农民 工拿不到工资,便到工程局所在的项目部索要,又到业主单 位和政府部门反映。原告:供料方被 Nhomakorabea:某工程局
随 意 命 名 施 工 队
2004年,某工程局将一部分土石方运输工程分包给一王姓 包工头施工。完工后,进行结算并结清了工程款。时隔几个 月,当地村民以欠款为由将工程局告上法庭。经了解,该王 姓包工头在施工中,以工程局下属的“土建二队”名义出具 欠条,购买了当地村民的建筑材料。而所谓的“土建二队” 是工程局为管理上的方便而内部进行的命名。
防范措施:禁止施工企业或下属单位对外协分包队伍编排序号或命名 进行管理;注意施工企业内部的一些文件材料、会议纪要、结算文书 等勿流失到分包队伍手中;由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对分包队伍实施统 一管理,为每家分包队伍建立档案,对一些诚实守信、工程质量良好、 实力突出的分包队伍,登记在优秀分包队伍名册中,与之保持长期合 作;反之,对一些欺诈蒙骗、工程质量低劣、甚至恶意诉讼的“劣迹” 分包队伍,登记在“黑名册”,在分包工程时坚决予以摒弃。
原告:黄某
被告:建筑队、某工程局
承 担 工 伤 事 故 责 任
2005年2月,某工程局将部分开挖工程分包给一建筑队 施工,黄某被建筑队聘为工地安全员。工作中黄某被下 落的石块砸伤,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黄某将建筑队负 责人和工程局共同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定建筑队没有施工资质,不具有 工程施工的资质和能力,工程局系违法分包,故 判决工程局承担事故责任。
建筑集团严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管理办法

严禁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维护施工合同的严肃性及合理、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建设依法顺当进行,依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煤矿建设项目和电力建设项目,其它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其它产业板块制订本系统的管理方法,并报发展与建设局备案。
第二章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界定劳务分包是指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作业资质的企业完成的行为。
资质挂靠是转包、违法分包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指没有资质或低资质的施工企业借用有资质或高资质的施工企业资质承揽工程的行为。
第四条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的界定1、转包承包人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非法转包:①承包人不遵守合同商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他人承包;②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他人承包(化整为零);③承包人将主体结构工程转给他人承包;④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⑤承包人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进行组织管理;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形成实质性工程转包的其它行为。
2、违法分包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专业工程违法分包:①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加商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③专业工程分包人对工程实施再次分包;④分包工程承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但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⑤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⑥劳务分包违背以下要求的:允许有"包工包辅料"存在, 但不得将工程整体打包进行"劳务分包";当劳务分包人包料和使用自己的机械设备时,应以承包人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人另行签订材料委托选购合同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分包纠纷的法律风险及预防措施有哪些

分包纠纷的法律风险及预防措施有哪些在建筑工程、软件开发、物流运输等众多领域,分包是一种常见的业务模式。
然而,分包在带来效率和专业分工优势的同时,也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
了解分包纠纷的法律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至关重要。
一、分包纠纷的常见法律风险1、合同效力风险分包合同可能因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例如,将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分包等。
合同无效将导致双方的权利义务无法按照约定履行,从而引发纠纷。
2、资质审查风险如果分包方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能力,可能无法按时、按质完成分包任务,给总包方带来损失。
同时,总包方在选择分包方时,如果没有严格审查其资质,也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合同条款不明确风险分包合同中的条款如果不明确、不具体,容易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
例如,关于工程价款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条件、质量标准、工期要求、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约定不清,双方可能会各执一词,导致纠纷的发生。
4、工程款支付风险总包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给分包方,或者支付的工程款存在争议,可能引发分包方的停工、索赔甚至起诉。
同时,分包方也可能存在虚报工程量、多领工程款等问题,给总包方造成经济损失。
5、质量纠纷风险分包工程的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可能导致整个项目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从而增加成本、延误工期。
在责任划分上,如果双方没有明确约定,也容易产生纠纷。
6、工期延误风险由于分包方的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可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给总包方带来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同时,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的承担和损失的分担也可能引发争议。
7、变更与索赔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情况,如果双方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或者对索赔的条件和程序约定不明,容易引发纠纷。
8、法律适用与管辖风险如果分包合同对法律适用和管辖法院没有明确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可能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确定适用的法律和管辖法院,这增加了纠纷解决的不确定性和成本。
建设项目工程转包应注意什么法律风险

建设工程转包应注意什么法律风险?《建筑法》第 26 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该拥有依法获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同意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严禁建筑施工公司超越本公司资质等级同意的业务范围或许以任何形式用其余建筑施工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严禁建筑施工公司以任何形式同意其余单位或许个人使用本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葛中转包的法律办理原则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 法律咨询威望 lawyerxym)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许违犯本法例定进行分的,责令更正,充公违纪所得,并处分款,能够责令休业整改,降低资质等级 ; 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
国务院公布实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 25 条规定,施工单位应该依法获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同意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严禁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同意的业务范围或许以其余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严禁施工单位同意其余单位或许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转包应注意什么法律风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第六十二条规定:违犯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许违纪分包的,责令更正,充公违纪所得,对勘探、设计单位处合同商定的勘探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 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 能够责令休业整改,降低资质等级 ; 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更正,充公违纪所得,处合同商定的监理酬劳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 能够责令休业整改,降低资质等级 ; 情节严重的,撤消资质证书。
能够看出,我国法律法例的转包行为不单严令严禁,并且规定了比较严苛的处分举措。
建设部《建筑业公司资质管理规定》第 3 条、第 16 条规定,建筑业公司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同意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浅析建设工程转包、分包及挂靠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浅析建设工程转包、分包及挂靠的法律风险及防范风险:虽然合同无效后施工单位仍可以向实际施工人主张赔偿损失,但实践中由于建设工程的复杂性,施工单位较难举证证明实际施工人给其造成损失的准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防范措施: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及派驻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并对工程建设进行组织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于201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据悉,该办法的实施能有效遏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住建部对建设工程转包、分包及挂靠的行为是非常重视的,本文总结了建设工程转包、分包及挂靠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仅作参考。
▲一、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涵义1、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2、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主要包括: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施工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等情形。
3、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二、法律风险(一)民事责任风险1、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合同的风险(1)施工单位在承包工程后将工程项目转包、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或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通过挂靠形式借用其建筑企业资质承揽工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施工单位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及挂靠人(以下简称“实际施工人”)签订的合同无效,合同对双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实际施工人工期、质量等方面存在违约的情形下,施工单位无法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实际施工人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转包分包法律风险提示

工程转包分包法律风险提示致:佛山××有限公司违法转包和分包的法律风险后果较严重,贵司作为承包人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本律师现就相关的法律风险进行以下分析和提示。
一、关于违法转包《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根据以上规定,工程转包的形式通常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包给他人。
这两种转包只有形式上的不同,并无实质上的区别,都属于违法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外,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当承包人非法转包工程被依法认定为无效后,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会产生工程款结算纠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工程款如何结算取决于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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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分包的相关法 律法规
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 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5.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 业部分再分包的; 6.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7.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 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 设备费用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二、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相关法律法 规
(一)转包 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 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 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 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 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 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视同转包行为。” 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 管理办法》
案例一
案例一:原告王某,被告七局。被告七局承包了某商城的2号、 3号、4号、11号楼建设工程。同年,原告王借用市建设总公司的行 政章,以该公司三处的名义与被告七局安装公司签订了2号、11号楼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七局对借用公章的事实知情并同意。 该工程2年后竣工交付,后因结算工程款发生争议。原告王某认为除 被告已支付给原告现金及以房屋折抵工程款以外,扣除应摊的款项 后被告至今仍欠原告工程款60多万元。被告七局则称其是与市建设 总公司三处签订的合同,原告只是分包人指定的工地负责人,而不 是合同当事人,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一)转包的相关法 律法规
3.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 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 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义务,未对该 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 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 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2014年10月1日实施的《建筑工程施工转 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 行)》 ,明确规定企业有违法分包、挂靠、转 包等行为,发现一次3个月内不得在违法地承揽 新业务;发现二次6个月内不得再承揽新业务, 禁止投标;三次就直接降低资质等级。
2015年底前,各省区市将建成包括工程 建设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 础数据库,“黑名单”将实行全国联网监管。
《合同法》第272条、《建筑法》第28条、《招 标投标法》第48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款》 第78条等对转包均有明确规定。。
(一)转包的相关法律 法规
(二)转包的构成要件 1.转包人与转承包人必须是两个没有隶属关系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 织或个人 2.须将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给第三人 (三)非法转包的7种情形 1.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2.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 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垮塌前)彩虹桥
(垮塌后)彩虹桥
案例二: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
2010年11月15日14时许,发生于上海市一幢28层 的公寓大楼的一起特别重大火灾,火灾共造成58 人死亡,受伤人数71人。官方认定上海“11·15” 该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事故原因 是由2名无证电焊工在大楼10楼违规进行电焊作业 引发,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暴露出5个方面 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 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 法违规,层层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有关 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 无证电焊工上岗。 调查结果表明,58人殒命的惨剧不是天灾,而是 人祸。
(一)转包的相关法律 法规
问题: 1.转包人是否退出了原合同,原合同关系是否终止? 2.转包后,转承包人是否取代了原合同承包人的当事人地 位?如果不是,转承包人与原合同的发包人建立了什么样 的法律关系?
(二)违法分包的相关法 律法规
(一)违法分包的概念 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 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行为。 (二)违法分包表现形式 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 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建设工程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的法律 风险防控
今天交流内容:
1、前言 2、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相关法律法规
3、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相关法律风险 4、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相关法律风险防控
5、劳务分包相关法律风险与防控
前言:(一)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危害
案例一:重庆彩虹桥事件 1999年1月4日晚6时50分,重庆市綦江县城区一座步行桥(彩虹桥)突然整体垮 塌,数十名过桥者随大桥坠入桥下的綦河,造成了严重伤亡事故。这次因工程质 量导致的重大责任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其中18名武警战士、22名群众)。事故 原因调查:工程承发包不合法;事故调查组找不到工程设计专用章,实际上是私 人设计;施工承包者是一个挂靠国有企业的自然人,施工队伍不具备的市政工程 施工资质。
(二)住建部 “六大利剑” 齐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
将受史上最强治理
针对频频爆出的“楼歪歪”“楼倒 倒”等工程质量安全事件,住房城 乡建设部2014年9月26日在北京宣 布,未来两年将以前所未有的规模 和力度在全国启动工程质量治理行 动。中央连出“六大利剑”直指建 筑市场乱象。
这“六大利剑”是指治理 任制;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等。
(一)转包的相关法 律法规
5.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 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 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 价款的; 6.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 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 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