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控制规程

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控制规程内部审计作为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对于保障组织的健康运行、提高管理效率、防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特制定本质量控制规程。
一、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控制的目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控制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内部审计活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和组织的政策,提供准确、可靠和有用的审计结果,以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审计工作的合规性:确保内部审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准则以及组织的规章制度。
2、审计结果的准确性:保证审计发现、结论和建议基于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准确反映被审计事项的实际情况。
3、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促使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地发现问题、评估风险,并提出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以改善组织的运营和管理。
4、审计工作的效率:合理配置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审计任务。
二、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控制的要素1、审计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包括财务、会计、审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知识。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避免利益冲突。
定期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
2、审计计划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和管理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审计计划。
审计计划应明确审计目标、范围、重点、时间安排和资源配置等。
在审计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3、审计程序制定详细的审计程序和方法,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审计程序应包括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和审计后续跟踪等阶段。
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4、审计证据收集充分、相关、可靠和有用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
对审计证据进行适当的记录、整理和分析,确保其清晰、准确和易于理解。
对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排除不可靠和不相关的证据。
5、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准确、清晰、客观地反映审计结果,包括审计发现、结论和建议。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
是为了确保审计项目在全过程中能够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目标和标准:明确审计项目的质量目标,确定符合标准的要求。
2.质量控制组织结构:明确负责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组织结构,包括制定和贯彻质量控制政策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3.职责和权限:明确相关人员在质量控制中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各个岗位的责任分工和工作权限。
4.工作程序:规定审计项目的具体工作程序,包括文件的管理、工作底稿的填写和审核等。
5.工作文件和记录:明确审计项目必须保留的工作文件和记录,以便能够对审计工作进行跟踪和复核。
6.质量控制的监督和复核:建立质量控制的监督和复核机制,确保质量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7.员工培训和发展:制定员工培训和发展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8.内部审查和评估: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评估,对质量控制制度进行自查和改进。
9.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客户满意度调查,了解客户对审计项目的评价,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10.不符合处理和纠正措施:建立处理不符合和纠正措施的机制,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情况进行处理,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可以确保审计项目的质量和可靠性,提高审计服务的水平,增强客户的信任度,保护审计机构的声誉。
审计单位质量控制制度范本

审计单位质量控制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确保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单位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活动,包括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各个阶段。
第三条审计单位应当建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明确质量控制的目标、原则、程序和责任,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质量控制。
第四条审计单位应当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确保审计质量的不断提升。
二、审计质量控制目标第五条审计质量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符合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要求。
第六条审计质量控制应当注重预防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防范审计风险。
三、审计质量控制原则第七条审计质量控制应当遵循全面性原则,对审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
第八条审计质量控制应当遵循连续性原则,对审计工作的各个阶段进行连续性的质量控制,确保审计工作的连贯性。
第九条审计质量控制应当遵循责任性原则,明确质量控制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
四、审计质量控制程序第十条审计计划阶段(一)审计单位应当根据审计任务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的目标、范围、程序和时间等。
(二)审计单位应当根据审计计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审计实施阶段(一)审计单位应当开展审计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对审计对象的调查了解、收集相关资料、制定审计程序等。
(二)审计单位应当根据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取证、分析评价和沟通交流等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单位应当做好审计工作记录,及时整理审计工作底稿,确保审计工作的可追溯性。
第十二条审计报告阶段(一)审计单位应当根据审计取证和分析评价结果,撰写审计报告,明确审计结论和建议。
(二)审计单位应当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和复核,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一、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
1、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有效的保证了审计服务的质量,以确保审计服务的可信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保障审计服务过程安全、高质量和可控。
2、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要求业务实施者及其管理者本着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规范的审计过程,以确保审计服务的准确、准确、可操作性和可信度。
3、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设置了审计质量控制的组织结构、责任范围、工作规范、程序制度等,以确保审计服务的可控性和可操作性。
4、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为建立和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提供指导和保障,不断提高审计服务的质量,实现安全、可观、可操作的审计目标。
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细则
1、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规定各部门的职责范围,管理者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审计活动要求各部门秉承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保障审计服务的质量和可操作性。
2、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规定服务实施过程中审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规定,以确保审计结果准确、真实、可信,以及审计服务的可操作性。
3、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明确了审计服务的可操作性。
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制度范本

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审计业务的质量,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承接的各类审计业务。
第三条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对审计业务的计划、实施、完成和后续服务等全过程进行控制,确保审计业务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的要求。
第四条事务所应当指定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负责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工作,对审计业务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
二、业务承接第五条事务所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规模、业务复杂程度、财务状况等因素,合理评估是否接受委托。
第六条事务所应当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尽职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评估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重大风险。
第七条事务所应当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委托协议,明确审计范围、审计费用、审计报告提交时间等事项。
三、业务计划第八条事务所应当根据审计业务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明确审计目标、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人员分工等。
第九条事务所应当对审计计划进行审核,确保审计计划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第十条事务所应当根据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审计计划,确保审计业务的顺利进行。
四、业务实施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规范和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受到任何外部压力的干扰。
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应当采用适当的审计方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
第十四条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及时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报告。
五、业务完成第十五条事务所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审查和评价,确保审计工作底稿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事务所应当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价,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事务所应当将审计报告提交给被审计单位,并对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处理。
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是指审计机构为了保证其所提供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要求,以及客户的期望和要求,而建立和实施的一套制度。
审计质量控制制度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合规性,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结果的有效性。
1.组织结构:审计机构应当建立明确的组织结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审计工作的高效进行。
同时,应当设置质量控制部门或负责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审计质量控制工作。
2.独立性和道德规范: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遵守相关的道德规范和职业行为准则。
员工应当接受相关的培训,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确保独立性和诚信度。
3.人员分工和配备: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审计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合理分配人员和资源,确保具备足够的资质和经验的审计人员参与审计工作。
同时,应当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确保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4.审计程序: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和实施一套完整的审计程序,包括审计计划、风险评估、证据收集、分析和评价等环节,确保审计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审计程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
5.质量控制文档: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和及时更新质量控制文档,明确质量控制的政策、目标、原则和标准,确保各项质量控制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质量控制文档应当包括组织结构、人员分工、审计程序、独立性和道德规范等内容。
6.内部监督和检查:审计机构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监督和检查制度,包括对审计工作的实施、结果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同时,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处理客户的投诉和意见,改进审计工作。
7.外部评价和监督:审计机构应当接受相关的外部评价和监督,包括审计监管机构的检查和评估、独立审计师协会的审查等。
通过外部评价和监督,可以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提高审计机构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总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是审计机构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合规性而建立和实施的一套制度。
审计质量控制是审计质量的制度保证

审计质量控制的有效途径审计质量控制是审计质量的制度保证。
提高审计质量是实现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前提,因此规范审计行为,朋确审计责任,确保审计质量是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是摆在各级审计机关面前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任务本文就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意见与措施进行一些浅议。
一、审计质量控制的概念所谓审计质量控制是指审计机关为确保审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而制定和运用的各项政策和程序。
是采用科学的组织手段和技术方法,使各项审计管理工作和审计业务工作按预定目标在规定的程序中运作,以便达到规定的质量水平、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审计工作效率。
通过质量控制,可以降低风险,促进审计工作的发展,使审计工作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
二、审计质量控制必须是系统控制审计组织为使其所承担的工作能够按照审计的基本原则进行,确保审计工作质量,就必须实施质量控制。
审计质量控制是审计组织及其人员为实现审计质量目标,按照规定的审计标准进行审计质量管理的有机整体活动。
系统性是审计质量控制的显著特征,由于审计质量控制是对审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要素和工作全过程的控制,因而审计质量控制具有较强的系统性。
从横向看,系统性表现在审计工作的各个方面;从纵向看,系统性表现在审计质量贯穿审计作业过程的始终。
鉴于审计质量控制系统性这一显著特征,必须建立一套系统、全面的控制体系,该体系是审计质量管理的核心和落脚点,是控制论系统工程论的理论、方法在审计质量管理中的具体应用,是实现审计管理的要求,它的建立必将对审计质量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对人员素质的控制无论是国家审计人员还是社会审计人员必须坚持独立性原则。
对各种问题的处理必须依据客观事实,而不能带有任何偏见。
因此审计组织应建立保证审计人员独立性的法律规定,并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随时予以监督。
审计人员应定期汇报自己在工作中是否遵循独立性原则的情况,以及在被审计单位有无应予回避的人际关系;审计组织应与被审计单位保持关系,定期检查审计人员有无损害本组织独立性的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制度

审计质量的重要性
提高审计质量有助 于增强财务报表的 可信度,保护投资 者利益。
审计质量的提高还 有助于提高会计师 事务所的声誉和竞 争力。
高质量的审计能够 发现并纠正财务报 表中的错误和舞弊 ,降低财务风险。
审计质量的衡量标准
完善审计程序和方法
优化审计计划
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 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包括审 计范围、目标、时间安排等, 确保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完善审计程序
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规 要求,制定和执行规范的审计 程序,确保审计工作的科学性
和规范性。
创新审计方法
积极引入先进的审计技术和方 法,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 等,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准
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DEF会计师 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得到了显著提 升。客户反馈显示,该所提供的 审计服务更加准确、及时、可靠 ,也更加符合客户的需求
总结
DEF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的审计质量 改进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该 所带来了实际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
06
总结与展望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的价值与作用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未来发展趋势与挑战
技术进步带来的挑战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审计工作将面临更加复杂的数据和更 高的风险,如何有效应对这些挑战是会计师事务所需要思考的问 题。
法规环境的变化
随着法规环境的变化,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审计质 量控制制度,以适应新的法规要求。
客户需求的变化
随着客户对审计质量要求的提高,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不断优化审计 流程,提高审计质量,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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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水平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度2、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制度3、重大项目会审制度4、档案管理制度1、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度1.1 专业项目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专业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审计项目造价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项目负责人完成咨询项目的编审或评估后,应对本人提交的初步成果进行自校,并对初步成果的质量负责。
自校的主要内容:(1) 是否完成了咨询项目计划书规定的全部咨询内容和达到规定深度;(2) 项目咨询采用的法规、规范、标准、定额、计算方式、价格等依据是否正确、合理;(3) 咨询过程中形成的记录、会议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充分和有效;(4) 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风险因素以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初步成果是否有说明分析,判断和结论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足;(5) 数据引用、数据计算、数据调整、数据评估、数据汇总是否准确;(6) 初步结果表述是否完整一致、清晰,是否满足要求。
专业项目负责人对本人完成的初步成果自校确认无漏项和错误后,填写《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将未决事项和需要提请上一级复核人员重点复核的问题在流程单自校意见栏中说明。
应说明而未说明的,专业项目负责人负直接责任。
专业造价人员将初步成果、技术文件、相关附件和《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流程单》提交项目负责人复核。
1.2 项目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工作认真仔细,对标的物现场勘察、记录、市场调查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 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各项工作,对操作程序合规性、计算参数正确性、计算内容全面性、审核结论准确性负责,(3) 负责对外协调业务项目技术操作工作。
(4) 完成报告的起草、初审工作,并负责将完整的报告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报送归档。
1.3 部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度(1) 制定本部门年度业务计划及目标任务。
(2) 制定业务操作流程及风险防控措施。
(3) 审核本部门完成的工程咨询项目报告,并对审核结果准确性负责。
(4) 审查造价咨询业务计划实施情况,做好三级复核工作。
对复核过程中发现的的问题,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进行分析、修改并记录,出具最终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
(5) 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业务指导工作。
(6) 负责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阶段性考核,并参与工程造价咨询人员的招聘、培养和辞退工作。
(7) 参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谈判、签署工作,对合同价格的合理性负责。
(8) 管理考核本部门人员工作业绩,统计上报本部业务情况。
(9) 负责工程咨询报告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10) 完成公司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项目审计质量控制制度2.1 三级审核要求公司对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包括项目负责人初审、部门负责人审核、公司负责人审批。
2.1.1 结算审核类报告在出具征求意见稿之前,项目责任人需整理好完整的计算依据材)料、工程量计算底稿、报告初稿、三级审核表,供初审、审核、审批使用。
结算审核依据包括业务委托书、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会议纪要、经济签证、现场勘察记录等。
未经三级审核的征求意见稿不得对外公布。
2.1.2 项目负责人在与结算编制方的核对过程中,如有调整需做好记录,包括调整原因及基本准确的数据,按三级审核程序提交审核后出具审核报告。
在核对过程中,结算审核初稿总额调整超过3%或者单个项目调整超过10000元的,由项目责任人填写调整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审核意见,经公司负责人审批后调整;特殊情况下项目责任人认为确需调整的应先口头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调整,并在出具报告前由项目负责人填写调整审批表。
2.2 三级审核主要内容2.2.1 初级复核(1) 熟悉咨询业务的基础资料和咨询原则,对咨询成果进行全面校核,各责任人对其校核内容的质量负责。
(2) 校核使用的资料和依据是否正确合理,引用的计价依据及计价方式是否正确。
(3) 校核中的数据引用、计算公式、计算数量、软件使用是否符合咨询业务有关规定,计算数字是否正确,各分项内容是否完整,有无漏项、多项。
(4) 校核人员在三级审核表中列述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复核修改,复核修改后方能提交审核。
2.2.2 二级审核(1) 审核咨询业务成果文件,审核人员对其审核内容的质量负责。
(2) 审核咨询业务的原则、依据、方法是否符合咨询合同要求和有关规定,基础数据、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以及软件使用是否正确。
(3) 重点审核咨询成果的内容有无漏项、多项,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是否恰当,计算与编制的原则、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各项目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致,咨询成果说明是否规范,论述是否通顺,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检验关键数据及相互关系。
2.2.3 三级审核审核人员在三级审核表上列述审核中发现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人员复核修改,复核修改后方可签发。
各级审核人员在审核时,应做出审核记录,书面表示审核意见,记录在表内,并签名和签署日期。
工作底稿经三级复核无误后,由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发方可出具报告。
2.3 质量考核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责任人由具备独立作业能力的造价人员担任。
公司对每个项目的负责人进行质量考核,与效益工资挂钩。
考核办法如下:2.3.1 考核实行百分制,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
2.3.2 专业项目负责人自查及项目负责人初审阶段,本阶段发现并更正的错误不扣分,但应记录于审核表内。
2.3.3 部门负责人二级审核阶段,对咨询成果文件中发现的问题在核实后予以扣分,扣分标准如下:(1) 对咨询成果文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小错误,每发现一处扣1分。
(2) 咨询成果文件关键性内容中发现有张冠李戴、汇总错误、逻辑性错误、前后不一致等情况时,每发现一处扣10分。
(3) 工程量计算误差、套项错误、缺项、重复计算等对咨询成果文件未产生较大影响,每发现一处扣2分。
(4) 工程量计算误差、套项错误、缺项、重复计算等对咨询成果文件产生较大影响,误差超过该项目总价3%且在3000元以上或影响金额超过10000元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影响金额超过50000元的,每发现一处扣20分。
(5) 由于资料不合理,项目责任人未能发现导致出现误差的,酌情扣1-10分。
(6) 结算审核项目初稿调整未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扣100分。
(7) 报告未经三级审核擅自向外公布或发放的,扣100分。
(8) 单个报告出现错误3处以上的,加扣5分;同一人员同样的错误在一个月内出现三次及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加扣10分。
(9) 每个项目的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该项目不计提效益工资;考核得分60分到89分的,该项目效益工资按得分数计算比例,即得70分的按70%计算效益工资,得80分的按80%计算效益工资,依此类推;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每分扣50元,但扣款总额不超过该项目效益工资。
(10) 项目负责人一年内报告无扣分的,本年度完成最终报告的项目将给予适当奖励。
(11) 年终时,按个人所有项目的平均得分纳入个人报告质量考核指标。
2.3.4 三级审批阶段发现咨询成果文件有错误时参照二级审核的扣分标准对项目责任人进行扣分,同时对二级审核人员进行加倍扣分;若二级审核人员全年无错误,公司将业务人员的扣款金奖励给审核人员。
2.3.5 咨询成果文件发出后,委托方或其他相关方发现有错误时,参照二级审核的扣分标准对项目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对二级审核人员进行加倍扣分;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的,对责任人及审核人加倍处罚;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分别按责任人、审核人在该项目中的收益二倍以内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没收执业风险金。
2.4 专业项目负责人在执业过程中发现有不能确定的技术问题,需以书面形式向项目负责人反映,项目负责人应予以明确回复。
项目负责人不能解决的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予以明确回复。
部门负责人不能解决的报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应予以明确回复。
专业项目负责人按最终的回复意见执行,回复人对所回复的意见负责。
3、重大项目会审制度3.1 目的:为搞好工程造价咨询,保证工程造价咨询质量,保障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进度,建立完整的工程造价重大问题会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3.2 适用范围:我单位实施的所有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3.3 制度:(1) 工程造价咨询控制:在招标或与委托单位签定合同时特别强调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相关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资料制度,以尽量减少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相关资料的矛盾错误。
(2)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接受制度:项目负责人接受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检查相关资料质量,要求清晰明确,相关人员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负责人资料接受记录及存档保管。
(3) 项目发放制度:项目负责人负责向项目具体编制人或复核人发放资料并做好资料发放记录,记录清楚发放资料名称、接受人、接受时间及接受人签字。
(4) 重大问题会审人员:下列人员必须参加工程造价咨询重大问题会审建设方:现场负责人员及其他技术人员;设计方:设计院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及各个专业设计负责人;监理方:项目总监、副总监及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其他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
(5) 重大问题会审时间控制:资料分发后三~七个工作日内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重大问题会审沟通。
重大问题会审沟通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上述单位进行重大问题会审。
(6) 重大问题会审,项目负责人针对自己发现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各个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以文字性汇报材料分发会审人员讨论。
(7)重大问题会审会议由业主主持,主持单位应做好会议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字。
(8) 重大问题会审提出的问题在会审会议上必须经过讨论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审记录上明确最终答复日期。
(9) 重大问题会审记录由造价咨询单位负责整理、执行、归档。
(10)重大问题会审记录可采用全部资料集中会审、分部资料会审、分阶段资料会审及分专业资料会审,具体会审形式由造价咨询单位确定。
4、档案管理制度4.1 档案内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料,收、发文件资料,学习培训资料,财务资料。
4.2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档案4.2.1工程造价审核报告存档项目(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正本原件和有签发人签发的底稿。
(2)《工程结算审定表》原件。
(3) 盖有审核人员资格专用章的《工程结算审核计算书》和结算调整明细表。
(4) 审核过程中获取的取证材料、会商纪要。
(5)《委托人送审资料清单》(包括签收和退还清单)。
(6) 送审的工程结算书。
(7) 工程招标和投标文件;图纸及招标答疑、编标统一口径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