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的转移登记
什么是离婚析产房屋?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

什么是离婚析产房屋?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不动产权证署名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离婚后的分割和归属都是很大的问题,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程序,很多夫妻都会产生纠纷,而其中房产归属是麻烦。
这时人们会遇到一个词“离婚析产房屋”,那么,什么是离婚析产房屋?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如何?一、什么是离婚析产房屋离婚析产房屋有两个含义:1、指离婚时,对婚姻存续期间共有的房屋进行分割2、指离婚对财产进行分割时,婚姻存续期间共有的财产所指向的房屋。
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目前规定,双方是免收交易税费的。
若拟析产的房屋正在按揭中,需要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的才能办理析产登记,或者将贷款结清。
另外,各个银行对于离婚析产有不同做法,通常来说客户除了要到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外,一般需要还相应担保。
二、离婚析产房子的过户程序(1)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4、原房屋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2)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费类:1、登记费8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元。
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
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颁布实施《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的通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颁布实施《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4.25•【字号】穗国房字[2009]405号•【施行日期】2009.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颁布实施《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的通告(穗国房字〔2009〕405号)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第60条“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制定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布实施”的规定,结合房地产交易登记工作的实际,我局制订《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并经广州市政府批准,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附件: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技术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登记程序第一节登记申请第二节登记受理第三节审核登记第四节核发权证第三章填写规范第四章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第一节初始登记第二节转移登记第三节变更登记第四节注销登记第五章他项权登记第六章预告登记第七章其他登记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土地及房屋权属登记行为,提高房地产登记工作质量,保障交易安全,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技术规范。
第二条广州市各行政区范围内国有土地的房地产登记适用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所称房地产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单独登记和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统一登记。
第三条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本技术规范的组织实施。
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负责本市房地产登记的具体工作,各区房地产登记分支机构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有关房地产登记工作。
第四条登记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查验申请人提供的登记材料,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并如实进行登记。
房子在夫妻双方名下怎么过户给一方

房子在夫妻双方名下怎么过户给一方房子在夫妻双方名下过户给一方的流程是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世分量证、结婚证等材料去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需要15-30个工作日。
一、房子在夫妻双方名下怎么过户给一方一、房子在夫妻双方名下怎么过户给一方房子在夫妻双方名下过户给一方的流程:1.婚姻存在期间,夫妻双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世分量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2.离婚后,原来夫妻双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世分量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二、房产过户需要什么资料买卖房产过户需要的资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双方身世分量证、户口簿、未婚或已婚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产权证、核档证明、完税证明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世分量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办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多长时间《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夫妻房产证过户到一方需要什么手续夫妻房产证过户到一方需要什么手续夫妻房子过户到另一方费用标准是多少?要根据房价还有面积。
地区之间可能会有一点差异,但是不大,这个要根据你们当地房管局的规定。
(一)夫妻房产过户手续之婚前房产过户手续1·夫妻间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隶属共有财产的范畴,所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候,要么是买卖手续办理或是赠与手续办理。
肖某、李某1分家析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肖某、李某1分家析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审理法院】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8【案件字号】(2020)豫16民终314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建松张淮滨朱发亮【审理法官】张建松张淮滨朱发亮【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肖某;李某1;金某;李某2【当事人】肖某李某1金某李某2【当事人-个人】肖某李某1金某李某2【代理律师/律所】牛福海河南颖滨律师事务所;牛文博河南百暖律师事务所;胡永正河南箕城律师事务所;于晓浩河南箕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牛福海河南颖滨律师事务所牛文博河南百暖律师事务所胡永正河南箕城律师事务所于晓浩河南箕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牛福海牛文博胡永正于晓浩【代理律所】河南颖滨律师事务所河南百暖律师事务所河南箕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本院观点】上诉人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达到证明李某2转移财产的目的,本院不予采信。
根据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共有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共有财产。
【权责关键词】共同共有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清算变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共有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共有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共有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个人买卖、赠与、离婚析产、夫妻析产)

收件
编号
(工作人员编写)
收件人
(工作人员填写)
单位:√平方米 □公顷(□亩)、万元
日期
2016年×月×日
申请
登记
事由
□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构筑物所有权□地役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抵押权□其他
(按实际情况填写,无则用/表示)
登记原因及证明
登记
原因
(根据实际申请情况填写)
登记
原因
证明
文件
(填写申请登记提交的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申请证书版式
√单一版 □集成版
申请分别持证
□是√否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经工作人员确认后签字)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
面 积
23.1/120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构筑物类型
独所有□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所占比例%)
使用期限
至2085年3月1日止
抵押
情况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
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
地役
权情
况
需役地坐落
(按实际情况填写,无则用/表示)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首□次登记(□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其他
申请人情况
登 记 申 请 人(共有人用/分开填写)
权利人姓名(名称)
房地产登记网上预受理系统填写说明-房地产登记网上预受理系统操作指引

房地产登记网上预受理系统填写说明一、登记类型选择指引(一)房地产权登记* 网上预受理的“房地产权登记”主要指办理房地产权证的登记业务,现包括房地产二级转移登记与房地产三级转移登记。
1.哪些情况属于“房地产二级转移登记”?(1)取得合法拆迁补偿的房屋,需要办理房地产权证---选择→房屋拆迁补偿登记(2)购买人向开发商购买现售的商品房(即直接能交付使用的新房),需要办理房地产权证---选择→商品房现房转移登记(3)购买人向开发商预购的商品房(即已开始预售但尚未竣工交楼的新房),已办理预告登记证明或预购证的,该房屋现已竣工交楼,需要办理房地产权证---选择→预购商品房转现房转移登记2.哪些情况属于房地产三级转移登记?(1)夫妻双方离婚后对财产进行分割---选择→房地产权离婚析产转移登记(2)个人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即符合国家政策的中低收入居民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购买由政府扶持的以微利价出售的房屋)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现再次转让---选择→个人经济适用房买卖转移登记(3)个人购买了房改房(即职工根据国家房改优惠政策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购买单位的公房)并取得产权证后,现再次转让---选择→个人房改房买卖转移登记(4)个人购买的房产并取得产权证后,现再次转让---选择→个人普通房买卖转移登记(5)单位购买的房产并取得产权证后,现再次转让---选择→单位房地产买卖转移登记(6)产权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房地产赠与(即无偿转让)给他人---选择→房地产赠与转移登记(7)产权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根据其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接受其遗赠的受遗赠人继承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选择→房地产继承、遗赠转移登记(二)房地产抵押登记* 房地产抵押是指产权人为了生产经营或生活需要向金融机构或他人借款,或是为了履行协议,用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作为担保物抵押给债权人或协议一方的行为。
* 网上预受理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分为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与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
房地产登记中心办事流程

房地产登记中心办事流程房地产登记业务办事流程一、非行政许可事项 (一)初始登记类业务1.业务事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空地变更登记、空地遗失补发登记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一科 时 限:5个工作日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一科时 限:3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2个工作日2.业务事项:商品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单位自建房屋权属初始登记、个人自建房屋权属初始登记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一科 时 限:8个工作日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一科时 限:5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2个工作日3.业务事项:补办土地使用权登记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一科 时 限:4个工作日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一科时 限:2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1个工作日(二)二级市场(商品房)转移登记类业务 1.业务事项:房改房转移登记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 限:4个工作日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三科时 限:2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1个工作日2. 业务事项:预购商品房转现房转移登记、商品房现房转移登记、商品房协助执行转移登记、经济适用房转移登记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一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 限:7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3个工作日3. 业务事项:房屋拆迁补偿登记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 限:5个工作日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三科时 限:3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2个工作日(三)三级市场(存量房)转移登记类业务业务事项:土地使用权或者在建工程转移登记、个人房地产买卖转移登记、个人经济适用房买卖转移登记、个人房改房买卖转移登记、单位房地产买卖转移登记、委托公开交易的房地产转移登记、房地产(存量房)协助执行转移登记、房地产赠与转移登记、房地产互换转移登记、房地产继承转移登记、房地产权离婚析产转移登记、房地产权分割(合并)转移登记、企业(村)改制的房地产转移登记、作价入股的房地产转移登记、企业收购、合并、分立的房地产转移登记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审核级别:二级审核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四)非权属变更登记类业务1.业务事项:权利人(个人)姓名变更登记、权利人身份证件变更登记、房地产地址或者名称变更登记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一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 限:5个工作日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三科时 限:3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2个工作日2.业务事项: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合并登记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审核级别:一级审核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时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时限:1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时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时限:即来即办3. 业务事项:单位名称变更登记、房地产用途变更登记、房地产面积变更登记、房地产分割或者合并变更登记、配偶共有房地产权变更登记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登记二科 时 限:4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时 限:1个工作日4.业务事项:开发企业自用商品房登记、房地产权注销登记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 限:4个工作日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三科时 限:2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1个工作日(五)抵押登记类业务1.业务事项: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审核级别:一级审核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时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时限:7个(5个)工作日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三科时限:3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时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时限:2个(0个)工作日2.业务事项:购买现房贷款抵押权变更登记、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土地抵押权变更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 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一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1个工作日3. 业务事项: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国有土地抵押权设立登记、国有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 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登记二科 时 限:5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2个工作日4. 业务事项:购买现房贷款抵押权设立登记、预购商品房转现房抵押权设立登记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一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 限:4个工作日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三科时 限:2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1个工作日5. 业务事项: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权转移登记、房地产抵押权转移登记、国有土地抵押权转移登记、国有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权转移登记、 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 限:7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3个工作日(六)地役权登记类业务业务事项:房地产地役权设立登记、房地产地役权变更登记、房地产地役权转移登记、房地产地役权注销登记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 限:5个工作日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三科时 限:3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2个工作日(七)预告登记类业务1.业务事项:注销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审核级别:一级审核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时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时限:1个工作日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三科时限:1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时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时限:1个工作日2.业务事项:房地产权转移预告登记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审核级别:二级审核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时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时限:1个工作日3. 业务事项:注销房地产抵押权预告登记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审核级别:一级审核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时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时限:1个工作日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三科时限:1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时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时限:1个工作日4. 业务事项:注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房地产权转移预告登记 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 限:5个工作日5.业务事项: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变更、房地产抵押权预告登记变更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 限:3个工作日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三科 时 限:2个工作日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一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 限:5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2个工作日6. 业务事项:房地产抵押权预告登记 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时 限:4个工作日核准人员:房地产登记三科时 限:2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1个工作日7. 业务事项: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一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 限:7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3个工作日(八)合并办理业务业务事项: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转现房转移登记与预购商品房转现房抵押权设立登记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一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限:各项业务各4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限:2个工作日二、公共服务事项(一)更正登记1. 业务事项: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更正、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更正、房地产抵押预告登记更正、房地产抵押权更正登记、房地产最高额抵押权更正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权更正登记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审核级别:一级审核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2. 业务事项:房地产转移预告登记更正、房地产地役权更正登记 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二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 限:4个工作日审查人员:房地产登记三科时 限:2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1个工作日3. 业务事项:房地产权更正登记 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一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房地产登记二科 时 限:7个工作日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缮证发证科 时 限:3个工作日(二)异议登记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一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法律事务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法律事务科 时 限:1个工作日发证人员:法律事务科 时 限:即来即办缮证人员:法律事务科 时 限:即来即办(三)异议登记注销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审核级别:一级审核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四)司法协助业务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审核级别:一级审核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受理人员:法律事务科时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法律事务科时限:1个工作日(五)撤销登记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 审核级别:一级审核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办理人员:法律事务科 时限:即来即办办理人员:法律事务科 时 限:15个工作日办理人员:中心领导 时 限:5个工作日办理人员:法律事务科 时 限:2个工作日办理人员:法律事务科 时 限:8个工作日受理人员:法律事务科 时 限:即来即办审核人员:法律事务科 时 限:1个工作日(六)房地产权证(预告登记证明、他项权证)灭失补发、破旧补发、换发业务业务事项暨办结时限:房地产权证灭失补发、房地产权证破旧换发(1个工作日)、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灭失补发、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破旧换发(5个工作日)房地产抵押权利证书灭失补发、房地产抵押权利证书破旧换发、房地产地役权利证书灭失补发、房地产地役权利证书破旧换发(7个工作日)审核级别:一级审核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七)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发证人员:缮证发证科时限:即来即办(八)查询房地产登记信息并出具证明 办结时限:即来即办 办理流程及流程办理时限:备注:1.案卷应在本阶段届满日下午4:30分前移交后一环节经办科室; 2.初审期间,发现案卷未按办事指南要求收齐资料或者填写不完整、填写内容有明显错误的,可作为问题案卷退回受理科,由原受理人员通知申请人补正;案卷存在其他问题的,由审核人员通知申请人补正;3.复审期间,发现案卷需补正的,可作为问题案卷退回初审科室,由原初审人员通知申请人补件或者改件;受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 限:即来即办查询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 时限:即来即办提交人员:开发企业办理人员:房地产登记受理科、房地产登记一科4.所有案卷的补正、或者退回前一环节经办科室,需由科室负责人确认;5.申请人主动提出退件且符合退件规定的,由该环节办理人员负责退件;6.因属问题案卷需要退件的,需经科室负责人确认;7.对案卷补正或者退回前一环节经办科室有争议的,应报各自分管领导协商解决。
父母死亡后房屋析产流程

父母死亡后房屋析产流程一、确认房屋产权归属1.1 需要确认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
如果父母的房屋产权是明确的,即属于父母的名下,那么在他们去世后,房屋的所有权将按照法律规定转移给合法的继承人。
1.2 如果房屋是父母共有的,需要确定共有份额的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共有产权份额可以是等份或不等份,具体视情况而定。
二、处理遗嘱和继承人确定2.1 如父母在生前留有遗嘱,遗嘱中应明确对房屋的继承安排。
遗嘱的执行需要依据法院认证的有效性,继承人必须是合法的继承人,才能按照遗嘱的规定继承房屋。
2.2 如果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依据《继承法》的规定,房屋的继承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
需根据法定继承顺序确定房屋的继承人。
三、办理继承登记和产权过户3.1 继承人需准备完整的继承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死亡证明、法院认定的继承关系证明、遗嘱等。
在取得法院的继承认证后,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继承登记。
3.2 继承登记通过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继承人应准备好个人身份证明、继承登记证明、房屋原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并缴纳过户费用。
四、处理可能存在的共有房产问题4.1 如果房屋属于父母共有,其份额的继承人需协商共有房产的处理方式。
可以选择协商出售、转让份额或其他方式来处理共有房产。
4.2 如无法协商一致,继承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割共有房产。
法院将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合理的分割决定。
五、税务处理和费用支付5.1 在办理房屋过户和产权登记时,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和过户费用。
包括契税、个税(如有)、过户手续费等。
5.2 继承人应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相关税费,以确保房屋产权过户顺利完成。
六、法律意见和咨询6.1 在整个房屋析产过程中,如遇到法律问题或有疑问,继承人可向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寻求法律意见和建议。
法律专业人士将根据具体情况为继承人提供合理的法律支持和帮助。
6.2 在处理房屋析产过程中,继承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合法权益,避免因处理不当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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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资料齐全,且符合《不动产登记试行条例》的相关要求
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主体资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登记(授权)委托书(窗口领取);
2、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军官证、临时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委托公证书)(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权属来源资料
申报单位
/个人信息
单位/个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窗口咨询时出具
三、权籍测量成果:宗地图、房产分户图各2份。
四、税费资料
离婚(析产)非住宅的提供契税、土地增值税(土地收益金)等缴纳凭证。
五、其他相关材料
1、申请人办理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
注:上述资料在权籍调查时已收取并影像化扫描的,不再重复收取。
工作流程
不动产登记申请→窗口受理→审核→登簿→窗口发证
一次性告知书(试行)
审批事项名称
离婚(析产)的转移登记
申请方式
单方或双方申请
登记结果
《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50元/件。低保户、残疾人免缴。
收费依据
鄂价房服费[2008]109号、武价房[2008]87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
1、不动产权属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2、离婚证明(离婚证、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离婚协议书或财产分割协议(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4、确认财产分割协议的公证书(原件);
5、离婚(析产)非住宅的,提供《武汉市房屋交易告知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