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原理与实务_第11章 财政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自考金融理论与实务名词解释题

第一章货币与货币制度货币制度是指国家对货币的有关要素、货币流通的组织和管理等进行的一系列规定。
货币单位:当货币作为计价单位为商品和劳务标价时,其自身也需要一个可以比较不同货币数量的单位,这就是货币单位。
无限法偿:是指法律保护取得这种能力的货币,不论每次支付数额的多大,不论属于何种性质的支付(购买商品、支付服务、结清债务、亦或缴纳税款等),支付的对方均不得拒绝接收。
有限法偿:是指在一次支付行为中,超过一定的金额,收款人有权拒收,在法定限额内,拒收则不受法律保护。
区域货币一体化:是指一定地域内的国家和地区通过协调形成一个货币区,由联合组建的一家主要银行发行和管理区域内的统一货币。
实物货币:是指以自然界中存在的某种物品或人们生产的某种商品来充当货币。
存款货币:通过银行存款账户中的存款划转,货款得以结清,商品交易完成。
在这个过程中,能够签发支票的活期存款发挥着与银行卷同样的购买功能,我们将其称为“存款货币“。
电子货币:是指处于电磁信号形态,通过电子网络进行支付的货币。
足值货币:即作为货币商品的各类实物和金、银、铜等金属的自身商品价值与其作为货币的购买价值相等。
不足值货币:即作为货币商品的实物,其自身的商品价值低于其作为货币的购买价值。
计价单位:货币作为计价单位,就是指用货币去计量商品和劳务的价值,赋予商品、劳务以价格形态。
交易媒介:在商品流通中,起媒介作用的货币,被称为交易媒介,马克思称其为流通手段。
支付手段:在商品买卖行为与货币支付行为相分离的情况下,货币不再是商品流通中的交易媒介,而是补足交换的一个独立的环节,此时货币发挥的是支付手段的功能。
第二章信用银行信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态提供的间接信用。
商业信用是工商企业间以赊销或预付货款等形式相互提供的信用。
赊销和预付货款是商业信用的两种基本形式+1消费信用是工商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其消费支出的一种信用形式。
(赊销、分期付款、消费信贷是消费信用的典型形式。
第十一章计划调控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计划调控法律制度第十一章计划调控法律制度本章导语第一节计划调控法的基本原理一、计划调控与计划调控法(一)计划的概念国家计划可分为以下几类:(二)计划调控国家计划调控具有以下三方面功能(三)计划调控法二、计划调控权的分配(一)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计划审批权和调整权(二)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计划编制权和执行权三、计划调控法的调整手段第二节计划调控法的主要制度一、计划调控实体法律制度二、计划调控程序法律制度(一)计划的编制与审批制度(二)计划实施制度(三)计划的监督制度三、产业调控法律制度(一)产业政策的概念(二)产业调控法的概念和特点(三)产业调控法的主要内容四、投资调控法律制度(一)投资与计划(二)投资调控法的概念和渊源(三)投资调控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五、区域规划法律制度(一)区域规划的概念和内容内容(二)区域规划法的概念和渊源(三)区域规划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六、对外贸易调控法律制度(一)对外贸易和对外贸易法的概念(二)对外贸易法与宏观调控(三)对外贸易预警应急制度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四)中国“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规划美文欣赏幸福语录遭遇苦难的时候,别急着为自己抱不平。
有的礼物,常以遭难的面容现身。
威胁看似好用,但以力服人,都只是一是有效。
记忆有美化的功能,得不到的最美,失去时才知自己没有好好珍惜的,更美。
距离创造美感,日日如胶似漆,只是美梦中的甜蜜快乐短信人心是杠杆,不要长称自己是得多,还是失多,要常称自己是善多,还是恶多,是爱多,还是恨多,是索取多,还是付出多,不要问外在公不公,要问内心平不平。
名句积累庖丁解牛,游刃有余。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无有所不知,智有所不明。
持之有故,言之有理。
尾声一首未成年。
2020中级经济师考试基础网课精讲班讲义第35讲第11章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第1节-1

第二部分 财 政【财政考情分析】【财政知识脉络】第十一章 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基本框架】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政策政府预算【本章内容精讲】第一节 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融资与生产【本节知识点】【知识点1】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特征 【知识点2】公共物品的需求显示 【知识点3】公共物品的融资与生产 【知识点4】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结构【本节内容精讲】【知识点1】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特征一、公共物品及其特征1.定义:公共物品是指增加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同时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那类物品。
由美国经济学家萨缪尔森首次提出来的。
2.“纯公共物品”的两大特征(2非)例题精讲【真题•2016单选】在某种纯公共物品的总供给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一个人增加该物品的消费,其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会( )。
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公共物品的定义及其融资与生产1.公共物品及其特征2.公共物品的需求显示3.公共物品的融资与生产4.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结构市场与政府的经济活动1.市场和市场效率2.政府经济活动的范围财政的基本职能1.资源配置职能2.收入分配职能3.经济稳定发展职能公共选择与政府失灵1.公共选择理论2.政府失灵及其表现形式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义和方向A.相应增加B.相应减少C.不受影响D.趋于平均【答案】C【解析】2013年单选考点。
根据萨缪尔森公共物品的定义,纯公共物品是指增加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同时减少其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那类物品。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第十一章

一、票据概述
(一)票据的概念 1、 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活动中的一切凭证, 如提单、仓单、发票、汇票、本票、支票等; 2、狭义的票据是指发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 自己或委托他人向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 额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我们一般所称的票据往往是指狭义的票据。
(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及法律 地位 1.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 2.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 (四)商业银行的变更 七、商业银行的接管 (一)接管的目的和条件 (二)接管的程序
八、商业银行的终止 商业银行的终止是指商业银行因出 现解散、被撤销和被宣告破产等法律规 定的情形,消灭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 (一)商业银行的解散 (二)商业银行被撤销 (三)商业银行的破产
五、票据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票据行为是引起票据权利义务关 系发生的法律行为,包括出票、背书、 承兑、保证四种。 (一)要式性 (二)无因性 (三据行为的形式
1、票据必须统一使用中国人民银行规 定的格式; 2、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必须符合票据法 的规定; 3、票据在依法记载完成后,必须由出 票人将票据交付给持票人。
(四)投保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后果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 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成立 之日起满2年后,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 以按照合同给付保险金。未满2年的,保险人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对投保人已支 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按照保险单退还其现 金价值。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者死 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名词解释

1、外贸代理制度——是指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自己的名义依法为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代理进出口业务的制度。
2、再贴现——是指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将通过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
3、土地使用权划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4、固定资产投资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投资决策权、具备资金筹措能力、享有投资收益并且承担投资风险的法人。
5、价格监督检查——是指价格主管部门、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对违反价格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所进行的监督、检查和处罚等活动的总称。
6、矿产资源法——是调整在勘探、开采、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是指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检验等公证检验工作的技术机构。
8、和解制度——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为了预防债务人破产,由债务人和债权人团体订立的延期清偿或者减少清偿的协议,并经人民法院认可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制度。
9、房地产抵押——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10、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会计手续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的一种监督。
11、存款准备金——指具有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为应付储户提款而保留的库存现金和按照规定存入中央银行的存款。
12、产品质量义务——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质量方面应当承担的作为和不作为的责任。
13、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由中外投资者双方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设立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三种形式。
1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之间就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高教社马工程经济法学(第三版)教学课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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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贸易和对外贸易法的概念
对外贸易
对外贸易法
• 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 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
技术和服务等交换活动,
包括进口和出口。
• 国家调整在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中 产生的对外贸易管理关系和 对外贸易合作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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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调控权的分配
(一)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规划审批权和调整权
• 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发展规划或计划审批权 • 国家权力机关享有计划调整权
(二)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规划编制权和执行权
• 国务院行使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职权 • 国家发改委相应拟定并组织实施执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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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划调控法的体系
(一)规划实体法
• 规划实体法的内容,主要是对发展规划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规 划或计划的内容、形式、指标体系作出的规定。
• 规划或计划机构包括规划或计划的制定、审批和管理机构。 • 规划或计划的内容包括规划或计划发展目标以及为实现该目标所采
取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规划程序法
• 规划程序法使规划或计划调控操作程序法定化,是实现规划或计划 目标、落实实体内容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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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规划调控权的分配
规划调控权是发展规划主体所享有和行使的权力 (利),具体应包括对国民经济总量平衡、结构 优化、内外贸易以及社会发展目标等方面进行规 划或计划的权力(利)。
• 编制权、审批权、执行权、调整权和监督权 • 三级三类发展规划管理体系 • 国家发展规划是其他各级各类规划的总遵循
马工程《经济法学》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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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计划调控法的基本原理
一、计划调控与计划调控法
二、计划调控权的分配
三、计划调控法的调整手段
. 高等教育出版社
一、计划调控与计划调控法
(一)计划的概念
(二)计划调控
(三)计划调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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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调控与计划调控法
计划的概念
• 对于国家来说,计划 的重要性更为突出和 明显,国家需要通过 计划的运用,制定经 济和社会发展战略, 部署、规划、安排和 调控国民经济运行和 发展。
计划调控
• 计划调控是国家通过 制定和实施计划的方 法,对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活动施加的调 节与控制。
计划调控法
• 计划调控法是调整国 家制定和实施国家计 划调控过程中发生的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总称。
内容
• 基础设施整合,着重解决重复建设和资源 共享问题。
• 空间结构优化,明确空间发展方向和重点, 特别是城镇空间布局的方向和重点,解决 区域内部特别是跨行政区的协调发展问题。
• 产业结构、经济结构的优化,主要是从全 国甚至全球视角,解决区域在全国发展格 局中的职能分工和定位问题。
• 土地、水和其他重要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生 态环境保护,使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 协调起来。五是政策措施,通过提出支撑 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协调中央与地方、 地方与地方之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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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划调控权的分配
(一)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计划审批权和调整权
• 计划审批权 • 计划调整权
(二)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计划编制权和执行权
• 国务院行使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职权 • 国家发改委相应拟定并组织实施执行.职责
财政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政府对价格总水平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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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五、价格违法行为的责任
★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
定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或者违反禁止性规 定的,可由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没收其 违法所得,并可处非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 违法所得的,可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 停业整顿。
财政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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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2
财政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同学
们对国家财政制度有所了解,正确执 行财政金融的相关法律制度。
• 主要内容:财政金融基本制度;税收
制度;价格制度;保险制度;证券制 度;票据制度。
• 学习要求:结合自身的专业,了解具
体的金融管制、税收制度以及价格等 相关制度中的具体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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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三)资源税收制度
★纳税人是开采和生产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四)财产税收制度
★以法定财产为对象。
(五)行为税收制度
★屠宰;车船使用;城市维护建设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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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三、税收法中的程序制度
(一)税务登记制度
★纳税人应当履行登记义务。
(二)税款征收制度
★主动申报;事前申报;事后申报。
(三)税务检查制度
★税务部门有权依法对纳税人员、单位的
财务资料进行检查。必要时可采取临时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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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四、违法责任
★对于违反《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纳税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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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财政法Biblioteka 2、财政体系 (1) 国家预算 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按法定程序预先制订的关于本来一定时 期收入和支出的财政计划。 (2)国有企业财务 国有企业进行各种业务活动时,通过货币基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 与有关各方所发生的交纳与拨款的关系形成了国有企业的财务活动。 (3) 预算外资金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收自支,在国家预算之外单独管理的预 算外财政基金。 (4) 财政监督 国家各级财政部门在基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对企事业单 位和国家机关的经济活动进行的监察和督导活动。
第十一章 财政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第一节
财政法
一、财政与财政法概述 1、财政 (1)财政的概念 财政是指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强制参与国民收入的分 配和再分配的职能活动。 (2)财政的特征 ①财政的主体是国家 ②以法律为依据,由国家强制力予以保障 ③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和社会的公共欲望,实现公共需要 ④内容包括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三部分 (3)财政的职能 财政主要有三大职能:一是调节分配收入只能;二是配置资源职能; 三是保社会稳定的职能。
第二节
税收法
4、现行税收种类 (1) 流转税 是针对生产流转过程而确定征收的税种,包括:增殖税、土地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 所得税 是针对纳税主体之所得而开征的税种。包括:国有企业所得税、外商投 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 (3) 财产税 是针对取得财产而征收的税种,包括:房地产税、契税。 (4) 行为税 是针对特定行为开征的税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 屠宰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5) 资源税 是针对资源开发利用而开征的税种,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 地占用税。
第一节
财政法
2、财政决算 财政决算是对年度财政预算收支情况的会计总结活动。 3、监督及违法责任 国家对预算的监督分为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 政府专门部门(财政和审计部门、监察部门)的监督,根 据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行政责 任或刑事责任。
第一节
财政法
四、国债的监管制度 1、国债的概念 国债是一种国家债务,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而 以国家信用担保所举借的债务。 国债发行有四种方式 由政府直接面向社会发行的方式 通过金融部门代为发行的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经纪出售的方式 采取行政摊派的方式
第二节
税收法
二、税收法中实体制度 1、流转税收制度 (1) 增值税 对生产、经营活动或商品的增值额征收的税种。税率分为四种:一 零税率;二、低税率(13%);三、基本税率(17%);四、特种税率 (6%)。 (2) 营业税 是指对我国境内从事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行为的 单位和个人,按照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税率分为三钟:3%、5%、 5-20%。 (3) 消费税 是对规定的消费品中消费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税收法
第三节
金融法
一、金融及金融法概述 1、金融的含义 金融,狭义上指货币资金的融通,广义上指与货币流通 和信用有关的一切经济活动。金融体系中,以中央银行为 主导。各种金融机构相互分工配合,自主经营。 2、金融立法 主要包括了银行法、货币法、票据法、证券法、期货法、 保险法、融资租赁法等。
第二节
税收法
2、所得税收制度 (1) 征税范围 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德税两种。 (2) 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有所得者。 (3) 税率 企业所得税率为33%。 (4)计税方法 3、资源税收制度 4、财产税收制度 5、行为税收制度
第二节
三、税收法中程序制度 1、税务登记制度 2、税款征收制度 3、税务检查制度 4、违法责任
第二节
税收法
一、税收法概述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向纳 税人收取财政收入的一种经济活动。 税收法是指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法及其构成要素 构成要素为: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 节、纳税期限、税收减免、违章处理。 3、税收法律关系 是国家与纳税人依照税法,以征税为内容而产生的权利 义务关系。
第一节
财政法
3、财政立法 财政法是指调整国家资金的筹集、运用、管理等财政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财政法的基本原则 1、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原则 2、开源节流原则 3、区别对待、合理负担原则 4、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原则 5、节约资金、有效配置原则 6、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第一节
财政法
三、财政预算与财政决算 1、财政预算 财政预算是指按照法定程序编制、核定在一定时期内国家集中掌握 一部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预先方案。 (1)预算立法 1994年3月22日通过《中国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5年1月1日起实施。 (2)预算管理体制 我国实行“一级政权、一级财政”的预算管理制度。分五级:中央 预算;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县、自治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乡、民族乡、镇预算。 (3)预算编制、审查和批准 预算必经依法编制,编制前由国务院下达关于编制下一年度预算草 案的指示,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编制、汇总上报。各地预算由相 应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4)预算执行和调整 预算必须严格执行,如需调整必须由政府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提请 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一节
财政法
四、国债的监管制度 1、国债的概念 国债是一种国家债务,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而 以国家信用担保所举借的债务。 国债发行有四种方式 由政府直接面向社会发行的方式 通过金融部门代为发行的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经纪出售的方式 采取行政摊派的方式 2、国债的发行和管理
第一节
财政法
五、政府采购的支出管理制度 1、政府采购的概念 政府采购是政府为了维持行政运作、实现公共目的,依照法定程序 和要求,以购买者的身份购进货物,工程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 2、政府采购立法 2002年6月29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03年1月1日起 实施。 3、政府采购支出的管理 政府采购支出的管理主要通过鉴定合同签订形式的招投标制度、财务转 帐跟踪制度、质量监督制度、事后审计制度、适当的向社会公开制度、 人大综合审议制度等相互配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