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外招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招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驻外招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建议稿)
为提高招商引资实效,充分调动驻外招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营造重视招商的浓烈氛围,决定从考核和奖惩两方面着手,加强对招商人员的考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工作实绩与收入相结合,打破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一个样,充分调动驻外招商人员的工作激情和潜力。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对象
全体驻外招商人员
2、考核方式
(1)设立招商引资奖。
参照xx发〔2009〕12号文件执行。
对于办成3个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的牵头人、联系人除按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实行奖励外,并给予提职调资(正职调资,并建议优先使用)。
(2)设立绩效考核奖。
参照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3、考核主体
(1)绩效考核由党政办负责。
(2)招商引资考核由昆山办事处负责。
4、退出机制
对于一个月之内没有新的项目信息、没有客商拜访或邀请客商回园区考察的招商人员,实行离岗培训。
三、费用管理
对驻外招商人员增加手机费补助和外勤补助(具体标准另行制订),办事处可根据驻外招商人员的现实表现,对手机费补助和外勤补助可进行二次分配;误餐补贴和固定电话费用(定额标准另行制订)实行办事处总量包干,费用额度根据人员由办事处进行核定(对新增或离岗人员,费用进行相应增减)。
交通费用实行一差一单,周结月报制度。
四、休假制度
招商人员每月合理安排一次轮休,由办事处统筹安排,经批准后执行。
五、附则
本办法由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招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一)招商人员考核方案受控状态方案名称招商人员考核方案编号一、考核实施目的1.作为员工薪资调整、绩效工资发放、职务调整的依据。
2.有效增加员工之间的合作精神,对员工全面的工作进行客观了解和公正评价。
3.帮助员工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绩效。
二、适用范围公司营销部招商人员,招商总监、招商内勤、招商策划、客服人员不在本考核范围内。
三、考核频率1.月度考核,对当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实施时间为下月的1~5日,遇节假日顺延。
2.年度考核,考核期限为当年一月至十二月,考核实施时间为下一年度1月的5~15日。
四、考核内容1.拜访及签约量考核市场每日拜访量(名)对应报告数量(份)签约(份)外地专业市场208本地市场(六安市区)105本地市区53本地县乡432.工作能力工作能力主要考核招商人员的市场认知、产品的认知、业务熟悉、基本业务素质能力。
3.工作态度工作态度的考核主要包括工作责任感、工作合作性、工作纪律性、服务意识等方面。
五、考核实施1.考核实施部门营销部对招商人员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予以配合,考核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2.考核实施程序(1)营销部总监组织相关人员对,根据员工实际工作表现,对招商人员进行评估,并将结果汇总上交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于审批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反馈被考核者,进行绩效面谈。
六、考核结果运用1.月度考核月度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优秀员工评选。
评选方法:2.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员工职务调整、奖金分配与培训的安排。
(1)奖金分配公司根据招商人员实际工作表现评估的结果,将其设置不同的奖励系数,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奖励系数分配表考核结果划分A B C D E 奖励系数 2.0 1.5 1.2 1.00(2)培训与发展考核等级为A级和B级的员工,有资格享受公司安排的能提升培训。
考核等级为C级的员工,可以申请相关培训,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参加,并根据员工实际工作表现,进行职务晋升。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一、目的和背景为了规范招商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其工作效率和绩效,本制度将确定一套招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以确保招商人员按规定执行其工作职责并取得优异工作成绩。
二、考核管理标准1.招商任务目标:每季度拟定的招商人员个人任务目标和团队任务目标成为考核的依据,确保招商人员工作聚焦于招商任务的实现。
2.招商绩效评估:根据招商人员工作完成情况、质量和效益,以及与上级、同事、客户之间的关系处理情况,进行综合性绩效评估。
3.招商人员工作要求:招商人员需准确了解公司产品/服务特点、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制定招商计划并按照计划执行。
4.工作日志:招商人员需要每日记录工作情况、客户洽谈情况、进展等,并提交给上级进行审核。
5.账目管理:招商人员需正确记录招商过程中的款项、费用等,并定期向财务部门提交相关账目。
三、考核标准1.招商任务目标达成情况:根据个人、团队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评定招商人员的任务达成程度。
达成目标越多,评级越高。
2.招商业绩及效益:根据招商人员的团队业绩、签约合同金额、订单数量、市场份额等指标,评定个人绩效。
绩效越高,评级越高。
3.招商工作质量:根据招商人员的客户反馈、售后服务情况、客户维系情况等,评定招商工作质量。
工作质量越好,评级越高。
4.团队合作能力:评定招商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能力、沟通与合作情况。
团队协作能力越强,评级越高。
5.创新能力:评估招商人员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创新能力越强,解决问题的能力越出色,评级越高。
四、考核结果及奖惩1.考核结果评定:根据招商人员在各项考核标准上的表现,分为五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待提升和不合格。
2.奖励政策:根据评定结果,进行相应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优秀:可获得奖金、晋升机会等;–良好:可获得奖金、培训机会等;–合格:可获得奖金、提升机会等。
3.惩罚措施:根据评定结果,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待提升:进行培训、辅导;–不合格:进行警告、降薪等。
驻外招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驻外招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驻外招商人员管理考评办法(暂行)为充分发挥驻外招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驻外招商人员的工作效率,规范管理,完善考核制度,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管理对象考评对象为驻外招商工作人员,由组织部和商务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主攻方向本着招大商招强商的原则,紧紧抓住产业转移和回归工程,重点瞄准世界500 强,国内500 强,中央企业,行业100 强等企业,重点在四个区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长三角地区为主攻方向是纺织和服装,珠三角地区主攻方向是食品加工和轻工制造产业,闽、港、澳、台地区为主攻方向是外资企业,京津冀地区主攻方向是世界500 强,国内500 强,中央企业,行业100 强企业。
三、工作目标每个办事处(点),每年至少引进一个2 亿元以上或世界500 强,国内500 强,中央企业,行业100 强企业;每个驻办事处(点)工作人员,每年引进一个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工建设。
四、工作任务1、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全县招商政策,比较优势,积极宣传息县,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所在区域内举办的各类宣传推介活动。
2、加强与所在区域内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的联系,深入调查了解区域内社会发展状况和趋势,建立并完善老乡、客商资源网络。
3、搜集招商项目信息,积极挖掘、寻找项目投资信息,并及时汇总上报县商务局。
每个办事处(点)招商人员每周至少要提供一条有价值的完整招商信息,(完整的招商信息基本内容具体包括:项目内容、投资规模、投资商姓名及联系方式、投资商的具体要求等)。
4、邀请客商来我县考察、投资。
完成县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管理与考核1、驻外招商人员工作期限为一年。
2、驻外招商人员驻外期间工作上必须与原单位脱钩,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不变。
3、驻外招商人员日常工作实行季报月报和周报制,半年一考评,一年一总结。
季报即:各驻外招办事处(点)及人员每季度对整体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将工作动态书面报送县商务局(基本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实绩、区域内经济发展形势、实际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打算等)。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
旨在对招商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适当的奖励或惩罚。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规章制度:
一、考核标准
1.业绩考核:根据招商人员所负责的招商项目的成交量、合同金额、利润等指标进行评估。
2.客户满意度:根据客户对招商人员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评估,包括客户评价、投诉次数等。
3.团队合作:根据招商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能力和贡献进行评估。
二、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一般为季度或年度,具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定。
三、奖励机制
1.绩效奖金:根据招商人员的业绩和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奖金金额根据业绩和考核结果的综合评估确定。
2.荣誉称号:根据招商人员在团队中的表现给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如最佳招商人员、优秀团队成员等。
四、惩罚措施
1.口头警告:对工作表现不佳的招商人员进行口头警告,提醒其改进。
2.人员调动:对表现不佳的招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以期改善工作表现。
3.考核不合格:对连续多次表现不佳的招商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处理,可能会导致绩效奖金或晋升机会的丧失。
五、申诉和复议
如招商人员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企业将进行复议并作出最终决定。
六、其他事项
1.考核过程中应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考核结果的计算和评定应透明可控。
2.对于招商人员的培训和发展应给予重视,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和晋升通道。
以上是一个简化的招商人员考核奖惩规章制度,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企业驻外招商考核方案

企业驻外招商考核方案背景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将业务拓展到国际市场。
为了更好地扩大企业的国际影响力和业务规模,企业需要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设立驻外机构,并开展招商活动。
但是,要想获得成功的招商效果,企业需要制定有效的驻外招商考核方案,以确保驻外机构能够按照公司的要求开展业务,同时也可以对驻外招商的质量和效果进行有效的评估。
目的本文旨在提供一套完整的企业驻外招商考核方案,以帮助企业在驻外招商方面进行科学的管理和评估。
内容1. 驻外招商目标首先,企业需要确定驻外招商的目标。
这包括招商的行业领域、目标市场、招商对象等。
同时,企业还需要确定招商的时间周期和预期的招商收益。
2. 驻外招商任务企业需要明确驻外机构的招商任务和职责。
这包括招商渠道、招商方式、招商计划等。
同时,企业还需要制定相应的指标和考核体系。
3. 驻外招商考核指标驻外招商考核指标是评估驻外机构招商工作效果的重要依据。
企业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招商数量:即签署的招商合同数量。
•招商质量:即签署的招商合同的质量和可行性。
•招商成本:即招商活动的成本。
•招商效果:即招商活动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应。
•招商能力:即驻外机构招商人员的能力和专业性。
4. 驻外招商考核方法企业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驻外招商考核方法,包括对驻外机构的考核、对招商人员的考核以及对招商计划的考核。
考核方法应包括定期检查、评估和奖励制度,以激励驻外机构积极开展招商活动,提高招商效果。
5. 驻外招商考核流程企业需要制定一套清晰、透明的驻外招商考核流程,包括考核周期、考核内容、考核时间点、考核标准和结果反馈等。
同时,企业还应该建立监管机制,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和客观。
总结驻外招商是企业国际化的重要步骤,而有效的考核体系和流程则是确保驻外招商成功的关键。
本文提供了一套完整的企业驻外招商考核方案,帮助企业科学地管理和评估驻外机构的招商工作。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进行相应的拓展和调整,确保驻外招商任务的顺利完成。
滁州驻外招商分局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滁州驻外招商分局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滁州驻外招商分局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市直驻外招商分局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时间:202*-3-510:27:02点击次数:2061为纵深推进“三大战略”,实行强势招商,充分发挥驻外招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管理对象市直各驻外招商分局二、职责任务1、宣传推介滁州,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主动配合市直部门做好在驻点地区举办的各类推介活动。
2、熟悉招商业务。
了解掌握滁州发展目标、产业重点、比较优势、投资政策和重点招商项目等市情;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招商引资能力和工作成效。
3、搜集招商信息。
驻外招商分局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重点区域是以驻点城市为中心,覆盖半径150公里范围的周边地区。
加强与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外商代表处的联系,建立客商资源网络;积极挖掘、跟踪项目线索,开展项目对接和洽谈工作。
4、明确目标任务。
围绕市直家用电器、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汽车配件及节能灯饰等主导产业和实施“531”工程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每个驻外招商分局两年内完成落户开发区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少于4个,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2亿元,年度任务按1亿元考核。
驻外分局引资任务内实绩的1/4列入分局成员所在单位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但不得超过所在单位目标任务的1/2;超额完成部分的1/2可计入所在单位目标任务。
三、工作要求1、驻外人员在本单位的编制、职务不变,工资按现任职务上调一个级别发放。
不参与本单位工作,离岗专职从事招商引资工作,任期两年。
2、驻外招商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
驻点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确需调换的,须经开发区同意,报市委组织部、市招商局批准。
3、驻外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每月平均在外驻点时间不得少于20天,其中陪同客商来滁考察和到周边城市开展招商活动计算驻点时间。
4、驻外招商分局每旬报送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次月3日前向开发区招商局报送月度工作总结。
驻外招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

驻外招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驻外招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驻外招商人员管理考核办法为充分发挥驻外招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驻外招商人员的工作效率,规范管理,完善考核制度,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管理对象全县各驻外招商分局、各驻外招商办事处工作人员。
二、工作职责招商分局的职责:招商分局要切实加强区域内招商办事处的管理,组织安排好同时间段的重点工作,使各办事处搞好团结协作,做到有分有合,负责对办事处工作的考核调度,同时做好各办事处工作动态、工作实绩的统计汇报。
每个招商分局每年引进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不少于1亿元。
办事处的职责:一、积极宣传金寨,配合县内相关部门做好在驻点举办的各类宣传推介活动。
二、搜集招商信息。
驻外招商办事处要加强与各类企业、压滤机滤布厂家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的联系,深入调查了解驻地及周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建立老乡和客商资源网络,积极挖掘、寻找项目投资信息,及时反馈到招商分局,分局汇总后上报县招商局。
每个招商办事处每周至少要提供1条有价值的完整的招商信息(完整的招商信息基本内容具体包括:项目内容、投资规模、投资商姓名及联系方式、投资商的具体要求)。
三、完成招商分局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作管理1、驻外招商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招商局会同招商组研究确定。
2、各驻外招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书面报招商分局,同时报送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招商局、所属招商组;每个月要将有关招商引资信息、当地经济发展形势等工作动态报招商分局,分局汇总后报县招商局;驻外招商人员工作时间内要记好《工作日志》,每天将当日工作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报招商分局,每周由分局梳理汇总后上报县招商局,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3、各驻外招商人员要按时参加招商引资调度会,如不能出席,要向会议组织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
4、依据各驻外招商人员上报的项目信息,招商分局筛选出重点,组织安排相关人员跟踪对接,并将结果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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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招商人员管理考评办法(暂行)
为充分发挥驻外招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驻外招商人员的工作效率,规范管理,完善考核制度,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管理对象
考评对象为驻外招商工作人员,由组织部和商务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主攻方向
本着招大商招强商的原则,紧紧抓住产业转移和回归工程,重点瞄准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中央企业,行业100强等企业,重点在四个区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长三角地区为主攻方向是纺织和服装,珠三角地区主攻方向是食品加工和轻工制造产业,闽、港、澳、台地区为主攻方向是外资企业,京津冀地区主攻方向是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中央企业,行业100强企业。
三、工作目标
每个办事处(点),每年至少引进一个2亿元以上或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中央企业,行业100强企业;每个驻办事处(点)工作人员,每年引进一个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工建设。
四、工作任务
1、认真学习,全面把握全县招商政策,比较优势,积极宣传息县,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所在区域内举办的各类宣传
推介活动。
2、加强与所在区域内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单位的联系,深入调查了解区域内社会发展状况和趋势,建立并完善老乡、客商资源网络。
3、搜集招商项目信息,积极挖掘、寻找项目投资信息,并及时汇总上报县商务局。
每个办事处(点)招商人员每周至少要提供一条有价值的完整招商信息,(完整的招商信息基本内容具体包括:项目内容、投资规模、投资商姓名及联系方式、投资商的具体要求等)。
4、邀请客商来我县考察、投资。
完成县政府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五、管理与考核
1、驻外招商人员工作期限为一年。
2、驻外招商人员驻外期间工作上必须与原单位脱钩,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不变。
3、驻外招商人员日常工作实行季报月报和周报制,半年一考评,一年一总结。
季报即:各驻外招办事处(点)及人员每季度对整体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并将工作动态书面报送县商务局(基本内容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实绩、区域内经济发展形势、实际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打算等)。
月报即:各驻外招商人员每月对所掌握的项目信息进行认真筛选,将重点项目信息以及跟踪结果上报县商务局。
周报即:驻外招商人员工作时间内要记好《工作日志》,每周将工作日志上报县商务局,每周用办事处(点)电话进行
一次电话签到,以上作为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此外,重大项目信息要随时上报,及时制定进一步跟踪方案。
半年一考评:派驻半年后,县委组织部、县商务局将组织人员到驻外点驻地对派驻人员进行考核评定。
一年一总评:派驻服务期满后,县委组织部、县商务局将组织人员深入全面的对驻外招商人员进行考核评定,根据考评结果评优评先。
4、各驻外招商人员原则上在所在区域内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也要加强相互间的联系与协作,积极在其他区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对跨区招商引资成功落地的项目给予重奖。
对本区域的驻外招商人员给予适当处罚。
5、驻外招商人员不得兼职、不得兼薪、不得脱岗。
对发现利用驻外招商之便在外兼职兼薪,或超过规定回乡休息时限或无正当理由长期离开驻地,脱离驻外招商工作连续15天或累计30个工作日的,经县商务局核准认定后,提请县委组织部予以撤换,该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或基本称职等次。
6、驻外招商人员当年引进并开工建设一个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年度考核推荐评优。
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不得评优评先。
7、每年对各驻外招商人员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基本分100分)。
8、日常工作考核由县商务局负责,半年、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商务局共同负责,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单列。
主要是对驻外招商人员进行日常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每月至
少进行3次不定期查岗。
采取电话查询和实地查访相结合的方法确认在岗时间,对一周内三次以上无法联系的视为不在岗。
一次不在岗的进行约谈;二次不在岗的进行诫勉谈话;三次不在岗的予以撤换。
9、各驻外招商人员实行轮休制度,每一个月可以回乡休息5天,休假由办事处(点)负责人统筹安排报县商务局领导批准。
经县商务局领导批准,在县内为引资企业服务时间视为正常在外开展工作时间。
如提前完成工作目标,经县商务局领导同意,该驻外招商人员每人可增补30个回乡休息日。
驻外招商人员离岗前和到岗后须用当地固定电话向县商务局履行请销假手续。
六、经费管理
每个驻外招商办事处(点)每年由县财政安排工作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每个驻外招商人员每月由县财政安排包干工作经费3000元(主要包括生活补助、交通补贴和通讯费等)由商务局集中管理,一月一兑现(一)经费使用原则。
保障工作、节俭节约,合理确定标准,控制总额,按照机关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报销。
(二)经费使用要求。
1、驻外招商办事处(点)实行报账制,由县商务局负责管理。
驻外期间经费开支由办事处(点)负责人初核,报县商务局局长签批,按财务规定据实报销,每季度报销一次。
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房屋租赁费、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生活
补助和必要的工作用餐。
2、经费支出内容必须与工作日志相符,否则不予报销。
七、自身建设管理
驻外招商人员要按照政治坚定、务实高效、严于律己、乐于奉献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热爱驻外招商工作。
要遵纪守法,树立良好对外形象,如发现破坏息县形象的行为,经查实后,视情对直接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八、考核结果运用
1、每年对各招商人员进行一次计分式考核(基本分100分)。
按基础分值100分计算,根据实际得分比例,控制经费开支总额,超过100分的,每增加1分,补助公务费100元,具体考核细则附表。
2、考核工作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每年底县商务局将驻外招商人员的考核情况反馈至原单位,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九、附则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和商务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驻外招商人员管理考核细则
附件:
驻外招商人员管理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