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公私营伙伴关系模式
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PPP)

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PPP)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务管理的模式统称为公私(民)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
具体是指政府、私人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间合作关系的一种特许经营项目融资模式。
由该项目公司负责筹资、建设与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该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而是政府向借贷机构做出的承诺,将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
这个协议使项目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而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的扶持力度将直接影响贷款的数量和形式。
采取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民营企业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PPP模式适用于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资金回报慢的项目,包括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部门,电力煤气等能源部门以及电信网络等通讯事业等。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PPP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项目成功的关键是项目的参与者和股东都已经清晰了解了项目的所有风险、要求和机会,才有可能充分享受PPP 模式带来的收益。
优点1、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在初始阶段就共同参与论证,有利于尽早确定项目融资可行性,缩短前期工作周期,节省政府投资;2、可以在项目初期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分担一部分风险,使风险分配更合理,减少了承建商与投资商风险,从而降低了融资难度;3、参与项目融资的私人企业在项目前期就参与进来,有利于私人企业一开始就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4、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共同参与建设和运营,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5、使项目参与各方整合组成战略联盟,对协调各方不同的利益目标起关键作用;6、政府拥有一定的控制权。
缺点1、对于政府来说,如何确定合作公司给政府增加了难度,而且在合作中要负有一定的责任,增加了政府的风险负担;2、组织形式比较复杂,增加了管理上协调的难度;3、如何设定项目的回报率可能成为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名词解释ppp模式

名词解释ppp模式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
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与bot较之,狭义ppp的'主要特点就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予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予更深。
政府和企业都就是全程参予,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等距。
ppp是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ppp就是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更多服务,主要分散在氢铵公共领域、科东俄公共领域。
ppp不仅仅就是一种融资手段,而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牵涉行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年以来,本市深入细致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和财政部、市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大力推进ppp投融资模式技术创新,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步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一)政府搭台构筑四大支撑一就是机制提振。
创建分管副市长会同,国土资源、财政、国资、建设等部门出席,市和区县连夜非政府的全市ppp 投融资模式改革工作促进机制,有序协同统率,构成机制合力。
二就是制度提振。
制订了《天津市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意见》、《天津市市政公用交通领域推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方案》、《天津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金资金管理试行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打造出规范化制度管理体系。
公私合营(PPP)模式解析

公私合营(PPP)模式解析一、PPP得概念广义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也称3P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就是公共基础设施一种项目融资模式。
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得建设。
通过这种合作方式,合作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得结果。
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政府并不就是把项目得责任全部转移给私营企业,而就是由参与合作得各方共同承担责任与融资风险。
双方首先通过协议得方式明确共同承担得责任与风险,其次明确各方在项目各个流程环节得权利与义务,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优势,使得建设摆脱政府行政得诸多干预与限制,又充分发挥民营资本在资源整合与经营上得优势。
PPP得基本形式包括:运营维护协议、管理协议、租赁购买、BT、BOT、BLT、BOOT、特许经营、非公共机构拥有等。
狭义得PPP就是指政府与私人部门组成特殊目得机构(SPV),引入社会资本,共同设计开发,共同承担风险,全过程合作,期满后再移交给政府得公共服务开发运营方式。
二、PPP模式得典型结构PPP典型得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得形式与中标单位组建得特殊目得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由特殊目得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得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得公司签定得合同支付有关费用得协定,使特殊目得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得贷款。
采用这种融资形式得实质就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得特许经营权与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
三、PPP得风险归属PPP模式设计得核心就是风险分担。
由公共部门与民营部门共同承担基础设施项目得建设,并且分担相应得责任与风险,这就是PPP模式在全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广泛应用得原因。
在不同得PPP项目中,由于项目得限制与范围不同,风险得分担情况会有所不同。
公共部门要实现合理得风险转移,这就是公共部门采用PPP模式得一个重要原因,而民营部门则要求在合理得风险分担基础上,要达到预期得投资回报,这就是民营部门参与PPP模式得初衷。
PPP、BOT、BT、TOT、BTO模式简析

PPP、BOT、BT、TOT、BTO模式简析目录PPP模式 (1)PPP模式的内涵 (1)PPP模式的目标及运作思路 (1)PPP模式的优点 (2)PPP模式的必要条件 (3)BOT模式 (3)BOT的含义 (3)BOT投资的特点和优越性 (4)BOT模式的参与者 (4)实施BOT的步骤 (5)BOT的具体方式 (5)BOT投资方式的发展 (6)BOT与TOT的区别 (6)PPP模式与BOT模式的比较 (7)BT模式 (9)BT模式的含义 (9)BT模式产生的背景 (9)BT模式的运作 (10)我国实施BT模式的依据 (10)BT模式的运作过程 (10)BT模式的特点 (10)BT模式的风险 (10)BT模式下的“信用担保” (11)BT模式的“多米诺骨牌” (11)风险补救措施 (12)TOT模式 (13)TOT模式的概述 (13)TOT方式的运作程序 (13)TOT模式的好处 (13)TOT模式的优势 (14)实施TOT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15)BTO模式 (15)什么是BTO模式 (15)BTO模式适用 (16)PPP模式PPP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共私营合作制)。
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
PPP模式的概念及内涵

PPP模式的概念及内涵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模式是一种旨在促进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合作的商业模式,通过将政府和私营企业的优势相结合,共同实施项目,提供公共服务。
PPP模式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以及其他需要政府和私人部门合作的领域。
1.政府和私人部门的合作伙伴关系:PPP模式强调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
政府提供政治、法律和管理支持,制定政策和法规,提供资金支持,制定项目目标和工期要求等。
私人部门则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承担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2.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PPP模式强调风险的分担和利益的共享。
政府和私人部门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责和利益分配,既要保障私人部门的合理投资回报,又要保证政府和公众的利益得到保护。
这样可以鼓励私人部门投资和参与公共项目的建设。
3.协商性合同和长期合作:PPP模式强调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协商合作,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合同中通常包含了项目的目标、责任、权益、风险管理机制、奖惩机制等细节条款,以确保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的合作和相互约束。
长期合作可以更好地保证项目的持续运营和服务质量。
4.效率和创新:PPP模式鼓励私人部门的投资和创新。
相比传统的政府投资建设模式,PPP模式更能引入私人部门的市场机制和管理经验,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私人部门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灵活的投资和管理,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技术。
5.公众参与和透明度:PPP模式倡导公众参与和透明度。
政府在PPP 项目中应该充分考虑公众利益,通过公开招标、信息公开、社会评估等方式,确保项目的公正和透明,保护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总的来说,PPP模式是政府和私人部门之间合作的一种商业模式,通过政府和私人部门的优势相结合,共同实施项目,提供公共服务。
它强调风险分担和利益共享,协商性合同和长期合作,鼓励创新和效率,保证公众参与和透明度。
投融资模式

投融资模式投融资模式是指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为了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需求,通过不同的方式结合公共和私人资本来进行投融资的模式。
常见的投融资模式有PPP(公私合作伙伴关系)、BOT(建设-经营-转让)、BT (政府建设-经营)、TOT(转让运营收益权)和TBT(政府发展商建设-经营)等方式。
1. 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该模式是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责任。
这种模式可以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效率,同时也能够让私营部门分享项目收益。
2. 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该模式是指由私人部门建设、运营和维护基础设施项目,一定期限后再将项目转交给政府。
私人企业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可以通过收费获取利润,但在项目转交后,收费权将归属于政府。
3. BT模式(Build-Transfer):该模式类似于BOT模式,也是由私人企业负责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不同之处在于,私人企业在一定期限后只需将项目移交给政府,不需要继续经营和运营。
4. TOT模式(Transfer of Operation and Transfer):该模式是指政府将已建成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权转让给私人企业,以获取一定期限内的收益。
私人企业在这一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维护,通过收取用户费用来获取利润。
5. TBT模式(Transfer of Built and Transfer):该模式类似于TOT模式,但在项目建设阶段由政府发展商承担责任。
政府发展商负责项目的建设,之后转让给私人企业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维护。
这些投融资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并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
同时,私人企业也可以通过参与基础设施项目来获取利润和回报。
不同模式适用于不同的项目和国家情况,政府和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融资模式。
深度分析PPP融资模式

深度分析PPP融资模式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伙伴关系)模式是一种通过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的方式,共同承担和推动公共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及相关服务的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与私营部门共同分担风险和责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PPP融资模式的核心是公私合作,通过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各自优势互补,协同推进项目的实施。
公共部门提供项目的基础设施与土地资源,组织规划和项目审批,并通过特许权或长期合同的形式将项目交给私营部门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实现最大化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PPP融资模式在项目资金的筹措上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
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发行专项建设债券、政府贷款并购、地方政府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为PPP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另一方面,私营部门可以通过自筹资金、向金融机构融资,甚至进行项目股权和债权融资,来满足项目的融资需求。
PPP融资模式主要有两个特点。
首先,政府与私营部门在项目的融资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政府主要负责提供项目所需的土地、许可证、政策支持等公共资源,私营部门则通过向项目注入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来获得项目的控制权和经营权。
其次,PPP融资模式注重风险共担。
政府与私营部门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技术、管理和市场风险,通过合同约束和法律保护来确保各方的权益。
PPP融资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通过引入私营部门的资金和技术,能够快速推进项目的实施。
私营部门通常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可以更好地满足项目的需求,并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PPP融资模式可以有效分散和转移政府的债务压力。
在传统的政府投资模式下,政府通常需要借债来筹措资金,PPP模式中,私营部门的参与可以减少政府的债务负担,降低财政风险。
再次,PPP融资模式可以鼓励社会资本的参与和创新。
私营部门参与公共事务的同时,也为社会资本的增长和升级提供了机会,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PPP模式解析范文

PPP模式解析范文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众-私营合作模式)是一种政府与私营部门之间合作的合作模式,旨在共同投资和管理公共服务项目。
本文将从PPP模式的背景、特点、优势和局限性等方面进行解析,探讨该模式对于公共服务项目实施的重要性和影响。
首先,PPP模式的背景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当时许多国家面临着公共服务项目的资金短缺和管理不善的问题。
PPP模式的出现,是政府为了弥补财政困难、提高公共服务质量而进行的一种创新探索。
在PPP模式中,政府与私营部门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投资、建设和管理公共服务项目,分享风险与收益。
其次,PPP模式的特点在于各方的合作共赢。
首先,政府可以利用私营部门的投资和管理经验,提高公共服务项目的质量和运营效率。
私营部门也有动力投资和运营项目,以获得回报。
其次,PPP模式通常采用长期合作,政府可以将公共服务项目的资金需求转化为长期的利息支付,降低财政压力。
此外,PPP模式注重投资回报和风险分担的平衡,为市场提供了更多的参与机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与创新。
PPP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政府可以通过引入私营部门的资金和管理经验,弥补财政短缺,加快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和提高效率。
其次,私营部门的参与可以引入创新的技术和管理理念,提升项目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再次,PPP模式注重长期合作,政府可以分散风险,降低资金和管理成本。
最后,PPP模式鼓励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
然而,PP模式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和挑战。
首先,PPP合作协议的签订和执行需要政府具备较高的法律和管理能力,对政府的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由于PPP模式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平衡,如果合作协议的设计不合理,可能会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和财政风险的加大。
再次,PPP模式在一些领域(如教育、卫生等)的应用相对较少,其中的原因包括政策限制、市场不成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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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quity extraction by contractors 承包商抽取/ 承包商抽取/收回資產
SellSell-on equity interest following completion of construction 項目建成后立即出售資產的利益
Joint ventures 聯營體
Team TMO (temporary multi-organization) multi團隊 TMO(臨時多方組織) TMO(臨時多方組織) “oligopolistic partners” (Dietrich, 1994) 具有市場壟斷經營性質的合伙人 Technology transfer 技術轉移 OwnersOwners-企業所有人 Invest and share profits 投資並分享利潤 Share (perceived) risks 分攤(可認知的)風險 Opportunistic behavior 投機/ 投機/機會主義行為
Organisational Arrangements 組 織 方 式
BOT (Build, Own, Transfer) BOT(建造、擁有、移交) BOT(建造、擁有、移交) BOO (Build, Own, Operate) BOO(建造-擁有BOO(建造-擁有-營運 ) BOOT (Build, Own, Operate, Transfer) BOOT(建造-擁有-營運BOOT(建造-擁有-營運-移交 ) DFBO (Design, Finance, Build, Operate) DFBO(設計-建造-融資DFBO(設計-建造-融資-營運 ) DCMF (Design, Construct, Manage, Finance) DCMF(設計-施工-管理DCMF(設計-施工-管理-融資 ) PFI (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UK) PFI(私人融資計畫 PFI(私人融資計畫 英國)
Concession Objective 特許經營的目標
Asset(s) provided by the Private Sector 資產由私營部門提供 Public Sector purchases the services required from the asset(s) but without the need for capital investment. 公共部門/ 公共部門/機構採買此類資產所產生的服務,無需 資本投入 Thus, transfers capital funding (and risks) to the Private Sector 這樣,將資本融資及其風險轉移給私營部門 What about revenue price per unit of service provision? 收入收入-提供每單位服務的價格是怎么樣的?
Risks and Uncertainties 風險及不確定性 (categories/分類) (categories/分類)
Contract form 合約形式 Financing requirements 融資要求 Time period(s) 期限 Type of project (function(s)) 項目類型(功能) Project location 項目位置
Figure 2: Costs of Borrowing and Risk 圖2︰借款成本及風險 (Source源自: (Source源自: Waites, 1996)
Reward 回報 Private sector financing costs
私人機構 融資成本
Government borrowing costs 政府借款成本
供應商
用 戶
債款方 出資人) (出資人)
特許經營合 約
營運商
投資方 出資人) (出資人)
發展商 私人機構/聯營體) (私人機構/聯營體)
建造商
Concession Contract 特許經營合同
Distributes risks 分發/ 分發/分散風險 Stipulates performance parameters (targets) 規定表現/ 規定表現/績效參數(目標) Specifies procedures 明確程式 Prescribes recourses 規定追索程式
Outcomes 結 論
Concessions may yield capital expenditure advantages for Public Sector organizations 特許經營模式可為公共機構產生節約資本開支的 優點 Must incorporate procedures to give Public Sector the benefit of desired efficiency gains relate to higher cost of finance in Private Sector; including “technology transfer” 必須建立能使公共部門因項目效率提升而最終受 益的程式益的程式-這與私人領域的高額融資成本相關;還 包括“技術轉移” Surveillance to prevent exploitation 加強監督,防止過度剝削
Projects evaluated on a life-cycle basis life基于生命週期對項目進行評價 Amalgam of disparate organizations 不同組織的融合 High costs of bidding 投標成本高 “fitness for purpose” requirement “與目的相適應”的要求 Changes 各種變化 Investment 投資
PUBLIC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公私營伙伴關係模式
廖美薇 Richard FELLOWS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香 港 大 學 Ammliu@hkucc.hku.hk
Widespread requirements 普遍要求
NonNon-decreasing streams of dividends 不降低分紅/ 不降低分紅/利潤 Developmental advancement plus governmental expenditure reduction 要求政府減少開支,但同時保持發展 Pursue principles of joint-venturing joint探求聯營體模式的原理
Claim 觀點
Expenditure for capital provision and project operation are lower than if the project were provided and operated by the Public Sector 項目融資及項目營運的開支要比由公共部門 提供及營運項目低
Contractor’s Investment Problems 承包商的投資問題
Large equity investment (contractor-led) (contractor大量/ 大量/額的資產投資(以承包商為主導的模式中) Alien 不熟悉 Construction 施工 Low margin 低利潤率 Cash generating 以現金支付(可直接產生現金)
Risk 風險
Figure 3: VFM and Risk 圖-3 資金價值及風險 (Source源自: (Source源自: Waites, 1996)
Value For Money (VFM) 資金價值
VFM Criteria 資金價值基準線
Debt 負債
Equity 資產
Risk 風險
Problems for Contractors 承包商面對的問題
Figure1: Typical organizational arrangements for concession projects 圖1︰特 許 經 營 項 目 的 典 型 組 織 方 式 根據) After (根據)Merna and Smith (1994).
項目主辦方 政府/公共機構) (政府/公共機構)
Concession Arrangements 特許經營模式
Contr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ctContract-led 以合約為主導 MarketMarket-led 以市場為主導
Project Finance 項 目 融 資
Banks(銀行) Banks(銀行) Risk security(風險-安全性) security(風險Recourse non-recourse(追索權-無追索權) non-recourse(追索權Period(期限) Period(期限) Institutional investors(機構投資者) investors(機構投資者) Bonds(債券) Bonds(債券) Security(安全保證) Security(安全保證) Capital appreciation(資本增值) appreciation(資本增值) Income(收入) Income(收入) Promoters(發展商) Promoters(發展商) Bonds(債券) inflexible(硬性(缺少彈性)) Bonds(債券) - inflexible(硬性(缺少彈性)) - “up-front” funding(預先融資) “upfunding(預先融資) - interest is tax deductible(利息可稅前扣除) deductible(利息可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