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护士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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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卫生部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卫生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医疗卫生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在职医疗卫生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检验师、技师等。

第三条卫生部继续教育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提高医疗卫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二)坚持分类指导,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医疗卫生人员实施有针对性的继续教育;(三)坚持需求导向,紧密结合医疗卫生行业发展需求,提高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坚持终身学习,鼓励医疗卫生人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二章继续教育内容第四条卫生部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一)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二)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知识更新;(三)医疗卫生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的学习;(四)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知识培训;(五)医学人文、医学心理学、医学伦理学等跨学科知识学习;(六)外语、计算机等应用技能培训。

第三章继续教育形式第五条卫生部继续教育形式包括:(一)学术会议、培训班、研讨班等集中培训;(二)远程教育、网络学习等自主学习;(三)学术交流、考察学习等实践培训;(四)临床带教、导师指导等个性化培养。

第四章继续教育实施第六条卫生部建立健全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继续教育中的职责。

第七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制定继续教育计划,明确继续教育内容、形式、时间等。

第八条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规定的学分。

第九条医疗卫生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免收培训费;(二)优先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三)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四)优先推荐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

第十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继续教育档案,记录医疗卫生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一、岗前教育(一)新分配、调入的护士必须经过短期培训方可上岗。

(二)岗前教育内容:护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医德医风知识、护士职业道德规范、护理法律法规、沟通交流技巧、医院各种制度、院感知识、计算机系统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心肺复苏、吸氧等护理技能操作和护理礼仪等。

(三)进科室独立上岗前,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并由护士长安排护师以上职称人员进行正规训练、带教,经考核能胜任护理工作的各项班次,后方可独立值班。

二、继续教育(一)护理人员继续教育是继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

(二)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通过规范专业培训,已取得执业资格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三)继续教育活动内容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为同行继续护理学教育提供教育、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亦应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四)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五)护理技术人员每年参加认可的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最低学分数不得少于25学分。

初级职称Ⅰ类学分须达到5学分,Ⅱ类学分达到20学分。

主管护师及其以上职称人员Ⅰ类学分须达到10学分,Ⅱ类学分达到15学分。

(六)护士毕业2年内要求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练好基本功,掌握各种疾病护理常规,培养严肃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达到合格护士标准。

(七)有计划的选送优秀护士到上级医院进修专科护理,培养具有专科护理技能的护理技术骨干。

(八)有计划的组织护士学习边缘学科知识。

(九)继续教育可采取离岗学习、进修、参加短期培训班、讲座、学术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

(十)鼓励青年护士参加学历教育,提高知识层次,改善知识结构。

护士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士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士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根据卫生局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要求,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学分授予标准学分审验依据《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及其附件《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登记考核、审核办法》《继续医学教育学授予办法》中学分管理等有关条款。

1.学分类别:继续医学教育按照活动性质分为 I 类学分和 II 类学分。

I 类学分: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和远程教育项目。

II 类学分: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院学习、科室学习、发表论文、综述、科研立项、有计划的外出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助西部、支援农村(半年以上)、学历教育。

2.学分授予标准:( 1 ) I 类学分:国家级项目: 1 学分/3 小时,主讲人: 6 学分/3 小时;市级继教项目: 1 学分/3 小时,主讲人:3 学分/3 小时;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按《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修订稿)授予。

( 2 ) II 类学分: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 学分/3 小时,医院学习:0.5 学分/3 小时(全年不超过 7 学分),科室学习:0.2 学分/3 小时(全年不超过 8 学分),单位自管项目(医院学习、科室业务)全年最多不超过 10 学分。

发表论文、综述、科研立项、有计划的外出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助西部、支援农村、学历教育按《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修订稿)授予。

(二)学分审验程序1.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以 IC 卡进行学分登记, IC 卡由本人保存。

2.每年 7 月底护理部按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进行审验和认定,获取学分的时限为上年 11 月 1 日至当年 10 月 31 日。

3.将认定结果于每年 11 月 5 日前上交卫生局备案,由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中级职称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分审验,审核合格者,加盖年度学分审验合格章。

医院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制度

医院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加强医务人员专业素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在职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剂师、检验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工作,确保继续教育项目质量,提高医务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继续教育项目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继续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申报、审批、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

第六条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收集、整理国内外继续教育信息,及时向医务人员推荐优质继续教育项目;(二)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培训活动;(三)对继续教育项目进行质量监控,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医院要求;(四)对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依据。

第三章项目申报与审批第七条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实际需求;(三)面向全体医务人员,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四)注重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八条项目申报程序:(一)项目主办单位提出项目申报,填写《医院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意见;(三)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审批通过,下达项目立项通知。

第四章项目组织实施第九条继续教育项目实施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项目内容应丰富,涵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二)项目形式多样,包括讲座、研讨、案例分析、实地考察等;(三)邀请具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教学经验的专家授课;(四)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五章考核评估第十条继续教育项目考核评估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全面反映项目实施效果;(二)注重实际效果,关注医务人员专业素养提升;(三)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的依据。

医院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医院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医院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在职医院员,包括医生、护士、药剂师、检验师等。

第三条继续教育是医院员职业生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医院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员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医院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继续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继续教育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设立继续教育联络员,负责本科室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教育内容第七条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一)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职业道德规范等。

(二)医学基础理论、临床技能、医学新技术、新方法等。

(三)医院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院文化建设等。

(四)其他与医院员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继续教育形式包括:(一)集中培训:组织专家讲座、学术交流、技能培训等。

(二)远程教育:利用网络资源进行在线学习。

(三)自学:鼓励医院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

(四)实践锻炼:参加临床实践、科研项目等。

第四章学分管理第九条我院实行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医院员每年需完成规定学分。

第十条学分分为A、B两类:(一)A类学分:参加集中培训、远程教育等,由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认定。

(二)B类学分:自学、实践锻炼等,由科室继续教育联络员认定。

第十一条学分认定标准:(一)A类学分:每参加一次培训,认定1学分。

(二)B类学分:自学1篇论文,认定1学分;参加科研项目,认定相应学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取得优异成绩的医院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医院员,按以下规定处理:(一)提醒:首次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提醒一次。

(二)处罚:连续两次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三)培训:连续三次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进行培训,直至补齐学分。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条护理部成立护士继续教育管理小组,制订继续教育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

第二条科室根据护理部的相关要求、本病房需要与现有人员结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分层级培训和教学管理。

培训的内容要与本岗位结合起来拟定计划,护理部定期检查各科室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每年的理论及操作考试、心肺复苏必备技术等考核成绩考评结果与本人评优、职称晋升及薪酬调整挂钩,以促进培训质量持续改进。

1.N1护士培训重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工作流程和制度等。

2.N2护士培训重点:专科护理、护理新进展、重症护理及教学方法等。

3.N3护士培训重点:教学、科研思维培训个案护理、循证护理及质量改进等。

4.N4护士培训重点:疑难重症护理、管理、教学、科研等。

第三条根据科室发展,有计划、有目的地外派护理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及专科学习,以学习专科护理、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为主;护理部定期外派护理管理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短期学习,参加各种管理培训班等。

鼓励护理人员积极参与科研、撰写学术论文,参加学术研讨会,了解国际国内护理学的发展动态。

第四条按国家继续教育规定,每人每年度必须完成25学分并归入个人技术档案,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按继续教育者奖惩规定处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及未完成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各级护理人员绩效量化考核标准考核,护理部每年对全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进行审核并上报至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具体学分授予方法详见《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学分管理办法》文件。

第五条为确保学习效果,凡外出脱产学习或参加学术交流者,结束后1周内须向医院护理部提交不少于500字的心得体会或活动摘要。

向护理部提出至少1项工作建议或需求。

第六条科室规范建立科室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并上报护理部备案,妥善保管护理人员参加各种培训的结业证书、学分证书、进修结业证书或学习材料、学习体会的复印件存档,并动态更新。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技师等。

第三条医学继续教育是医务人员在完成毕业后教育后的终身学习过程,旨在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医学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学继续教育工作。

第五条医学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医学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各类医学继续教育活动,包括培训、研讨、学术交流等;3. 监督和评估医学继续教育的实施效果;4. 建立健全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六条医院医务科负责医学继续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实施医学继续教育计划和项目;2. 负责医学继续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3. 跟踪医务人员参加医学继续教育情况,做好学分管理;4. 组织开展医学继续教育考核,确保医务人员达到规定学分要求。

第三章教育内容与形式第七条医学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1.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2. 医学伦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3. 医疗质量管理、医疗风险防范;4. 职业技能培训。

第八条医学继续教育形式包括:1. 在职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学术讲座等形式,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2. 外出学习:选派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培训班等,拓宽视野,学习先进经验;3. 在线学习: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培训、学术交流等,方便医务人员随时学习;4. 临床实践:通过临床带教、实习、进修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

第四章学分管理第九条医学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制度,医务人员每年需完成规定学分。

第十条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分为一类学分和二类学分,其中一类学分主要用于高级职称评定,二类学分主要用于初级职称评定。

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提升专业技能: 通过继续教育, 护士能够掌握 更先进的护理 技能和知识, 提高护理质量
和效率。
增强心理素质: 继续教育不仅 关注专业技能, 还注重护士的 心理素质培养, 帮助她们更好 地应对工作压
力和挑战。
拓展知识面: 继续教育涵盖 了多个领域的 知识,帮助护 士拓展视野, 了解更多与护 理相关的信息
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反馈需要 一定的资金支持
护士工作繁忙,时间难以安排 继续教育课程与工作冲突 护士需要平衡工作与学习的时间 针对护士时间紧张的对策与建议
培训内容过于理 论化,缺乏实际 操作经验
培训内容与实际 工作需求不匹配, 无法满足临床需 求
培训内容更新不 及时,无法跟上 医学发展步伐
培训方式单一, 缺乏互动和实践 环节
完善在职护士继续教育制度
加强培训和考核力度
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护士参与 度
加强与国际接轨,学习先进经 验
,
01 单 击 添 加 目 录 项 标 题 02 在 职 护 士 继 续 教 育 的 背 景 和 意 义 03 在 职 护 士 继 续 教 育 的 内 容 和 形 式 04 在 职 护 士 继 续 教 育 的 实 施 和 管 理 05 在 职 护 士 继 续 教 育 的 效 果 和 影 响 06 在 职 护 士 继 续 教 育 的 挑 战 和 对 策
和趋势。
提高职业素养: 通过继续教育, 护士能够更好 地理解职业道 德和规范,提 高职业素养和 人文关怀能力。
提高护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增强医院的护理服务质量和效率 提升医院的品牌形象和知名度 增强医院在医疗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培训师资的聘请和培训费用 较高
培训设备和教材的购置费用 较高
培训时间和场地的安排需要 一定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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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护士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继续教育内容
1、复习巩固护理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2、专科医学及护理学知识、技能。

3、护理专业理论及临床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等综合内容。

4、专业及公共英语(外语)。

二、继续教育途径
1、病区、大科及学术小组组织的护理查房、护理病例讨论、讲课、论文及读书心得交流、培训和考试考核等。

2、医院及护理部组织的各种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讲座、交流、学习班、研讨班、培训和考试考核等。

3、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各种本专业学历教育。

三、各级护士继续教育要求
1、见习(试用)期护士(未取得护士执照)
(1)目标:具有良好的护士形象和行为,在老师指导下,完成临床护理工作。

(2)重点
①巩固专业思想,严格素质要求,加强护士素质培养。

②与临床实践相结合抓好“三基”训练。

③明确护士职责,掌握临床护理工作程序及岗位工作职责。

④学习专科护理理论和技能。

⑤按照护士规范培训考核要求,完成年度学分。

(3)具体要求
①报到后,接受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

②按照护理部安排的轮转计划进行科室轮转。

③所在科室护士长为每一位护士指定一名指导老师,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达到护理部对护士规范培训考核要求。

④工作以临床护理为主,熟练掌握基础护理的知识和技能。

⑤参加病区、大科、学术小组、医院及市内组织的业务学习。

⑥指导老师、护士长对护士素质、护理知识和技能及临床护理工作质量进行考试考核一次,并将结果记录于“轮科护士手册”。

⑦见习期满,由个人写好工作总结,所在科室考核并签署意见,经护理部批准后方具有参加护士执业考试和转正考试资格。

⑧护士执业考试2次不达标者即予以辞退。

2、护士
目标:能按要求独立完成科室各项护理工作,特别是专科护理的知识,逐渐达到护师水平。

【毕业5年内的护士】
(1)重点
①在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和熟练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包括专科疾病知识、疾病护理要点、专科仪器使用、用药注意事项及常见不良反应等)。

学习整体护理有关的理论和方法。

②学习专业外语(常用医学术语、专科常用药物的英文名称等)。

③学习健康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充实教育内容,提高教育能力。

④按照护士规范培训考核要求,完成年度学分。

(2)具体要求
①以临床护理工作为主,熟练掌握各岗位工作程序和工作职责。

②积极参加病区、大科内、各学术小组、护理部、医院及市内的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

侧重专科疾病的护理知识和技能,适当参与病房小讲课。

③护理部、护士长定期考核,以基础知识和技能为主,专科知识和技能为辅,并将结果记录于“护理人员个人技术档案”。

⑤鼓励参加护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大专、本科学历。

【毕业5年以上的护士】
(1)重点
①以专科护理知识和技能为主,基础知识和技能为辅。

②学习和熟练抢救技术及相关知识。

③学习专业外语。

④学习病房临床教学工作和护理科研设计。

⑤按照护士规范培训考核要求,完成年度学分。

(2)具体要求
①以临床护理工作为主,特别是危重病人护理,适当安排其他工作。

②积极参加病区、大科、各学术小组、护理部、医院及市内的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

侧重专科护理及抢救知识和技能,参与病房讲课和病人健康教育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③参与护生和低年资护士的带教。

以自己良好的专业形象和正确的护理行为影响其他护士。

④护理部、护士长定期进行考核评价。

并将结果记录于“护理人员个人技术档案”。

⑤适当参加院内外组织的基础医学和公共英语辅导、考试。

⑥参与病房的护理科研工作。

⑦鼓励参加护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大专、本科学历。

3、护师
(1)目标
①承担专科危重病人的护理,能为病人提供整体护理。

②积极参与病区内的抢救,成为病区的业务骨干。

③有意识地提高教育、管理、科研能力,逐步达到主管护师的水平。

(2)重点
①危重病人护理中主要问题的研究。

②抢救知识和技能及组织抢救的能力。

③教学、管理、科研的综合能力。

(3)具体要求
①临床护理工作中以危重病人护理为主,可承担护理小组长的工作,其他工作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安排。

②参加病区、大科、各学术小组、护理部、医院及区内组织的业务学习,完成每年继续教育学分。

侧重专科、教学、管理及科研方面的内容。

③参加病房或科内护理科研设计及论文写作。

④参与临床教学工作。

⑤每年完成护理专业论文1篇。

⑥鼓励参加护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获得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主管护师
(1)目标
①具有护理专科、护理教学、护理管理的专项特长。

②承担病区、大科或学校的教学工作。

③能够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开展护理科研,逐步达到副主任护师的水平。

(2)具体要求
①参加临床护理工作,以危重病人护理为主,侧重病区的教学和管理工作。

②参加院内外各种形式的业务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分。

③承担病区、学校等各种教学工作,并主持病区内病人健康教育工作。

④主持病区内的护理科研工作。

⑤每年完成1篇护理论文或综述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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