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第十二期公示表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一)2024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住房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居民的住房需求,昆明市政府提出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一)。
本文将对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细则进行介绍。
一、背景和目的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购买或拨用土地供应的住房,租用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居住的一种住房形式。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一)的出台旨在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满足低收入家庭和无房家庭的居住需求,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适用范围和对象该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包括政府购买的租赁住房和以其他方式供应的租赁住房。
租赁住房的对象主要包括低收入家庭和无房家庭,具体的资格条件会根据市政府的政策和规定来确定。
三、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和管理为了确保公平公正地分配公共租赁住房资源,昆明市将建立租赁住房申请和分配的管理机制。
低收入家庭和无房家庭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来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权。
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收入证明、户口簿等。
在租赁住房分配时,将根据家庭的经济状况、家庭成员人数等因素进行评估,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租赁住房。
四、租赁合同和费用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5年或10年,租赁期满后可以根据需要续租或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中将明确租赁住房的使用规定、责任和义务等内容,租户和房东都需要遵守合同的规定。
在租赁费用方面,昆明市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的实际情况和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调整,确保租金的合理性和可支付性。
五、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和管理为了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的质量和使用权益,昆明市政府将加强住房维修和管理的力度。
建立健全住房维修基金和管理机制,定期对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维修和改造,确保住房的安全和舒适性。
同时,通过加强执法和监督,打击违规行为,维护租户的合法权益。
六、公共租赁住房的社会保障和配套服务为了让低收入家庭和无房家庭能够更好地生活和工作,昆明市政府将提供相关的社会保障和配套服务。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25•【字号】昆政发[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0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的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7〕18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实施意见》对全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住房保障政策和措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列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有计划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二)目标任务。
加快建立层次合理、形式多样、标准适当的住房保障制度,力争到“十一五”期末,基本解决全市人均住房面积12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如何在昆明查询2024公租房电子合同?

如何在昆明查询2024公租房电子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1. 第一条查询条件1.1 第二条查询时间1.1.1 第三条查询方式1.1.1.1 第四条查询流程1.1.1.1.1 第五条查询结果1.1.1.1.2 第六条查询结果处理1.1.1.1.3 第七条查询结果异议2. 第八条电子合同查看条件2.1 第九条电子合同查看时间2.1.1 第十条电子合同查看方式2.1.1.1 第十一条电子合同查看流程2.1.1.1.1 第十二条电子合同查看结果2.1.1.1.2 第十三条电子合同查看结果处理 2.1.1.1.3 第十四条电子合同查看结果异议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查询条件1.1 查询时间1.1.1 查询方式1.1.1.1 查询流程1.1.1.1.1 查询结果1.1.1.1.2 查询结果处理1.1.1.1.3 查询结果异议第二条电子合同查看条件2.1 电子合同查看时间2.1.1 电子合同查看方式2.1.1.1 电子合同查看流程2.1.1.1.1 电子合同查看结果2.1.1.1.2 电子合同查看结果处理2.1.1.1.3 电子合同查看结果异议第三条查询昆明2024公租房电子合同所需材料3.1 有效身份证件3.2 昆明2024公租房申请表格3.3 相关证明文件第四条查询昆明2024公租房电子合同流程4.1 前往昆明市公租房管理局或指定网站进行查询4.2 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证明文件4.3 等待审核并获取查询结果第五条查询结果处理5.1 若查询结果符合条件,则可继续进行后续申请流程5.2 若查询结果不符合条件,则可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核第六条查询结果异议6.1 异议提出时间6.2 异议提交方式6.3 异议处理流程第二部分:其他条款8. 合同的有效期9. 合同的终止和解除10. 违约责任11. 争议解决方式12. 法律适用13. 保密条款14. 通知和送达第八条合同的有效期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8.2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8.3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合同的终止和解除9.1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9.2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9.3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后续事项第十条违约责任10.1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10.2 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其他损失赔偿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11.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11.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法律适用12.1 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应予以保密13.2 保密期限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计算,为期____年13.3 违反保密条款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第十四条通知和送达14.1 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进行通知和送达14.2 任何通知和送达均应以实际送达对方为准,送达地址为合同中约定的地址14.3 如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提前通知对方,并以变更后的地址为准第二部分:其他补充性说明和解释说明一:附件列表:附件一:昆明2024公租房申请表格附件二:有效身份证件示例附件三:相关证明文件清单附件四:昆明市公租房管理局指定网站查询指南附件五:异议提出申请表附件六:合同终止和解解除协议附件七:违约金计算公式附件八: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保密协议附件一:昆明2024公租房申请表格详细要求:申请表格应包含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申请的公租房项目名称、房号、申请理由等基本信息。
昆明今年拟建11788套廉租房

} 路 旁 和 房 前 屋 后 进 行 植 树 造
今 年 上 半 年 南 宁 市 在 建 的廉 租 住 房
项 目共 8 ,建设 廉租 住 房2 3 套 ,总建 个 75
介 绍 , 目前 ,潮 州 市 已落 实 “ 万
建设 资 金2 5 元 。其 中省级 补 助 9万
,
筑面 积 1 3 6 平 方米 ,总投 资 2 5 25 40 1 6 6 .万
,
( 杨璐 宇 李至 洪 骆 丽娟 )
同 时 认 真组 织 专 业技 术 人 员进
J 计 。 各 地做 好 种 苗 准 备 ,通 过 设
] 育 ,落 实 了 降香 黄檀 柚 木 培 木 等 珍贵 树苗 和樟 树 垂 叶 榕 、
盆 架 子等 乡土 阔叶 树 苗 合 计2 万 1 地 利 用 多 种形 式 推 动 “ 村 绿 ” 万 入 开展 。其 中 。潮 安 县 由林 业 部
兀 o
市 级 财 政 补 助2 万 元 ,县 级 返 4
( 琳琳 ) 谢
建和企 业 利用 自有 土地 建设 3 形式 。 种
( 昆娅 ) 罗
费 2 1 元 ,全 市 落 实 种 苗 2 万 4万 1
: 种植 村点2 个 。 成 5
梧州市规模 最大廉租房项
目开 工
6 2 日 ,梧 州市 最 大 的廉 租 房 项 月 9
天下 ・ 周 F r ni t 双 o t gh
照 上 级 的 有 关 部 署 ,潮 州 市 扎 据 了解 ,该 市一 期廉 租房 3 1 已于 5套 去 年 建成 并 交付 使 用 ,廉租 房 二期 工 程7 栋 楼 5 7 将 于7 份 交 付使 用 。廉 租 房 6套 月
E “ 村 绿 ” 大 行动 ,今 年计 划 建 万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根据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采取支持政策,限定套型面积和租金标准,向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具有稳定职业和收入并在本市居住满5年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和引进的人才出租的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第四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级差租金、分类保障的原则实施,在加大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投入的同时,要切实采取土地、财税、金融等支持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和经营公共租赁住房。
第五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是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市住房保障局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市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规划、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责任负责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市)区住建局”)负责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资格审核、分配和管理等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受理、公示和初审工作,并协助做好投诉举报的核查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六条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财政、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产业政策、人口政策以及总体需求状况,编制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供应、土地供应、资金安排等,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纳入本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予以重点保障,确保供应。
关于印发《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一条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建立和完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交易管理行为,根据建设部等四部委颁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建房〔2005〕5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昆明市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和呈贡新城行政辖区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中央有关部委以及省发改委、省建设厅下达我市辖区内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经济适用房建设指标,企业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纳入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审核等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应当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坚持“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总量调控”的原则。
第四条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是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及销售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由市房产管理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纳入我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
第六条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市规划局提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用地,市房产管理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昆明公租房工作证明模板
昆明公租房工作证明模板一、什么是昆明公租房?昆明公租房是指由政府或相关机构建设、管理并出租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住房。
它旨在解决城市住房问题,提供可负担的住房选择,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二、昆明公租房的工作证明在申请昆明公租房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一份工作证明。
工作证明是证明申请人在昆明市就业并有固定收入的文件。
下面是昆明公租房工作证明的模板:昆明市公租房工作证明申请人姓名:[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名称]职位:[职位]工作时间:[工作起止时间]月工资:[月工资金额]本人声明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信息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三、如何填写昆明公租房工作证明填写昆明公租房工作证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填写申请人的真实信息在工作证明中,需要填写申请人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这些信息将用于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工作情况。
2. 填写工作单位和职位在工作证明中,需要填写申请人当前的工作单位名称和职位。
这些信息将用于确认申请人的就业情况和稳定收入来源。
3. 填写工作时间和月工资在工作证明中,需要填写申请人在当前工作单位的工作起止时间和月工资金额。
这些信息将用于评估申请人的工作稳定性和收入水平。
4. 签名和日期在工作证明的最后,申请人需要亲自签名并填写日期,以确认以上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提交昆明公租房工作证明的方式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昆明公租房工作证明:1.在线提交:申请人可以登录昆明市公租房官方网站,在线填写和提交工作证明。
2.邮寄提交:申请人可以将填写好的工作证明通过邮寄的方式寄送给昆明市公租房管理机构。
3.线下提交:申请人可以亲自前往昆明市公租房管理机构,将工作证明纸质版提交给工作人员。
五、昆明公租房工作证明的重要性昆明公租房工作证明是申请人获得公租房的重要材料之一。
昆明市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
关于《昆明市已购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的修订说明为加强我市城镇已购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属的管理,健全土地登记制度,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地产交易的安全,充分体现高效、便民、利民的办事原则。
同时按昆明市人民政府2013年度规章立法计划,《昆明市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修订)》被列为2013年度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规章草案项目。
2014年,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度规章立法计划的通知》,此规定的修订由原来的二类立法项目上升为一类立法项目。
为保障按最新的立法计划圆满完成该规定的修订工作,市国土局重新对《昆明市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前期修订工作进行了梳理,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现对《昆明市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修订情况如下说明:一、《昆明市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权登记规定》在我市已购住房土地登记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完善已购住房土地登记发证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
为适应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规范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存量住房的流通、《己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69号令)规定,上市交易的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住房流通的前提条件、也是城镇住房拆迁补偿不可缺少的要件。
完善已购住房土地登记发证为征收土地有偿使用税提供了依据。
中国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1988年11月1日开证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1994年1月1日开证的“土地增值税”都是以土地面积、等级、价值为基础计算出来的。
土地作为不动产,其不可移动性决定了土地登记的内容除权利人外,还包括土地面积、用途、等级、价值等因素,这些因素也是土地有偿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昆明安居房立项公示
昆明安居房立项公示
(原创版)
目录
1.昆明安居房项目概述
2.立项公示的内容和目的
3.项目实施的意义和影响
正文
近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一批安居房项目进行了立项公示,旨在让广大市民了解并参与到这一重要民生工程中来。
本文将围绕昆明安居房项目的概述、立项公示的内容和目的以及项目实施的意义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昆明安居房项目是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
项目涵盖多个区域,将为数千户家庭提供经济适用、质量可靠的住房保障。
安居房项目的建设不仅关系到市民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立项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等。
公示的目的是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增加项目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公示期满后,建设单位将根据公示反馈意见进行项目调整,确保项目更好地满足市民需求。
最后,昆明安居房项目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首先,项目实施将有助于缓解昆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改善市民的居住条件。
其次,项目实施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对稳定房价、遏制投机炒房具有积极意义。
最后,项目实施还将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为昆明市经济增长注入新的活力。
综上所述,昆明安居房项目立项公示不仅让市民看到了政府对民生问题的关注,也让市民参与到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适用房改售房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适用房改售房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9.06.02•【字号】云政发[1999]110号•【施行日期】1999.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适用房改售房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政发〔1999〕110号一九九九年六月二日)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文件的通知》(云政发〔1998〕165号)中规定,凡在1998年底前正式开工,并在1999年底前竣工的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单位购买并已经预付了房款且可在1999年底前竣工的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以下简称43号文件)的规定,以现行成本价向职工出售。
根据这一规定,对我省符合上述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适用房改售房政策及其产权认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凡使用1998年底经济适用住房(含第一、第二批国家安居工程及省安居工程住房)计划,在1998年底前开工、1999年底前竣工的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单位购买并在1998年内预付了购房款且可在1999年底前竣工的经济适用住房,均可以按照43号文件规定的以现行成本价向职工出售。
二、昆明市二环路以内因服从’99昆明世博会管理需要,停止房屋拆迁而导致单位自建经济适用住房不能如期在1999年底前竣工的,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竣工延期报告送省建设厅,由省建设厅审核汇总后报省政府批准,竣工时限最长可顺延3个月。
凡在2000年3月底前竣工的,仍可按43号文件规定的现行成本价向职工出售。
三、因出售符合上述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而导致单位售房及职工购房情况变化的,按下列规定办理:1.职工原已按房改政策购买了公有住房并已取得了房屋权证、此次调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原已购买的住房不论完全产权或部分产权均由原产权单位收回,职工再行按43号文件规定的现行成本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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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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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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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261
田良俊
五华区
小南门派出所
11580.0000
王开义
五华区
虹山派出所
杨敏
5250.0000
0
2009100447
孙育果
五华区
华山东路派出所
7194.9600
0
2006101389
杨琼芝
五华区
月牙塘派出所
1603.5000
16.16
2009100295
刘琼芳
五华区
虹山派出所
8736.0000
0
2006101833
李开平
五华区
大观派出所
秦成凤
7200.0000
0
2006100762
李春
五华区
丰宁派出所
何梦丝
2400.0000
0
2009100263
甘明
五华区
普吉派出所
7200.0000
0
2009100371
李俊
五华区
黑林铺派出所
杨洁
李祉谙
8000.0000
0
2009100223
张绍怀
五华区
红云派出所
孙春菊
7402.8000
0
2009100409
陈新宇
五华区
李愉爽
3200.0000
0
2009100315
张治国
五华区
龙翔派出所
0
0
2009100209
王家和
五华区
小南门派出所
吕玉珍
11304.0000
0
2009100294
杨凤英
五华区
护国派出所
11000.0000
0
2009100351
张宝祥
五华区
虹山派出所
曾传彩
张昊哲
4800.0000
0
2009100377
0
2009100256
杨学升
五华区
翠湖派出所
葛孝园
8100.0000
0
2006102310
严亚灵
五华区
丰宁派出所
潘建新
潘烁宇
2407.3300
0
2009100339
田虹
五华区
翠湖派出所
郭彦
郭栋林
3200.0000
0
2006102614
李秀萍
五华区
龙翔派出所
5937.0000
0
2006101223
梁丽君
苏晴
刘倩倩
4400.0000
0
2006102445
杨明
五华区
小南门派出所
杨志鑫
2000.0000
8.00
2009100280
周赤会
五华区
小南门派出所
10580.0000
0
2009100201
李东
五华区
小南门派出所
董月桃
董娜英
2920.0000
0
2009100361
张惠
五华区
护国派出所
王斌
王仕豪
6000.0000
五华区
虹山派出所
6000.0000
0
2009100316
何青
五华区
大观派出所
9000.0000
0
2009100190
邓娟
五华区
红云派出所
文韦皓
4200.0000
0
2006100108
张小龙
五华区
华山东路派出所
倪玉华
联玉倪枫
0
3.75
2009100341
李松
五华区
虹山派出所
7000.0000
0
2009100250
五华区
新村派出所
2000.0000
15.96
2006103436
蒋丽华
五华区
翠湖派出所
万晴波
5200.0000
0
2006101108
拔尚光
五华区
茭菱派出所
1200.0000
17.33
2009100239
俞红珍
五华区
虹山派出所
张澎
张娅婷
4800.0000
0
2009100396
李石昆
五华区
虹山派出所
郭加丽
谭千红
3000.0000
0
2009100328
朱文仙
五华区
红云派出所
6000.0000
0
2009100344
梁明兴
五华区
红云派出所
梁快
4914.0000
0
2009100173
郝昆余
五华区
护国派出所
郝蓉
0
0
2009100327
罗用慧
五华区
大观派出所
6800.0000
0
2009100087
胡跃芝
五华区
红云派出所
钟水仙
五华区
丰宁派出所
6957.6000
0
2006102038
汪美兰
五华区
黑林铺派出所
武然
4350.0000
10.00
2009100348
周文江
五华区
虹山派出所
彭锐
周琴钰
6400.0000
0
2009100420
梁晓东
五华区
科医路派出所
0
0
2009100512
黄俊泽
五华区
王家桥派出所
胡琼华
黄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