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修订稿
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及措施

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及措施制度编号:[填写编号]发布日期:[填写最新发布日期]发布单位:[填写发布单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用工关系,保证劳动者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劳动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个人等。
第三条农民工是指在非农业户口登记下的从事城市非农业劳动的人员。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权益,不得拖欠或者少发工资,不得拒绝签订、修改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工资支付义务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行业和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不得随意拖欠或者少发工资。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工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核算和管理、统计报表、档案管理等制度,保证农民工工资信息记录真实可靠。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在每个计算期内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提供工资清单,并在签发工资前告知农民工工资扣除和变动情况,确保工资的合法合理性。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公示于单位内部、互联网等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工资支付程序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农民工发放工资。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现金支付、转账支付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工选择适宜的支付方式,并确保支付到农民工指定的账户。
第十三条当用人单位存在无法支付工资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向农民工告知原因,并在法定期限内提供支付计划,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农民工行使请求工资、申请仲裁等合法权利,不得采取任何打击报复行为。
2023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修订

2023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修订目的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修订后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工资支付行为。
第二章工资支付第三条工资支付标准农民工的工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支付标准,实行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绩效工资等制度。
第四条工资支付时间农民工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不得拖欠。
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工资支付方式农民工的工资应当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支付,鼓励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第三章工资保障第六条工资保障基金设立工资保障基金,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工资保障基金。
第七条工资保障制度建立工资保障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八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违法行为的处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拖欠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生效时间修订后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解释权本修订条例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有。
---以上是2023年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修订的示例,具体内容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3年修订版全文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3年修订版全
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
第三条
农民工享有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的权利,不得有任何单位和个人
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工资支付原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支付农
民工工资。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支付农民工延期支付工资的
赔偿金。
第三章:工资支付方式和期限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物品、证券、股权等非货币形式支付。
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月的固定日期向农民工支付上月的工资。
第八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工资的,应当按照农民工应得
工资的百分之五十支付赔偿金。
第四章:工资支付的监督和法律责任
第九条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条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农民工对用人单位未按期或未足额支付工资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投诉或诉讼。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3年修订版全文》全文,旨在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规定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规定本文件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和规定的主体文档,旨在规范雇主与农民工之间的工资支付和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相关事宜。
第一条目的和范围1.1 本制度旨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雇佣农民工的雇主,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第二条定义2.1 农民工:指以工资劳动为目的,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从事非农业、非手工业劳动的农民。
2.2 工资保证金:指雇主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约定,在雇佣农民工前支付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2.3 工资支付周期:指按约定的时间周期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周期,通常为月、周或日。
第三条工资保证金支付与退还3.1 雇主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保证金。
3.2 工资保证金数额应根据农民工所在行业和工作性质确定,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3.3 农民工按照工资支付周期收取工资,雇主应当在最后一个支付周期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工资保证金返还给农民工,如无异议。
3.4 如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情况,雇主应按照劳动合同和法律规定,扣除农民工的工资保证金后进行退款。
第四条工资支付4.1 雇主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4.2 工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但不得收取任何中介费用。
4.3 工资条款应明确包含工资基数、绩效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等相关内容,并在工资支付时一并计算和支付。
4.4 工资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禁止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工资支付。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雇主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赔偿:•若工资未支付超过5个工作日,每逾期一天支付未支付工资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若工资未支付超过15个工作日,每逾期一天支付未支付工资金额的2%作为违约金。
5.2 农民工对未支付工资的主张享有优先受偿权,工资保证金不得作为抵扣或赔偿未支付工资的依据。
2023修正版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进一步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其应得的工资权益不受侵害,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各类劳动的农民工及其用人单位。
二、工资保障金的设立和管理1. 工资保障金是由政府设立的专门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池,用于支付因用人单位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引发的纠纷或争议。
2. 工资保障金目录由政府制定,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矿山开采、农业等行业。
3. 工资保障金的管理机构由政府指定,负责工资保障金的收支管理、农民工工资的核定和支付等工作。
4.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工资保障金,缴纳比例由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资保障金的,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农民工工资调查和核定1. 对于涉及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案件,工资保障金管理机构将进行调查和核定工作。
2. 农民工可向工资保障金管理机构申请工资调查和核定。
3. 工资保障金管理机构将依法对申请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将作为核定工资的依据。
4. 工资保障金管理机构核定的工资数额将作为支付工资的依据。
四、工资支付和纠纷解决1. 用人单位应按照核定的工资数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及时足额支付。
2. 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工资保障金管理机构将使用工资保障金先行支付农民工的欠薪。
3. 农民工对工资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工资保障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诉。
4. 工资保障金管理机构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调解,协助解决工资争议。
五、法律责任的追究1. 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工资保障金的,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业等。
3. 农民工有意侵害他人劳动权益的,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于已经存在的工资纠纷案件,适用本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3. 本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工资保障金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农民工工资管理规定修订稿

农民工工资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办提出的农民工管理制度,我们也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为加强对农民工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基本权益,根据上级的相关精神今成立了农民工,农民工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管理、切实杜绝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管理机制:劳务公司对所属农民工负全部劳务雇佣关系责任,项目部成立农民工管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协助、监督作业队进行农民工及农民工工资管理;劳务承包单位应及时上报所属农民工包括劳务合同、身份信息、工种、薪资标准、特种作业证件等在内所有项目部要求上报资料。
没有带身份证的工人要及时联系,把身份证通过邮寄等方式拿到手。
没有身份证的工人,项目部不认可该工人在工地施工,项目部要求施工队对没有身份证的农民工清退出场。
二、管理办法:1、工作内容、时间:农民工根据施工安排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按照工程进度、施工需要,作业队与农民工自行制定工作时间。
2、劳动报酬:作业队与所属农民工根据了工作内容、劳动强度、岗位、时间等共同协商确定薪资标准。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作业队在项目部指导、协助下,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农民工必须经过相关安全生产教育及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作业队在项目部指导、协助下,为农民工提供必要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在项目部组织、指导下,作业队应加强安全预防意识,民工发生工伤时,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使伤者的到及时治疗。
4、作业队不能按规定提供上述工作、生活条件时,项目部将对其进行警告处罚,坚决不整改的项目部有权与其解除合同。
5、劳动纪律:农民工应自觉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操作规范及安全制度,作业队监督所属民工遵守劳动规章制度,作业队监管不利,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民工对作业队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024年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范文(2篇)

2024年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范文根据劳动力市场变化的需求和农民工权益保护的需要,2024年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将进一步完善,力争实现工资发放的公平、公正、透明和便利。
以下是一个关于2024年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的范文:第一部分:引言近年来,我国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逐渐完善,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工资发放的公平性和透明度,我们将在2024年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
第二部分:工资发放制度的改革目标1. 确保工资发放的及时性。
建立健全的工资发放机制,提高工资发放的效率,确保农民工的劳动所得能够及时支付到位。
2. 提升工资发放的公正性。
加强工资核算和监督,杜绝工资拖欠和隐形拖欠现象,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地收到工资。
3. 加强工资发放的公开透明。
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让农民工和社会各界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监管。
4. 提高工资发放的便利性。
推广电子支付方式,逐步实现无纸化工资发放,方便农民工查询和领取工资。
第三部分:工资发放制度的具体改革方案1. 加强工资核算和监督。
建立全面、准确的工资核算机制,确保工资计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管理和监督,防止工资拖欠和隐形拖欠现象发生。
2. 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信息公开制度。
要求用人单位在工资发放当月的15日内将工资发放情况通过指定平台公开,包括工资总额、工资项目、发放日期等信息,社会各界和农民工可以通过上述平台进行查询和监督。
3. 推广电子支付方式。
引导用人单位优先选择电子支付方式发放工资,推动金融机构为农民工提供便捷、安全的电子支付服务。
此外,还可以设置工资发放自助机,减少农民工取款的时间成本。
4. 加强监督和检查力度。
建立健全的工资发放检查机制,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发现和处理工资拖欠问题。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维权服务的力度,提供法律援助和纠纷调解等服务,维护农民工的权益。
2023年修改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2023年修改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了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保障农
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农民工包括在城乡建设、农林牧渔业等行业中从事雇
佣劳动且依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
第四条:农民工的工资应当按月支付,不得拖欠或者未支付完。
第五条:农民工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并记录在工资支
付凭证上。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明细,包括工资项目、金额等内容。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确保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安全,禁止将工资用于非法活动。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明确工资支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确保农民工能够便捷、安全地领取工资。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扣留、挤占、拖欠农民工的工资。
第十条:农民工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提出投诉、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发现拖欠工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同时,废止《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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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北省第二届旅发大会石门寨连接线段项目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石门寨连接线项目部财务部
日期: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2017年河北省第二届旅发大会石门寨连接线段项目部
民工工资发放保障制度
一、目的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建立规范的工程款拨付和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程序,维护工程建设主体的合法权益,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避免分包队伍负责人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二、范围
适用于2017年河北省第二届旅发大会石门寨连接线段项目劳务人员工资的管理工作。
三、工作依据和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部与分包队伍签订的分包合同的工资支付条款执行。
四、实施方法
五、
1、准则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或扣克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维护广大农民工工资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和各级政府与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劳动合同的签订
项目部协作队伍在招用民工时,可通过劳务公司的途径,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其中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形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3、加强对民工工资支付的监控
①项目部应制定内部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应根据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班组长或其他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项目部应建立民工记工考勤卡,编制民工工资支付清单,如实记录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用工天数、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情况。
②项目部要落实专人负责处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工作,成立民工工资应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让事态从源头上进行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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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民工工资支付流程
5、拖欠民工工资投诉的处理
①项目部及协作队伍应高度重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对有拖欠民工工资的工程项目,必须采取措施,及时给予解决,避免民工到有关部门投诉。
②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民工被拖欠的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③?协作队伍项目经理把民工工资发放给班组长等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由协作队伍负责解决所拖欠的民工工资。
④若有民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项目部接到相关部门通知后,应立即派项目部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的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到指定地点处理。
已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未结清工账的,当场确定结清工账的期限、清欠期限、清欠方式等。
6、处罚措施
①凡到项目投诉,经协调及时解决的,对该协作队伍承包经理人处于2000元罚款。
②凡发生务工人员上访到上级建设、劳动等主管部门而责成公司进行解决的,对协作队伍承包项目经理人处于20000元罚款。
③导致公司被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消建筑工程施工资格而被清退的,对协作队伍项目承包经理人处于200000元以上的罚款。
7、项目财务资金部备案
项目财务资金部备案工资发放情况,将劳务人员出勤表、劳务人员工资支付申请表、劳务人员工资发放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