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制度保障营造法治环境
良法善治的实现机制:法治的制度保障

良法善治的实现机制:法治的制度保障在当今社会中,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实现善治的必要条件。
法治作为一种制度保障,能够为社会提供一种公正、有序和稳定的管理框架。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治机制,社会秩序得到维护,人们的权益得到保障,社会稳定和谐。
一、法定立法体系良法善治的实现机制之一是法定立法体系。
法定立法体系是指依据宪法和国家法律制定法律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权力将受到制约,不得随意干预立法的结果。
法定立法体系确保了法律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从而保障了法治的实现。
二、三权分立三权分立是良法善治的核心机制之一。
三权分立是指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权力部门的相互制衡和互相制约。
通过将权力分立给不同的机构,可以有效避免滥用权力和权力集中。
行政部门负责执行法律,立法部门负责制定法律,司法部门负责审判和解决争议。
三权分立制度保证了权力的公正行使,为良法善治提供了保障。
三、独立审判机构独立审判机构是法治实现的重要保障。
独立的司法机构能够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于涉及法律的争议进行公正的裁决。
独立的审判机构不受任何外界干扰和压力,只按照法律进行判断。
这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平和透明的司法环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法治秩序。
四、公民权利保障良法善治的实现机制还包括公民权利的保障。
公民权利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人权、言论自由、财产权、教育权等。
通过保障公民权利,人们的自由和尊严得到保护,个人不会受到侵犯和歧视。
公民权利保障不仅是国家的责任,也是良好法治环境的必要支撑。
五、公正监督机制公正的监督机制是良法善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建立监督机构,可以对政府和公务人员行使权力的过程进行监督和约束。
公正监督机制能够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保证政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公正的监督机制也为人们提供了维权的途径,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良法善治的实现机制需要法治的制度保障。
通过法定立法体系、三权分立、独立审判机构、公民权利保障和公正监督机制,可以构建一个公正、透明和稳定的法治环境。
法院系统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

法院系统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法院系统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院系统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全面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助力企业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下面,我将以某省法院为例,就其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纪实进行介绍。
一、强化制度保障,确保公正司法某省法院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该法院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法治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公正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明确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职责和任务。
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安排,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提升办案效率,提供高效司法服务为提高办案效率,该法院坚持依法公正文明办案的原则,加强了与其他部门的协作,优化了案件办理流程。
他们通过设立专门的审判团队,实行多人合议制,加快了案件审理速度。
此外,该法院加强了审前调查,注重调解和和解工作,在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动了纠纷快速解决,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提供了高效的司法服务。
三、加强司法公正,树立良好形象以司法公正为核心,该法院重点抓好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
他们加大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惩处力度,依法打击各类商业欺诈行为,维护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同时,他们坚决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支持企业依法经营。
通过此举,该法院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法治环境。
四、加大信息化建设,提升司法透明度该法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司法办案的信息化建设。
他们建立了全省法院公开审判网和司法公开网,实现了裁判文书的全面公开和全网查询,提高了司法透明度。
此外,他们还注重与企业建立信息互通的平台,方便企业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企业的合规经营提供了便利。
五、加强司法保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该法院高度重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工作,坚持依法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合同权益。
关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建议

关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下面是一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建议: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基础。
政府应当积极调整与民营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创造一个公正、透明、稳定的市场环境,依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支持政策,建立健全的法制框架,确保民营经济良好稳健发展。
二、强化司法保障其次,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要严加惩处,加强司法保障。
加大对投融资、税收、合同等方面的监管和打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同时,提高监管标准,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同时对违法企业进行严厉惩处,以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
三、优化税收政策除了的法律法规和司法保障,优化税收政策也是提高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政府应当加强对税收政策的优化,减轻企业的负担,让企业更好地发展和创新。
同时,鼓励民营企业走向国际,扩大税收优惠,优化税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扮演好服务和引导民营企业的角色。
四、完善金融服务还有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加强金融服务,提供实际有效的金融支持。
政府应进一步推广各类金融产品,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丰富金融市场功能,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助力企业发展。
同时,加强民营企业的信贷风险管控和合规指导,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
综上所述,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政府应积极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司法保障,优化税收政策,加强金融服务,建立健全的法制框架,为民营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五、推动企业创新推动企业创新也是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方面。
政府应该加强对企业创新的引导,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扶持和支持,并提供全方位的创新服务和保护。
促进传统与新兴产业的融合和协同发展,帮助民营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六、建立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体系,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社会信任度,增强民营企业创新活力。
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制度和法治的作文

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制度和法治的作文全文共9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制度和法治的作文篇1亲爱的小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要谈一谈如何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
保护环境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它关系到我们所有人的生存和发展。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此作出自己的贡献。
你们知道什么是生态环境吗?生态环境就是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包括空气、水源、土地、森林、动植物等。
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对我们的生存和健康至关重要。
可惜,由于人类的一些不当行为,我们的生态环境正在日渐恶化。
比如,一些工厂排放的废气和废水污染了空气和水源;一些人为了赚钱而滥伐滥捕,破坏了森林和野生动物的栖息地;还有一些人乱扔垃圾,制造了白色污染。
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威胁到了我们自身的健康。
要解决这些环境问题,单靠我们个人的力量是不够的,我们需要制度和法治的保障。
政府应该制定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同时,还应该加大环保宣传教育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在学校里,老师应该多向我们宣传环保知识,培养我们的环保意识。
在家里,父母也要以身作则,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如节约用水用电、垃圾分类等。
只有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作为小小学生,我们也可以为环境保护出一份力。
比如,我们可以积极参加学校和社区组织的环保活动,如植树、清理垃圾等;我们也可以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减少浪费;我们还可以主动劝阻身边的人不去做一些破坏环境的行为。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爱护我们的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洁净、美好的家园吧!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制度和法治的作文篇2我妈妈时常跟我说,我的老家,曾是一个美丽的村庄。
村里人都住在一排排整齐的、冬暖夏凉的木头房子里。
村里有清澈的小溪,膝盖般深,孩子们都爱在小溪玩耍;有郁郁葱葱又特别幽静的树林,里头有没脚的草地,高大的树木,活蹦乱跳的小动物,以及时不时的一阵清脆鸟鸣……还有僻静的田野,春天油绿,秋天金黄,是的,那里曾是一个天堂般的乐园,她和小伙伴最爱去那里玩,去田里野炊或者去小溪里抓鱼,再或者躺在田埂上看着满天绵花般的云团,这都是她们童年的乐趣。
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司发〔2021〕5号

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司法局,市司法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及各行业协会:现将市司法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司法局2021年3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持平等保护,为市场主体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一)加强立法调研,提高立法质量。
在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法规规章起草或者审核过程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树立平等保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立法理念,多措并举保证立法质量。
健全征求企业意见工作机制,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对合理意见吸收采纳。
加强政策制定前的调研论证和实施后的评估。
(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
把公平竞争审查贯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过程中,将是否有法律法规依据、是否违法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是否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是否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作为合法性审核的重点,要求起草部门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相关内容,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如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如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障新疆是一个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区情复杂,多民族、多宗教,文化多样、利益多元,信教群众比例高,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严重,区域发展差距大,教育、就业等方面问题突出。
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加强新疆法治建设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为迫切。
只有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有一个统一的准绳和标尺,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因素的社会问题,才能做到依法行使民族区域自治权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相统一、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和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相统一。
标签:依法治疆营造法治环境经济发展保障正文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也是一个地方重要的竞争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荐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了依法治疆方略……,这众多的法治新元素所蕴含的法治新思维,为实现“中国梦”描绘了一幅法治建设的新图景。
依法治疆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法治保障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战略部署,符合新疆实际,符合新疆各族人民的愿望和需求,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法治保障。
法治环境是指全社会主张法律主治、依法而治所形成的特定意义上的社会环境,是社会管理趋向文明过程中所形成的制度化特征和必不可少的客观基础。
当前,“法治环境就是核心竞争力”已逐渐成为一种共识,实践也充分证明,一个地区的法治环境越好,健全法治体制机制和制度措施,构建维护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的长效机制。
有利于强化法治教育和法治建设,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政策观念、法治意识,践行“一反两讲”,使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有利于完善地方立法,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围绕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反对民族分裂、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重大事项,大力推进反恐维稳工作常态化,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走上法治轨道,就越能促进当地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如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如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石,是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
那么,如何才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呢?首先,完善的法律体系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基础。
法律应当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这就要求立法机关密切关注社会变化,及时对现行法律进行修订和完善,填补法律空白,确保各个领域都有法可依。
同时,立法过程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使法律能够充分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此外,要注重法律之间的协调统一,避免出现法律冲突和矛盾,以提高法律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严格公正的执法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关键。
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同时,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约束,防止执法权力滥用。
对于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要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再者,公正高效的司法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保障。
司法机关应当坚守公平正义的底线,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程序,提高司法效率,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及时的处理。
加强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要加强对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提高他们的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
此外,全民守法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环节。
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如学校教育、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等,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同时,要注重培养公民的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引导公民自觉遵守法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另外,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也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内容。
“2024年司法计划”司法工作计划

“2024年司法计划”司法工作计划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司法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愈发凸显。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法治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制定了2024年司法计划。
本计划旨在通过加强法治教育普及、优化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制度建设、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强化法治环境营造以及推动司法科技创新,全面提升司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加强法治教育普及我们将以“全民普法、全面守法”为目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同时,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培养他们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观念。
此外,我们还将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法治宣传渠道,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率和影响力。
二、优化法律服务体系针对当前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我们将加强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管和引导。
通过完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机制,提高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规范化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为弱势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三、完善法律制度建设我们将根据社会发展和法治需求,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重点关注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等领域的立法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各项法律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提升司法公正与效率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不断提升司法公正和效率。
通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
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和纠正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等问题。
同时,积极推广司法公开,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司法公信力。
五、强化法治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司法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我们将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通过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等措施,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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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制度保障营造法治环境
作者:李强
来源:《党的生活·青海》2016年第02期
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两个《实施意见》的头一年。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政府法制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的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落实,为实现“一个同步”、奋力建设“三区”、打造“一个高地”提供法制保障、营造法治环境。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年度任务基本落实。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省政府的两个《实施意见》,印发了任务分工方案。
成立了省政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确定了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明确了职责。
分别在2015年4月、12月筹备召开了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下发了2015年度任务台账。
组织对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形成的调研报告得到了郝鹏省长批示肯定。
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法制办8月份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形成专题督查报告。
适时对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对照梳理和统计,并督促牵头单位及时落实,《工作任务台账》所确定的11个方面66项工作任务已全部完成。
依法履行职能,健全工作机制,行政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着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对省政府组成部门等82个单位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取消、下放和调整的172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律智囊”作用,参与立法意见征求、重大决策、法律服务等事项。
2市所属县区政府、6州州府所在地的县(市)均已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聘请了法律专业人员。
围绕中心工作,完善立法机制,制度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科学编制2015年度立法计划。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制定了《青海省实施办法(修订)》《青海省三江源生态保护办法(草案)》;加强规范市场监管,制定了《青海省出版物发行管理条例(草案)》《青海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了《青海省防震减灾条例》《青海省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
年度8项立法任务均已完成。
不断完善立法机制,与省委统战部、省政协社法委建立了立法联席协商机制,制定了立法意见征求和采纳情况反馈工作规定和立法工作流程。
推动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减少层级、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配合省编办协调推进农牧系统内部执法队伍整合试点和省内市场监管领
域执法资源整合。
依托青海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权限、执法区域、执法责任等信息全部实行网上公开。
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和落实,有效纠正执法不当和执法乱作为现象。
健全告知、听证、回访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全环节管控。
全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分5批次对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物业企业监管、旅游执法监管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督查。
建立推行行政执法备案审核和合法性审查制度,及时纠正执法瑕疵,有效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发挥试点效应,严格落实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水平得到提升。
对各地区各部门上报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数量、目录进行了收集、汇总,形成的《省政府及省直各部门继续有效、决定废止及失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进行了统一公布。
组织召开了全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了乐都区、乌兰县2个省级试点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中的规范制定程序、落实“三统一”制度、备案审查制度等经验。
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情况通报和监督检查力度,依法纠正“问题文件”,对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7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合法性审核率达到了100%,为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情、合理发挥了“防火墙”和“保险栓”作用,确保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
畅通维权渠道,积极化解争议,行政复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彰显。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全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12件,受理276件。
西宁市政府法制办率先在全省推行了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编印了《2014年度青海省行政复议工作白皮书》,分析了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提出了改进工作的建议及措施。
邀请部分委员参与案件审查,对复杂疑难行政复议案件进行讨论并提出处理意见,行政复议的水平和公信力得到了提升。
加强法制培训,营造法治氛围,法治能力建设不断夯实。
制定了2015-2019年全省政府法制培训工作规划,印发了《2015年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培训计划》。
编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有关法治建设文件选编》。
为全省领导干部依法治省培训班编印61万字的领导讲话、重要文件汇编、法律法规汇编学习资料三册。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沉下去”等方式,先后举办了提升三江源生态保护立法能力建设、全省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等培训,共组织和参与举办各类培训班近70个班次、近1万人参加了培训。
充分发挥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在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登载各类法制信息400余篇,编发《政府法制参考》18期、《政府法制信息》59期、《政府法治动态》35期。
在《法制日报》《青海日报》《青海学习报》、青海《党的生活》《青海法制报》刊载稿件60余篇,比2014年全年增加了近150%。
努力营造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的舆论环境。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工作质效,机关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武装,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办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得到了提升。
扎实开展了“三严三实”专
题教育、机关效能建设、“三基”建设。
狠抓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2015年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意见》的主要工作。
认真开展以周(日)记录、月鉴定、季评鉴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加强办机关公务员和工勤人员的日常管理,提高了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效,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政府法制队伍发挥了积极作用。
(作者单位:省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