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大研究项目的通知-鄂教基[2010]4号
武汉外国语学校湖北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大研究项目新课程学科

武汉外国语学校: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大研究项目“新课程学科课堂有效教学研究”高中物理学科子课题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大研究项目“新课程学科课堂有效教学研究”武汉外国语学校物理结题报告【前言】“新课程学科课堂有效教学研究”是湖北省教育厅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大研究项目之一,根据2010年9月物理学科课题组启动研究会议的安排和会议精神,武汉外国语学校子课题研究小组根据总课题组所制订的实施方案,制订了本研究小组各阶段的研究重点和实施目标,作为样本校的具体负责人的陈泽旭老师和洪中青老师全程领导并实施各项研究内容,从2010年10月到2012年5月,围绕本课题所负责的选修1-1和选修2-1的各个章节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有效教学的研究工作,在整个工作期间,完成并完善了相关两本教材各章节学习目标、教学标准的制订,对应教学案例的设计,并结合实际围绕课堂有效教学展开研究,写出了高质量的研究论文,并将相关理论运用于实际教学工作中去,在课堂有效教学的研究中获取了第一手的资料,相关教师在各类教学大赛中贯彻这一精神,也获得了各类专家和学生的一致肯定,在研究工作中,既有理论的收获,也有实践的检验,可谓卓有成效。
一、本学科项目研究的一般情况;1、本学科项目研究的背景:2001年,为配合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钟启泉、崔允漷、张华主编出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其中专辟一节阐述有效教学的理念与策略,详细介绍了有效教学的由来与发展,认为有效教学是解决现存中小学教学问题的一种方案,是推动“新课改”背景下教学实践持续深化的得力助手,并对有效教学含义从“有效”和“教学”两个角度加以界定,提出有效教学的理念:有效教学关注学生的进步或发展;有效教学关注教学效益,要求教师有时间与效益的观念;有效教学更多地关注可测性或量化;有效教学需要教师具备一种反思意识;有效教学也是一套策略。
自此,“有效教学”开始进入基础教育界的视野,中小学研究有效教学的热潮逐渐兴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30•【字号】鄂政办发[2009]63号•【施行日期】2009.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教育部批准,我省将于2009年秋季全面启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六月三十日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教基〔2001〕17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通知》(教基〔2003〕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努力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建立符合国家课程改革要求、具有湖北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
--积极推进。
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通过创新制度,提升能力、提供资源、搭建平台,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点上突破。
在全面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基础上,通过课题攻关、项目带动和样本实验,力求在制约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兼顾各方。
充分调动政府、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做到政府主导、专业支持、学校自主、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课程改革的合力。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二)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8.14•【字号】鄂教基[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续(一)附件4: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加强和改进高中思想政治学科教育教学工作,推进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的实施,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思想政治实施意见。
一、课程性质高中思想政治课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观点教育,以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常识为基本内容,引导学生紧密结合与自己息息相关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经历探究学习和社会实践的过程,领悟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方法,切实提高参与现代社会生活的能力,逐步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终身发展奠定思想政治素质基础。
根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重要精神,应进一步明确高中思想政治课承担着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观点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思想政治基础的重要任务和职能。
其核心任务就是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基本观点的教育。
高中思想政治课与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校政治理论课相互衔接,与时事政策教育相互补充,与高中相关科目的教学和其他德育工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
总之,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是集理论教育、社会认识和公民教育于一体的综合课程,从核心价值看,是一门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教育的课程;从基本内容看,是一门提高学生认识、参与当代社会生活能力的课程;从培养目标看,是一门培养公民思想政治素质的课程。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五)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各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五)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8.14•【字号】鄂教基[2009]20号•【施行日期】2009.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续(四)附件13: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美术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总体要求,为加强和改进我省普通高中美术教育教学工作,促进普通高中美术新课程的全面、有效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是艺术学习领域中的必修课程之一。
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既与义务教育阶段的美术课程相衔接,又具有自己的特点。
《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实验)》力求体现我国普通高中美术教育的培养目标,鼓励学生在感受、体验、参与、探究、思考和合作等学习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基本的美术知识与技能,体验美术学习的过程和方法,形成有益于个人和社会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通过课程改革,构建符合基础教育要求的具有时代性、基础性和选择性的美术课程体系,为不同兴趣和专长的学生提供进一步发展的平台。
二、目标与任务普通高中美术课程对于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陶冶审美情操,提高生活品质等方面,具有独特功能。
课程目标是课程编制的基础,是选择课程内容的依据,也是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的准则。
课程目标是从学生的角度出发,按照“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位一体进行概述的。
以个人或集体合作的方式参与美术学习活动,学习美术知识与技能,运用观察、想像、直觉和多种思维形式以及美术的方法进行艺术创造活动;学会分析、评价美术作品及美术现象,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观念;理解美术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并将美术语言运用于研究性学习之中;养成对美术终身爱好的情感,提高美术素养,热爱祖国优秀的文化,尊重世界多元文化。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7.27•【字号】鄂教基[2009]14号•【施行日期】2009.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教基〔2009〕14号)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为突破制约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学习文件,提高认识。
各地和学校要认真学习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鄂政办发[2009]63号)等文件,深刻认识课程改革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明确样本校是推进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重要机遇,积极做好样本校推荐工作。
二、推荐学校,确定任务。
样本校按学校审报、市州推荐、省厅审定的程序产生。
各市州教育局推荐样本学校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总数的六分之一,推荐的样本学校要有省市级示范学校、一般学校、民办学校、农村学校的代表。
样本学校要从样本校研究课题中(附件2),确定一至几项拟重点研究的问题,并填写申报表,经市州教育局审查后,于8月20日前报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三、拟定方案、创造条件。
样本学校要根据所承担的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实验研究方案,并根据需要配备师资、培训人员、添置设备,做好开展样本实验的准备工作。
附件:1、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意见(试行)2、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研究课题二OO九年七月二十七日附件1:湖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意见(试行)为突破制约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我省普通高中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根据省人民政府下发的《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鄂政办发[2009]63号)的精神,现就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样本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大研究项目“新课程学科课堂有效教学研究”

一、成立相关研究组
1.物理学科课题研究组(简称“课题组”)
组 长:许晓林。
核心成员:肖惠东、伏森泉、李军平、但平安、陈仕清、周晓鹏、张辛夫、李玉国、贾旭辉、陈 智、郑慧平、陈雨田、肖文胜、罗坤胜、姜家兴、涂振国、徐乐华。
武汉
武汉二中
伏森泉
夏金旺
王大舟
物理3-1、物理3-2有效教学研究
武汉
武汉外校
伏森泉
洪中青
陈泽旭
物理1-1、物理2-1有效教学研究
武汉
武汉四中
伏森泉
徐高胜
杨 萍
物理3-4、物理3-5有效教学研究
武汉
武汉三中
伏森泉
郑维鹏
新课程高三有效教学研究
仙桃
仙桃一中
李玉国
文书礼
物理必修1、必修2有效教学研究
襄樊
襄阳区二中
市州
学校名称
负责人1
负责人2
研究任务
鄂州
鄂州高中
涂振国
曾秀娟
王慧超
新课程高三有效教学研究
恩施
恩施高中
罗坤胜
赵明庄
樊祥维
新课程高三有效教学研究
黄石
黄石二中
李金雪
彭明华
物理3—4,物理3—5有效教学研究
黄石
有色一中
吴胜祥
王铁军
新课程高三有效教学研究
荆门
掇刀石中学
陈仕清
毛惠平
新课程高三有效教学研究
十堰
丹江口一中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7.03•【字号】鄂教师[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师[2009]8号)各市、州、县(区)、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七月三日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为有力推进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确保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精神,结合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的有关精神与要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分阶段、滚动式地推进全省高中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实行省、市(州)、县(市、区)、校协调联动,整合优质培训资源,采取集中培训和网上学习与校本研修相结合、骨干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管理人员培训与专任教师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按计划完成高中课改教师培训任务。
二、培训目标通过培训,提高管理者和培训者对课程改革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增强实施新课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掌握实施高中课改的基本策略,不断提高实施新课程的管理能力、研究能力和指导能力;帮助高中教师切实更新课程观念、把握课程目标、熟悉课程内容、掌握教材教法,提高教育教学能力;逐步完善高中教师继续教育体系,为教师专业成长和终身学习提供支撑和保障。
湖北省教育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4.15•【字号】鄂教发[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关于下达201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鄂教发[2010]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根据现阶段我省社会发展实际,现将201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关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持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比例大体相当。
2010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控制在39.5万以内,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努力达到36.7万以上。
二、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适应高中教育课程改革新要求,充分发挥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引领示范作用。
2010年全省优质高中招生计划为26.8万人。
省级示范(重点)高中的招生计划由省统一下达到校。
其他学校的招生计划,由市(州)教育局根据省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结合本地教育发展实际分校下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突破“择校生”(或“三限生”,下同)比例,全省省级示范(重点)高中、市(州)级示范(重点)高中、一般高中招收的“指XXX生”比例分别不得少于本校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70%、80%和90%;招收的“择校生”比例分别不得高于本校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30%、20%和10%。
要改革高中招生办法,建立和完善优质高中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制度,并逐步扩大分配比例,努力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
三、切实加强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工作,规范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招生实施“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录取结果、收费标准、咨询和投诉办法、违规问题处理结果等必须按照要求面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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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大研究项目的通知
正文:
----------------------------------------------------------------------------------------------------------------------------------------------------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大研究项目的通知
(鄂教基[2010]4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我省高中普通课程改革深入发展,突破制约课程改革纵深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一批课程改革示范学校,培养一支课程改革专业支撑团队,形成项目推进课程改革的工作机制。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大研究项目招标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09]30号)精神,经各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确定了各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和责任单位(见附件),现予以公布下达,希望各地、各有关单位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力争出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切实推动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
附件: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大项目立项一览表
二O一O年三月三日
附件: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重大项目立项一览表
序号
责任单位
负责人
项目名称
备注
1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华中师范大学
刘青春
王继新
课程改革政策实施监测及有效性研究2
武汉大学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
邱均平
雷春
普通高中学校新课程实施水平评价研究3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湖北省教育干训中心
周冬祥
袁先潋
校长课程领导力提升研究
4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
涂艳国
翟培甫
学生发展性评价研究
5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湖北省教学研究室
姜瑛俐
刘合荣
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建设和学习型组织建设研究6
湖北省教学研究室
杨国金
学校课程开设与管理研究
7
湖北大学
武汉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靖国平
朱长华
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变革研究8
湖北大学
徐学俊
课程资源建设研究
9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省教学研究室
郭元祥
邓治清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研究
10
湖北省教学研究室
华中师范大学
张祖春
崔鸿
新课程学科课堂有效教学研究
11
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
湖北省教学研究室
范义虎
方晓波
基于网络的高中课程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12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李仕伟
新课程背景下高考命题研究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