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誉的确认
商誉及负商誉的确认与计量解析

商誉及负商誉的确认与计量解析一、商誉的初始确认与计量商誉从来源看,可分为合并商誉(或称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
由于自创商誉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难以可靠地确定其价值,故而在传统上,仅对合并商誉计量入账,对自创商誉则不予确认。
对于商誉(即合并商誉)的初始确认,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将其单独确认为一项资产。
由于商誉不能独立于企业而存在,使得商誉的计量存在一定的困难。
也正是这种计量的困难,使得各国在会计实务上不得不采用“剩余法”,也称“割差法”来对商誉进行初始计量。
即按合并成本超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进行初始计量。
如2001年7月生效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公布的第141号公告《企业合并》(以下简称SFAS No.141)规定,商誉最初必须在财务报表上确认为一项资产,并按第16号意见书的要求,以购买成本超过所取得资产和所承担债务金额的净额之差额来计量;2004年3月生效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IFRS No.3)认为,商誉是指不能分别辨认并单独确认的资产形成的未来经济利益,将其确认一项资产,并对其进行初始计量,等于合并成本减去可辨认的资产、负债以及或有负债。
我国2006 年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CAS No.20)采用了趋同于SFAS No.141和IFRS No.3的规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
以下笔者就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不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合并交易和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合并交易两种合并方式,对合并商誉的初始确认和计量进行分析。
1.不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合并交易。
不形成母子公司关系的企业合并交易,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在这一合并方式下,购买方通过取得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来获得被购买企业的控制权,被购买企业原持有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后成为存续企业(购买方或新设企业)的资产、负债。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商誉的确认和计量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商誉的确认和计量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商誉的确认和计量现代商业MODERN BUSINESS商誉是一种不能被单独识别与确认的资产它的产生是由于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或拥有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管理方法、或由于良好商业信誉而获得了客户信任或由于规模大、效益高等原因而形成的品牌价值。
商誉的形成和作用与企业的整体而非某一要素相关商誉无法同企业的整体脱离并单独用于交换。
商誉通常产生于企业之间的收购或合并过程在数值上等于在购买日购买方的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我国在年实施的新准则对有关商誉的事项作了一系列新规定使商誉的会计处理基本实现了国际趋同。
本文就新准则下商誉的确认和计量等问题进行分析。
一、商誉不再被确认为无形资产由于商誉不具有实物形态因此人们习惯上将其划入无形资产的范畴。
在我国原有的会计准则中将外购的商誉认定为无形资产中的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并在预计的年限内进行摊销。
但根据年公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尤其强调无形资产中的可辨认性标准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然而商誉往往与整个企业密切相关因而它不能单独存在也不能与企业可辨认的各种资产分开出售。
因此在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
当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商誉当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时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我国合并商誉的确认与计量问题探析

我国合并商誉的确认与计量问题探析商誉是指企业收购其他企业时支付的溢价部分,是一种非可观测的无形资产。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合并成为了常态,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问题成为了热点话题。
一、商誉确认原则我国会计准则第二十二号——商誉规定,在收购,合并或重组中,商誉应当确认。
所认定的商誉是授权持有企业的部分或全部股份之后由于溢价而产生的差额。
二、商誉的计量商誉的确认后,计量方法有两种:成本法和净额法。
1.成本法成本法是将商誉的确认金额作为资产入账,以后将不再重新计量。
商誉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格、直接相关的购买费用和与得到持有企业有关的再测量金额。
成本法要求对商誉进行首次测试,以确定是否需要提议减少商誉金额。
测试时通常使用几种方法,例如启示性价值、市净率比较法和市盈率比较法。
2.净额法净额法是将商誉减少到存储在持有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净额。
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持有企业应该进行商誉测试。
在测试中,持有企业应将商誉减少到存储其较高价值的净额。
三、商誉差异处理商誉差异是指收购公司价值与实际支付价值的差距。
在会计处理中,商誉差异可分为正商誉差异和负商誉差异。
1.正商誉差异正商誉差异是指收购公司的价值超过支付的价值,也就是持有企业取得了一份更优质的资产。
正商誉差异应作为商誉计量的一部分,不能列入收益。
负商誉差异是指收购公司的价值低于支付的价值,也就是说持有企业不得不支付额外的资金来弥补收购不足的价值。
负差额价值应在确认时转换为减值。
减值的数额等于持有企业所支付的价值减去实际价值和商誉差异的和。
商誉减值是指在会计期间内,商誉的价值发生实质性下降,商誉的价值超过计价数的情况,持有企业必须减少商誉价值。
商誉减值测试要求持有企业在每年结束时测试。
测试时需以商誉的成本为基础。
如果对债权人的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测需要进行调整,需采用折现后的未来现金流量确定的净现值。
五、结语商誉是企业在合并或收购中产生的一种无形资产,对于持有企业来说,商誉的确认和计量关系到企业的未来发展和经济效益。
商誉确认及其初始计量(全文)

商誉确认及其初始计量一、商誊的概念何为商誉?首先,商誉是一项资产,应采纳定义资产的方法定义商誉。
同时还要揭示商誉的本质特征,据此,商誉定义为:商誉是企业拥有或操纵的,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超额经济利益的无法具体辨认的资源。
商誉有多种分类方式,其中与企业合并相关的概念是自创商誉和购买商誉。
自创商誉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自身创立和积存起来的各种优越条件和无形资源,这些优越条件和无形资源使其能较其他的同类企业取得更高的收益。
由于自创商誉的不确定性,与形成自创商誉有关的各种支出在发生时,在会计处理上均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如广告费、培训费、开发与研究费等。
因而自创商誉只能在交易时结算,不能按传统的会计方法计量和确认。
购买商誉是在企业合并时,对被合并企业潜在的优越条件和无形资源在未来时期猎取正常水平以上的超额利润。
购买商誉经评估确认。
可以按传统的会计方法确认、计量。
我国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在非同一操纵下的企业合并应采纳购买法。
企业合并也只有采纳购买法才涉及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问题。
也正因此,笔者探讨的商誉是在非同一操纵企业合并下进行的,并就商誉的确认及其初始计量分汲取合并和控股合并两种合并方式进行探讨。
二、商誊的确认及其初始计量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本质上看,企业合并是一个企业取得对另一个企业的操纵权、汲取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净资产以及将参与合并的企业相关的资产、负债进行整合后成立新的企业等情况。
因此。
以合并方式为基础,只有在汲取合并、控股合并下才产生商誉确认问题。
(一)汲取合并方式汲取合并。
是指合并方(或购买方,下同)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下同)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
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
在这种合并方式下,台并方猎取了被合并方全部资产的操纵权,并支付了一定的代价,该代价称为合并成本。
商誉的确认和计量

有关于商誉的确认和计量一、商誉的含义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
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
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二、商誉的分类依据商誉的取得方式,商誉可分为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
外购商誉是指由于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核算而形成的商誉;其他商誉即是自创商誉或称之为非外购商誉。
三、对商誉问题的理论研究商誉作为会计问题引起人们的关注源于企业合并业务。
企业合并主要有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三种形式。
其中,吸收合并(兼并)可以说最直接地提出了商誉会计问题。
吸收合并时,兼并企业出示的购买价格(购买成本)有时高于被兼并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把购买价格与被兼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商誉来探讨,使商誉问题开始进入会计的视野。
为了对企业兼并时表现出的商誉与企业生产经营中创造的商誉相区别,会计界对前者(即企业合并时表现出的商誉)称为“外购商誉”,对后者(即未发生企业合并活动前企业自身创造的商誉)称为“自创商誉”。
对商誉问题的理论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1是考察企业自身在市场竞争中能否长期稳定地获取收益以至于获得超额收益,实际上就是自创商誉的本质问题;2是考察企业并购过程中进行并购的交易价格大于或小于该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实际上就是研究外购商誉的本质问题。
尽管理论界对商誉争论不休,但实务界对商誉的处理还是比较一致的,即自创商誉一律不予确认;外购商誉被界定为被购企业的价格与其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并且账务处理原则也在走向一致,只是外购商誉的摊销年限各国有所不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取消摊销处理,改为减值测试) 。
有人认为,既然会计上确认外购商誉,就应确认自创商誉;不确认自创商誉显然不符合会计上的一致性原则。
那么,到底应不应确认自创商誉?如果确认,应如何确认?外购商誉和自创商誉是什么关系?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必须透过现象准确地把握商誉的本质。
商誉的确认与减值损失评估

商誉的确认与减值损失评估商誉是指企业在企业组合发生后,以超过被收购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形成的差额。
商誉的确认与减值损失评估是企业财务报告中重要的内容,本文将从商誉的确认和减值损失评估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商誉的确认商誉的确认是指在企业组合完成后,被购买方企业的差额价值被确认为商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商誉的确认应当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商誉应当是以金钱计量的。
这意味着商誉的价值必须能够用货币金额表示,并且能够进行可靠的计量。
其次,商誉应当是通过企业组合形成的。
这意味着商誉的产生是由于企业组合的发生,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而形成的。
最后,商誉应当是可以确认的。
这意味着商誉的确认必须是可靠的,能够为企业的利润产生潜在收益。
商誉的确认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企业的净资产公允价值。
这一步骤需要对被收购方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及所有权益进行估值,以确定企业的净资产公允价值。
2.确定企业组合的购买代价。
购买代价一般包括现金支付、发行股票或其他权益工具等。
3.计算商誉。
商誉的计算需要将企业组合购买代价减去被收购方企业的净资产公允价值。
二、减值损失评估商誉的减值损失评估是企业财务报告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当商誉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企业需要对商誉进行减值损失的评估。
商誉的减值损失评估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确定商誉所在单位的可认定资产组。
可认定资产组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具有独立经济效益、可以区分运作和对该单位财务结构产生关联影响的单位。
2.估计可认定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
这一步骤需要对可认定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合理的估计,考虑到相关的经济和行业状况,以及该资产组的特殊因素。
3.计算商誉的净现值。
根据对可认定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以及对适当折现率的选择,计算商誉的净现值。
4.比较商誉的净现值与其账面价值。
当商誉的净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视为商誉产生减值损失。
若商誉发生减值损失,企业需要及时确认减值损失,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商誉的确认方法

商誉的确认方法1.引言1.1 概述商誉是指企业在商业活动中获得的声誉和品牌价值,在财务报表上体现为无形资产。
商誉的确认方法对于企业的财务报告和决策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旨在探讨商誉的确认方法,具体包括直接确认法和间接确认法两种方法。
通过对这两种方法的分析和比较,本文将总结商誉的确认方法,并讨论这些方法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商誉的确认方法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体系(IASB)和国内会计准则(CAS)的规定而确定的。
直接确认法是指在企业进行商誉的收购或合并时,将商誉的价值计入财务报表。
而间接确认法则是通过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在特定条件下确认商誉的存在和价值。
商誉的确认方法直接关系到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公允度。
不同的确认方法可能会导致企业财务状况和业绩的不同表现。
因此,选择适合企业的商誉确认方法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商誉的定义和意义,以及对商誉的确认方法进行深入的探讨。
通过对现有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分析,我们将得出一些结论,并探讨商誉确认方法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文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商誉及其确认方法,并为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选择合适的确认方法提供一些建议。
通过全面而深入地研究商誉的确认方法,我们可以提高企业的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公允度,为企业的发展和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结构部分旨在介绍文章的整体结构和各个部分的主要内容。
通过清晰的文章结构,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和组织文章的内容,并迅速定位到感兴趣的部分。
本文共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引言、正文和结论。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首先概述商誉及其确认方法的背景和意义,以提供读者对商誉的基本认知,并引发对商誉确认方法的探讨。
接着,我们将介绍文章的整体结构,明确各个部分的主要内容和目的。
最后,我们将说明本文的目的,希望通过本文能够对商誉的确认方法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总结,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参考。
商誉会计处理方法与应用

商誉会计处理方法与应用商誉是指企业在企业合并、收购、兼并或其他权益交易中,以超过合理价值支付的净资产的差额。
商誉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代表了企业品牌、声誉、专利、技术等方面的附加价值。
商誉在会计中的处理方法与应用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探讨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其应用。
一、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包括商誉的确认、商誉的计量、商誉的摊销及商誉的减值测试等环节。
1. 商誉的确认商誉的确认是在企业合并、收购或兼并等交易完成后,将超过合理价值支付的净资产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确认商誉时,需要根据所涉及的交易形式和实际情况,参考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
例如在按照权益法进行合并时,超过合理价值支付部分将确认为商誉。
2. 商誉的计量商誉的计量主要采用摊余成本法。
按照摊余成本法,商誉的初始计量为超过合理价值支付的净资产的差额,之后按照摊余成本法进行摊销。
摊销期限根据事实情况和管理层的判断进行确定,但一般不超过20年。
3. 商誉的摊销商誉的摊销是将商誉按照摊余成本法进行分摊,通常使用的摊销方法有平均摊销法和组合摊销法。
平均摊销法是按照商誉的摊销期限进行平均摊销,而组合摊销法是根据预测的现金流量进行摊销。
4. 商誉的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是指定期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测试主要采用企业合并单元为单位进行,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商誉进行全面评估并计算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与商誉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二、商誉会计处理方法的应用商誉的会计处理方法在企业的合并与收购、兼并等交易中得到广泛应用。
以下是商誉会计处理方法的应用案例:1. 企业A与企业B合并,合并后的净资产为1000万元,企业A支付给企业B的款项为1200万元,超过合理价值支付的差额200万元确认为商誉。
根据摊余成本法,将商誉按照一定的摊销期限进行平均摊销。
2. 根据权益法进行合并,企业A支付给企业B的款项超过合理价值支付的净资产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誉的确认
在商誉会计理论问题中,讨论最为激烈持续时间最为长久的是商誉确认的问题。
由于确认是计量、记录、告的前提与基础,有关商誉会计处理的很多问题是由确认问题引起的。
因此,商誉的确认是极其重要的。
首先是自创商誉的确认。
在自创商誉的确认问题上,目前会计实务界还没有应用,就是理论界也很少有支持者。
虽然大多数人承认自创商誉的存在,但各国会计准则都没有明确的规定。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发布的IAS22和我国的《具体会计准则》,均明确规定只有出现合并商誉时才作为一项资产入账,这就限定了商誉确认的时间只能是在一个企业购买或合并另一企业时。
英国的标准会计惯例公告《商誉会计》指出:合并商誉与自创商誉的特性没有差别,然而由于特定时间上发生的市场交易这个事实,尽管对企业的计价是主观的,合并商誉的价值可以被确定,而自创商誉是不可能的。
这不仅反映了英国会计界对商誉的看法,而且也反映了会计界对商誉会计处理的一般态度:对合并商誉进行确认和计量;而自创商誉由于各种原因,不进行确认和计量。
其次是合并商誉的确认。
合并商誉产生于企业合并,国外一些成功的企业合并表明,合并商誉占收购价格比重越来越大,因此应正确地确认合并商誉,否则将有悖于被并购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合并商誉的确认,依据不同的合并方式将产生不同的确认问题。
一方面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商誉的确认问题。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在一方或多方控制的情况下,一个企业获得另一个或多个企业的股权或净资产的行为。
其主要特征是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控制,并且不是暂时性的。
对于这种情况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价款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可见在这种合并方式下是不确认合并商誉的。
另一方面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商誉的确认问题。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不存在一方或多方控制的情况卞,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或多个企业入股权或净资产的行为。
其主要特征是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均不属于同一方或多方最终控制。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采用的是购买法,即实施合并的企业以现金或其它非现金资产作为合并支付代价,购买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而实现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购买法下,实施合并的企业在合并日,将购买的被合并企业的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记入实施合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合并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合并商誉。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