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管理办法(WORD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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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DOC

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DOC

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DOC一、背景与目的为管理和保证企业的供应商质量,规范供应商的选择、评估和持续改进,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产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企业有供应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三、管理要求1.供应商选择(1)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参考供应商的信誉、经验、技术能力、生产能力等因素进行评估。

(2)优先选择具备国家质量认证等必要认证的供应商。

(3)通过合同明确供应商的责任和义务,并约定双方的合作方式。

(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产品的合法合规。

2.供应商评估(1)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

(2)评估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及时性、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价格合理性等。

(3)评估结果将作为供应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不合格供应商将被纳入不良供应商管理。

3.供应商质量管理(1)供应商应按照企业制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和交付,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2)供应商应建立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持续改进。

(3)供应商应配合企业的质量管理活动,提供相关数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过程文件、检测报告等。

4.供应商持续改进(1)企业与供应商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及时反馈供应商的问题和需求。

(2)供应商应积极响应企业的改进要求,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3)供应商应及时处理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客诉和退货,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5.供应商退出机制(1)如果供应商的质量问题频发或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和产品质量,企业有权终止与该供应商的合作。

(2)供应商也可以主动申请退出合作,应提前书面通知企业,并协商处理尚未交付的订单和货物。

四、责任及依据1.企业质量部门负责全面执行本制度,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和监督。

2.本制度须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持一致。

3.供应商合作合同、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等文件作为执行本制度的依据。

五、引用文件1.供应商合作合同2.企业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质量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合格供方管理制度

合格供方管理制度

合格供方管理制度一、管理目标和原则二、供方入库管理1.供方注册:组织应建立供方注册制度,并对供方进行注册管理。

供方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和监管部门的合法准入文件,定期更新。

2.供方评估:组织应对供方进行评估,主要评估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能力、可靠性、服务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评估结果将作为供方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3.供方分类管理:根据供方评估的结果,将供方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类,并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优秀供方将享受优先选用和长期合作的优惠待遇。

4.供方动态管理:组织应定期对供方进行动态管理和评估,及时掌握供方的经营情况和质量表现。

对于供方的不良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理措施。

三、采购流程管理1.采购需求确认:组织应建立健全的采购需求确认制度,确保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供方选择和招标:对于重要物品和服务的采购,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并在严格执行招标程序的基础上选择供方。

同时,应建立供方招标管理制度,确保公正、公平的招标过程。

3.合同签订和履约:组织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的签订程序和内容要求,并严格履行签订合同后的各项义务。

四、供方质量管理1.采购质量控制:组织应对采购品质量进行抽检或检测,确保采购品符合国家标准和组织的要求。

2.异常品处理:对于采购到的不合格品,应建立相应的不合格品处理流程,及时通知供方进行处理和改进。

3.投诉处理:组织应建立供方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对于供方质量问题的投诉进行跟踪和处理。

五、供方绩效评估1.绩效评估指标:组织应建立供方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包括供方交货的时间、质量合格率、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2.绩效评估周期:绩效评估应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是每季度、半年度或年度。

3.绩效评估结果的处理:绩效评估的结果将作为供方分级和管理的依据,出色表现的供方将得到奖励和激励措施,而绩效不佳的供方将采取相应的限制和纠正措施。

六、持续改进组织应建立持续改进的机制和流程,不断完善供方管理制度,并及时采纳供方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整体的供方管理水平。

合格供方管理制度

合格供方管理制度

合格供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供方管理,提高供方管理水平,加强对供方的管理与监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采购、物流和质量管理部门,以及与供方有业务往来的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供方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加强对供方的监督与管理,保证公司与供方的合作稳定、有序进行。

第二章供方评价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供方评价制度,对现有和潜在的供方进行评价,建立供方信用档案。

供方的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方的资质、信誉、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交货能力等。

第五条供方有权利知晓其供方资格评审的结果,公司应发放供方资格认定书或通知书。

第六条对于供方评价不合格的情况,公司应及时向供方提出整改要求,并对供方进行整改跟踪和监督,直至供方整改合格为止。

第三章供方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建立供方库,对供方进行分类管理,并及时更新供方资料,确保供方信息真实、准确。

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供方进行漏访,关注供方的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规模等情况,保证供方的供货能力。

第九条为加强供方管理,提高供方的服务水平和产品质量,公司有权利组织对供方进行专业技能、服务质量、质量检验等方面的培训。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条供方与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应严格履行,未经公司许可不得转包、转让、变更或违约。

第十一条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全面履行。

第十二条对于供方的质量问题或交货延迟等情况,公司应及时与供方协商解决,确保公司利益不受影响。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供方的监督检查制度,对供方的产品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检查。

第十四条对于供方存在质量问题、交货延迟等情况,公司应及时向供方提出整改要求,并对供方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约、不履行合同、提供假冒产品等情况的供方,公司有权利对其采取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合作、终止合同、追究法律责任等。

合格供方管理办法(精品)

合格供方管理办法(精品)

XXX有限公司合格供方管理办法1.目的为系统、规范的强化配套体系管理,客观公正的评价供方的质保能力、生产能力、竟争能力、服务水平、零部件价格等,建立优胜劣汰的管理机制,为优化配套体系提供更好的决策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配套体系内配套单位的管理和配套单位零部件的质量评价。

3.职责3.1售后服务部负责每年12月25日前将将市埸重大、批量质量问题、市埸发生的不合格零部件数量分厂家、规格、数量报企管部。

3.2信息中心每月25日前负责将每月一次交验合格率、生产过程中零部件使用合格率、计划完成情况、准时供货率报企管部。

3.3 技术部负责每月25日前将质量整改完成情况报企管部。

3.4配套部每月25日前负责将新品计划完成情况、成本推移报价及时性、准确性情况、新品报价及时性、准确性情况、服务情况等报企管部。

并负责组织季度A、B类零部件配套比例评审会和季度C类零部件配套比例的评审。

3.5企管部负责收集各部门采集的数据,进行汇总、发布,并负责月度配套比例的抽查。

3.6财务部负责配套单位考核的兑现。

3.7技术总监或总工程师负责供方月度综合质量情况通报、年度供方综合考核表的审核。

3.8评审组长负责出具合格供方考评初步意见。

3.9总经理负责供方月度综合质量情况通报、年度供方综合考核表的审批,并负责签署合格供方考评结论。

4.正文4.2月度考核及通报4.2.1月度评价考核内容由企管部按《月合格供方综合考核表》中要求在次月30日前完成。

4.2.2每月30日,企管部将综合考评排名最差的五家配套厂按《年月供货质量情况通报》通报给相关单位第一责任人。

4.2.3如连续两个月综合排名在最后的五名配套厂,企管部以第二个月排名为准,按以下标准报财务部考核:4.2.4每季度质量排序后,对连续二个月及以上的排名都在后五名的配套厂,在季度配套比例评审时,降低该配套厂的配套比例30%~50%或取消其配套资格。

4.2.5交验合格率考核按当年的《质量技术协议书》执行。

合格供方管理制度范本

合格供方管理制度范本

合格供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确保公司采购到合格的物资和服务,提高供应商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规范供方管理活动,加强对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建设一支合格的供方队伍。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相关采购活动,包括产品采购、工程采购、服务采购等。

第三条定义1. 供方:指向公司提供物资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2. 合格供方:指符合公司要求的供方,能够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物资和服务。

3. 供方管理:指对供方的选择、评价、培养和监督等活动。

4. 供方评价:指对供方进行综合评价,包括质量、价格、服务、信用等方面的评价。

第二章供方选择第四条供方选择原则1. 公开、公平:选择供方应当公开、公平、透明,遵循市场化的原则。

2. 特许供应:优先选择与公司长期合作的供应商。

3. 合同履约:供方应当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信誉,能够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优质地提供物资和服务。

4. 价格合理:供方的价格应当合理,符合市场行情。

第五条供方评价1. 供方综合评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质量:供方提供的物资和服务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2)价格:供方的价格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市场行情。

(3)服务:供方是否能够及时提供售后服务,解决问题。

(4)信用:供方的信用状况、资质是否良好。

(5)技术:供方是否具备先进的技术和专业的人员。

2. 供方评价应当定期进行,评价结果应当进行记录,并对供方的评价结果进行分类管理。

第六条供方限制1. 供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得有不良记录。

2. 供方应当具有法定的资质证书和合法的经营许可证。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七条合同签订1. 签订采购合同前,供方应当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产品质量证明等文件。

2. 采购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合同内容应当合法、合规、合理。

第八条合同履约1. 供方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及时、优质地提供物资和服务。

2. 供方如若不能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承担相应责任。

合格供方管理办法

合格供方管理办法
2、在正常执行合同下,合格供方在有效时限期满后必须对其重新评定。因某种原因(非质量问题)中断供应半年以上,如再选用,亦需对其重新评定。合格供方的重评根据合格供方的评级标准指标体系进行评定。
合格供方的有效时限:星级为一年,二星级为二年,三星级为三年。
合格供方的重评时间定在当年的管理评审之前,一般为十一月份。
(二)大型设备和特殊项目
1、大型设备和特殊项目(铲车外包、矿山爆破外包、取土外包、基建外包、安装外包等)的合格供方一般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由集团采购中心牵头,组织一个由相关部门(采购中心、项目部、生产部、设备技术部、化验室和使用单位)人员组成的临时性的项目招标小组;
2、招标小组组织招标材料,并下发公开招标通知;
3、交货能力。包括:(1)交货的及时性;(2)扩大供货的弹性;(3)样品的及时性;(4)增、减订货的反应能力。
4、价格结算。包括:(1)优惠程度;(2)消化涨价的能力;(3)成本下降时价格下调的主动性;(4)结算方式的适宜性。
5、技术能力。包括:(1)工艺技术的先进性;(2)后续研发能力;(3)产品设计能力;(4)对技术问题的处理能力。
现有合作状况
合同履约情况
无违约记录
备品配件类供应一年出现过一次,原燃料供应一个月出现过一次违约
备品配件类供应一年出现过一次,原燃料供应一个月出现过六次违约
年均供货额外负担

较多

合作年限
三年以上
二至三年
一年
合作融洽关系
融洽
较融洽
一般
人力资源
经营团队精神

较好
一般
员工素质

较高
一般
五、合格供方的筛选程序:
3、举行公开招标;

合格供方管理办法

合格供方管理办法

合格供方管理办法1. 目的通过对供方的管理,使采购产品稳定受控,并使存在问题不断得到改进。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正式批量供货的合格供方。

3 职责3.1 采购部3.1.1负责供方产品质量信息统计分析,编制《供方月度质量评价报告》和《合格供方年度评价报告》;3.1.2组织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评审。

3.1.3组织供方的年度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3.2 质量部3.2.1 负责对采购部门的《供方月度质量评价报告》的确认和《合格供方年度评价报告》确认、审核;3.1.2参与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评审。

3.3 技术部参与供方的质量保证能力评审。

4.工作程序工作流程图如图一所示。

4.1 供方质量档案的建立采购部门应建立供方质量记录档案,按供方进行分类保存相应的质量记录。

质量记录包括如下内容:1)《到位验收检验报告单》;2)《不合格品报告、评审处理单》、《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及整改效果验证报告;3)《新供方调查表》、《供方质量保证能力调查报告》、《供方评定记录表》;4)质量信息反馈单。

图一:工作流程图5)客户装配故障反馈情况。

4.2 评价4.2.1 月度评价采购部门应根据所保持的质量记录,每月30日前,对供方供货验收情况、装配故障等进行统计,根据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计算方法如下:1) 进货合格率: 标准分100分, 进货合格率每低于指标的10%扣10分。

2) 装试配合格率: 标准分100分,装试配合格率每低于指标的10%扣20分。

采购部门进行上述统计后,还要结合质量整改效果、质量事故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表一的评价标准编制《供方月度质量评价报告》及《供方月度质量评价汇总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应交质量部经理确认。

表一:4.2.2 年度评价年度评价只对A、B类供方进行。

合格供方的年度评价标准见表二。

表二:合格供方的年度评价标准4.2.2.1 年度供方产品质量评价采购部门根据每月的《供方月度质量评价报告》进行汇总,按表二对供方的产品质量进行打分。

合格供方管理办法-(1)

合格供方管理办法-(1)

4 委外检验、检测的事项(2 分)
5 企业标准(国标、企标、行业标准)
6 配套体系的管理办法(3 分)
7 质量信息的分析处理(3 分)
8 员工培训(1 分)
合计得分
四、技术、开发水平(10 分)
序号
评审项目
现埸评审记录
成本推移报价及时性、准确 性
10 晚一天报价扣 1 分,以此顺推
工作
新品报价及时性、准确性
报价不准确发生一次扣 0.2 分, 以此顺推
合计得分
本年度存在 的主要问题
批准:
审核: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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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供方评审表
(LCQ J7-4/7)
企业名称
零部件名称
评价方式
日期
评审人员
一、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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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月合格供方综合考核表
供方名称:
项目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考核办法
考核结果 考核情况 考核得分
80%以下扣 25 分(含 80%);
一次交验合格率
80%以上,按以下公式计算: 25 分
(合格率-80%)×25 分
20%
产 品 质 生产过程中零部件使 量评价 用合格率
准时供 货率
计划完成情况 准时供货率 新品计划完成情况
5 分 实得分=计划完成率×20 分 10 分 实得分=准时供货率×10 分
5 分 每发生一次扣 1 分
服务
各项信息及时反馈、分析、 整改
5 分 一次未按时完成扣 2 分
工作
按要求参加隆鑫组织的各 项活动
5 分 一次未参加扣 5 分
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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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保证集团公司各项目工程、物资及服务的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对申请、选择评审和评价合格供方的过程加以有效控制,确保招投标的项目性价比高,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按行业统一编制工程、物资及服务推荐合格供方名录及合格供方库,通过实际业绩跟踪考评,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长期和稳定的战略合格供方联盟体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合格供方的资格认定、取消和合格供方库的组建、使用、管理。

集团公司招标项目的推荐单位,原则上必须在合格供方名录库中选取。

第二章合格供方申请和推荐程序
第四条对申请进入鲁能集团系统各类会员,按照会员注册申请和招投标项目的资格、信誉和业绩要求,进行初次审查并成为注册会员,对资质和信誉高、质量可靠、服务优的注册会员可申请作为鲁能集团系统的合格供方。

第五条凡注册成会员的企业(或公司)均可在鲁能招投标网上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应包括企业(或公司)情况简介及相关信息,应用业绩等。

经过有关鲁能产业集团和项目单位用户的评价初审后报鲁能集团招投标管理中心。

第六条鲁能集团招投标管理中心接到注册会员申请后组织审核,并利用各种专业会议征求意见,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汇总完成新版本合格供方名录。

第七条合格供方名录及合格供方库每年调整一次,每两年修编一次。

修编时各产业公司负责初审,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审定并集中管理。

第八条原则上每年二季度,由鲁能集团招投标管理中心根据一季度以前的申请情况以通报的方式,对推荐合格供方名录进行修改和调整。

每两年,鲁能集团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召开合格供方管理工作会议,对新版本合格供方名录进行评审。

根据评审意见
修改后,由鲁能集团招投标管理中心颁发并在内部网公布。

第三章合格供方管理
第九条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对推荐合格供方名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合格供方的申请和实际业绩,由各项目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及专家对其进行评价,对申请的合格供方进行修改和调整。

通过中标后的合同履约、实际业绩跟踪和年度资格评审等,定期注销不合格供方、增加新的合格供方,建立《合格供方质量业绩记录》档案,作为对合格供方评价的依据。

第十条对于已进入名录的合格供方,每一年应提供实际业绩、服务质量等方面的信息反馈,并对资产重组、更改厂名等重大变化,应及时告知鲁能招投标管理中心。

第十一条建立《合格供方质量业绩记录》档案,作为对项目供方评价的依据。

通过实际业绩跟踪考评,逐步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长期和稳定的战略合格供方联盟体系。

1、对所有中标人实行项目质量、服务、诚信等方面的跟踪评价,可视实际业绩情况分别评价为优秀、良好、一般、合格或不合格。

2、业绩记录按中标人和产品分类定期反馈跟踪调查情况,跟踪调查信息由项目单位组织填报,分管产业公司及有关职能部门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招投标管理中心汇总管理。

3、中标人的评价信息将作为资格预审、确定潜在投标人和评标的重要依据;
4、招投标管理中心将参照中标人的评价信息,组织进行集中资格评审,经审查批准后,作为招投标潜在投标人的选择范围,并推荐列入或取消其作为集团公司合格供方名单。

第十二条合格供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改版时(必要时可随时通报)将予以通报或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1)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规范要求、严重拖延工程进度或服务不好等,影响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时;
(2)因安全、质量的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基建或生产事故时;
(3)投入运行一年后,仍达不到设计的要求;
(4)因本身的质量、性能和价格等原因,连续二年,无订单时;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故意放弃中标的;
(6)中标后,未按规定签定合同或签合同未按期履约的;或中标人私自将项目整体、主体或关键性部分转包或分包的;故意低价投标,中标后提价者。

(7)连续有两次无故不参加投标的;
(8)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鲁能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行为。

对有以上情形的供方,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或除名,连续二次通报则予以除名。

第十三条因出现第十二条情况而被除名的供方,需经重新申请和审核同意后,方可恢复推荐资质或在下一个新版本中补入。

第四章其他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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