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委员会工作细则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工作细则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工作细则(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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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工作细则

XX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评审工作原则第一条公平择优原则。
以XX市新建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组办公室的规定和申报材料为依据,对申报人做出公平、公正的评价。
第二条民主评议原则。
坚持民主程序,少数服从多数。
采取评审投票的民主程序,规范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第三条公开公示原则。
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第二章评审工作的组织第四条评审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统筹,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委员会负责对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认定和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
第五条在每年职称评审材料上报前一周内,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
第六条在评审该成员本人及其亲属的专业技术职务时,该成员应回避。
第三章评审依据第七条严格依据XX市新建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组办公室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
第八条评审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委员会审核的方式进行。
未经学校审核通过的材料不得最终上报。
第四章评审工作程序第九条预备会议和学习培训。
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人向评审委员会汇报本次评议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和相关事项。
委员会成员学习评审条件、评审细则和评审纪律。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评议。
评审委员要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客观公正地对申报人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
如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应提出予以核查,属实的取消其上报资格。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表决。
根据评议情况,按满足评审条件优先的原则,评审委员会进行实名投票。
当场计票,复查无误后确认结果。
第十二条宣布表决结果。
评审委员会组长通报表决结果。
第十三条报送评审结果。
评审结束后,由学校组织人事处将评审通过的申报表报送XX市新建本科院校与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议组办公室进行最终评议。
第五章计分排序办法说明第十四条根据学校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要求,对申报人的基本情况、教学、业绩和论文论著等进行评分,分为正常申报和不予申报2类。
企业技术委员会成立细则

企业技术委员会成立细则
1. 目的
本细则旨在明确企业技术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方式,以提升企
业技术发展和创新能力。
2. 定义
企业技术委员会是由公司内部专业人员组成的组织机构,负责
制定和推动企业技术发展战略、技术标准、技术研发和创新等工作。
3. 组成
3.1 企业技术委员会由技术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技术部门的
专业人员担任委员。
3.2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层决定,根据技术能力和贡献进行评选。
4. 职责
4.1 制定和完善企业技术发展战略,提出技术发展规划和目标。
4.2 研究和推广先进的技术理念、技术标准和技术方法。
4.3 提出并推动技术项目和创新项目,促进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的转化。
4.4 针对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和解决方案的制定。
4.5 讨论和评估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计划,提出相关建议。
4.6 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技术工作进展和成果。
5. 运作方式
5.1 企业技术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任主持。
5.2 全体会议议程由主任确定,并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5.3 会议期间进行技术报告和经验分享,讨论技术问题并做出决策。
5.4 委员会成员可提出技术建议和项目申报,经讨论决定后实施。
5.5 委员会成员要定期参加相关技术研讨和培训活动,提升技术水平。
6. 评估和调整
6.1 公司管理层定期评估企业技术委员会的运作效果,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6.2 委员会成员间互评互选,根据绩效评估结果适度调整委员会成员。
7. 生效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已纳入公司制度进行执行。
电力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细则

附件:电力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的管理,充分发挥标委会在电力标准化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标委会是在一定专业范围内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技术组织,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的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归口管理的全国标委会、电力行业标委会、能源行业标委会,以及其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委会)的组建、换届、调整及管理等。
第四条标委会的工作任务、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等按照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标委会组建第五条组建标委会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有明确的标准化需求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组建标委会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相应专业技术领域标准体系框架明确,有一定规模的标准制修订任务;二、业务范围清晰,与其他标委会原则上无业务交叉;三、有适宜的电力企事业单位作为秘书处挂靠单位,秘书处挂靠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影响力,支持标委会工作,并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办公条件。
第七条标委会筹建单位向中电联提出组建标委会申请。
申请的内容包括拟组建标委会的名称、必要性、本专业国内外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范围和标准体系草案等,并填写《组建电力(能源)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申请表》(见附表1)。
全国标委会的筹建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申请书》(见附表2)要求填报。
第八条中电联对组建标委会申请进行审核,并征询有关方意见,将拟组建的标委会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批准组建的标委会,中电联下达标委会组建要求,标委会筹建单位配合中电联完成标委会组建任务。
第十条标委会筹建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标委会的组建方案草案(附电子文件),内容包括:一、标委会章程草案,包括:工作原则、范围、任务、程序,秘书处职责,组成人员、顾问的条件和职责,经费管理等;二、秘书处工作细则草案,包括:工作原则、组成人员条件和职责、会议制度、文件制度、档案制度、财务制度等;三、标准体系表草案、工作规划草案;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见附表3);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登记表(见附表4)。
企业技术委员会运作细则

企业技术委员会运作细则目标和职责企业技术委员会旨在促进公司内部技术的交流与发展,提高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本文档旨在规定企业技术委员会的运作细则,确保其有效地履行职责。
成立与组成1.企业技术委员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成立,并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和管理。
2.企业技术委员会由技术部门的代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成员由各部门推荐,并经过总经理批准任命。
3.企业技术委员会的成员任期为两年,届满后可连任一次。
职责与权益1.审议和制定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和规划,并提出相关建议。
2.组织和协调技术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和控制项目风险。
3.推动公司内部技术知识的分享和交流,组织技术培训和研讨活动。
4.指导和监督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推动技术创新和改进。
5.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解决技术难题和问题。
6.审核和评估技术项目的成果和效益,提出改进建议。
运作机制1.企业技术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席主持,讨论和决策相关事项。
2.技术委员会会议的议题由主席提出或根据委员的要求确定。
3.技术委员会会议的决议需要经过多数委员的同意方可通过,并由主席签署确认。
4.技术委员会可以设立专题小组,聚焦特定技术领域进行研究和探讨。
5.技术委员会可以邀请内外部专家参与会议,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意见。
评估和改进1.企业技术委员会应当定期评估自身工作的效果,并提出改进和优化的建议。
2.企业技术委员会应当通过定期报告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汇报工作情况和成果。
3.企业技术委员会应当积极收集员工对技术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考虑和改进。
以上即为企业技术委员会的运作细则,希望通过规范的运作机制和有效的组织管理,促进公司技术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正文:----------------------------------------------------------------------------------------------------------------------------------------------------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金标委)秘书处有序、高效开展工作,根据《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秘书处是金标委处理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秘书处设在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科技司,受人民银行行政领导。
第三条秘书处在金标委主任委员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领导下开展工作,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
第二章工作任务第四条负责形成下列事项的提案,提交全体委员审议,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表决结果形成的决议:(一)金标委章程和秘书处工作细则。
(二)工作计划。
(三)金融业标准体系。
(四)金融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
(五)金融国家标准送审稿。
(六)金标委委员和机构的调整建议。
(七)工作经费的预决算和执行情况。
(八)分技术委员会的设立、换届、调整、撤销等事项。
(九)对分技术委员会决议的复议。
(十)秘书处提出,并由主任委员或其授权的副主任委员决定应当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负责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日常联系。
及时了解掌握国家标准化政策方针,加强标准化工作沟通报告,贯彻落实相关工作。
第六条组织建设金融业标准体系。
开展金融标准化工作研究,牵头组织编制与维护金融业标准体系,推动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
第七条提出金融标准化工作规划和标准制修订计划建议。
(一)协调、组织金融行业标准化工作需求调查、研究和论证,草拟金融标准化工作规划,提交金标委讨论确定后,报国家标准委和人民银行。
(二)组织形成金融标准制修订需求清单,并提出年度标准制修订建议,提交金标委讨论确定后,报国家标准委和人民银行。
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责和制度

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责和制度篇一: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度Microsoft Word 文档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全院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鉴定、评审及推荐工作。
二、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科研部门的意见,主持科研成果的鉴定和预审工作。
三、负责全院科研计划(课题)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定期检查全院科研课题计划的实施情况,对全院科研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随时加以指导,以促进科研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
四、协助医院领导具体制定全院的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努力促进医院的科技事业发展。
五、协助院领导对院内科研基金及各级课题申报的工作进行协调把关。
六、负责全院新技术、新项目、新业务的准入审批和推广工作。
七、负责推荐和评定学科带头人,对晋升、破格晋升、低职高聘人员的业务能力、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和评定。
八、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研究学术发展的前景,解决学术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遇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
篇二:医院各委员会职责和制度各专业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一)医院管理委员会:职责1. 在院长领导下,负责讨论研究医院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医院重大决策提出意见或建议。
2. 对上级机关的重要指示和医院的重大工作进行布置、研究,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
3. 审议医院的办院方针、发展计划、科室设置、年度工作计划、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项目和技术设备引进计划等。
4. 审议医院的管理条例、管理性的规章制度以及奖金分配方案。
5. 审议医院经费预决算、大型设备购置及大型基本建设维修等项目的实施方案。
工作制度1. 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党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指示和决定。
2. 制定医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及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
3. 制定医院中层干部及学科带头人的选拔、考察、任免、调配、奖惩方案。
4. 研究、决定干部职工调进调出、职能科室人员调配、大中专毕业生招收计划及高知人员退休、延聘。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正文:----------------------------------------------------------------------------------------------------------------------------------------------------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2017年10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1号公布,根据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技术委员会)管理,科学公正开展各专业技术领域标准化工作,提高标准制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委员会是在一定专业领域内,从事国家标准起草和技术审查等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
本办法适用于技术委员会的构成、组建、换届、调整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技术委员会工作,负责技术委员会的规划、协调、组建和管理,并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实施技术委员会管理相关的政策和制度;(二)规划技术委员会整体建设和布局;(三)协调和决定技术委员会的组建、换届、调整、撤销、注销等事项;(四)组织技术委员会相关人员的培训;(五)监督检查技术委员会的工作,组织对技术委员会的考核评估;(六)直接管理综合性、基础性和跨部门跨领域的技术委员会;(七)其他与技术委员会管理有关的职责。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本部门、本行业的技术委员会,对技术委员会开展国家标准制修订以及国际标准化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协助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技术委员会,为技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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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兴大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兴大豪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委员会的组织管理,保证技术委员会工作的科学、严谨、高效,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技术委员会作为公司技术决策机构,对公司执委会负责,其组建的目的是对于公司的研发方向、技术和产品的长期开发计划、重大项目的选择、评估鉴定、可行性论证、产业化等公司重要技术决策提供相应的论证、决策及实施的支持,以规避投资风险、提高公司技术及产品开发的有效性。
第二条技术委员会的职责:
(一)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的研发项目管理体系和有关规定;
(二)组织制定公司的技术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对公司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测试规范进行审批;
(四)监督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并予以指导;
(五)项目立项决策,参与项目评审;
(六)下达项目任务书;
(七)开展研发项目考核;
(八)负责解决重大的技术问题;
(九)负责公司研发项目管理模式的研究和改进工作;
(十)负责开展技术趋势分析,组织新知识、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十一)完成执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技术委员会为非常设机构,包括若干委员,一名主任、一名秘书长,视情况设立副主任。
同时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主任由公司董事长兼任,秘书长由公司管理副总工兼任,技术部为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技术部项目管理工程师为技术委员会的办事员。
第四条技术委员会秘书长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委员会工作计划并组织执行;
(二)确定会议议题,召集委员并组织会议;
(三)指定工作小组,分配工作并检查完成情况;
(四)向公司执委会汇报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成果。
第五条根据需要,技术委员会可以设置分委会、及项目专家:
(一)分委会,按照不同的技术专业,技术委员会可设立(或撤消)若干分技术委员会,分委会的建立(或撤消)由技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为完成具体项目的评估,设置项目专家,就具体项目,负责分委员会所进行技术分析、评价等工作的最终汇总工作。
第六条技术委员会委员以公司董事、总工、副总工为主,公司内外部技术专家和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辅,视情况参加。
第七条委员条件:
(一)具有相关专业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热心缝制设备电控系统的相关技术工作,能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的活动。
第八条技术委员会委员日常处于储备待命状态。
在具体业务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在事先征得委员本人同意的前提下,随时进入工作状态。
第九条技术委员会委员有以下情况者,建议该委员自行辞去职务,经秘书长同意,报支委会主任批准即可:
(一)一年中无故缺席会议达三次以上(含三次)或缺席会议达1/2以上者;
(二)不履行职责者;
(三)因工作变动(或离退休)不宜继续担任委员者。
第十条本工作细则由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工作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