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教育的公益性
浅谈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

浅谈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学前教育是指针对0-6岁儿童进行的教育活动,是儿童成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学前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
学前教育的性质和目的,就显得尤为重要。
学前教育需要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才能更好地服务儿童,为他们的成长打下良好基础。
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
教育性是学前教育的本质属性,是学前教育区别于其他育儿方式的重要特征。
学前教育的目标在于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培养他们的语言、社会、认知、情感、体能等各方面的能力,为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打下基础。
学前教育不仅仅是为了照顾孩子,更是为了以教育为目标的服务。
学前教育必须注重儿童的情感体验和认知能力的培养,通过有针对性的教学活动,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引导他们主动探索和学习,让他们在玩中学,在学中玩,做到快乐学习。
只有这样,学前教育才能真正起到教育的作用,为孩子们的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前教育必须保持公益性。
公益性是指学前教育应该以儿童的利益为出发点,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推动教育的公平和普惠。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学前教育机构过于商业化,将盈利放在首位,导致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和教育服务的不公平。
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让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政府、社会和家长都应该共同承担起教育的责任,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学前教育环境和条件。
在政策上,应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建设更多、更好的学前教育机构,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和质量。
在社会上,应该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监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倡导家庭教育,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能力。
在家庭中,家长应该注重孩子的早期教育,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陪伴,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为了保持学前教育的教育性和公益性,我们还需要重视学前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
学前教育的师资队伍是学前教育的核心力量,他们直接关系到儿童的成长和发展。
学前教育的教师应该具备专业的教育能力和道德素质,具有丰富的教育经验和对儿童的热爱。
教育公益性问题与解决方案

教育公益性问题与解决方案作为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基础,教育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教育公益性的问题一直存在,主要表现在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教育质量的差异、教育机会的稀缺等方面。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教育的公平性和质量,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针对这些问题,应该采取一些有效的解决方案,从根本上改善教育公益性问题。
一、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一直是教育公益性问题的主要表现之一。
为了实现教育公平,必须坚持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首先,各级政府应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提高教育经费的比例。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城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让贫困地区的学生享有良好的教育设施和教学资源。
此外,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还要涉及师资力量的平衡分配。
应该鼓励有经验的教育工作者向贫困地区流动和支教,定期为贫困地区的教育工作者提供专业培训和学习机会,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与教学技能。
二、教育质量的提升教育的首要任务就是提高教育质量,只有做好教育质量,才能实现教育公平。
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我们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制定教育质量的整体规划和改进方针。
同时,注重学校和教师的引导和培训,使他们能够在教学中承担更高水平的教育和引导。
此外,要注重课程设置和教育内容的创新,提高学生对知识的学习和拓展,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创新能力。
三、教育机会的拓展教育的公益性意味着每个孩子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获得教育。
因此,拓展教育机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首先,要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鼓励和支持学生充分参与各种课外活动和社交活动,包括运动、文化、艺术、科技、社交等方面,从而拓展他们的视野和交际圈。
其次,要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和形式,采用传统和现代的教育手段,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兴趣爱好和不同需求的学生的学习需要。
最后,要加强合作和交流,借鉴国外的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方式,提高教育的智力和经验,使教育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
总之,教育公益性问题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采取有效的措施。
师德师风六条禁令个人心得体会范文范文

师德师风六条禁令个人心得体会范文范文师德师风六条禁令,是教师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也是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作为一名教师,我深刻理解师德师风的重要性,时刻谨记那六条禁令,努力遵守,实现自我成长和提高。
以下是我对师德师风六条禁令的个人心得体会。
第一条禁令:坚持教书育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教师是学生的楷模和榜样,应该以身作则,言传身教,给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在日常教学中,我努力做到先做好自己,言传身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影响和感染学生。
我告诫自己,不仅要有高尚的品德和道德修养,更要做到言行一致,身体力行。
第二条禁令:勤勉尽责,任劳任怨,恪尽职守。
作为一名优秀的教师,不能只是敷衍了事,应该勤勉尽责,恪守职责,任劳任怨地投入到工作中。
在课堂上,我严格要求自己,备课认真,授课细致,关心学生,积极引导,确保每一次课堂教学都是有效的。
在课余时间,我也努力拓展自己的教学思路,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教学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第三条禁令:不得以升学率、考试成绩等狭隘的指标评价教育教学工作。
教育教学工作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而不是追求短期的升学率和考试成绩。
我深知这一点,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的每一次进步和成长,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在评价学生时,我尽量避免以狭隘的指标为标准,更注重学生的全面素质和发展潜力。
第四条禁令:尊重学生,注重个性,真诚为人,心贴心教育。
教师应该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和特点,以心贴心的态度对待学生,真诚关心他们、理解他们、支持他们。
在教学中,我注重发现每个学生的闪光点和潜力,为他们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辅导,让他们在自我实现和成长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好。
在和学生交流中,我始终保持耐心和善意,努力赢得学生的信任和尊重。
第五条禁令:维护学术道德,杜绝抄袭、剽窃和作弊行为。
学术诚信是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而抄袭、剽窃和作弊行为是对学术道德的严重破坏。
教育的公益与社会公正教育

68. 教育的公益与社会公正教育教育是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基石,教育的公益和社会公正教育,是当今社会追求公平和正义的重要表现形式。
公益教育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社会公正教育可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教育的公益体现在其能够提供平等的机会,让每一个人有平等地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
公益教育应该是无偏的,不能因为贫富、性别、地区的差异而有所偏袒。
在公益教育的实施中,应该关注弱势群体,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支持,让他们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这样的教育公益可以减少贫困人口的数量,增加社会的稳定性和和谐性。
而社会公正教育则更加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公正教育要确保每一个人都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不仅仅是基础教育,还包括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
只有通过教育,人们才能获得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能力,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社会公正教育也要关注教育的内容和质量,要注重培养人的综合素质,提倡创新精神和批判思维。
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具有创造力和竞争力的人才,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实施公益和社会公正教育时,政府应承担主导责任。
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配置。
政府还应加大对教师培训和教育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在公益教育方面,政府应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资金和资源,为贫困家庭的孩子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在社会公正教育方面,政府应加强对私立学校的监管,确保教育的公平和质量。
除了政府的作用,社会各界也应积极参与到教育的公益和社会公正中来。
企业可以加大对教育的投资,提供更多的奖学金和助学金,为贫困学生提供更多的支持。
社会组织可以组织义务教育活动,开展公益教育项目,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帮助。
家长也应积极参与子女的教育,关注他们的学习和成长,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教育的公益和社会公正,是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只有通过公益和社会公正教育,我们才能建设一个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为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服务。
以下是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点:一、爱岗敬业1.热爱教育事业,为幼儿的成长贡献自己的力量。
2.牢记职责,时刻保持职业操守,尊重幼儿的权益和个性。
3.不断学习进取,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二、严守道德底线1.遵守幼儿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虐待、体罚等行为。
2.保护幼儿的隐私,不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分享幼儿的个人信息。
3.坚决抵制谣言和不良思想影响,积极营造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
三、关爱幼儿生命1.以安全为首要原则,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
2.耐心倾听和关注幼儿的情感需要,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3.关心幼儿的身体健康,注重饮食和卫生习惯的培养。
四、尊重幼儿个性1.重视幼儿的个体差异,注重培养他们的独立思考和创造能力。
2.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不歧视或偏袒任何一个幼儿。
3.尊重幼儿的意见和选择,给予他们充分的表达和参与的机会。
五、与家长密切合作1.积极与家长沟通,交流幼儿的学习和发展情况。
2.倾听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与家长共同为幼儿的成长努力。
3.保护家庭的隐私,不泄露家长的个人信息。
六、维护教育正义1.公平对待每一个幼儿,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压迫。
2.关注社会问题,引导幼儿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良好的公民意识。
3.不为个人利益损害幼儿权益,坚持教育的公益性。
七、注重团队合作1.尊重和支持同事,共同努力提高教育质量。
2.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与同行交流经验和课程设计。
3.遵守工作纪律,不传播负面言论和谣言。
总之,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的规范是幼儿园教育发展的保障。
只有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幼儿才能在和谐、健康的环境中得到全面发展。
作为幼儿园教师,应时刻以爱心和责任心为准则,为幼儿的成长提供良好的引导和教育。
浅谈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

浅谈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学前教育是指对0-6岁儿童进行的教育活动,是儿童成长和发展的重要阶段。
学前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社会适应能力以及认知能力。
对于学前教育来说,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是非常重要的。
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
学前教育是儿童接受教育的起点,是他们成长的基础。
学前教育不仅仅是为了填鸭式的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儿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学前教育应该注重培养儿童的创造力、想象力、语言表达能力、操作能力等,通过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培养他们对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只有保持教育性,学前教育才能真正起到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作用。
学前教育必须保持公益性。
学前教育是为了服务儿童和家庭,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学前教育应该普惠所有儿童,无论他们的家庭背景如何,无论他们生活在城市还是农村,都应该享有平等的学前教育机会。
学前教育应该注重弱势群体儿童的需求,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学前教育的目标是为了培养儿童的全面发展,而不是追求经济利益或是追逐短期的竞争。
只有保持公益性,学前教育才能真正为社会做出贡献。
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学前教育要以儿童为中心。
学前教育应该关注儿童个体的成长发展需求,尊重儿童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儿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教育者应该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设计教育活动,提供适应儿童发展的教育环境。
学前教育要注重家庭与学校的合作。
学前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也是家庭的责任。
学校和家庭应该共同合作,互相支持,形成合力,为儿童提供良好的学前教育环境。
学校应该与家长积极沟通,了解家庭的需求和期望,及时反馈儿童的学习情况。
学前教育要注重教师的专业素养和培训。
教师是学前教育的核心力量,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水平直接影响到学前教育质量。
学前教育机构应该加强教师的培训和提高,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开展学前教育工作。
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
浅谈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

浅谈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学前教育对于幼儿来说是一段非常重要的时期,不仅关系到他们的个人成长和发展,也直接影响到他们的终身学习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为幼儿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即注重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
幼儿时期是孩子们最好奇、好学的时期,他们对世界充满了探索的渴望。
学前教育应该创设丰富的学习环境,提供多样化的教学活动,开发幼儿的智力、情感、语言、运动等方面的能力。
教育机构应该根据幼儿的兴趣和特点,采用游戏、表演、互动等方式进行教学,让幼儿在快乐中学习,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学前教育必须保持公益性,即为所有的幼儿提供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学前教育是每个孩子获得公平教育的基石,每个孩子都有权利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
教育机构应该坚持面向全体幼儿开放,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富裕还是贫困、正常发展还是有特殊需求的儿童,都应该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和支持,确保学前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学前教育必须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形成教育的合力。
家庭是孩子最早接触到的教育环境,父母在幼儿早期的教育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前教育机构应该与家庭密切合作,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教育机构也应该提供一些育儿知识和教育培训,帮助家长更好地了解幼儿发展的特点和需求,提供科学的教育指导。
学前教育必须注重培养全面发展的幼儿,包括智力、情感、社会、道德、审美等多方面的能力。
幼儿时期是个人发展的关键时期,培养幼儿的多方面能力对于他们未来的发展至关重要。
学前教育应该尊重幼儿个体差异,发现和培养幼儿的潜能和兴趣,培养他们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为幼儿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学前教育必须保持教育性和公益性,注重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并为所有的幼儿提供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机会。
学前教育与家庭教育相结合,形成教育的合力。
学前教育还应注重培养全面发展的幼儿,为他们未来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浅谈教育公益性

教育是一项公益性事业,这是人们对教育的利益属性和价值特征的基本判断,事实上也是人们从利益归属相资源配置等方面对教育运行规律的基本概括。
依据这一判断,人们提出了教育实践上的公益性原则。
例如,许多国家在法律上规定,举办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等。
今天,当我们面向市场经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提高效率及效益时,这一原则遇到了新的问题和挑战。
毫无疑问,我们必须继续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及理念,但是应面向时代和实际,深化对教育公益性的研究和认识,探索教育公益性实践的新形式和新途径,从而科学而有效地运用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公众、社会和国家对教育的公共需求。
一、教育公益性并不取决于办学形式人们在理解教育公益性原则时,往往将它与办学形式联系在一起。
似乎唯有公立学校才符合公益性标准,而民办学校或私立学校不具有公益性。
要贯彻公益性原则就只能由政府办教育。
现在看来,我们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有误区的。
中外教育发展的历史表明,公益性是教育事业客观存在的一种社会属性,它不以办学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无论由政府办学还是由非政府组织或个人办学,教育都具有公益性。
所谓教育的公益性,是指教育的这样一种性质,即它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只能由人们共同地占有和享用。
从利益上看,这种利益具有公共性、社会性、整体性;利益主体是公众、社会、国家、民族、乃至于整个人类,而决不限于社会成员的某一个体。
教育公益性所蕴含的这种公共教育利益,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
一般说来,包括社会层次上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文化利益等;个人层次上的物质利益、精神利益等。
从本质上讲,这种公共教育利益是一种文化知识利益,即利益主体从教育过程中获得的文化知识,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好处。
为什么说公益性是教育内在具有的一种客观属性,而这种属性又具有不以办学主体的意志为转移的普遍意义?说到底,这是由作为教育过程的重要因素——文化知识的公益性决定的。
随着知识经济在现时代的兴起,人们开始关注知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国内外学术界也迅速加强了对知识的生产、扩散和应用问题的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维护教育的公益性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7日17:07 作者:张维平教育的公益性是指教育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我国教育具有公益性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也是教育的基本属性决定的。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认识和维护教育的公益性,对于政府制定正确的教育政策,保证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办出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
教育公益性的内涵第一是全局性,即教育事业是涉及全局性的事业。
教育以培养人为己任,而每个人的活动都不可避免地对社会产生影响。
因此,教育绝不是私人的活动,它通过对每个人的影响而影响全社会。
第二是全体性,即所有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
在现代社会,受教育已经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必要条件。
没有受过教育的公民难以融入现代社会,其个性、尊严和基本需求也得不到充分的发展和实现。
第三是利益性,即教育维系着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同时,教育又是作为一种人人应该享有的利益由国家提供给全体公民的。
从这一点来讲,它与营利性是相对的。
以谋求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而设立的法人,有些法学家称之为公益法人。
承担着独立办学责任的法人应该是公益法人。
作为公益法人,必须以全局为重,不能坑害受教育者,不能坑害社会。
第四是公共性,即教育事业应该纳入社会共同承担、共同管理、共同监督的范围。
如果把教育这样的公益性事业完全交给某个人或某个群体去负责,事业的公益性就会大打折扣。
可以说,没有公共性,教育的公益性就得不到保障。
第五是公平性,即教育活动应该遵循公平原则。
例如,在学校招生时,招生的标准应该是公平的,招生的程序应该对所有人都相同,任何违背公平原则的外加条件都不符合教育的公益性要求。
教育公益性的这些特性是相互联系的。
只有全面理解这些特性,才能对教育的公益性有正确的认识。
维护教育公益性是国家社会学校的共同责任维护教育的公益性,是我们党和国家面临的重要任务,更是义务教育必须承担的基本职责。
维护教育的公益性,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国家必须维护教育的公益性原则。
首先,国家应该把发展教育事业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保证教育投入。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我国改变了由国家包办教育经费的状况,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办学活动,这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不能由此而变成依赖社会力量。
作为公益性的教育事业主要应该由政府来办。
财政再困难,也要把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办好。
其次,国家应该做好宏观调控工作,保证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
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严重地妨碍着教育公益性的实现。
目前,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阶层之间,都存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和受教育机会不均等状况。
例如,富裕省份与贫困省份之间,小学预算内生均事业费相差十余倍。
对这种不均衡发展状况,国家必须不断采取措施,进行调控,使之趋于均衡。
三是国家要扶持困难群众。
困难群众的教育是关系到教育公益性能否实现的关键环节。
国家要特别关注他们,提供适合他们的能力和需要的教育。
只有当困难群众受到公平对待时,教育的公益性才可能最大化地实现。
第二,社会必须支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
国运兴衰,系于教育;教育振兴,全民有责。
国家在办好教育事业的同时,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兴办和扶持教育事业,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真正变成全民族、全社会的实际行动,为繁荣我国教育事业提供深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合力。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但社会的参与必须维护教育的公益性原则。
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投资教育。
社会投资者如果想营利,就应该进入允许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业。
如果投资教育事业,就应该有不营利的动机或心理准备。
国家在这方面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如《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还规定“教育用地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等等。
这些规定都鲜明地体现了教育公益性的要求,体现了教育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精神。
第三,学校必须贯彻教育的公益性原则。
学校是国家批准设立的公益性机构,在其运行过程中必须贯彻公益性原则。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学校贯彻公益性原则应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一是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然而有些学校为追求升学率以不正当的理由剥夺了一部分学生参加升学考试的权利,有些学校取消了非考试科目的授课,有些学校歧视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这些作法置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于不顾,与教育的公益性原则是背道而驰的。
二是必须拒绝非公益性因素干扰,不允许任何宗教和封建迷信组织或个人对学生施加影响。
三是不得以教牟利。
一些学校在招生中违规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降低录取标准;有的学校在招收博士生时,只录取副厅级以上领导;有的地区为了提高升学率,在高考中有组织地作弊;有的学校贩卖文凭,等等。
这些作法都严重违背了教育的公益性原则,破坏了教育教学秩序,必须坚决禁止。
学校不得乱收费。
从事非义务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对各项应收费用均要进行严格的成本核算,不可超越办学成本高收费。
从事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则应在逐步实现学费杂费全免的同时,逐步增加学生的各种福利。
按照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我国的义务教育免除学费,但是可以收取杂费。
学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场地设施费、教师工资等,杂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必不可少的消耗性物品费,如卫生用具、文具、教材等。
然而,由于政府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不足,也由于利益驱动,相当一部分学校存在着扩大杂费收取范围和数额,并把杂费用于教师福利和基建开支的现象。
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杂费,已严重影响了贫困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目前我国在义务教育阶段已实行“两免一补”的措施,这是完全符合教育公益性要求的。
今后,应把免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实现全免费义务教育作为奋斗目标。
维护教育公益性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维护教育的公益性也是一项系统工程。
在维护教育公益性的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正确处理维护教育的公益性与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之间的关系。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并不等于要求国家把教育事业全部包揽下来。
国家在办好教育事业的同时,还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兴办和扶持教育事业。
我们要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的新体制和发展的新路子。
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各种社会资源,面向社会兴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应该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提供优惠条件。
目前,我国社会团体和个人用于办学的经费占我国教育经费总额的比例很小,还应继续吸引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办学。
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校,其教育公益性的体现程度是不同的,义务教育与其他层次教育不同,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不同,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不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不同,政府应对其采取不同的政策。
现在,社会上存在着一些与教育活动有关的营利性活动。
这些活动有市场,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能简单取缔,而应该合理地引导和规范,不能让其影响我国教育整体上的公益性。
按照不同的标准,这类活动可以分成很多种类,例如,与教育活动相关但不属于教育活动本身的,如教具制作、教材印刷发行、校办产业等;介于教育活动与社会活动之间的,如家教、高考咨询、家长教育等;还有经过允许的由社会经营的教育活动,如幼儿英语、出国培训等等。
对于这类营利性的教育活动,可以根据情况,按照营利性的法人或组织来管理,适当减少优惠并征税,同时要适当控制,不能使之在教育活动中占有过大的比重。
一般来说,在义务教育阶段,应严格控制营利性的投资,因为进行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的义务。
二是正确处理教育的公益性与满足社会各种要求之间的关系。
学校教育是社会各方要求的聚汇点。
例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学校进行防止艾滋病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禁毒教育、环保教育、网络教育、法制教育等等。
学校还要担负各种义务,如植树、扫雪、摘棉花、收割麦子、防汛救灾等等。
虽然这些教育和活动都很重要,但学校的经费、师资和精力是有限的,学生的承受能力也是有限的。
我国《教育法》和相关法规规定,学校承担的任务应当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应当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法律的这些规定是确定学校承担公益性教育任务具体内容的依据。
不能认为谁兴办了学校,谁就拥有了对学生的任意支配权。
在这方面,政府和学校的某些领导,迫切需要端正认识。
对于要求学校停课承担的非公益性任务,学校必须断然拒绝。
例如,要求在学校进行某种气功或特异功能的宣传,要求学校停课庆祝元宵节,要求学校教育学生记住区委书记、区长姓名,要求学生向小轿车敬礼,要求学生信奉某一宗教等等,都是不符合教育公益性原则的,学校不能予以满足。
三是要把维护教育的公益性作为教育体制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
教育不是实现少数人利益的工具。
教育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护教育的公益性,为了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教育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必须有利于维护教育的公益性。
如果我们口头上高喊维护教育的公益性,而在具体措施的制定上却只考虑部分人的利益,那么,维护教育的公益性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在教育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政府与学校、学校与社会、教师与学生等许多利益关系都在发生变化,各方都应该把维护教育的公益性放在首位,而不应相互争夺利益、推卸责任。
在政府与学校的关系问题上,政府有关部门应通过适当的法律、政策、经济等手段实现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调控和领导,而不应随意干涉其教育教学活动,更不应将其作为实现自己某些特权的工具;同时,也不能让学校在缺乏有效制约的情况下完全自主,更不能任其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自行其是。
在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应注意建立政府和学校之间的合理制衡机制。
应该把是否有利于维护教育的公益性作为评价教育体制改革的首要标准。
判断一项改革措施是否得当,要看它是否有益于缩小教育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阶层间分配的差距,是否有益于保证公民平等的受教育权利,是否有益于社会公正和谐;评价一项改革的效果如何,也不能仅仅用是否提高了学生考试分数、是否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等作为首要标准。
如果教育体制改革的结果导致教师把谋生作为动力、学校把营利作为要务,那么改革的方向就值得怀疑了。
(作者:沈阳师范大学教授、全国教育政策法律学术委员会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