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业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工业用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工业用地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用地管理,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保障全市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规划管理

第一条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组织编制工业集中发展区(点)的土地利用规划,规划应当符合全市工业产业布局规划,并与区(市)县产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二条各区(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征求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经市政府审查同意后,按法定程序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市级战略功能区内土地利用规划需经功能区领导小组审查同意。

第三条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土地利用规划的调整(包括规模、位置和用地性质)须由市国土局会同市经委、市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审查同意,重大调整须经市政府同意,涉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须依法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条严格控制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内道路、绿化等综合配套用地面积,新扩展区域工业净用地面积应不少于总面积的

70%。

第五条工业集中发展区内总部经济项目和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等辅助设施用地,不得改变用地性质或变相进行商业开发。因城市规划调整等确需改变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六条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30%以上用于工业项目。

第七条新增工业用地计划实行全市统筹,并按下列程序安排使用:

(一)每年年底,由各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国土部门、工业集中发展区(点)管理机构,对下一年度拟安排在成片报征区域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符合用地条件的向市经委提出用地申请;未纳入成片报征区域内的重大项目单独申请。

(二)次年年初,市经委会同市国土局根据各区(市)县用地需求情况和全市年度工业用地计划指标,对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工业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后,带项目下达本年度工业用地年度计划,各区(市)县国土局根据下达的用地年度计划组织报征。

第三章供地管理

第八条新用地工业项目按下列原则供地:

(一)符合成都市确定的各工业集中发展区重点支持产业门类;符合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产出效益指标;符

合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二)经市经委会同市国土局综合评审通过项目,未纳入年初市综合评审但确需当年用地计划的项目,须单独申请评审;新引进项目应在市投促委备案。

(三)分期建设的工业项目分期供地。本年度只安排当年建设部分的用地,规划预留后期发展用地;当期实际投资额和建设进度未达到有关约定条件的,不安排后期用地。

(四)固定资产投资额2500万元以下,以及按投资强度标准计算占地不足20亩的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引导进入标准厂房,总部经济项目可适当放宽;

(五)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外原则上不使用城镇建设用地新上项目,市政府批准或授权市经委批准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新用地工业项目按下列程序供地:

(一)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区内项目,由园区管理部门审查项目的用地规模、投资强度、产业性质、开竣工时间等土地利用条件,并以《项目准入意见书》形式报市经委核准;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区外项目由所在乡镇负责审查和申报。

(二)国土部门根据市经委核准的《项目准入意见书》中相关条件,会同发改、规划、工业、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编制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并组织挂牌供地。

(三)各区(市)县完成项目供地后,国土部门和工业集中发展区(点)管理部门分别报市国土局和市经委备案;房屋竣

工验收时严格按《项目准入意见书》要求进行审核,验收合格后房管部门方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

第十条鼓励各区(市)县根据项目情况,采取租用、分年度、分阶段出让等形式,使用城镇建设用地。

(一)对投资规模不大,预期经济效益不稳定的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引导进入标准厂房;需要单独使用土地的,采取租赁方式解决。

(二)对投资规模大、预期经济效益一般的项目,实行缩短年限出让或分阶段(首次出让5年土地使用权,5年期满后,对项目情况进行评估,再酌情出让剩余年限的土地使用权或收回用地)方式供地。

(三)对投资规模大、预期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可通过出让方式和按出让最高年限供地,当宗土地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0亩。

第十一条鼓励工业点内项目使用经依法批准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并逐步提高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比例;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外经批准新上的农产品初加工、手工业和无污染轻工产品制造项目,原则上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第四章监管管理

第十二条实行项目履约管理。新用地工业项目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开工竣工时

间、出让价款缴纳和容积率、建筑密度、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以及土地收回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并按合同约定事项进行监管;对土地使用者不按合同约定事项使用土地的,依照合同约定追究相应责任,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重大违约的,无偿收回土地。已用地项目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关约定。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项目的管理参照以上方式执行。

第十三条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工业项目竣工后,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规划、建设和园区管委会等部门联合对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和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事项进行复核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加强闲置土地、空闲土地、低效土地的清理。采取要求限期增加投资、股份合作以及置换、回购、削减用地规模、无偿收回等方式,有计划地促进建设慢、投资强度低、综合效益差、土地占用多的项目,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

第十五条项目用地收回。区(市)县工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土部门定期对已供地项目进行评估考核,对产出效益、建设规划管理等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符合退出条件的,依法清退,收回用地。市经委会同市国土局,督促区(市)县对闲置空闲土地进行分类处置,符合条件的督促尽快开工建设,无法开工的予以收回。

第十六条加强工业用地整合。鼓励企业向工业集中发展区(点)内调迁,企业调迁后原用地改变用地性质用于城市建设的,所在区(市)县按调迁企业原用地面积的50%,在有条件发展区内安排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市国土会同市经委审查确认后,安排剩余50%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企业调迁后,原用地复垦为耕地的,复耕后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全部用于工业发展。

第十七条市经委会同市国土局、市规划局不定期地对保证市以上重点项目用地情况、土地节约集约使用情况、用地指标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等进行督查,年底会同目标部门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并对上年度用地情况进行评估。

第十八条新增工业用地计划安排与区(市)县上年度工业用地使用效益挂钩,项目当年开工率、投产率差的区(市)县,相应减少用地安排。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好的区(市)县,实行工业用地计划安排倾斜;土地利用综合效益差的区(市)县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次年不予或减少安排工业用地计划。

第十九条新出现闲置、空闲土地的区(市)县,在收回用地或促进开(复)工前,原则上不安排工业项目用地。新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区(市)县,暂停相关区(市)县当年工业项目用地报征,核减直至取消次年工业用地指标安排。

(一)未报审《项目准入意见书》、未按《项目准入意见书》相关要求实施供地和项目供地后未及时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的;

(二)企业调迁后,市上确定新增加的建设用地未全部用于工业发展的;

(三)工业项目未经综合评审认定,擅自供地的;

(四)挪用新增工业用地计划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市经委会、国土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支付清算行为,提高清算效率,防范清算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向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包括: (一)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票据和结算凭证等纸质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二)为银行卡等卡类支付业务的机构提供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以及提供专用系统的法人组织; (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及个人之间提供电子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四)其他为参与者提供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为: (一)支付清算是指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 (二)支付指令是指参与者以纸质、磁介质或电子形式发出的,办理确定金额的资金转账命令; (三)支付指令的交换是指提供专用的支付指令传输路径,用于支付指令的接收、清分和发送; (四)支付指令的计算是指对支付指令进行汇总和轧差; (五)参与者是指接受支付清算组织章程制约,可以发送、接收支付指令的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 第四条支付清算组织按照为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范围不同,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 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为毗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同)的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为省内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第五条支付清算组织提供支付清算服务应当遵循安全、效率和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支付清算组织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支付清算组织不得吸收存款,不得为参与者办理清算结果的资金转账。 第八条支付清算组织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中国人民银行是支付清算组织的监督管理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审批全国性和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批地方性清算组织;中国人民银行也可授权分支机构审批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 第十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支付清算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设立与变更 第十一条支付清算组织的设立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 设立全国性和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或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审核后,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设立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银行审核后,报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或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审批,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十二条设立支付清算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具有符合本办法要求的最低注册资本; (三)具有熟悉支付清算及相关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具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条件;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境外投资者可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支付清算组织,投资比例不得超

临时用地补偿合同最新临时用地补偿合同-(优质文档)

合同编号:__________ 临时用地补偿合同最新临时用地补 偿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占用***土地,经***有关负责人见证,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乙方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1、占地位置:。 2、数量: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确认共占用土地**亩,(大写:**),地上附着**树***株,(大写:**),无其他地 上附着物,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3、补偿标准:依据***临时占地补偿标准,甲方按每年1000元/亩的标准付给乙方临时 占地费用,青苗补偿费按每年600元/亩支付,**树木按**元/株一次性补偿。 4、依据以上清点数量及补偿标准,**树补偿**元,青苗补偿**元,临时用地补偿**元,补偿费用合计**元(大写:***)。 5、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应不破坏乙方村间被交道路,保证被交道正常使用,乙方不应限制甲方使用该被交 道路。本合同所订补偿标准为甲方临时占用乙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共同补偿,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就本合同向甲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应进行复耕,达到可耕种 条件。 6、本合同约定补偿期限为一年,到期可以续签合同,附着树木为一次性补偿,到期不再另行补偿。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公章)(公章)

xx公司持续改进工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南化公司持续改进工作管理规定 1、总则 1.1南化公司开展持续改进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建立运营转型的长效机制,提升公司绩效,推动公司健康发展,实现管理最优和效益最佳,为公司在运营系统、管理架构、理念与能力方面实现改善提升,达成更高业绩水平和战略发展目标提供助力。 1.2持续改进工作是全员参与的一项工作,是公司机关各处室、各中心、各分子公司和运行部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 2、管理机构与职责 2.1公司成立持续改进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公司相关职能处室、中心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2.2公司持续改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公司持续改进工作,研究解决持续改进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对持续改进工作重大事项进行决议。领导小组下设公司持续改进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3公司持续改进办公室职责: 2.3.1在持续改进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3.2对分子公司和运行部的持续改进办公室实行管理,集中力量推动公司持续改进工作;对公司两级持续改进人员定期进行考评,并视情况提出轮换和调整的建议。 —1—

2.3.3负责牵头制订并贯彻落实公司持续改进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对公司专业管理、分子公司和运行部的持续改进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负责推动跨专业、跨部门、跨单位的问题协调和解决。 2.3.4负责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制订持续改进总体工作目标,建立持续改进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3.5负责管理、指导与检查各专业处室、分子公司和运行部持续改进工作,协调相关资源,促进各单位在运营系统、管理架构、理念和能力上持续改善提升,对各单位持续改进工作进行月度评价。 2.3.6负责牵头对持续改进项目进行审核与指导、检查与跟踪、评价与激励。负责牵头组织跨部门、跨单位持续改进项目。 2.3.7负责持续改进工作的成果验收和固化,对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复制和推广,为经验传播交流共享提供平台。 2.3.8负责对内训师进行资格评定,组织教材编写,定期开展持续改进骨干的培训工作,并对分子公司和运行部的持续改进培训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及支持。 2.3.9负责持续改进工作的对外沟通、交流和向上级部门汇报。 2.3.10负责公司级运营转型项目的数据统计和分析,档案的汇总和管理。 2.4机关各部门职责: 负责专业管理方向的持续改进工作,负责管理、指导与支持各单位组织的持续改进项目,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本部门的持续改 —2—

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明确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一、工作机构 工程建设管理由国土规划建设科、总工程师室、工程建设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共同负责,各科室(部、中心,以下简称各科室)要严格遵循“各司其职,无缝对接,规范管理”的原则和“日事日毕,一线监管,民主决策”的方法开展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国土规划建设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开发区土地规划、征用、出让、回收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部、总工程师室进行业务领导,统筹管理开发区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协调开发区“一区九园”规划建设事宜。负责开发区规划建设年度计划、月计划的制定及具体规划建设项目的启动,准确掌握规划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组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协调解决开发区规划、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负责企业用地的落图定点及放样验线工作;负责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及各类台帐、数据库的建设、管理;负责制定建设资金支付计划,做好建设资金上报审批,审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及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总工程师室: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和督促实施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

细规划、专项规划,参与立面改造、开发区配套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方案及初步设计审核工作;负责入区企业厂房图纸审批;负责勘察设计及施工图纸审查工作,负责自建工程的技术指导、把关;负责技术交底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审核,参与工程类合同的拟定和自建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审核工程款预结(算)价款。 (三)工程建设部:负责开发区内基础设施(包括市政道路、挡土墙、排洪沟、土石方、给排水管道等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监管,负责工程类档案及相应数据库资料的收集、整理、提供;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工程预(结)算进行把关,做好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档案管理。五里园配套用地项目建设工作组负责五里园配套设施(包括安臵房、廉租房、幼儿园、学校、卫生中心等)建设各项工作。 (四)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开发区工程招投标及零星工程邀标工作,负责五里园工程类合同的签订管理及建设工程的预(结)算、上报财政评审工作,并对所负责工作范围内的相关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二、会议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便于及时发现及解决当前存在问题,提高各项工作的周密性与计划性,保障科室高效有序、无缝对接,加强科室人员的交流与学习。 (一)每日早会:各科室实行每日早会制度。科室人员简要汇报前一日所负责工作完成情况及今日工作安排,科长、副科长布臵当日工作任务;工程部人员还应汇报本人所监管工程的进度、

用地补偿协议模板通用版

用地补偿协议模板通用版 General version of land use compensation agreement templat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用地补偿协议模板通用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建设xxxxxxxx需要占用土地,在xxxx镇人民政府监督协调下,根据《合同法》和《土地法》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用地范围为建设加气站所需土地。 二、协议达成后,乙方及其村民不得干扰阻挡甲方在土地范围内施工、经营等合法行为。 三、甲方根据用地的数量对乙方进行土地占用补偿,补偿方法如下: 1、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xxxxxx 人民币(大写)xxxxxx(小写:xxxxxxxx整)

(此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退耕还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土坝补偿、等所有和土地相关的全部费用)甲方补偿只对乙方村委会,不直接对村民,具体分配由乙方村委会负责。 2、如村民阻拦施工由村委会出面协调并解决,并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 四、违约责任: 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未违约方支付补偿金额20%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在正常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及正常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经营活动。 六、其它事项

回执单管理制度

回执单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回执单运作流程,完善货物发运签收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回执单定义: 收货人在收货现场提接货时,进行签字(盖章)接收货物时的书面确认资料。 回执单的种类: 回执单的种类有格式签收单和客户回执单二种,格式签收单一般指我公司使用的货运分单(通祥物流货运回执单),因该分单上面有格式结构,有固定内容,所以叫格式签收单。客户回执单是指发货方委托给我司在将货物提交给收货方时,要求收货方在发货方的签收单(格式和内容不限)上签收,并将该签收单返回发货方的签收单。回执单的重要作用: 回执单(指货运分单和签收回执单)是重要的书面签收资料和文件,也是表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和起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依据。 验货: 客户签收时如果要求验货,必须联系出发部门同意验货后方可给予客户验货,并要求客户严格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有异常须对

货物重量复查并拍照记录后再开箱验货,发现内物短少时,当场拍照过磅,签收单上注明货物异常具体情况。开箱验货须提醒客户务必小心,不能给货物造成损伤,否则须承担损失责任。 回执单签收要求: 1、货运分单签收要求: 收货人在货运分单空白处填写收货人的电话号码,并由收货人在签收处填写本人名字、身份证号码、签收日期。 2、客户回执单要求: 收货人在回执单空白处填写收货人的本人名字、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签收日期,并加盖公章。 回执单的时效要求: 以自然月为计算标准,每月递交两次回执单(有时效要求的回执单除外),分为15号和月底最后一天,上一月回单需在次月20号之前全部回齐,任一项目回执单未回齐,运费顺延至下月结算,直至回执单全部回齐。 回执单交接要求: 为提高回执单递交的效率和准确度,递交回执单时需附带清单,并按发货时间先后顺序排好,交于我司回执单管理人员审核确认。问题回执单: 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回执单需在10天之内处理完毕并递交至我司回执单管理人员处进行审核。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 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划地位)城市总体规划是全局性、综合性规划,在城市发展中具有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是合理配置城乡资源、优化空间布局、指导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四条(规划原则)制定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应当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区域协调、城乡统筹、集约节约、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公共安全。 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推进两图合一。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当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依据。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不得违反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五条(管理体制)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省、自治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管理等具体工作。 第二章规划编制组织 第六条(组织编制主体)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实施和修改,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具体承办。 第七条(编制单位资质)承担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第八条(前期工作)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开展规划实施评估、战略研究等前期工作,明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思路和重点。 在前期研究工作基础上,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应当至少在现行规划到期前两年开始。 第九条(专题研究和技术论证)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对涉及城市发展建设和空间资源保护利用等重大事项开展专题研究,对规划草案进行技术论证。

档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塔****开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塔****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塔**公司或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企业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天然**股份有限公司档案工作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科研、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对企业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它们是公司的无形资产,是公司科学技术资源储备的一种形式,是提升企业价值、宣传企业形象的必要条件和依据。 第三条为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提供利用,公司所有档案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档案部门应当努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的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服务。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和每一位员工,都有按规定利用档案的权利和依法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二章档案工作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党委)办公室是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贯彻《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审定公司档案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 3、组织开展档案鉴定工作,审批档案鉴定销毁报告。 第六条公司档案资料中心具体负责档案业务工作的落实,是公司档案保管、利用中心,其主要职责是: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工作规定,制定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2、根据档案工作现状,提出和解决档案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逐步达到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3、组织和指导档案工作业务交流、档案干部专业培训和档案学术研究。 4、负责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督促和业务指导。 5、负责公司**开发、炼**化工、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公文、会计等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利用工作。 6、负责保管公司所属单位移交进馆的档案,并及时编制有参考价值的档案信息,为科研、生产提供利用和咨询服务。 7、负责收集整理史志性资料,完成年鉴、党史等编写工作。 8、负责组织档案管理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及应用工作。 9、负责公司重点工程、重要设备仪器、重大科研项目归档文件的验收。 第七条公司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档案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持证上岗。专职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率要达到100%。

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精)

第三章、营销中心业务流程管理 (一广州营销中心部门划分及业务职责范围 1. 营销中心销售服务部 销量管理(统筹工程部与渠道部对销量进行分析 客户档案管理(对各部门客户信息进行归类整理存档 非常规产品库存管理 样品管理 工程操作及渠道建设统筹规划 订单管理 2. 市场推广部 物料申请、制作、派发 区域推广方案制定与监督执行

终端形象建设、维护与宣传 专卖店设计、装修、监督 部门培训与区域培训 隐形渠道信息搜集与推广 竞品调查 促销活动开展 3. 财务部 部门费用预算复核与发放 样品购买(协助销售管理部样品管理工作 专卖店终端装修费用管理(协助市场部与渠道部进行费用控制4. 渠道开发部 区域客户信息搜集

代理商开发(申请、审批、合同、设计、审核、装修、验收、核销、上样、推广、管理 分销开发与管理 代理商工程协助操作(同工程项目部流程 5. 工程项目部 项目信息搜集 设计院、工程公司信息搜集 工程操作(公关、报备、报价、送样、投标、协议、回款、售后跟踪 异地工程操作 工程代理商开发 6. 客户服务部 售前技术服务支持——技术人员申请(目前可归属到市场部

破碎品退换货处理 物流信息跟踪 质保品维修 产品质量信息搜集与反馈 7. 订单部 订单 销量核算 总部库存管理(对库存进行数据统计,方便销售人员查询库存进行订单 (二部门间 /内协作配合业务流程 1. 客户档案管理流程(渠道客户、设计院、工程公司 表 1:渠道客户档案表表 表 2:设计院信息档案表

表 3:工程公司档案表 2. 项目工程信息管理(在建工程信息 表 4:在建工程信息表 表 5:工程报备信息表 表 6:异地工程操作申请表 表 7:特殊费用申请表 3. 样品与稀罕产品库存管理 表 8:样品购买申请表 表 9:样品发送回执单 表 10:稀罕产品出库申请表 4. 宣传物料与推广物料制作 表 11:宣传物料制作申请表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6)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6)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并参照全国律协制定颁布的有关行业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辅助人员是指受聘于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或辅助律师执业等的工作人员,不包括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实习律师的管理办法由省厅另行制定)。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聘用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依法保障所聘用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辅助人员的聘请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时,应当严格审查应聘者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资料的原件。 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必须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聘请助理人员从事辅助性法律业务。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统筹社会保险。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不得聘用下列人员从事律师事务所辅助工作:(一)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三)品德不良的; (四)其他因生理、精神等方面的原因不适合在律师行业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其所聘请的辅助人员建立人事档案,档案内容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 (四)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原件 (五)其他相关的从业资质证明材料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的聘用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福利待遇; (三)非因法定事由或者合同约定不被辞退; (四)以合同约定提出辞职; (五)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临时用地补偿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临时用地补偿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临时占用XX*土地,经X X*有关负责人见证,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对乙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1、占地位置:。 2、数虽: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确认共占用土地 XX亩,(大写:X X ),地上附着XX树X X *株,(大写:XX),无其他地上附着物,双方对此均无异议。 3、补偿标准:依据xx *临时占地补偿标准,甲方按每年1000元/亩的标准付给乙方临时占地费用,青苗补偿费按每年600元/亩支付,XX树木按XX元/株一次性补偿。 4、依据以上清点数虽及补偿标准,XX树补偿X X元,青苗补偿XX元,临时用地补偿XX元,补偿费用合计XX元(大写:XX *)。 5、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应不破坏乙方村间被交道路,保证被交道正常使用,乙方不应限制甲方使用该被交道路。本合同所订补偿标准为甲方临时占用乙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共同补偿,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就本合同向甲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应进行复 耕,达到可耕种条件。 6、本合同约定补偿期限为一年,到期可以续签合 同,附着树木为一次性补偿,到期不再另行补偿。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XX年月日

签收管理制度

货物签收管理规定 1.0目的:为了规避公司经营性风险,规范公司运作流程,完善公司货物发运签收手续,特制定本规定。 2.0 货物签收定义:提(收)货人在提货现场提货时,进行签字(盖章)等表示接收货物的行为。 2.1签收单定义:提(收)货人在提货现场提货时,进行签字(盖章)接收货物时的书面确认资料。 2.2签收单的种类 签收单的种类有格式签收单和签收回执单二种: 2.2.1格式签收单:格式签收单一般指我公司使用的货运分单,因该分单上面有格式结构,有固 定内容,所以叫格式签收单。 2.2.2签收回执单:签收回执单是指发货方委托给我司在将货物提交给收货方时,要求收货方在 发货方的签收单(格式和内容不限)上签收,并将该签收单返回发货方的签收单。 2.3签收单的重要作用 签收单(指货运分单和签收回执单)是重要的书面的签收资料和文件,也是表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和起法律效力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依据。 3.0货物签收手续办理规定 3.1收货人为个人 3.1.1本人签收:网点必须要求收货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是否与我 司清单上的一致,核实后要求收货人在提货单上签字,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和提货日期,字迹 必须清晰可辨。 3.1.2代理人签收:网点必须要求代理人出示收货人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其收货人身份证上 “姓名”是否与我司清单上的一致,核实后要求代理人在提货单上签名,并填写收货人、代 理人身份证号码和提货日期,字迹必须清晰可辨。 3.1.3客户在我司留有委托提货人资料做备案的,该受委托人提货时,只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不 用提交实际收货人的身份证),由经办人员在货运分单处登记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号,然后要求 该委托人在签收处签字,签署签收日期和时间。 3.2收货人为公司(单位) 网点必须要求收货人出示收货公司(单位)加盖公司公章的提货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网点核对委托书上的委托人是否与我司清单上收货公司(单位)一致,然后由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签名,并填写身份证号码及提货日期,字迹必须清晰可辨。提货证明在提货手续办理完后,装订在签收单后面存档。 3.3等通知放货(控货) 对于要求“等通知放货”的货物,必须得到出发部门的系统更改放货通知(或书面通知传真件)才

档案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档案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各类文件、资料、实物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留价值的文件、材料等,应将其中已经办理完结的部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交公司综合部统一归档。 第三条公司档案室的设置。 公司综合部设置档案室,存放每年产生的文书档案,及必要留存的其它档案。 第四条档案专职人员的职责。 (一)公司综合部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其任务是向公司各部门档案兼职人员收集上一自然年度已办理完毕的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鉴定、整理、立卷、归档、保存,并提供利用。 (二)公司综合部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一切文书档案的日常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于第二年初,将前一年的文书档案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标准》及相关要求整理完毕归档。

第五条各部门档案兼职人员的职责。 (一)综合部以外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工作所产生的已经办理完毕的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编目、归档。 (二)每年三月前,各部门档案兼职人员将前一年的文书档案依照《公司档案分类标准》及相关要求,整理完毕,移交给综合部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第六条归档分类。 公司一切档案结合以下两种分类方法进行分类: (一)依据档案的信息记录方式不同,划分为: 1、文字档案:是指公司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文件及接收的外部文字文件; 2、声像档案:是指公司在成长、发展过程中直接形成的能够反映本企业历史面貌的以感光、磁性材料为载体,以声音、图像形式为反映方式,具有保存价值的磁带、照片、VCD等; 3、实物档案:是指公司在成长、发展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反映本企业的各项工作成绩和历史面貌的奖章、奖杯等实物材料。 (二)依据档案的内容不同,划分为:

OA系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OA系统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集团办公自动化系统(本办法简称OA系统)顺利实施,保证其高效、安全运行,充分发挥OA系统的作用,结合集团办公自动化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OA系统,主要运用于集团总部各中心、部门、各子公司之间的公文流转。 第三条OA系统内容包括协同办公、公文管理、车辆管理、工作报表、用品管理、任务管理、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日志、文档管理、公共信息、个人设置、综合办公、常用工具等功能。 第四条OA系统自动对协同工作进行跟踪,对每位公司员工工作事项的处理周期、处理件数、延误情况进行记录,员工使用OA系统进行协同工作的情况将纳入该单位年度考核范围。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各中心、部门、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分工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行政管理中心负责OA系统的管理、规划、实施、培训和检查考核等工作,对系统实行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其主要职责: 1.根据总裁办的指令,办理系统使用单位的注册、名称变更、撤销等相关手续的审核工作; 2.根据公司的发展,将新的管理规定实施到OA系统中; 3.根据实际情况对OA系统各类表单和流程进行修改及修订工作; 4.征询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各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5.培训各使用单位的员工; 6.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集团行政管理中心网络信息管理员(以下称系统管理员)负责OA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OA系统的软、硬件配置、升级。 2.负责日常的OA系统运行维护,网络设备故障处理。

3.负责OA系统的安全技术防范,定期就系统运行进行严格检查。 4.负责集团总部各部门办公终端系统的安装。 第八条各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负责人分管OA系统的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员工使用OA的情况; 第九条集团各管理中心、各子公司应指定文档管理员一名,负责对本部门文档进行管理(新建、归档、整理、授权等)。 第十条使用单位需变更系统中的相关资料,应向行政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1.使用单位名称变更的,应办理名称变更手续,并由该单位来函确定新的使用人员名单; 2.使用单位撤销的,应办理注销手续。即在系统中删除该单位名称,注销该单位使用人员,并将系统中的相关文件按撤销单位提出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使用单位合并的,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名称如果沿用合并前其中一个使用单位名称的,则该名称作为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名称在系统中保留,被合并的使用单位按本条第二项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合并后的使用单位如果使用新的单位名称的,则按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手续,合并前在系统中使用的单位名称按本条第二项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4.使用单位协同审批表单或流程需要修改,必须经过集团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主管部门通知系统管理员进行操作。 5.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申请新员工系统账号,需通过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向系统管理员提交新员工资料:姓名、部门、职位及其上级主管。系统管理员添加员工编号及相关权限后,通过消息方式通知人力资源部及其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转达给新员工,由行政管理中心统一安排新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使用要求 第十一条员工应自觉遵守OA系统运行的规章制度,按照工作权限,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对生产一线员工及辅助后勤员工(没有使用电脑的员工)用纸质先提起审批,然后由本部门文员或人事行政文员输入电脑进行审批和备案。 第十二条系统通过用户名和密码进行身份管理和认证。员工应自己定期更换密码,防止他人非法使用。由于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每位员工都要熟练掌握OA系统的使用方法,使用OA 系统进行单位内部的各项日常办公。 第十三条员工的密码丢失,应向系统管理员提出申请,恢复初始密码。 第十四条员工在OA系统的设置中心里面,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添加,如联

维修服务管理制度.doc

维修服务管理制度1 维修服务管理制度 1 目的: 确保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安全运行,使顾客满意。 2 范围: 凡属我公司生产销售以及由我公司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按照规定尚处于正常保修期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 3 职责: 3.1 公司维修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2 售后服务实行分区包干,责任到人,随叫随到,具体由工程部制订《维修保养计划》和确定责任范围。 4 一般程序: 4.1 整机交付顾客使用后,安装工程部应将资料整理后建立用户档案统一存档。 4.2 维修: 4.2.1 工程部在接收到用户修理通知后,应当即刻做好《顾客意见记录单》,注明其单位、故障内容、联系人以及通知时间等内容。工程部要认真负责做好客户来信、来电、来人的接待和记录工作,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故障登记

必须认真详细。 4.2.2 由工程部负责人签署意见,按照责任分区包干计划派员维修,省外不得超过48小时,浙江省内不得超过24小时,杭州地区不得超过12小时,任何人不得借故推托、不去或延迟。 4.2.3 故障修复后需要进一步观察运行状况,待确认故障排除后,需要告知用户故障已排除。 4.2.4 修理完毕后,修理人员要认真填写维修回单,交用户签章,作为维修依据和维修人员工作考核的依据,凡无客户确认签章的回单一律无效。经客户签章的回单回公司后由工程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存入该客户的档案。 4.2.5 同一故障一个月之内不得超过2次。 4.3 保养: 4.3.1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属具有我公司维保责任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4.3.2 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保养要做好记录工作,必须填写保养部位、保养措施和保养材料等,并经客户确认。 4.4 回访 工程部年初制定《客户回访计划》,按照回访计划做好客户回访工作,倾听客户意见,填写《客户回访记录》。 5 考核办法: 5.1 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的维修保养工作实行分区承包的办法,每2—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定稿版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精编 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律师事务所辅助人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事务所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律师队伍的健康发展,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并参照全国律协制定颁布的有关行业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辅助人员是指受聘于律师事务所,专门从事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或辅助律师执业等的工作人员,不包括执业律师、实习律师(实习律师的管理办法由省厅另行制定)。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聘用辅助人员的管理制度,依法保障所聘用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辅助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辅助人员的聘请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时,应当严格审查应聘者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资料的原件。 律师事务所聘用辅助人员必须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律师不得以个人名义聘请助理人员从事辅助性法律业务。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统筹社会保险。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不得聘用下列人员从事律师事务所辅助工作:

(一)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 (二)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三)品德不良的; (四)其他因生理、精神等方面的原因不适合在律师行业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为其所聘请的辅助人员建立人事档案,档案内容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三)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 (四)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原件 (五)其他相关的从业资质证明材料 第八条律师事务所的聘用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二)获得劳动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福利待遇; (三)非因法定事由或者合同约定不被辞退; (四)以合同约定提出辞职;

职务职级晋升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000000 青岛广业锦江大酒店 职务职级晋升管理办法(暂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务职级晋升管理暂行办法是酒店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为加强酒店干部队伍建设,规范职务职级晋升管理,拓宽各级干部职工职业发展空间和职业晋升通道,完善和优化人力资源激励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锦江(北方)管理有限公司政策要求,结合酒店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完善职务职级晋升管理办法对于人员选聘、薪酬管理、梯队建设、职工职业发展等方面有着指导意义,是酒店加强自身管理的制度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为各级干部职工职务职级晋升提供了标准和依据,保障了职工职业发展的阳光、公平和公正性,进而鼓励和引导职工辛勤劳动、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实现职业发展规划与酒店发展愿景相统一、

相适应。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职务职级体系构成 第五条职务的设臵。 酒店设臵12个职务,由低到高依次为员工、领班、主管、管区经理、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主管及以上称为管理干部,经理及以上称为高级管理干部,总经理是酒店最高领导职务。 第六条职级的设臵。 酒店设臵6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5级、4级、3级、2级、1级、店级。店级是酒店最高职级。 第七条职务与职级的关系。 员工、领班为5级,主管为4级,管区经理为3级,经理助理、副经理为2级,经理、副总监、总监为1级,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为店级。 第三章选拔晋升的条件 第八条选拔晋升的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注重实绩,职工认可原则;

(四)严格程序,依规办事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九条选拔晋升的基本条件。 (一)职工本人与酒店签订劳动合同,产生劳动关系,是编制内的在岗职工; (二)拥护北方公司和酒店的各项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出色的表现; (三)有胜任工作岗位的组织能力、专业知识,有工作业绩,有群众基础,受到职工的普遍认可。 第十条选拔晋升的具体资格。 1. 服务本酒店满一年。担任主管及以上职务的,服务本酒店至少两年以上。计算工作年限以签订劳动合同日期为准; 2. 提任经理助理级以上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职位任职的经历; 3. 提任职务职级应当在现任职务岗位上工作满一年; 4. 工作表现、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任职条件; 5. 个别少数情况,由总经理办公会按照议事规则决定。 第十一条酒店注重为职工提供发展机遇,鼓励内部

道路、风机平台临时用地补偿合同

叶县大崖风电场项目 道路、风机平台临时用地补偿合同 为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促进甲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乙拟在甲辖区建设叶县国博大崖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风电项目”)。因风电项目的车辆、设备进退场,材料、设备停放,及具体施工操作等将使用甲行政区域土地,并对地上的植被造成破坏,现根据《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地役权和临时用地等的规定,经双协商一致,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风电项目用地补偿围及用地交付时问、使用年限 (一)风机新建道路用地: 1、道路用地围:指风电项目场原有道路、场新开辟道路以及风电项目场外道路。但风电项目场外道路及场原有道路不列入用地补偿围,乙有权使用该道路但无需支付任补偿费用,同时甲应确保乙的通行权。若甲改变风电项目场外道路及场原有道路的,应确保变更后的道路与乙新开辟道路相连接。 2、场新建道路用地:暂定公里长,路面宽度米,暂按宽征地,面积为亩。 3、道路用地交付时间:乙支付甲第一笔补偿款后,甲交付乙合同用地。 4、道路用地年限:道路用地年限为年,甲交付乙合同用地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风机平台用地: 1、风机平台租地围:风机基础及箱变已列入征地围,风机平台用地面积应扣除风机基础及箱变面积。

2、风机平台面积:风机平台个,每个占地亩,共为亩。扣除个机位共亩(每个机位(含风机基础及箱变)永久占地亩)后平台共占地为亩。暂定风机平台分布图见附件一。 3、风机平台用地交付时间:乙文付甲第一笔补偿款后,甲交付乙合同用地。 4、风机平台用地年限:平台用地年限为年,甲交付乙合同用地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风机改建道路用地: 1、场改建道路用地:暂定公里长,路面宽度米,暂按米宽征地,面积为亩。 2、道路用地交付时间:乙支付甲第一笔补偿款后,甲交付乙合同用地。 3、道路用地年限:道路用地年限为年,甲交付乙合同用地之日起 年月日止。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平政〔2012〕12号)补偿标准执行。 2、道路用地及风机平台用地围的地上附着物以现场核对后实际数目为准,由乙进行一次性补偿。 第二条风电项目用地补偿费用 (一)市叶县辛店镇围风电项目用地暂定补偿费用总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具体费用组成如下,若风电项目在竣工后实际用地围与本合同的约定有差异,则按本合同约定的用地及补偿费包干单价核定风电项目用地费用总额,由甲、乙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版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支付清算行为,提高清算效率,防范清算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向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包括: (一)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票据和结算凭证等纸质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二)为银行卡等卡类支付业务的机构提供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以及提供专用系统的法人组织; (三)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及个人之间提供电子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四)其他为参与者提供支付指令交换和计算的法人组织。 第三条本办法下列用语含义为: (一)支付清算是指支付指令的交换和计算; (二)支付指令是指参与者以纸质、磁介质或电子形式发出的,办理确定金额的资金转账命令;

(三)支付指令的交换是指提供专用的支付指令传输路径,用于支付指令的接收、清分和发送; (四)支付指令的计算是指对支付指令进行汇总和轧差; (五)参与者是指接受支付清算组织章程制约,可以发送、接收支付指令的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 第四条支付清算组织按照为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范围不同,分为全国性、区域性和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 全国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在全国范围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区域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为毗邻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同)的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地方性支付清算组织是指为省内参与者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法人组织。 第五条支付清算组织提供支付清算服务应当遵循安全、效率和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支付清算组织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支付清算组织不得吸收存款,不得为参与者办理清算结果的资金转账。 第八条支付清算组织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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