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资金审批制度
医院财务审批权限制度

医院财务审批权限制度为规范医院财务管理,明确财务审批权限,保障医院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医院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权限1. 院长审批权限:(1)预算内各项费用支出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审批;(2)预算外各项费用支出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审批;(3)固定资产采购、改造、维修等项目的审批;(4)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5)医院财务报表的审批;(6)其他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批。
2. 财务部门审批权限:(1)预算内各项费用支出在10万元以下的审批;(2)预算外各项费用支出在30万元以下的审批;(3)日常财务报表的审批;(4)其他日常财务事项的审批。
3. 科室主任审批权限:(1)本科室内各项费用支出在5万元以下的审批;(2)本科室内人员工资、奖金、补贴等薪酬的审批;(3)本科室内物资采购、领用、报废等事项的审批;(4)本科室内其他日常财务事项的审批。
二、审批流程1. 预算内各项费用支出在10万元以下的,由科室主任审批;2. 预算内各项费用支出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3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部门审批;3. 预算外各项费用支出在3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部门审批;4. 预算外各项费用支出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至100万元以下的,由院长审批;5. 预算外各项费用支出在100万元以上的,由院长提交医院董事会审批;6. 固定资产采购、改造、维修等项目的审批,由院长审批;7. 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批,由院长提交医院董事会审批;8. 医院财务报表的审批,由院长审批;9. 其他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批,由院长审批。
三、审批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医院财务管理制度;2. 坚持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3. 坚持集体决策,防止个人权力滥用;4. 坚持公开透明,接受医院内部和外部的监督。
四、审批责任1. 院长对医院财务审批负总责,对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批承担主要责任;2. 财务部门负责日常财务审批工作,对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3. 科室主任对本科室内财务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 所有审批人员应严格遵守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不得越权审批;5. 违反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医院经费审批制度范本

医院经费审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经费管理,规范经费审批程序,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安全、高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经费支出,包括财政拨款、自筹资金、捐赠资金等。
第三条医院经费审批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审批权限第四条医院设立经费审批权限体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审批权限。
第五条医院经费审批权限分为以下几个层级:(一)院长:负责医院整体经费审批,对重大经费支出具有最终审批权;(二)副院长:根据院长授权,负责相应经费审批事项;(三)财务部门:负责医院经费的日常管理,对经费支出进行审核和报销审批;(四)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经费支出审批,并对本科室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把关;(五)经办人员:负责具体经费支出事宜,包括报销、支付等。
第三章审批程序第六条经费支出申请:使用经费的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交经费支出申请,内容包括经费用途、金额、依据等。
第七条经费审核:财务部门对经费支出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支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规定,符合预算安排。
第八条经费审批:根据审批权限,各级审批人员对经费支出进行审批。
各级审批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经费支出进行严格审查,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安全、高效。
第九条经费报销:经审批通过的经费支出,由经办人员按照财务规定进行报销。
报销过程中,应确保票据合法、完整、真实。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十条医院设立审计部门,对经费审批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经费管理规范、有效。
第十一条各级审批人员应严格遵守经费审批制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使用经费的部门或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规定,违规使用经费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支出审批制度范文(4篇)

医院支出审批制度范文【医院支出审批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 为了规范医院支出管理,合理控制支出预算,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在执行日常支出时的审批程序。
三、审批权限1. 财务部门有权审批日常支出金额不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申请。
2. 医院行政负责人有权审批日常支出金额超过5万元人民币但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申请。
3. 医院党政领导小组有权审批日常支出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但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申请。
4. 医院董事会有权审批日常支出金额超过50万元人民币的申请。
四、审批流程1. 部门或科室提出支出申请,向财务部门提交申请表格,包括支出金额、用途及相关附件等。
2. 财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核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合规,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3. 审查合格的申请,按照审批权限进行相应审批。
4.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填写支出凭证,并进行相应记录。
五、监督和检查1. 财务部门定期对已审批支出进行核对和复核,确保支出的合规和准确。
2. 内部审计部门对支出申请和审批过程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 外部审计机构对支出管理进行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时进行报告和提出整改建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医院其他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人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惩处。
【备注】以上范文仅供参考,具体制度内容需要根据医院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支出审批制度范文(2)医院支出审批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医院的财务管理和支出控制,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费的正确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部门和单位的支出审批工作。
三、基本原则1. 依法合规:所有支出均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 责任明确: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支出负有审批和监督职责。
医院资金支付审批管理规定

医院资金支付审批管理规定为明确医院经济管理责任,规范医院经济运行机制,合法合规安排资金使用,保证资金安全及杜绝浪费,制定资金支付审批管理规定并执行。
第一条审批原则(一)医院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
财务部门要把好资金审批关,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审批人员有权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对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有权加以制止并向分管副院长(总会计师)、院长报告。
(二)医院要严格执行预算,医院的各项开支以批准的预算执行,除特殊原因(如突发事件等),原则上不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
对确因工作需要发生的预算外支出,需由经办科室提出申请,相关职能科室签署意见经分管院长审核后报院长审批,金额 5 万元以上的需报院行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
(三)对于重大对外投资、对外合作项目、基建等重大经济事项需进行集体讨论。
(四)医院各部门要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把好资金使用审批关,财务部门严格按规定审核报销。
第二条审批权限(一)医院的各项支出,均须在院长的领导下,实行分级归口管理,由财务科统一执行。
各类支出凭证须有经手人(购置实物还须验收人签字)、职能科室负责人、分管副院长(按院领导分工审批)、分管财务副院长、院长签字,财务审核后方可报销。
(二)行政办公会审议审批后下发财务科“支付通知书”,财务凭以审核并交分管财务副院长、院长审批支付。
第三条审批程序(一)大型设备的购置、基本建设、大型修缮项目财务科应严格按合同付款。
基本建设工程、维修项目付款,由基建部门提供相关文件、合同及造价预算、工程进度结算单、工程进度表、工程决算审计部门结算单等相关资料,项目监理人审核、项目造价咨询公司审核、经医院项目现场管理员、总务科科长、分管项目副院长,并根据工程预算额度分级审批后执行。
工程预算总额在 50 万以下的,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造价咨询公司、工程监理方和总务科项目现场管理员、总务科科长审核及分管项目副院长后报财务科审核后报分管财务副院长、院长审批后方可办理付款;工程预算总额在 50 以上(含 50 万)的,工程进度款根据造价咨询公司、工程监理方和总务科及分管项目副院长审核后,总务科报院行政办公会议审议审批后,总务科把相关项目支付资料报送财务科,财务科凭院办公会“支付通知单”及相关资料审核后送分管财务副院长、院长审批方可办理付款。
医院资金使用审批制度

医院资金使用审批制度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铺张浪费,保证资金安全和防止医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原则(一)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本单位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
(二)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
(三)对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有权加以制止并向医院负责人报告。
(四)凡对外的一切经济活动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且要求原始凭证记载完整,数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正确,金额的大小写一致,收款收据、白条不能作为报销依据。
(五)原始凭证要有经手人签字并写明原由,由财务部门复核后填制费用报销单,经分管院长和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审批权限(一)院内外的有关开支,金额在30000元以上,须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由财务分管院长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经院长审批后执行;金额在5000元---30000元之间,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交财务科审核,送财务分管院长签阅,由院长审批后执行;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交财务科审核,送财务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
上述开支中的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出租车费、个人消费性支出(不包括奖金)等均应由财务主管和院长签字。
(二)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控制个人消费基金增长,职工个人收入的增长应按“工资总额的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单位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精神办理。
奖金分配方案应根据“多劳多得,科技含量,政策规定”原则,不得将药品收入、检查收入等与个人、科室的经济效益挂钩,奖金发放应严格按照分配方案由财务部门组织人员核算并由财务部主任审核后,送财务分管院长签阅,报院长审批执行。
医院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医院财务管理制度)

医院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为进一步理顺经费开支审批及报销程序,规范财务开支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制度。
1、根据国家财经制度及财会法规,结合医院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
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
2、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1)医院经费审批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授权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
(2)各项正常开支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认可后报院长或院长授权者审批,总会计师可根据院长授权代表。
(3)须经医院经济管理领导小组或医院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的事项:医院年度预算;预算内开支金额在限额以上的经费支出;追加和调整预算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其他重大经济事项。
3、审批基本流程申请人填写《货币资金支付审批表》—→证明人(验收人)签字,购实物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申请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涉及内部审计项目的,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院长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字—→出纳根据审批人意见复核有关单据无误后办理付款4、各科室(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材料、物资等原则上必须到医院有关仓库,按医院相关规定领用,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国家规定的必须通过政府采购的商品,由采购办上报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6、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适用的正式收据;字迹清楚,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盖有出票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予报销。
7、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应由直接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医院财务费用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费用审批流程,确保医院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财务费用的报销、支付、审批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费用审批权限与流程第四条费用审批权限分为三级:1. 初级审批:由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负责审批本部门日常费用报销,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差旅费等;2. 中级审批: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负责审批本部门及下属部门的较大额度费用报销,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维修、租赁等;3. 高级审批:由医院院长或授权人负责审批医院重大额度费用报销,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大型设备购置等。
第五条费用审批流程:1. 经办人填写报销单,附上相关原始凭证;2. 初级审批人审核报销单及凭证,签署意见;3. 中级审批人审核报销单及凭证,签署意见;4. 高级审批人审核报销单及凭证,签署意见;5. 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根据审批意见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章费用报销标准第六条医院财务费用报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差旅费报销标准:根据出差时间、距离、交通方式等因素制定;2. 住宿费报销标准:根据住宿地点、星级等因素制定;3. 用餐费报销标准:根据出差时间、地点等因素制定;4. 交通费报销标准:根据出差地点、交通方式等因素制定;5. 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报销标准:根据物品性质、使用期限等因素制定。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医院审计部门对财务费用审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医院财务部门提出,经医院院长批准后发布实施。
医院经费审批报销制度范本

医院经费审批报销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经费审批报销程序,根据国家财政、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经费支出项目的审批和报销管理。
第三条经费支出必须坚持合法、合规、合理、效益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医院设立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经费审批报销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财务管理委员会由院长、财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经费支出审批原则第五条经费支出必须依照有关的财经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实行一支笔审批,坚持勤俭节约、专款专用、先批后支的原则。
第六条对超出预算定额的费用支出,不予审批。
第七条经费支出必须经过充分论证,确保项目合理、必要,符合医院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要求。
第三章经费支出审批权限第八条日常办公经费的支出(包括购买办公用品用具等),500元以下的,由需购买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第九条大额设备购置费支出,由所需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长或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条大型修缮、改建项目支出,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院长或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第十一条差旅费的支出和一般性的支出,根据出差单和出差发票,由财务部门审核后报院长批准;确因工作需要超标准的,事前需经院长同意。
第十二条定额内的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因工作需要,确需开支的,经院长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定额内机动车燃料费、修理费、司机出车补助的支出、房租费、水电费、食堂伙食补助费和修缮费的支出,需由经办人提出,经院长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第四章报销流程与要求第十三条报销流程:1. 经办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制报销单据,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报销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给财务部门。
3. 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报销,不符合规定的退还经办人。
4. 审核通过的报销款项,由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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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审批制度
为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秩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杜绝浪费,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原则
根据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及法规,结合本单位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
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对损害国家或集体利益的开支,有权加以制止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二、审批权限
正常的经费开支,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财务科审核,报院长审批后执行。
安排5万元以上的修建项目、购置10万元以上的设备,需报主管部门审批。
财务部门应把好审核关,出纳人员凭审核后合法凭证办理付款手续。
三、审批程序
单位的各项支出,执行“一枝笔”审批,由医院负责人签字,并由财务科统一执行。
药品、材料采购:药品、材料验收后,由经办人、管理科室负责
人签字,分管院长签署意见,财务审批,财务科根据资金情况,分期分批支付款项。
设备采购:设备科要编制年初采购计划,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送财务科。
设备验收后,由经办人、管理科室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院长签署意见,交财务审核,院长审批,财务科凭已签定的有效合同及其他有关资料(大型设备采购应有可行性论证报告)办理付款,凡属于专项控制商品或政府采购商品,付款时必须附有关审批资料。
设备维修(包括保修):由经办人、管理科室负责人签字,设备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并注明维修设备名称,再经分管院长签署意见,交财务审核,院长审批。
大修、基建等项目用款:财务科凭签定的合同及造价预算、工程进度结算款、工程决算审计部门结算单,经基建部门、监理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按基建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付款,工程竣工决算应由有审价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审计报告,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投资决策分析,提供可行性研究。
对外合作、对外投资,不论金额大小,必须进行投资决策分析,提供可行性论证,经单位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主管部门审批,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执行。
差旅费借款由借款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负责人签字,报院长审批,财务科凭据付款;各种备用金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务科根据业务需要核定,报院长审批后执行,年终应予以清算,次年初办理续借手续。
除此之外,一律不得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