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土地开发成本及出让价格测算方案(doc 30页)
(完整免费版)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测算分析表

九
1 2 3 4
开发期税费
营业税 城乡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其它 国家相关税法 营业额×5.5% 根据项目复杂程度和实际, 一至九项合计×一定比例
十
不可预见费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酌定
第4页,共4页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成本测算通用模板
序 号 费用项目名称 计算依据 计算方法
一
1 2 3 4 5 6 6.1 6.2 6.3 6.4 6.5 6.6 6.7 7
前期费用
项目建议书编制费 项目建议书评估费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费 综合策划方案编制费 规划编制费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风景区规划 环境景观规划 城市设计 单项专业规划 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 计价格[1999]1283号 见附表二 1、投资估算额在相应区间内用 插入法计算 2、估计工程量乘以工日费率计算
计价格[2001]1218号 《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 导意见》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2004年6月
用地面积×计费单价 用地面积×计费单价 用地面积×计费单价 规划费的30%-40% 规划费的40%-80% 人口×计费单价 人口×计费单价 1、投资估算额在相应区间内用 插入法计算 2、估计工程量乘以工日费率计算 可参照规划设计咨询的取费标准
77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计价格2002125号1投资估算额在相应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2估计工程量乘以工日费率计算8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计规发20011001号可参照规划设计咨询的取费标准9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10地震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国务院令323号京价字2002361号11测量费勘察费设计费临时水电路房屋费其它12计价格200210号计价格200210号按有关规定执行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调整系数工程勘察收费基价调整系数估计工程量单价131415二征地拆迁费一征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其它土地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超转人员补助费残疾人安置补助费其它费用及税金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菜田基金防洪费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12344
松江新城土地开发成本及出让价格测算方案页

松江新城土地开发成本及出让价格测算方案页引言本文旨在通过对松江新城土地开发成本进行测算和分析,为项目方提供合理的出让价格建议。
通过对土地开发成本的详细分析,可以为项目方制定合理的开发策略和出让价格,以实现最大利润和可持续发展。
1. 土地开发成本测算方法土地开发成本是指将土地由原状转化为可开发用途的整个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
准确测算土地开发成本对于合理定价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一种常用的土地开发成本测算方法。
1.1. 直接成本测算直接成本是指直接用于土地开发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立项及规划设计费用•土地平整费用•建筑设计及施工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环境保护及治理费用为了准确测算直接成本,可以通过招投标或询价等途径采集相关费用数据,并结合项目特点进行分析和调整。
在测算过程中,还需要考虑项目的时间因素和风险因素,以提高成本测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2. 间接成本测算间接成本是指不直接用于土地开发的费用,但与土地开发密切相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管理费用•融资费用•税费及政府收益•市场宣传费用间接成本的测算需要考虑项目的整体运营和管理,在计算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结合市场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综合分析。
2. 松江新城土地开发成本测算案例分析下面将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对松江新城土地开发成本进行测算和分析,以提供合理的出让价格建议。
2.1. 案例描述假设松江新城规划中一块面积为100亩的土地计划进行商业开发,开发方希望通过测算出合理的出让价格。
2.2. 成本测算过程2.2.1. 直接成本测算根据招投标和询价,整理相关费用数据如下:费用项目数量单价(万元)总费用(万元)立项及规划设计 1 10 10土地平整100亩 5 50建筑设计及施工10000平米8 80基础设施建设 1 20 20环境保护及治理 1 15 15总直接成本 = 10 + 50 + 80 + 20 + 15 = 175万元2.2.2. 间接成本测算根据项目运营和管理需求,整理相关费用数据如下:费用项目数量单价(万元)总费用(万元)管理费用 1 10 10融资费用 1 20 20税费及政府收益 1 30 30市场宣传费用 1 5 5总间接成本 = 10 + 20 + 30 + 5 = 65万元2.3. 出让价格建议结合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可以得出土地开发成本的总和:总成本 = 直接成本 + 间接成本 = 175万元 + 65万元 = 240万元为了获得合理的利润和可持续发展,项目方可以考虑在总成本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利润和回报率,从而确定合理的出让价格。
地产项目开发成本测算分析(含参考指标)

地产项目开发成本测算分析(含参考指标)测算成本分析现在做新项目的投资测算,一般都需要各部门的配合完成,一般来说设计部提供强排指标、成本部提供各项成本、营销部提供售价和回款节奏、运营部提供关键节点,大家按照测算模板的要求录入数据,投资部负责土地款和支付节奏并进行统稿,财务部进行最终的审查才算最终成稿。
但是实际上,有些时候投资只需做一个简单测算进行初步研判,不需要太精准,若次次都劳烦各部门同事,第一时间上可能来不及,第二有时候没必要兴师动众,所以拓展狗自己掌握一些其他部门的基本技能还是很有必要的。
简单说下房地产成本的组成:1、土地费用土地费用包括城镇土地出让金,土地征用费或拆迁安置补偿费。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方式有三种:协议出让,招标出让,拍卖出让。
目前基本以后两种方式为主。
随着国家对土地宏观管理政策趋紧,通过拍卖方式获得开发用地成为大多数开发商获取开发用地的有效方式。
目前在我国城镇商品房住宅价格构成中,土地费用约占20%,并有进一步上升的趋势。
2、前期工程费前期工程费主要指房屋开发的前期规划,设计费,可行性研究费,地质勘查费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开发费用。
他在整个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相对较低,一般不会超过6%。
3、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废纸房屋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等,又被称为房屋建筑安装造价。
他在整个成本构成中所占比例相对较大。
从我国目前情况看,约占整个成本的40%左右。
4、市政公共设施费用市政公共设施费用包含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两部分。
基础设施建设费主要指道路,自来水,污水,电力,电信,绿化等的建设费用。
公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指在建设用地内建设的为居民提供配套服务的各种非营利性的公用设施(如学校,幼儿园,医院,派出所等)和各种营利性的配套设施(如粮店,菜市场等商业网点)等所发生的费用。
他同时还包括一些诸如煤气调压站,变电室,自行车棚等室外工程。
在房地产开发成本构成中,该项目所占比例较大,我国一般在20%~30%左右。
地产项目成本测算案例

83 规划总用地 亩 83 居住区用地 亩
其中: 住宅用地 亩 公建用地 亩 道路用地 亩 公共绿地 亩
规划人防总面积万㎡
以上数值填左例
序号 项目
一 土地成本 1 土地出让金 2 土地契税及交易费 3 土地评估费 4 土地使用费 5 耕地占用费 6 拆迁补偿费 7 土地其它费用
各物业建筑面积万㎡ 地上 万㎡
55.22 20.41 0.00 20.41 0.00
204 其它住宅物业 3 可售商业建安工程费
第 2 页,共 15 页
0.00 0.00 46.20 46.20 0.00 0.00 0.00 6.16 3.08 3.08 311.86 0.00 30.80 0.50 231.00 0.00 0.00 0.00 0.00 0.00 23.10 0.00 11.07 15.40 26.92 16.60 7.83 2.49 0.00 0.00
0.00 0.00 3.06 3.06 0.00 0.00 0.00 0.41 0.20 0.20 20.67 0.00 2.04 0.03 15.31
1.53
0.73 1.02 1.78 1.10 0.52 0.17 0.00 0.00
6 测绘、试验 601 工程测量放线 602 土地测绘 603 销售面积测绘
单价(元) 或(比例)
15.40
地上地下可售物业 合计
合计
地上物业
(万元)
单方造价
5099.60
337.93
亩*万元
83
60.241
5000.00
331.33
土地出让金额 万元
5000.003
0%
0.00
0.00
土地开发成本测算解析(含计算公式及说明)

土地成本构成地价=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投资利息+投资利润+土地增值收益1、土地取得费及相关税费(1)土地取得费(Ea)土地取得费是指以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及淄博市有关文件为依据,征用待估宗地所在区域同类土地支付的有关费用。
通过调查待估宗地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新增建设用地征用耕地的收费标准确定土地取得费。
目前征用待估宗地所在区域的耕地,需支付的费用主要有:①土地取得费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一)征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的耕地(含园地、鱼塘、藕塘,下同),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二)征用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耕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三)征用林地、牧草地、苇塘、水面等农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五至六倍;(四)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用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为邻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至六倍;(五)征用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标准为邻近一般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
另根据鲁政办发[2004]51号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淄博市在评估基准日未确定并公布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标准,此次评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仍按鲁土用字(1999)314号“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亩产值和地面附着物价格标准的饿批复》的通知”执行,其规定为:一、征用土地年产值(包括主、副产品)标准:1、耕地A、粮食作物田平原地区:10500-19500元/公顷(700-1300元/亩),山区丘陵:9000-15000元/公顷(600-1000元/亩);B、粮、棉、油、烟、菜等混合作物田平原地区:15000-25500元/公顷(1000-1700元/亩),山区丘陵:12000-18000元/公顷(800-1200元/亩);C、菜地(常年种植):18000-30000元/公顷(1200-2000元/亩),最高不超过36000元/公顷(2400元/亩),温室、大棚另计。
某土地开发成本及出让价格测算建议书(doc 30页)

某土地开发成本及出让价格测算建议书(doc 30页)松江新城土地开发成本及出让价格测算方案投资控制部编制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目录1.我国的土地制度2.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及形成机制3.房地产估价原理介绍4.我单位的土地开发成本分析5.地块价格估价方法6.课题:成本法进行地价测算7.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地块估价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避免浪费,除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管理,改土地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外,还要充分体现土地的使用价值(价格),使用地单位和个人从经济上自我约束。
这样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才能得以实现。
我国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充分利用市场大量发展商品,当然也包括土地商品。
土地是各种生产经营所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只有把土地作为商品对待,有偿使用,才能更好地激励人们珍惜土地,充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2.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及形成机制2.1我国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我国城市土地价格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形成的,其形成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49至1954年,城市土地价格逐渐消失。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没收国民党政府、大地主.官僚买办资本和外国资本家的土地,并将其分配给国营企业、政府部门、公共团体、工人等土地使用者。
土地开发成本及出让价格测算方案

土地开发成本及出让价格测算方案Introduction土地开发成本及出让价格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可以影响到整个城市的发展和经济繁荣。
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种成本测算方案,以便能够更加准确地开发土地并确定出让价格。
计算公式首先,我们需要测算开发土地的成本。
在这一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多项因素,如土地购置费、基础设施建设费、施工费用、地下管道改造费等。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开发土地成本=土地购置费+基础设施建设费+施工费用+地下管道改造费其中,土地购置费是指政府从土地所有者手中购买土地时支付的费用;基础设施建设费是指为了使土地能够适合开发,需要修建的道路、桥梁、排水系统等设施的费用;施工费用是指在土地上开工建设时,需要支付的人工费、材料费等费用;地下管道改造费是指建设过程中需要修建的排水管道等费用。
测算过程接下来,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测算。
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测算土地购置费。
这一步需要考虑到土地的位置、规模、产权等因素。
如果土地所在地区房价较高,则土地购置费也就会相对较高。
第二步:测算基础设施建设费。
这一步需要考虑到所需设施的种类和规模。
基础设施建设费一般占总成本的10%到20%左右。
第三步:测算施工费用。
这一步需要考虑到土地开发方式及建设工程所需用到的材料、人工费用等因素。
如果土地本身地势较为平坦,施工费用也就会相对较低。
第四步:测算地下管道改造费。
这一步需要考虑到现有的地下设施和建设工程的需要,以及现有管线的条件等因素。
地下管道改造费的金额一般占基础设施建设费的10%到20%左右。
以上是测算土地开发成本的主要步骤。
得出的数据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制定土地出让价格。
出让价格计算公式土地出让价格的计算公式为:出让价格=土地开发成本÷出让面积×溢价率其中,溢价率是指政府在决定土地出让价格时的一个加成比例。
具体的溢价率可以根据土地所在地区、周边房价、土地用途等因素来确定,一般在20%至50%左右。
土地价格测算方法

土地性质
商住用地
商住用地
商住用地
成交价 (万元)
占地面积 (㎡)
容积率
5546 7557.52
3
5224 17412
6.2
11520 48000
2.5
成交日期
2011-06-29
2012-02-17
2012-11-16
建筑面积 (㎡)
单位地价 (万/亩)
楼面价 (元/㎡)
按5%的增长率得 出2014年楼面价
【假设开发法:STEP4】
预估未来入市房价:根据二级开发房价,结合近5年房地产增长 率,根据项目未来入市时间预估销售价格
2013年现时售价:
4601元/㎡
X
增长率为10%:
1+10%
2014年区域住宅售价:
=
5061元/㎡
本报告是严格保密的。
【假设开发法:STEP5】
预算项目成本:一般情况下,土地楼面地价为已知项,而此处未知, 假设其为X元/㎡,在假定住宅开发体量前提下,对其进行反算
土地增值税 税前收益
所得税 项目净利润
1012.22 47461.9 -20.8x 11865.5
-5.2x 29017 -15.6x
根据假设开发法,利润率=30%时,本项目住宅用地基准价格为590元/㎡ 利润率=0%时本,报告本是严格项保密的目。 住宅用地基准地价为1860元/㎡
土地测算
测算项目楼面地价:把市场比较法和假设开发法两种估算路径得出的3 项住宅楼面地价进行加权求和,得出项目住宅楼面地价合理区间
选取参照项目:根据距离本项目较近,为在售楼盘、产品较高档 等原则,选取三大参照楼盘,盘点其现实售价
选取参照项目遵循原则: 产品较高档 为在售楼盘 距离本项目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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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新城土地开发成本及出让价格测算方案投资控制部编制目录1.我国的土地制度2.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及形成机制3.房地产估价原理介绍4.我单位的土地开发成本分析5.地块价格估价方法6.课题:成本法进行地价测算7.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地块估价1.我国的土地制度我国是一个人口多,人均耕地少,土地资源严重不足的国家。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土地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目前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两权分离,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
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用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用农用地的,应当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避免浪费,除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管理,改土地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外,还要充分体现土地的使用价值(价格),使用地单位和个人从经济上自我约束。
这样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才能得以实现。
我国所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充分利用市场大量发展商品,当然也包括土地商品。
土地是各种生产经营所不可缺少的生产资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只有把土地作为商品对待,有偿使用,才能更好地激励人们珍惜土地,充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2.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及形成机制2.1我国城市土地价格形成过程我国城市土地价格是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形成的,其形成过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49至1954年,城市土地价格逐渐消失。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没收国民党政府、大地主.官僚买办资本和外国资本家的土地,并将其分配给国营企业、政府部门、公共团体、工人等土地使用者。
1954年以前,这些土地使用者是要向国家交纳地租或使用费的,所以这一时期,城市土地价格是存在的。
1954年2月24日,当时的政务院下发文件,规定国营企业、机关、部队和学校等经政府批准占用土地,不再向政府缴纳地租或使用费。
此后,城市土地价格已不复存在。
在这一文件中,我们还可以看出地价消失的深层次原因在这一时期,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已经建立,国家对企业和事业单位实行统收统支,收取地租或使用费,并不能真正增加国家收入,反而会提高企业生产成本,扩大国家预算,并将增加不必要的事务手续。
第二阶段是从1954至1979年,城市土地无价使用。
大约到1956年,城市土地通过没收大地主、官僚资本的土地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企业的改造,实际上成为国有土地,并已基本上无偿分配完毕。
此后,每当新的使用者向国家申请使用土地时,国家只能征用农民的土地;或者征用城镇原使用者的土地,再划拨给新的使用者。
无论是征用农民的土地还是征用城市原使用者的土地,国家都不能再采取没收的办法,而要给被征地者以补偿。
补偿费按照国家规定由用地单位交给国家,再由国家支付给被征地者。
在这一阶段,新的用地者取得城市土地是有代价的,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是无偿的,但征地费不是城市土地的价格。
所以,确切地说,这一阶段城市土地是“无价使用。
进一步分析可以看出,征地费虽然是由用地单位支付的,但在当时统收统支的资金计划管理制度下,用地单位的建设投资全部由财政拨款,征地费负担最终要落到财政上。
正是由于政府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父子关系”,形成了这种费用负担的传导机制,征地费的高低并不构成对用地单位的实际经济约束。
因此,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压低征地费用,以此保证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也说明了城市土地价格在这一阶段没有存在的必要。
第三阶段是自1980年以来,城市土地价格逐步形成。
对外开放政策引来了外国企业,外国企业使用中国的土地当然不能等同于中国企业使用中国土地。
中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最初就是从1980年对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征收场地使用费开始的。
1980年7月26日,国务院《关于中外合营企业建设用地的暂行规定》指出“中外合营企业用地,不论新征地还是利用原有企业的场地,都应计收场地使用费”。
此后,一些城市加抚顺.广州也开始对国内企业收取土地使用费。
场地(土地)使用费的实质就是地租,所以说,国家征收场地(土地)使用费,标志着我国城市土地开始有了价格形式(准确地讲只是地价雏形)。
另一方面,随着国有企业利改税,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企业开始有了独立性,统收统支的局面开始被打破。
在这种环境下,企业开始有愿望利用自己多余的土地换取资金及其它必需品,也有可能用自己的钱而不是财政的钱取得所需的土地,所以,各种违背当时法律的私下土地交易即隐形土地市场开始出现。
这种隐形土地市场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城市土地价格真正形成,只不过这种地价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
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这标志着我国城市土地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价格正式全面形成。
目前,我国城市土地一级市场价格有出让地价、出租地租、入股股息与股利三种形式,二级市场价格有转让地价和转租租金两种形式。
2.2我国城市土地价格形成机制2.2.1城市土地一级市场价格形成机制2.2.1.1出让地价的形成机制(1)协议地价形成机制。
总体上讲,协议地价是出让方和受让方就特定的城市土地进行“一对一”的谈判而形成的。
协议地价的高低不是由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和土地预期收益决定的,而是取决于供需双方的动机。
作为受让方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一般生产经营企业的动机较单纯,就是赚取更多的利润,而作为出让方的地方政府的动机较复杂,因为城市土地对地方政府具有多重效用。
这样,协议地价主要由地方政府的动机所决定。
当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供地动机时,协议地价一般较低,往往相当于征地拆迁费用和土地开发成本之和,有时甚至低于成本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成为地方政府主要的动机时,协议地价一般略高。
一些地方为了避免与中央政府分享土地收益,还往往采取“实物地价”的形式。
(2)招标地价形成机制。
招标出让土地;是政府公开招标或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中标者。
与协议出让相比;招标出让引进了竞争机制,使招标人有择优选择的机会,使投标人各展所能。
但出价最高者不一定能中标,中标者往往是出价中等、其他条件优越的投标人。
可以看出招标地价是一种竞争性地价;但它不完全由土地预期收益所决定,社会公共目标或者说政府意图在其形成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拍卖地价形成机制。
土地拍卖,是指在特定的时间和公开的场合,竞投者按规定的方式应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出让土地。
拍卖出让和招标出让虽都是竞争性出让方式,但有很大差异。
招标出让中的各投标入相互不知道其竞争对手的条件,而且一般只有一次投标机会;而拍卖出让是在各竞买人之间公开竞争,每个竞买入可根据对手提出的报价,提出更高的报价。
因此,拍卖出让是最富有竞争性的,拍卖地价完全是市场竞争机制的产物,完全由土地最佳预期收益所决定。
从结果来看,在三种出让地价中,拍卖地价是最高的。
需补充说明的是,招标地价和拍卖地价的形成虽具有竞争性,但这种竞争是一种垄断竞争,这是因为:出让地块的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等都是由政府决定的;竞投者与政府之间不存在竞争,竞争仅发生在竞投者之间。
这种垄断竞争方式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
它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可以避免自由竞争条件下土地资源配置的不合理,但要是城市规划本身不合理;这种竞争又具有“先天性”不足,会给城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
2.2.1.2地租的形成机制出租是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另一种交易方式,它是地方政府直接向用地者出租土地使用权,按年收取地租。
目前,这种交易方式仍处在试点探索阶段。
现根据全国几个试点县市的情况,来说明地租形成机制。
地租不是市场竞争的产物,而星由政府单方面确定的。
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出租制(又称为年租制)的出现是一种强制性制度变迁,所以推行速度较快。
湖北省襄阳县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全面实行了年租制。
截至1997年9月底,全县共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1637份,地租总额达4219万元。
增加财政收入,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是政府确定地租标准的两项主要原则。
全面征收地租,能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但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太景气,政府为了减少年租制实施的阻力,不得不考虑企业按年交租的经济承受能力,所以从低制定地租标准。
四川省攀枝花市所制定的地租标准只相当于“标准地租”(标定地价X土地还原利率)的30%一50%湖北省襄阳县的地租标准只相当于征地成本的2%-6%河南省许昌市的地租标准为每平方米3-8元。
2.2.1.3入股股息与股利的形成机制随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进行,城市土地一级市场又出现了入股这种交易方式。
土地入股是指国家将土地资产投入股份公司,由股份公司向国家支付土地股股息和股利。
国有股包括国有土地股,与社会公众股不一样,它不能转让,所以股息和股利是国有土地资产所能获得的全部收益,可视为城市土地一级市场一种特殊的价格形式。
若不考虑股权的转让,国有土地股社会公众股所获取的收益应是一致的,即同股同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