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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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教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教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教师的管理工作,提升教师素质,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兼职教师等。

第三条学校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荣誉,保障教育教学秩序。

第四条学校教师应当秉持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职业道德,勤奋工作、热爱学生,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完成教学任务。

第五条学校教师应当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保持学习热情,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第二章教师招聘与考核第六条学校教师招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聘,公平、公正地选拔合适的教师人选。

第七条学校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专业技能和教学经验,符合招聘条件。

第八条学校教师应当参加学校定期的教师考核,包括教学评估、学生评价等内容。

第九条教师考核结果与奖惩机制挂钩,考核合格的教师将得到相应的奖励,不合格的教师将受到处罚。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职称评审、晋升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积极申报职称。

第三章教师管理与培训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管理制度,包括教师岗位职责、考勤制度、奖惩机制等内容。

第十二条学校教师应当按照规定参加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专业能力。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教师开展教学交流、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教师评优、评先机制,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争创一流。

第四章教师责任与权利保障第十五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尊重学生,认真备课、认真授课,不得迟到早退、草率了事。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课程安排,不得擅自调整课程内容、上课时间,确保教学进程顺利。

第十七条教师在与学生家长交流时应当尊重家长意见,及时回应家长疑问,积极沟通合作。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资源、教育设施,保障教师的教学权益。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加强教师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教师工作和生活安全。

第五章教师纪律与惩罚第二十条学校教师应当保持教书育人的职业信念,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教师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教师日常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师日常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教师,包括在职教师、合同制教师、临时聘用教师等。

第三条教师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学生为本,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第二章出勤与考勤第四条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教师请假需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请假时间超过一周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教师因病、事假离校,应办理请假手续,并按照规定缴纳代课费。

第七条教师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八条教师考勤由学校考勤部门负责,每月进行一次考勤汇总,并向教师本人及相关部门反馈。

第三章教学工作第九条教师应认真备课,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第十条教师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第十一条教师应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第十二条教师应定期进行教学反思,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

第十三条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四章教师职业道德第十四条教师应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守教育岗位,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五条教师应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关爱学生,做到教书育人。

第十六条教师应加强自身修养,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教师形象。

第十七条教师应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第五章奖惩与监督第十八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一)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二)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学校争光的;(三)关心学生,爱护学生,为学校树立良好形象的;(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十九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二)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校声誉的;(三)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

教师日常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教师日常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日常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及临时聘用教师。

第三条教师日常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教师出勤与请假第四条教师应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第五条教师请假需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短期请假(半天以内):教师口头请假,并告知相关负责人,无需填写请假条。

2. 中期请假(半天至一天):教师需填写书面请假条,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离岗。

3. 长期请假(一天以上):教师需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离岗。

第六条教师请假期间,如需他人代课,需提前通知学校,并按规定支付代课费用。

第三章教学与备课第七条教师应认真备课,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第八条教师备课需做好以下工作:1. 熟悉教材,了解学生情况,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

2. 编写教案,教案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

3. 丰富教学手段,提高课堂效果。

第四章教师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第九条教师应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尊重学生个性。

3. 严谨治学,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互帮互助。

第十条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着装整洁,仪表大方,不穿奇装异服。

2. 语言文明,礼貌待人,不侮辱、殴打学生。

3. 保持办公区域卫生,不乱扔垃圾。

4. 不得参与赌博、酗酒等不良活动。

第五章教师考核与奖惩第十一条学校将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成绩、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十二条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作为教师奖惩的依据。

第十三条对考核优秀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对教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学校对教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教师招聘与管理1.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招聘计划,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教师。

2. 招聘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 学校对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确保教师具备教育教学的基本能力和素质。

4. 学校对教师实行岗位聘任制,明确教师的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

5. 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绩效工资、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

三、教师培训与发展1. 学校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2. 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学术交流、学术研究等活动,促进教师学术成长。

3. 学校对教师实施导师制度,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4. 学校设立教师发展基金,支持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

四、教师待遇与保障1.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地方政策,为教师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 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3. 学校关心教师的生活,定期组织教师体检,关注教师身心健康。

4. 学校为教师提供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机会,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五、教师考核与奖惩1. 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

2. 学校对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谈话、培训和调整。

3. 学校对违反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教师,依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3.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教师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教师职责1. 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核心力量,应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2. 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 教师应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 教师应加强师德修养,为人师表,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三、教师管理制度1. 教师工作纪律(1)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旷工。

(2)遵守课堂纪律,保持教室整洁,按时上课、下课。

(3)不得随意调课、停课,如需调整,需提前向教务处申请。

(4)不得在校外兼职,不得私自与学员约定上课。

2. 教师考勤制度(1)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升旗仪式、集体备课等。

(2)教师请假需提前向教务处申请,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3)教师请假期间,需安排代课教师,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3.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1)学校将定期对教师进行教学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2)教师需认真备课,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

(3)教师需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4. 教师培训与进修(1)学校将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进修学习,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2)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教师待遇与保障1. 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教师提供工资、福利待遇。

2. 学校将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教师合法权益。

3. 学校将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为教师提供心理咨询、健康体检等服务。

五、附则1.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学校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实施细则,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教师管理相关制度细则

学校教师管理相关制度细则

学校教师管理相关制度细则一、教师素质评价制度:1.建立完善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包括学术水平、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态度等方面的评估指标。

2.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包括教学观察、学生评价、同事评价、自我评价等。

3.设立明确的评价周期,定期对教师进行评估,以便更好地发现问题和提供改进意见。

4.根据评价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培训和发展计划,帮助教师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

二、教师职称晋升制度:1.制定明确的职称晋升条件和标准,包括教学成果、科研能力、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等方面。

2.建立公平公正的晋升评审机制,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确保评审结果的公示和透明。

3.提供晋升岗位的发展机会,鼓励教师主动参加各类教师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提升自身能力。

三、教师奖惩制度:1.制定明确的教师奖励措施,包括优秀教师奖、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等,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育教学工作。

2.制定教师违纪惩罚措施,对于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违反教育教学纪律的教师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惩罚。

3.建立教师激励和惩罚的程序和流程,确保公正和公平。

四、教师培训发展制度:1.建立健全的教师培训机制,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提供多种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在线培训等,以满足教师不同需求。

3.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项目和科研项目,提供相应的支持和资助。

4.对于参加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补贴。

五、教师团队建设:1.建立有效的教研团队和教师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之间的合作和学术交流。

2.鼓励教师参与学科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形成共同进步的氛围。

3.组织教师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观摩活动,互相学习和取长补短。

4.建立教师交流和分享经验的机制,促进教师之间的师徒传承和同行评估。

通过完善学校教师管理相关制度细则,可以更好地激励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教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

教师管理制度细则范本一、总则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管理,提高教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细则。

二、教师职业道德1. 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忠诚于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2. 教师应遵循教育规律,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严谨治学,不得有侮辱、体罚学生的行为。

4. 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努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三、教师管理1. 教师招聘与选拔(1)学校应根据教育部门的规定,合理设置教师岗位,公开、公平、公正招聘教师。

(2)新招聘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2. 教师培训与进修(1)学校应制定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和进修,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鼓励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等各类教育教学竞赛和交流活动。

3. 教师考核与评价(1)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教师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考核。

(2)教师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育教学成果、师德表现等。

(3)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应给予相应的处理。

4. 教师待遇与激励(1)学校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2)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教师纪律与处罚1. 教师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 教师如有违反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规定的行为,学校应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 教师如有违法行为,学校应依法报告有关部门,并配合查处。

五、附则本细则解释权归学校所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细则不符的,以本细则为准。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公办教师管理制度细则

公办教师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办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办教师指在国家公办学校、教育机构任职的教师。

第三条公办教师管理制度是对公办教师进行全面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对全体公办教师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办教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工作、发挥水平。

第五条公办教师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教师聘用、考核评价、职务晋升、奖惩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各地区、各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不断完善和落实。

第七条公办教师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当经过专业机构评估,经学校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八条公办教师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由学校任职教师负责,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

第二章公办教师聘用第九条公办教师聘用应当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第十条公立学校应当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聘用教师,进行公平竞争,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一条公办教师聘用应当按照岗位需求和教师资格进行分类,分别制定相关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公办教师的聘用应当根据教师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第十三条公办教师的聘用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公办教师聘用期满后,根据教师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或者终止合同。

第十五条公办教师应当定期接受学校的教育培训、考核评价和业绩考核。

第十六条公办教师聘用的具体程序由学校招聘委员会负责,公示、面试、考察等环节应当做到公开、公平。

第十七条公办教师在聘用过程中发现造假、弄虚作假等行为,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公办教师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相关资料不低于五年。

第三章公办教师考核评价第十九条公办教师考核评价是评价教师教学业绩、综合素质等方面的重要环节。

第二十条公办教师考核评价应当体现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通过多种评价方法进行综合评估。

第二十一条公立学校应当建立公办教师考核评价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教师考核评价工作。

小学教师学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教师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全体在职教师。

第三条学校教师管理制度坚持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公开透明、奖惩分明、以人为本的原则。

第二章教师职责第四条教师应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五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荣誉,爱护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第六条教师应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七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八条教师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章教师考核第九条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方面。

第十条教师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一条教师考核结果与评优评先、职称晋升、工资待遇等挂钩。

第四章教师培训第十二条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培训,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第十四条学校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学术研讨、教学比赛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章教师请假第十五条教师请假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第十六条教师请假期间,应确保学生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第十七条教师请假期间,应按照学校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六章教师奖惩第十八条学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学校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教学质量低下、师德师风不正的教师,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细则由学校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高等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术繁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国高等学校的全体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兼任教师、客座教授等。

第二章教师职责第三条教师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声誉,积极投身教育事业;2. 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3. 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学质量;4. 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推动学科发展,促进学术创新;5. 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第三章教师权利第四条教师享有以下权利:1. 依法享有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合法权益;2. 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4. 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5. 接受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第四章教师培训与发展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培训体系,为教师提供多种形式的培训机会,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学术交流等。

第六条教师应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

第五章教师考核与评价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教师考核与评价体系,对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第八条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用、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教师奖惩第九条对表现优秀的教师,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纪律、学术道德等行为的教师,学校应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第七章教师退出机制第十一条对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不符合教师条件的教师,学校应依法依规予以调整或辞退。

第十二条教师退出机制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细则由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细则为高等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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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管理细则
一、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

1、热爱教育事业,树立终身从教思想。

2、即使掌握教改信息学习新的教学方法,不断探索新的教改途径。

坚持写教学笔记,教学经验,教学论文等。

3、热爱学校,热爱学生,严以律己,模范遵守法纪和校规,时时事事当好学生的楷模。

注重言传身教。

4、进教室仪表端庄,落落大方,彬彬有礼。

不在课堂抽烟。

不侮辱学生,不歧视、体罚、打骂学生。

不随意缺课,不随便离开课堂。

5、在校不穿奇装异服,不蓄长发,不留胡子,文明用语。

上班时不聚众喝酒猜拳、不赌博。

不大声喧哗、看电视、听录音或做其他影响他人休息和办公的事,不在校内撒野,做到举止文明。

6、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上班时间不玩牌、不下棋、不外出。

利用业余时间练好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7、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指挥,努力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8、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讲究卫生,团结同志。

二、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常规
1、按时签到,准时上班。

有时须请假,无事不告假,请假归来先销假。

2、朗读课,教师必须提前到位,并认真指导学生朗读,做到教师领读到会,集体齐读到熟,最后能独立复述和背诵。

3、课前,教师必须提前到位候课,以提醒学生课前做好准备。

教师要熟悉教案,沥青教学步骤,把握课堂教学重点。

4、自习课,教师做到按时到堂,认真辅导,以指导学法为主,因材施教。

重点抓好差生的提高工作。

5、注重教师之间的教育教学工作的交流,坚持听课、说课、评课相结合的教学提高工作。

6、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例会)和活动,不得随意缺席。

凡学校集体活动(文体、劳动、打扫卫生、课间操、眼保健操等),教师要做好组织和管理工作。

、不得随便离开学生,不得带着学生遂连离开会场。

7、按时完成教学工作计划,半期试卷分析,学末工作总结。

作业批阅要及时、认真。

测试后要认真改卷,及时评析试卷得失搞好讲评。

8、坚持教改,不断探索,探讨和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向40分钟要质量。

9、各科教师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第二课堂和少年科技活动,广泛培养学生多方面的兴趣和爱好,使学生从小养成爱科学、学科学的习惯,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课堂教学的首要任务。

10、班主任要坚持跟班,积极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杜绝
意外事故的发生。

11、每年举行一次运动会,一次普通话朗诵会一次故事演讲会,歌咏比赛会,师生联欢会,作业展览,第二课堂成果展,队列体操表演比赛,每周一次小比赛。

三、教师必须遵守学校的请假制度
1、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在教导处履行审批手续。

未请假又没有审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按旷工论处。

2、凡因病因事请假的教职工,离岗前必须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3、教职工假满后必须按时到教导处销假,不销假者仍按假期计算时间。

4、凡一学期请假超三天后,从第四天起每天扣除个人日平均工资。

教职工的婚嫁、产假、丧假、节育手术假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旷工一日扣工资50元,旷课一节扣20元,迟到一次扣10元。

一月请假一次,或旷工一次,或迟到一次扣除当月奖金,无请假、旷工、迟到等每月奖30元,全期满勤一次性奖50元。

开学例会人人必到,不到者扣工资50元。

听、平、说课不到者扣10元,例会和教研活动不到者扣10元。

根据情况可执行随意处罚规定。

6、一年内请假超过三月者;一学期旷工满一周者,视为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7、上课开机或打手机者一次扣20元,学校实行两头签到制度,不签一次扣10元。

8、请假三月以上者视为长假,教师必须得誊开教师用房(不誊房者,每月扣房费50元),且每月扣工资30%,请假半年以上的扣除工资50%。

因病不能工作的须向乡主管领导和局领导请假,准许后誊开房子,方可离开。

9、每学年出勤的奖惩将成为下学年教师评聘的依据。

每扣一元将从教师综合考核总分中扣除一分。

每奖一元将会在教师综合考核总分中加一分。

四、班主任职责
1、热爱班级工作,体贴、关心、爱护学生,负责做好学生的美好品德的养成工作,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小学生管理细则,努力使班级形成一个勤奋学习,团结向上,关心集体,热爱劳动,遵守纪律、,朝气蓬勃的集体。

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2、组建好班委会,经常与各科任老师联系,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

及时向班委会成员了解班上存在的问题,为学生排忧解难。

3、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学好各门功课,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4、当好中队参谋,积极组织和指导本班学生开展各项有益有趣的活动,开展组与组、同学与同学之间的纪律、卫生、学习等竞赛。

教育学生热爱集体、珍惜荣誉、团结协作、奋发向上。

5、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学“十佳”活动,从小培养学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

6、和班干部密切配合,认真搞好学生的出勤工作,做好班级工作记录。

7、搞好班级安全教育动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哪个班级出现重大事故,有哪个班主任完全负责。

8、育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学生。

9、及时表扬先进,激励鞭策后进。

合理支付班费,做到班务公开,学终亮底。

10、跟班要紧,要求要严,不偏爱优生,不歧视差生。

11、学终要认真写好学生的操行评语,指出学生的努力方向,属实填写学业成绩。

五、值周员职责
1、值周员要认真做好值周工作,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办事。

2、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开展正常的教学工作,及时汇报和处理学校发生的一切问题。

3、做好学生考勤工作,认真填写值周册,旗帜鲜明地表扬好人好事,批评、纠正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每天检查教师、学生的早操、自习、休息、早读、活动的出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检查、并如实记录各班的卫生、纪律、学习情况。

5、协助学校搞好创佳评查工作。

六. 奖励办法
凡教学成绩突出的或达到前三名的,学校授予教学质量优秀奖(学期将)。

凡班级评估成绩前两名的学校授予模范班主任奖(学期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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