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乳山口港船舶进出港须知

乳山口港船舶进出港须知乳山口港船舶进出港须知一、通航水域概况1、自然条件(1)地理位置乳山港位于山东半岛东南部,乳山市境内,在乳山河入海口的东岸,大乳山的对岸,码头南面有大乳山为屏障,西面有垛山共扼港内掩护条件好,地理坐标为北伟36o47〞39′N东经121°29′12〞E。
(2)水文潮汐:乳山港潮汐类型为规则半日潮,潮位特征值是,最高潮位5.05米,最低潮-0.61米,平均高潮位3.6米,平均低潮位1.19米,最大潮差4.31米,最小潮差0.49米,平均潮差2.99米,港区平均水深-6米,最高8.75米.(2)潮流:乳山港码头前沿水域的涨潮流向为东北向,流速1.5节,潮落流向为西南,流速2.25节,乳山口附近(琵琶岛以东),涨潮流向为北偏西,流速1.25节,落潮流向为南偏东,流速2节,港内落潮流速较大,尤其在夏秋两季,可达4节左右。
(3)涌浪:乳山港所处水域为一狭长的港湾,陈东北方向处,各方面的掩护条件均很好,如一般船只可避8级大风,东北方向水域开阔,掩护略差比向风浪对港内船只有影响。
(3)气象风:年平均风速5.1米/秒,最多大风N—NM向,主要出现在冬季春季最大风速28.3米/秒,阵风35米/秒,全年最多风向为NW。
雾:多年平均雾日28.2天,以四—七月为雾季,尤其以四、五月最多,平均每月4.2—4.1天,最少出现的月份为12、1、9、10月。
冰:本港初冰日,一般在12月下旬,最早在12月中旬,终冰日一般在2月下旬,多年平均冰期为65天,港内平均冰量2.5成。
2、通航水域(1)航道乳山港航道长约8000米,宽100米,水深-3.3米,底质为泥沙。
(2)锚地乳山港设港外锚地一个,水深-5.6~-7.2米,底质为泥沙。
锚地位于以下四点连线内:36°43′58″N121°26′42″E36°43′58″N121°27′38″E36°42′57″N121°26′42″E36°42′57″N121°27′38″E(4)港区泊位乳山港现拥有泊位1个千吨级泊位和1个500吨级泊位,主要经营柴油、汽油、煤炭、木材、粮食等散货。
船舶进出港签证报告

船舶进出港签证报告I. 引言近年来,我国船舶进出港数量不断增加,而与之相关的签证工作也日益繁忙。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掌控船舶进出港签证工作,特制作本报告。
II. 报告背景船舶进出港签证是指船舶在进出我国主管海事管理部门管辖的港口或者港区时,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向海事管理部门申领的凭证。
根据《海商法》《港口法》《海关法》等法律法规,船舶转场前需进行进出港登记申报,并须出具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明材料,政府机构必须核实材料真实性和船舶符合要求的合法性,方能出具相应证件和凭证。
III. 报告内容1. 船舶进出港签证申请表格:申请表格是船舶进出港签证申请的主要环节,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设置有效的申领管控流程。
2. 签证材料的审核流程:在船舶进出港签证申请过程中,海事管理部门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审核环节应当设置相应的流程和责任人。
3. 签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信息系统是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环节。
信息化建设将大量减少纸质流转环节,提高操作效率和管理效果,同时增强信息的可管理性和可追溯性。
4. 签证审核标准和政策制定:为了严格模板化管理,需要对船舶进出港签证审核标准和政策进行系统化制定,使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执行时有可依之规范。
IV. 结论目前,我国正处于进一步加强对于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的过程中。
建立系统性的船舶进出港管理信息系统、制定规范化的管理流程和标准,并进行强制、科学的培训教育,是国家机构和企业机构提高管理和监管能力、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步骤。
未来,我们将不断完善船舶进出港签证管理政策,力争最小化安全事故的发生,使我国船舶进出港管理工作的质量不断提升。
中国船舶报告制度

中国船舶报告制度一、船舶登记报告1. 船舶在投入运营前,必须向中国海事局或其授权的海事管理机构进行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船舶的名称、船舶所有人、船舶国籍、船舶吨位、船舶长度、船舶宽度、船舶高度、船舶吃水深度、船舶排水量、船舶载重吨等。
2. 船舶登记报告的提交方式为书面报告或电子报告,具体方式由海事管理机构确定。
二、船舶进出港报告1. 船舶在进出港口前,必须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船舶的名称、船舶所有人、船舶国籍、船舶吨位、船舶长度、船舶宽度、船舶高度、船舶吃水深度、船舶排水量、船舶载重吨等,以及船舶的进港和出港时间、进港和出港地点等。
2. 船舶进出港报告的提交方式为书面报告或电子报告,具体方式由海事管理机构确定。
三、船舶动态报告1.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必须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位、航向、航速等动态信息。
2. 船舶动态报告的提交方式为电子报告,具体方式由海事管理机构确定。
四、船舶安全检查报告1. 船舶在每次进出港口时,必须接受海事管理机构的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船舶的结构、设备、设施、人员配备等。
2. 安全检查结束后,海事管理机构将出具安全检查报告,对船舶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价。
3. 船舶安全检查报告的提交方式为书面报告或电子报告,具体方式由海事管理机构确定。
五、船舶事故报告1. 船舶在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事故情况。
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果等。
2. 事故报告的提交方式为书面报告或电子报告,具体方式由海事管理机构确定。
同时,海事管理机构将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调查工作。
3. 事故报告是海事管理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险公司对事故进行理赔的重要依据。
因此,事故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以上是中国船舶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广大船员和航运企业有所帮助。
同时,也希望广大船员和航运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船舶的安全和运营。
船舶进出港安全操作须知

船舶进出港安全操作须知1、船舶在进出港前,船长应查阅进港指南,事先了解港章、港规、航法及水文气象情况,并将操作步骤和安全措施向驾驶员及其他人员介绍清楚,听取他们意见,然后分头贯彻执行。
2、各部门应安排有关人员对主机、舵机、航行和通信设备、发电机、应急照明及锚设备进行测试,确保随时可用。
3、船舶进出港应与当地港口信号台取得联系,严格执行避碰规则和当地港口有关规定。
4、驾驶台通知机舱备车,轮机长、值班轮机员、电机员并车、配电,使机械设备运行正常。
5、进出港时应充分考虑到港口的潮汐、潮流变化情况,掌握好风流压差对本船的影响。
特别是拖带、绑拖时尤为重要。
6、甲板部在大副的指挥下,各就各位,调整试验好各种机械设备,使之处于随时可用状态,保证航行作业安全。
大、二副随时向船长报告艄舟尾部的安全情况。
7、在航道中要密切注意来往船舶的动态,运用良好的船艺,用安全航速行驶,要充分运用VHF,在相应的频道上守听,以便早期获得安全航行的信息,正确操作雷达,使用近距离量程,总之要做到及时发现,正确判断,统声号,协调避让,并防止偏离航道而搁浅。
8、当能见度不良时,要使用安全航速,大、二副,正副水手长在船艄舟尾保持正规了望,并驾驶台保持密切联系。
9、在船舶进出港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按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和防护手套,不准穿拖鞋和赤膊上岗。
10、三副在驾驶台要准确无误地操作船长下达的每一个指令,随时掌握好本船船位,要将整个操作过程的情况以及正横每一个灯浮的时间详细记入《航海日志》。
11、船舶在接近码头靠泊时,要控制好航速,摆好船位,掌握好靠拢码头的角度,准备好碰垫,及时带上缆绳,使船舶安全进入泊位。
12、船舶离港时,注意车、舵不要触碰码头,解舟尾缆时,防止解缆卷入车叶,谨慎操作,以策安全。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

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是指针对港口内船舶的进出管理进行统一规定的措施和方法。
通过合理的管理,可以保障港口的安全、高效运营,同时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
本文将对船舶进出港管理办法进行探讨和论述。
一、船舶进出港管理流程船舶进出港管理流程是指船舶从进入港口到出港的全过程管理。
按照计划和流程进行管理,可以有效避免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
船舶进出港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船舶报备:船舶在进入港口之前需要向港口管理部门进行报备,包括船舶的基本信息、货物情况等。
港口管理部门根据报备信息进行审核和安排。
2. 船舶靠泊:经过报备审核后,船舶可以靠泊港口,但需要按照指定的泊位进行停靠,并且在停靠前需要进行船舶安全检查。
3. 货物装卸:船舶在停靠期间,港口将安排货物的装卸工作。
船舶载运的货物将被卸下或装上,并进行必要的清点和核实。
4. 船舶检验:离港前,船舶需要经过港口的安全检验和船检,确保船舶良好的状态和符合相关规定。
只有通过检验的船舶才可以获得出港的许可。
5. 清关手续:对于出港的船舶,需要完成清关手续,包括船舶离港申报、税务申报等。
这些手续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确保船舶安全出港。
二、船舶进出港管理要求船舶进出港管理要求是指在船舶进出港的过程中,要求船舶和相关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和要求。
这些要求旨在保障港口和航运的安全、有序进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船舶进出港管理要求:1. 船舶证照:船舶在进出港前,必须具备相应的证照,包括登轮证、出港许可证等。
只有持有有效证照的船舶才可以进出港。
2. 航道规定:船舶在进出港时必须遵守航道规定,按照指定的航线和航速进行航行。
禁止在非指定航道上堵塞或驶过。
3. 进出港时间:船舶进出港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
在高峰期,需要遵守交通指挥部门的安排,避免过度拥堵。
4. 货物安全:港口对进出港的货物要进行安全监管,确保没有违禁品和危险品。
货物的装卸必须符合相关规定,避免造成环境和人身伤害。
长江船舶进港报告制度内容

长江船舶进港报告制度内容摘要长江航运作为中国重要的内河航运线路,运输量巨大,为了保障航行安全,长江船舶进港报告制度被广泛采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长江船舶进港报告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1. 背景长江作为亚洲最长的内河,航运量大,船舶密度高,因此需要有一套完善的船舶进港报告制度来管理和调控航行。
长江船舶进港报告制度的制定旨在提高航行的安全性、减少事故的发生、增强船舶管理的效率。
2. 制度内容长江船舶进港报告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报告时限船舶进港报告的时间要求是,船舶在进入长江航运区域之前,提前一定时间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船舶的基本情况和航行计划。
这个时间要求根据船舶类型和航行距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为航行计划前的12至48小时。
2.2 报告内容船舶进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船舶基本情况:船名、船籍、船籍港口、船舶类型、船舶总吨位等。
- 船舶载货情况:载货类型、货物重量、货物种类等。
- 船舶航行计划:起点、终点、途经港口、航行速度等。
- 人员情况:船员数量、船员国籍等。
2.3 报告方式长江船舶进港报告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提交:- 网络报告:船舶管理部门提供在线报告系统,船舶可以通过网络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 电话报告:船舶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向船舶管理部门报告。
- 传真报告:船舶可以将填写好的报告通过传真机发送给相关管理部门。
2.4 报告的审批与批复船舶进港报告一般需要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与批复。
管理部门会根据船舶的情况和航行计划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批准船舶进入长江航运区域。
3. 制度作用长江船舶进港报告制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3.1 提高航行安全性通过船舶进港报告制度,管理部门可以及时了解船舶的基本情况和航行计划,便于监控船舶的行踪和安全状况。
在发现异常情况时,管理部门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提前预防潜在安全风险的发生。
3.2 优化船舶管理船舶进港报告制度有助于管理部门对船舶进行统一调度和管理。
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1 目的为了做好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工作,遵守海事局的船舶进出港报告规定,保证船舶正常运营,特制订本须知;主管部门为海务部;2 适用范围适用于司管国内航行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船舶的进出港报告;3 定义船舶进出港报告:是指船舶或者其经营人通过互联网、传真、短信等方式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行为;4 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一般规定船舶、航运公司或其代理人可办理进出港报告;程中,需保持该手机号码的畅通;对于200总吨以下的海船,可免于提交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在线注册信息的核验,核验无误后,由系统生成船舶进出港报告帐号和身份认证方式;当船舶进出港报告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登录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办理变更;船舶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向预计离泊或者抵达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1由港内驶出港外;2由港外驶入港内;3因作业需要在港内航行驶出港内泊位;4因作业需要在港内航行驶入港内泊位;5驶出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海上作业平台;6驶入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海上作业平台;第1、3、5项统称出港报告,第2、4、6项统称进港报告,船舶应当在预计离港或者抵港4小时前向将要离泊或抵达港口或作业点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航程不足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口或作业点时报告;船舶在港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在靠港后立即办理出港报告;拖带运输的,被拖船进出港信息可由被拖船或拖船报告;船舶应登陆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或使用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手机APP客户端,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船舶进出港报告,应当填写报送以下内容:进港报告.1船舶航次动态信息:上一港、拟靠泊码头泊位、拟进港时间、进港船舶艏/尾吃水;.2在船人员信息:船员姓名、职务、适任证号;.3客货载运信息:载客人数、货物种类及货物数量、集装箱数量及重量等;出港报告.1船舶航次动态信息:下一港、拟出港时间、出港船舶艏/尾吃水;.2在船人员信息:船员姓名、职务、适任证号;.3客货载运信息:载客人数、货物种类及货物数量、集装箱数量及重量等;船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信息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对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当船舶报告的信息发生变化或与实际不符时,应重新办理进出港报告,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船舶应在航海日志内对办理进出港报告信息情况作相应的记载;船舶由于抢险、救生等紧急事由不能按照规定程序报告进港或出港信息应在任务完成后及时补办进出港报告;拖驳在中途要加解驳船时,加、解的船舶应当办理进出港报告;所有适用船舶应当始终保持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准确显示本船舶信息;5 船舶进出港报告特殊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可以每天至少报告一次进出港信息:.1船舶在固定航线航行且单次航程不超过2小时的;.2船舶在固定水域范围内航行且单次航程不超过2小时的;.3港内作业船舶在港内作业时;进出港报告信息应包括自上一次报告至本一次报告期间的总航次数和客货载运信息;6 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反馈船舶成功提交进出港报告信息后,系统会向船舶预留的手机反馈信息收妥回执,并对船舶提交的进出港报告信息进行安全校验,校验后的提示信息也将反馈至船舶;船舶应当根据接收到的安全校验提示信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船舶在提交进出港报告信息后,未收到确认回执的,应主动联系拟抵达港口或者驶离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7 船舶进出港报告注意事项船舶应当妥善保管船舶进出港报告帐号和身份认证方式,并承担因保管或使用不善而造成的不利后果;船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通信信息安全以及保密、人身权益、版权等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进行任何违法、侵权等活动;8 相关记录航海日志9 相关文件国内航行海船进出港报告办理指南。
船舶进出港报告注意事项

船舶进出港报告注意事项一、手机程序下载地址:登录名:船舶登记号码,密码(可修改),申报人(可修改),申报密码112233(可修改)二、海事局要求的注意事项:1、首次办理应登陆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http:)进行在线注册。
(此网址可下载《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办法》、《用户使用手册》、《常见问题》)2、手机号码为接收业务办理信息提示及验证的唯一途径。
3、200总吨以下的海船可免于提交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
4、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船长更换时)及时上网变更。
5、航程不足4小时的,在驶离上以港口或作业点时报告。
6、船舶在港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靠港后立即办理出港报告。
7、船舶应在航海日志记载办理进出港报告信息情况。
8、抢险、救生等紧急事由可在任务完成后及时补办进出港报告。
9、船舶在固定水域内航行且单次航程不超过2小时的(贵安),可以每天至少报告一次总航次、总人数。
10、拖轮每天报告一次,报告信息应包括自上一次报告至本次报告期间的总航次数。
接送引水也记入作业航次报告。
加油作业往返计两航次。
AIS保持常开。
11、不作业时不报告。
12、东、西港之间作业也需要报进、出港申报。
东、西港船舶调动必须办理进出港申报,否则没有进港就不能出港。
13、每天开完班前会后,0815左右各船申报,一般系统自动回复。
系统故障或未收到确认回复的,应主动联系进、出港海事机构。
西港海事处电话5365731、东港海事处5365706、山海关海事处536577114、不按规定报告,将列为重点跟踪船舶。
三、实际申报方式:1、每天报告时,先报出港,受理机构填写申报东、西港海事处;下一海事机构填写东、西港海事处;预离港口秦皇岛;停靠泊位填写东锚地(西锚地);预离时间,填写时在申请时间延后几分钟;前、后吃水填写真实数字;航次日报选择是;航次数量,按实际航次数填写;点击完成;输入申报密码;点击提交。
后报进港,受理机构填写东、西港海事处;预抵港口填写秦皇岛;停靠泊位填写烟救码头(东、西港工作船码头);预离时间,填写时在申请时间延后几分钟;前后吃水填写真实数字;航次日报选择是;航次数量,按实际航次数填写;点击完成;输入申报密码;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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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进出港报告须知
1 目的为了做好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工作,遵守海事局的船舶进出港报告规定,保证船舶正常运营,特制订本须知。
主管部门为海务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司管国内航行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船舶的进出港报告。
3 定义船舶进出港报告:是指船舶或者其经营人通过互联网、传真、短信等方式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行为。
4 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一般规定
船舶、航运公司或其代理人可办理进出港报告。
船舶首次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前,应当登陆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进行在线注册。
注册需提交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 码)、联系人姓名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等相关信息。
手机号码为接收业务办理信息提示及验证的唯一途径,在船舶进出港报告业务申办过程中,需保持该手机号码的畅通。
对于200总吨以下的海船,可免于提交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
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在线注册信息的核验,核验无误后,由系统生成船舶进出港报告帐号和身份认证方式。
当船舶进出港报告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登录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办理变更。
船舶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向预计离泊或者抵达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
(1)由港内驶出港外;
(2)由港外驶入港内;
(3)因作业需要在港内航行驶出港内泊位;
(4)因作业需要在港内航行驶入港内泊位;
(5)驶出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海上作业平台;
(6)驶入船舶修造(厂)点、港外作业点、海上作业平台。
第1、3、5项统称出港报告,第2、4、6项统称进港报告,船舶应当在预计离港或者抵港4小时前向将要离泊或抵达港口或作业点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
航程不足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港口或作业点时报告。
船舶在港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在靠港后立即办理出港报告。
拖带运输的,被拖船进出港信息可由被拖船或拖船报告。
船舶应登陆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或使用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手机APP客户端,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
船舶进出港报告,应当填写报送以下内容:
进港报告
.1船舶航次动态信息:上一港、拟靠泊码头泊位、拟进港时间、进港船舶艏/尾吃水;
.2在船人员信息:船员姓名、职务、适任证号;
.3客货载运信息:载客人数、货物种类及货物数量、集装箱数量及重量等;
出港报告
.1船舶航次动态信息:下一港、拟出港时间、出港船舶艏/尾吃水;
.2在船人员信息:船员姓名、职务、适任证号;
.3客货载运信息:载客人数、货物种类及货物数量、集装箱数量及重量等;
船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信息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对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当船舶报告的信息发生变化或与实际不符时,应重新办理进出港报告,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船舶应在航海日志内对办理进出港报告信息情况作相应的记载。
船舶由于抢险、救生等紧急事由不能按照规定程序报告进港或出港信息应在任务完成后及时补办进出港报告。
拖驳在中途要加解驳船时,加、解的船舶应当办理进出港报告。
所有适用船舶应当始终保持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准确显示本船舶信息。
5 船舶进出港报告特殊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可以每天至少报告一次进出港信息:
.1船舶在固定航线航行且单次航程不超过2小时的;
.2船舶在固定水域范围内航行且单次航程不超过2小时的;
.3港内作业船舶在港内作业时;
进出港报告信息应包括自上一次报告至本一次报告期间的总航次数和客货载运信息。
6 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反馈
船舶成功提交进出港报告信息后,系统会向船舶预留的手机反馈信息收妥回执,并对船舶提交的进出港报告信息进行安全校验,校验后的提示信息也将反馈至船舶。
船舶应当根据接收到的安全校验提示信息,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船舶在提交进出港报告信息后,未收到确认回执的,应主动联系拟抵达港口或者驶离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
7 船舶进出港报告注意事项
船舶应当妥善保管船舶进出港报告帐号和身份认证方式,并承担因保管或使用不善而造成的不利后果。
船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通信信息安全以及保密、人身权益、版权等相关规定,不得利用船舶进出港报告系统进行任何违法、侵权等活动。
8 相关记录航海日志
9 相关文件《国内航行海船进出港报告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