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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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

《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

《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政府论》是英国约翰·洛克于1690年出版的政治著作,其汇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学思想,不仅使洛克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对于后世的现实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读后感,供大家参阅大学生《政府论》读后感【一】斗胆看了洛克的《政府论》,完全是抱着崇拜的心情看完了这本可以被称之为“圣经”的政治类书籍。

《政府论》,洛克的政治著作。

1690年出版。

作者写作的目的是对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进行辩护和理论总结。

全书分上、下2篇,上篇撰于1681年,作者逐条批驳了保皇派思想家菲尔默宣扬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说。

下篇撰于1689年,在批判君权神授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理论。

洛克用自然法学说和社会契约论阐述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人处在一个时代能够看清楚这个时代,看清自己的国家,甚至看清楚自己国家的前途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早在三百多年前的洛克就做到了。

他可以理智的驳斥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君权神授的理论和王位的世袭理论,并且看到英国资产主义革命的光辉的前途。

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本身不是徒,所以对他用《圣经》上的理论来驳斥“君主神授”的思想,其实是不屑一顾的。

但现在想来,一个人对一件事件都有权发表自己的看法的,这没什么了不起,即使在惊世骇俗。

但这个人如果能在这个看法的基础上形成一整套系统的理论,并且把以书的形式出版出来了,实在是应该让我们来尊敬的。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最大的感触是第一次如此透彻的看清楚了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人民谋福利。

祖祖辈辈的我们放弃了很多的权利,放弃了很多自由,放弃了我们最早的自然状态。

本来的我们都是我们自己的上帝,我们可以把打猎打到的藏羚羊认为就是自己的而不用担心会不会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甚至可以把一片因为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海滩认为是自己的。

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一切,而不会受制于任何人。

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自己去惩处那些我们认为罪有应得的人。

论洛克《政府论》所体现的政治理论及其内在逻辑

论洛克《政府论》所体现的政治理论及其内在逻辑

论洛克《政府论》所体现的政治理论及其内在逻辑洛克《政府论》是西方政治理论史上具有重大影响力的经典著作,它是洛克思想的代表作之一,也是启蒙时代政治思想的重要产物。

在这部著作中,洛克提出了他对政府、权力和社会契约理论的看法,试图解释政府的正当性和权力的合法来源。

本文将从政治理论和内在逻辑两个方面对洛克《政府论》进行分析,以探讨其思想的核心理念和逻辑结构。

我们来谈谈洛克在《政府论》中所体现的政治理论。

洛克认为,政府和统治权的根本理由在于社会需要秩序和法律来保障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在他看来,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们达成的社会契约,政府的权力应该受到民众的限制和监督。

他主张人们拥有天赋的自然权利,政府的存在目的就是保障这些权利。

他反对专制政府和绝对王权,主张建立起一种受制于法律和公民监督的有限政府。

这种政府应当是民主的、自由的和以人民利益为导向的。

洛克的政治理论体现了他对人性、社会秩序和政治制度的深刻思考。

他深刻认识到人的天性倾向于自由和平等,反对任何对人的压迫和剥削。

他对社会契约的理解强调了政府的合法性和民众的权利,这为后来的民主政治提供了坚实的哲学基础。

他的政治理论立足于对人的自然权利的探讨,提出了一种新的政治秩序理念,这对后世政治学家和社会改革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们来分析洛克《政府论》内在的逻辑结构。

在这部著作中,洛克通过对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和政府理论的论述,构建了一个完整的政治理论体系。

他首先探讨了人的自然状态,认为人们在自然状态下享有平等的自由和权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不安全因素。

为了摆脱自然状态中的弊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成立政府,以实现更好的社会秩序和生活条件。

洛克的政府理论可以说是建立在对自然状态和社会契约的理解之上的。

他对自然状态的描述体现了对人的自然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同时也揭示了自然状态下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在他看来,政府的存在是为了解决自然状态下的问题,而政府的合法性则来源于人们达成的社会契约。

论洛克《政府论》所体现的政治理论及其内在逻辑

论洛克《政府论》所体现的政治理论及其内在逻辑

论洛克《政府论》所体现的政治理论及其内在逻辑洛克(John Locke)是一位英国哲学家、政治学家和医生,被誉为现代自由主义的奠基人之一。

他的重要著作《政府论》(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是关于政治哲学和政治理论的经典之作,对于理解现代政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政府论》中,洛克提出了自己对于政府、社会契约和个体权利的理解,展示了他对于政治权力、人权和国家组织的深刻思考。

本文将从洛克《政府论》所体现的政治理论及其内在逻辑两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政治理论1. 社会契约:洛克认为人类进入政治社会是出于一种自发的自由意志行为,这种行为是一种社会契约,人们通过这种契约将天赋人权和个体自由转让给政府,而政府则承担保护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责任。

在《政府论》中,洛克反对了传统的神权政治观念,强调了政治统治的合法性是基于人们的自愿和共识的。

这一观点对后来的民主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了近代政治制度的基础。

2. 自然权利:洛克认为,每个人天生就具有天赋人权,包括生命、自由和财产。

政府的责任是保护这些权利,而政府的合法性也应当建立在这一点上。

洛克主张每个人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政府不应当对个体进行歧视或限制其自由。

这种理念在《政府论》中被明确提出,并对后来的人权宣言和宪法制定产生了积极影响。

3. 政府职能:洛克认为,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利益和权利,而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制约和监督。

他提出了分权制衡的观点,主张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的分立和互相制约。

洛克还提出了反对专制统治的观点,主张限制政府权力的思想,强调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公民的监督和制约。

这种观点为后来各国政体的建立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二、内在逻辑1. 个体自由与政府合法性:在洛克的政治理论中,个体自由和政府合法性是密不可分的。

他认为,政府的合法性在于其能够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公民的自愿和共识的限制。

《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

《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

《政府论》读后感800字_《政府论》读书笔记五篇《政府论》是英国约翰·洛克于1690年出版的政治著作,其汇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学思想,不仅使洛克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对于后世的现实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读后感,供大家参阅大学生《政府论》读后感【一】斗胆看了洛克的《政府论》,完全是抱着崇拜的心情看完了这本可以被称之为“圣经”的政治类书籍。

《政府论》,洛克的政治著作。

1690年出版。

作者写作的目的是对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进行辩护和理论总结。

全书分上、下2篇,上篇撰于1681年,作者逐条批驳了保皇派思想家菲尔默宣扬的“君权神授”和“王位世袭”说。

下篇撰于1689年,在批判君权神授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理论。

洛克用自然法学说和社会契约论阐述国家的起源和本质。

人处在一个时代能够看清楚这个时代,看清自己的国家,甚至看清楚自己国家的前途是件不容易的事情。

早在三百多年前的洛克就做到了。

他可以理智的驳斥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君权神授的理论和王位的世袭理论,并且看到英国资产主义革命的光辉的前途。

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本身不是徒,所以对他用《圣经》上的理论来驳斥“君主神授”的思想,其实是不屑一顾的。

但现在想来,一个人对一件事件都有权发表自己的看法的,这没什么了不起,即使在惊世骇俗。

但这个人如果能在这个看法的基础上形成一整套系统的理论,并且把以书的形式出版出来了,实在是应该让我们来尊敬的。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最大的感触是第一次如此透彻的看清楚了政府的职能——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人民谋福利。

祖祖辈辈的我们放弃了很多的权利,放弃了很多自由,放弃了我们最早的自然状态。

本来的我们都是我们自己的上帝,我们可以把打猎打到的藏羚羊认为就是自己的而不用担心会不会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甚至可以把一片因为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海滩认为是自己的。

我们可以决定自己的一切,而不会受制于任何人。

当我们的财产受到侵害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自己去惩处那些我们认为罪有应得的人。

约翰洛克〈政府论〉的解读

约翰洛克〈政府论〉的解读

约翰洛克〈政府论〉的解读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是英国的哲学家。

洛克与乔治·贝克莱、大卫·休谟三人被列为英国经验主义的代表人物,同时他在社会契约理论上做出了重大贡献。

《政府论》是约翰·洛克于1689-1690年出版的政治著作,汇集了洛克的主要政治哲学思想,不仅使洛克成为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对于后世的现实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政府论》中洛克主张公民社会是为了对财产权利提供保护才产生的。

洛克所谓的财产是以拉丁文的proprius一词为基础,代表了一个人所拥有的东西—包括了拥有他自己。

也因此,洛克所谓的“财产”包括了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权利。

政治社会创立的目标便是为了提供财产权利更好的保护,因为财产能够代表其成员私人的(非政治性的)利益,但却无法代表一些只有与共同体里其他人结合才能实现的利益。

从这个理论延伸,每个人必然都在社会以外(例如在自然状态下)拥有一些财产,因此政府并不是财产权利的唯一来源,也不能够随意挪用个人的财产。

如果政府存在的目标是为了保护财产权利,财产必然是先于政府存在并且完全独立的。

洛克主张一个完整的经济体制的确可以在没有政府的自然状态下存在。

私人财产因此是先于政府而存在的,社会也是为了保护私人财产才形成的。

《政府论》分为上下两篇。

在上篇中,通过对菲尔麦所依据《圣经》的研究,证明了菲尔麦《先祖论》中“君权神授说”和“王位世袭论”的荒诞不经。

洛克极力并有效地驳斥了费尼默的君权神授的主张。

主张政府的权威只能建立在被统治者拥有的基础之上,并且支持社会契约论。

不过他也强调社会契约论是可以废除的。

在下篇中,系统地阐述了公民政府的真正起源、范围和目的。

其主要内容包括:【自然状态】人类最初是处于一种纯粹的自然状态。

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全的自由、平等的状态。

自然法在自然状态中起支配作用。

《政府论》简介

《政府论》简介
政府论
简介
《政府论》的主要思想
• • • • • 1.对神学政治思想的批判 2.对国家政府起源的探究 3.分权思想 4.人权保障思想 5.有限政府思想
通观全书——文章概要
• 第一章:延续政府论上篇,驳斥君权神授的专职 观念,提出政府的构建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 • 第二、三章:论证了自然和战争的两种状态 • 第四到第六章:从奴役、财产和父权三个方面, 进行对于自然人拥有基本的三项“自由、私有财 产不可侵犯、平等”三个权利的具体阐释 • 第七到第九章:认定法律的制定以保护财产为基 础,从这可以体现出资产阶级对于资本积累的原 始要求
客观看待《政府论》
• 先进性
• • • • • 1.提出对神学政治思想的批判 2.对国家政府起源的探究 3.提出分权思想 4.人权保障思想 5.有限政府思想
客观看待《政府论》
• 局限性
• 1.理论基础的唯心主义


2.忽视国家的作用
3.严重低估了司法权的重要性
The end……
Th政府论》的思想对殖民地革命有直接影 响。 • 美国革命的先驱杰斐逊、麦迪逊、富兰克 林等人,都曾求助于这本著作。合众国宪 法中的许多原则,体现了这本书中的原则 主张。
《政府论》历史意义
• 从广义的角度来看,洛克的哲学成了法国 启蒙思想的基础. • 从历史的进程来看,孟德斯鸠的分权说, 是在洛克的分权说的基础上补充和发展而 成的。他的社会契约论也同洛克的契约说 有思想上的联系。
通观全书——文章概要
• 第十到十二章:围绕国家的建立而展 开,指出立法权的归属决定于国家形 式,阐明立法权至高无上的观点 • 第十三到十五章:以“权力”为主题, 分别阐述了国家权力、特权、父权、 政治权利和专制权力 • 第十六到十九章:指出了动荡社会下 的多个状态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读后感
《政府论》是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的一部重要著作,它详细阐述了自然权利、社会契约和政府权力等政治哲学的基本概念。

在阅读这部作品后,我对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对政府权力的来源和限制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洛克的自然权利观念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认为,人类在进入社会之前就拥有了生命、自由和财产等基本权利,这些权利是不可剥夺的。

这一观点为后来的启蒙思想家提供了理论基础,对于美国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等历史事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洛克的社会契约理论强调了政府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同意。

他认为,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然权利,自愿放弃部分自由,通过签订社会契约来建立政府。

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和自由。

这一观点对于现代民主制度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洛克对政府权力的限制进行了深入探讨。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不能滥用权力侵犯人民的权利。

他提出了分权制衡的思想,主张将政府的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以实现权力的制衡和监督。

这一观点对于后来的法治国家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

《政府论》是一部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政治思想的著作。

通过阅读这部作品,我对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对政府权力的来源和限制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这部作品对于我们今天理解政治制度和法治原则仍然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第四讲 洛克:《政府论》

第四讲 洛克:《政府论》

萨拜因认为,洛克的“天才的主要标志既不 是他的学识渊博,也不是他的逻辑缜密,而 是他所拥有的一种无与伦比的常识;正是依 凭这种常识,他得以把以往的经验在他这一 代较为开明的思想中所产生的关于哲学、政 治、伦理和教育的主要信念集合了起来。通 过简明朴实而有说服力的陈述,他又把这些 信念传给了18世纪,进而成了英国和欧洲大 陆此后政治哲学赖以发展的渊源。”
4.自然状态的缺陷
“人们充当自己案件的裁判者是不合理的, 自私会使人们偏袒自己和他们的朋友,而在 另一方面,心地不良、感情用事和报复心理 都会使他们过分地惩罚别人,结果只会发生 混乱和无秩序;所以上帝曾用政府来约束人 们的偏私和暴力。我也可以承认,公民政府 是针对自然状态的种种不方便情况而设置的 正当救济办法。”(第10页)
然法的范围内,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办法, 决定他们的行动和处理他们的财产和人身, 而毋需得到任何人的许可或听命于任何人的 意志。”(第5页) “这也是一种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 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 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第5页)
“虽然这是自由的状态,却不是放任的状态。 在这状态中,虽然人具有处理他的人身或财 产的无限自由,但是他并没有毁灭自身或他 所占有的任何生物的自由,除非有一种比单 纯地保存它来得更高贵的用处要求将它毁 灭。”(第6页)
5.政府的产生
“公民社会的目的原是为了避免并补救自然 状态的种种不合适的地方,而这些不合适的 地方是由于人人是自己案件的裁判者而必然 产生的,于是设置一个明确的权威,当这社 会的每一成员受到任何损害或发生任何争执 的时候,可以向它申诉,而这社会的每一成 员也必须对它服从。”(第55页)
“人类天生都是自由、平等和独立的,如不得本
“我们是生而自由的,也是生而具有理性 的。”(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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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论》
孔庆伟2013年8月
Richard·Kong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6.政府要以保障和尊重公民的生命、自由、财产权为责任,因此政府的权力不是绝对的,是有限制
的(政府的权力本质上是属于人民的),限制的条件是政府必须以保护公民的上述权利为目标。

因此,政府实际上是保护人们权利的工具而非目的,如政府不能实现上述目标,人们有权更换政府!
——有限政府学说
二、洛克依据立法权(国家最高权力)的归属为标准来划分政体,将国家分为以下4种形式:
1.民主制:立法权属于全体人民;
2.寡头制:立法权属于少数人;
3.君主制:立法权属于君主;
4.混合制:在某一任期立法权属于某个人,任期到后将其收回至全体公民,再选出下一任的“某个
人”,将立法权再交给新选出的这个人,依次循环。

洛克认为民主制中的君主立宪制是最理想的的政体。

三、洛克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联盟权(立法权为最高权力——法治思想),他认为立法机
关的权力也是相对的,有限制的其原则是:
1.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不能专断;
2.立法机关必须立法,且由称职的法官行使司法权;
3.立法机关不可侵犯公民的私有财产;
4.立法机关不可将立法权转让给他人;
若各权力机关不能实现保障公民生命、自由、财产权利的目标,人们有权更换各权力机关(甚至可以采取革命的方式)。

以实现人们对各权力机关的有效监督。

使各权力机关在其限定的条件下运用其权力。

四、洛克提出三权分立的政治理论,主张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联盟和行政权,是为了防止专制和
权力的滥用。

各权力间相互制约,行政机关有权召集、解散立法机关,有权主持立法机关的选举;行政机关的权力是立法机关授予的,立法机关则有权限制、解散政府(宪政思想)。

五、洛克大致认为人们的自由权利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思想自由等。

洛克认为国家(集
体)固然重要,但是不能以牺牲个体的自由权利为代价,以个人主义为基石的社会契约国家观奠定了洛克的民主与自由理论的基础。

六、洛克认为人人有平等的表决权,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决定公共决策方向,这种建立在人们同
意基础上的政治才能形成民主的政治制度。

观点来源
1.《文化的力量:影响人类的100本书》作者:李小兵;出版社:团结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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