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评估指标(1)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

2
1.1.10医院设备
大型X射线机、数字血管造影设备、CT、核磁共振、放射治疗机、彩色多普勒超声。
检查设备清单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实地考查。
缺1项,不得分。
1
1.1.11专业基地设备
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急诊科专业细则要求。
检查设备清单复印件,需加盖医院公章,实地考查。
有,且严格落实,得2分,
未严格落实,不得分。
2
3.2培训活动
3.2.1入科教育
入科教育规范实施,包括科室情况、工作流程、规章制度、培养计划与要求、临床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训练与考核等内容,培训与考核要求体现科室岗位基本需求特点,且有专人严格组织实施。
提供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入科教育原始资料。
有,且严格落实,内容得到不断完善,得2分,
2
1.1.9临床技能操作或手术种类及数量★
符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急诊科专业细则要求。
核对上一年度各亚专业(专科)临床技能操作或手术种类和数量的统计报表。
符合要求(含协同单位),得2分,
技能操作种类及数量≥规定数的90%,得1分,
技能操作种类及数量≥规定数的85%,得0.5分,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评估指标
培训基地(医院)名称:
所属省(区、市):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现场评估方式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扣分原因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为核心指标
1.基本条件(18分)
1.1专业基地所在医院条件
1.1.1总床位数
总床位数≥30张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https://img.taocdn.com/s3/m/b1b70e06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021ca41.png)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正文:----------------------------------------------------------------------------------------------------------------------------------------------------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根据高等医学教育规律和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对卫生人力的需要以及行业人才准入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举办高等医学教育提出以下意见:一、各类高等学校(办学机构)增设医学类[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及预防医学等,现阶段包括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五年制)、医学检验(五年制、授医学学士)等,下同]本、专科专业,报教育部,教育部征求卫生部同意后审批;增设相关医学类[指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及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下同]、药学类本、专科专业须根据各地区相关专业人才需求,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后批准,本科专业报教育部备案。
教育部将适时对专业目录进行调整。
二、根据今年3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共同颁发的《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规定:职业技术学院和非医药卫生类高等专科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医学类专业。
因特殊情况确需举办的,应由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提出申请,教育部将会同卫生部派专家组对申办学校相应专业的办学条件、实习条件和师资情况进行评估。
具备条件且确实需要的由教育部批准后方可招生。
三、自2002年10月31日起,停止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的远程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学校举办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
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专业、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专业、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育,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
远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远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第1章远程医疗服务概述 (5)1.1 远程医疗服务的定义与发展历程 (5)1.2 远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的意义与目的 (5)第2章远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6)2.1 科学性原则 (6)2.2 系统性原则 (6)2.3 可比性原则 (6)2.4 可操作性原则 (6)第3章通信技术评价指标 (6)3.1 网络稳定性评价指标 (6)3.2 通信安全性评价指标 (6)3.3 信息传输速度评价指标 (6)第4章医疗服务内容评价指标 (6)4.1 医疗服务种类评价指标 (6)4.2 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指标 (6)4.3 医疗服务流程评价指标 (6)第5章医疗人员评价指标 (6)5.1 医疗人员专业能力评价指标 (6)5.2 医疗人员服务态度评价指标 (6)5.3 医疗人员沟通能力评价指标 (6)第6章患者满意度评价指标 (6)6.1 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评价指标 (6)6.2 患者对医疗人员的满意度评价指标 (6)6.3 患者对远程医疗平台的满意度评价指标 (6)第7章医疗设备与设施评价指标 (6)7.1 医疗设备功能评价指标 (6)7.2 医疗设备使用效率评价指标 (6)7.3 医疗设施配备情况评价指标 (6)第8章医疗信息安全评价指标 (6)8.1 数据隐私保护评价指标 (6)8.2 系统安全防护评价指标 (6)8.3 信息安全事件处理评价指标 (6)第9章医疗服务效率评价指标 (7)9.1 诊断与治疗速度评价指标 (7)9.2 医疗资源利用率评价指标 (7)9.3 患者就诊流程效率评价指标 (7)第10章成本效益评价指标 (7)10.1 医疗服务成本评价指标 (7)10.2 医疗服务效益评价指标 (7)10.3 成本效益分析评价指标 (7)第11章政策法规与标准评价指标 (7)11.2 法规遵循度评价指标 (7)11.3 标准制定与执行情况评价指标 (7)第12章远程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 (7)12.1 质量评价结果反馈机制 (7)12.2 质量改进措施与效果评估 (7)12.3 远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建设与发展方向 (7)第1章远程医疗服务概述 (7)1.1 远程医疗服务的定义与发展历程 (7)1.2 远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的意义与目的 (7)第2章远程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8)2.1 科学性原则 (8)2.2 系统性原则 (8)2.3 可比性原则 (9)2.4 可操作性原则 (9)第3章通信技术评价指标 (9)3.1 网络稳定性评价指标 (9)3.2 通信安全性评价指标 (9)3.3 信息传输速度评价指标 (10)第4章医疗服务内容评价指标 (10)4.1 医疗服务种类评价指标 (10)4.1.1 医疗服务项目覆盖率 (10)4.1.2 特色医疗服务项目占比 (10)4.1.3 医疗服务项目更新速度 (10)4.2 医疗服务质量评价指标 (10)4.2.1 诊断准确率 (10)4.2.2 治愈率 (10)4.2.3 患者满意度 (11)4.2.4 医疗差错发生率 (11)4.3 医疗服务流程评价指标 (11)4.3.1 就诊等候时间 (11)4.3.2 检查预约时间 (11)4.3.3 住院床位周转率 (11)4.3.4 药品配送及时率 (11)第5章医疗人员评价指标 (11)5.1 医疗人员专业能力评价指标 (11)5.1.1 医疗理论知识掌握程度 (11)5.1.2 医疗操作技能 (12)5.1.3 临床经验 (12)5.1.4 继续教育与培训 (12)5.2 医疗人员服务态度评价指标 (12)5.2.1 尊重患者 (12)5.2.2 耐心倾听 (12)5.2.3 主动服务 (12)5.3 医疗人员沟通能力评价指标 (13)5.3.1 语言表达能力 (13)5.3.2 倾听能力 (13)5.3.3 沟通策略 (13)5.3.4 患者满意度 (13)第6章患者满意度评价指标 (13)6.1 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评价指标 (13)6.1.1 医疗服务及时性 (13)6.1.2 医疗服务专业性 (13)6.1.3 医疗服务全面性 (13)6.1.4 医疗服务质量 (14)6.1.5 医疗费用合理性 (14)6.2 患者对医疗人员的满意度评价指标 (14)6.2.1 医生满意度评价指标 (14)6.2.2 护士满意度评价指标 (14)6.2.3 其他医疗人员满意度评价指标 (14)6.3 患者对远程医疗平台的满意度评价指标 (14)6.3.1 平台操作便捷性 (14)6.3.2 平台服务及时性 (14)6.3.3 平台功能完善性 (14)6.3.4 平台信息安全性 (14)6.3.5 平台服务质量 (14)第7章医疗设备与设施评价指标 (14)7.1 医疗设备功能评价指标 (14)7.1.1 技术功能指标 (15)7.1.2 安全功能指标 (15)7.1.3 有效性指标 (15)7.2 医疗设备使用效率评价指标 (15)7.2.1 运行状况指标 (15)7.2.2 使用频率指标 (15)7.2.3 资源利用率指标 (15)7.3 医疗设施配备情况评价指标 (15)7.3.1 设施种类指标 (15)7.3.2 设施数量指标 (16)7.3.3 设施质量指标 (16)第8章医疗信息安全评价指标 (16)8.1 数据隐私保护评价指标 (16)8.1.1 数据加密措施:评估医疗机构数据存储、传输过程中采用的加密技术及加密强度。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依据原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原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原卫生部《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通过培训班、远程等多种形式学习、培训获得的学分为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二、学分分类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备案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核准、公布的项目。
2.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申报,由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中心等(以下简称指定社团组织)所属各学术团体申报的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分别经学(协)会等组织评审并批准后,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的项目。
3. 推广及必修项目推广及必修项目是根据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需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医德医风以及适应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和批准的培训项目(包括远程教育项目)。
该项目须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公布。
4. 经单位批准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
(二)II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成果)、单位、科室组织的学术活动、大查房、疑难病例讨论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II 类学分。
三、学分要求(一)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9.16•【文号】教高[2008]9号•【施行日期】2008.09.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通知(教高[200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教育部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卫生部有关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医学教学质量,规范医学教育管理,教育部、卫生部委托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医学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我国医学教育的实际情况,参照国际医学教育标准,研究制订了《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经部分院校自评检测,教育部、卫生部审核,并经过全国医学教育工作会议讨论修改,现将《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标准》以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为适用对象,提出该专业教育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是该专业教育质量监控及教学工作自我评价的主要依据。
教育部将根据此《标准》组织开展对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的认证工作。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有关高等学校。
各有关高等学校在依据本《标准》开展教学工作自评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便适时调整《标准》。
附件: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附件: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前言医学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医药卫生人力资源。
加强医学教育质量保证工作,是培养高质量人才、为人民提供更好的卫生保健服务和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的需要。
1998年,经世界卫生组织和世界医学协会批准,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建立了“医学教育国际标准”项目。
2001年6月,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通过并发布了《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10.27•【文号】教高司函[2003]225号•【施行日期】2003.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2]2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4号)等文件精神,规范高等医学专科教育,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教育部、卫生部决定自2003年开始,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
经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学校试评,我们制定了《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评估工作事宜通知如下:1.评估范围:已开办和拟开办医学类专业教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评估时间:从2004年开始,每年的5-6月和9-11月均对上述类型的学校分批进行评估。
2003年12月对部分申办医学类专科专业的学校进行评估。
3.评估方式: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方案》进行自评,并申请、接受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按《方案》进行自评,于2004年6月底前上报自评报告,教育部、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4.评估程序:①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将自评报告及专业设置有关资料报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医学教育结构、举办单位布局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按专业设置申报时间,联合上报教育部高教司、卫生部科教司;两司接到申报后,适时安排组织专家进校评估;实地考察评价后,专家组将评估意见报教育部高教司、卫生部科教司;两司经研究审核专家组评估意见,确定专业是否设置,并将评估结论通知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被评学校如对评估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评估结论后一个月内,向教育部高教司提出申述,高教司可委托专家组织对评估结论进行复查,并将结果报教育部、卫生部复审,教育部将复审结果通过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通知学校。
我国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的发展
中图分类号 :G 2 文献标识码 :A 78
一
、
我 国现代远程继 续医学教育的发展概况
教育 2 0 年 应用试 点单位 。同年9 ,卫生 部科教 准 01 月 予北京 健康在线 网络信 息咨询 有限公司所属 的 “ 好医
生 网站 ” 和 北 京 集 强 口腔 医 学 网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所 属
教 育 工 作 过 程 中 ,针 对 试 评 中 的 问题 和 不 足 ,进 行 整
的对象和 内容 、远程 医学教 育的组 织管理 、远 程医学 执行 ,也 可参照上述 文件精神 ,结合 当地实际 ,制定 教育 网络 的建设 、远程 医学教 育的教学管理 、远程 医 具 体的实施细则 ( 办法 )。
学教育 的教 学评估提 出 了指导性 意见 。随后 卫生部又 下发 了 ( 程医学教 育教学站和 网站管理暂 行规定 ( 远 和 远程继续 医学教 育教学管理 暂行规定》 。在 ( ( 远 程继续 医学 教育教学管 理暂行规 定 中,规 定 了远程
程继 续 医 学 教 育 工 作 。 另一 种 是 地 网—— 基 于 因特 网
摩 网络、卫星节 目,审读课件 ;对远程继续 医学教育 的远程 教育平 台。建立远程 教学网站 ,开发设计符合 机 构相 关人 员进行访谈 ,填写有关调查表 ,并 召开 管 因特 网特 点的教学 内容、教学管理平台。 “ 好医生 网 理 、专业 技术人 员及培训对象座谈会 ;实地对远程继 站 ”主要依靠地 网开 展远程 医学 教育 ,在云南 、山东 续 医学教 育机构 及教学站 ( )进行考察 ;到相关 医 点 和北京等地广泛开展现代远程继续 医学教 育工作 。两 疗机构进行调查 ;征 求上级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评 种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形式各有优缺点 ,如果 同时 价意见 ;按评估指标体 系要 求 ,使用评估工作用表 , 使用这两种方式 ,就可以实现优势互补 ,更好地满足 逐项打分 ;对 自评结果进行 复核 ,汇总评估意见 ,向 不同地 区和层次卫生技术人 员接受继续教育的需要 。 被评机构反馈评估意见 。最后 ,卫生 部根据 自评与复
黄浦区卫生系统继续教育学分授予标准
黄浦区卫生系统继续教育学分授予标准黄浦区卫生系统继续教育学分授予标准如下:1. 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项目授予10学分。
卫生部组织的全国性学术会议:每项目授予8学分。
全国学术年会:每项目授予5学分。
全国学术会议开设的卫星会:每项目授予3学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项目授予8学分。
卫生部、卫生部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和部队卫勤部举办的各类研讨班或培训班:每项目授予4学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每项目授予4学分。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项目授予6学分。
省级学术年会:每项目授予3学分。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项目授予4学分。
省级学术会议开设的卫星会:每项目授予2学分。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每项目授予2学分。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项目授予3学分。
市级学术年会:每项目授予1学分。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每项目授予1学分。
2. Ⅱ类学分:发表论文:在统计源期刊上,每篇论文授予3学分;在统计源期刊增刊上,每篇论文授予1学分;在统计源期刊增刊上发表综述或个案报告,每篇论文授予1学分;发表的论文未被列入统计源期刊,每篇论文授予学分。
出版著作:每出版一部著作,第一主编授予4学分,其他主编授予3学分,副主编授予2学分,编委授予1学分。
科研立项:获得课题立项后,按卫生部、卫生厅、卫生局、中医药局、部队卫勤部、医学院校科研处或研究所等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规定的实际工作量进行计算,每完成15个实际工作量(如脑电图每个数据为一个实际工作量),给予第一负责人3学分;按第一负责人的70%(四舍五入取整数)分别给予前二位参与研究者和学分,再按20%递减给予其他参与者学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未列入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的工作量,不给予学分。
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的工作量应与实际工作量相符,否则将视为无效学分。
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每项授予第一发明人7学分,其他发明人给予4学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授予第一发明人4学分,其他发明人给予2学分;外观设计专利每项授予第一设计人4学分,其他设计人给予2学分。
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医学教育。
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
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
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二、学分分类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省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科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均属于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Ⅱ类学分: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 学分。
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
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
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卫生部要求)
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卫生部要求)患者病情评估讲义患者病情评估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使患者从进院开始就能够得到客观科学的评估,医生能够做出详细科学的治疗计划,当病情变化的时候能够及时调整修改治疗方法,使患者得到科学有效的治疗,根据卫生部、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医院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联合制定患者评估管理制度。
1、明确规定对患者进行评估工作由注册的职业医师和护士,或者经医院授权的其他岗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
2、医院制定患者评估的项目、重点范围、评估标准与内容、时限要求、记录文件格式、评估操作规范与程序。
3、患者评估的结果需要记录在住院病历中,用于指导对患者的诊疗活动。
4、医院职能部门定期实施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管患者评估工作,对考核结果定期分析,及时反馈,落实整改,保证医疗质量。
5、医师对接诊的每位患者都应进行病情评估。
重点加强手术前、麻醉前、急危重患者的病情评估、危重病人营养评估、住院病人再评估、手术后评估、出院前评估。
6、医师对门诊病人进行评估时要严格掌握住院标准,严格按照患者的病情作为制订下一步治疗的依据,严禁将需住院治疗的病人进行门诊观察治疗。
假如门诊医生决定需要住院的患者拒绝入院治疗,医生必须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具体告知患者大概面临的风险,并签署患者的名字。
7、病人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对病人全面情况进行评估,包括病情轻重、急缓、营养状况等做出正确的评估,做出正确的诊断,参照疾病诊治标准,制定出经济、合理、有效的治疗方案并告知患者或者其委托人。
8、对病人在入院后发生的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上级医生请示,再请科主任共同再次评估。
必要时可申请会诊,再集体评估。
9、病人在入院经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能肯定的,应及时与家属沟通,协商在本院或者转院治疗,并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
10、麻醉科手术室实行患者病情评估制度,对手术科室的病人进行风险判断,要求手术科室在术前小结、术前讨论中予以评估,及时调整诊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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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性化学习(2)
2、教学交互(4)
3、监控与管理(1)
1、支持学生个性化学习。
2、能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教学交互。
3、对学生学习过程和教师教学过程进行监控与管理。
F3
Ⅱ-5
教学资源
8分
1、素材(2)
2、试题(2)
3、课件(2)
4、参考资料(2)
1、文本类素材、图形(图象)类素材、音频素材、视频素材、动画素材。
F13
Ⅰ-6
机构声誉
Ⅱ-15
机构声誉
7分
1、主管部门(2)
2、学员(3)
3、医疗卫生机构(2)
1、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满意程度。
2、学员满意程度。
3、医疗卫生机构满意程度。
F14
F15
F16
附加
相对成本
1、教育成本
2、投入结构
3、开支结构
1、课时成本=课件制作费+卫星信道费+设备折旧+其它/授课学时
学分成本=学员收费标准+学员上网费/所授学分
2、总投资额、资金来源、收入情况合理。
3、课件制作、教学管理、设备维护、人员工资、其它比例合适。
F18
说明: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5个,其中带的是核心指标。
2、各种相关主管管理部门下发管理文件、教学档案,及本机构学员有关档案等资料保管齐全,专人负责,并能借助管理软件辅助管理。
3、有形成性和终结性考试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有监管措施,并有监管记录。
F7-2
Ⅱ-9
支持服务
16分
1、学习资源(4)
2、信息发布(2)
3、咨询服务(3)
4、辅导答疑(4)
5、学员活动(3)
Ⅱ-3
网络与传输条件
10分
1、服务器(3)
2、带宽(2)
3、VOD系统(2)
4、课件制作(1)
5、演播教室(1)
6、安全管理(1)
1、具有独立的公用网络IP地址和域名,服务器的功能和数量满足教学需要。
2、有良好的网络环境和带宽,满足同时在线服务能力不低于注册学员的10%,保证信息的畅通,应用效果好。
3、拥有安全可靠的视频点播系统,可同时满足内、外网视音频信息发布及视音频点播应用需要。
4、拥有专业课件制作中心,制作设备齐全,有专业制作人员,制作的课件可以满足教学需要。
5、拥有演播教室,设备齐全, 可以在任何时间进行课件制作。
6、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专人负责,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F2-2
Ⅱ-4
教学支撑系统
3、项目设置合理,更新及时。
F5
Ⅱ-7
人员与
管理
6分
1、机构负责人(1)
2、教学管理人员(1)
3、辅导人员(1)
4、技术人员(1)
5、岗位培训(1)
6、管理制度(1)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教学管理经验。
2、有医学背景,专人负责教学管理工作,保证网站的教学工作正常运行。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教学经验,接受过远程教育培训,数量足够。
2、具有试题管理、组卷、统计分析、试卷库管理等功能。
3、所有项目都有课件。
4、参考资料齐全。
F4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内涵
评估标准
用表
得分
Ⅰ-3
机构建设
10分
Ⅱ-6
项目建设
4分
1、项目建设(2)
2、项目学科(1)
3、项目更新(1)
1、按教学计划完成课程开发和发送,有完成情况记录和教学总结。
2、项目所设计的学科覆盖面广。
附件2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机构(网络)
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卫生部科技教育司
2006年5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内涵
评估标准
用表
得分
Ⅰ-1
机构发展与规范办学
8分
Ⅱ-1
发展规划
4分
1、目标定位(1)
2、发展规划(1)
3、计划与总结(1)
4、改革方案(1)
1、目标定位明确。
2、有发展规划,并有落实措施。
3、有近3年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
4、有近3年出台的改革方案。
F1
Ⅱ-2
规范办学
4分
1、有关文件(1)
2、遵守规定(1)
3、招生情况(1)
4、收费管理(1)
1、各种审批、年检文件齐全。
2、按照规定授予相应学分。
3、学员规模与办学机构的教学管理与支持服务能力相适应。
4、收费合理,有批文。
Ⅰ-2
资源条件
25分
F8
Ⅱ-11
教学过程
6分
1、教学内容(3)
2、支持与服务(3)
调查表得分情况。
F9 F10
Ⅱ-12
学习情况
3分
学习情况(3)
调查表得分情况。
F1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内涵
评估标准
用表
得分
接上页
Ⅱ-13
教师授课
3分
教师质量(3)
调查表得分情况。
F12
Ⅱ-14
对支撑平台评价
3分
远程教学支撑(3)
调查表得分情况。
1、有引导、促进学员使用网上学习资源的措施。
2、各类教学信息发布、传达及时准确。
3、提供多种方式供学生咨询,渠道畅通便利、信息反馈及时。
4、有辅导答疑计划并有落实措施。
5、指导学员在网上建立学习小组,开展小组学习。F来自-2Ⅰ-5质量保障
20分
Ⅱ-10
课件质量
5分
教学课件(5)
有系统的远程教育课程资源建设计划和方案,课件质量调查表得分。
4、有专人负责机构的技术支持与维护工作,保证机构的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转。
5、组织各类人员接受岗位培训。
6、管理制度齐全,有考核、检查和评估等。
F6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内涵
评估标准
用表
得分
Ⅰ-4
管理保障
30分
Ⅱ-8
教务管理
14分
1、规章制度(3)
2、档案管理(3)
3、考试管理(8)
1、制定有教学与教务管理工作规章制度,能认真执行,并有监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