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管公司在跨国并购中的应用及其税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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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管公司”在受益所有人认定规则中的地位

“导管公司”在受益所有人认定规则中的地位

信息进行评价,而不误导公众”,降低信息壁垒,扫除认知障碍,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其次,社会组织能够搭建沟通平台,加强政府、营运企业与公众之间的平等对话交流,引导居民通过合法理性的渠道反映诉求。

利用平台的信息传导功能,减少信息传递环节,避免信息失真与信息异化。

再次,为政府和营运企业公开风险预防与应急机制提供平台,多方主体共同评估风险与效益。

最后,社会组织能够对邻避设施运营状况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实时提供咨询服务,为居民顾虑提供权威解答,释放心理压力,疏导过激情绪,避免邻避冲突的发生与恶化。

(四)营运企业。

营运企业作为邻避设施的建设方,与政府保持合作关系,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或者承担社会责任而参与到邻避问题之中成为主体之一。

营运企业更多承担的是技术保障工作,采用成熟的技术与完善的风险规避举措是防止邻避设施产生负面影响最根本的方法。

风险发生后,营运企业是第一时间的发现者和处理者,也是对损失进行赔偿补救的第一责任人,妥善处理企业与居民的关系是企业参与邻避问题解决机制的主要任务。

五、结语多元主体参与下邻避问题的解决机制建立在协商对话的基础之上,以有序的方式进行价值博弈与妥协。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收敛强势权力,给予民众充分的话语权,社会组织为民众提供专业的咨询与援助,并且搭建交流平台,引导民众理性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从而释放社会舆论压力,使事态向好发展,有效避免邻避冲突。

主要参考文献:[1]康伟,杜蕾.邻避冲突中的利益相关者演化博弈分析———以污染类邻避设施为例[J].运筹与管理,2018(3).[2]孙小逸.理解邻避冲突中政府回应的差异化模式:基于城市治理的视角[J].中国行政管理,2018(8).[3]葛晓龙,刘姣.中国的邻避困境及其治理路径研究[J].经贸实践,2018(12).[4]伍玉振,昌业云.政府邻避冲突治理中价值选择困境与化解[J].行政与法,2018(6).[5]李巍.单位管制抑或协商共治———邻避冲突治理的路径选择[J].领导科学,2017(9).受益所有人规则是国际税法领域用以防止当事人利用税收协定中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条款进行避税的反避税规则之一,该概念目前仍然存在很多的模糊性,并一直为国际税法学界所诟病,有学者甚至提出放弃适用该概念,改用其他规则规制避税行为,但是鉴于其在国际反避税领域存在了半个多世纪,并且一直在防止当事人利用中间公司(包括代理人、指定人等)进行避税行为时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因此世界各国并没有贸然选择放弃。

跨国并购税收筹划方案

跨国并购税收筹划方案

跨国并购税收筹划方案摘要跨国并购是一种重要的商业交易形式,它在全球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跨国并购过程中,税收筹划方案被认为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可以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地降低税务风险和税务成本。

本文将介绍跨国并购的基本概念,探讨税收筹划方案的优势和挑战,并提供一些实用的税收筹划方案。

1. 引言跨国并购是指两个或多个国家的企业通过收购或合并来实现业务整合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税收筹划方案可以帮助企业在不同的税收环境下规避风险、降低成本,并提高税务合规性。

2. 税收筹划方案的优势税收筹划方案在跨国并购中具有以下优势:2.1 税务风险管理跨国并购涉及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法和税收规定,企业需要遵守多个国家的税务规章制度。

税收筹划方案可以帮助企业规避税务争议和诉讼风险,确保企业在跨国并购过程中遵守各国的税收法律。

2.2 税务成本优化税务成本是跨国并购中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

通过利用税收筹划方案,企业可以合法地最大限度地降低跨国并购交易的税务成本。

例如,通过合理安排资本结构、利润分配和利润转移定价等方式,可以减少企业的纳税义务,降低税务负担。

2.3 税务合规性保证跨国并购需要企业遵守多个国家的税务法规,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挑战。

税收筹划方案可以帮助企业确保其税务行为符合各国的法规要求,降低因税务合规问题而面临的罚款和诉讼风险。

3. 税收筹划方案的挑战尽管税收筹划方案在跨国并购中有着诸多优势,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3.1 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的多样性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税法和税收政策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给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了挑战。

企业需要全面了解不同国家的税收法律和政策,以便制定适合的税收筹划方案。

3.2 税务风险的不确定性税务风险在跨国并购中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税务规章制度的变化、税务局执法力度的加强等因素都可能给企业带来风险。

企业需要时刻关注税务法规的变化并及时调整筹划方案,以降低风险。

4. 实用的税收筹划方案在跨国并购中,有一些实用的税收筹划方案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务风险和税务成本,提高税务合规性。

国家对跨国公司并购的管制

国家对跨国公司并购的管制

国家对跨国公司并购的管制一、国家对跨国公司并购进行法律管制的效力根据作为国际法主体,国家有权力对与该国有关的跨国公司并购活动进行管制,其行使管辖权的效力依据是国际法上的国家主权原则,具体而言,是根据由国家主权原则引伸出来的经济主权原则。

经济主权原则明确肯定了国家对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享有管理监督权。

[1] 这种管理监督权是由国家通过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和效果管辖来行使其权利的:(一)属地管辖作为国家的基本要素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是确定的地域范围,第二是定居的居民,第三是政府,第四是主权。

国家的管辖权首先是建立在第一和第二两个方面的。

在原则上,根据"领土内的一切都属于领土"的法律格言,一个国家可以对其领土上的所有人、财产和行为享有管辖权,这即是国家的属地优越权,也称领域管辖权。

属地管辖权是国家领土主权的体现,所以,国家在行使这种管辖权时,领土范围非常重要。

根据国际法原则,国家的领土包括领陆、领水、领陆和领水下的底土,以及领陆和领水之上的领空。

国家属地管辖权为国家干预其领土范围内跨国公司的并购活动提供了法理依据。

(二)属人管辖国家的属人管辖权是指国家有权对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国民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实行管辖。

属人管辖为国家管制本国跨国公司的国际并购活动提供了基本的法理依据,它有助于扩大本国法律的域外效力,但是,同时,它使各国就同一个客体的管辖权不可避免地产生冲突。

(三)效果原则效果原则实际上是以效果为基础的属地管辖,它是属地管辖原则的一种延伸适用。

在国际法上,效果原则最早是由国际常设法院1927年的荷花号案件提出的。

效果原则是指在适用属地管辖原则的时候,往往会产生这样的问题,即在A国领土上的行为可以在B国产生不良影响。

国际常设法院在荷花号案件的判决中指出,在这种情况下,B国有权利根据本国法律对在A国领土上的犯罪行为进行审讯和判决。

这也称为客观的地域管辖原则,或者效果原则。

然而,荷花号案件属于国际刑事案件,且该案件的某些论点已为国际法的发展所推翻。

事务所关于上市公司境外并购实务操作指引境外并购全程指引

事务所关于上市公司境外并购实务操作指引境外并购全程指引

事务所关于上市公司境外并购实务操作指引境外并购全程指引一、概述境外并购是指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境外企业或资产来实现扩张或进入境外市场的行为。

由于境外并购涉及到国际法、公司法、证券法等不同法律体系的综合运用,因此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境外并购的实务操作需要注重合规性和风险控制。

本指引旨在提供上市公司进行境外并购全程操作的指引,帮助其顺利实现战略目标。

二、筹备阶段1.制定明确的战略方向和目标:上市公司在进行境外并购前,需明确企业的发展战略,确定境外并购的目标市场和目标企业。

2.进行尽职调查:上市公司需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对目标市场的宏观经济环境、法律法规、行业市场状况等的调查,以及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商业模式、风险等的尽职调查。

3.拟定交易结构:根据尽职调查结果,上市公司需拟定境外并购的交易结构,包括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资合作等形式。

三、交易执行阶段1.签订保密协议:在进行交易谈判前,上市公司需与目标企业签订保密协议,以确保交易信息的保密性。

2.进行谈判和签订意向书:上市公司和目标企业需进行谈判,明确交易的条件和条款,并签署意向书,确定交易意向。

3.履行法律程序:上市公司需依法履行交易相关的法律程序,包括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大会决议、监管部门审批等。

4.缔结交易文件:上市公司和目标企业根据交易条件和条款,共同起草并缔结交易文件,如股权转让协议、合作协议等。

5.完成交割流程:上市公司需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完成境外并购的交割流程,包括股权过户、资产划转等程序。

四、事后管理阶段1.进行业务整合:上市公司需进行业务整合,包括人员整合、资产整合、制度整合等,以实现协同效应和经营优化。

2.加强投后管理:上市公司需加强对境外并购目标企业的投后管理,包括财务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审计和监督:上市公司应定期对境外并购的目标企业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其经营状况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可靠。

4.维护关系:上市公司需与目标企业建立并维护良好的关系,加强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海外市场进入模式及风险管理分析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海外市场进入模式及风险管理分析

中国企业跨国并购海外市场进入模式及风险管理分析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只有“走出去”才能实现做大做强的企业目标。

跨国并购无疑是我国企业进入海外市场的一条捷径。

进行跨国并购不仅是我国企业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

这对于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结合我国企业走出的实际案例,分析了我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必要性。

结合我国历年跨国并购的数据和08、09年的主要跨国并购事件总结了当前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动机和主要特点。

由于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和企业自身原因的影响,当前在我国企业跨国并购过程中充满各种风险。

其风险大致可以分为政策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信息风险和并购整合风险五种类型。

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从政府和企业两个不同的角度提出对策。

由于企业是跨国并购风险管理的主体,所以本文侧重从企业角度提出对策。

另一方面,跨国并购也不是单纯的企业行为,政府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关注我国企业的跨国并购,支持我国企业走出去。

希望本文对于我国企业正确认识跨国并购过程中的风险并进行风险管理具有指导意义。

关键词:跨国并购、中国企业、并购风险、风险管理The Model of Chinese Enterprises Enter Overseas Markets of Cross-border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nd Analysis ofRisk ManagementABSTRACT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economy , more and more Chinese companies know that only by the way of go out , can they become bigger and stronger .Cross-border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may be a shortcut to enter overseas market . Cross-border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is not only the needs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enterprises, but it is the needs of Chinese economic development. It is meaning for enhancing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of Chinese enterprises .This passage analysis the necessary of Chinese company to cross-border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at the base of the example of Chinese enterprises .Combined with the date of cross-border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 the passage analysis of the purpose and characteristics of Chinese company cross-border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 For many reasons , it is full of risks in the process of Chinese enterprises cross-border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The risk can be divided into policy risks, financial risk, legal risk, information risk and the risk of merger integration . At this base , I give some measures from the angles of government and company .As the enterprise is the subject of risk management of cross-border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this paper focuses on more to the company angle . On the other hand , cross-border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is not a simple business practices, government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it from a strategic angle, to support China's enterprises to go global. I hope this passage can give some help to our enterprises knowing about the risk and risk management of cross-border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KEY WORDS:Chinese enterprises,Cross-border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The risk of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 Risk management目录一、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内涵及缺陷 (4)(一)跨国并购的内涵 (4)1.跨国并购的含义 (4)2.我国企业进行跨国并购的意义 (4)(二)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缺陷 (5)1.跨国并购活动过于盲目 (5)2.并购主体过于单一 (7)3.并购过程中过于看重资源和技术 (7)4.融资模式过于单一 (7)二、我国企业跨国并购面临的主要风险 (8)(一)政策风险 (8)(二)财务风险 (8)(三)法律风险 (9)(四)信息风险 (9)(五)并购整合风险 (10)三、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风险管理 (10)(一)从政府角度的探究 (10)1.完善政府的管理服务职能 (10)2.加大政府政策支持力度 (11)3.完善跨国并购法律体系 (11)(二)从企业角度的探究 (11)1.选择好目标企业 (12)2.争夺和掌握企业控制权 (12)3.扩款融资渠道,合理融资 (12)4.重视并购后的整合 (13)参考文献 (14)一、我国企业跨国并购的概况及存在的问题分析(一)跨国并购的内涵跨国并购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捷径,它对于我国企业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跨国公司利润转移与国际税收政策研究

跨国公司利润转移与国际税收政策研究

跨国公司利润转移与国际税收政策研究尽管世界各国政府普遍采取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但跨国公司仍然利用各种手段将利润转移到税务规模较小或税收优惠政策较好的地区,从而有效地规避一部分税收责任。

这种行为对于国家财政收入和全球税收秩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因此,研究跨国公司利润转移与国际税收政策势在必行。

首先,需要了解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常见手段。

在利润转移过程中,跨国公司往往采取以下几种主要策略。

第一,价格转移。

通过在不同国家之间调整商品或服务的定价,跨国公司可以将利润转移到税务规模较小的地区。

例如,将生产成本高的子公司购买价格定得很高,转移利润到税务规模较小的地区。

第二,财务转移。

跨国公司通过设立虚拟公司、贷款方式等手法,将利润从高税收国家转移到低税收国家,实现税收优惠。

第三,知识产权转移。

通过将知识产权转移到税收优惠政策较好的地区,跨国公司可以通过支付知识产权使用费等方式将利润转移到该地区。

其次,国际社会对于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影响逐渐引起关注。

随着全球化和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现象日益普遍,且规模逐渐扩大。

这使得全球税收秩序面临严重的挑战,因为越来越多的国家发现自己无法有效地征收税收。

为应对跨国公司利润转移挑战,国际社会提出了一系列的国际税收政策措施。

例如,全球普遍原则转向地原则,即税收征管重点由源头(如生产、销售等)转向落地,以消除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影响。

此外,一些国家还加强了对于转让定价的监管,建立了信息交换和合作机制,以保留并追回跨国公司未缴纳的税收。

然而,对于跨国公司利润转移与国际税收政策的研究仍然存在许多挑战。

首先,隐蔽性高。

由于跨国公司利润转移问题的复杂性和不透明性,研究人员难以获得真实、准确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

其次,国家利益的冲突。

不同国家存在不同的利益诉求,国际税收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常常受制于国家自身的利益考虑,因此,建立全球协调一致的税收政策面临巨大的挑战。

尽管面临诸多难题,研究跨国公司利润转移与国际税收政策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境外投资并购管理办法

境外投资并购管理办法

境外投资并购管理办法1. 引言2. 定义境外投资并购是指中国企业或个人通过购买、置换股权、资产或负债等方式,在海外进行投资或购并的行为。

3. 管理要求3.1 投资主体资格要求境外投资并购主体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投资经验。

境外投资并购主体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承诺的合同义务。

3.2 行为准则境外投资并购主体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准则。

境外投资并购主体应注重环境保护,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环境责任。

3.3 资金管理境外投资并购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和报备,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境外投资并购主体应及时履行境外投资并购的支付义务,确保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

3.4 信息报告要求境外投资并购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境外投资并购信息报告,并及时更新报告内容。

境外投资并购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4. 相关政策和程序4.1 相关政策国家对境外投资并购实行鼓励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并购。

国家对境外投资并购实施准入管理,确保投资行为合规合法。

4.2 批准程序境外投资并购主体应按照相关程序提交投资申请,包括投资方案、资金来源证明等。

有关部门应依据法定程序审核投资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批。

4.3 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将对境外投资并购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投资行为合规合法。

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境外投资并购行为,相关部门将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5. 风险提示政治风险:包括政策变动、政治动荡等因素可能对投资产生不利影响。

经济风险:包括经济不景气、汇率波动等因素可能对投资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风险:包括当地法律法规变化、合同纠纷等因素可能对投资产生不利影响。

6. 总结境外投资并购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引导境外投资并购行为,保护投资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境外投资并购的健康发展。

投资主体应按照相关要求遵守并履行相应义务,同时要充分认识到投资行为的风险,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跨国公司的税收管理策略

跨国公司的税收管理策略

跨国公司的税收管理策略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与日俱增。

在他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税收管理策略成为了他们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探讨跨国公司在税收管理方面的策略及其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一、利用税收制度差异跨国公司在税收管理中最常采用的策略之一是利用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差异。

他们通过在高税收国家设立子公司并将利润转移到低税收国家,以减少应纳税额。

这种策略既能降低公司的税负,又能提高利润。

同时,这种行为也引发了一系列的辩论。

批评者认为,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平原则,使得跨国公司逃避应缴纳的税收,给高税收国家造成了财政亏损。

而支持者则认为,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为,税收差异正是鼓励跨国公司促进经济增长与竞争力的一个因素。

二、设立离岸公司除了利用税收制度差异,跨国公司还常常设立离岸公司以降低税负。

离岸公司一般设立在税收优惠较大的地区,如开曼群岛、塞舌尔等。

通过将利润转移到这些地区,跨国公司可以有效地降低纳税额。

此举虽然符合法律规定,但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一方面,离岸公司的设立为跨国公司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机会,加剧了税务规则的复杂性。

另一方面,离岸公司的存在也为防范资金洗钱和逃税行为提供了隐蔽场所。

三、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定价是指在跨国公司内部的交易中,通过将产品的定价调整到不同地区以减少税负的行为。

例如,跨国公司可以将高价值组件的加工环节放在高税收国家,而将低价值组件的加工环节放在低税收国家,从而在高税收国家支付较少的税款。

虽然转移定价在合理利用资源和增加效率方面有其合理性,但滥用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一些跨国公司通过虚构交易、操纵价格来避税,严重损害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可预见性。

四、合规和透明度随着对税收问题的关注不断增加,许多国家也加强了对跨国公司税收行为的监管。

特别是在欧盟国家,许多税收漏洞已被封堵,并对跨国公司实施更严格的合规要求。

此外,也有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实施公示制度,要求跨国公司公开披露其在各个国家的营业额和缴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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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管公司在跨国并购中的应用及其税法规制
在跨国并购中,利用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的差异来规避或减少税收、转移或累积利润等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被称为“导管公司”。

这类公司仅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登记注册,以满足法律所要求的组织形式,而不从事制造、经销、管理等实质性经营活动。

2009年,高盛通过减持某香港公司的股权来间接减持双汇股权。

此举引发了争议,当地税务机关有意让高盛补交企业所得税,而后者则认为该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尽管此案尚无最终定论,但此前已有多宗利用这种架构间接转让境内公司股权的行为被征税。

因此,随着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跨国投资和并购活动中此种架构的搭建应非常谨慎。

一、导管公司的设立目的
第一,规避我国关于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的审批要求。

根据我国当前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外资企业的股东变更的,需要商务部门审批,部分项目还需要经过相应的发展和改革部门的审批。

如果跨国公司在华投资采取导管公司方式,则可以通过转让导管公司股权的方式实现外资企业股东的间接变更。

导管公司往往设立于离岸地,使其可以起到规避我国行政机关审批的作用。

第二,利用导管公司进行跨国杠杆并购,降低融资成本。

跨国并购尤其是跨国杠杆并购中,收购公司使用大量现金为收购对价,经常需要跨国融资。

外国收购公司为了获得目标公司与第三国之间税收协定规定的跨国利息所得优惠
税收待遇,可能通过在第三国设立导管公司性质的金融子公司,然后收购公司利用这家导管公司向收购主体提供贷款支持,贷款利息可以享受优惠税收待遇。

第三,利用导管公司规避企业所得税。

如跨国公司直接转让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应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而通过间接转让导管公司的股权,跨国公司通常可避免因直接转让被投资公司股权取得转让所得而
在被投资公司所在国或地区被征收的税项。

二、导管公司的税法规制
以往,通过导管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被认为不存在税务风险,但随着我国有关跨国并购税制的完善,此种境外投资控股的架构及其法律架构调整面临着新的挑战。

以2008年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为基础,我国已逐步形成一套初步体系化的跨国并购税制,它们从几方面对导管公司的应用进行了规制。

第一,企业所得税制下的一般反避税规定。

新《企业所得税法》引入了一般反避税规定这一新概念,依该法第47
条规定,任何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使纳税人的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减少,税务机关有权按照适当方法对该安排作出税务上的调整。

对于“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0条进一步明确为“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的安排”。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对《企业所得税法》确立的一般反避税制度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根据一般反避税制度,导管公司很可能因为涉及到滥用公司组织形式和利用避税港避税而遭到税务机关启动反避税调查。

在导管公司引发的几起涉税案件中,一般反避税调查都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支持,并且最终都由我国税务机关行使了税收征管权。

由此可见,我国税务机关对于导管公司的管制将愈发严格。

第二,实质课税原则,即“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这一原则是指在判断某个具体人或企业的经济行为是否满足课
税要件,是否应承担纳税义务时,不能受其外在形式的蒙蔽,而要深入探求其实质,如果实质条件满足了课税要件,就应按其实质条件的内容确认纳税义务。

尽管在相关税收基本法律中没有明文规定“实质课税原则”,但税务机关已经肯定并已实际运用该规则,且在税务总局的个别规章和政策中有所体现。

导管公司在跨国并购中的利用极易被认定为缺乏商业
实质,原因在于:一,多数导管公司注册于离岸地,而且注
册资本很低;二,导管公司的董事往往由实际控制人代表出任,往往不是该离岸地的居民;三,导管公司通常没有任何实际业务,只是一个名义上的持股公司。

因此,导管公司往往被认为没有经济实质,从而被税务机关在税收上否定其存在。

第三,合理商业目的考量。

“正当商业目的要求”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税法在企业并购问题上普遍采取的基本立场。

根据此原则,企业并购应有正当的商业目的,如果企业不是以商业目的而是以避税为目的进行合并,妄图通过合并亏损企业来抵充税基或骗取税收优惠,这种行为即违背正当商业目的原则。

虽不宜直接否定其合并行为的合法性,但其规避税收的目的在法律上应予以否定。

在当前的基本法律和部门规章中,均未明确何为“合理的商业目的”,从而在征管实践中往往只能结合会计、税务等专业知识和社会常识,以及会计、税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来判断商业目的是否合理。

第四,“受益所有人”的认定。

导管公司通常设立在具有税收优惠的离岸地,此类离岸地往往拥有广泛的税收协定网络,使得导管公司对于股息、红利以及利息收入等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但由于导管公司通常不具有经济实质,因此我国税务机关通常认为导管公司并不属于税收协定中的“受益所有人”,这使得导管公司无法享受税收协定的优惠。

三、对策建议
第一,跨国并购中离岸公司应符合所在国有关税收居民的规定。

税收居民的界定应遵从缔约国法律,而各国对税收居民的界定属于各国主权。

各国对法人的税收居民身份判定标准通常有以下几类:注册地标准、管理和控制地标准、总机构所在地标准和选举权控制标准。

第二,导管公司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质。

导管公司往往因为没有商业活动而被从税收角度否认其存在,因此这类公司应维持一定的商业活动,承担一定的管理职能或一定的商业风险,而不仅是一个管道角色。

导管公司提供的商业活动可包括投资服务、区域总部等。

第三,跨国并购相关方应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

我国税收法律中对于“合理商业目的”并没有细化的规定或解释,其认定往往依赖于具体执行人员的判断。

此外,根据有关税务总局颁布的部门规章,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理解和认定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其要求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待遇时,应提供能证明其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相关资料。

因此,保持与税务机关良好的沟通有助于跨国并购架构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并能够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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