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对比记忆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对比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对比在行政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措施是三种常见的行政行为,它们在目的、性质、适用条件和程序等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理解这些差异对于正确行使行政权力、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其目的在于制裁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例如,对企业的偷逃税款行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扣分和罚款等。
行政处罚具有惩罚性,是对违法行为的事后制裁。
行政处罚的种类繁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这些处罚种类的适用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
行政处罚的实施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
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行政许可则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目的是对可能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进行控制,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比如,颁发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
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赋予了申请人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
行政许可的设定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
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行政许可的程序通常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环节。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对比

治安管理处罚: 1、调查: 传唤→违法行为人,可强制(询 问查证<8h, 适用拘留的<24h) பைடு நூலகம் 通知→证人或被害人 (所在单位、 住所,必要才到公安机关) 检查: 工作证+县级以上公安证明 (住所必须 2 证) ; 有必要立即检 查,出示工作证即可 2、决定:只有本人陈述,不能处 罚 3、决定期限: 30 日+30 日 (上一 级) 4、送达:宣告当场交付,无法当 场宣告的 2 日内送达;副本应抄 送被害人 依申请: 无听证程序 1、一般罚: “吊这大款” (吊销许 可证、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量 罚款) 2、治安罚:吊销许可证、 2000 元以上罚款(拘留非法定应当听 证的范围) 3、期限:3 日内申请→无组织期 限→7 日内通知时间地点 4、可委托 1-2 代理人 5、不收费 6、笔录:应制作笔录,没有规定 必须根据笔录作出处罚
有权直接强制执行: 1、 《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局、 国安局→拘留 2、 《税收征收管理法》38 条→税 务局→划拨 3、 《海关法》60 条→海关→划拨 4、 《城乡规划法》68 条→县级以 上政府→拆违 其他→法院申请;例外:查封、 扣押→不复议、不诉讼、催告不 履行+扣货抵罚款(不能是税款、 社会抚养费、超标排污费)→拍 卖(不能变卖)
无听证程序
行政复议:依申请、依职权,重大复杂案子。 行政许可撤销:有权机关:决定机关、决定机关上级机关;法院;被越权机关。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1、条件:公民< 50 元;法人组 织<200 元;治安处罚<200) 2、执法人数:1 人 3、当场处罚,无需批准、报备 4、当场送达
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
简易程序
停止实施: 1、行政法规规定 1、有关经济事务的许可 2、省级实际要求 4、省级政府经国务院批准 后决定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对比是什么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对照是什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对照一、行政许可的定义及特点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赋予个别法律上需要行政许可的活动主体或者个人以许可证明或者批准的行为。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点:1.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特定的行为进行预先审查和管理的手段。
2. 行政许可需要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行政机关必须依法作出许可决定。
3. 行政许可是一种单向权利,行为主体需向行政机关申请许可,行政机关作出决定后,行为主体方可进行相应的活动。
4. 行政许可的许可证明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
二、行政处罚的定义及特点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违法行为主体进行制裁的行为。
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点:1. 行政处罚以行政机关为主体,对违法行为主体进行违法行为制裁。
2. 行政处罚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制裁。
3. 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行使。
4. 行政处罚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是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甚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三、行政强制的定义及特点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定行政命令的行为主体采取强制手段进行执行。
行政强制具有以下特点:1. 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为了强制执行法律、法规、行政命令等作出的决定而采取的手段。
2. 行政强制是一种行政机关的特权行为,行政机关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具有行政强制权。
3. 行政强制必须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行政机关需依法作出行政强制决定。
4. 行政强制可以采取暂时性措施,也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对照1. 目的不同行政许可是为了管理和监管特定的行为,行政处罚是为了对违法行为主体进行制裁,行政强制是为了执行行政命令。
2. 权限不同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赋予许可或者批准的权力,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主体进行制裁的权力,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命令的行为主体进行强制执行的权力。
强大的行政法口诀

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口诀碣石仙人二00七年(此口诀是在林红潮老师讲义兼采吴鹏、张峰老师讲义的基础上提炼编写而成,)1行政法学知识体系索引表(授课提纲目录)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资格、行政主体类型、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行政主体公务员法-公职的取得、公职的履行、公职的丧失、纠纷解决机制行政法总论抽象行为—抽象行为的制定、抽象行为的效力与监督具体行为—具体行为的特征、具体行为的成立、具体行为的效力行政许可—许可的设定、许可的实施、许可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处罚的设、处罚的实施、处罚的执行、治安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行为法政府采购—采购法的适用、采购当事人、采购方式、采购纠纷的解决其他行为-行政征收与征用、行政奖励与给付、行政裁决与调解争议内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复议与诉讼衔接关系行争议结构—审查争议者(行政诉讼管辖法院、行政复议机关)政—提起争议者(行政诉讼原告、行政复议申请人)法—受到争议者(行政诉讼被告、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学争议过程—一般过程(起诉、受理、审理)—行政争议法特殊过程(撤诉、缺席判决、合并审理、一审期间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中对其他争议的处理)—证据规则(举证、取证、质证、认证)争议规则—法律规则(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行政诉讼裁判、行政复议决定、—争议结果执行制度(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2赔偿范围—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行政赔偿范围、司法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赔偿关系—赔偿请求人、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司法赔偿义务机关赔偿程序—行政赔偿程序、司法赔偿程序、国家赔偿的方式与计算第一部分行政法总论诗曰:(一)(二(六)(三)(五)合法合理程序正省规部规系同具体行为有四性自治条例区州县可变可撤唯领导高效便民实守一市规部规一样外部特定处单方大市法规须批准授权双撤都知晓行政主体权名责授权对象哪几处分强调主客观批准监督皆可撤备案问题啰嗦多专利商标须牢记经济特区国务事实行为俱无缘撤改情形全明了四句话儿记心间授权委托如何鉴特区法规谁制定对象特定别抽象备案找上级规章为界阴阳辨省市人大均可为单方意志论短长(四)人大不备案许可只能托机关特区法规效力大外部职权性能健批准当备案两央两高省人常处罚委托事业恋见着法律都不怕内部管理方可辩规章有例外审查法规要求讲委托对象莫混淆成立生效与合法全国人大须履行一一对应太重要层次递增如佛塔其他建议莫张扬三力产生有先后五指理论通天窍重大违法至无效一般违法可撤销客观变化须废止具体行政行为妙专题一: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很强大的记忆口诀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部分行政法部分一、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1):收主权才自治收: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主权:国家主权的事项才:即裁,仲裁制度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2):他经速审证明几罪他:其他必须制定法律的事项经: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外贸的基本制度速:即诉,诉讼制度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证: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明:通民,民事基本制度几:即机,各级代表大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罪:犯罪和刑罚事项二、无论如何不得授权制定的事项正审死罪正: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死:即司,司法制度罪:犯罪和刑罚三、行政处罚行为不能成立的情形据书辩事理据:未依法告知处罚依据书:即述,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辩:拒绝听取当事人申辩事:未依告知处罚事实理:未依法告知处罚理由四、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采取的措施划牌三法划: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牌:即拍,将查封、扣押的财产拍卖三:按每日罚款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的机关的行为容海安睡会容:即融,金融海:海关安:国家安全机关睡:即税,国税会:即汇,外汇六、赔偿后应当追偿的情形务必写重大事宜务:即污,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必:即逼,刑讯逼供或活又殴打等暴力行为或唆使他人暴力致伤致死写:即械,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重大事:即重大失,有重大过失的行为宜:即意,有故意的行为七、行政机关因人身损害而赔偿的情形气流致他尽打哆嗦气:即器,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伤致死流:即留,违法拘留致:即制,违法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他:其他违法行为尽:即禁,非法拘禁打: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哆:即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嗦:即唆,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致伤致死八、行政机关因财产损害而赔偿的情形指派他征伐指:即制,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派:违反规定摊派费用的他:其他违法行为征:违反规定征收财物的伐:即罚,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1):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表现:全(权)程管其(期)对象2):违反征收摊派费用的表现:全(权)程正(征)视(事)数据九、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究他自个行为究:刑诉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自:因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损个:工作人员个人行为行:即刑,刑法规定不负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为:即伪,因公民自己虚伪供述或伪造证据被羁押或判刑的十、判断是否个人行为的因素刚值时令刚:即岗,岗位值:即职,职责时:时间令:命令行政诉讼法部分一、受理范围口诀:英法制护发雾抚恤他英:即营,认为侵犯自己经营自主权的法:即罚,对处罚行为不服的制:对人身或财产的强制措施不服的护: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的义务发:对应法给自己的证照未发货不予答复的雾:即务,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抚恤:认为行政机关没法给抚恤金的他: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小(销)刘(留)收款亭(停)二、不受理范围1):终归国内终: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归:行政法规、规章或机关制定发布的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国:国家行为(国防、外交等)内:机关内部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决定2):应只调回全才英,即影,对权利义务没有影响的只,即指,行政指导行为调,调解行为回,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全,即权,公安等依刑诉法授权的行为才,即裁,法定仲裁行为三、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1):大海不省砖大:本辖区重大、复杂的案件海:海关处理的案件不:即部,针对国务院各部门的行为提起的诉讼省:针对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行为提起的诉讼砖:即专,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2):他先攻外(语)他:其他重大复杂案件先:即县,被告为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且基层法院不宜审理攻:即共,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体诉讼案件外:重大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四、其他可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情形更夫领进小孩更:与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夫:即复,与被诉复议决定由法律利害关系或为复议程序的第三人领:通邻,被诉行为涉及相邻权的进:通竞,倍速行为涉及公平竞争权的小:即销,与撤销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孩:即害,要求机关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五、法院可依职权调取证据的情形力避剪指甲力:即利,涉及国家、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认定的避:涉及回避事项的剪:通结,涉及诉讼终结事项的指:即止,涉及诉讼中止事项的甲:即加,涉及追加当事人的六、判决撤销的案件情形滥惩罚超不足滥:滥用职权惩:即程,程序违法罚:即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超:超越职权不足:主要证据不足七、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不便理他不:起诉不作为理由不成立便:即变,行为合法,但法律、政策变化应变更或废止的理:行为合法但不合理的他:其他无法或不适合表态的情形八、可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出庭做证人的情形押他验身,现场笔录押:对扣押财产的品种和数量有异议的他:其他需要的情形验:对检验物品的报关和取样有异议的身:对执法人员的身份合法性有异议的现场笔录:对现场笔录的合法性或真实性有异议的九、应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情形他被放院重复扯两袋复议契书他:其他情形被:被告不适格拒绝变更的放:通范,不属于行政审批权限范围的院:即原,原告不适格重复:重复起诉的扯:撤回诉讼后,无正当理由再起诉的两袋:即须由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为诉讼,而未为之复议:复议是诉讼前置程序未经复议的契:即期,起诉超过期限无正当理由的书:即束,标的受生效判决效力约束的十、中止诉讼情形他能抗枉(亡)法审视(释)十一、再审案件必须裁定发回重审的情形请他避开漏船请:对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未裁判的他:其他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判决的情形避: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回避而未回避的开:应开庭而未开庭的漏:遗漏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的船:即传,未经合法传唤当事人而缺席判决的十二、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他原当继承其海外姨他: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原: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证据引证、且对方不认可的复印件、复印品当:以利诱、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证据继:即技,被技术处理而无法辨明真伪的材料承:即程,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其:即期,无正当事由超出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海:即害,以偷拍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外:在国外或港澳台形成的未办法定证明手续的证据姨:即意,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哪些区别?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哪些区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主要五点区别:行为内涵、设定权限、实施主体、听证制度和评价制度。
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强制法是我国行政法的三大行政行为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的监督等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哪些区别?(一)行为内涵对比1.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允许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特定的活动,一般不会与其他行政行为混淆。
2. 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惩罚,其行为目的在于对违法行为的惩处。
行政强制措施是对行政相对人人身或财产的暂时性控制,其行为目的在于对违法行为的预防。
可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区分关键点在于前者是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后者是对违法行为的预防。
这一关键点可以用来判断“暂扣许可证”这一行政行为的性质:如果暂扣许可证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行为的预防,就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如果暂扣许可证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就属于行政处罚3. 行政强制执行是对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如行政处罚决定)中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强制实施。
因为行政(处罚)决定本质上只是行政机关的一种意思表示,如果当事人不主动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那么就需要由行政强制执行来予以强制实现。
因而行政强制执行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最终”处分,这一点也是它与行政强制措施的关键区别,行政强制措施只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暂时”处分。
(二)设定权限对比1、设定权(也称“创设权”) 对比(1) 法律:设定经常性行政许可;设定所有种类的行政处罚;设定所有种类的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所有种类的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法规:设定经常性行政许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冻结、应由法律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行政强制措施;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2) 地方性法规:设定经常性行政许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法定种类”的行政处罚;设定查封、扣押两种行政强制措施;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对比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对比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对比1. 引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措施是现代行政法中经常出现的概念。
这三个概念在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约束和制裁时起到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措施进行比较,并分析其特点和适用范围。
2. 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实施的制裁行为。
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
行政处罚可以采取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方式进行,以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具有威慑作用。
行政处罚具有以下特点:由行政机关依法进行,行政机关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行政处罚属于国家权力的行使,具有强制性质。
行政处罚的程序相对简单,在行政机关内部进行,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进行救济。
行政处罚适用范围广泛,可以包括对个人、法人单位、事业单位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实施某些特定行为进行批准或许可的行为。
行政许可的目的是确保行为的合法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行政许可可以包括对经济活动、建设工程、教育医疗等各个领域的许可。
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点:行政许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申请进行审查。
行政许可具有选择性,行政机关可以依据公共利益进行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拒绝。
行政许可具有时限性,在一定期限内有效。
行政许可适用范围广泛,可以涉及到各个领域的经济活动和社会事务,以确保其合法性和安全性。
4. 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是通过行政机关的强制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制约和制裁。
行政强制措施具有以下特点: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行政机关有权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具有强制性质,违法行为方必须履行或接受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需要符合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进行。
行政行为法三部曲

行政行为法三部曲: 行政行为法三部曲: 1、行政处罚法;2、行政许可法;3、行政强制法。
2 行政许可的设定权,是指哪一级国家机关有权设定行政许可、以何种形式设定行政许可、设定行政许可有哪些限制以及设定行政许可需要遵循哪些规则。
它属于立法行为的范畴。
这是行政许可法需要解决的又一个重要问题。
经过反复研究论证,行政许可法对此从四个方面作了规定:第一,行政许可的设定主体,就是有权设定行政许可的国家机关。
行政许可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其他国家机关,包括国务院部门,一律无权设定行政许可。
第二,行政许可的设定形式,就是什么样的规范性文件才能设定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决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第三,行政许可设定权限。
行政许可法对设定行政许可的权限作了三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凡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律都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二是,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通过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
三是,对于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因行政管理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临时性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但是,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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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许可 (2) 特许 (1) 间接强制:代履行、执行罚 (3) 认可 (2) 直接强制:划拨、拍卖或依法处 (4) 核准 理查封扣押物、其他(执行强制拆除 (5) 登记 等) (6) 法律、行政法规设立的其 他许可
警告、行政拘留、罚款、吊 销营业执照或许可证、责令 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或 非法财物、法律行政法规创 设的其他处罚
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 集中实施许可的机关 委托其他行政机关
实质审查必须2人以上
行政处罚 (制裁违法)
行政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集中处罚机关 委托事业组织 简易程序1人,一般程序调查 检查需2人以上
主要类型
(1)非拘留的限制人身自由 (2)杳封场所、设施或财物 (3)扣押财物 (4) 冻结存款汇款 (5)其它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对比记忆表
整理自《厚大行政法理论卷》
种类
实施主体
行政强制措施 (暂时控制)
行政机关 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 行使集中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不得委托
行政强制执行 (执行命令)
法律授权的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 集中处罚机关须法律授权 不可委托
行政执法人员2人以上
无限制
行政许可 (批准)
另有规定的除外,冻结期限法
另有规定的除外
、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收费法 有规定的除外;处罚时效法
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可以 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费用
15天向银行交罚款(但当场
罚20元、当场罚款后当场不
查封扣押后的保管检测费用由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收费 收事后难执行、向银行交有
制止强制、预防强制、保障强 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义 批准从事特 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
特征
临时性;非惩罚性
替代性;从属性;有时带惩罚性
相对禁止、依申请、外部性、授 惩罚性、独立性、终结性
益性、书面
设定 评价
法律
可以设任何
只能由法律设定
可以设任何
可以设任何
行政法规 限制人身和冻结除 不能 外
行政机关承担
承担
困难经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当
场收罚款)
申请法院执行程序罚款、拆违的执行 (可 以) 、 一 个 窗 口 对 外 ( 应 、单位1000元以下罚款),
程序
当)
一般程序和执行程序
特别规定
许可决定期限法律、法规另有规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有权机关
查封扣押期限法律、行政法规
代履行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但法律 定的除外,延续期限法律、法规 处罚,但法律、行政法规另
相对人可以评价
关、相对人可以评价
没有评价要求
期限
10日以内为工作日
听证
无
程序
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
10日以内为工作日(< 10) 无
工作日
依申请或依职权, 必须按照听证笔录作出决定
无
吊销、停业、较大数额罚款 有权申请听证,无需按听证 笔录作出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自行强制程序
集中实施、统一办理、联合办理 简易程序(警告,公民 50元
地方法规 可设查封扣押
不能
无限制
地方立法不能设4种许可 (参见突破讲义)
限制人身除外
限制人身和吊销企业营业执 照除外
规章
不能
不能
文件
不能
不能
省级政府规章可设1 年的临时许 设定警告和一定数量的罚款
可 国务院的文件可以设
不能
设定机关应当定期评价, 实施机关、相对人可以评价 对于评价,应当予以反
设定机关应当定期评价,实施机关、 设定机关应当定期评价,实施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