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定稿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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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与征收率及其它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与征收率及其它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不超过16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40%
7000
(注):1.
本表所称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第六条规定,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
房产税税率
内资企业适用
序号
房产用途
计税依据
税率
1
自用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
1.2%
2
出租
房产租金收入
12%
外商投资、外国企业适用
序号
房产用途
计税依据
税率
1
自用出租
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
1.2%
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个人适用
序号
房产用途
计税依12%
企业所得税税率
1、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3%,经济特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税法(第四版)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税法(第四版)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两税” 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 还
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
不退还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
出口企业经国税局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 应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值税
育费附加
( 6)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 费税额)×适用税率
(7)征收管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等事项,比照 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根据税法规定的原则, 针对一些比较复杂并有特殊性的纳税地点,财政部和国家 税务总局做了如下规定:
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征收的 ,因此一般情况下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单独加收滞纳金或罚 款。但是,如果纳税人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之后,却不 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则可以对其单独加收滞纳金 ,也可以单独罚款。
【特别提示】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 税依据一致。
三、教育费附加的计征比率和计算
现行教育费附加比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 率为2%。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实际缴纳的 消费税额)×征收比率
教育费附加知识点归纳如表18-5所示。
要素 征收比率 开征范围 计算依据 缴纳期限
(3)纳税人出口货物经批准免抵的增值 金和罚款等)
税税额(出口不退,免抵要交)
(3)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 5)减税、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并与“ 两税”同时征收。这样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减免“两税”时, 相应也减免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因此城市维护建设税原则 上不单独规定减免税。
此外,对 “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 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财税〔2005〕72号)。

6-9-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6-9-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答案与解析
答 案 【B】
应纳教育费附加=(200 000+100 000) ×3%=300 000×3%=9 000(元)。
6-9 城市维护建设
解 税与教育费附加

法律制度
二、教育费附加
(五)减免规定
对海关进口产品征收的 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教 育费附加。
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 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 收的教育费附加。但对出口产品 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 已征的教育费附加。
本章目录
01
城市维护建设税
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所征收 的一种税,主要目的是筹建城 镇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
02
教育费附加
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 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而征 收的一种费用,其目的是加快发展 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 资金来源
6-9 城市维护建设 税与教育费附加
6-9 城市维护建设 税与教育费附加
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七)征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缴纳增值税、消费 税的当日。 城市维护建设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增值税、 消费税的当日
6-9 城市维护建设 税与教育费附加
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七)征收管理
纳税地点
6-9 城市维护建设 税与教育费附加
法律制度
答案与解析
答 案 【A】
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律制度规定,城市维护建 解 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析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80 000+60 000) ×7%=140 000×7%=9 800(元)。

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费附加

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费附加

一般情况下,城建税不单独加收滞纳金或 罚款。但是,如果纳税人缴纳了“三税” 之后,却不按规定缴纳城建税的,则可以 对其单独加收滞纳金,也可以单独进行罚 款。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的概念
教育费附加是以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教育费附加名义上是 一种专项资金,但实质上具有税的性质。
(2)使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简便易行,并 可以在保证“三税”税额如实缴纳的情况下,防 止城市维护建设税偷漏税的发生。
(四)税率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区 不同,适用税率的档次也不同。具体规定是:
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1)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共计应缴纳 的营业税。
(2)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共计应缴 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营业税 =60×5%+14000×5%=3+700=703(万元 )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703×( 7%+3%)=70.3(万元)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 税率为1%。
纳税单位和个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 一律按其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某旅游开发公司总公司在市区,分公司在 县城。2010年10月,总公司自营业务应纳 营业税12万元,分公司取得歌舞厅收入25 万元,税率为20%,2010年10月该旅游开 发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共计( )万 元。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定
(一)纳税人
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增 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的单位和个人。
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是指企业或个人在办理房屋买卖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是由国家税务部门设立的一种税种,是按照税法规定属于地方税种。

下面将对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进行详细介绍。

一、城建税城建税是指由国家设立的一种用于城市建设和发展的税种。

它是根据国家的税收法规,按照固定的税率对购买房屋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征收的。

1、税率标准城建税的税率是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而定的。

一般情况下,城建税的税率标准是按照房屋买卖的总价值来计算的。

税率一般在1%-3%之间,这个具体的税率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定。

2、征税范围城建税是征收范围比较广的一种税,它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购置、产权转移、房租收入等。

具体的征税范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但是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和房屋有关的交易,就需要缴纳城建税。

3、缴税时间缴纳城建税的时间是在房屋过户的时候进行缴纳的。

一般情况下,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购房者需要在支付房款的同时,将城建税缴纳给国家税务部门。

二、教育费附加税教育费附加税是指由国家税务部门设立的一种税费,主要用于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育费附加税的征收对象同样是房屋交易中的企业或个人。

1、税率标准教育费附加税的税率是和城建税的税率一样,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而定的。

一般情况下,税率在2%-3%之间。

2、征税范围教育费附加税的征税范围比较广泛,和城建税类似,它的征税对象也是和房产有关的所有交易。

无论是购买房屋、产权转移、租房收益等,都需要缴纳教育费附加税。

3、缴税时间教育费附加税的缴纳时间和城建税一样,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购房者需要在支付房款的同时,将教育费附加税缴纳给国家税务部门。

总结: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是对购房者进行的一种正常的税收。

它的主要用途是用于支持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购房者需要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缴纳给国家税务部门。

这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之一,也是一个良好公民的表现。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深圳学易教育 2016-11-18 17:081、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公式: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合计税额×7%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政策一、海关代征消费税、增值税的进口产品,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摘自《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财税[1985]69号)二、经税务机关批准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三、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含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等集中安置残疾人用人单位)符合免征营业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摘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关于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深地税发〔2007〕425号)2、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应纳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合计税额×3%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算公式: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合计税额×3%教育费附加优惠政策一、海关代征消费税、增值税的进口产品,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摘自《财政部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86)财税字第120号)二、经税务机关批准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同时免征教育费附加。

——(摘自《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三、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含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等集中安置残疾人用人单位)符合免征营业税的,同时免征教育费附加。

税法-第十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ppt

税法-第十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ppt

三、地方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三、地方教育费附加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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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
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消费税额+营业税额)×适 用税率
第十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
费附加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税目税率表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税目税 率表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税目税率表见表10-1。 表10-1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的税目税率表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税率 7% 5% 1% 3%
范围 市区 县城、建制镇 其他地区
说明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 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的税额
税法
Tax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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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
费附加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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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1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2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内容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内容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 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和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同时附加于该“三税”税额, 本身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即只要缴纳了“三税” 就必须依法缴纳城建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专门用于城市的公 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各种税金的归纳分析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各种税金的归纳分析
面积:测定面积,土地使用证上确定的面积,纳税人自行申报的面积
不用记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地。免征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单位自用的土地
3宗教寺庙、公署、名胜古迹自用土地。免征(生产经营除外)
4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
5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
1对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免征
2对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
3对个人转让房地产的:凡居住大于或等于5年的,免征;3-5年的,减半征收;居住小于3年的,征税(比较其营业税的减免)
1申报时间:为纳税人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后的7天内。
2纳税地点: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改制过程中:
1资金帐簿,凡是未贴花部分或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2债转股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3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4其他科目记载的资金转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5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贴花
6各类应税合同未变动而且已贴花的,不再贴花
三.帐簿
12.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和“盈余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的0.05%计税;其他帐簿按件贴花5元
7.仓储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
0.1%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借款金额(本金)
1.凡一项业务既签合同又开借据,按合同金额贴花;只开借据的,按借据贴花
2.周转性借款合同只在签订时按最高额贴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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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税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一、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根据“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提取的。

二、
三、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及计算
四、1、城建税:
五、(1)税率
六、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八、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九、(2)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十、
十一、2、教育费附加:
十二、(1)税率:3%
十三、(2)应纳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适用税率十四、增值税与营业税是平行征收。

十五、增值税是对生产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行的增值额进行征收的流转税。

是价外税。

十六、营业税主要是非增值税劳务如:交通、建筑、邮政、文体、娱乐、转让不动产、等列明的劳务的营业额进行全额或差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是价内税。

十七、消费税是在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中再选择14个税目进行征收的一道消费调节税。

如烟、酒、高档表、汽油、小轿车、鞭炮等14个税目。

1、营业税税目税率表税目征收范围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 3%
二、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
三、金融保险业 5%
四、邮电通信业 3%
五、文化体育业 3%
六、娱乐业歌厅、舞厅、 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 5%-20%
七、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5%
八、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着作权、商誉 5%
九、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5%
2、营业税的计算基数是企业当期全部营业收入,除在发票上明确记载的价格折扣外,不能抵减任何项目。

营业税额额=营业收入*相应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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