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烟台保险补缴新政策有什么
2020补缴养老保险费新规定措施

2020补缴养老保险费新规定措施2020年补缴养老保险费新规定措施近年来,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为满足广大退休人员的养老需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养老保险费的补缴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相关事项,2020年引入了新的规定措施,以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
一、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范围根据新规定,参保人员可以自愿选择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范围。
具体来说,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从他们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的时间点开始,向前连续补缴个人养老保险费,最长不超过15年。
这一措施旨在帮助那些开始缴费较晚的人员填补缴费空白期,以更好地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
二、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费率标准新规定明确了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费率标准,以确保补缴的养老保险费是公平、合理的。
具体费率标准根据参保人员选择补缴的时间范围和其当地的养老保险政策而定。
通过设定合理的费率标准,有助于避免出现不合理的补缴费用,保护参保人的权益。
三、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申请及办理2020年新规定还详细规定了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申请及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需要向所在单位或社区办理补缴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个人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等。
此外,新规定还鼓励使用电子化办理,以方便参保人员的操作。
四、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效益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最大效益在于将来享受更高的养老金待遇。
通过补缴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可以填补缴费空白期,提高退休时的缴费年限,从而增加养老金的发放额度。
这对于那些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较晚的人员来说尤为重要,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退休保障。
五、其他注意事项除了上述规定措施外,参保人员在补缴养老保险费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补缴养老保险费是自愿行为,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来选择是否补缴;其次,补缴期限一经选择后将无法更改,因此在选择补缴前需要慎重考虑;最后,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费用将在缴费期间逐年增加,参保人员需提前做好经济准备。
社保补缴新规定

社保补缴新规定社保补缴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后,由于意外原因未及时缴纳社保费用,或是社保缴纳基数发生了变化等原因,需要在后期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的行为。
为了规范社保补缴的管理,最近出台了社保补缴新规定,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社保补缴的申请根据新规定,劳动者的社保补缴需要在应补缴费用发生之日起的1年内进行申请,逾期将无法受理。
而且,劳动者有多种申请方式可以选择,可以通过社保机构、网上申报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办理。
具体来说,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选择最便捷的方式进行申请。
二、补缴社保费的计算方式在社保补缴计算方面,新规定也进行了明确。
具体来说,补缴社保费的计算原则是以实际退休或停工的时间点作为标准。
换言之,如果补缴时间为劳动者退休或停工之后,社保机构将以当时实际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为标准进行计算。
三、补缴社保实施的困难在社保补缴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例如,原用人单位已经消失、社保缴纳基数不明确、个人档案缺失、涉及境外职业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会给社保补缴带来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要充分理解补缴社保制度,规避可能的困难,在申请前要咨询专业人士,确保申请顺利。
四、发放社保待遇需履行条件对于补缴社保的劳动者而言,他们同样需要按照社保制度的相关规定,满足较为严格的资格条件和缴费年限,才能享受到各类社保待遇。
如果不能顺利符合要求,不管是在缴费方面还是资格问题上都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总之,社保补缴新规定的出台,能够更加规范地管理社保补缴工作,保护劳动者的社会保障权益。
但对于申请人而言,应该增强自己的信息素质,对社保补缴的细节和技巧有深入了解,努力完善个人风险控制能力,更好地为自己的社会保障贡献力量。
2023年个人社保补缴新政策

2023年个人社保补缴新政策大家对个人社保补缴新政策都有一定的了解吧,以下是白话文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个人社保补缴新政策,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2023个人补缴社保新政策目前,关于一次性缴纳的政策早就不实施了,为了统一管理,如果老百姓在缴纳社保的过程中,养老金累计没有超过15年的,是不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的,只能逐年补缴、延迟退休、转为居民社保三类方式,我们一个个的来说:1、转为居民社保:转为居民社保在晚年发放养老金待遇上会有很大差别,但是也不失为一种保障方式;2、延迟退休:假设参保人达到了退休年龄,可是社保却并未缴纳满15年,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延迟退休,解决社保年限不足的问题;3、逐年补缴:对于逐年补缴有较为严格的规定,距离15年差3年之内很多省份都是可以逐年补缴的,但是需要缴纳滞纳金。
二、2023年社保哪几情况允许补交?对于一次性补缴,社保以下三类人群是容许进行一次性补缴的,分别是:补缴范围:这次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
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含男未满60 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和实行临时工缴费制度后的原临时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最新山东社保补缴新政策具体规定是什么?

Authorization and trust are the effective way of authorization.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山东社保补缴新政策年具体规定是什么?导读:社保的缴纳关系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但是有很多人的社保是断交的,社保断交后要进行补缴。
年山东社保补缴新政策的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山东社保补缴新规定主要是对补缴的范围、补缴的条件,补缴的比例和基数进行了明确。
一、补缴范围和条件(一)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具有我省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11年7月1日(含)以后,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补缴基数和比例(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
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
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
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
(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保补缴政策

社保补缴政策
1 社保补缴政策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在社会生活中,为保障个体和家庭在经济上发
生变故时,通过财政补助、引进社会公益性机构,对事故伤残、失业、病症等情况给于特定的福利待遇,来维护国民的社会基本权利的保障
制度。
社会保险包括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是市民受到社会保障的重要手段。
政府以补缴社会保险费为手段,旨在鼓励未缴费用者补缴社会保
险费,完善社会保险缴费制度,使参保人员(被保险人)享有社会保
险待遇。
那么,补缴的政策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1.补缴期限:企业在发现市民在五年内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应当
自发现之日起三个月内补缴;雇员在发现本人的五年内未参加社会保
险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两个月内补缴。
2.补缴标准:企业和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采取历史费率或最新
月收入根据参保人实际服务年限来确定补缴金额,总补缴金额按历史
费率确定。
3.补缴之日起已发生的待遇,按照原发生时间计算给予;未发生
的待遇,以补缴之后参保时间为计算依据。
4.申请补缴时,应提交补缴申请书,户口簿有无变更、企业领导
人变动证明以及由参保人本人签字的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等。
社保补缴政策的出台,一方面可以方便市民补缴社会保险;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鼓励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市民及时补缴,以维护他们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权益。
2023年恢复一次性补缴(2023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

最近网络上有消息称,从明天开始,关于一次性违规补缴的养老金将会被清除。
这个消息是真是假呢?我们一起来讨论一下。
其实对于广大的退休人员来说,养老金的各种动态他们都是比较关注的。
所谓一次性补缴养老金,指的是那些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是养老保险的缴纳年限却不符合最低的费标准,所以在退休的时候进行了一次性补缴。
补缴之后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待遇。
不过现在一次性补缴养老金这个政策目前已经全部关闭,普通人想要进行养老金的一次性补缴已经不再可能。
虽说一次性补缴养老金难度越来越大,但是对于清退一次性违规补缴养老金并没有相关的消息,那么这个消息又是从何而来呢?其实网络上之所以流传要对一次性违规补缴养老金进行清退,是因为山东省人社厅近日发布了一个关于规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在这份处理意见当中呢就明确提出了。
经过排查,如果养老金补缴属于违规补缴的,那么原则上违规补缴的年限将不予认可。
对于这部分违规补缴领取养老待遇的,他们的待遇将会被清退。
而这个规定将会从2023年的12月31号开始实行。
也就是说在山东省一些违规补缴的人很可能会被清退。
虽说我国已经不再允许一次性补缴,但是也有一些人铤而走险,通过一些不正规的渠道进行一次性的补缴,满足领取养老金的条件,以此来办理退休手续。
而这部分人要引起注意了,因为他们的退休待遇很可能将会被清退。
一旦被查实存在违规补缴的行为,那么社保机构就会告知对方需要一次性返还。
当然如果一次性退还有困难,根据意见还可以签订分期退还的协定。
不得不说这个举措比较人性化,也是比较贴心的。
当然一定有人是拒绝,那对于这部分人该怎么办呢?社保机构也是有应对办法的,对于那些已经在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根据山东省发布的这份意见,他们将会从每月的养老金中进行抵扣,或者呢是从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以及可继承的账户余额当中一次性全部扣除。
如果说账户中的这这些钱不足以抵扣或者呢当事人拒不配合社保机构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
社保补缴新规定整理

让知识带有温度。
社保补缴新规定整理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2023社保补缴新规定,仅供参考,喜爱可以(保藏)共享一下哟!社保补缴新政策1、人员范围具备4项条件的企业人员可“入保”曾在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工作过的人员,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一)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二)未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下同);(四)1996年1月1日前,与我省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补缴及待遇计发一次性补齐可按月领养老金。
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统一规定的补缴标第1页/共3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准,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全省统一的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入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
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详细补缴标准和月养老金水平见右表)。
今后国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以上补缴纳入人员由省按特别群体对待,另行讨论制定调整养老金方法。
2023社保补缴新规一、2023社保补缴取消了吗社保还是可以补缴的,只不过对于一次性补缴进行了限制;取消一次性补缴社保的制其实也是从大局考虑的,只要大家根据要求完成社保的缴纳,那么相关的待遇享受并不会受到影响。
另外,伴随着一次性补缴制的取消,也推出了不少利好方案;比如说取消参保户籍上的限制、缴纳社保时间变得更加敏捷等等。
2023年社保补缴新规定

2023年社保补缴新规定社保制度一直以来都是我国重要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一,为保障人民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推进,社保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
近日,我国发布了2023年社保补缴新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社保补缴相关事宜,并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公平合理的保障。
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保障问题也日益突出。
尤其是社保缴费问题,往往因为各种原因导致补缴和欠缴现象屡见不鲜。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并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我国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了2023年社保补缴新规定。
二、新规定概述1. 补缴标准与期限根据新规定,参保人员可以自愿选择补缴社保费用。
补缴的标准将根据缴费年限、工资收入等因素进行测算,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补缴期限也有所改变,一般为过去五年内的缴费,但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更长时间的补缴期限。
2. 补缴方式与流程为方便参保人员补缴社保费用,新规定亦规定了相关的补缴方式和流程。
参保人员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补缴,同时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缴费。
补缴流程将更加简化,以方便参保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3. 补缴费用的使用新规定还明确了补缴费用的使用范围。
补缴的社保费用将主要用于补足基本养老、医疗等社保待遇,确保参保人员获得应有的社会保障福利。
此外,也可以用于提高社保基金的偿付能力和合理运作。
4. 逾期补缴和罚款规定为规范补缴行为,新规定明确了逾期补缴和罚款规定。
参保人员如逾期未补缴,将根据逾期时间和应补缴金额计算罚金,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逾期补缴也将面临不同程度的处罚,以鼓励及时补缴社保费用。
三、影响和意义2023年社保补缴新规定的出台,对于社保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它将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灵活和便捷的补缴方式,使得补缴流程更为规范化和智能化。
其次,适当调整的补缴标准将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到公平合理的社会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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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保险补缴新政策有什么为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后烟台市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和职工中断缴费、应保未保等问题,根据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相关文件通知,烟台市人社局出台《关于贯彻鲁人社发[2015]29号文件进一步规范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企业因各种原因未给在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曾存在劳动关系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或中断缴费的人员及未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均可按规定补缴社保费。
什么人具备补缴条件?补缴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补缴的范围、年限和条件,主要区分企业职工身份和个人身份办理补缴。
对于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规定为烟台市企业职工与企业存续劳动关系期间,企业因各种原因未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法院判决(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调解)以及劳动监察和社保稽核部门检查的,企业应按生效的法律文书、整改通知书等为职工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对于个人身份补缴的,明确规定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满足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要求具有烟台市户籍,曾在烟台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或中断缴费的人员,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补缴。
个体工商户补缴,要求具有烟台市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者本人(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姓名为准,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家人及其雇工)可以个人身份申请补缴。
补缴有无年限?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最多15年个人身份补缴的,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0年,自2011年6月30日按“自后向前”原则倒序补缴,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年限最多15年,自办理补缴时间按“自后向前”原则倒序补缴,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所有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人员,补缴时间均不得早于1998年1月,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还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时间;有过机关和企事业工作经历的,补缴时间还不得早于其本人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最早工作时间。
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和已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人员不再按照通知办理补缴。
可补缴哪些险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都可以补缴通知规定,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按照烟台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各个险种起始缴费时间予以补缴;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规定执行。
补缴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作为累计缴费年限。
除对以企业职工身份补缴的人员补发补缴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金外,补缴人员补缴期间发生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均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申报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进行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按规定加收利息,2011年7月1日以后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以个人身份补缴《社会保险法》施行以前的社会保险费的,均以补缴时烟台市当年最低缴费基数进行补缴,补缴期间历年缴费工资指数统一认定为0.6。
关于缴费比例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比例,通知规定,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缴费比例按对应年度烟台市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执行。
以个人身份(含个体工商户)补缴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按补缴时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执行。
补缴需提供哪些证明文件?需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原始凭证通知重点强调了办理补缴所需提供资料。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的法律文书或劳动监察行政责令整改书和社保稽核意见书。
以个人身份补缴的,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可证明“有过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其他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原始凭证,包括有关获奖证书、企业集资凭证、入党入团志愿书及配偶、子女和直系亲属档案等各类历史实物证据。
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需向哪些机构提出申请?向社保关系所在地提出补缴申请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向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以个人身份补缴(含个体工商户)的,已参保缴费人员补缴中断年限的,在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劳动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从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属地原则,向现户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受理申请后,应汇总报当地人社行政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汇总上报市人社行政部门复审备案。
社保经办机构、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根据市人社行政部门审核通过的《补缴申报汇总审核表》,分别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职工和个人实施补缴。
个人一次性补缴15年的到账次月可享待遇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其出生时间的认定,统一按照本人申请补缴时提供的第二代身份证的出生时间为准。
2014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个人身份一次性补缴15年社会保险费的,其待遇领取时间为全部补缴费用到账的次月。
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又延长缴费至满15年的人员,其待遇领取时间为人社行政部门批准的时间。
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有关规定执行,70周岁以上人员统一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确定。
补缴2011年7月后社保需加收滞纳金通知规定,《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可按照中断年度的最低缴费基数、按“自后往前”的原则,补缴2011年7月以后中断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0%,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按补缴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执行。
补缴的医疗保险年限,只计算缴费年限,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从统筹基金中支付。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除法律特别规定的外,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8年1月(乡镇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
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进行全员补缴。
以个人身份补缴、有过工作经历、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且能够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对从未正规就业、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连续工龄认定条件的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其军龄不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对曾经因开除、除名、自动离职等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单位的人员,在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的工作年限,不得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以个人身份补缴人员均单独管理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人员,均做特殊标识、单独管理。
除正规就业调动转移外,到达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后,均在首次补缴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不足25年、女不足20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应按退休时缴费基数一次性补齐,未按规定补缴的,不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其中,对办理一次性补缴的女性参保人员,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政策执行,即年满55周岁且缴费满15年方可办理退休,若年满55周岁缴费仍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后按实际年龄办理退休。
按本通知规定补缴后到用人单位就业参保的女性参保人员,其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满十年以上,也可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办理退休。
烟台市政府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自1月1日起,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提高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具体标准由县市区确定,所需资金由县市区承担。
500元以下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仍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
该标准将从1月1日起执行。
与此同时,烟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今年5月份起,由每人每月6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元,105万烟台居民已享受了待遇。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分10个缴费档次目前,烟台百姓的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无缝覆盖。
烟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险每年最高缴5000元,最低为500元,分10个缴费档次。
市人社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07年,烟台开始探索建立月份正式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只要是烟台年7新农保制度,到了.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ab8的居民,就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眼下,烟台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500、600、800、1000、1500、2000、2500、3000、4000、5000,参照山东省标准。
该标准自1月施行,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采取按年缴纳的方式,每年到指定金融机构缴纳,多缴多得。
对重残、重疾等失去劳动能力的缴费困难群体,可以不受最低缴费标准的限制,但最低不得低于100元。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后,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地点或银行缴费。
以后每年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或银行继续缴费。
相关资讯:四、补缴人员如何办理退休?1、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缴费年限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五、补缴人员办理退休后是否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男不足25年、女不足20年的(含视同缴费年限),应按退休时缴费基数一次性补齐,享受基本医疗保险。
未按规定补齐基本医疗缴费年限的,不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