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办法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达到区分产品质量形成的各个过程和追溯要求,防止产品在这些过程中被错用和混用;可以追溯每个或每批产品的唯一性标识。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半成品、成品,以及顾客财产在接收、生产、交付过程的标识、可追溯性和产品的检测和监控状态的控制。
2 术语和定义2.1 产品标识:指用适当的方法在生产、服务运作全过程中对采购产品/材料、半成品、成品或包装物上做出适当的标记或标签。
2.2 可追溯性:指根据或利用所记载标识的记录,追溯一个项目或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用途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3 职责3.1 物资部是本程序的主职部门。
负责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和半成品/成品在库房内及物流过程中的标识的实施和管理控制。
3.2 各生产部门生产室负责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和半成品/成品在生产现场的标实的实施和管理控制。
3.3 品技部负责监督检查产品标识的完好性,当需要追溯时组织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记录。
3.4 采购部负责督促供应商作好原材料的标识。
3.5体系管理部门负责对标识管理及追溯性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管理流程4.1 标识的内容:4.1.1 产品类别的标识:如零件名称、规格、零件代码。
4.1.2 提供者标识:供方、顾客、班组、班次、操者( 工号)、检验员、设备号。
4.1.3 供货状态标识:正常供货、试生产供货、小批量供货。
4.1.4 检测和监控状态标识:合格品标识(绿卡)、待检品标识(黄卡)、不合格品标识(红卡)和让步接收品标识(蓝卡)。
4.1.5 区域标识:不合格区、合格区、待检区、返工区、在制品区、废品区、危险品区、库房中的库区库位等。
4.2 产品标识的范围:4.2.1 原材料、外协外购件等进货产品。
4.2.2 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白坯成品、涂装成品和机加成品。
4.2.3 顾客提供的产品。
4.3工作流程5 相关及支持文件5.1 《检验管理程序》5.2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5.3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5.4 《记录管理程序》5.5 《服务和顾客满意度管理程序》5.6 《搬运、存储、包装、防护管理程序》。
质量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质量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1目的和范围1.1统一管理公司工程产品质量标识,确保标识使用正确无误,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L2本办法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二级,其上级文件为《质量工作管理程序》。
此文件需要二级单位针对专业特点编制实施细则。
1.3本办法适用于二级单位(含分公司、子公司、事业部)及直管项目部、自管项目部。
2相关术语2.1标识:为了向公众传递的信息而将简单易懂的单词和短语结合图形、符号设计制作成某些指示、说明或规定的信息牌或文件记录。
2.2可追溯性:通过记录标识,对某个物项活动的历史情况、应用情况或物项所处的位置进行追溯的能力。
3本规定主要应对的风险点标识不清或不正确,特定的信息无法传递或信息错误,需要追溯时无法进行。
4管理原则实事求是,分类管理,各负其责。
5管理职责5.1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公司工程产品质量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及控制活动,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2二级单位1.2.1负责本单位施工场所、生产场所合理设置符合要求的质量标识,并对施工现场质量标识的设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5.2.2对本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质量标识设置和使用的培训。
5.3直管项目部及二级单位所属项目部、中心、厂处、事业部、车间5.3.1负责现场质量标识设置、使用及维护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指导, 并对上级部门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及反馈。
15.3.2随着工序的变化,负责组织对各工序进行质量评定合格后的标识实施与管理。
5.3.3负责对现场员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使其熟练掌握现场各类质量标识的含义,遵守现场各项质量管理规定,避免随意破坏质量标识。
5.3.4负责对现场撤销的标识牌进行分类回收保管、二次利用、销毁处理。
5.3.5负责将质量检验、试验的原始数据作为备查资料在项目部资料室存档, 以便在需要追溯时能追根溯源。
6管理内容、程序6.1标识的分类6.1.1质量标识的外在表现方式为标识牌,标识牌分为即贴型标签、印戳型标牌、悬挂型标牌、直立型标牌、二维码标牌、书写(刻字)型标牌、钢印标记等。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办法

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办法背景介绍现代制造业中,产品的品质和可追溯性已成为消费者和监管部门非常关注的问题。
其中,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是保证产品品质和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就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产品标识产品标识是对产品进行唯一识别的一些标志,通常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批次号、序列号等。
它可以使得生产过程中能够准确的进行追溯、识别和管理,同时也方便了售后服务等工作。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是产品的命名,用于区分不同种类的产品。
产品名称应当具有唯一性、简洁性和易于根据名称理解产品用途等特点。
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名称应当被加入到产品标识的信息中。
型号产品型号是标识产品的一组字母和数字,通常由制造商给定。
它可以反映产品硬件和软件等方面的特征。
产品型号同样应当被加入到产品标识的信息中。
批次号产品批次号是用于区分不同批次产品的一组字母和数字。
批次号可以反映产品生产所依据的工艺和技术特点。
批次号应当被加入到产品标识的信息中,以在需追溯产品批次时进行使用。
序列号产品序列号是唯一区分每台产品的一组字母和数字。
序列号记录在产品标识中,主要用于追溯具体某一台产品的生产和使用情况,方便进行售后服务和质量追溯。
可追溯性控制可追溯性控制是利用产品标识实现对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控制和管理。
它包括产品的追溯、回溯和追责。
产品追溯产品追溯是指利用产品标识对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溯源,唯一定位每件产品的生产时间、生产工艺、生产人员等信息,以便在生产、质量问题以及案件调查等方面的需要时,可以迅速掌握有关信息。
产品回溯产品回溯是指基于产品标识,回溯产品的生产、流转和使用情况。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以通过回溯得知是哪个批次的产品出了问题,需要进行召回或修复等措施。
追责产品质量问题的追溯,可以确定责任人,从而追究相关责任。
实施办法下面是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的实施办法。
生产环节对每个产品在生产过程中设置不同的产品标识,记录制造、装配、检验等每个环节的技术条件、工艺参数、质量控制记录等信息,确保一致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实用文档】产品标识、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广州蓄电池企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产品标识、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GX/QG/技1-2001为了防止产品标识、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混乱、无序,必须完善管理,本办法对产品标识、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工作提出如下规定:1 产品标识的要求1.1 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使用适宜的方法识别产品,标识的内容包括:代码和型号、规格、数量、检验状态、有效日期等。
1.2标识应贴放于显眼的地方,并应保证标识在流动过程中不会丢失或损坏。
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由产品质量部根据随行资料对其重新鉴别,未经鉴别不得投入使用。
2 原材料标识方法原材料进入本公司后,需由仓库统一安排位置存放,用物料卡或标牌作标识,上面填写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检验状态用区域区分。
3 程产品标识方法3.1 铅粉制造完工后依次存入1~6号贮存箱中,并由操作者在《铅粉工艺记录表》中作存入的时间标识;3.2 板栅铸造后由操作者用标识纸作型号、生产时间、有效期、合金代号、数量等标识,并由质检员签名确认;3.3 涂填后的生极板由操作者用标识纸作型号、生产时间、铅膏配方代号等标识,并由质检员签名确认;3.4 极板的化成由机房操作者在《极板化成工艺记录表》中作型号、生产时间的标识记录,质检员在该表填上每部机化成的批号;3.5 极板干燥、整选后由操作者在每批极板上作型号、生产日期、数量、批号等标识,质检员同时作出合格的标识;3.6 极板在生产过程时,应按《极板(板栅)编号办法》规定,在“半成品标识”或“移交单”表中,标上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检验等代号标识;3.7 蓄电池槽、盖在生产过程时,应按《槽、盖工艺守则》规定,在“移交单”标上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检验等代号标识;3.8 铅零件在生产过程时,应按《铸造铅零件工艺守则》规定,标上型号、数量、生产日期、检验等代号标识;3.9 电池装配时,在生产记录的“任务表”上填写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
装配(富液式池化成)完成的产品,应区分检验状态;3.10 产品检验合格后由产品质量部属下质检员打印上产品的流水号、生产日期、班组代号、检验代号等可追溯标识;3.11 成品包装过程中,生产车间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包装标识的规定,检查核实成品外包装上的标识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成品包装标识与成品上的标识一致。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1目的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工程项目施工、设备维护工程服务和经营过程中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标识要求,以便在需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经营过程及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设备维护过程中从合同、原材料、设备、制作加工、检修、调试到交付全过程的标识和追溯管理。
3规范化引用/应用文件3.1引用文件≪χχχχ公司现场安全标识管理标准》3.2应用文件《现场安全标志管理办法》《监视、测量设备和计量管理办法》《检修设备解体工作管理办法》《检修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竣工资料编制管理办法》《产品防护管理办法》《焊接技术管理办法》《焊接质量管理办法》《检修文件包管理制度》4术语与定义4.1设备标识:包括名称标识、参数标识、状态标识、颜色标识等。
——名称标识:设备中文名称、设备编码,即设备标牌——参数标识:设备制造单位标注的设备主要设计参数、形式或型号、出厂年月、制造单位,即产品铭牌——状态标识:分闸、合闸、合格、不合格、运行中、待检修、待试验、停运、过负荷、超期服役等设备状态的标识——颜色标识: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等电气设备本体相色,设备的分闸、合闸、急停按钮颜色、电线电缆颜色等标识4.2安全标识: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标识。
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边框)或文字构成。
包括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四大类型。
——禁止类:表示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些行动一警告类:表示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警告人们可能发生的危险一指令类:表示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识一提示类:表示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的图形标识4.3生产用具标识:安全工器具、测试设备、手工具、用电设备、特种设备的存放位置标识、名称编号标识、技术参数标识、数量标识、检验合格标识、操作程序等标识。
4.4划线:利用线条对区域进行功能划分或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和警告。
5职责5.1生产技术部为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确保货物和产品持续追踪和识别的一种管理体系。
该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能够对产品在生产、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追踪和控制,以保证产品品质和安全性。
下面将对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进行更详细的讲解。
(一)基本原则1.标识唯一性原则:对于所有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应当有一个唯一的标识号,以便进行追溯与管理。
2.标识可追溯原则:对于所有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必须能够追踪它们的来源、制造过程和分销渠道等相关信息,以保证最终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
3.标识可靠性原则:标识必须要充分明确,易于识别,而且持久性良好,能够在生产、运输、销售的过程中不受影响地存在。
4.标识实时性原则:对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标识,必须保证其与产品实时联系,并且在生产过程结束后能够保存相关的数据信息,以便产品追溯。
(二)管理流程1.标识分类:对于要进行管理的产品,需要进行分类,并对每一类产品分配一个唯一的标识编号,以方便其在生产、运输及出售过程中的管理。
2.标识应用:对于每一个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都应该加入相应的标识,以保证产品的唯一性以及供应链中的可追溯性。
同时标识应该在生产结束后及时记录相应的数据信息。
3.标识管理:对于所有的标识,必须要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因标识错误或管理不当等原因可能出现的问题。
同时,对于标识错误或非法操作应进行相应的纠正和处罚。
4.标识追踪: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可以通过识别标识实现产品的追踪,包括产品的来源、生产厂家,生产时间、生产地点,运输过程、销售过程等。
(三)管理要求1.明确责任:对于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管理需要设定相应的责任人,明确其职责和权利,并确保管理流程的有效性和连贯性。
2.进行培训:为了确保员工对于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体系的操作准确性,必须针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
3.健全管理体制: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确保全面有效地检查和测试标识、标牌的标记和可追溯性,并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1.目的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的各阶段为防止混用,以适当方式标识产品。
当合同、法律规定或管理需要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对每个或每批产品进行唯一性标识。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的各阶段需要标识的产品。
3. 定义3.1产品标识:指用适当的方法在生产、服务运作全过程的采购产品/材料、在制品、成品或包装物上做出适当的标记或标签。
3.2可追溯性:指根据或利用所记载标识的记录,追溯一个项目或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或用途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3.3检验与试验状态:指材料或产品有无进行检验和/或试验,以及经检验和/或试验之后合格与否的状态。
4. 职责4.1生管与制造部门负责接收、生产和交付各阶段产品的标识、维护。
4.2品保负责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督。
5. 流程与内容5.1 批量追溯控制方法流程见附件。
5.2标识策划5.2.1产品标识方法:各检验、生产过程、仓库贮存阶段的所有产品、原材料/辅助材料、在制品、成品等,各部门均需根据产品实际所需的标识状况和本部门实际的生产状况对其以适当的标识方法进行标识;产品标识的方法可用标签、批次号、颜色、符号、装载容器、堆置区域等形式进行划分,标识应清晰和易于识别。
5.2.2检验、试验状态分类与分区:1) 检验、试验状态由检验和/或试验人员确定;2) 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域存放:a. 未经检验、试验------------未检验/试验区b. 已经检验、试验待定--------待定区c. 已经检验、试验不合格------不合格品区分别用:、待定品、合格品、不合格品(又可分废品)文字或标牌进行标识。
5.2.3状态标识方法1)制造部门根据公司材料或产品的检验与试验状况并结合公司生产现场现有的空间与“6S”规划出各检验过程和各生产车间材料或产品的储存和存放区域。
2)各单位必须确保本单位的检验与试验状态之规划区域和标识牌清晰、清楚并得到保护;必须要求本部门的所有人员理解、遵守并执行检验与试验状态的规定。
产品标识及追溯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及追溯管理制度1、目的公司建立并实施可追溯性系统,以确保能够识别产品批次及其与原料批次、生产和交付记录的关系。
根据终产品标志和批次编码,及产品生产储存和交付过程中的记录,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以便对体系进行评估,使潜在不安全产品得以处理,并确保不安全产品的及时和完整撤回,证实可追溯性。
2、范围适用于原材料批次、半成品、终产品的标志和批次编号及产品生产、储存和交付等可追溯性的标识、记录等过程的可追溯性控制与管理。
3、职责(1)质检部门负责进厂产品和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状况标识并负责指导、监督,进厂产品和过程产品的终产品标识及批号等相关记录,对产品的可追溯性进行管理。
(2)仓储部负责本公司原辅料及库存产品的标识,并保证产品销售过程的追溯工作。
(3)原料、在制品、终产品由生产部负责标识。
生产部、仓库、化验室可按可追溯性控制要求负责实施并维护可追溯性的各种标志、批号、记录管理(4)由销售部按文件的要求终产品标志、批次及相关记录,通知相关方并实施对有问题的产品召回。
按召回措施要求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组织应根据终产品的标志和批次编码、产品生产、储存和交付过程中的记录,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标准要求可追溯系统能够识别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的直接供应方,以及终产品的直接顾客。
为确保该系统的有效性,可在可追溯性记录的有效期内对其进行评估。
可采取定期演练的方式或对实际发生的问题进行追溯,来评估可追溯系统。
可追溯性记录的保存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保质期和顾客要求,以确保不安全产品的及时和完整撤回,并证实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
(1)采购产品标识①标识种类a.标签:指挂牌或贴签b.记录:记录本、台帐、流程卡C.记号②质管部负责原辅材料质量状态的标识,内容主要有:合格、不合格、待检等。
标识可用产品本身的标识,如原标识不清或不易被辨认的,可由仓管员挂产品标识卡,填写相应的内容。
一般包括品名、编号、规格、型号、重量、数量、进厂时间和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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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 B3100GQAQ(2004)297
QG605204-2004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齿轮总厂企业标准
QG605204-2004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2004-04-07发布2004-04-15实施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
QG605204-2004
前言
本标准依据QG000101《管理标准编写规则》、及QG500001《质量手册》和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 - L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标准化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经营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哲、朱芳、高玉其、赵冷冰、王建新、胡海燕。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下称总厂)经营厂的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TS16949-2002 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ISO 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与术语》与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以及QS9000《质量体系要求(第三版)》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各标准之间有矛盾的,以ISO/TS16949:2002为准。
3.1
产品标识
指产品从毛坯开始到交付阶段需可追溯性场合所用的各种标签、标牌或印记。
3.2
检验标识
指产品从生产到交付过程中所有人员对已检验过零件进行的标识或印记。
4 职责
详见第5部分“管理内容与办法”中“责任人”一栏。
5 管理内容与办法
6 报告与记录
详见第5部分“管理内容与办法”中“支持文件/相关记录”一栏。
7 修订记录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产品流转跟踪卡
汽齿(采)Y-01-256上汽股份汽车齿轮总厂
零件图号:产品流转跟踪卡零件名称: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合格待装外购件批号跟踪卡
附录C (规范性附录)变型标识卡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附录E
(规范性附录)
变速箱总成标识卡
变速箱总成标识卡
型号:
产品名称:变速箱总成
数量:
厂名: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厂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路500号
生产日期:
附录F
(规范性附录)
4T65E变速箱总成标识卡
4T65E变速箱总成标识卡
附录G
(规范性附录)
F15变速箱总成标识卡
附录H (规范性附录)
提货单
附录I (规范性附录)
送货单
QG605204-2004
上海汽车齿轮总厂送货单
收货单位:地址:送货原因:200 年月日
15
附录K
(规范性附录)
猎豹系列总成入库编号记录表
猎豹系列总成入库编号记录表
年月
附录L
(规范性附录)
总装追溯数据零件清单
QG605204-2004
总装追溯数据零件清单
变速器型号:总成编号:首件末件
18
QG605204-2004
附录L
(规范性附录)
产品缴库单
产品缴库单
缴库部门年月日汽齿(生)Y-02-02
仓库收料检验员缴库经办人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