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有偿家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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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签发:武俊秋

编号:2019― 21

利津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9年“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

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学区,县直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9〕4 号)和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方案的通知》(东教办发〔2019〕)16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3月至8月在全县中小学校继续组织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树立典型

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领导、统筹部署,明确责

任,采取有力措施,迅速组织学习。要列出学习目录,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19〕4 号)、《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等文件精神。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树立高尚道德情操,自觉拒绝有偿补课等违规违纪行为,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要加强典型引领,大力宣传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特别是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齐鲁最美教师等人物事迹,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

二、高度重视,全面自查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全面自查,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调度,成立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以解决当前教师队伍中存在的有偿补课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自查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逐校逐人摸清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实行“零容忍”。自2019年4月1日起,对仍然明知故犯、顶风违规补课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停职,待查处理。经查实从事有偿补课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处理。各单位务于3月28前组织每一位教职工人人签订《承诺书》(首页附教师签字汇总名单,单位盖章),一式三份,学校、本人、县教育局各执一份。3月29日前以学区、县直学校为单位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备案。

三、畅通渠道,接受监督

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面向社会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承诺制度,畅通举报反馈渠道,通过官方网站、公示栏、家长会等方式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和市教育局“东营师德师风专项治理”微信公众账号,采取“随手拍”、“即时报”等举报方式,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查实力度,积极构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查,落实责任

县教育局将组织专项督导组,结合各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开展实地督查工作,跟进诊断自查效果,重点督查中小学师德“十条红线”贯彻落实情况,重点盯紧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各县直学校、学区是专项治理活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将专项治理活动落细落实。县教育局将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敷衍、效果不佳、整改不力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专项活动工作情况报县教育局人事股,专项活动期间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前应将专项治理活动情况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

2、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树师德、正师风”治理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活动的通知》

3、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

4、教师签订承诺书情况汇总表

利津县教育局

2019年3月27日

利津县教育局办公室2019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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