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

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
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

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细则

1、目的

为了更好的落实好公司环境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切实降低粉尘排放,减少水污染,降低噪音,充分发挥各坏保设施的作用和环保管理人员的职责,保护和改善公司区域坏境质量,保障身体健康,促进生产与环保协调发展,为公司创造更为广阔的生存发展空间,制定本考核细则。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X水泥有限公司环保监督与考核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环保职能人员经常去生产现场检查。

3?2各工段管理人员要加强设备的日常巡检与检查,确

保完好率与运行率。

3.3岗位操作工要按时定点进行巡检,现场观察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设备完好运行。

4、一般规定

4. 1各岗位人员考核细则

4.1.1生产线各岗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巡检设备一次扣2分。

4.1.2所属岗位巡检或控制职责范围内设备未按规定正常运行而未发现一次,扣5分。

4. 1. 3巡检工每小时应至少检查一次主要除尘设备的排放口,发现排放异常应立即通知相关领导,除尘设备排放口排放异常未发现或发现未及时报告一次扣5分。

4.1.4按时真实的做好环保收尘设施的运行记录,未按时填写记录一次,扣2分,记录弄虚作假,不真实一次扣10 分。

4.1.5各岗位人员对所属环节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能处理的要及时予以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能处理而未处理或未及时上报的,扣5分。

4.1.6岗位人员分析问题后,维修人员不及时处理一次扣3分。

4. 1.7操作工如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人为设备损坏者,扣2分,罚款50—200元。

4. 2各工段考核细则

工段管理人员违反以下内容者,由生产品质部按以下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 2. 1工段长每天不按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每次对该工段长罚款50元。若设备运行效果不良视而不见,不作为一次罚款100元。

4. 2.2没有经过审批随意关停设备,每次对该工段长罚款50元,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由相关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4. 2.3设备更换的润滑油时必须回收,按照废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油更换过程中防止抛洒、滴漏,设备更换或加入润滑油结束后,应将地面残油处理干净,否则对该工段长处罚50元。

4. 2.4同一问题连续两次被发现,从第三次开始,加倍处罚。

4?3各部门考核细则

部门管理人员违反以下内容者,由污染治理小组按以下制度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

4. 3.1生产品质部每月不按规定组织检查设备,对生产品质经理处罚50元/次。发现严重问题,不下发检查通报,不限期整改和复检,对生产品质经理处罚100元。

4. 3. 2生产部不随机对设备运行情况和运行效果进行抽查,对生产部副总处罚50元。并对各岗位人员和各工段管理人员的环保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对生产部副总处罚100 元。

4?3?3工段设备检修时,未将设备列入检修计划,对设备所在工段负责人处罚50元/次,列入计划未组织检修,对生产品质部经理处罚100元/次。

4. 3.4工段设备的检修质量不达标,未做处理决定,对生产品质经理处罚100元/次。

4. 3.5生产品质部不按期组织内部污染物检测,对生产品质经理处罚50元/次,生产部不按期联系上级环保部门检修检测,对生产部副总处罚50元/次。

4. 3. 6环保排放污染物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分析上报数据,

每拖延一天,对质量管理经理处罚50元/次。

4. 3.7设备备品备件未按规定时间进购到位,每拖延一天,对物资供应经理处罚50元/次。

4. 3.8综合管理部不制定对员工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对人力资源经理处罚50元/次,不按规定委派外部培训环保专业人员,对人力资源经理处罚100元/次。

4. 3.9生产品质部不按规定组织全公司环保培训,对生产品质经理处罚50元/次。

4. 3. 10生产部不及时填报污染物排放表,对生产部经理处罚50元/次。

4. 3. 11财务部不按规定按期缴纳排污费,对财务部经理处罚50元/次;不建立坏保账目,对财务部经理处罚100元/次。

4. 3. 12工程部不按规定争取环保专项资金,对工程经理处罚100元/次,生产品质部不配合提高相关资料,对生产品质经理处罚100元/次。

4. 3. 13同一问题连续两次被发现,从第三次开始,加倍处罚。

4. 4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考核细则

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人员违反以下内容者,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按以下制度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

4. 4.1因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工作疏忽或管理不当而产生重大环保事故者,处以每人200-500元的经济处罚。

4. 4.2设备技术难题不组织会议分析解决,处以每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4. 4. 3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不组织抽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者,处以每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4. 4.4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不组织公司环保工作的宣传,处以每人50-100元的经济处罚。

4. 5个人奖励

4. 5.1能及时发现环保事故隐患,并避免事故发生者,给予表扬,并奖励50-200元/次。

4. 5.2对公司环保提岀有价值性意见并被公司采纳实行的员工予以500—1000元的奖励。

4. 5. 3环保做出特殊贡献的予以1000—2000元奖励。

4?5?4对本岗位环保设施使用、操作较好,三个月内排放未岀现重大异常情况的岗位操作人员奖励100-400元;

4. 5.5对公司环保设施监督、管理较好,三个月内未岀现重大异常情况的生产部、生产品质部管理人员奖励100-400 元;

4. 5.6奖金来源:公司工会劳动竞赛奖励基金。

4. 6环保管理考核机构和程序

4.6.1总经理办公会为环保考核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全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及污染防治小组的工作进行考核;

4. 6.2污染防治小组为公司环保工作的管理机构,对公司各环节、各部门、各工段的环保工作监督考核,有权进行环保考核处罚及奖励;

4. 6. 3生产部、生产品质部为环保管理工作的主要部门, 对各工段的环保工作监督考核,有权对工段管理人员和岗位人员进行环保考核,有权进行环保考核处罚及奖励;

4?6?4各工段长对本工段的环保管理工作负责,有权对

本工段各岗位人员进行环保考核;

5、监督与检查

5.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总体监督检查。由生产品质部负责对设备设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2生产品质部有权对不落实本责任制度的生产工段或个人进行处罚或奖励。

环卫工人管理制度3

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一、工作定额标准 根据建设部2008年下发的《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标准,结合我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现将永安街、平安街划分为人工清扫街,每个环卫工人的清扫作业面积是300㎡,滨河北街(二环)、滨河南街(三环)为人工配合机械清扫街,每个环卫工人的清扫作业面积滨河北街(二环)为7000cm2滨河南街(三环 )为8000 cm2。 二、作息时间 1、永安街、平安街上午普扫工作必须在早7:00前完成,夏季(5月1日—10月30日)保洁从早8:00至晚20:00结束;冬季(11月1日—4月30日 )保洁从早8:00至晚19:00结束(保洁实行三班倒工作制),不间断保洁。 2、滨河北街、滨河南街、小庙子三岔路、西北出入口、贾家湾上午普扫工作必须在早7:30之前完成,保洁从早8:00至中午12:00结束,下午13:30至晚19:00结束,实行两班倒工作制。 3、巷道和部分路段,上午普扫工作必须在早7:30前完成,实行上下午定时保洁制(根据清运组的清运时间,来完成巷道内垃圾的清除任务)。 三、工作职责 1、要树立爱岗敬业精神,不怕脏、不怕累。按照“十不准”的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好清扫保洁任务。 2、上岗时,统一着工作服,戴工作证,严禁着便装上岗 ,严禁迟到、早退,严禁长时间脱岗,严禁坐岗和扎堆聊天。 3、各主、次街道,清扫和保洁收集的垃圾,都要收集到大小垃圾箱内,严禁将垃圾散落在街面上。 4、主次街道的保洁人员,要负责各自路段所有果皮箱的清洗工作。果皮箱和小垃圾桶有倾倒和损坏的,要及时处理或报请管理人员,严禁在果皮箱和大小垃圾桶内焚烧垃圾。环卫工负责各自区域内垃圾桶的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的由责任区的环卫工负责承担。 5、要爱护工具,凡丢失工具的,要照价赔付,环卫工人使用的小推车,严禁外借,要经常维护保养,需要修理的要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修理。 6、垃圾箱、垃圾桶周围不得有垃圾积存,如有发现,要及时清理。 7、环卫工人上班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上访闹事,

环卫工人管理细则

环卫工人管理细则 环卫工人管理细则 第一部分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及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简介: 康巴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是康巴什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设的职能部门,是新区城市管理的主要机构,对新区城市建设提供公共事业管理与服务。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计划,研究制定新区市政事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对新区内的市政、环卫进行规范、管理和服务。 二、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 (一)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 环境卫生管理所是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康巴什新区的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管理。主要包括新区各条道路的清扫保洁、环卫工人管理、公共厕所的管理等。根据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美化新区的市容环境贡献力量,属新区服务性机构。 (二)环卫工人及环卫管理简介 1.环卫工人属于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容环卫所的聘用工人,是所内的基层组成部分,分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两种。环卫工人主要负责新区各条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新区突发性 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新区环境卫生的重要保证,也是创建优美、整洁的卫生城市的重要核心力量。 2.环卫工人管理是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一项重要工作。环境卫生管理所管理人员根据所制定的新区环境卫生质量卫生标准和新区环卫工人考核管理办法对环卫工人

出勤到岗、日常保洁等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负责工人的招聘、培训、日常请销假管理、劳动用品及工资等福利待遇的发放等工作。 3.为了体现优秀的管理理念,体现管理工作的公正和公开,环卫工人管理采用层级管理的办法,即:从管理人员至环卫工人共分为六层,逐层下达任务,逐级管理。(管理层级详见附表一)。 4.为了加强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结合新区实际及公用事业管理局各项制度,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部分康巴什新区环卫工人管理细则 第一章环卫工人招聘录用、工资待遇一、环卫工人招聘 (一)招聘方式多样化: 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主要采用的是向周边地区各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到周边各旗区就业局发布招聘公告、内部工人推荐、劳务输出等一些快速有效的方式。 (二)人员招聘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无违法乱纪前科; 2.热爱劳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3.合同工要求男工年龄在18到60周岁之间,女工年龄在18到55周岁之间,且身体状况良好;年龄超过合同工标准但身体状况良好,能适应环卫保洁工作的工人可酌情按临时工聘用; 二、工资待遇 1.月工资1500元,绩效工资500元,不安排食宿; 2.合同工从正式招用当年起每续签合同一年增发工龄工资30元/月,组长岗位津贴100元/月,通讯补贴50元;; 3.试用期内工人工资待遇同上;

(新)环卫工管理制度

环卫工管理制度 为了增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使保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更好的为群众服务,创造宜居宜业的文明城区环境,依据乌鲁木齐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必须按规定的着装上岗,不得脱岗、迟到、早退、换岗、替岗。 2、保洁的路段实行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3、必须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时间清扫(凌晨全面清扫:夏季7:30以前扫完,冬季8:30以前扫完,下午3点重点清扫),做到主干道两扫全天保洁,次干道两扫勤保洁,巷道一扫勤保洁,清扫保洁率须达到98%以上。 4、道路保洁要求要达到“五不五净”:“五不”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纸屑果皮、不漏收堆、不乱倒垃圾“五净”路面净、路沿净、人行道净、树坑墙边净、果皮箱净。 5、冬季冰雪清除,实行边下边扫,主干道三日内、次干道五日内、巷道七日内所有的积雪清除完毕,达到冰雪清除的标准要求。 6、责任区段内的小广告必须及时清理。 二、督查制度

1、督查人员包括街道全体干部职工、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居民。 2、督查范围包括辖区所有道路的保洁、小广告的清除、垃圾的清运、保洁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冬季冰雪清除、卫生费的收取等。 3、街道环卫站专门成立1—3人的环卫督查组,每天不少于一次不定时对辖区的道路进行督查。 4、督查出的问题,由环卫站负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督查人员。问题严重的,街道发督查通报,并报送街道书记和主任。 三、考勤制度 1、清扫保洁人员的人事管理由市容科统一管理。 2、保洁员的考勤由各保洁班长直接负责并如实进行填写,每月由各社区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党政办。 3、保洁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事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级进行审批,先休息后请假按旷工处理。事假三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劳动保障所备案。事假三天以上的,由街道领导批准,并报劳动保障所备案。 4、保洁员每请事假一天,扣除当日工资,事假最多只能请十天假。 5、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按旷工1天计算、旷工

环卫工细则管理制度

环卫工人管理细则 第一部分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及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简介:康巴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是康巴什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设的职能部门,是新区城市管理的主要机构,对新区城市建设提供公共事业管理与服务。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计划,研究制定新区市政事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对新区内的市政、环卫进行规范、管理和服务。 二、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 (一)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环境卫生管理所是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康巴什新区的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管理。主要包括新区各条道路的清扫保洁、环卫工人管理、公共厕所的管理等。根据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美化新区的市容环境贡献力量,属新区服务性机 构。 (二)环卫工人及环卫管理简介 1. 环卫工人属于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容环卫所的聘用工人,是所内的基层组成部分,分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两种。环卫工人主要负责新区各条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新区突发性 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新区环境卫生的重要保证,也是创建优美、整洁的卫生城市的重要核心力量。 2. 环卫工人管理是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一项重要工作。环境卫生管理所管理人员根据所制定的新区环境卫生质量卫生标准和新区环卫工人考核管理办法对环卫工人出勤到岗、日常保洁等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负责工人的招聘、培训、日常请销假管理、劳动用品及工资等福利待遇的发放等工作。 3. 为了体现优秀的管理理念,体现管理工作的公正和公开,环卫工人管理采用层级管理的办法,即:从管理人员至环卫工人共分为六层,逐层下达任务,逐级管理。(管理层级详见附表一)。 4. 为了加强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结合新区实际及公用事业管理局各项制度,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部分康巴什新区环卫工人管理细则 第一章环卫工人招聘录用、工资待遇一、环卫工人招聘 (一)招聘方式多样化: 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主要采用的是向周边地区各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到周边各旗区就业局发布招聘公告、内部工人推荐、劳务输出等一些快速有效的方式。 (二)人员招聘要求: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无违法乱纪前科; 2. 热爱劳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3. 合同工要求男工年龄在 18 到 60 周岁之间,女工年龄在 18 到 55 周岁之间,且身体状况良好;年龄超过合同工标准但身体状况良好,能适应环卫保洁工作的工人可酌情按临时工聘用; 二、工资待遇 1. 月工资 1500 元,绩效工资 500元,不安排食宿; 2. 合同工从正式招用当年起每续签合同一年增发工龄工资 30元/月,组长岗位津贴 100元/ 月,通讯补贴 50元;; 3. 试用期内工人工资待遇同上; 6. 正式上岗签订劳动合同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项保险。 三、劳动安全保障 2. 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工人享受合同工待遇。我局为合同制工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3. 按照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动卫生、安全生产等规定,创造必须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提供必要的劳动服装、工具及保护用品等。

环卫工人安全作业规定

环卫工人安全作业规定 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城市生活凝聚着环卫工人的辛劳和汗水。 不过城市的管理上,对于环卫工人的管理具体有什么细则呢?下面就随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吧!环卫工人管理细则第一部分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及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简介:康巴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是康巴什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设的职能部门,是新区城市管理的主要机构,对新区城市建设提供公共事业管理与服务。 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计划,研究制定新区市政事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对新区内的市政、环卫进行规范、管理和服务。 二、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一)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环境卫生管理所是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康巴什新区的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管理。 主要包括新区各条道路的清扫保洁、环卫工人管理、公共厕所的管理等。 根据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美化新区的市容环境贡献力量,属新区服务性机构。 (二)环卫工人及环卫管理简介1.环卫工人属于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容环卫所的聘用工人,是所内的基层组成部分,分合同制工人和

临时工两种。 环卫工人主要负责新区各条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新区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新区环境卫生的重要保证,也是创建优美、整洁的卫生城市的重要核心力量。 2.环卫工人管理是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一项重要工作。 环境卫生管理所管理人员根据所制定的新区环境卫生质量卫生标准和新区环卫工人考核管理办法对环卫工人出勤到岗、日常保洁等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负责工人的招聘、培训、日常请销假管理、劳动用品及工资等福利待遇的发放等工作。 3.为了体现优秀的管理理念,体现管理工作的公正和公开,环卫工人管理采用层级管理的办法,即:从管理人员至环卫工人共分为六层,逐层下达任务,逐级管理。 (管理层级详见附表一)。 4.为了加强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结合新区实际及公用事业管理局各项制度,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部分康巴什新区环卫工人管理细则第一章环卫工人招聘录用、工资待遇一、环卫工人招聘(一)招聘方式多样化: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主要采用的是向周边地区各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到周边各旗区就业局发布招聘公告、内部工人推荐、劳务输出等一些快速有效的方式。 (二)人员招聘要求: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无违法乱纪前科;2.热爱劳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

临聘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临聘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1、按时上班,迟到、早退、离岗10分钟(含)以内的,扣0.2分;10—30分钟(含30分钟),扣0.5分;超过30分钟的按旷工处理,扣1分。一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含3次)者待岗一个月。 2、持证上岗,衣着整齐,违者每次扣0.2分。 3、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违者每次扣1分;上班或下班时在公共场所打牌,扣1分,并作一个月的待岗处理;上班看打牌,每次扣0.2分。 4、责任路段内公路、游步道两边50米可视范围内的垃圾未及时清理,每次扣0.2分。 5、水库、湖面漂浮物未及时清理,垃圾池如贮满未及时报告股室负责人,每次扣0.2分。 6、公路护栏、垃圾桶、石凳以及其它公共设施、旅游设施的污垢未及时清洗,每次扣0.2分。 7、景区垃圾池、桶必须每天清理,无焚烧或掩埋垃圾,垃圾桶未日产日清,每次扣0.2分。 7、发现路段耕牛上路,未及时驱赶,每次扣0.1分。 8、热诚为游客服务,游客求助如有推诿或态度恶劣,每次扣0.2分。

9、未制止游客乱刻乱画,未制止景区村民、经营户及游客乱扔垃圾、抽烟,每次扣0.2分。 10、严禁在景区非吸烟点吸烟,违者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11、本人以及直系亲属不得从事带香拉客、围车围客、非法营运等违反景区规定的活动,一经发现,是直系亲属的扣1分,是本人的予以辞退。 12、因工作失职、岗位上不作为,被市、区领导批评和新闻媒体曝光的,经核实确属人为责任的,扣责任人2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13、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从股长调度,布置的任务未及时完成或完成不到位,工作不作为的每次扣1分。 (备注:人民币100元折合1分。)

环卫所工人管理制度

环卫工人薪酬与考勤制度 1、工资实行底薪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底薪1000元/月,满勤及工作认真负责每月加50元。绩效工资每月200元,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2、清洁工每天要按时上班,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并找人按时完成当天的任务。 3、清洁工和保洁员有下列行为的,予以经济处罚,从绩效工资 中扣除:①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不及时的,罚款5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②清洁工一次不清扫的,罚款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③不按规定着装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 倍罚款。 4、清洁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清退:①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清扫和保洁不彻底、不认真的;②一个月内无故三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的。 5、对清洁工的考勤与考核工作由环卫所执行。镇城建办负责监 督管理。

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环卫工人的管理,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夯实工作责任,完成清扫保洁任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扫保洁人员必须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勤勤恳恳,按时完成清扫保洁任务。 二、清扫保洁人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食堂、门市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三、道路清扫坚持一把扫帚扫到底的原则,街道实行不间断保洁作业制,(早8: 00 前必须清扫干净、上午10 时至12 时上街维护,下午2:30 至5:30 清扫维护)。 四、路面必须达到“四无、六净、二不”标准,(四无:路面无落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杂物;无积水;无人畜粪便;无各类垃圾漏收堆积;六净:路面净,下水口净,人行道净,树坑墙根净,绿化带净,垃圾容器净;不丢堆、不漏段)。 五、上岗时,必须着标志服,服从管理,作业期间要时刻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确保自身安全,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六、垃圾及时入桶,不得随意堆放,乱丢;责任区内设置的果皮箱、垃圾桶要及时进行清掏、擦洗,保证周围干净整洁。 七、爱护公物,对统一配发的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时刻保持工具完好无损;着标志服时必须保证干净整洁,严禁着陈旧脏烂的服装上岗 八、要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

环卫工人管理办法

环卫三分公司 环卫工人管理办法(暂定) 为使我分公司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稳中有升,奖勤罚懒,充分调动环卫工人的积极性,参照《郑州市郑东新区环卫管理标准及考核办法》和《郑东新区城市管理标准汇编》特制以下规定。 一、道路清扫 (一)惩罚 1、晨扫和午扫分别在早7:30前和下午2:00前完成(高温情况下延迟一个小时),未按时清扫: 罚款30元; 2、上下班时间冬季为6:30-18:00,夏季为6:00-19:00中午交接班时间为:12:00。迟到早退者: 罚款30元; 3、工作时间内不穿工作服或反光马夹者:罚50元; 4、不请假无故不上班或脱岗者:罚50元,且一天没有工资; 5、1人坐岗:罚20元,两人以上聚堆的(含两人):每人罚30元; 6、上班带孩子、干私活者:罚款50元; 7、工作时间内酗酒、打架、如发生事故自行负责:每人罚款100元; 8、果皮箱擦洗时间上午10:00下午4:00之前完成,发现果皮箱未及时擦洗者:一个罚款10 元; 9、所负责路段树坑发现一个不清理10元、绿化带发现白色垃圾未清理50元; 10、所负责路段人行道每天不按规定清扫2次的:罚款50元; 11、所负责地段不见打扫者、未及时清除道路或路边积存垃圾:罚款50元; 12、焚烧树叶枯草及其它废弃物:罚款200元; 13、工作所用工具任意摆放者:一次罚30元; 14、禁止把垃圾倒往绿化带和收水井内,一经发现罚50元; 15、1-14项连续违反三次以上者给予环卫工人清退处理。 二、中转站、公厕 (一)惩罚 1、公厕开放时间6:30-22:00,不按规定时间开放:罚30元; 中转站开放时间5:30-6:00,不按规定时间开放:罚30元; 2、卫生不洁、工具物品摆放不整齐:罚30元; 3、不穿工装、脱岗、离岗、干私活:罚50元; 4、不能正常使用未及时上报,受上级部门批评处罚的:罚50元; 5、受公司及其他管理部门批评处罚的:处罚50元。 (二)奖励

环卫管理制度

环卫管理制度 1、全体环卫工人要接受办事处、及居委会干部的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果不服从领导和指导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经济处罚。 2、每天按时清理卫生。如有病、事假者,要先与城监中队主申请,并找好代班保洁员,如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环卫工人工作期间不得汹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活动。 4、环卫工人如因保洁工作做的不好而在卫生检查,评比中失分,办事处将依情进行处罚,其罚款将做为年终环卫工人福利用款。 5、保洁车辆不允许外借和超载,如发现办事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如车辆及保洁工作丢失者,根据车辆实际情况,折旧赔偿。 6、一年中,新保洁车和车辆维修费为50元(包括更换零件),旧保洁车辆维修费为120元(包括更换零件)超支部分自付,在规定内的维修结余款归个人。 7、环卫工人必须准时参加召开的环卫工人工作会议,必须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城队请假。 8、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内被发现无故旷工者,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发现第二次处罚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如有三次以上无故旷工者处罚50元以下罚款。

1、热爱本职工作,执行上级指示,主持环卫所日常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接受上级领导的检查和督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环卫所的各项规定。 2、团结一致,办事公正,对工作积极负责,讲求效益,遇事共同商量,不推诿,不扯皮。 3、定期召开各种会议,加强对本处员工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4、负责集镇的保洁员招聘和日常管理工作。 5、定期联系县垃圾填埋场及时清运镇垃圾中转站的垃圾。 6、负责集镇区域单位、商铺及居民的卫生保洁费的收取工作。按时完成达到95%以上的镇政府给与适当奖励,否则从工资里扣除达到百分比为止。 7、负责集镇城管工作,对街道乱设摊、乱堆放、乱停车、乱搭棚、占道经营等实行严格管理,使集镇街道正常有序。 8、定期对集镇卫生保洁员的卫生保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9、对各村垃圾分离拣场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建立督查台帐,随时迎接上级检查。 10、带领全体职工努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XX环卫所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为提高环卫所管理人员工作素质,更好地为XX环卫事业作贡献,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以警示全体工作人员。 一、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和请销假制度。有下例情况之一的,扣除当月清销假制度, 1、上班迟到又不说明理由的; 2、在规定下班时间前半小时早退的; 3、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被批准的; 二、严格执行岗位廉洁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处罚,发现一次批评教育,发现两次待岗 1、不按有关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乱收费的; 2、收费后不及时交纳给会计占为己有的; 3、为当事人争取不正当利益而接受当事人宴请或参加有其他支付费用的各项休闲娱乐活动的; 4、对本职工作不能尽职,对保洁管理力度不够,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不廉洁的行为。 三、其他未尽事宜视情形而定,望全体员工严格遵照执行,部门负责人督促执行。

环卫工人管理规章制度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实现正规化和统一化,确保县城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工人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清洁工、清运工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一年度签订一次合同。合同期间,对胜任工作者,只要本人愿意,下一年可继续签订合同;对不胜任本职工作者,下一年不再聘用。 三、清洁工人坚持每天彻底清扫二次,即早晨5--8时,中午1--5时,一有杂物,随时清扫,并且要求按时上下岗,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 四.清洁(运)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①请事假在3天以内,由分片负责的管理人员批准;15天以内由所长批准;一个月内由主管局长批准。②请病假者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准假后不得擅自找人替岗,由所里安排替岗人员。请事、病假期间,不享有固定工资和浮动奖励工资,特别在春节放假期间请假者,不得享有节假日补助待遇。在岗保洁期间,不准远离自己的卫生责任区,不准接伙拉话,不准逛门市,不准上市场,不准带小孩,不准干私活。 五、清洁工人要保持自己责任区内无尘土、无粪便、无果皮、无纸屑,树坑内无杂草杂物,果皮箱内垃圾每天要及时清理干净;清运工每天要认真清运辖区垃圾,当日清运完各垃圾点,坑,箱桶的垃圾,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严禁抛洒垃圾。 六、清洁工人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食堂、门市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七、清洁工人在岗期间,需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着统一配发的黄色马褂,以便统一管理和引起来往车辆注意,确保人身安全;爱护劳动工具,不得随意外借,对有意破坏环卫工具与设施者,要严肃除理。 八、清洁(清运)工人实行日工资制和浮动奖励工资制,即当月出满勤、辖区卫生好、本人表现好的,月固定工资为200(300)元,浮动奖励工资为1--60(1--120)元,全部兑现。相反,不出满勤,卫生一般,缺勤旷工、违反劳动合同书第九条条款的,月固定工资和浮动奖励工资不能全部兑现。对清洁、清运工人实行末位淘汰制。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环卫所召集所有清洁、清运工人进行民意测验,根据民意测验结果和所里对清洁、清运工人的工作表现的掌握和考评情况,被评为倒数第一名者,必须解聘。 九、清洁(运)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清退: 1、清洁工在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以及无故二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予以清退。 2、清洁工保洁时间一个月内出现三次不在辖区内工作,在辖区外乱转情况者,予以清退。 3、清洁工不服从管理,辱骂、顶撞、无理取闹管理人员或指使亲戚、他人威胁管理人员者,予以清退。 4、清运工清运垃圾一月内出现三次不彻底、不认真者,予以清退。 5、清洁工、清运工有事不请假,擅自找人替岗或逾假不归者,予以清退。 九、清洁工、清运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经济处罚: 1、清洁工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罚款5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情况者,加倍罚款。 2、清扫工每天要将本辖区果皮箱内垃圾清挖干净送到垃圾桶或垃圾坑内,若有违者,罚款2元。 3、清洁工对本辖区内的机关单位、个体门市、居民住户、摊点的门前"四自一包",要进行监督管理。 4、清运工清运垃圾,出现一处不彻底或不认真者,罚款5元,在15天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 5、对清洁工、清运工实行日功效工资制,施行固定工资、浮动奖励工资与工作成绩挂钩的办法,即把每人每月的浮动奖励工资用于评比奖励。 以上管理制度,从宣布之日起执行。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1页脚内容

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环卫工人的管理,实现正规化和统一化,确保县城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洁工人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清洁工、清运工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一年度签订一次合同。合同期间,对胜任工作者,只要本人愿意,下一年可继续签订合同;对不胜任本职工作者,下一年不再聘用。 三、清洁工人坚持每天彻底清扫二次,即早晨5--8时,中午1--5时,一有杂物,随时清扫,并且要求按时上下岗,不迟到,不早退,更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 四.清洁(运)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①请事假在3天以内,由分片负责的管理人员批准;15天以内由所长批准;一个月内由主管局长批准。②请病假者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准假后不得擅自找人替岗,由所里安排替岗人员。请事、病假期间,不享有固定工资和浮动奖励工资,特别在春节放假期间请假者,不得享有节假日补助待遇。在岗保洁期间,不准远离自己的卫生责任区,不准接伙拉话,不准逛门市,不准上市场,不准带小孩,不准干私活。 五、清洁工人要保持自己责任区内无尘土、无粪便、无果皮、无纸屑,树坑内无杂草杂物,果皮箱内垃圾每天要及时清理干净;清运工每天要认真清运辖区垃圾,当日清运完各垃圾点,坑,箱桶的垃圾,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严禁抛洒垃圾。 六、清洁工人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食堂、门市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七、清洁工人在岗期间,需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着统一配发的黄色马褂,以便统一管理和引起来往车辆注意,确保人身安全;爱护劳动工具,不得随意外借,对有意破坏环卫工具与设施者,要严肃除理。 八、清洁(清运)工人实行日工资制和浮动奖励工资制,即当月出满勤、辖区卫生好、本人表现好的,月固定工资为200(300)元,浮动奖励工资为1--60(1--120)元,全部兑现。相反,不出满勤,卫生一般,缺勤旷工、违反劳动合同书第九条条款的,月固定工资和浮动奖励工资不能全部兑现。对清洁、清运工人实行末位淘汰制。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环卫所召集所有清洁、清运工人进行民意测验,根据民意测验结果和所里对清洁、清运工人的工作表现的掌握和考评情况,被评为倒数第一名者,必须解聘。 九、清洁(运)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清退: 1、清洁工在一月内连续出现三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以及无故二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予以清退。 2、清洁工保洁时间一个月内出现三次不在辖区内工作,在辖区外乱转情况者,予以清退。 3、清洁工不服从管理,辱骂、顶撞、无理取闹管理人员或指使亲戚、他人威胁管理人员者,予以清退。 4、清运工清运垃圾一月内出现三次不彻底、不认真者,予以清退。 5、清洁工、清运工有事不请假,擅自找人替岗或逾假不归者,予以清退。 九、清洁工、清运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经济处罚: 1、清洁工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或迟到早退,罚款5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情况者,加倍罚款。 2、清扫工每天要将本辖区果皮箱内垃圾清挖干净送到垃圾桶或垃圾坑内,若有违者,罚款2元。

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群众,创建优美的城市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要求 1、全体保洁员工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全体保洁员工应自觉遵守党的法律法规,服从领导安排,自觉树立环卫工人及个人的良好形象。 3、严禁任何人做有损公司的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环卫事业发展的事情。 4、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提高工作效率。 二、工作任务、要求 1、职工工作时必须配戴工作证和穿戴工作服及反光背心,保持服装整洁。违者一次罚款10元,以此类推。 2、职工按要求认真做好所属路段工作,做到路面、路牙(垫板、雨水口、巷口)人行天桥(包括树坑、电杆、汽车站)及花坛、广场周围的地面无污物,露出道路本色;做到果皮箱内垃圾不满不冒,果皮箱表面整洁干净、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主要大街、商业街、人员密集区做到随脏随擦;绿地和绿地内甬道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筐、箱、盒、袋等污物。绿地内外花草树木无挂带污物。

3、职工上岗作业,要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作业时不扬尘、不扰民、礼貌待人。 4、夏季作业水冲道路后,要先推水,后清扫,垃圾污物及时清运,禁止堆放在雨水口边。 5、遇雨天一律出班,带好雨具及时将地段积水推净,如遇大雨先将雨水口表面污物扫净,停雨后将雨水推干净方可下班。 6、沿街所设果皮箱要确保基础牢固如发现损坏要及时报告并做到及时保洁、清掏。 7、按“八净八无“、“七不准”的工作要求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区域。 8、上班时间不能擅自离岗、串岗、扎堆及打瞌睡。如有发现,罚款10元。 8、休息时间严禁穿戴工作服。如有发现,罚款10元。 三、工作时间 早晨4:00----6:30 早上7:00----12:00 中下午12:00----18:00 晚上18:00----22:00

环卫工人工作制度

环卫工人工作制度 1、环卫工人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环卫工人应服从管理,团结协作,和睦相处,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清扫保洁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脱岗,工作期间不得干私活,不扎堆聊天。 4、进行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时,必须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每天对所管理路段必须进行最少两次普扫,全天候进行保洁,必须保持道路干净整洁。 5、环卫工人之间严禁打架斗殴,顶撞管理人员,一经发生,一律开除。 6、严禁酒后上班,上班期间严禁打扑克,下象棋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违反处以50元罚款。 7、严禁将垃圾堆放在路边或焚烧,清扫时不得将垃圾和尘土扫入收水井内,违者除负责清掏外,并处以50—100元罚款。 8、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后,路面应呈现本色,整体整洁,无垃圾、污渍、积水和冰雪,视眼范围内无积存的垃圾、尘土和人畜粪便等杂物。 9、对树坑、绿化带要经常清扫保洁,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10、人行道每天必须进行两次以上清扫,不得有烟头、纸屑等杂物,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11、雨雪天气后,必须及时清扫路面积水和积雪,并保持收水井口无杂物、堵塞。 12、下雪后,所有环卫工人必须及时到所管辖路段,对积雪进行彻底清扫铲除,坚决杜绝道路和人行道残留积雪,如违法本规定,不能及时到工作场所清扫积雪的,每次罚款200元,拒不执行本规定的,将做开除处理。 13、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并且要保持干净、整洁,违反本规定罚款50元。 14、环卫工人严禁顶班、代班,有事必须请假,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15、环卫工人必须爱护环卫设施设备,对所管理的垃圾容器进行认真检查、清洗、擦拭,发现有被盗、破损应及时上报班长。违反本规定,每件次罚款50元。

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镇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收集清运与清扫保洁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镇区环境,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镇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管理工作制度:本镇环卫部门现有管理人员6名,环卫工人31名。根据镇区的道路、街道、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固定的保洁人员专人负责,实行“包干包段责任制”。管理员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并对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2、保洁工作制度;环卫工人的工作任务主要为清运镇区的生活垃圾、零散垃圾等,并且要做到日常化管理。环卫工人主要负责清扫大街卫生,清理街道的白色垃圾及其它污染物;清理主要巷路内的杂物、建筑垃圾;清理建筑物上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等。确保街道无垃圾、无杂草(草堆)、无纸屑塑料袋、无路障、无建筑垃圾、无乱张贴现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到环境整洁。 3、垃圾清运制度:清运工每天要认真清运辖区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严禁抛洒垃圾。清运对象包括垃圾收容器或固定垃圾堆放点及其沿街店铺的垃圾桶,确保垃圾堆放点无可见杂物。

4、工作标准: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路面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5、工作纪律: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二、考勤制度 1、清洁工坚持每天彻底清扫三次,即每天上午4:00至10:00,下午13:00至16:00,晚上17:00至19:00,合计11个小时。 2、环卫工人按照各自分管的卫生区,必须做到“一日两扫、全天保洁”,不得留任何死角,确保各自所负责的卫生区内的路面、绿化带及人行道达到所要求的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环卫工人,在一个月内经创建办工作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元,发现两次罚款3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经主抓领导发现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予以辞退;经书记、乡长发现第一次取消年终补助,第二次予以辞退。 3、保洁人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各自坚守岗位,如有特殊事情,必须及时请假且找人替工;按时参加点名,在一个月内旷工一次取消本月工资奖励,旷工第二次予以辞退,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罚款1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早退同迟到,旷会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予以辞退。两次请假算一个迟到。 4、环卫工人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环卫服,在一个月内发现不着环卫服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罚款1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环卫工人规章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环卫工人规章制度 篇一:环卫工人管理细则 环卫工人管理细则 第一部分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及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简介: 康巴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是康巴什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设的职能部门,是新区城市管理的主要机构,对新区城市建设提供公共事业管理与服务。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计划,研究制定新区市政事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对新区内的市政、环卫进行规范、管理和服务。 二、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 (一)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 环境卫生管理所是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康巴什新区的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管理。主要包括新区各条道路的清扫保洁、环卫工人管理、公共厕所的管理等。根据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美化新区

的市容环境贡献力量,属新区服务性机构。 (二)环卫工人及环卫管理简介 1.环卫工人属于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容环卫所的聘 用工人,是所内的基层组成部分,分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两种。环卫工人主要负责新区各条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新区突发性 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新区环境卫生的重要保证,也是创建优美、整洁的卫生城市的重要核心力量。 2.环卫工人管理是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一项重要工作。环境卫生管理所管理人员根据所制定的新区环境卫生质量卫 生标准和新区环卫工人考核管理办法对环卫工人出勤到岗、日常保洁等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负责工人的招聘、培训、日常请销假管理、劳动用品及工资等福利待遇的发放等工作。 3.为了体现优秀的管理理念,体现管理工作的公正和公开,环卫工人管理采用层级管理的办法,即:从管理人员至环卫工人共分为六层,逐层下达任务,逐级管理。(管理层 级详见附表一)。 4.为了加强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结合新区实际及公用事业管理局各项制度,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部分康巴什新区环卫工人管理细则 第一章环卫工人招聘录用、工资待遇一、环卫工人招聘

环卫工人一线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清扫保洁工上岗前必须进行面试体检和岗前培训,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自救防范知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业务技能、演练实操等相关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准佩戴上岗证上岗操作。 2、清扫保洁工要熟悉交通标志和作业地区的道路状况,并有交警专业人士进行讲课。 3、清扫保洁工要熟悉掌握清扫作业工具大扫帚、小扫帚、铁锹、保洁簸箕、耙子、工具车的性能、名称和用途。 4、清扫保洁工要熟悉掌握在各种气候条件下进行道路清扫保洁及安全操作的规程。 5、上路作业前,要检查是否佩戴反光安全标志,是否穿高跟鞋或拖鞋作业,清扫工具是否符合清扫标准。 6、清扫保洁作业时,一扫人行道,二扫隔离带,三扫车道路面,四扫路边沟底。 清扫人行道时,先扫地平,再扫墙角,三扫树坑,做到人行道干净整洁;在清扫车道路面时,先扫一把,再带一把,最后清一把。 7、清扫保洁作业时,要掌握气候顺风扫,雨天、秋天用力扫;车辆占道弯腰扫,车间门口朝外扫;人多地方招呼扫,灰尘一多轻轻扫,遇到水沟慢慢扫。 8、收集垃圾时,将工具车顺向摆放在人行道边,不得停放在道路拐弯处及十字路口,随扫垃圾随倒入工具车,并将收集垃圾倒入垃圾箱或指定中转站。如遇收集垃圾中有着火现象须彻底扑灭后方可倾倒。不得随意操作中转站天车等设备。严禁焚烧垃圾。 9、清掏果皮箱时,坚持巡回清掏,应将清掏车辆顺行停放在道路边,果皮箱的

外罩要轻拿轻放,清掏完后逐个上锁,擦洗果皮箱需用专用刷子刷洗。保持箱体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小广告,整洁干净。 10、遇有砂土撒漏严重的路段,待设置好安全警示标志,落实安全防护和管理人员到现场组织指挥后方能清理撒漏沙土。 11、夏季作业时,应做好个人防暑措施,在水冲洗道路后,先推水后清扫,垃圾污物及时清运,禁止堆放在下水道口。 12、雨季作业时,必须穿带有反光安全标志的服装。带好雨具及时将地段积水推净。遇大雨先清下水道口表面污物。 13、雪天作业时,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注意防冻防滑。及时清除路牙,清除的冰雪整齐的堆放在向阳处,未用融雪剂的可倒入绿地污水井及工地空场地。 14、风天作业时,如遇8级大风时,不得在高层建筑物周围及危险地段作业。 15、雾天作业时,必须着反光安全标志服装,不得进入主车道作业,并高度进行自我防范。 16、雷电作业时,不得在树下、高压线下作业和停留。 17、在清扫保洁作业中,严禁翻越栏杆,跨区作业。 18、清扫工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交接班,严禁擅自顶替上班,若在危险地段工作时,必须有两人在场方可作业。交班前,应对清扫工具、道路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告知代班人。 19、下班后,要做好工具保养和维修。 20、若发生事故时,同班组清扫保洁工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第一时间抢救,及时报警和报告单位领导。 21、自然灾害警情预报为橙色时,各应急组成员要立即行动,按照单位领导指

环卫工人管理细则

环卫工人是城市的美容师,城市生活凝聚着环卫工人的辛劳和汗水。 不过城市的管理上,对于环卫工人的管理具体有什么细则呢?下面就随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吧!环卫工人管理细则第一部分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及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简介:康巴什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是康巴什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设的职能部门,是新区城市管理的主要机构,对新区城市建设提供公共事业管理与服务。 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计划,研究制定新区市政事业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对新区内的市政、环卫进行规范、管理和服务。 二、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一)环境卫生管理所简介环境卫生管理所是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重要职能部门,负责康巴什新区的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管理。 主要包括新区各条道路的清扫保洁、环卫工人管理、公共厕所的管理等。 根据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各项规章制度,为美化新区的市容环境贡献力量,属新区服务性机构。 (二)环卫工人及环卫管理简介 1.环卫工人属于新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市容环卫所的聘用工人,是所内的基层组成部分,分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两种。

环卫工人主要负责新区各条道路的日常清扫保洁、新区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是新区环境卫生的重要保证,也是创建优美、整洁的卫生城市的重要核心力量。 2.环卫工人管理是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一项重要工作。 环境卫生管理所管理人员根据所制定的新区环境卫生质量卫生标准和新区环卫工人考核管理办法对环卫工人出勤到岗、日常保洁等情况进行考核、管理;负责工人的招聘、培训、日常请销假管理、劳动用品及工资等福利待遇的发放等工作。 3.为了体现优秀的管理理念,体现管理工作的公正和公开,环卫工人管理采用层级管理的办法,即:从管理人员至环卫工人共分为六层,逐层下达任务,逐级管理。 (管理层级详见附表一)。 4.为了加强新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建优美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结合新区实际及公用事业管理局各项制度,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部分康巴什新区环卫工人管理细则第一章环卫工人招聘录用、工资待遇一、环卫工人招聘(一)招聘方式多样化: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主要采用的是向周边地区各类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到周边各旗区就业局发布招聘公告、内部工人推荐、劳务输出等一些快速有效的方式。 (二)人员招聘要求: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无违法乱纪前科;2.热爱劳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3.合同工要求男工年龄在18到60周岁之间,女工年龄在

环卫部门管理系统规章守则.doc

环卫部门管理系统规章制度1 为了深入推进单位的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搞好本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促进社区整洁,减少环境污染,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使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化、经常化,特制订本环卫管理制度 一、卫生清洁部负责人工作职责 1、作为环卫部的总负责人,全权管理本项目。认真对公司董事长、经理负责,落实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 2、按时参加工作召开的会议,会后落实传达、落实会议精神。 3、带头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其有关规定,并组织贯彻实施工作,对各职能岗位的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决策,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卫生保洁工作的整体运作。 4、向公司提交每月工作计划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工作记录。 5、对现场工作的布置、检查,对完成任务情况及时了解并对存在的问题做好解决工作。 6、负责各区的现场管理,做好卫生洁具的购置计划和分配工作,合理布局卫生设施,合理使用清洁工具和劳动力,严格控制清洁工具的成本。 7、合理的组织和调度工作,实施日常工作中的组织、 计划、指挥、协调、控制、鼓励的职责。做好日常及节假日

值班的安排与检查情况。 8、制定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每周一小评、每月一大评,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9、组织安排除“四害”工作,服从公司关于除“四害”的具体安排。 10、解决居民用户因卫生问题引起的群众纠纷。 11、向公司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制定工作计划。 12、每月1日和15日组织招开本部门员工例会,总结安排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卫生清洁部卫生巡视制度 为加强社区环境卫生只能管理,规范社区环境卫生巡视、检查工作,确保巡查,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工作效率,结合社区实际,特制社区卫生巡视、检查制度。 (一)、巡视、检查主体 卫生巡视员由环卫部负责人执行。 (二)、巡视、检查的内容有: (1)负责对社区内居民、商铺落实门前屋后三包的责任制落实的情况,做到大小街巷、门前屋后没有乱堆乱放杂物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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