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保险)台北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险保险费自付额补助调整答客问
新华人寿养老金保险条款(2020版)

( 合同范本 )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新华人寿养老金保险条款(2020版)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get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新华人寿养老金保险条款(2020版)新华人寿养老金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声明、批注、复效申请书、变更申请书、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被保险人范围:凡十六周岁以上、六十九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或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投保单位在职人数必须75%以上投保,且投保人数不低于8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年龄的合同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方式之一给付养老金:一、一次性给付养老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二、向被保险人给付十年固定年金,如被保险人在领取十年固定年金期内身故,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直至领满十年,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领满十年固定年金后仍生存,可继续按原领取方式领取养老金,直至其身故,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在领取期前身故,本公司对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的保险单现金价值,但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如投保人有欠交保费的情形,退还上述款项时应扣除欠交保费及利息。
第四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公司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开始生效的日期为生效日,生效日每年、每月的对应日为生效对应日。
台湾人寿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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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富變額年金保險
1.躉繳保險費保費費用率
保險費金額 保費費用率 500 萬元 以下 3.60% 500 萬元 以下 3.60% 500(含) 1000(含) 1500(含) 2000 萬元 ~1000 萬元 ~1500 萬元 ~2000 萬元 (含)以上 3.30% 3.00% 2.75% 2.50%
台灣人壽保險公司
投資型保險商品核保及銷售規範 一、投保規則
1. 投保年齡 商品名稱 舞動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新得益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優利年年變額年金保險 優渥年年變額年金保險 智富變額年金保險 投保年齡限制(規定) : 0 歲~80 歲 0 歲~65 歲 0 歲~70 歲 0 歲~74 歲 0 歲~74 歲
3. 每期最低保險費 商品名稱 舞動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每期最低保險費限制: 定期繳費者:包含計劃保險費及超額保險費,其中每期最低保險 費如下:
年齡 / 繳別 年繳 半年繳 季繳 月繳
0~60 歲 24,000 元 12,000 元 6,000 元 2,000 元 61~70 歲 30,000 元 15,000 元 7,500 元 2,500 元 保險年齡 71~80 歲投保新契約時須同時繳交『單筆額外投資保險 費』 ,且『單筆額外投資保險費』須大於或等於保險金額。
每月保單行政管理費用: 新台幣 100 元 新台幣 100 元 投資標的為共同基金時收取,其金額為每月新台幣 100 元 新台幣 100 元 新台幣 100 元
轉換費用: 每年五次免費,自第六次起每次收取轉換費用新台幣五百元(自 轉換的金額中扣除) 新得益人生變額萬能壽險 每年五次免費,自第六次起每次收取轉換費用新台幣五百元(自 轉換的金額中扣除) 優利年年變額年金保險 連結共同基金: 每年五次免費,自第六次起每次收取轉換費用新台幣五百元(自 轉換的金額中扣除) 優渥年年變額年金保險 每年五次免費,自第六次起每次收取轉換費用新台幣五百元(自 轉換的金額中扣除) 智富變額年金保險 每年五次免費,自第六次起每次收取轉換費用新台幣五百元(自 轉換的金額中扣除)
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之借鉴

() 3 多元支付制度 , 控费合理。合理的多元支付制度
是 台湾 全 民健 保 制度 控 制 医疗 费用 的关键 ,也 是提 高 医
院管理水平和 医疗质量的保证。台湾全民健保制度 由保 险机构直接付费给医疗服务提供者,采取 以服务量计酬
面、 推进多元支付制度 、 提高民众参保意识等方面着手 。 关键词 : 全民健康保险制度 ; 规管制度 ; 费用控制 ; 台湾
中 图分 类 号 :8064 F4 .8 文献 标识 码 : B 文 章编 号 :04 77 (0 1 1 — 00 3 1 — 782 1)1 02 —0 0
当前 ,我国医疗卫生公平性总体水平在世界的排名 依然靠后 , 但与大陆仅一水之隔的台湾地区 , 近年来医疗 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却有显著提高 。20 年 , 00 英国《 经济学
【 塑 ! 垦堡
卫 生 经 济 研 究 2 1 年 1 期 总 第 23期 01 1 9
台 湾全 民健 康 பைடு நூலகம் 险制 度之 借鉴
宋玉 秀 ( 江苏省镇 江市第一人 民医院, 苏 镇江 江 220) 100
摘要 : 文基于对 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制度概念 、 本 原则 、 特点及基本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的分析研究 , 提出台湾全民 健保制度对推进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整体进程的借鉴意义 , 认为应从建立 医疗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 、 扩大医保覆盖
生保健体系的效能与效率。
1 .台湾 全 民健 保制 度 的基 本 原 则
的定额预付制度 、以人计酬制度及总额支付制度等相结 合的多元支付方式进行付费。支付标准由中央健康保险 局和健保特约 医疗 机构共 同拟定并 不断做 出修 正和调
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经验与启示

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经验与启示台湾全民健康保险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医保计划之一,它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实施。
仅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这个系统就已经形成了完整的框架,覆盖了全台湾的民众。
该计划的成功得益于它在以下几个方面给公众带来了丰盛的贡献:1. 提供了包容性的保障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成功在于它旨在提供保护公民免受昂贵医疗费用的影响。
该计划从2017操作,覆盖了2295万人口,包括台湾的公民和其他口岸居民。
政府将首先征收一定比例的个人缴费和雇主缴费,依据此共同担负医疗费用的支付,确保医疗保障包容了国内所有的公民。
2. 结合社会福利政策台湾全民健康保险还包括了其中许多与社会福利有关的措施,这些措施涉及了疾病预防、健康教育和社会援助问题。
政府鼓励民众定期接受体检,促进健康生活的重要性,并提供各种食品补贴、药品价格优惠、保健建设优化等福利举措。
3. 完善了管理机制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成功还得益于完善的管理机制。
该保险计划由国民健康保险局(BNHI)管理,由政府资助的医院、诊所和其他机构参与其中。
政府的投资和管理完善度使得BNHI能够良好的运转,并改善和促进医疗资源的分配和利用,Fair play的原则促进机构间的互相竞争,保证了医疗行业的顺利发展。
4. 提高了医学技能的质量台湾全民健康保险的实施,也带来了医学技能和质量的提高。
该保险计划提供了大量的机会和资源,帮助医疗保健机构提高了各项专业技能。
同时,还通过构建监督机制,保障了专业医生和卫生人员的素质。
全民健康保险项目的成功不仅给台湾的健康产业带来了丰富的财富,而且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很多的经验和启示。
全民医疗保险的成功,主要在于防止了医疗负担过重,增加了平等性,并提高了医学技能的质量。
全民健康保险的模式值得其他国家借鉴,并对其做出相应的调整。
同样,建立和改进出提供有促进技能提高和机会的环境,并设立具有竞争合理性、不断创新的管理机制,也将能改善我们医疗保健系统的发展。
台湾全民健康保保险制度及其伦理性之探析--袁国宁

Department Of R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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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正義
在一僅有兩人組成的社 會,其社會福利函數為
W min u1 , u 2
U2
a
b
等福利曲線為一直角曲 線,其頂點位於由原點 出發的直線上 aa a 與 bbb 為二不同水準 的等福利曲線
ˆ1 , u 2 u 2 min u 1 , u 2 min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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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artment Of RMI
台灣國民健康照護制度
保險對象
全民健保是強制性的社會保險,因此規定每位 國民均須強制納保。
財務制度
現行保險費率是4.55% 保險費
投保金額×保險費率×負擔比率×(1+眷屬人數)
財務來源由雇主、僱員、政府共同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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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artment Of RMI
台灣國民健康照護制度
保險給付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規定:「本保險對象於全 民健康保險有效期間,如發生有疾病、傷害、 生育事故時,依本法之規定給與保險給付。」
Department Of R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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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民健康照護制度
部分負擔
全民健保在門診、藥品、住院方面,都有部分 負擔的規定。
門診、藥品為定額的方式,住院為定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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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之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分析

港台之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分析港台地区的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相对较为完善,下面将从政策、保障水平和发展趋势三个方面分析。
一、政策1. 养老保障制度香港特区政府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为养老金计划,所有在香港工作的公民均需参加养老金计划,并有可能获得年度基本额外养老金。
台湾地区采用的为养老年金制度,所有工作年满25年的公民均可申请领取养老年金。
2. 医疗保障制度香港特区和台湾地区均设有医疗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医疗方面的基本需求。
香港特区实行的医疗保险制度为医疗援助计划,针对低收入家庭及长者提供医疗援助服务。
而台湾地区实行的是国民健康保险制度,所有公民均需参加,并且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保健检查和门诊药品的优惠。
二、保障水平1. 养老保障香港特区的养老金计划涵盖了所有在香港工作的公民,保障面广。
2019年,最高年度基本额外养老金为1.445万港币。
台湾地区的养老年金制度给予缴费年限和工资多少对应的养老金,总体保障水平高。
2. 医疗保障香港特区的医疗援助计划和台湾地区的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均为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保障,为普通公民提供了保障。
在这两个地区,居民可享受较为便利、高效的医疗服务。
三、发展趋势1. 养老保障随着香港特区和台湾地区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两地养老保障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已成为政府关注的重点。
未来,可能出现的政策包括提高养老金计划的养老金水平、丰富养老服务等。
2. 医疗保障在两地,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已成为政府保障医疗保险的重点之一。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未来的医疗保障发展趋势可能包括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医疗服务的资源配置、推进健康普惠等。
总之,港台地区的养老与医疗保障制度相对完善,但仍在不断发展和改善。
未来,将会有更多的政策和措施出台,以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养老和医疗需求。
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有居 民 的 健 康 保 险 问题 。为 了 克 服 弊 端 , 湾 从 台
保 险人 , 承担全 民健保 所有 的相关 业务 , 责 制度 规 负 划、 推动 、 执行 、 督 、 监 发展 等 。全 民健保 是 财 务 自给 自足 、 自负盈 亏 的社 会保 险 , 保 费 是 由被 保 险 人 、 其
mo e mo e fp y n n r m oe ise s r ie i h u u e r d s o a me ta d p o t t —e vc n te f t r .
【 e od 】Bs ei lnu ne H ahi u ne S t u ; r l K y rs a c d a i r c; el sr c; t u qo Po e w im c s a tn a as bm
【 bt c】 h t lclc d n nl e ta r ads odr dtt og i r tset B s n A s at T ia ie oet d a z l r u cna ah uh f e pc . a d r s rc l e a a y d i t e n e e y a r df n a s e eo
【 关键词】 基本 医疗保险; 健康保险; 现状; 问题
中图分类 号 : 17 文献标识码 : d i 0 3 6 /.sn 1 7 —9 2 2 1 . 10 9 R9 A o:1 .9 9 ji . 642 8 . 0 1O .0 s
S a u u nd pr b e s o i n’ to a a t n u a c t t s q o a o lm f Ta wa S Na i n lHe lh I s r n e
我国台湾地区全民健康保险制度的现状及启示

一
、
台湾 地 区全 民健康 保 险制度 的现状
( ) 工保 险 一 劳
台湾地区在 15 9 2年颁布了“ 劳工保险条例 ” 对企业 职工实行 医疗保险制度 。后几经 完善 , , 现行 的为 19 9 5年最新 修正的 “ 劳工保险 ” 条例 。劳工保险中医疗健康给付主要分为生育 、 伤病与医疗给付 三种。其 中伤病 给付分为普通 伤病给付 与公伤
( ) 收 入 群体 健 康 保 险 四 低
19 台湾地区制定 “ 收入户健康保险暂行办法 ” 对台湾所有低 收入 户提 供基本生育与 医疗 给付。实施 台湾全 民健 9 0年 低 , 康保险制度后 , 为解决 民众生病无钱就医, 对于经济 困难 的弱势民众 , 包括低 收入户 、 身心 障碍 者 、 中低 收入户 7 以上 的老 0岁
人、 原住民未满 2 0岁及年满 5 5岁而无职业者 、 失业的劳工等 , 当局将补助其 自负的健保费。20 04年实施“ 台湾地 区全 民健保 法修正案” 对经济困难民众采取缓缴或免除过去欠 费的方式加以帮助。 ,
二、 台湾地 区全 民健 康保 险制 度的运作
19 台湾地 区颁布《 9 5年 全民健康保险法》 将健康保险从原有的各项保险 制度 中分离出来 , , 建立 全民继康保险 , 以法规 的
体制运作 的中心 。健保局 总局 管理 全局业 务 , 负责业务规划 、 导 、 督 研究发 展 、 员培训 、 人 信息 管理等。总局下设 6个分局 , 直 接办理 承保业务 、 保费收缴 、 医疗费 用审查核付及 待约 医疗机构管 理等 业务 。健保 局又 陆续增设 2 2个 联络办公 室与 民众联 系, 还有 四个直属的联合 国门诊 中心 , 提供医疗服务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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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台北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险保险费自付额补助调整答客问
臺北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調整答客問
Q1:98年1月1日起實施之臺北市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措施新制與現行補助措施有何不同?
A1:北市老人健保費補助措施比較表:
Q2:如果我是因為出境超過2年,戶籍由戶政事務所逕行遷出,被取消健保自付額補助,什麼時候能够再補助?
A2:如果您因出境2年之上由戶政事務所登記戶籍遷出,後經恢復並遷入且實際居住臺北市於98年1月1日前滿1年,且核定綜合所得稅率及在國內天數符合補助資格者,仍可獲得補助。
Q3:請問我如果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已有其他政府機關健保費自付額部份補助,仍可獲得補助嗎?
A3:如果您是輕、中度身心障礙長者,社會局將依新制資格補助未補助之保費差額,如果是重、極重度身心障礙者因已由其他政府機關全額補助,不再重複補助。
Q4:請問98年1月1日開辦時審核的綜合所得稅資料是哪壹年度的? A4:社會局是以稅捐稽徵機關最近1年核定的稅籍資料作為審核標準,
由於98年1月本補助措施調整時,原依該補助辦法以最近壹年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率,即於98年1月開辦時,以95或96年核定稅率為審查基準,若95或96年核定稅率未達21%,皆可檢附證明提出申請,但考量近期國內經濟環境急遽變化,所得減少未及反應在所得申報上,幾經研議後,97年核定稅率未達21%者,亦追溯自98年1月起補助。
因97年度所得稅將於本(98)年5月申報,該年稅率未完成核定前,仍請民眾先行繳納保費,於審核通過後仍追溯自98年1月起補助,以補發方式辦理。
Q5:如果我在「98年1月1日新制開辦前已有補助」,98年1月1日新制開始實施後,我需要另外提出申請嗎?
A5:因社會局向有關機關查調資料,如果您符合新制的補助條件,社會局將繼續補助;對於不再續予補助的長者,則由社會局另行通
知。
Q6:如果我沒有收到通知,要怎麼知道98年1月1日起是否符合補助資格?
A6:您或您的家人能够撥打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或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2088、2093
查詢。
Q7:如果我收到通知書,是因為居住國內天數未滿183天而不符資格,我應該要如何提出申請恢復補助?
A7:您需等到居住國內天數滿183天以後,檢附通知書的申請表(或上本局網站.tw下載)及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向社會局提出申請恢復補助,審核通過後自申請當月起恢復補助。
Q8:如果我收到通知書,是因為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率超過不符資格,
我應該要如何提出申請恢復補助?
A8:您需等到最近1年核定稅率符合補助資格後,檢附通知書的申請表(或上本局網站.tw下載)及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向社會局提出申請恢復補助,審核通過後自申請當月起恢復補助。
Q9:請問我要到哪裡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A9:入出國日期證明書請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各地服務站(臺北市服務站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電話:2389-9983)申請,申請規費100元整。
Q10:請問我要到哪裡申請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
A10: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需由申報人(亦可委託)向申報稅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各分局申請個人綜合所得稅核定通知書。
(例如:
您若由設籍於台中市之子女申報扶養,必須向您子女於戶籍所
在地台中市國稅局各分局申請)
備註:95年所得稅率已完成核定可至全省國稅局分局申請所得稅核定通知書,但96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資料有部份未
完成核定,尚無法以電腦連線方式查詢取得,建議您先以
電話向稅籍所在地之國稅局各分局洽詢是否已核定,請您
等到核定完成後,再請您或委託家人前往申報稅籍所在地
國稅局分局申請。
Q11:如果我資格符合,但未獲補助且已繳費,我要如何提出申請補發?
A11:請您向社會局查詢確認,若符合補助資格但未獲補助且已繳費者,能够提供繳費證明、匯款帳號影本等資料,由社會局協助
補發。
Q12:為什麼申請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還要查我個人有沒有報稅?A12:因98年1月1日前的補助方案未訂定排富條款,為使有限福利資源,有效運用在更迫切需要照顧者身上,所以增加了稅籍資料的查核。
98年1月1日起,老人或申報該老人為受扶養人之納稅義務人,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1%者,才符合補助資格。
又稅率達21%之年度家戶淨所得(已扣除各項扣除額)為99萬1元之上者,就本市消費水準而言,該級距之上之對象所得不致無力自行負擔健保費。
Q13:為什麼不再補助98年1月1日(含)後方年滿65歲之上老人(原住民滿55歲)的健保自付額補助(65-69中低收入老人不受此
限)?
A13:
一、有鑒於國民年金已於97年10月1日施行,未來已納保之
國民都將可領有金額不等之年金給付保障晚年生活,並可運
用該筆年金支付健保費;又經濟弱勢者政府已協助負擔全額
或部份的年金保費,因此為使有限資源做更合理的分配使
用,並真正幫助到需要幫助的長輩,臺北市自98年1月1
日起調整補助條件。
二、除65-69歲中低收入老人將以地區人口保費每月繼續補
助,最高659元外,低收入戶、70歲之上中低收入老人、
第5類或第6類無職業榮民身份投保者、領有重或極重度之
身心障礙手冊、公保滿30年、年滿55歲無職業原住民及
領取就業保險失業給付等長輩,因已有其他政府機關全額補
助,將不受本次健保補助調整之影響。
Q14:臺北市老人健保自付額補助,增加排富門檻,所節省的經費要用來做什麼?
A14:由於未來30年是本市人口老化高峰期(預計民國129年將達30%人口數),亟需擴展現有老人福利服務項目,除將充實現有福利服務,如辦理老人公車補助、捷運補助、計程車補助、敬老禮
金致贈及辦理長期照顧服務,包括居家服務、日間照顧、餐飲服務等,並拓展老人活動據點,另外將新增長期照顧服務項目,如就醫交通接送、家庭托顧服務等,以因應當前與未來之需求,且因失能照顧所需人力十分昂貴,非壹般家庭所能長期負擔,故必須及早因應,推動失能老人之「長期照顧補助制度」,並達到各區至少設立壹處日間照顧中心或老人住宅之目標,幫助長輩安心地留在自己熟悉的社區環境終老,相關制度及福利措施社會局目前正規劃中。